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文化与中国文化_土家族论文

土家族文化与中国文化_土家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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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中华民族文化已成为56个亚文化层构成的稳定结构,这一稳态结构的最终成型,是和每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聚合过程中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的。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亚文化层的土家族文化也经历了由“清江巴人文化”、“巴国巴人文化”、“前土司时期的领主文化”、“土司文化”到清“改土归流”至1949年的“土家族文化”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中华民族文化 土家族文化 亚文化

认识土家族及其文化,是在世界各民族多元文化广泛融合渗透背景下反省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寻找历史根据和现实根据的必然路径之一。

一、中华民族文化界说

中华民族文化是一个动态的复合概念。从其本根来说,她是各民族在整体上的认同。因此,即便是居住在海外的华人,他们的母体文化仍然是中华民族文化。因为,居住海外改变不了他们所属的母体民族及其文化的实在性;从地域来说,她的范围是包括台港澳在内的整个中国疆域。因此,即使是居住在中国疆域内的外国人,他们的母体文化仍然是他们所属的母体文化【族际间的个体结合(中国人和外国人联姻)同样改变不了每个个体所属的母体文化的实在性,至于他们的后代的母体文化的属性,这主要取决于这些后代的经历所属的主流文化】;从结构来说,她是由56个民族文化粘合为一体的整体;从内容来说,她是56个民族历史上形成的一切人为世界的总和;从形式来说,她是56个民族面临不同物质条件和精神背景形成的生活方式的种种样态;从本质上来说,中华民族文化就是56个民族文化间在历时和共时、现实和理想、物质和精神以及空间等诸多层面上的深刻关联性。

中华民族文化作为一个系统整体,自从发生、形成、发展到当代的整个发育过程,历经几千年的历史,已成为一个由56个亚文化层构成的稳态结构。这一稳态结构的最终成型,是和每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聚合过程中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这一漫长的历史聚合过程,虽然复杂,但基本上是沿着这样一个路径进行的:各民族的先民在漫长的生存抗争过程中聚合成为独立的民族共同体及其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各民族及其文化的形成过程中与成型后的长期融合,才最终衍聚成为当代的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文化。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各民族及其文化形成之后,才开始生成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文化。实际上,各民族及其文化的形成过程,同时也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过程,只不过是各民族及其文化的成型加快了作为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文化的成型过程而已。

二、土家族文化向中华民族文化的亚文化层的演变

居住在鄂湘川黔一带的土家族,作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形成于宋代,而在土家族文化的形成过程中,已经蕴含着向中华民族文化亚文化层演变的质素。在形成以后,土家族文化和其他55个民族文化在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实践过程中孕育出中华民族文化。那么,土家族文化是如何演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亚文化层的?这就需要通过土家族民族及其文化的发展历程来予以分析。

1、传说中的土家族先民文化——“清江巴人文化”

关于土家族先民有影响的传说是西汉《世本》一书所记载的廪君传说:“廪君之先,故出巫诞……”。廪君传说的基本要点是:1)(西汉时)“巴郡”、“南郡”的“蛮”,其祖先最早活动在汉代巫县的五落钟离山(今长阳县境);2)五落钟离山的先民分别是“巴氏、樊氏、覃氏、相氏、郑氏”五个氏族部落;3)五个氏族部落通过掷剑、浮船而推巴氏之务相(氏族首领)为廪君,形成廪君氏族部落联盟;4)廪君氏族部落沿夷水(清江)乘船西行,打败居住盐水的“神女”部落,君乎夷城(今恩施市);5)廪君死后,化为白虎,并以人祭祀。廪君传说说明,土家族的先民最早生息在鄂西清江流域,本文称他们为“清江巴人”,他们的首领是巴氏之务相廪君。史载的“巴人”、“巴蛮”、“巴子国”、“巴郡”等以“巴”称谓的族名、地名、行政区划名,实际上可能均源自于五个氏族形成的联盟部落的首领“廪君”所属的“巴氏”部落的氏族名称。白虎是廪君的化身,故廪君的后裔以虎为图腾。土家语称虎为“李”,“廪”、“李”系汉语近音字,当是古代巴语“虎”字音译的两种写法,“廪君”也可能就是“虎君”。因此,廪君传说关于“清江巴人文化”所传达的核心信息是:“清江巴人”就是土家族先民,他们最早活动在鄂西清江流域,并形成巴氏务相为首的廪君氏族部落联盟,虎是他们的图腾标志,并可能由此开“人祭”之先河。当然,在廪君传说中,难于看出巴人与中原地区的联系。此外,关于土家族先民还有另外几个传说(如八部大王传说),但这些传说在土家族先民文化问题上没有更多的信息量(八部大王传说主要可看作是对后来部分土家族地区敬奉八部大王神这一民俗事象的传说)。

