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弘扬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道德建设论文,弘扬民族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特有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了加强我国现阶段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充分利用中华民族精神这一宝贵的精神资源。那么,怎样才能切实做到这一点呢?本文拟结合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对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借重民族精神所饱含的千古智慧,造就和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魅力
1.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凝聚着丰富的民族生存和发展智慧,能够为全民族各个成员提供生存和发展之道
中华民族优秀儿女在创造辉煌历史的进程中,积累和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既包括“义以为上”,“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和为贵”等民族优良传统,也包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大庆精神、红旗渠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和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形成的创业精神、抗洪精神,等等。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智慧的结晶。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智慧有时被称为一种“道”。生存和发展智慧,即生存和发展之道,同全民族的每个成员息息相关。从中国历史上看,儒家学说是现实的、入世的,而不是超脱现实的、避世的。许多儒者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并且希望通过实施儒学来引导人们明是非、分美丑、辨得失、知兴废。儒学凝结着中华民族的丰富智慧,它在特定的时代曾经放射出诱人的光芒。儒学的影响不仅在历史上传之久远,而且渗入民俗生活,这有很多原因,其中包括得益于对生存和发展智慧的重视。同时应当指出,中国古代的某些儒者,虽然具有智者的慧眼,却不可能看到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即使从儒家所处的那个时代看,其有关主张中也有许多消极错误的因素,如把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视为生存规律,把安贫乐道、寡欲抑利视为生存智慧,等等。
我们应当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来丰富民族精神,而这也意味着同时丰富一定民族精神中所蕴含的生存和发展智慧。在现阶段,我们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蕴藏于人民群众生活实践中的巨大智慧发掘出来,经过提炼和升华,再使之回到人民群众中去,用来指引人民群众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以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智慧的结晶。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集中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和实现中国现代化的伟大历史任务,其中有一系列关于中华民族如何发展的真知灼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一重要思想强调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突出了二者的先进性,从而反映了新的实践对有关工作的新要求。这一重要思想还表明,只有坚持发展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才能使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毫无疑问,我们党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助于创造出更为充分的物质文化条件,进一步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同时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显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溢着丰富的民族智慧和其他智慧,它在智慧上的贡献是非常突出的。
有人断言,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人工智能计算机的研制成功,机器人会比人聪明。我们没有忘记在1997年的人机之战中,一位国际象棋冠军输给了一台叫“深蓝”的计算机,但很难想像未来的超级计算机,包括据说可以植入人脑的微型计算机,能够取代人类或赋予人类生存和发展智慧。这种智慧不仅仅涉及科学技术的问题,它乃是一种“见识”、一种见事之明。这种智慧的形成,即使是在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中,也不能离开一定的民族精神的滋养作用。还应看到,在高科技时代,许多人必然会更加注重自身智商的提高,但智商并不等同于智慧,尤其不等同于生存和发展智慧这种大智大慧。为了获得这种智慧,需要通晓有关民族生存和发展问题的道理。
总之,中华民族在其发展中所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饱含着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千古智慧,能够为全民族各个成员提供他们需要具备的人生智慧。这种精神资源和精神需求,对于加强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2.没有哪个民族和个人不关心其生存和发展状况,借重民族精神所昭示的生存和发展智慧,必然有助于造就和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应有的魅力
