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敏[1]2000年在《农村社区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苏南与温州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建了典型的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为消除二元经济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和致富农村,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两地虽同属经济发达地区,但是其农村工业化模式却完全迥异。苏南乡镇企业是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而温州乡镇企业则是以私有经济占主要成份的所有制结构。究其原因,主要是两地农村社区环境因素导致的差异。本文正是从两地农村社区环境的构成要素——资源环境、文化环境、政治经济环境等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入手,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探讨了苏南、温州的农村工业化模式的差异,并对九十年代以来两地经济的发展与创新进行了探索与展望。
廖蔚[2]2005年在《水库移民经济论》文中研究说明背景与概况:我国水力资源十分丰富,蕴藏量达6.76亿千瓦,其中可开发利用量为3.79亿千瓦。当前已开发量约占可开发量的13.2%;开发潜力巨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兴建水电站8.6万多座,产生了1500多万移民。随着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对能源需求的巨增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加快了水电资源开发的步伐。继三峡电站开发以来,又相继建成了二滩、小浪底、宝珠寺等一大批水电站。目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又将迎来一轮新的水电开发良机,相继有溪洛渡、向家坝、瀑布沟、龙潭、亭子口、白鹤滩、关音岩、乌东德等一大批大型和特大型水电工程陆续上马。这些水电站的建设在给生态、环保、防洪、航运、发电等带来综合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势必造成了大量的移民群体搬迁安置的系列问题。由于人地供需矛盾、国家财力困难等各种原因,水库建设过程中的移民工作面临极大的困难和挑战。怎样解决好这些矛盾和困难,促进水库移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是理论界值得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选题意义:水库移民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多学科多领域的复杂问题。其本质是经济问题,核心是利益问题,涉及到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矛盾与协调,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经济损失。要科学有序地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有科学系统的水库移民经济理论作指导。但由于各种原因,国际国内都还没有系统的水库移民经济理论体系。虽然国内外已有许多学者都曾研究过水库移民的各种问题,发表过不少论文,但他们都只从操作或实用的层面就水库移民的某个方面或某个层面进行的研究,从而没有形成综合的系统的完整的水库移民经济理论体系。所以,对水库移民经济理论进行专题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李博金[3]2008年在《农村生态型社区建设模式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各地农村建设成功典型不断涌现,但是由于各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环境各异,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不可能完全照搬其他先进地区和国外的发展模式,这就需要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符合自身经济社会特点的发展道路。论文的研究是建立在农村建设优秀案例的收集分析基础上,旨在通过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国内新农村建设、国外乡村社区建设的理论成果、生态社区的相关研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研究生态型社区建设的内涵、目标、建设环节及其实现途径。论文借鉴了国内外对社区、农村建设和生态社区(可持续发展)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对当前国内新农村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分析。论文对农村生态型社区的概念和建设农村生态型社区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认为建设生态型社区是未来农村发展的趋势,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并对农村生态型社区与传统农村社区的区别,以及建设农村生态型社区的设计原则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分析。论文还进一步考察了目前国内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一批成功案例,这些成功案例并不一定具有建设农村生态型社区的明确目标,但都自觉不自觉地包含了一些农村生态型社区的必要特征,可以被看作是一系列建设生态型社区的成功创新和尝试。论文采用了模式识别的研究方法,基于案例研究,将农村生态型社区建设归纳为三种主要发展模式:即: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绿色农业模式和农村循环经济模式及其7种子模式,并运用区域规划理论、区域综合比较优势理论,对农村生态型社区的几种模式进行了比较,确定了影响农村选择其发展模式的关键因素,并设计了农村生态型社区选择其建设模式的方法。为使研究具有实践意义,论文还以衡水湖农村为例,运用论文所提出的模式选择的方法对衡水湖农村的发展模式进行了战略选择。最后,提出了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和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论文的后继研究作出了设想。
袁中金[4]2006年在《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指出小城镇发展战略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然而对要不要发展小城镇和如何发展小城镇的认识却存在巨大分歧,以至于中国至今没有一个系统的小城镇发展的国家战略,来对小城镇的功能与地位、发展的目标与原则、发展的重点与路径、以及制度和政策等保障措施进行统筹安排。整体发展战略的缺失导致我国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产生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使人们进一步质疑发展小城镇的意义。面对即将到来的小城镇发展的机遇期和转型期,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和国情的需求与限制,迫切需要对小城镇发展的战略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本项研究以全国1800多个中心镇的第一手调查资料、作者近3年主持和参与的数十个小城镇规划实例和十余项有关城镇化、小城镇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所积累的文献、实地调查资料及理论思考成果为基础,首先对小城镇发展的历史、现状、问题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和评述,进而在深入分析了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资源、环境、人口、就业压力和经济与城镇化转型等国情演变,以及小城镇自身由量化扩张到综合功能提升为主的转型阶段特征等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构建了理解和把握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城乡二元分析框架,提出了2大功能、24字方针、5个战略重点的小城镇发展总体战略,并对5个战略重点及其实施的政策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构成了一个系统的小城镇发展战略。