2、先秦时期土家族先民文化——“巴国巴人文化”

从殷周之际到秦兼并巴国这一段历史时期内,巴人的势力有消有长,但基本上是以巴国的名义相对独立地存在。因此,本文把这段时期的土家族先民文化称之为“巴国巴人文化”。

殷墟甲古文所提到的“巴方”,是对土家族先民迄今为止较早的史实性记载。

殷周之际,“巴人”参加武王伐纣的战争。武王灭商后,封其亲族于巴地,名“巴子国”。巴人曾参加了周朝的诸侯集会。这是历史文献关于土家族先民与中原地区发生联系的较早记载。这一记载说明:1)至少在殷周之际以前,土家族先民不但以一个整体而存在,而且具有较完备的军事组织,据此可以推测,较完备的军事组织的背后就是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实力,否则不可能参加武王伐纣的战争;2)周王朝建立后,土家族先民作为周王朝的“子”国(“巴子国”)或臣属国的历史事实说明,至少在周武王时期,土家族先民与中原地区已建立起稳定的臣附性政治关系,为以后土家族先民与中原地区相互间的文化挂接打通了政治上的隔离带;3)“巴人”在参加武王伐纣战争中“歌舞以凌殷人”的军事歌舞,向中原地区展现出土家族先民独特的军事文化风采(“巴人”的军事歌舞后来深得楚王的青睐,并成为楚国宫廷歌舞的一部分),从而使土家族先民与中原地区通过军事上的往来进行其他领域的文化交汇有了一个重要的契机,在以后的历史文献中,土家族先民作为臣属国参与中原王朝的战争的记载屡见不鲜,说明土家族先民与中原地区的军事往来在土家族文化与中原文化交流史上的重要意义。实际上,这正是研究土家族文化与中原文化关系上的一个重要课题。

各诸侯争雄称霸的春秋战国时期,以鄂西、川东为主要活动区域的巴人的势力消长变化较大,巴国东临庸、楚,西接蜀国,后又与秦国修好。公元前661年,“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巴人获得庸人和古鱼国(今奉节)部分地盘,势力大增,并于公元前447年单独伐楚,后又与蜀共同伐楚,势力范围扩大到“东至鱼腹,西至僰道,北接汉中,南及黔涪”的广大区域。后来,楚国趁巴蜀相争,夺得巴人部分地盘。秦国灭蜀后,又灭巴国,置巴国为巴郡。公元前223年,秦灭楚,这样,原巴国巴人分别在秦国郡制下(秦统一后将巴人地区分为巴郡、南郡、黔中郡)成为秦的编民。从后来的历史来看,土家族的先民没有大的迁徙,就在这四郡范围内(也就是今鄂湘川黔)繁衍生息,他们就是土家族真正的先民。

