西夏“秃发”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夏论文,秃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558(2003)02-0021-10
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年),党项族酋领、袭封静难军节度使、西平王赵元昊突然发布一道命令,令其属下臣民“秃发”。这一道秃发令,虽然已为所有治宋史及西夏史学者所熟知,但是关于西夏秃发令的深入研究,极为少见,元昊颁布西夏秃发令的目的、性质及法令之实施情况,亦不为人们所知,至今仍是西夏史研究中的一个谜。(注:(日)冈崎精郎.西夏之李元昊与秃发令[J].东方学,1959,(19):77~86.这是目前所见唯一一篇专题研究西夏秃发令的文章,但仍十分简略。(俄)Π.Я.捷连提耶夫-卡坦斯基著,王克孝,景永时译.西夏书籍业[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第六章页146对西夏秃发保存的文物图画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秃发’一词的含糊不清以及两种发式的存在,使这个问题成为悬案。”)
一、对西夏秃发令的种种不同解释
对西夏秃发令的深入研究不多,各种著作均有自己的解释:
(一)《中国通史》第六册:
元昊继立,首先下秃发令。即推行党项的传统发式,禁止用汉人风俗结发。元昊首先自己秃发,然后下令境内人民三日内必须秃发,不服从命令者杀头。(注: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M]第6册第4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54.)
(二)昊天墀《西夏史稿》第一章:
(元昊)又发布了秃发的命令,恢复鲜卑族的故俗,强迫国人在三日内一律秃发,如敢违抗命令,即行处死,于是民争秃发,耳垂重环。(注:昊天墀.西夏史稿[M]第1章.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30.)
(三)李蔚《简明西夏史》第三章:
公元1032年(夏显道元年)三月,元昊向其统治境内的党项人发布秃发令,即推行党项传统发式,禁止汉人风俗结发。元昊首先带头秃发(即剃光头顶),然后强令党项人秃发,限期三日,有不执行命令者,许众杀之。(注:李蔚.简明西夏史[M]第3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06~107.)
(四)《剑桥中国辽夏金元史》第二章:
在嵬名元昊土著化的革新措施中,最有名的是他在1034年左右发布的剃发的法令。据载,初制秃发令,元昊先自秃发,及令国人皆秃发,三日不从令,许杀之。剃去头颅顶部的毛发,将前刘海蓄起来,从前额垂至面部两侧,在亚洲许多民族中(朝鲜、鲜卑、渤海)都可以见这种发式的不同变体。与此比较而言,据说古代羌人是将头发松散地垂覆在面部。我们似乎可以认为,颁布秃发令的目的,主要是改革落后的羌俗,并将西夏的国民与辽、宋、吐蕃等邻人区别开来。(注:(德)傅海波,(英)崔瑞德编,史卫民等译.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M]第2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209.)
(五)《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七卷:
显道元年(1032年)三月,下秃发令,推行党项羌传统发式。李元昊“先自秃其发,然后下令国中,使属蕃遵此,三日不从,许众共杀之。于是民争秃其发,耳垂重环,以异之。”(注: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M]第7卷《辽金西夏》.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10.)
(六)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第一章:
有关西夏的史籍提到两种发式:一是髡发,……“夏人髡思义囚之”。……是作为侮辱和惩罚的手段;二是秃发,元昊为了称帝,……实行秃发令……从这个命令看,当时必是实行秃发了,而且命令是严格执行了。(注: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M]第1章.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48.)
(七)张云《略论外来文化对西夏的影响》:
(元昊)依仿鲜卑人秃发习俗,“先自秃其发,然后下令国中,使属蕃遵此,……”但是,秃发之俗,并非党项人自有,故须以法令行之。大约在不久以后,已不为人们所遵循,甚至成为侮辱的行为,……西夏人将景思义髡而囚之的情况,是为明证。(注:张云.略论外来文化对西夏的影响[J].宁夏大学学报,1990,(3).)
(八)朱瑞熙等《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第三章:
元昊立国后,……他就下令国人剃发,以复鲜卑之旧,不从则杀之。(注:朱瑞熙等.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M]第3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53~54.)