全文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导言。主要讨论了为什么要进行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以及研究的意义,重点论述了中国小城镇目前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和战略转型期,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急需对全国小城镇发展的宏观战略进行研究,以回答中国小城镇下一步如何发展的问题。导言第二部分主要总结了小城镇发展当前面临的4个方面的背景情况,即巨大的人口和就业压力、紧缺的资源环境、转型的经济和城镇化、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导言的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本研究中小城镇的基本概念和研究的基础材料情况。 第二章,小城镇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和理论评述。通过分析国内外小城镇发展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了国际发达国家的小城镇在城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有关小城镇发展理论的适用性进行了综合分析;通过对国内小城镇研究文献的阅读,从小城镇地位和发展模式、小城镇经济发展、小城镇社会转型、小城镇制度创新等方面对小城镇研究的成绩和问题进行了剖析。 第三章,一个基于城乡二元关系演变的多维分析框架。通过对中国特殊城乡二元结构生成机理及其与小城镇关系的分析,认为乡村对城市的投资和发展红利的回馈乡村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只有把小城镇放在城乡二元框架下,从
杨伟[5]2013年在《基于区域特色模式的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土地整治是针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房的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是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手段,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搭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探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促进区域和谐的有效方法。目前,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评价、整治模式、工程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并制定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等规程或技术标准,对我国农村土地整治进行了统一要求和规范,为农村土地整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区域社会经济差异显著,尤其是是我国西部地区,土地整治模式选择和设计应充分考虑区域特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表达农民真实意愿,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则需依据相应的土地整治模式,充分体现区域特色和空间差异。因此,本研究结合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选择具有不同代表性的典型样区实地调查走访并提炼了重庆市现有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采用参与式农村调查评估和二元回归分析法,设计了符合重庆区域发展实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型和土地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型三种农村土地整治特色模式;并以三种模式为切入点,分别以长寿区、九龙坡区和巫山县为实证区域,采用MSSD潜力评价法开展了基于区域特色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和评价。(1)重庆市区域农村土地整治特色模式设计重庆市区域发展不平衡,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区情复杂。论文通过对渝北、璧山、巫山、开县等区县典型样区的调查走访,结合不同学者研究成果,提炼了9类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模式:增加耕地型、高山移民型、地票交易型、农林综合开发型、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建设型、特色农业先导型、整村推进型、农业产业化发展型和农民联户型等。并以因地制宜、区域特色整治方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关联性、充分尊重农民诉求为原则,以重庆市自然及经济条件、现阶段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为依据,采用参与式农村调查评估方法和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法,以现有土地整治模式为借鉴,设计了适合重庆市不同区域的3类特色土地整治模式: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型农用地整治模式:适用于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区域,主要是渝西(除南川区)地区9区县、长寿区、涪陵区、垫江县和梁平县;2)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模式:适用于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地势较为平坦、农村发展基础好的区域,主要是都市圈的江北、九龙坡、渝北、巴南等区县城郊乡镇的农村建设和发展;3)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型生态用地整治模式:适用于山高坡陡、自然灾害多发、生态环境脆弱的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如城口县、巫山县、巫溪县等需通过整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农村土地整治特色模式设计,有利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研究,特别是土地整治潜力的研究。以不同区域特色模式为切入点研究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能有效地反应区域土地整治潜力的空间差异,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和评价的思路与方法、丰富和完善土地整治潜力研究的理论。(2)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参考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试行),以长寿区为实证,在行政区内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A型区)与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B型区:分BⅠ、BⅡ、BⅢ型区)。通过对已实施农用地整治的区域抽样调查,按照置信区间确定的低、中、高三种水平值测算并确定A、B型区各行政单元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值;A型区采用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B型区结合农用地分等、历年粮食作物产量统计成果等因素分别计算潜力提升度从而测算质量潜力。长寿区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为2083.10hm2:A型区551.78hm2,占潜力总量的26.49%;B型区1531.32hm2,占潜力总量的73.51%;长寿区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为6102.34t:A型区质量潜力2218.57t,占潜力总量的36.34%;B型区3883.75t,占潜力总量的63.64%。