春秋战国时期是巴人文化与中原文化、西南文化的史无前例的交融期:1)巴楚、巴蜀之间的多年频繁征战,虽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文化之间的征战,但巴楚、巴蜀之间通过军事征战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文化交融的实现,只不过是文化的交融采取了军事征战的形式而已。后来鄂西、川东出土的该时期的“虎纽錞于”(巴人军乐器)、“钲”、“巴氏矛”等青铜文物说明,土家族先民在此时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交融是深刻的。因为,“錞于”原本出于中原地区,传到巴人地区以后,为巴人所利用,并在造型上以巴人的图腾标志虎作成“錞于”的“纽”。至于从巴人这些军乐器、武器的工艺水平、生产原料、生产过程等方面来分析巴人在春秋战国时期与周边文化(楚文化、蜀文化)的具体关系,应当是进一步深刻研究的问题;2)秦国置巴国为郡后,“以巴氏为夷蛮君长,并以秦女下嫁巴人首领,极为笼络巴人,为秦巴关系之间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之,先秦是巴国相对独立的时期,巴人力图在楚中原、秦中原与西南的夹缝地带营建自己相对独立的文化,从而与周边文化保持一定距离。但是,巴楚、巴蜀之间的多年频繁征战,一方面已经使巴人深受楚中原文化的深刻渗透,并接受蜀西南文化的濡染,另一方面,楚中原文化和蜀西南文化也深受“勇锐”的巴人文化影响。如果说楚中原文化是以农耕为主的小中原文化的话,那么,巴国之成为秦国之郡,就使巴人在深受楚小中原文化渗透和接受蜀西南文化的濡染的基础上,进一步越出巴楚蜀的小文化圈,纳入一统天下的秦王朝统制下的大中原文化循环交融圈,从而使巴人文化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与其他地域文化共同孕育中华民族文化奠定了根本基础。这就是先秦时期土家族先民文化——“巴国巴人文化”与中原文化关系的基本特征。

3、秦宋时期土家族先民文化——“前土司时期的领主文化”

从秦王朝到宋代末年,即建立土司制度的元代以前,是土家族先民在大一统中央王朝的统制下,逐步形成强宗大姓的领主文化时期。

秦宋期间,在政治上,中央王朝在土家族先民地区,先实行郡县制度(秦至隋),后实行羁縻州郡制度(唐至宋)。秦以后,先秦以前的部落首领在中央王朝的册封委任后,对当地享有“以蛮治蛮”的自治权,而且,这种权力可以世袭。累代世袭的自治权便自然形成土家族地区强宗大姓(诸如向氏、覃氏、田氏、冉氏、彭氏等)的领主政治格局。在经济上,中央王朝对土家族地区实行赋税优惠或免赋税政策,给领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在军事上,中央王朝在需要时对土家族地区有征调兵役权,在唐以后,羁縻州还可保留有本部兵马,即所谓义军、土军、土丁等。总之,秦宋期间,无论是郡县制时期,还是羁縻州郡制时期,土著领主反抗中央王朝或中原王朝的斗争虽然频繁,有的还很激烈(如彭士愁发动的溪州之战),但从总体来说,土著领主基本上是效忠中央朝廷,并在中央朝廷的政治扶助和经济优惠的基础上得到持续和稳定的发展,为元代土司制度的建立铺平了道路。

