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陈独秀的社会主义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陈独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1)01-0063-06
陈独秀从接受马克思主义时起,就对社会主义笃信至诚,且终其一生。为求社会主义的纯洁性,他不仅在早年对基尔特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工团主义等冒牌社会主义进行了猛烈的批判,而且在晚年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所暴露出来的某些弊端也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充分展现了其只求真理不计其他的品格。现在看来,陈独秀虽然在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面欠缺系统性的传世大作,但他的一些观点,至今仍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很值得后人深思。
一、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在一定条件下政治制度可以跳跃,但是经济的发展则具有不可超越性。
陈独秀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刻剖析,为其接受和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社会主义的到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不是人们“主观的要求”。
陈独秀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物质的自然趋向底势力很大,留心改造社会底人万万不可漠视这种客观的趋向,万万不能够妄想拿主观的理想来自由改造的”,“近代空想的社会主义和科学的社会主义之重要的区别就在此一点”(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3页。)。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过渡,是按社会自身固有的条件及由这种条件决定的发展趋向而转换的,不是依人们的主观意志和良好愿望为转移的。马克思早已预言的资本主义丧钟,迟迟没能敲响,究其原因“这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决定的,人们的努力,只能使可来者快点来而已”(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17页。)。因此,我们应该努力把经济搞上去,为社会发展创造条件,不要“一听到社会主义便肃然起敬,一听资本主义便畏之如蛇蜴,厌之如粪蛆”(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19页。),因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都具有其存在的客观的合理性,都曾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为世界增加了无可估量的物质财富。
在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中,有些社会主义的拥护者常常忽略了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趋向性,而是过分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陈独秀则认为,“社会主义制好过资本主义制”这是谁都知道的。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轨迹看,是资本主义制度先于社会主义制度而存在的,这是客观规律,“并非人类主观上故意要先采用较坏的资本主义制,后采用较好的社会主义制”。他认为“马克思社会主义所以称为科学的不是空想的,正因为他能以唯物史观的见解,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和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所以成立所以发达所以崩坏,都是经济发展之自然结果,是能够在客观上说明必然的因果,不是在主观上主张当然的理想”(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55页。)。资本主义如此,社会主义亦如此。
第二,经济落后国家的政治制度可以跳跃式的进化,中国不应走欧美式的旧路。
陈独秀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观察人类社会,发现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到高级有规律地发展着,并且“是不可以人力抵抗的”(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446页。)。同时陈独秀也发现,各国社会制度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轨迹并非千篇一律,往往各有特色,但是归纳起来,“人类进化有两种形式:一是循序的进化,一是跳跃的进化。”(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97页。)社会主义也不例外,同样可以通过循序进化或跳跃进化这两种途径实现。“若走循序进化的路,必须以内部经济的政治的成熟为条件”,这是马克思当年所预想的那种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所要走的路。“若走跳跃进化的路,则必须以外部的影响(刺激与援助)及内部政治的成熟为条件。”(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99页。)这是经济文化都很落后的国家有可能走得通的一条特殊的路。
中国是经济文化都很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新形势的影响,按循序进化的路途发展已经不可能了。中国为什么不好走资本主义这条路?陈独秀认为:一是历史时代的制约,即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并且“在欧美已经由发达而倾于崩坏了”,如果仍要循序渐进的进化到资本主义,显然不合乎时代潮流。二是资本主义的弊端和危害已经充分暴露,通过经济危机和世界大战的发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已“把欧、美、日本之社会弄成贪鄙、欺诈、刻薄、没有良心了”(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206页。)。三是中国经济发展十分落后,且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象“切西瓜”样瓜分了,成为任意宰割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所以帝国主义决不容许被侵略的殖民地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起来。
陈独秀在综合分析世界形势和中国国情基础上,认为经济落后国家的政治制度,应该而且可能跳过资本主义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其理由是:(一)“经济落后国家,无产阶级能比资本主义先进国的无产阶级早些得到政权,即是说,它能在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斗争的基础上得到政权”(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33页。)。因为经济落后国家不仅工业无产阶级数量很少,而且资产阶级的势力也很微弱,无产阶级应当并且可能在采取联合资产阶级的方式共同完成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之后,直接夺取政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二)“资本主义比较不甚发达的国家,是全资本主义世界最薄弱之一环,正容易爆发无产阶级的革命”(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38页。)。(三)经济落后的国家容易具备跳跃进化的政治条件(无产阶级能够较早地以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共产党的建立并能很快成熟;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有可能与无产阶级合作;劳动人民的觉悟及其服从共产党领导等)和外部影响(帝国主义间的战争造成相互削弱;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支援等),当必要的政治条件和外部条件具备以后,虽然经济条件还不够充分,无产阶级也可以领导工农民众夺取政权实现社会主义。这显然是陈独秀分析中国革命发展前途的高明之处,非常难能可贵。