综合潜力分级表明长寿区适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主要集中在二级、三级潜力区,少数集中在一级潜力区。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结构呈现明显的区域类型差异化特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耕地的田坎系数、坡度级别较低、释放耕地潜力有限,农用地整治以质量潜力为主、数量潜力为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外耕地质量相对较差、田块分布相对零散,农用地整治应采取数量与质量潜力并重策略,在提升耕地质量同时,结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数量,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预留后备耕地资源,以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农业规模化发展需要。因此,采用分区调查法和耕地潜力分级选择法对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分布的区域进行潜力评价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3)基于新型农村社区化模式的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评价以九龙坡区为实证设计了新型农村社区化模式的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分析模式。根据城乡协调型、村内整合型、迁村并居型三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分别设定为C型、I型和M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调查典型样区,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测算了理论潜力。同时,从影响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内、外部因素影响因子,建立了一套包括4个因素14个指标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修正评价指标体系,对研究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进行修正计算,得到研究区潜力结果。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理论潜力为504.19hm2:C型区占41.31%,I型区占51.95%,M型区占6.74%,即采用村内整合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区域的整治潜力比重最大,采用迁村并居型模式的评价单元整治潜力均值最大;研究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修正潜力为445.35hm2;潜力分为五个级别:三级、四级潜力区所占比重最大,五级潜力区比重最小。采用分区调查法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级选择法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评价具针对性、客观性,以区域农村建设用地主导功能作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划分依据,将不同农村社区化建设模式作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分区划定的依据,能够凸显各评价单元的区域特征和差异,潜力评价结果与区域发展实际相吻合,并构建了农村建设用地的社区服务功能与整治潜力调查评价之间的联动方法。对于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活动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具有现实参考价值。(4)基于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型模式的生态用地整治潜力评价以三峡库区巫山县为实证,选取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生态系统生境作为敏感因子开展生态敏感性评价。以乡镇为单元,根据评价结果将巫山县生态敏感性分为不敏感区(0个),轻度敏感区(4个)、中度敏感区(11个)、高度敏感区(9个)、极度敏感区(2个)5级,中度和高度生态敏感性占全县面积的74.945%。将轻、中、高度生态敏感区设定为S型、H型、E型调查区。结合未利用地开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退耕还林三种生态用地整治类型,对不同调查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林地、耕地、园地整治潜力抽样调查,在抽样调查基础上进行生态用地整治潜力水平选择、潜力测算与潜力分级。研究区生态用地整治潜力为1635.72hm2:林地整治潜力864.92hm2,耕地整治潜力379.35hm2,园地整治潜力391.44hm2。林地整治潜力规模大,耕地整治潜力规模相对小;规划设计潜力综合实现度水平随生态敏感性升高而下降,即林地整治潜力比重高,规划设计潜力综合实现度水平低;耕地整治潜力比重低,规划设计潜力综合实现度水平高。林地整治一级潜力区主要集中在生态中度敏感区;耕地整治一级潜力区主要集中在生态轻度敏感区,二级潜力区分布较少;园地整治一级潜力区主要集中在生态轻度敏感区。综合敏感性一级潜力区主要是在轻度敏感区。因此,采用生态敏感度分区法对生态用地整治潜力评价进行调查评价分区的模式,对于生态保护型区域更具特色性和创新性,能够凸显各评价单元的生态敏感性特征和差异,增强潜力评价结果与区域生态安全关联性和互动性。综上所述,本研究结合重庆市地形地貌及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等区域特色,参考和借鉴现有农村土地整治模式,以充分尊重和体现农民的土地整治意愿和诉求为指导思想,采用参与式农村调查评估方法和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法设计了适合研究区区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型、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型三类区域特色土地整治模式,对区域农村土地整治特色模式的选择和设计提供了方法借鉴和参考;论文以区域土地整治特色模式为切入点,采取差异化典型样区调查方法,通过实证研究,设计了一套包括模式设计(Model design)-调查分区(Survey subarea)-抽样调查(Sampling survey)-差异性潜力测算(Differentpotential calculation)等四大环节的MSSD土地整治潜力分析评价法。该方法凸显了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在研究区域内部空间上的差异性,不同区域以不同的特色整治模式为切入点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按照研究区域内部潜力水平的差异进行典型样点选择,采取差异化调查和评价方法,结果真实、可靠、准确,因此,MSSD潜力分析评价法是一种有效的土地整治潜力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实证分析构建的基于区域特色模式的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分析的评价方法和流程,为本轮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的潜力分析、重点整治区域的划分、重点整治项目安排、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土地整治活动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证支持。但是,如何将更多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融合在一起开展研究、以及构建更多的反应未来发展趋势的潜力评价指标、如何使土地整治潜力评价中典型样区的选择更具有代表性,从而使评价的结果更加真实可靠,这是在后续研究中要注意和研究的问题。
