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时文的“以古文为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文论文,宋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0766(2007)04-0018-08
明代后期,一些著名的八股文大家提倡“以古文为时文”,影响很大。清乾隆初方苞编《钦定四书文》,在《凡例》第一条中写道:“明人制艺,……至正(德)、嘉(靖)作者,始能以古文为时文,融液经史,使题之意蕴隐显曲畅,为明文之极盛。”又在《正嘉四书文》卷二归有光《五十有五而志于学》后评曰:“以古文为时文,自唐荆川(顺之)始,而归震川又恢之以闳肆。”对于明、清的“以古文为时文”,研究明清文学及教育、科举的学者们津津乐道,在相关著述中常有论说,但几乎无人考察“以古文为时文”这个口号的源头;更少有人论及早在南宋,时文“以古文为法”就已成为潮流,而且取得了很大成就。本文尝试论之,意在厘清古文、时文发展中一段互相交结影响的历史。
一、时文“以古文为法”的提出
所谓“时文”,乃相对“古文”而言。章祖程《题白石樵唱》曰:“先生(林景熙)少工举业,有场屋声。时文既废,倡为古文,发为骚章,往往尤臻其奥。”[1] 又刘壎《题古心文后》亦曰:“予幼独酷好公时文,每见一篇,熟玩不释,梦寐犹记。今见公古文,尤喜,手钞焉。”[2] 启功先生《说八股·八股文的各种异称》中也说八股文相对于“古文”称为“时文”[3]。“时文”的意思,即按时下科场流行的格式写作、专用于“举业”的文章。盖时文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流行于一时;二是在流行的时期内,又有着基本固定的程式。彭龟年在绍熙元年(1190)四月所上《乞寝罢版行时文疏》中说:“夫谓之时文,政以与时高下,初无定制也。前或以为是,后或以为非;今或出于此,后或出于彼,止随一时之去取以为能否。”[4] 所谓“与时高下”,就是文章体式随着考官的爱好而变化,而考官的爱好又受时代风气的影响,这有些像今天“时装”的概念,故常为人所诟病。古文则不同,像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所说,“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既不随时高下,也没有定式。
在科举时文的发展过程中,明人“以古文为时文”只是“流”,而其源头实在宋代,今天可考的是北宋徽宗时作家唐庚,他曾提出时文“以古文为法”。唐庚(1071—1121),字子西,眉州丹棱(今四川丹棱)人,绍圣元年(1094)进士。在《上蔡司空(京)书》中,他写道:
迩来士大夫崇尚经术,以义理相高,而忽略文章,不以为意。……唐世韩退之、柳子厚,近世欧阳永叔、尹师鲁、王深父辈,皆有文在人间,其词何尝不合于经?其旨何尝不入于道?行之于世岂得无补,而可以忽略,都不加意乎?窃观阁下辅政,既以经术取士,又使习律习射,而医、算、书、画皆置博士。此其用意,岂独遗文章乎?而自顷以来,此道几废,场屋之间,人自为体,立意造语,无复法度。宜诏有司,以古文为法。所谓古文,虽不用偶俪,而散语之中,暗有声调,其步骤驰骋,亦皆有节奏,非但如今日苟然而已。今士大夫间亦有知此道者,而时所不尚,皆相率遁去,不能自见于世。宜稍稍收聚而进用之,使学者知所趋向。不过数年,文体自变,使后世论宋朝古文复兴,自阁下始,此亦阁下之所愿也。[5]