在领主政治经济背景下,领主文化在与大中原文化和西南文化的交融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1)中央王朝在土家族先民地区所实行的“以蛮治蛮”的郡县制度和羁縻州郡制度,使土家族先民的主体文化——俗文化(风俗习惯和生活习俗)得到了有力的保护,例如魏晋以至唐宋关于跳丧鼓的风俗和蹋啼舞乐(实际上就是当时土家族的跳丧舞)不乏记载。这是元代以至今天土家族文化得以持续存在的历史原因之一;2)富有特色的土家族文化也进一步融入中原文化。战国时期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巴歌”,不但以广泛的群众性著称于史,而且在今天的土家族民歌中也能找到它的影子,说明在秦宋期间以至后来未曾断裂。“竹枝词”对大中原文学的影响更是不言而喻(顾况、刘禹锡、白居易、陆游等均受其影响)。刚劲有力的巴人歌舞对汉代的宫廷歌舞影响极大,形成新型的“巴渝舞”。东汉何宴记载的“巴子讴歌,相引牵联手而跳歌也”,实际上就是汉时的土家族摆手歌舞;3)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大中原文化开始在土家族地区生根。秦宋期间,汉人不断进入土家族地区,开始是领主抢掠汉人作苦丁,后来则以优厚条件多方引诱汉人到土家族地区扎根落户,形成后来土家族与汉人的杂居格局,为大中原文化的引入创造了主体条件;从东汉尤其是隋以后,汉人统治者陆续兴办汉学,并在交通要道的军事重镇形成学汉文化的风气,而且,中央王朝(唐)对学习汉文化的土家族人也“量才授仕”,到唐宋年间,一小部分的土家族人已和汉人没有多大区别。大体上,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大中原文化在土家族地区发生影响的规律是:交通方便的地区受影响早、快、深,交通不便的地区受影响则迟、慢、浅;4)在秦王朝一统天下的历史条件下,土家族地区实际上是秦宋期间各中央王朝统治西南地区的重要通道,同时也是沟通大中原文化和西南文化的重要通道,因此,土家族习染西南文化是必然的,今天土家族的许多文化事象具有浓厚的西南文化氛围,以至有些学者将土家族文化划为西南文化的范畴。

4、元明清土司时期土家族文化——“土司文化”

从元代到清朝“改土归流”是土家族土司制度的发展时期。因此,这段时期的土家族文化可称之为“土司文化”。

元代,土司制度在五代以来的基础上经过补充修改已初步形成,明代趋于完备,成为土司制度的鼎盛时期,清代“改土归流”前,仍沿用明代旧制,没有多大的改动。从总体来说,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通过土司加强对土家族地区进行有效控制的产物:1)受中央王朝任命的土司、土官,实行封建世袭制;2)土司拥有合一的军、政、刑罚大权;3)封建等级制是土司制度的突出特点;4)明朝进一步采用“土”、“流”间用的政策,在各级土司机构中派遣“流”官,对土司进行监督;5)明朝在土家族地区的边缘地带加强军事防御,实行“土蛮不许出境,汉人不许入峒”的政策。总之,土司时期实际上就是中央王朝在加强对土家族地区进行控制的过程中,使土家族地区通过土司制度这一中介开始实现“封建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虽然土司统治极为残酷,但从土家族发展历史来看,这一过程为清代“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完成“封建化”的社会转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土司时期是“土司文化”与大中原文化和西南文化交融的重要时期:1)中央王朝赋予土司的特权,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实际上就是对土司所属的本族文化(风俗与习惯等)的合法性的认可,土司时期的历史证明,中央王朝在此时期并未对土家族的文化采取“改土归流”时期那样的强硬政策。因此,土家族的文化,尤其是俗文化并未受到多大的冲击。不仅如此,在既有的俗文化的土壤中生长出以土王为崇拜对象的文化事象(例如土家族地区到处都有土王庙,反映土王的故事、神话、舞蹈不可胜数)。不过,也应看到,唐宋以来交通要道上的一小部分土家族已经“汉化”,只是没有较大的覆盖面。这一历史事实说明,土家族的“汉化”并非是汉族的强硬政策单独造成的,而是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2)中央王朝虽没有从俗文化角度进行强制性的干预,但对土司的意识形态的控制是空前的。例如,明朝下令“诸土司皆立儒学”,比起以前中央王朝关于领主子弟必习儒学才能承袭的规定更进一步。在这一背景下,土家族地区办学、接受大中原文化蔚然成风,并形成一个儒学化的阶层(文人辈出,作品、尤其是反映土司时期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3)学习大中原文化是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的,对待绝大多数的土民来说,他们不但没有条件学习,相反,土司规定土民不准读书识字,“违者罪至族”。这一规定有浓厚的愚昧因素,从而拉长了整个土家族人民接触先进的大中原文化的进程;4)土司时期,土家族文化与西南文化的关系尚待深入研究,但两者几千年的交往史不可能在此时期中断;5)正是在这一时期,随着汉人的不断涌入、大中原文化的渗透,逐渐出现土家族人区别本族人和迁入的汉人的称谓——即自称为“土家”、称汉人为“客家”。“土家”这一称谓的出现不仅是今天土家族族称的来由,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土家族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的明晰化、对大中原文化的认知的明晰化,而土、汉两家的和睦杂居,以及土家族人对大中原文化的学习向往之风、汉人对土家族文化的尊重乃至“土家化”(例如土家族地区的汉人也“过赶年”等的入俗行为)则意味着两种文化的区别是在相互交融基础上的区别。