林凤祥[6]2004年在《中国城市社区经济研究》文中指出城市社区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经济是指在城市的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组织,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目标,以经营性和福利性并存为基础,以合理配置社区资源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社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消费需求提供产品的经济活动。城市社区经济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城市社区经济的论述为我们发展城市社区经济的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西方近代经济学家有关社区经济的观点,虽然不尽客观和全面,有的甚至是错误的,但对我们的实践也具有启迪作用。发展城市社区经济,需要对目标进行理性的选择,城市社区经济发展战略是介于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者之间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纽带,它探究的是城市社区经济的增长问题,重点是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现实的经济行为与现有的经济基础,为城市社区经济的产生提供了相应的环境与条件,“城中村”改制中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和街居企业的发展壮大问题;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社区就业和社区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等问题,都是城市社区经济的具体行为和重要内容。发展城市社区经济要处理好与农村经济、区域经济和社区建设的关系,并使之在发展中互为补充、互为服务。发展城市社区经济所遇到的资本不充足、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可以通过改革得到解决。城市社区经济的前景是灿烂可观的。
蔡竞[7]2002年在《可持续城市化发展研究》文中认为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任何一个城市的形成和发展,都是和相关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我国西部地区与东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所存在的客观差距,尽管西部各地致力于区域经济增长,但受制于交通闭塞、通信落后,加之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非一日之功,因而整体的城市化水平很低、城市总数少,发展不平衡,未能形成具有聚集效应、释放能量大的不同层次的中心城市。可以说,城市化滞后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尤其是西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在西部大开发中,如何围绕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去选择适宜的城市化路径和方针;如何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如何合理发展大中小型城市(镇);如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如何建立协调的城镇规模体系;如何建立科学的制度支持系统和指标体系……,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研究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基本建立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背景出发,以四川城市化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而翔实的调查与研究,并力求将发展的路径上升到政策的高度,冀望能有助于加快西部地区特别是四川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以实现推动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共融共长的目标。本论文共分为9章。论文最开始为总论部分。点明了研究的背景、目的以及国内外城市化研究的现状,重点阐述了国内外城市化研究的各种代表性理论:西方城市化研究的代表性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市化观点和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城市化研究的代表性理论。第一章:可持续发展思想与发展战略。回顾了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我国与西方的发展历程,对传统发展模式与可持续发展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比较研究,认为传统发展模式发展到今天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可持续发展模式正日益受到各国的青睐。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而言,可持续发展思想更具指导意义,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可以避免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化历程中所走过的弯路,更好地推进城市化发展。在此基础上,试图建立起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模式与指标体系,提出了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与原则,并且指出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可持续的城市化与城市生态经济系<WP=4>统的高度统一。第二章: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普遍规律与发展趋向。界定了城市、城镇的不同涵义,简略回顾了城市的产生过程、发展阶段及其动力机制,概括了影响城市化发展的几种经济规律,重点回顾与展望了世界和中国的城市化发展的历程和趋势。第三章: 四川城市化水平与全国及东部、西部与西南地区的比较分析。论文从城市化进程、城市经济功能、城市服务功能、城市环境和生活水平等几方面,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对四川城市化水平与全国、东部、西部及西南地区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比较,重在说明四川城市化发展的滞后与加快城市化发展的迫切性和长期性。第四章:加快四川城市化进程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加快城市化的有利因素颇多,如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总体趋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力度加大、四川经济发展加快且人口增长趋缓等等。但是,四川城市化发展也面临许多不利挑战:体制性障碍未能消除,产业结构尚不合理,不利的区位制约,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城市区域经济布局很不合理等。第五章:四川可持续城市化发展的指导原则与实施规划。从宏观上提出了加快四川可持续城市化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重点设计了四川城镇的发展规划:城镇空间规划和城镇人口规划,包括建制规划、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建立了城镇建设的各项指标:用地、园林绿化、能源、道路交通、给排水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等指标体系。第六章:四川可持续城市化发展的基本方针与路径选择。首先,提出要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在追求水资源和土地等稀缺资源的高效利用、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口素质上加大力度。其次,根据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了城市化发展的制度支持系统。最后,结合我国尤其是四川实际,提出要改善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主张。第七章:四川不同类区城市化发展的实证分析。以四川三个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区:特大中心城市--成都、现代化大城市和中国西部科技城--绵阳、资源开发型城市--攀枝花为例,阐述了四川不同类区城市化发展的现状与发展途径。第八章:新世纪初四川城市化发展的对策研究。该章也是本论文研究的重点和归宿所在。论文对加快四川城市化发展,重点从以下几<WP=5>方面进行了展开:要通过推进工业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视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及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增强城镇经济辐射力和带动力;要建立规模合理、等级有序的城镇结构体系;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农村人口的非农化进程;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发展小城镇;要树立现代城市形象,营造新型城市社区文化环境。本研究似有如下主要创新之处:1. 论文选题具现实性、前瞻性与综合性。在我国,对于城市化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都进行了不少的研究,开展过不少的论证,出台过一些政策性文