上述八种论著的作者均以极其简单的语言表述了自己对西夏秃发令的看法,归纳起来为三种:一是认为西夏之秃发是恢复拓跋鲜卑之旧俗;二是认为西夏秃发是推广党项羌人的传统发式,即认为党项羌之发式为秃发;三是认为西夏秃发是为了模仿鲜卑人的习俗,所以用法令来强制推行。
二、关于西夏秃发令的文献记录及辨证
实际上关于西夏秃发令的原始记录材料极少,各种记录又十分简略,大多语焉不详。《隆平集》卷二十载:
其(西夏)文人服靴笏幞头,武臣金帖镂冠,衣绯衣,金银黑束带,佩蹀躞,穿靴,余皆秃发,耳垂环。(注:曾巩.隆平集[M]卷二十《夏国赵保吉传》.)
这可能是最早记录西夏人秃发的一条材料,但既未讲西夏人何时开始秃发,亦未告之这是一道秃发令。又《辽史·西夏外纪》:
其俗,衣白窄衫……短刀、弓矢、穿靴、秃发,耳重环。(注:辽史[M]卷一一五《西夏外纪》.)
这里更将“秃发”指之为西夏之俗。又《太平治迹统类》卷七:
元昊以兵法部勒诸羌,其伪官分文武,或靴笏幞头,余皆秃发,耳重环。(注: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M]卷七《康定元昊扰边》.)
彭百川也没有称元昊下秃发令。《宋史·夏国传》则干脆没有西夏秃发的记载,只有李焘《长编》卷一一五中有关于元昊秃发令稍详之记录:
(景祐元年十月丁卯)赵元昊自袭封,即为反计,……其伪官分文武,或靴笏、幞头……余皆秃发,耳重环,……元昊初制秃发令,先自秃发,及令国人皆秃发,三日不从令,许众杀之。(注:李焘.长编[M]卷一一五景祐元年十月丁卯条.)
清人吴广成的《西夏书事》卷十一载:
(明道二年,1033年)三月,下秃发令。元昊欲革银、夏旧俗,先自秃其发,然后下令国中,使属蕃遵此。三日不从,许众杀之。于是民争秃其发,耳垂重环以异之。(注:吴广成.西夏书事[M]卷十一明道二年三月条.)
《西夏记》卷六记载与吴广成完全相同,但二书所载颁布秃发令的时间较《长编》早一年。
关于西夏秃发令的原始文献材料全部在此。而要根据这几条材料对西夏秃发令作一个十分令人信服的结论,我想是十分艰难的,但有几点可以辨证:
一是秃发令颁布的时间。李焘将秃发令颁布之事置于“景祐元年十月丁卯”条后,而昊广成则将秃发令颁布置于“明道二年三月”。吴广成为清人,此处西夏秃发令之系年,不知是否有原始依据,但至少是有道理的。李焘虽然将元昊颁秃发令之事置于“景祐元年十月丁卯”条后,但其行文称:“元昊初制秃发令,先自秃发。”很清楚,这是在景祐元年十月丁卯记载西夏人秃发时补述,在此之前颁布的秃发令,故称“初制”。故我怀疑,吴广成有更原始的西夏资料,将元昊秃发令的时间定在“明道二年三月”。
二是“余皆秃发”应如何理解。《隆平集》、《太平治迹统类》、《长编》均记录西夏文臣头饰为“幞头”,武臣为各种“冠”,其余的人均“秃发”。这就是说,西夏的文武大臣不必秃发,只有中下级官吏、酋领及普通民众必须秃发。《长编》称“令国人皆秃发”,这个“国人”也不包括夏国朝廷中的文武大臣。但是,皇帝是要带头秃发的。夏国朝廷的文武大臣不必“秃发”也能找到证明,即楼钥《北行日录》记载夏国使臣的发式即为“椎髻披发”。(注:楼钥.攻媿集[M]卷一一一《北行日录》上.)很明显,夏国大使不是“秃发”,这是否可以证明前说夏国朝廷之文武大臣不需秃发呢?(注:П.Я.捷连提耶夫-卡坦斯基说:“初步推测,(西夏)贵族和平民的‘秃发’样式是不同的。”参阅前揭.西夏书籍业[M]第6章.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145.)