唐庚在书中自谓“十五年前,吕丞相(大防)用事,当此之时,某为布衣诸生”云云。考吕大防元祐三年(1088)拜相,绍圣元年(1094)罢,而唐庚元祐七、八年为太学诸生,绍圣元年登进士第。若以元祐七年(1092)下推十五年,为崇宁五年(1106),而该年蔡京罢相,不在其位,故只能以元祐八年下推,则唐庚此书当作于大观元年(1107),时为凤州教授。他所论主要针对“经术”即经义。徽宗时代,经义已高度程式化,从破题到结尾,有一套定式,并已走上骈俪之路①。清梁章钜《制艺丛话》卷一指出明代八股文“排偶之体,北宋时即有之”,并征引《宋史·选举志一》所载:“大观四年(1110),臣僚言:场屋之文,专尚俪偶,题虽无两意,必欲厘为二,以就对偶,其超诣理趣者,反指以为淡薄。请择考官而戒饬之,取其有理致,而黜其强为对偶者,庶几稍救文弊。”唐庚就当时重视义理而忽略文章的倾向提出批评,旗帜鲜明地主张时文应当“以古文为法”,也就是以韩、柳、欧文为法。前一年即崇宁五年(1106)正月,徽宗诏毁《元祐党人碑》,恢复贬谪者的仕籍。“元祐党祸”虽弛禁,但尚未平反,故他没有提及苏轼,然下文称“知此道”(指古文)的士大夫“皆相率遁去”,并建议“稍稍收聚而进用之”,其实就是指的元祐党人,唐庚建议启用他们。就本质论,时文、古文并无根本区别,正如刘将孙所说:“文字无二法。自韩退之创为‘古文’之名,而后之谈文者必以经、赋、论、策为时文,碑、铭、叙、题、赞、箴、颂为古文,不知辞达而已矣,时文之精,即古文之理也。”[6] 因为古文、时文在文法、文理层面具有同一性,这就决定了二者可以相互取法。宋代的主要时文如策、论、经义等,北宋前期本来就是用古文写作,只是后来逐渐程式化,成了所谓“时文”,而与古文拉开了距离②。因时文专用于科场,是博利禄的敲门砖,故普遍为人所鄙。
唐庚擅文,尤善学东坡,《文献通考》卷二三七引乡人雁湖李氏(壁)曰:“唐子西文采风流,人谓为‘小东坡’。”又引刘夷叔(望之)曰:“唐子西善学东坡,量力从事,虽少,自成一家。其诗工于属对,缘此遂无古意,然其品在少游上。”再引竹溪林氏(希逸)曰:“唐子西学东坡者也。得其气骨而未尽其变态之妙,间有直致处,然无一点尘俗,亦佳作也。”他的论体文,可谓是“以古文之法”写作时文的典范,当时就受到太学生和举子的欢迎,其友人郑总在《唐眉山先生文集序》中说:“太学之士得其文,甲乙相传,爱而录之。爱之多而不胜录也,鬻书之家遂丐其本而刻焉。”李涂《文章精义》也说:“唐子西文极庄重缜密,虽幅尺稍狭,无长江大河一泻千里之势,然最利初学。”因此之故,在南宋人编著的类书、文法书中,唐庚文成了常被征引的范文。可见,唐庚提出时文“以古文为法”绝非偶然,而是其成功经验的总结。
从上引唐庚《上蔡司空书》,可知“以古文为法”的内涵包括古文之“词”(合于经)、“旨”(入于道),以及散语中的“声调”、“步骤”等技巧,显然不赞成时文的偶俪化倾向,而是要用古文改造时文。早在唐庚向蔡京上此书之前,黄庭坚(1045—1105)在《答王子飞书》中论及陈师道作文“深知古人之关键,其论事救首救尾,如常山之蛇”[7]。他又在《答洪驹父(刍)书》(二)中,向他这位刚登进士第不久、正担任晋州州学教授的外甥说:“诸文亦皆好,但少古人绳墨耳。可更熟读司马子长、韩退之文章。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终始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耳。”③ 这说明,当时注意到古文自有“法度”的并非唐庚一人,故他说“今士大夫间亦有知此道者”;但明确地提出时文“以古文为法”的却是唐庚,这点应当肯定。南宋人研究古文,主要在“步骤”、“关键”、“开阖”等技法上,而明人的“以古文为时文”,也是讲技法,并将它应用到八股文,其内涵上没有什么不同。