姚虹[8]2017年在《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的区域及群体差异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自1999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城乡倒置的情况非常严重。预计到2020年,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将达到20.6%,2030年将达到30.1%。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5年左右,届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心才将由农村转入城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异地转移不仅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也削弱了传统的养老方式。由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区域,这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风险也更大,亟需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在社会化养老方式中,社区居家养老是广大老年人最为青睐的方式,能较好满足老年人就地养老的心愿。由此,越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越需要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支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也更迫切。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落后农村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面临更严峻的预算约束,如何从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充分利用有限的社会养老服务资源,有针对性地构建与各农村区域特点、不同群体养老需要相适应的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模式,是一个既需要不断探索,又具有时间紧迫性的问题。本文基于区域差异和群体差异的视角,研究农村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三条主线展开:一是从整体上研究农村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的影响因素;二是基于区域差异研究近郊、远郊农村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三是基于群体差异研究农村空巢老年人及女性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在上述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区域和群体差异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构建,并探讨了适应差异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的实施策略。首先,本文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方面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对与本研究相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基于需要理论、社会支持理论、区域经济非均衡理论及增权理论构建了研究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的理论框架。然后,本文深入阐述了研究区概况以及在农村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背景,并运用实地调研数据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进行了实证分析。在农村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特征及影响因素方面,发现农村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水平总体不高,老年人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经济特征以及地区特征是影响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的重要因素;在农村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的区域差异上,发现近郊、远郊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资源不仅存在显著差异,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对来说,家庭养老资源越丰富,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越少。由此,家庭养老资源对近郊、远郊农村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有重要的影响,且对远郊农村老年人的影响更为突出;在农村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的群体差异上,就农村空巢老年人而言,发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外迁是农村空巢老年人形成的最主要原因,与之带来农村空巢老年人诸多的养老困境。与农村非空巢老年人相比,空巢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更低,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程度也更高。而且,子女外出务工和身体健康状况对空巢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有着重要的影响。就农村女性老年人而言,发现农村女性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都处于更弱势的状态,再加之丧偶的比例更高,她们在养老上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但是非常有意思的是,研究发现她们并没有因此而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呈现出更高的需要。此外,研究证实了经济状况对农村女性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有着较深远的影响。最后,基于区域差异和群体差异提出了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策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要以社区为依托,而农村的社区建设薄弱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实背景,由此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化组织的建设。在地缘的影响下,近郊农村和远郊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在模式构建方面,近郊农村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适度考虑服务的多样性;远郊农村则以建立互助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保障基础养老服务能力。