三是《辽史·西夏外纪》称“秃发”是夏人之“俗”,这又如何理解。如果“秃发”为党项民族已有的习俗,那么元昊就不必自己“先秃发”了。可见元昊颁秃发令时,党项族尚不是秃发之习俗。那么《辽史》记录只能认为是西夏秃发令颁布以后,秃发就已成为了党项族的习俗。
三、西夏秃发令的实施及执行范围和时间
明道二年(1033年)元昊颁布秃发令后,据吴广成记载:“民争秃其发,耳垂重环以异之。”(注:吴广成.西夏书事[M]卷十一明道二年三月条.)在元昊颁布了抗命者处死的秃发令后,西夏国内应该是获得了较普遍的实行,秃发成为党项民族的一种象征。《涑水记闻》卷十二载:
麟州之围,苗继宣募吏民有能通信求援于外者,通引官王吉应募,继宣问:须几人从行?吉曰:今虏骑百重,无所用众。请秃发,衣胡服,挟弓矢,赉糗粮,诈为胡人。(注:司马光.涑水记闻[M]卷十一,243页.)
为了乔装为党项人必须秃发,这就说明当时党项民族已经普遍地秃发。《长编》卷五一二还有一条宋哲宗时的材料:
环庆路熟户捉生伪冒、改名、剃发、穿耳、戴环、诈作诱到西界大小首领。(注:李焘.长编[M]卷五一二元符二年七日丙午条.)
这时已距秃发令的颁布有六十余年,但“剃发、穿耳、戴环”仍是党项民族的表征。这两条材料可以说明元昊的秃发令确实是获得了较为普遍的实行,并获得了相当长时间内的贯彻。
再从现存的考古材料来看,也可证明秃发令在西夏全方位的实施。莫高窟285窟北壁西部禅洞有西夏游人墨画像四身,游人头顶均用一横笔以示秃顶。(注: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M]第1章,47页.)榆林窟29窟壁画西夏供养人像,其中除了三位戴帽的供养人外,还有四人,即供养人的孙子及厮童,此四人全为“髡”顶发,四周留发。(注:敦煌文物研究所编.敦煌研究文集[C]附图88《西夏武官供养人》.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武威林场西夏墓出土的木板画人物,其中有好几人均“髡”胪额之发。(注: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M]卷首附图8《武威林场西夏墓驭马木板画》,图9《武威林场西夏墓五男侍木板画》.)前苏联艾尔米塔什博物馆陈列品第59号画像,其中有两个穿党项服装的人,头式为“秃发”。(注:前揭《西夏书籍业》第6章注释7。)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西夏特藏第984号、第2203号、第71号、第8100号画像,“画出的不戴帽子的大部分唐古特人都剃光了头,前额上方留着圆蓬头。圆蓬头上的两绺头发在两耳前面落下。”(注:前揭《西夏书籍业》第6章注释3。)从这些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西夏之秃发令不仅在首都兴庆府推行,也在西面的瓜沙州、南面的凉州、北面的黑水城贯彻实行。可以反映,元昊秃发令确实在全国大部分范围内有着实际的推行。
但有一条材料须引起我们重视,赵起《种太尉传》:
(熙宁)四年春正月,师由绥德次抚宁和市,夏羌迎降拥路,毡裘辫发,语言兜离,公劳抚慰,应接不暇。(注:赵起.种大尉传[M]2页,台北图书馆藏《穴砚斋史钞》中《宋武臣传》本。《种太尉传》蒙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曾瑞龙博士寄赠,特此致谢。)
这里称“夏羌”是“毡裘辫发”,此乃吐蕃之俗。《新唐书·吐蕃传》称:
吐蕃……衣率毡韦,……妇人辫发而萦之。(注:新唐书[M]卷二一六《吐蕃传》上.)
《汉书·终军传》称:
有解编发,削左衽,袭冠带,要衣裳,而蒙化者焉。注曰:编读曰辫。(注:汉书[M]卷六十四下《终军传》.)
编发就是辫发,解辫则为披发、被发,为西羌之俗,即《后汉书·西羌传》中的“被发”。(注:后汉书[M]卷八十七《西羌传》.)这一条材料告诉我们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即元昊秃发令颁布后,并不是西夏所有地区全部无条件执行,因为,直到熙宁四年(1071年)时绥德地区(即横山地区)的“夏羌”并未秃发,而是“辫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这与横山地区居住民族本身的特殊性有很大的关系。《宋史·宋琪传》称:
党项界东自河西银、夏,西至灵、盐,南距鄜、延,北连丰、会。厥土多荒隙,是前汉呼韩邪所处河南之地,幅员千里。从银、夏洎青、白两池,地惟沙碛,俗谓平夏拓跋,盖蕃姓也。自鄜、延以北,地多土山柏林,谓南山野利,盖羌族之号。(注:宋史[M]卷二六四《宋琪传》.)