二、时文“以古文为法”与文学回归欧苏
唐庚欲时文“以古文为法”,并标举韩、柳、欧,以期扭转当时“忽略文章”的偏向。但徽宗时科场流行王安石“道德性命”之学,特别崇尚老庄,而举子诋元祐、媚时相成为必具的“立场”。接着发生了“靖康之难”,政权南渡,而高宗时代秦桧专权,重新抬出“王学”,实行政治高压,文坛的谀佞之风较徽宗时有过之而无不及。方回《读宏词总类跋》曰:“绍兴二十三年癸酉(1153),钓台陆时雍守建昌军,刊《宏词总类》,以秦桧之文冠其首,作序谀之。……自绍圣创学(按:指设宏词科)以至靖康之乱,凡有司之命题,与试者之作文,无非力诋元祐,以媚时相,四六率是愈工,而祖宗时正气扫地。”[8] 词科的风气,是当时整个科场的缩影。谀佞之风是高压政治的副产物,蔡京、秦桧时期的举子像人质似的,一进科场就必须写着言不由衷的歌功颂德的废話,用来交换“科名”。这时期的时文已经完全堕落,根本不可能谈“以古文为法”,因为古文家、古文的儒家文化品格,与奸相们的所作所为水火不容。
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死,政治风向开始转变。二十七年(丁丑,1157)是贡举年,是年三月十四日,高宗御笔宣示殿试官道:“对策中有指陈时事、鲠亮切直者,并置上列,无失忠谠,无尚谄谀,用称朕取士之意。”十六日,又戒励有司“抑谄谀,进忠亮”[9] 八之四三。王十朋“以‘权’为对,大略曰:‘揽权者,非欲衡石程书如秦皇,传餐听政如隋文,强明自任、不任审相如唐德宗,精于吏事、以察为明如唐宣宗,盖欲陛下惩既往而戒未然,威福一出于上而已。……法之至公者莫如选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岁权臣子孙、门客类窃巍科,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愿陛下正身以为本,任贤以为助,博采兼听以收其效。’几万余言。上嘉其经学淹通,议论醇正,遂擢为第一。学者争传诵其策,以拟古晁、董。”④ 王十朋在对策中不仅直接抨击了秦桧及其一党,也批评了高宗不能揽权和任贤的错误,气势充沛,极有胆魄,是很好的古文。王十朋以状元及第,象征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表明以高宗为总后台,秦桧及其死党多年精心构筑、苦心经营的思想文化堤防已经崩溃,高宗转而“思与草野奇杰士共起世务”,而“取能伸直节、吐敢言者”,这一榜也被后人盛称为“丁丑榜”[10]。
绍兴三十一年(1161)二月二十三日,国子录邹樗上言:
多士程试,拘于时忌之说,蓄缩畏避,务为无用空言。至有发明胸臆、援证古今者,苟涉疑误,辄以时忌目之,不得与选,使人抱遗材之恨。欲望布告中外,应场屋程文有涉疑误被黜污者,依理考校,不许以时忌绳之,庶使去取精确,文风丕变。从之。[9] 三之三四
不再以“时忌绳之”,而求“文风丕变”,无异于绍兴以来专制堤防的彻底崩溃。
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高宗退位,皇太子赵昚继位,是为宋孝宗。孝宗早对秦桧的投降路线和权力野心不满,颇有恢复之志,是南宋最有作为的皇帝。隆兴元年(1163)是贡举年,孝宗于二月十一日下诏继续打击科场的谀佞风气:“令省试诸科进士务取学术深淳,文词剀切,策画优长,其阿媚闒茸者可行黜落。”孝宗喜文,又特喜苏轼文。乾道九年(1173)正月,他作《苏轼文集序》(原题《御制文集序》),称轼“忠言谠论,立朝大节,一时廷臣无出其右”,文章则“雄视百代,自作一家,浑涵光芒,至是而大成矣”,并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之情:“朕万机余暇,绎诗书,他人之文,或得或失,多所取舍;至于轼所著,读之终日,亹亹忘倦,常置左右,以为矜式,可谓一代文章之宗也欤!”