为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首先应该根据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程度设置养老服务项目,引导社会资源实现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其次要通过信息化建立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之间的桥梁,将老人的需要与养老服务的提供有机联系并互动,以实现养老服务利用的效用最大化。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是需求的基础,农村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向需求转化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其经济能力。而在短时间内,以保基本为前提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难以在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养老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一方面政府应根据财力负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可采取更具有激励性的缴费机制,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吸引力并逐渐提高个人账户积累。此外,对近郊农村而言,应努力促进集体经济产业的升级,引导近郊被征地农民参加商业保险;而远郊农村择适宜以种地面积为参考,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高远郊农村老年人的农业生产补贴。
赵彦普[9]2015年在《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模式、产业支撑体系及评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关于城镇化建设相关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方兴未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未来几十年最大发展潜力在于城镇化。而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也曾预言:21世纪影响世界经济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的新技术革命,二是中国的城镇化。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迄今为止,城镇人口已经超过总人口的二分之一,2014年的城镇化率更是达到了54.77%,以年均超过1%的速度增长。但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基数依旧庞大,其中贫困山区人口所占比例尤为巨大。贫困山区大多地处大山系,地理交通阻隔,经济发展滞后,但往往又具有显著的自然生态优势。在新形势下,如何基于贫困山区的发展实际,推动其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与传统城镇化道路相比,新型城镇化应更为注重城镇建设质量,强调“生态、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原则,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十八大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一文的出台,标志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步入实质性运行轨道,将成为撬动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战略支点。本课题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当前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产业支撑不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生态保护任务繁重;城镇文化内涵缺失;融资问题难以解决;资源短缺与利用效率低下并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已成为推动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为此,本课题基于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贫困山区县域农村的发展实际,设计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模式,构建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的产业支撑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以期能抛砖引玉,为后续研究提供一些参考依据,同时也期望能为业界实践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借鉴。论文首先对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等进行阐述,对“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的演进历程进行了回顾,在此基础上阐释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及特征。随即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和评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创新点。第二,对本文研究内容涉及到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包括二元结构理论、增长极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第三,总结归纳了贫困山区县域自然特性,并以河南省为例,对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探索,并剖析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的悖论。第四,基于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贫困山区县域农村发展实际,设计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模式,该模式包含空间集聚体系、支撑体系以及保障体系三部分内容。第五,在遵循国家提出的“四化同步”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构建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的产业支撑体系,该支撑体系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以及生态旅游三部分内容。第六,依循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模式的设计思路,建立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第七,以桐柏为例,通过对桐柏县情及其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现状的分析,尤其是对桐柏县域新型城镇化存在问题的调查分析,在本文构筑的理论框架下,对桐柏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问题解决的思路和对策。第八,提出了推动我国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策性建议。具体而言,本课题的研究得到以下几点结论:第一,通过对国内外有关城乡关系、新型城镇化的相关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后可知,目前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还处在不断发展和成熟过程中,理论层面的研究尚有待深入,系统性还不强。并且对于“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这个命题,相关研究更是极少涉及,存在着广阔的拓展空间。后续的研究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在新型城镇化模式创新上有所突破;细化新型城镇化的研究领域,使得研究命题更有针对性,不再笼统而宽泛;相关的实证研究应该加强。