同是党项民族,一个是拓跋氏,一个是野利氏,一个属平夏部,一个为南山部。这两大集团是党项族内实力最为强大的势力集团,而且有一定的差异。《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九《洗雪平夏党项德音》:
平夏、南山,虽云有异,源流风俗本贯不殊。(注:宋敏求.唐大诏令集[M]卷一二九《洗雪平夏党项德音》.)
“异”在什么地方呢?前引宋琪言,平夏拓跋为“蕃姓”,南山野利为“羌族”。所谓“蕃姓”,即林宝所言拓跋氏为“东北蕃”,(注:林宝.元和姓纂[M]卷十“拓跋氏”条.)即鲜卑也;所谓“羌族”,到唐时,实际即为“吐蕃”。拓跋、野利(耶律)原本均为东北民族,但迁居西北羌地之后,同时经过了“羌化”过程。拓跋氏“羌化”程度较浅,较多地保持了原来民族的特色,而野利氏则彻底地“羌化”或“吐蕃化”,故在当时人看来,野利氏已是一彻头彻尾的“羌族”或“吐蕃”,即如《资治通鉴》卷二七六:
康福行至青刚峡,遇吐蕃野利,大虫二族数千帐。(注:司马光.资治通鉴[M]卷二七六《后唐纪》.)
又《新唐书·党项传》称:
先是,庆州有破氏族三,野利氏族五,把利氏族一,与吐蕃姻援,赞普悉王之,因是扰边凡十年。(注:新唐书[M]卷二二一《党项传》.)
正因为野利氏同吐蕃的关系极为密切,该族的“吐蕃化”程度极深,故到五代时,人们均称“野利”为“吐蕃”,宋琪则称之为“羌族”。
不仅拓跋、野利两部在“羌化”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别,而且平夏、南山两部互为仇寇。《唐大诏令集》卷一三○《平党项德音》:
其南山党项已出山者,或闻迫于饥乏,犹行劫夺,平夏不容,无处居住。……昔者,或有剽劫必推南山,南山或有寇攘,亦指平夏,即相非斥,互说短长,终难辨明,只益仇怨。(注:唐大诏令集[M]卷一三○《平党项德音》.)
直到李继捧附宋,李继迁举兵反宋,拓跋氏与野利氏集团联姻,“羌豪野利等族皆以女妻之”。(注:西夏书事[M]卷四雍熙元年十二月条.)可以说,西夏的建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平夏拓跋”与“南山野利”的联盟。过去互为仇寇的两大党项集团在共同利益上携手,促使党项民族政治及军事实力骤然膨胀,而形成了以拓跋氏为首、野利氏为辅的强大的党项姓氏集团之间的军事联盟。但是,旧有的矛盾并没有完全消失,拓跋氏同野利氏两大集团的斗争表现仍然尖锐。从绥德地区即横山地区亦即南山地区到熙宁时仍保持“辫发”之俗即可看出,野利氏集团对元昊建国新政令的抵抗,最后野利氏家族惨遭灭族之祸及横山部落的不断叛夏,均当与两集团之间的矛盾有关。
四、西夏秃发令颁布的政治目的
元昊颁布秃发令的政治目的究竟是什么?第一节归纳了三条;一是西夏之秃发是为了恢复鲜卑之旧俗;二是西夏秃发是推行党项传统发式;三是元昊想假借拓跋鲜卑建立元魏王朝的故事来模仿鲜卑人的习俗。究竟哪一种说法准确呢?我们试分析之。先看看第三种说法,即元昊想假借拓跋鲜卑建立元魏王朝的故事来模仿鲜卑人的习俗。这种说法的前提即是党项族不是鲜卑族,而是羌族或者羌藏系民族。我们先假定党项族就是羌族,那么羌族的发式是“被发”,而不是“秃发”。在古代,一个民族留什么样的发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一个民族认同的象征。这就是女真人入宋、满州人入关均要强制推行女真、满州民族的发式的重要原因。推行了满州、女真民族的发式,也就意味着对这一民族认同。西夏建国的党项上层如果是羌族,他们过去蓄留的发式是“披发”,那么又怎么可能去借另一个民族的发式来改变本民族的发式呢?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未见过的怪现象。女真人入宋,颁布的第一个改俗令就是:“今随处既归本朝,宜同风俗,亦仰削去头发,短巾,左衽。敢有违犯,即是犹怀旧国,当正典刑。”(注:无名氏.