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中国风电行业的政策选择工具。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有必要根据中国现有风电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国情选择适当的政策工具。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遵循上下文方法的研究框架,以风电技术和中国国情为背景,在三大政策中找到最适合中国风电情况的支配性政策。这里适用的适用标准是将替代政策适用于具体情况,即检查替代政策在特定情况下是否能够很好地工作,并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既定的风电利用目标。鉴于此,本文就中国发展风电行业的政策选择展开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风电行业;可再生能源;购电法;招标制;配额制
1、前言
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人们对不可再生的化石燃料的依赖比较严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加剧,化石燃料大量减少,化石能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作为一个蓬勃发展的国家,中国的能源需求更加令人印象深刻。可以想象,在未来的发展中,随着化石燃料逐年减少,中国的发展将成为瓶颈。可再生能源是指可以在自然界不断再生的资源,可以永久使用。它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主要特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主要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潮汐能。这些可再生能源对环境几乎没有或几乎没有危害,其资源分布广泛。与化石能源相比,它们有许多优点。这使得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逐渐受到人们的注意和尊重。
2、中国风电行业的基本概述
风力发电是一种清洁,高能源的可再生能源。 它比化石燃料发电和核能具有许多优点。 与化石燃料相比,风力发电时不产生二氧化碳,对全球环境和气候没有影响。 如果将火力发电转换成风力发电,那么可以减少每兆瓦电力排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风力发电是可以连续供应的大型可再生能源。 风电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风电设备技术,也是风电行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目前,中国风电技术装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据统计,到今年年底,中国的风电装机容量已跃居世界首位。
3、风电行业发展的可选政策
3.1、现有的支持
发展风电产业的替代政策和分类目前,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工具在世界上是多种多样的。一些国家在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工具,甚至在同一个国家采用了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政策工具或国家同时采用各种不同的政策工具。根据REN21C2010,截至2010年初,全球至少有83个国家实施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工具,包括41个发达国家和42个发展中国家。从表中可以看出,十大最常见的可再生能源促进政策是:购电,配额制度,资本补贴,补助金或退税,投资或其他税收抵免,销售税,能源税,消费税或增值税信用额度,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证书,能源生产支付或税收抵免,净计量,公共投资,贷款或资金,公开竞标。上面列出的十种通用政策工具对风力发电行业来说可能是可选的。
3.2、主导性政策与辅助性政策的兼容性
以上主要介绍了风电行业的政策支持工具。但是,本文讨论了中国风电行业的可选择主导政策。因此,有必要在这一部分解释支配性政策的概念,并分析上述替代政策中可以选择的三大政策工具。
我们在此讨论的主要政策主要集中在风力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主导政策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用于支持某种技术的所有政策工具中为这项技术提供最大支持的政策工具。主导性政策通常是最接近其支持的技术商业化阶段的子类。就中国风力发电技术而言,招标制度是2003年至2007年间为中国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提供最大支持的政策工具。在此支持过程中,风力发电然而,招标系统提供的资金远远高于研发。从主导政策的定义来看,我们可以认为招标制度是促进风力发电的主导政策。研发只是一个支持政策支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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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建议
近年来,中国风电投资经常出现过热,实际上是风电特许权招标的电价和批准电价政策,以及管理层自2007年以来对配额制政策的兴趣。预计。本文总体结论的政策含义是中国应实行并网风电最低价格规则的特许权招标制度。
中国在2009年8月实施的陆上风电固定资源购置价格政策对于本文的总体结论和政策影响显然是次优选择。但考虑到政策的稳定性非常重要,不容易取消目前陆基风电购电方式[5]。为了风电行业促进政策的稳定和改革的必要性,该领域的国际专家有着相同的理解和箴言:“就功能而言,支持体系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A键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支持计划鼓励以合理的补偿成本开发一个健康的RES-E市场,那么就不能推荐改革该国的系统计划。由于缺乏全面实施以及政策固有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无法通过这些变化带来的效率收益进行补偿。“但应该指出的是,PPA政策的缺陷非常明显,持续维护这种更有利的购电方式,风电投资过热现象不会有所改善,反而会加剧。对此,本文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实施土地购买力政策,但在同时它必须采取额外措施弥补自身的一些缺点。
结合本文的总体结论和上述购电方式的考虑,本文提出的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1)鉴于PPA本身更加有利,风电投资今天过热,对于陆上风电,建议管理层维护各种场所,以保持与“固定电价”相同的购电方式子资源区域的价格“。每年将控制建设规模,控制风电项目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防止风电投资过热[6]。
(2)当多个开发商为同一个陆上发电项目竞争开发许可时,建议管理层采用最低价格规则的特许权招标确定最终的上网电价和投资者,管理层应优先考虑风力。招标项目设置了适当的惩罚措施。当然,在特许权招标过程中,管理层应该更多地关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他们的综合实力,经济效益,技术解决方案的可行性,设备的本地化以及实施计划是否详尽?管理层应尽量实现量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有资格参与投标。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管理层了解当前风电市场的实际成本,而且也符合当前可再生能源法的精神。
(3)对于海上风电项目,建议继续实行价格最低的特许招标制度。这不仅有助于管理层掌握海上风电的真实成本,还有助于控制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速度。防止投资过冷或过热。
(4)管理层对2007年以来配额制绩效表现极为感兴趣,对风电特许权招标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建议管理层澄清并明确指出,近年来,风电的推广不会采取所谓的配额制。
结束语
自20世纪20多年以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在不同国家乃至不同国家的不同地区已经多元化。 这种多样性导致了这些国家的调整。 或者,选择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的国家的管理人员混淆不清。 其次,近年来,中国选择风电产业发展的主导政策出现了一系列争议和混乱。 这些纷争和混乱已经造成了我国风电发展严重过热的局面。 所有这些都迫切需要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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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婷.风电行业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从会计角度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07):239+296.
[4]黄文明.YJNY风电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6.
[5]贾锐.某风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D].天津大学,2014.
[6]李华文.风电行业迎政策利好华锐风电谋定后动[N].机电商报,2014-04-07(A05).
论文作者:刘晓尘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5
标签:政策论文; 风电论文; 中国论文; 可再生能源论文; 管理层论文; 工具论文; 行业论文; 《电力设备》2018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