中国古代儒家有通过教化劝人向善的说法。现阶段同样需要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借此培养人们的道德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实施思想道德教育,不仅仅是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唤起人们的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意识,使人们真正被高尚的道德精神所感染并予以认同,激发起人们对美好人生的积极追求。应当承认,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未能做到这一点。这同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着一般号召多而离生活太远、简单灌输多而启发诱导欠缺、追求形式多而忽视验证效果等不足之处有关。相对于其他任何事物而言,人本身才是最高价值、最终目的。为了避免和减少刻板僵化的教育方式,使思想道德教育富于魅力,需要在有关教育活动中体现出强烈的人文关怀精神,而这里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必须能够为人们提供一定民族精神所昭示的生存和发展智慧。
生存和发展智慧,即生存和发展之道,几乎没有人不需要它。重视一定民族精神所昭示的生存和发展智慧的效用,引导群众运用这种智慧争取理想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必然有助于造就和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应有的魅力。
有关思想道德教育,应当面向生活,贴近现实,注重弘扬科学理性,努力开启大众心智,避免出现生存和发展智慧的运用虚位或空位的现象。如今,人们关心的许多问题,无不与自己的劳动和工作状况、生活条件、发展前途等有关。如果在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引导人们叩开智慧之门,帮助人们寻找到丰富的生存和发展智慧,使人们明确应当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当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对待人生,应当如何处理个人和集体、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先富和共富、权利和义务、索取和贡献等关系,以此改善生存处境,谋求更大发展,就一定能够使人们切身体验到这种教育很“受用”,是为自己服务的,会给自己带来好处,从而感到可亲可近,乐于接受。这样一来,必然有助于改变某种思想道德教育空洞无物、苍白无力,人们被动接受教育的情形,消除某些人的逆反和排拒心理,激发人们参与这种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价值选择的角度看,趋利避害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特征。从一个人到一个民族,都有一定的利益追求。在思想道德教育中要做到因需善诱,因势利导,使人们明白轻视精神的价值固然不对,轻视物质的价值亦非明智。一个不注重实际利益的民族,不可能在经济上突飞猛进。国家和民族要富强起来,个人也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富裕起来。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引导群众采取正当手段充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能够使人们感受到对自己的深切关怀,从而使这种教育取得不仅以理服人,而且以情动人的功效。在有关思想道德教育中,正如讲精神价值不能陷入禁欲主义的说教一样,讲物质价值也不能引导人们过分注重个人物质利益。应当通过教育使人们明白,精于计较个人利益的人,并不是一个高明的人,也不会拥有一个智慧的人生。有些人只注重物质享受,从表面上看生活得不错,但缺乏丰富的内涵,这谈不上有较高的生活质量,也不能说全面体现了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弘扬民族精神,引导人们完善自己,健全人格,努力达到生命的真善美境界,必将有利于满足人们必不可缺的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
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应当是能够从不同的方面,具体体现出一定民族精神所表明的正确价值取向。例如,通过教育,应能使人们认识到,为了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存状况,必须具有勤奋进取、自强不息、刻苦自励、昂扬向上的生活态度,不应知足常乐、萎靡慵懒。又如,通过教育,应能使人们更加注重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规范作用,使对“多劳多得”、“欠债还钱”这类最起码的规矩的遵守,获得更为充分的道德方面的支持。再如,通过教育,应能使人们普遍拥有中华民族所强调的仁爱之心,十分珍重个体生命的价值,懂得不必作出无谓牺牲的道理,认识到即使是见义勇为,也要讲究科学方法,善于避免伤亡。有关上述内容的教育,肯定是广大社会成员愿意和能够接受的,因为它区别于那种远离生存智慧的、空泛冷漠的说教。
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能够真正赋予人们以生存和发展的智慧,而在思想道德教育中,需要把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为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统一起来。如果脱离具体实际而讲生存智慧的运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闪烁其词,对群众的疾苦和需要漠不关心,就难以使群众领悟和享受到一定民族精神所凝聚的生存智慧。这样一来,有关教育也会像是“一口假牙”,难以同社会的实际需要以及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没有哪个民族和个人,不关心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不希望防避生存和发展危机。教育不可不教人以智慧,思想道德教育不可不教人以生存和发展智慧。从人们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为人们贡献一定民族精神所表明的生存智慧,能够取得暖人心、得人心的效果,能够造就和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的魅力,也有利于科学生动地弘扬民族精神,促使它在整个社会生根开花。
二、支持民俗生活中健康有益的文化,向群众普及具有广泛性的正确价值观念,引导人们遵守基本行为准则