大金吊伐录[M]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女真人本身就是“髡发”,强迫宋人“削发”即“髡发”,是将占领民族的文化习俗强加于被占领民族,这是正常现象。而如上说,则是统治民族拿另一个与本民族无关的“发式”来模仿而改变自己民族的原来发式,这就不正常了。试想,如果党项是羌族,元昊完全不考虑自己本民族长期保存下来的文化习俗,也不考虑本民族改变其民族象征(发式)的心理承受能力,这种逆全民族之心而动的蠢事,难道元昊会去做吗?因此,我认为,元昊模仿鲜卑人的发式改羌族之“被发”为“秃发”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无论如何也讲不过去的。有人根据文献上有西夏将宋人“髡而囚之”的记载,就称西夏人视“髡发”为耻辱,是侮辱的行为,这是一种简单化的理解。将宋人抓起来关进监牢“髡发”,这一“髡发”是执行古代的一种刑法,专用于囚徒。这种“髡发”与元昊颁布的秃发令之“秃发”完全是两码事。前者髡,是将全部头发剃光,是一种惩罚,后者髡或秃,只是薙去部分头发,成为一个民族象征的发式,两者之内涵及外形均无相同之处。张云博士称:“秃发之俗,并非党项人自有,故须以法令行之。大约在不久以后,已不为人们所遵循,甚至成为侮辱的行为。”(注:张云.略论外来文化对西夏的影响[J].宁夏大学学报,1990,(3).)这应该是一种误解。
再看看第二种说法,即西夏秃发是推行党项羌的传统发式。这一说法的最基本前提是党项族原来就是“秃发”,但是,我们从现存的文献材料中还找不到在西夏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羌之发式为“秃发”的材料。李蔚先生根据1965年宁夏石咀山西夏城址挖掘出的一个“秃发状瓷人头像”,即断言西夏秃发早在李德明时期即已开始,(注:李蔚.简明西夏史[M]第3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06~107.)如此则可进一步证明,党项原本就是秃发。这座西夏城据考证即省嵬城,省嵬城始建于李德明时期。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在这座城址里挖出了一个“秃发状瓷人头像”,就可证明西夏秃发始于李德明时期,难道省嵬城始建于德明时期,也毁坏于德明时期吗?据考古报告,该城址内还出土了南宋的“建炎通宝”与金代的“正隆元宝”,(注:宁夏自治区展览馆.宁夏石咀山西夏城址试掘[J].考古,1981,(1).)这就说明,该城在南宋初年仍然保存。为什么就不可以说这个“秃发状瓷人头像”是南宋时期的西夏产品呢?或干脆就是金人的产品呢?因为金人之俗也是“髡发”。所以西夏秃发始于德明时期的说法明显证据不足。那么,在西夏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民族是否“秃发”呢?回答是否定的。用两条材料即足以证明。如果在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族就是秃发,就不可能出现元昊“先自秃发”。元昊“先自秃发”即是给不愿意改变本民族原来发式的人做个榜样,但亦证明,在“秃法令”颁布前,元昊不是秃发,更不可能出现“民争秃其发”。本来就是“秃发”,还为什么“争秃其发”?可证,西夏秃发是推行党项羌的传统发式这一说法也是错误的提法。
最后再看第一种说法,即西夏秃发是为了恢复鲜卑的旧俗,也就是说,党项本就是鲜卑,秃发乃其原有之习俗。我赞同这一说法,但须作一些较详细的辨析。我们先看看在西夏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族是什么样的发式。文献中保留的材料极少,阎立本《西域图》载弥药人(弥药为西藏人对党项人的称呼)的发式是:
一王皮韬小髻,余发垂双辫如缕,皮袭玄靴,解衽交手按膝。一奴皮韬,发余垂独辫,朱袭玄靴者。(注:戴表元.剡源文集[M]卷四《唐画〈西域图〉》.)