因赠苏轼为太师,在《赠太师制》中,有“人传元祐之学,家有眉山之书”语。苏轼文集在元祐党祸中被禁,当时已是愈禁愈传,这时更是“上之所好,下更甚焉”,苏轼及其父洵、弟辙的各种版本的文集大量刊行,各种三苏文选也相继问世,如流传至今的《重广眉山三苏先生文集》八十卷、《三苏先生文粹》七十卷、《标题三苏文》六十二卷、《重广分门三苏先生文粹》一百卷,等等。在这种背景下,场屋时文“丕变”的时机成熟了,“以古文为法”的时代真正到来,而苏轼的作品,理所当然地成为取法典范的首选。
接着,陈亮编《欧阳文忠公文粹》二十卷,并作《后叙》道:
二圣相承,又四十余年,天下之治大略举矣,而科举之文犹未还嘉祐之盛。盖非独学者不能上承圣意,而科制已非祖宗之旧,而况上论三代?是以公之文学者,虽私诵习之,而未以为急也。故予姑掇其通于时文者,以与朋友共之。由是而不止,则不独尽究公之文,而三代、两汉之书,盖将自求之而不可御矣。先王之法度犹将望之,而况于文乎?则其犯是不韪,得罪于世之君子而不辞也。
所谓“二圣相承,又四十余年”,“二圣”指高宗、孝宗,故此书当编于孝宗乾道至淳熙初。二十卷中计有论、策问三卷,书五卷,札子一卷,奏状一卷,序三卷,记二卷,杂著一卷,碑铭二卷,墓铭、墓表二卷,共选文一百三十篇。从入选范围可以看出,取法古文是全方位的,即欧文各体都可以“通于时文”。陈亮编纂此书的目的是明确的,那就是通过学习欧文,使“科举之文”追还“嘉祐之盛”。这就在苏轼之外,树立起了另一个典范。
淳熙五年(1178)六月十一日,礼部侍郎郑丙言:
恭闻陛下恢崇儒术,深烛文弊,延策多士,率取直言,置之前列。今岁秋举,窃虑远方之士未悉圣意,尚循旧习,或事谀佞。望申敕中外:场屋取士,务求实学纯正之文,无取迎合谀佞之说。从之。[9] 五之五
绍兴末邹樗所论在破除“时忌”,郑丙则直指“谀佞”之风。高、孝两帝的多次诏谕,以及邹、郑两道被皇帝采纳的重要奏章,在“破”字上下够了功夫,而欧、苏也足以担当“立”的典范。破旧立新,双管齐下,从而促进了科场学风、文风的“丕变”:不仅要变绍兴,而且要度越绍圣、熙宁而上之,接轨元祐、嘉祐,回归欧、苏。可见,科场革新必须具备较为宽松的政治气候和相对自由的学术环境,而时文的“以古文为法”,必然导致学术和文学范式的转型。
三、古文评点是古文通向时文的桥梁
孝宗时代,在欧、苏古文成为文坛典范的大背景下,吕祖谦(1137—1181)创造了古文“评点”之法,著《古文关键》二卷(蔡文子注本分为二十卷)。此书的目的是用古文文法教举子,故清康熙刻本张云章《序》说:“东莱吕子《关键》一编,当时多传习之。……观其标抹评释,亦偶以是教学者,乃举一反三之意。且后卷论、策为多,又取便于科举,原非有意采辑成书,以传久远也。”该书卷首载《古文关键总论》,有“看文字法”、“看韩文法”、“看柳文法”、“看欧文法”、“看苏文法”、“看诸家文法”(包括曾巩、苏辙、王安石等七家)、“论作文法”、“论文字病”,凡八项。文有旁批点评,具体提示作法。《古文关键》实际上将韩、柳、欧、苏古文系统定为科举时文主要取法的对象,无论他是否受唐庚的影响,客观上正是继承和实践着时文“以古文为法”的思想。旧署吕祖谦编著的,还有《东莱标注三苏文集》、《东莱集注类编观澜文集》等。从此,古文评点成了科举用书一个重要的门类,明、清两代亦然,长期、直接影响着科场的学风与文风。更重要的是,评点本成了“古文”通向“时文”的桥梁,“以古文为法”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学者通过评点,可以将古文文法、技法说得清楚明白;攻举业者只要领会这些法门并将它移植到时文写作中去,就可使时文“义理”、“文章”两臻其美,程式化的平庸因此而变得精彩。