当然,由于陈独秀在晚年远离政治斗争第一线,其思想认识上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陈独秀把当时的中国社会误认为是“初期资本主义”的国家;其二,他认为“社会主义在中国之经济的成熟,自然是无稽之谈”,意在说明中国不具有“循序进化”到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这是正确的。但他又认为中国还“没有相当力量的工业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自然谈不上政治的成熟;外部的影响,目前还在等待时期”(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499页。)。可见陈独秀虽然承认中国具有走“跳跃进化”之路的可能性,却没有认识到中国已经具备了走“跳跃进化”之路的现实性。因而陈独秀的中国革命前途观与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前途观虽有某些相近之处,最终却没有走到一起。
第三,政治制度跳跃进化,并不等于经济也能随之超越。
以跳跃进化的方式可以进入社会主义,但是这种社会主义不可能是完整意义上的成熟的社会主义,是属于政治制度在特殊情况下正常发展的“中断”,所以其原有的落后经济并不能随着政治制度跳跃而由自然经济超越商品经济阶段直达社会主义现代化。道理很简单,非剥削阶级政权,可以在打碎旧的剥削阶级政权之后“另起炉灶”;而非剥削制度下的经济发展,却不能不利用先前的剥削制度所遗留下的经济条件。正因为这样,陈独秀念念不忘资本主义经济问题。他曾多次赞颂列宁的一句话:“俄国工人吃了资本主义不发达的苦,而不是吃了资本主义发达的苦”(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33页。)。
陈独秀对资本主义有许多独特的理解。首先,陈独秀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成份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等加以区别。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可以允许一定的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因为资本主义经济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所以也是“中国经济发展必经的过程”,无论如何是不可空缺或中断的。其次,陈独秀把资本主义经济区分为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两种类型,其中国家资本主义又受不同“政治构造”所决定而具有不同的性质,如封建的或资产阶级的国家所采用的国家资本主义,其性质是私人资本的最高表现形式,“只有在工农及其他被压迫剥削阶级革命的国家而采用国家资本主义,才能够由此过渡到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1238页。)。
总之,经济落后的国家通过“跳跃进化”而进入社会主义阶段以后,先进的政治制度与落后的社会主义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所以全社会必须把注意力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优势,以最快速度填补由于政治跳跃而造成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本主义缺口,确保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在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邓小平所讲的“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实质上就是经济落后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在经济上应该允许包括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在内的非社会主义经济的存在。这正是我国政治制度实现“跳跃进化”以后,经济发展未能随之超越的必然要求。
二、社会主义不能马上全部废绝私有制,要坚持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
陈独秀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认为“历史上一切制度底变化是随着经济制度底变化而变化的”。因此“我们对于改造社会底主张,不可蔑视现社会经济的事实”(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16页。)。即是说不能不顾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而片面追求所有制形式的变化。
第一,社会主义不能马上完全废绝私有制。
中国革命是发生在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度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居于优势地位。在这种条件下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其公有化程度必然很低,私有制经济仍然要占有一定的比重。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初期,一部分私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这是凭借无产阶级政权的强制力所无法改变的,“非到共产社会实现,私有财产是不能完全废绝的”(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686页。)。
第二,在社会主义阶段,应该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陈独秀在深入分析中国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未来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设想:“国民革命成功后,中国的经济制度,自然是家庭的手工业与农业、小生产制、私人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制、国家资本主义等,四种并行”。他特别强调:“我们所谓采用何种经济制度,并不是说只采用那一种而禁绝其余一切,乃是说采用某一种为全社会中主要的生产制度”。既使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中国社会主义也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度,必然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居于优势地位而已。陈独秀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经济形式和经济制度,与国家社会主义衔接起来,并且主张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主辅兼用、不搞单一的经济形式。陈独秀的观点,经过近30年的实践并付出沉痛代价之后,终于被国人认同。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不宜高度集中。
