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产负债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比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一年的实践表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和机制上的障碍。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必将误导人们的行为,阻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
一、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三性”的统一
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最终实现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和谐统一。这是由商业银行性质和我国经济金融发展要求决定的,也是由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历程所证明了的。
当前人们对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目的的认识还不完全统一。有的认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只不过是信贷计划管理的一种变形,是间接的规模调控方式;有的认为,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目的是建立资金自律机制,抵制和消化超负荷经营;还有的人甚至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发展商业银行业务对立起来,认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一种数量约束机制,是对积极经营的一种束缚,不适用于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这些认识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和消极性。因此,当前反思和重新认识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目的仍有其现实意义。
——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目的在于“三性”的统一,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但获取最大利润必须以安全性为前提,以流动性为条件。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是现代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但其资金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仍不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要求。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虽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最终向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一种过渡,但这两种管理办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一致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追求三者的相对均衡是它们的共同精髓,又是其魅力所在。那种把“三性”对立起来或片面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两方的认识都是错误的。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实现资金营运的“三性”统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是在讲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持资源的连续利用,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资金作为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循环周转,才能保值增值。过去那种重贷款轻存款、重规模轻效益、重投入轻产出的作法,不但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而且也不能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资金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但资金只有在顺利经过双重投放和双重回流全过程并实现其价值增值以后才能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清醒地看到,商业银行的运行状况不仅关系到金融的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经济的安全乃至国家主权的安全。同时,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迫切需要我们按照国际惯例,实行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力求资产负债在总量、结构、期限、利率上的相互对应,使之逐步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
——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拓展商业银行业务并不矛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虽然通过一些比例指标限制了商业银行资产的盲目扩张,但这正是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而且有利于优化结构,防范风险,提高效益。那种靠粗放经营、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的发展或“搞活”,是造成资产沉淀、效益低下、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实质上是乱,有百害而无一利。同样,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作用和目的,仅囿于建立资金营运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消化超负荷经营的认识,片面地强调发挥其安全性的作用,而忽视了其流动性和效益性的作用,也不能解决资金的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问题,进而也就不能解决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问题,因而也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只有把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作用定位于实现“三性”的统一才是正确的。
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应正确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以存贷比例管理为主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三性”统一的关系
突出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建立以效益为核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体系。
1998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均推行了以存贷比例管理为主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这一管理办法,虽然增强了各级行资金自求平衡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但也存在不计成本揽存款和存款波动影响正常放款等被动经营和消极经营等问题,致使“三性”难以有效统一。推行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好存贷比例与“三性”统一的关系,突出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把比例管理范围扩大到整个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的配置上,使之在总量上均衡,结构上对应,从而实现资产负债的合理配置。同时,要改变存贷款经营方式,以利润为目标,实行集约化经营,通过资产负债的量本利分析,合理确定资金的盈亏平衡点,并据以确定存款的成本、结构和贷款的规模及投向,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现资产负债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营效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转化、补偿机制,强化各行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保支付能力,严格防范经营风险。完善考核体系,实行以“三性”考核并举,以资产利润率考核为重点,真正体现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思想。
2.资产负债存量与增量的关系
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既要注重增量,又要兼顾存量。我们认为,“新老划断,区别情况,核定基数,分类管理”是理顺资金关系,正确处理这一问题的可选途径。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家专业银行,受多种因素影响,资金存量普遍存在资产质量较差、经营效益不高等问题,使相关比例数值扭曲,增加了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难度。如何妥善处理好增量和存量的关系,我们认为,首先必须抓住历史包袱的界定这一关键。要花大力气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具体可采取“新老划断,区别情况,核定基数,分类管理”的办法,以一定时点的资产负债余额为基数,实行新老划断。对新增资金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原有资金存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总的要求应是承认历史,鼓励先进,鞭策不足。甄别资产存量,应分别就贷款资产和内部资产进行全面的考查。结合贷款清分工作,对贷款资产进行区别,搞清贷款资产的有效程度、创利水平和风险状况。同时界定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数量,搞清国有商业银行承担政策性贷款的状况及对经营的影响程度。对内部资金包袱的界定,主要是搞清内部占用,特别是财务性占用形成的历史原因、政策性及经营环境变化影响程度、主观因素造成的后果等,分清责任,认定基数。在全面摸清资产存量结构,综合测算存量资产创利能力及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资产增量的配置,应向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质量高、经营效益好的省、市倾斜,以提高全系统的创利水平。