接着,吕祖谦门人楼昉编《迂斋先生标注崇古文诀》二十卷,收文一百六十八篇(元刻本分为三十五卷,收文一百九十三篇)。楼氏门人陈森《后序》,谓楼氏编此书的目的是“以惠四明学者。迨分教金华,横经璧水,传授浸广,天下始知所宗师”;又谓此书的特点是古文“一经指摘,关键瞭然”。刘克庄也有序,称楼氏“以古文倡莆东”,又称所选“尊先秦而不陋汉唐,尚欧、曾而并取伊洛”,也特别提到经楼氏“指授成进士名者甚众”[11]。由是观之,所谓楼氏“以古文倡”,实际上是教举子用古文之法作时文。后来,王霆震编《新刻诸儒批点古文集成》七十八卷,《四库提要》谓“凡吕祖谦之《古文关键》,真德秀之《文章正宗》,楼昉之《迂斋古文标注》,一圈一点,无不具载”。又刘震孙编《新刊诸儒批点古今文章正印》前集十八卷、后集十八卷、续集二十卷、别集二十卷,与王霆震本性质相似。虽真德秀《文章正宗》是理学文学选本而不属科举用书,但宋季科举已完全纳入理学的轨道,故编者也将其阑入。直到宋末,谢枋得(1226—1289)编《叠山先生批点文章轨范》,分别以“侯王将相有种乎”七字分卷,前二卷为“放胆文”,后五卷为“小心文”,收三国至唐、宋作家十三人之文凡六十九篇,而以韩、柳、欧、苏文为多。卷二“王”字集小序曰:“初学熟此,必雄于文。千万人场屋中,有司亦当刮目。”卷三“将”字集小序曰:“场屋程文论,当用此样文法。”又卷五“有”字集小序道:“此集皆谨严简洁之文。场屋中日晷有限,巧迟者不如拙速。论、策结尾略用此法度,主司亦必以异人待之。”由此可知,是书纯为举子设想,是典型的“以古文为法”的科举用书。除上述外,还有编者、编纂年代不详的《二十先生回澜文鉴》二十卷、后集二十卷,原题“承奉郎连州签书判官厅公事虞祖南承之评次、幔亭虞夔君举笺注”,疑即虞祖南编,而两虞氏生平事迹无考。今存抄配宋麻沙刊本前集十五卷、后集八卷,为丁丙旧物,其《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三八著录,略曰:“所采二十先生为司马温公(光)、范文正公(仲淹)、孙明复(复)、王荆公(安石)、石徂徕(介)、汪龙溪(藻)、洪容斋(遵)、张南轩(栻)、朱文公(熹)、吕东莱(祖谦)、周益公(必大)、杨诚斋(万里)、刘屏山(子翚)、郑艮轩(湜)、林拙斋(之奇)、刘谦斋(穆元)、张晋庵(震)、方鉴轩(恬)、戴少望(溪)、陈顺斋(公显)之文,凡一百篇,略注音之反切,文之柱意起伏,事之来历。每篇各有评论。”该本今藏南京图书馆。从所注“柱意起伏,事之来历”及“每篇各有评论”看,该书无疑也是为举子应试而作,只是入选者大多为理学家,是编者在教人“以古文为法”的同时,又特别强调师法理学家之文。
除用古文评点之法将古文引入时文外,南宋人还撰写了不少古文文法研究专著,编纂了大量类书,唐宋古文大家的文章成为这些著作主要的资料来源。如《太学新编黼藻文章百段锦》(不分卷),方颐孙撰,《四库总目·诗文评类存目》著录,《提要》谓“颐孙福州人,理宗时为太学笃信斋长。其始末则未详也”;又谓“盖当时科举之学”。今人所编《四库存目丛书》、《续修四库全书》之“诗文评”类已收入。书前有淳祐己酉(九年,1249)建安梅轩陈岳崧卿序,略曰:“古文之编,书市前后凡几出矣。务简者本末不伦,求详者枝叶愈蔓,驳乎无以议为也。乡先生方君府博,莆中之文章巨擘,萤窗雪几间褒集前哲之雄议博论,取其切于用者百有余篇,以《百段锦》名之,条分派别,数体具备,亦有助于学为文也。”编著者欲用“古文”助科举之“学”,宗旨是很明确的。