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日益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超限超载运输不仅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对货运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和破坏。可以说,车辆超载超限运输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交通运输中急需解决的难题。因此文章重点就车辆超载超限的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对策
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车辆超限超载,不仅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和国家经济利益,而且还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伤害,扰乱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一直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整治打击,但由于复杂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原因,诱发超限超载行为的深层利益动因仍未根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依然十分猖獗,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形式仍然非常严峻,治理超限超载任务仍十分艰巨。
一、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车辆超限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长、宽、高、总重和轴载质量的任意一项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限制值。车辆超限与公路有密切联系,对公路正常使用产生影响。车辆超载是指汽车装载货物的重量超过额载货物的重量,不同车型有不同的额定载重量,额定载重量是通过汽车性能以及由此引发的行车安全性来确定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诱发大量交通安全事故,导致公路运输市场恶性竞争,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车辆超载超限的影响
(一)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从最近几年对交通事故资料的分析来看,车辆超限超载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的安全。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当车辆超限超载时,会大大降低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例如车辆紧急制动性能、行驶的稳定性、转向可靠度、悬挂承荷能力以及爆胎等,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此外,车辆超限超载运行,必然会增加零部件的磨损,降低汽车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车辆超限超载在影响交通安全的同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生命和经济损失。
(二)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公路的设计和修建,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的。不同等级的公路都有荷载标准,车辆的重量越大,其冲击和振动力也就越大,会造成路基、路面、桥涵等构造物的变形和位移,如果长期超负荷运转,其变形将会积累,导致路基、路面、桥涵等构造物病害频发,严重危及车辆通行安全。运输业户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无限度地加大车辆荷载,致使公路路基、路面、桥涵过度承受超载车辆的作用,导致路基出现严重的沉陷或坍塌,造成路面发生网裂、变形、松散和坑槽等结构性的破坏,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增加了管理和养护费用。由此可见,运输业户获取的经济利益是建立在国家经济利益遭受巨大损失之上的。长此下去,将会形成一面建设、一面破坏,甚至破坏速度超过建设速度的恶性循环局面。
(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导致恶性竞争
由于我国运输业存在运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导致市场竞争空前加剧,车辆超限超载,车主无非是想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所以车主会冒着各种风险,用低于正常运价水平的运输价格承揽货源,最后通过超限超载的方式弥补经济上的损失。长此以往,将进一步增大运输力过剩的矛盾,恶意的竞争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的汽车工业发展过程中,运输车辆开始向大型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以此来有效地降低运输成本,而且车辆大型化发展也成为当前运输车辆的发展趋势。但是部分汽车制造企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阻碍了货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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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对策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
政府切实履行主导责任,统一领导、调动、整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等职能部门执法资源,联勤联动联治,集中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社会反响强烈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才能确保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部门执法人员以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和流动稽查的方式,重点对国省干线和重要县乡公路实施重点监控,大力查处辖区内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做好执法分工流程,并按照分工流程,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拦截疑似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停车场、卸载场接受计重检测,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有序进行过磅检测,并对经检测认定的非法超限车辆一律按照交通运输部62号令依法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后将称重单、卸载单等证据材料交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记分,最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二)加强内部培训及加强舆论引导
组织一线治超执法人员轮流参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交通为民、服务群众意识,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治超执法工作营造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源头治理监管的力度
抓好源头。采取货运源头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安全业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查阅货运企业监控视频,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严格要求货运企业营运车辆按照核定吨位装载运输,并现场核查企业营运车辆装载过磅情况和车辆出入登记记录表,以及现场超限超载宣传教育等,落实货运源头超限超载监管工作。
(四)加强治超经费保障
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涉及交通、公安、路政、运政等多部门,所抽调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以及租用超限检测点、停车场、卸载场等产生的费用较大,光靠牵头部门筹集经费难以保证活动的正常性、经常性开展,地方人民政府要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满足实际执法工作需要。
(五)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科技支撑
要加快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货运车辆自动检测、车辆轴型和装载标准自动识别、违反超限超栽信息自动记录、处罚信息自动转递。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路超限检测站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工作。对于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逃避检测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处罚。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并逐步完善技术监测网络,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车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车辆图像待信息。
(六)加强执法监督
要依托12328、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及政府机构网站邮箱等,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执法行为,每季度对所在区域执法处罚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开。要强化行政复议、申诉渠道,依法受理、及时处理复议申请和申诉,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要解决超限超载运输问题,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源头入手,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并充分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创新治超的策略,从而有效地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加快推进治超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打造良好的公路运输环境,确保公路运输经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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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璟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标签:车辆论文; 公路论文; 货运论文; 经济利益论文; 治超论文; 交通事故论文; 路基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