陈独秀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始终持否定态度,对于社会主义生产的计划性和集中统一性极为赞赏。当他认真观察和分析中国社会的经济现状时,认识到中国经济发展不仅仅是水平低的问题,还具有分布零散,经济形式多样性和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等特点,所以他在主张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应当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同时,还主张经济管理体制不宜高度集中。他认为“所谓国家社会主义,决非建设在现状之上,亦非由国家包办一切大小工商业,马上就要禁绝一切私人企业。所谓国家经营的大工商业,亦不必全集在中央,省管及市管方法(都算是公有),亦可斟酌情形定之”(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86页。)。这个构想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特点,是与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多层次性和松散性相统一的。
第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应该对外开放。
当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以后,整个时代发生了变化。正如陈独秀所说:“前世纪之末本世纪之初,世界资本制度已发达到最高形式——统一世界之财政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因此,全世界的经济成了整个的,全世界政治也随之成了整个的。”(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1030页。)因此,陈独秀认为,任何一个开明的民族,必须睁开被旧的传统观点蒙住的双眼,认清经济发展日渐国际化的新趋势。他认为“立国于今之世,其兴废存亡,视其国之内政者半,影响于国外者恒亦半焉。”“居今日而言锁国闭关之策,匪独力所不能,亦且势所不利。万邦并立,动辄相关,无论其国若何富强,亦不能漠视外情,自为风气。”(注:《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3页。)必须打开国门,与世界经济接轨相通。实践证明,任何国家都无法摆脱这种国际化的经济网络,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更应该与世界经济相联系,积极借鉴或借助于经济发达国家的智力、财力发展自己,如果仅靠“落后民族自己的经济条件,当然谈不上社会主义”(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606页。)。
陈独秀还主张对外开放需要创造“和平发展的机会”。陈独秀说:“现在已经不是闭关时代,我们并不拒绝和任何国家通商往来”,“我们的敌人,虽然昨天还把刀放在我们的颈脖上,他们如果今天放下刀来,拿笑脸或苦笑的脸同我们说和,我们仍然是欢迎的,就是报以不是致中国死命的让步都是可以的,因为我们需要得到和平发展的机会”(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1153页。)。在主张大开放的过程中,陈独秀坚持了对外政策的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统一,既不损害国家主权,又不影响对外通商往来。在中国创造这种和平发展的机会,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有可能。
三、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多数人幸福,确立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性。
陈独秀在充分肯定社会主义和否定资本主义及对二者进行比较中,逐步把能否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多数人的幸福,作为评判社会主义和
资本主义的价值标准。
第一,只有社会主义政治,主张实际的多数人幸福。
陈独秀认为:“封建主义时代只最少数人得着幸福,资本主义时代也不过次少数人得着幸福,多数人仍然被压在少数人势力底下,得不着自由与幸福”。“主张实际的多数幸福,只有社会主义的政治”(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129页。)。后来陈独秀又进一步指出,将来国民革命胜利也只是政治上的成功,还不是经济上的成功,我们应该利用政治上的成功所获得的政权,领导人民进行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那么“用什么方法来创造经济?我们的答案是:采用国家社会主义,由中央或地方(省及市)政府创造大的工业、商业、农业,一直到私产自然消灭而后已”(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89页。)。显然,陈独秀的社会主义观已经包含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基因。
第二,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平均贫富不是社会主义”。
陈独秀指出:社会主义并不是专门从事分配方法的改变,“其实专讲分配方法去平均贫富,是均富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对于生产方法和分配方法同时并重的”(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462页。)。抛开社会生产而单纯变革社会分配,是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多数人幸福的。为此,陈独秀在剖析资本主义弊端之后指出:“聪明的人类,乃企图设法再修改自己的缺点,即是废除束缚生产力的财产私有制,以国家计划的生产代替私人自由竞争,使社会的生产力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便是社会主义制的根本意义。”(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15页。)这是颇有见地的。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显示出社会主义较之于资本主义的相对优势。
第三,社会主义建设要经过长久岁月,其间存在历史暂时倒退的可能性。
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每个国家的发展轨迹不可能直线前行,难免会出现曲折,甚至倒退。正如陈独秀所说:“我们不可把社会改造看得太简单,太容易了。”(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196页。)他在冷静分析苏联的内外政策及其实际状况后认为:苏联在斯大林时代就已偏离了十月革命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若要硬说她是社会主义国家,便未免糟塌社会主义了!”(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607页。)这是陈独秀去世前不久作出的断言。虽然陈独秀的观点被认为偏激,甚至有点“反动”,可是历史却证实了他的观点。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保险箱,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红旗已经从克里姆林宫的上空坠落。
四、社会主义必须加强民主建设,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民主的统一性