全书分遣文、造句、议论、状情、用事、比方、援引、辩折、说理、粧点、推演、忖度、布置、过度、譬喻、下字、结尾,凡十七格,每格又分若干小类,摘录范文一篇(或二篇,最多三篇),然后加以评论,在评论中揭示写作方法。如开首“遣文格”,分十一小类,首为“四节交辩”,摘苏轼《灾异议》,将其中的“交辩”分为四节,至第四节“归本意说”,评曰:“前辈作文字,多先设为问答,反覆诘难,其说既穷,然后断以己见。若直头便把自家说提起,恐人未遽以为然。唐庚《祸福论》文势类此,今录于后。”引起下一小节“五节问难”,即摘录唐庚文。所摘范文共百余篇,主要为宋代古文家的作品。如“遣文格”,共引文十二篇,其中苏轼文四篇,张耒文一篇,唐庚文一篇,吕祖谦文二篇。而接着的“造句格”,共引文二十六篇,欧阳修文二篇,苏洵文三篇,苏轼文多达六篇。如此等等。
四、时文“以古文为法”的影响
唐庚提出的时文“以古文为法”的理论,特别是这一理论在孝宗以后的广泛应用,不仅纠正了王安石时代以一家之说(《三经新义》、《字说》)指导科举考试的弊病,更扫除了徽宗、高宗时代奸相专政刮起的文坛谀佞之风,而当用古文长期积累的法度将时文“包装”起来后,科举时文便不至过于简陋,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同,对于科举制度和科举考试来说,这些都是极为重要的。“以古文为法”虽然消除不了场屋时文固有的弊病,却消弭了自神宗熙宁初到高宗绍兴末长达一个世纪中学界对科举文体的批评、争议甚至对立,使南宋的考试科目保持稳定,时文水平也显著提高,其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首先,“以古文为法”的实践,造就了以“乾淳体”为代表的时文高峰。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载:“建炎以来,尚苏氏文章,学者翕然从之,而蜀士尤盛。亦有语曰:‘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所谓“吃羊肉”,比喻士人因熟读苏文而科场告捷。苏文在元祐党祸中虽已禁之不住,但真正成为官方认可的范文并走入科举,则是孝宗以后的事。欧文亦如此,吴子良《荆溪林下偶谈》卷三说:“淳熙间,欧文盛行,陈君举(傅良)、陈同甫(亮)尤宗之。”周密《癸辛杂识》后集也说:“南渡以来,太学文体之变,乾、淳之文师淳厚,时人谓之‘乾淳体’,人材淳古,亦如其文。”又方回《读陈同甫文集二跋》曰:“或问陈同甫(亮)之文何如?予曰:时文之雄也。《酌古论》纵横上下,取古人成败之迹,断以己见,拾《战国策》、《史记》之遗语,而传以苏文之体,乾、淳间场屋之所尚也。”[8] 包括陈傅良、吕祖谦、陈亮、叶适在内的“浙东学派”诸君子,是乾道、淳熙时代文风回归欧、苏的主要作家,代表作有陈傅良《止斋论祖》、陈亮《酌古论》、叶适《进卷》等。“乾淳体”的渊源,正是韩、柳、欧、苏文之体⑤。在《蛟峰批点止斋论祖》中,蛟峰方逢辰屡屡指出陈傅良学韩、苏之处,如卷一《甲之体》的《仲尼不为已甚》,批曰:“旁引用事,全法三苏、昌黎。”又《为治顾力行何如》批:“全篇用韩文法。”等等。饶辉编《圈点龙川水心二先生文粹》,前集二十卷,后集二十一卷,今存宋刊本(藏台湾“中央图书馆”),所选为陈亮(龙川)、叶适(水心)文,尤以科举时文(策、策问、论)为多。叶适的《进卷》,后世刊本书名就叫《策场标准集》⑥,它在科场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宋末魏天应编、林子长注《批点分格类意句解论学绳尺》十卷,多为乾、淳作家及其后学的科场得隽之作,明何乔新《论学绳尺序》评之曰:“若此书所载,则皆南宋科举之士所作者也。予窃评之,其才气俊逸,若青冥空旷,秋隼孤骞而迫之以风也;其体制古雅,若殷彝在庭,竹书出冢,虽不识者亦知其为宝也;其文采缛丽,又如洛阳名园,而姚黄魏紫浓艳眩目也。”虽未免誉之太甚,但是书所收,确乎是南宋场屋以古文之法写作论体文的硕果。