1.民俗生活中健康有益的文化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应该利用民风习俗中的积极因素,使思想道德建设取得大众化的效果
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曾经深深地渗入民俗生活,陶冶着众多百姓,崇德、尚义、贵仁、乐善、重情、守信、隆礼等已成为世代相沿的民间风俗习惯,成为趋向大众的、不易改变的民族习性,甚至连最普通的人一般都能做到粗知大义,耻于做弃义损德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民俗生活中健康有益的文化,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其他有关载体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阶段的思想道德建设中,应当利用民风习俗中的积极因素,引导广大社会成员继承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正确地进行移风易俗,逐渐养成文明习惯。
民俗生活中的文化是最贴近全体公民的文化。支持健康有益的民俗文化,有助于在全体公民中贯彻具有广泛性的、层次较低的道德要求。从过去的情况看,有时思想道德教育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未能充分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对一般群众的要求过高过急,乃至求全责备,由此导致不少人难以认可和接受,导致有关教育的效果起落无常。有人曾经认为,反正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是虚的,定得愈高愈好,似乎目标愈高愈能使群众受到教育,而结果恰恰相反。目标定得过高,使群众感到可望而不可即,离自己“太远”,这就难以使群众真正受到教育,还有可能使一些人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现在的思想道德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某些社会成员的道德境界不高,而是道德要求的某种下限或底线面临着被冲垮的危险。对此,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为了使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形成群众长期普遍参与的机制,应当从实际出发,把推行具有广泛性的、人们能够共同接受的、社会生活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道德要求作为有关工作的基点。民俗生活中健康有益的文化,虽然有别于先进文化,但它是一种与广大群众的实际思想道德状况相适应的文化,所以,支持这种文化,有助于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从事思想道德观建设,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程度,防止出现有关要求盲目超前和人为拔高的情况,但也不可随波逐流和降格以求,过分迁就某些人的低层次的需要,更不能使真善美与假恶丑混淆起来。进行全民范围内的思想道德建设,需要积极利用民俗的力量,努力取得大众化的效果,同时应注重把民俗引向良俗,而不能使之等同于庸俗、低俗、陋俗乃至恶俗。
2.支持民俗生活中健康有益的文化,坚持民族精神所内涵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遵守基本行为准则
民俗生活中的文化是一个民族广大成员的文化,其间必然蕴含着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则内涵着一定的道德规范。忠于祖国、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等,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的特定内涵,也可视为这种民族精神所内涵的特定道德规范。在民俗生活中坚持这些道德规范,有助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有助于引导人们遵守某些基本的行为准则。
中华民族具有爱国主义的传统,这一点在历朝历代的民俗生活的文化中都有突出的体现。在君主专制的中国传统社会,忠于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对国君尽忠,绝对服从君主。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但我们现在仍应提倡忠诚意识,这主要是指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和忠于民族。爱国主义是我们的国魂,也是我们的民魂。国家的独立和强盛、人民的团结和幸福、民族的振兴和发展高于一切,这是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要求。所有公民都要深明大义,这在现阶段首先是指坚定理想信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
家庭这种按照婚姻和血缘关系组成的狭小社会单位,遍布社会各个角落,是社会的细胞。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重视家庭伦理,把孝作为一种家庭美德,认为孝是修身和齐家的重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把孝推广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把它提升为一种社会公德,甚至把它作为治国与平天下的重要条件。通过提倡孝道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统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民间历来有尊老的良俗。现在五六十岁的这一代人,从小就被教育要孝敬父母,这一代中的绝大多数人能够遵守孝道,否则就会感到对不起良心。从总体上讲,中国古代儒家提倡的孝道,强调子女对长辈的单向服从关系,甚至提倡愚孝。我们应剔除儒学中的某种糟粕,实现传统家庭人身依附关系向现代家庭平等关系的转化,更应吸取儒学中关于孝敬老人的合理因素,引导人们履行对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孝即善事父母,这不仅是指从物质生活方面赡养父母,保证钱财供应,使之食饱衣暖,而且是指从精神生活方面,给他们带来愉悦和欢乐。古人云,“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这一点值得重视。