陈独秀早年曾是反封建的勇士,高扬民主旗帜的先驱。起初,他所宣传的民主是资产阶级民主,直至五四运动时期才发现自己满腔热血奋力疾呼的资产阶级民主并没有解决中国的“政治根本问题”。于是他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开始转向对无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追求。陈独秀把无产阶级政权作为获取民主的前提条件,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当时还没有认识到民主作为一种权力和目的,并不能因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而自然获得。到了晚年,陈独秀便开始集中精力对民主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从而在认识上达到了新的境界。
第一,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首先,陈独秀重新认识了民主的属性及其作用,并揭示了轻视民主建设的危害性。陈独秀指出:“德谟克拉西,是各阶级为求得多数意见之一致以发展其整个的阶级力所必需之工具;他是无产阶级民主集权制之一原素,没有了他,在党内党外都只是集权而非民主,即是变成了民主集权制之反面官僚集权制”(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2页。)。在社会主义时期,只有加强和完善民主建设,才能有效地防御和抵制政治腐败的蔓延。陈独秀曾多次引用列宁关于“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4页。)的观点,论述民主的重要性。他说“无产政党若因反对资产阶级及资本主义,遂并民主主义而亦反对之,即令各国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出现了,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之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史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甚么社会主义。”(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60页。)总之,实现无产阶级民主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破坏或者废除民主,社会主义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
其次,陈独秀强调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不可分割性。陈独秀认为:“民主之定义,即为由大多数人民管理即统治国家”(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26页。),这是对民主的本质特点所给予的科学界定。在陈独秀看来,民主主义既可以与资本主义“分离”,又可以与社会主义“相容”。所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并不是抛弃民主主义,而是扩大民主主义,以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来代替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注:唐宝林编:《陈独秀语萃》,华夏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不能包容民主的社会主义,不可能是健全的社会主义,甚至不是社会主义。陈独秀终生追求民主,他的民主观始终是发展的。他在早年称科学与民主“若舟车之有两轮焉”,二者缺一不可,此乃国人欲脱蒙昧时代的利器。到了晚年,他顺乎潮流,与时俱进,认为“科学,近代民主制,社会主义,乃是近代人类社会三大天才的发明,至可宝贵”(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5页。)。总之,将民主与社会主义紧密地连在一起,是陈独秀民主观在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飞跃。
第二,社会主义必须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没有民主制度必然产生“专制魔王”。
陈独秀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若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就必须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同时,不断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建设问题,实质是个制度问题。所谓斯大林现象,并不是简单的个人问题。“我们若不从制度上寻出缺点,得到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对史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一个史大林倒了,会有无数史大林在俄国及别国产生出来。在十月后的苏俄,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有了史大林才产生独裁制。”(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4~555页。)苏联的深刻教训就在于“不幸十月以来轻率的把民主制和资产阶级统治一同推翻,以独裁代替了民主”(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555页。)。我们应该铭记历史教训,不断加强民主制度建设,真正把建设和管理国家的权力还给人民,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根绝斯大林式“专制魔王”之再生。
第三,在社会主义国家以独裁取代民主,无疑自毁长城。
陈独秀是一位尊重历史之人,更是正视现实之人。他不因为斯大林时代的错误而否定“前期苏联”的历史功绩。他在晚年仍对十月革命的故乡充满敬仰之情,称当年的“莫斯科是全世界被压迫者的灯塔,是世界革命运动的总参谋部”。但是他也决不因为“前期苏联”的历史功绩而无视“后期苏联”实行个人独裁的客观现实。陈独秀曾气愤地指出:“现在苏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到反动派,我举双手赞成,但专政到人民,甚至专政到党内,难道是马克思、列宁始料所及吗?”(注:《文史资料选辑》第71辑,第62页。)
抛弃民主的社会主义,必然破坏党的领导,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从长远来看必然危及国家的存亡。陈独秀在分析苏联实行个人独裁而践踏民主的现状及其后果时指出,将来“帝国主义并不一定要采用武装进攻政策,也可以使无产阶级的苏联不能长久在资本主义世界里巍然独存”(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40页。)。因为“斯大林的官僚党制已经摧毁了共产党的活力和精神”,“斯大林在替全世界的资产阶级服务”,干了许多内外敌对势力想干而干不到的事(注:《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第344~345页。)。历史是客观的,也是无情的,苏联的结局应验了陈独秀在50年前的预见。
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研究,是在遭受国民党追捕和共产国际及党内“左”倾教条主义者排斥打击的情况下进行的,加之过早的去世无缘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因而他对社会主义所阐述的观点未必完全确切精当,有的表述因带有感情色彩过于偏激。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某些天才预见确被历史实践验证了,有的观点已经成为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们的共识。只要我们抛开历史偏见,就会发现并承认,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深刻分析,对我们今天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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