其次,有了高宗、孝宗“更化”的政治环境,在时文“以古文为法”口号的鼓动下,乾淳时期回归欧、苏不仅成为科场潮流,时文因而焕然一新,文坛诗、文、词也大家辈出,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振,真正出现了“中兴”气象。这是南宋唯一可以比肩嘉祐、元祐的时期,当时就有“小元祐”的美称⑦。赵彦卫《云麓漫抄》卷八曰:“淳熙中,尚苏氏,文多宏放。”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二《二苏》亦曰:“孝宗最重大苏之文,御制序赞,特赠太师,学者翕然诵读。所谓‘人传元祐之学,家有眉山之书’,盖纪实也。”吴潜《鹤山集后序》也说:“自孝宗为《苏文忠公文集》御制一赞,谓‘忠言谠论,不顾身害’。洋洋圣谟,风动四方,于是人文大兴,上足以接庆历、元祐之盛。”
再次,时文“以古文为法”的口号,并不意味着时文只是单向“取法”,同时古文也取法于时文,两者是互动的。科举时文的程式既是限制思想的桎梏,但它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章学的原理。笔者曾在拙文《南宋评点本缘起发覆》中指出,南宋人的古文评点实际上是用“时文”的程式和方法去反观古文大师们的代表作,试图让时文向古文看齐,并从古文名作中找出时文的写作规律。但他们所讨论的,却是“于古文、时文都适用的写作法则,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可操作性,从此不仅将时文、也将古文的创作置于理论指导之下,具有极重要的文章学意义。……古文评点家揭示了许多文章学规律,其中的精华部分,就是在今天也不过时。”[12] 古文、时文在文法、技法上的双向交流,无疑促进了各自的发展,也缩短了两者的距离。
但是,南宋时文“以古文为法”的潮流并非都是积极的,它自身有着严重的先天缺陷,那就是时文取法古文的,只是纯文法、技法。范温《潜溪诗眼》曰:“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功夫。昔尝问山谷:‘耕田欲雨刈欲晴,去得顺风来者怨。’山谷云:‘不如“千岩无人万壑静,十步回头五步坐。’”此专论句法,不论义理,盖七言诗四字、三字作两节也。”[13] 笔者在《南宋评点本缘起发覆》中征引此例并认为南宋评点家仿照江西派的诗法之学,“古文评点大多不管内容,专论技法,进行所谓纯形式的批评,其源当出于此”。唐庚在提出时文“以古文为法”时,论及了古文之词“合于经”、旨“入于道”的问题,但显然更重视的是古文的声调、步骤、节奏。南宋古文评点家也讲“立意”,但他们的“立意”是指如何体贴时文题目的题意,而倾其全力研究的是字法、句法、章法、篇法,所强调的是技法。如吕祖谦《古文关键》的《总论看文法》曰:“学文须熟看韩、柳、欧、苏,见文字体式,然后遍考古人用意下句处。……第一看大概主张。第二看文势规模。第三看纲目关键。如何是主意首尾相应,如何是一篇铺叙次第,如何是抑扬开阖处。第四看警策句法。如何是一篇警策,如何是下句下字有力处,如何是起头换头佳处,如何是缴结有力处,如何是融化屈折剪截有力,如何是实体贴题目处。”他要求读者“看”的,几乎全是古文大师们的作文技法。造成这种局面不能怪古文评点家,首倡时文“以古文为法”的唐庚更没有责任。因为科场时文是高度功利化了的文体,内容必须绝对符合官方意识形态,这是社会不容置疑的价值和法律基准,不需要学者们再特别去“教”的。