中华民族历来提倡广行仁义,讲求情深义重,这同某些西方国家的一般人重实利、轻情谊,和朋友外出吃饭各付各的钱,搭朋友的汽车要分担汽油费的状况相比,可谓大相径庭。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团结友善、宽厚正直、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文明礼貌等,是全民范围内人与人关系方面的道德要求。具有正义感和同情心,以仁厚体贴之心待人,看到别人有难伸手帮一把,这种态度和做法在民俗生活中是历来受到肯定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现在有些人对自身利益极为关注,而人情味日益淡薄,乃至发展到无情无义的地步。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美德,形成人们相互关心和照顾的人际关系,要求以推己及人之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当然,在民俗生活中,应尽力消除曾经颇有影响的江湖义气。
在中国的民俗生活中,每一个正直的人,无不把恪守信义作为立身处世之德,无不奉行一诺千金的古训。在现代文明社会,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的社会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种约定。人们就是根据这种约定,来对他人的行为寄予期望,并决定自己的行为。这种约定的履行,对于行为人来说就是信用。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规范契约关系,依法打击假冒欺诈等违法弃约的行径。与此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其中包括把推诚守信作为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信守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反对背信违诺。
总的看来,民俗生活中的诸多道德规范属于民族精神的内涵,而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又被民俗生活中一定的文化所包容。支持民俗生活中健康有益的文化,不仅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而且有利于加强全民范围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三、实施弘扬主旋律的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引导人们追求较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1.弘扬主旋律的民族文化精品,同时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它能够用来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社会主义文化必然要求体现新的时代精神,包括新的思想体系、道德准则、价值观念、共同理想和精神风貌。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要增强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弘扬主旋律,就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主旋律的民族文化精品,能够昭示社会前进方向,应该在社会主义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导向示范作用。
人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需要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熏陶。古代儒家曾以“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的比喻,说明健康人格的形成与个体所处环境的密切关系。如果能够营造有利于人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浓厚氛围,如果人们能够进入这种氛围,则一定能够使人们深受感染,从内心产生出形成良好思想道德状况的要求,并把这种内在要求转化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实践。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境界,应当高度重视精神产品和文化生活对人们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的潜移默化作用。一本书、一首歌、一条新闻、一部影视作品,有时能够给人以强烈的印象。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的金庸等人的新派武侠小说,以其慷慨悲歌的侠客模式和五光十色的人物形象,讴歌仁义为先、急人所难、嫉恶如仇的精神,这类小说如今已在华人世界拥有亿万读者,许多“金迷”久久不能忘记那许多令人荡气回肠的、实际上是用现代思想演绎的古代侠义故事。如果现阶段创作的某些文艺作品,能够成为鲜明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的民族文化精品,那么,它们必然能够对人们的正义感和社会的正气,起到重要的滋养作用。
古代儒家重乐,认为音乐的长期熏陶具有教化功能,强调“乐教”。这一点值得借鉴。当代中国的民族文化精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影视、文学等方面的精品,既可用来倡扬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观念,又往往情意笃挚,引人入胜。这类作品所显示的崇高人生境界,可以成为一个人健康成长的深厚土壤。社会文化环境,也包括硬件建设方面的环境。例如,被称为环境雕塑的城市雕塑,一般要坐落在公共场所许多年,能够长期给人们以审美方面的影响。有些地方兴建的城市雕塑公园,已成为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弘扬社会正气的有效载体。坐落在唐山市、用花岗岩制作的李大钊雕像,真实地显示出这位杰出的共产主义者坚忍不拔、忧国忧民的神情。一些人在欣赏这座雕像时,会很自然地联想到他所注重的“铁肩担道义”的名句,不由得深深钦佩他那为坚持人民和民族大义、坚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高风亮节百折不挠的骨气,从而在思想道德方面受到启迪和教育。总之,民族文化精品对于宣传科学理论、展示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以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铸造民族的灵魂,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境界