5、清“改土归流”至1949年的“土家族文化”

清朝“改土归流”是土家族历史上的一重要转折点。“改土归流”的实施加快并完成了土家族文化的封建化过程。清末至1949年是“土家族文化”与其他各民族文化共同孕育出中华民族文化的关键时期。

清朝自上而下的“改土归流”终结了延续800余年的土司割据的统治,废除了中央王朝与土家族人民之间的治政障碍——土司。土家族地区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建立了与全国全面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制度。政治上统一由流官治政;经济上统一了赋税制度,全面推广先进的农业经济;军事上废除了土司的兵制,统一了清王朝的军事制度;在社会制度方面强行改变土家族的风俗习惯,鼓励汉人大量迁入。通过“改土归流”,封建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大量汉人的涌入,土家族百姓不能学习文化的禁令的解除等等,这些都使原有的土家族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是,强行改变风俗习惯的政策给土家族俗文化的发展带来过多的负面影响,以至今天有关的风俗习惯难以得到全面的认识。总之,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与落后的土司制度相比,清朝的“改土归流”起到了的积极作用。而最重要的积极作用莫过于:国家得到进一步的统一,土司与中央王朝分权的国家观念逐渐演变为一统的国家观念,为清末至解放前面临列强侵略的制激和催化而升华的“中华民族”观念的诞生作了一定的准备。

清末至解放前的土家族历史是中国近现代史的一个与其他民族同等重要的一段历史。在这一历史时期内,曾经共同创造、曾经共同拥有、而且曾经辉煌于人类史的中国文化的主人——土家族与其他各民族——遇到了历史上从未遇到过的列强的凌辱。在近一个世纪的凌辱与反凌辱的漫长斗争中,土家族人民与其他各民族人民达到了空前的统一认识:列强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我们是患难的兄弟。这一认识的最高结果就是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也就是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最终形成。正是在这一观念的支配下,土家族与其他各民族才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打败列强的侵略,粉碎国内的反对势力,建立起各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新中国。

土家族与其他各民族之所以能够形成为中华民族这样一个整体,并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打败列强的侵略,粉碎国内的反对势力,建立起各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新中国,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其根本就在于中国各民族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几千年漫长的文化交融过程中,在列强用洋枪洋炮打开中国大门以前,已经形成贯穿在各民族人民文化心理中的共同的文化之根——中华民族文化,而从历时的角度来说,土家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之一文化之根得以生长的土壤的一部分,从共时的角度来说,土家族文化是这一文化之根上的绚烂的56朵鲜花之一。

1949年,尤其是50年代“土家族”族称确认以来,土家族人民的辛勤劳动不但使中华民族文化扎根更深,而且在各民族兄弟般平等的基础上使自己的民族文化之花更加光彩夺目。

三、结论

纵观土家族文化史,她本身的生长过程是一个不断与周边文化相互交融的过程,最初是与小中原文化——楚文化和西南文化相互交汇,后来则逐渐在更大范围内相互影响,并在与大中原文化和西南文化的相互交融过程中,一方面形成自己稳定的文化,同时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同孕育出共同的根——中华民族文化,而从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文化来看,土家族文化已经演变成为这一整体的一个层次,即其亚文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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