将古文文法注入时文,可以使时文技法更高超,文字更精妙,但从文学论,这是以“末”教人,韩、柳、欧、苏古文作品中的思想光彩已从学者们的视野中黯然淡出。朱熹曾批评吕祖谦“留意科举文字之久,出入苏氏父子波澜,新巧之外更求新巧,坏了心路,遂一向不以苏学为非,左遮右拦,阳挤阴助”[14]。吕祖谦也承认这一点,回答说:“所论永嘉文体一节,乃往年为学官时病痛,数年来,深知其缴绕狭细,深害心术,故每与士子语,未尝不以平正朴实为先。”[15] 朱熹以理学家的立场排斥“苏学”固然非是,但他“新巧之外更求新巧”的批评却是中肯的。所以,时文虽在“以古文为法”后变得更加精巧,但其文学价值却并不因此而得到提升。像李涂在《文章精义》中所说:“古人文字,规模间架,声音节奏,皆可学,惟妙处不可学。譬如幻师塑土木偶,耳目口鼻,俨然似人,而其中无精神魂魄,不能活泼泼地,岂人也哉?此须是读书时,一心两眼,痛下工夫,务要得他好处,则一旦临文,惟我操纵,惟我捭阖,一茎草可以化丈六金身:此自学之得,难以笔舌传也。”韩、柳、欧、苏敢于嬉笑怒骂、“不平则鸣”的精神,那才是活泼泼的“妙处”,但这是攻举业、作时文的举子不可学、也学不到的;而时文妄说利害、陈陈相因的浅薄习气,仍然为人所鄙。故举子在成就“功名”后,力图要扔掉这块“敲门砖”,但时文的印记仿佛已刻在灵魂深处,不时要现出“丑”来,如刘壎在《隐居通议》卷一八中所说:“工举业者力学古文,未尝不欲脱去举文畦径也,若且淘汰未尽,自然一言半语不免暗犯。故作古文而有举子语在其中者,谓之金盘盛狗矢。”
明代正德、嘉靖时代,唐宋派古文家高倡“以古文为时文”,造就了制艺的极盛局面,已见本文开头所引方苞之论。这显然是上接宋人之坠绪。唐顺之、归有光等人的“以古文为时文”,也与宋人一样,强调的仍是技法,如香港学者邝健行先生所说:“(明人)‘以古文为时文’,不表示要改变时文的结构形式,……只表示在维持原有格式的基础上运以古文的作法和融入古文的风格。”[16] 明代学者为配合“以古文为时文”,唐宋古文大家特别是“八大家”作品的选编本大量涌现,如万历八年(1580)敖鲲(1530—1586)在所编《古文崇正》十二卷的序中,就曾明确地提出古文关乎举业,称所辑古文“足为举业法程”,又谓“刻中惟苏(轼)文几四之一,以其于举业尤最为近”云云。总之,由宋人的时文“以古文为法”,到明人的“以古文为时文”,古文、时文,这一尊一卑的文体,在科举体制下结缘,成了一对并不般配的“欢喜冤家”。
注释:
①关于经义的程式,请参拙文《论宋代的经义》,载《重庆社会科学》2006年第9期。
②关于策、论、经义的程式化问题,参见拙文《论宋代科举时文的程式化》,收入《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
③《全宋文》卷二二八一,第104册,第300页。黄庭坚是书当作于绍圣四年(1097),参韦海英《江西诗派考论》之《洪刍行年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④《宋史》卷三八七《王十朋传》。其《御试策》全文,载《梅溪先生文集》卷一。
⑤关于乾淳太学体,请详参拙文《论乾淳“太学体”》,收入《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
⑥见明刊本黎谅《水心文集跋》。
⑦周密《武林旧事序》:“乾道、淳熙间,三朝授受,古昔所无,一时声名文物之盛,号‘小元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