通过弘扬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实施弘扬主旋律的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开展这项工作,以下两点至为重要:
一是不断拓展主旋律的内涵和题材,丰富主旋律的表现形式和风格,不断增强其吸引力和感染力。有的人将主旋律理解得片面狭隘,认为只有描写革命历史事件、英雄模范人物的题材才是弘扬主旋律,这其实是对主旋律的一种误解。主旋律所包含的范围很宽广,内容很丰富。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弘扬主旋律,就是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不论是现代题材还是历史题材,不论是重大题材还是日常生活题材,只要选材严、开掘深、构思巧、有创新,反映出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都可以奏出主旋律的乐章。愈是具有思想潜力的作品,愈需要用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去表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弘扬主旋律的目的,才有可能创作出弘扬主旋律的民族文化精品。
二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喜欢不喜欢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衡量标准,看其是否能够促进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是否能够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是否能够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的全面发展。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始终有一个“为什么人”的问题。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尤其要心系人民群众,面向人民群众。有人认为,弘扬主旋律的作品是给领导看的,是为了评奖的;体现多样化的作品是给群众看的,是为了赚钱的,等等。这是误解。一部作品,如果人民群众不认可,就是拿再多的奖也没有多大意义。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从投身于改革和建设的实际感受中,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中,得到创作灵感,汲取创作营养。要做到用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铸造民族的灵魂,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境界。
四、继承中华民族知行兼备、重行习动的优良传统,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情做起,在思想道德领域取得积少成多、积久成习的效果
1.坚持道德认知和躬行的结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继承这一传统,有助于实现眼前成果和预期目标的对接
思想道德建设有其特定的目标,其中包括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集体主义原则,具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了使这项建设取得实效,应当在预期目标的指引和激励下,注重眼前成果的量的积累,逐渐拓展和增强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实现眼前成果同长远目标的对接。
在知与行的关系问题上,中华民族具有知行兼备、重行习动的优良传统。古人认为知与行犹如人的目和足一样不可分离,并反对知而不行,躬行不力。我们党多年来更是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统一、言论和行动的统一。明确知行兼备的道理,有助于我们按照有关事物固有的内在联系,完善思想道德建设的运行机制,促成正确的价值选择向人们现实行动的转化。为了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实现有关眼前成果同长远目标的对接,防止二者之间现出断阻现象,我们既要着眼长远,敢想敢抓大事,又要重视眼前,把一定的道德要求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大量眼前的、具体的工作中去,落实到人们今天的行动中去,使道德的认知和道德的躬行紧密结合起来。
在思想道德建设中,时常有人提出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与现实“反差大”的问题。应当说,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反差的现象的确存在。社会主义的价值观要贴近现实,不仅在于它本身具有科学性,能够正确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必须依靠广大社会成员的亲身实践。现在,空泛的道德说教在人们心目中越来越没有地位,重现实、重过程、重成效的价值取向被普遍认可。如果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倡扬游离于广大群众的社会实践之外,它就有可能被认为是玄虚假冒之物。社会主义价值观所蕴含的理想因素,应当逐渐转化为现实因素,否则就有可能转化为某种虚假因素,而这需要人们作出现实的努力。
从事思想道德建设,要有长远打算,又要从现实出发,特别是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迫切需要出发,干群众希望干的实事,使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感到满意。群众最注重实际。用看得见的事实说话,以为民谋利的实际效果来影响人们的认识,能够使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主义价值观提倡的为民之理、仁爱之心和关怀之情,从而增强对思想道德建设的可信度和参与意识。
2.中国古代思想家主张重视微举细行,现阶段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需要从具体事情做起,应当始于眼前