《长编》卷三十五:
保忠(拓跋继捧)方寝,闻难作,单衣披发,仅以身免。(注:李焘.长编[M]卷三十五淳化五年三月戊辰条.)
《西域图》弥药人是辫发,《长编》拓跋氏是披发。其实,辫发即编发即披发,解辫则披也。此与西羌“被发覆面”(后汉书[M]卷八十七《西羌传》.)之“被发”相同,与吐蕃“辫发而萦之”(注:新唐书[M]卷二一六《吐蕃传》上.)的“辫发”亦相同。据此可知,在西夏秃发令之前党项人的发式为“辫发”与“披发”,与羌人的发式相同。
我们再看看有哪些民族的发式习俗为“秃发”和“髡发”。《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乌桓者,本东胡也。……父子男女相对踞蹲,以髡头为轻便。”(注:后汉书[M]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鲜卑,“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唯婚姻先髡头。”(注:后汉书[M]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宋琪论契丹境内奚、霫、渤海民族时亦称:“并髡发左衽。”(注:宋会要辑稿[M]一九六册《蕃夷》.)契丹人无论男女,均为“髡发”,沈括使辽时,记载“其人剪发,妥其两髦。”(注:永乐大典[M]卷一○八七七引宋沈存中《西溪集·熙宁使虏图抄》.)苏颂使辽诗自注:“虏中多掠燕蓟之人,杂居番界,皆削顶垂发以从其俗。”(注:苏颂.苏魏公文集[M]卷十三《前使辽诗·和晨发柳河馆憩长源邮舍》.)耶律倍《骑射图》上的契丹男子都是剃光了头顶,四周留一圈头发,额前的头发较短,两鬓头发较长,头发的后部还梳了两根细辫。(注:耶律倍.骑射图[Z].转引韩世明.辽金生活掠影[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2.116.)女真之发式则是“男子髡顶”,(注:无名氏.大金吊伐录[M]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大金吊伐录》卷三载:“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髡发,不如式者杀之。”(注:无名氏.大金吊伐录[M]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可见,东北地区鲜卑系统之民族均为“髡发”。髡发即秃发。
既知西夏秃发令之前党项民族的发式为“辫发”与“披发”,又知“秃发”或“髡发”为鲜卑系统民族之发式,则元昊的秃发令的政治目的,就是要把羌人的风俗习惯变为鲜卑的风俗习惯。为什么要这样?只有一种解释。党项民族原来就是东北地区鲜卑系统的民族,由于迁到西北地区居住,与羌族混居。进入羌地之鲜卑人遂逐渐“羌化”,到唐宋之时,原属于鲜卑系统的党项民族的风俗习惯已基本上“羌化”,或称“吐蕃化”。(注:参阅汤开建.关于西夏拓跋氏族属的几个问题[J].中国史研究,1986,(4).及汤开建.党项源流新证[J].西北民族研究[J].1995,(2).)元昊建国,为了唤醒党项民族的民族自尊,加强党项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故以恢复鲜卑旧俗——“秃发”为号召,并在姓氏上废除唐宋王朝的赐姓,恢复鲜卑旧姓“嵬名(元)”。(注:欧阳修.归田录[M]卷一第6页.)恢复鲜卑姓与恢复鲜卑习俗相辅相成,为元昊重建党项——鲜卑系统新王朝作准备。这就是西夏秃发令的主要政治目的。其次,就是以秃发为标志,统一境内各民族对鲜卑党项的认同。不管是汉人、吐蕃、回鹘、鞑靼,均要统一在“鲜卑党项”的旗帜下,秃不秃发则是检验每一民族部落对鲜卑党项族的态度,违者则处以死刑。一方面,秃发令的颁布在西夏获得广大党项部族民众的拥护,故有“民争秃其发”的记载;另一方面,“秃发令”的颁布也伤害了西夏境内其他民族的自尊,如汉人、吐蕃、回鹘,故必有对秃发令抵制的部族与地方,因此,元昊亦不得不以严酷的法令来强制推行,“三日不从令,许众杀之”。这样,西夏境内的秃发之风才逐渐普遍起来,甚至远被到西部的瓜沙州、北部的黑水城。
[收稿日期]20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