3.统一法人体制与发挥各级行经营积极性的关系
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可夯实商业银行统一法人体制的运行基础。在统一法人体制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必须完善系统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级行的经营积极性。
统一法人体制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中的产物。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行规范了分支行的经营行为,强化了总行的间接调控能力,夯实了商业银行统一法人体制的运行基础,有助于统一法人制度的全面推行。但一级法人集权过多,必将限制分支行的经营权限和经营活力。中央银行以一级法人为单位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商业银行内部如果以标准化的考核指标一刀切地层层考核,必将脱离实际,使管理流于形式。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向新的管理机制顺利转轨的关键。
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科学界定各类行的经营侧重点。应该明确各级行的职责和相应的考核指标,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精简分支机构,实现经营要素的战略性调整,完善授权管理,适当扩大基层行经营自主权,激活经营活力和创新能力。在统一法人体制内部建立以行长经营目标为指导,以中心城市分行为基础,以现代科技为手段的分层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模式。总行要按照中央银行的要求实施全面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以央行核定的指标为参考,按照优化配置、集约经营、提高效益的原则编制全系统综合经营比例计划,并区别各一级分行不同情况,下达不同的考核指标和监测指标。对考核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监测指标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对非比例范围的经营项目实行授权管理,二级分行以下机构按照“资金内部计价,成本部门控制,模拟市场运作,内部单独核算”的办法实行资金内部计价买卖制度,利用利率手段调整利益分配,充分调动各级经营行的积极性。正确处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行长经营目标管理的关系,改革现行的行长经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内容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和案件四大指标组成,将行长经营目标考核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紧密结合起来。
三、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需要配套解决的几个政策问题
1.必须要有积极的配套的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商业银行来传导,银根的松紧仍然主要通过贷款规模来调节,因此,央行的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改革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货币供应量的调节渠道,为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创造良好的货币政策环境。要实行适当的货币政策,大力发展非货币性金融工具。经济增长固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应该单纯地依靠货币的推动,应该创造和发展多种信用工具,以满足各种投资需求。中央银行应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和创新非货币性金融工具,在继续发展股票、债券、基金、银行承兑汇票的基础上,当前要重点研究和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大额可转让存单、可转换债权等金融工具,减轻商业银行的资金供应压力。完善金融市场,促进资产负债结构的多元化。积极开拓公开市场业务,通过国债、金融债券的公开买卖,调节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完善同业拆借市场,适当放松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条件,增加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有价证券贴现市场,活化信贷资产。“放水养鱼”,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消化银行不良贷款。对国有企业新开工项目,财政应拨补一定数量的自有流动资金,对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应返还部分利税;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应及时拨补。对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银行不良贷款,财政应向企业注入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归还银行逾期贷款,或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用于核销农副产品收购、军工企业等行业性风险所形成的银行呆账贷款。同时取消银行停、缓、免息政策,实行财政贴息。
2.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现代市场经济就是货币信用经济,货币信用关系渗透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切经济活动与交易都要借助于货币信用形式来完成。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不仅冲击了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经营理念,而且对政府、企业、居民及社会各界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从当前来讲,主要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开放资本市场,增加商业银行投资渠道。成立不良债权托管公司,减缓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压力。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结合贷款的五类划分,对因历史原因和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从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由不良金融债权公司托管。同时严格界定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坚持政策性业务由政策性银行办理。针对当前企业欠息严重,银行应收未收利息骤增的情况,建议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制度,恢复收付实现制,促进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好转。
3.必须要配套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财政挤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是当前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1998年,财政为配合银行存款准备金改革,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商业银行资本金;增发1000亿元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为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创造了条件。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经济环境仍然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国内需求,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有效增长。理顺投资体制,建立项目投融资责任制,防止经济重复建设。二是健全国有商业银行损失补偿制度,利用财政手段,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目前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未分配利润部分转为资本金,或让国有商业银行直接向社会发行一部分长期债券,增加其附属资本比重。还可以继续发行特别国债,转为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三是理顺政府、银行、企业关系,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少政府干预,维护银行经营自主权。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企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唇齿相依的合作伙伴关系。四是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增强企业产权的流动性,从根本上建立起有助于信贷资金良性运转的微观经济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大力培植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的转换升级,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行为,防止逃避银行债务。健全金融法制,依法保障银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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