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固然要用大道理统揽小道理,同时要用小道理阐发大道理。大道理着眼的是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小道理侧重的是有关一人一事一时的具体工作,二者要相互穿插和结合运用。思想道德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建设,它有时不像物质文明建设工作那样直观和形象,容易陷于浮泛和抽象,因此,抓思想道德建设,更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事情越具体,往往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越直接,也越容易把握。中国古代思想家主张重视微举细行,提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进行思想道德建设,亦应如此。一般人不会每天都面临着重大的价值抉择,而是面临着大量的小事。我们经常呼唤的崇高道德精神,往往是通过许多为善抑恶的小事体现出来和支撑起来的。在思想道德建设中,每一件具体事做得好,人们都可以以小见大,从中看到一丝理想的曙光,看到应当坚持的前进方向,逐渐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念。
就思想道德建设中所要求形成的团结友善、互助互利的人际关系来说,大而言之是指广大社会成员之间应有的基本关系,小而言之是指每一个人日常的待人处世之道。如今人们在与他人关系上的依赖性减弱,独立性增强,这容易造成人情淡薄的现象,因而更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提倡团结互助。如果每个人平常都能做到推己及人,替别人着想,如乘坐公交车为老弱病残者让座,不再需要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喧哗,碰倒别人停放的自行车主动扶起,拾取别人的钱物及时送还,那么,符合道德要求的人际关系就会逐渐形成和巩固。古人说:“积礼义而为君子。”在一件件的具体事情上与人为善、隆礼重情,是能够积善成德的。
中华民族的先人很早就强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使广大社会成员确立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观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项工作应从长计议,更应强调从现在做起。历史翻过的每一面都是不能返回的,如果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延误时日,有些损失可能难以弥补。从长远看,在思想道德建设中,青少年日益成为重点工作对象,但这决不意味着现在可以不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而是相反。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祖国的今天。他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虽然漫长,但现在就必须抓紧做好以他们为对象的有关工作。当然,在思想道德建设中,有关其他社会成员的工作,亦应始于眼前。
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的积淀。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扎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从历史上看,儒家学说之所以对中国社会有深远影响,不仅在于它几经演变,日益完备,不仅在于它被封建统治者定于一尊,而且在于其传播和推行达两千余年之久。儒家学说曾经在许多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不可更移,这种结果并非突然而至,而是人们年深日久地受儒家文化熏陶使然。在我国社会主义阶段,社会良知和道德精神,同样要靠长期培育而形成,要靠其形成和体现程度的量的积累。哪怕只是铢积寸累,也有其不可低估的价值。
总之,只有继承中华民族知行兼备、重行习动的优良传统,把长远目标的激励和眼前成果的积累结合起来,把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起来,把渐进和质变结合起来,才能使思想道德建设的光明前景逐渐变为现实。
五、运用中华民族的科学义利观,坚持义利统一,形成有义才有利、有德才有得的思想道德激励机制
1.义利观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价值模式,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义利观以义利统一为基本特征
中国的义利观,是一种富于民族特色的、中国化了的价值观。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义”与“利”均涵义颇多。一般说来,利泛指利益或功利,而与义相对举,通常是指个人的私利;义与“宜”相通,泛指人们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或道义,也可指道义所要求维护的公共利益。前者表示一种物质价值或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后者则表示一种精神价值或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古人说:“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义与利高度浓缩了社会中的众多事物和现象,完全可以说它们包罗万象。
中国古代的义利观,自汉代以来是以儒家义利观为主流的。儒家强调道义优先,推崇义举善行,提倡慷慨赴义,反对惟利是图,这是其义利之说具有合理因素的一面。同时应当指出,儒家所提倡的道义优先,是一种比较笼统含糊的说法,其中既有先义后利的内容,又有重义轻利、贵义贱利乃至存义弃利、取义灭利的内容,如某些儒者认定君子言义不言利,谋道不谋食。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带有浓厚的道德蒙昧主义色彩,它不能适应社会继续发展的需要。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人受资产阶级个人本位主义的影响,从空谈道义、禁谈利益转向不讲道义而只讲利益,这也是一种阻滞现代化进程的不良倾向。重义轻利或重利轻义,都是片面的观点。总的看来,中国传统义利观和其他某些义利观,以义与利畸重畸轻,或者义与利相互分离为重要特征。
中国的社会主义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新型文明,其中包括推动了义利观的创新和发展。笔者认为,从社会主义义利观看来,现阶段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应取之义是:以整体利益为重的国家、人民和民族大义;公正平等、一视同仁的社会仁义和团结友善、互助互利的人际情义;坚持独立自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国际正义;善待生态环境、实现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道义;面向未来、注重人民根本和长远利益的厚德深义。现阶段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可谋之利是:通过诚实劳动而获取的个人正当物质利益;受到宪法、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合法利益;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不相违反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上述诸利的谋取,都是光明正大的。义所当为,利之驱动,这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取向,那么,应当如何正确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呢?从社会主义义利观看来,在义利问题上,应该坚持义利兼顾并重和道义优先。这种科学的价值定位,表明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以义与利的辩证统一为鲜明特征。社会主义义利观既提倡先义后利,又反对重义轻利,这正是其卓异之处,也是人们准确把握义利关系的一个关键所在。义与利,确有矛盾的一面,但在现阶段又有内在的统一性,我们完全可以在价值天平上找出二者之间的平衡点,这就是中央有关文件所讲到的“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和“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有机结合。义利统一,这显示一种对待义利问题的宽阔胸襟,更应视为中华民族重要的生存和发展理念。坚持义利统一、以义为先,让道义的旗帜高扬于利益的基础之上,这是我们在21世纪应当进一步坚持的基本价值选择。
2.运用多种手段,使义举善行同时获得道义上的褒扬和利益上的保障,避免讲求良知和道义者在利益上吃亏受损,以此保证我们的社会是公正的社会,从而全面激励人们重义崇德
社会主义义利观本身要求实现义利统一,我们在研究中逐渐发现,为了弘扬社会主义道义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同样必须坚持义利统一的取向。这突出地表现为:一方面,坚持道义要求,使重义者同时获得道义上的褒扬和利益上的保障;另一方面,反对不义之举,使背义者同时遭到道义上的谴责和利益上的损失。有义才有利,有德才有得,不义则失利,缺德则无得,这也是义利统一的一种情形。如果现阶段能够保证做到这一点,便不难促进社会主义义利观在全社会形成。这就是说,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内容和它的实现形式,也应当是统一的。明确这样的道理,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形成机制,进一步认识先进文化建设发展的某种规律性,优化有关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思路。
在社会主义阶段,特别是其初级阶段,应该使重义者同时获得道义上的褒扬和利益上的满足,否则信守道义便难以在广大社会成员中成为一种持久的信念。好心要有好报,老实人不能吃亏,这是一种普遍而正常的社会心理。只有当人们的道义行为和利害得失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时,只有当行义之人比不义之徒收益更大时,才能在社会更有效地弘扬道义,伸张正义。因此,需要综合利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保证取得上述义利统一的效果,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规范是其中两个最基本的手段,二者的互补性也最为鲜明。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谁讲求道德,遵从道义,谁总是吃亏受损,这就很难使多数人坚持重义崇德;当义举善行不会有好结果,而作恶也许会有更大的收益时,前者就可能不会被多数人所向往和追慕。实践证明,为了使广大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应当形成这样一种效应,即坚守道义者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而背弃道义者真正受到谴责和惩处。因此,应当通过各种手段的运用,其中包括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强制性手段的运用,保证做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保证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公正的社会,不能让好人只是在道义上得到美名,让恶人实际上占便宜。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导致一些人见义而逡巡不前,就很难使社会正气得以弘扬,也不会使恶人改邪归正。尽管有些好人在作出奉献时并未想到有什么回报,只是希望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行事而已,但从社会的角度讲,应当从各方面保障义举善行受到利益上的支持,至少应使好人无后顾之忧和心理障碍。有了更多的讲正气之人,才会在更大范围内形成讲正气之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等行为,并不只是个人行为,而是重要的社会行为。总之,既要借助舆论褒善斥恶,又要依靠管理赏善罚恶,使讲求道义者事实上不吃亏,或有利可图,使损义谋利者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形成有利于弘扬正气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以上从若干方面探讨了怎样通过弘扬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问题。从另一种角度看,借助一定的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又有助于民族精神本身的弘扬和培育,从而体现出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是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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