第二,通过对贫困山区县域的自然特性、新型城镇化的现状以及城镇化的悖论进行探索发现:(1)自然特性方面,贫困山区具有显著的自然生态优势,城镇空间组织具有离散性,并且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承。(2)新型城镇化的现状方面,人口转移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总体上城镇化水平较低;空间布局优化战略已经部署并且实施,但当前大多数贫困山区县域城镇依然存在规模过小、规划严重滞后于城镇建设的问题;配套保障措施陆续推出,农地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乡教育制度、资金筹措以及生态保护依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3)总结起来,贫困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当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产业支撑不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生态保护任务繁重;城镇文化内涵缺失;融资问题难以解决;资源短缺与利用效率低下并存。 (4)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切实解决传统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悖论与矛盾。包括城镇化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悖论;城镇化和耕地保护之间的悖论;城镇化和农村衰落之间的悖论;城镇化与贫富差距增大之间的悖论;城镇化与房价高之间的悖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悖论。在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注意协调上述关系。第三,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模式包含空间集聚体系、支撑体系以及保障体系三部分内容。其中空间集聚体系旨在构建“县城中心区——重点镇——一般建制镇/新型农村社区”层级清晰的多级城镇体系,打破县域低水平均衡的空间格局,实现贫困山区县域农村人口的梯度转移;其中支撑体系包括产业支撑体系、城市基本服务支撑体系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体系,旨在农村转移人口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系列由乡到城的重大转变;其中保障体系包括社会治理与空间管制以及政策保障体系,是是清除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性障碍的关键。第四,支撑体系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以及生态旅游三部分内容。三大产业体系的发展方略是:(1)发展生态工业,需要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现行工业发展模式;发展新型工业化;让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落地;坚持以“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原则,强化项目支撑,在贫困山区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生态环保的龙头企业和大项目。(2)发展生态农业,需要做强与龙头企业对接的原料基地;提升粮、蔬、果、林、畜牧业发展水平和科技含量;夯实生态农业发展基础。强化生态林建设。 (3)发展生态旅游,需要立足资源特色,创新打造特色化旅游品牌;立足山区优势,着力推进养生(养老)旅游产业发展;综合规划县域旅游走廊,提供统一、规范的旅游服务;着重发展大旅游格局,在旅游方式上结合生态环境要求统筹安排;推动旅游服务手段信息化。第五,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制约层、指标层4级。目标层综合表达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状态;准则层将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分解为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3大子系统,包括新型城镇化建成效果子系统、产业支撑子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子系统;而指标层由可测的、可比的、可以获得的71个指标构成。第六,以河南桐柏县为例,通过调查分析深入剖析其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文前述章节理论分析的成果,提出解决的思路及对策。得到下面两点结论。 (1)河南桐柏县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规模偏小;过度依赖资源开发,产业结构不优;存在“土地城镇化”倾向,城镇化亟待转型;城镇建设管理乏力,乱占地乱建房屡禁不止;土地流转不畅,农业规模化迟缓;空心村改造不力,建设用地瓶颈难以突破。(2)河南桐柏县新型城镇化思路与对策:集中力量建好县城,构建生态城镇体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疏堵结合,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配套改革,实现“人的城镇化”。第七,提出了推动贫困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规划引领、分步推进、梯度转移、产业支撑以及制度保证。
冯佺光[10]2012年在《公共选择下的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如果农民不是时代人,如果农村不是时代中的市民社会,如果农业不是时代下的产业,我们的国家、民族和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总是久久徘徊在时代的大门之外,则我们依旧是时代的局外人。问题出在哪里呢?让农村充满现代社会的气脉、农业充满现代产业的气质、农民充满现代文明的气息。以人为本的生命的存在,在于追求生命的意义。这是个社会心理学的命题:农民的本质问题是农民、农业、农村存在的依据问题,农民的发展问题是农民的存在,农业、农村发展的价值问题。农民的发展问题既是公共选择的依据,也是公共选择的价值。我们一直在争议政府该是什么、做什么,但少有去争议农民该是谁、该做什么。始终不把农民放在主体地位的立场探索可资解决的“三农”问题,把农民置于到了公平的发展权利之外。山区农民为何大都选择用脚投票而离开故土?用手投票而入城务工从事累、脏、重、险的非农活计?他们到底是个人选择还是公共选择、个人行动还是集体行动?回答这些问题,势必各有各的作为学者、作为人融合的使命、人格倾向、价值取向、学术观点、政治主张、政策见解。也都各有各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重构公共选择下的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秩序,关注山区农村,支撑中国未来;认知山区农村,引领中国未来;反思山区农村,改写中国未来;建设山区农村,拥有中国未来。“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已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一、论文的主要结论通过历史-比较、实证-规范、演绎-归纳等研究方法分析发现,公共选择的集体行动下,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成因在于以下诸因素集成。其出路取决于新的公共选择范式和新的经济机制设计。1.“协同”与“协调”语境,实则一个“市场”和“政府”权利义务、国家观念和市场逻辑反思、重构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协同”的历史真素材和逻辑意义的考察,基于原有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下过于宏观、抽象的“协调”语境,公共选择和执行主体权利与义务界定模糊。市民社会的农村及其存在方式下的农业,从低效的被组织、被管制的“要我干”到高效发展目标的被服务、被协助、主动参与式发展,向“我要做”的制度变迁,才有可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目标。当然,还包括主体间、主客体间纵向横向要素、因素的协同。协调发展,是国家和政府的治理话语。职能和职权属于高位决策层。协同发展,更多的是市民社会、业界利益群体间以平等、合作方式,共同目标的实现为导向,具有完全的自组织性、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配合性、效率-效果-效益性,基于高效目标的参与:“我要做”,不是低效的被组织、被管制:“要我干”。农民率先成为中国农村改革制度诱致性变迁和创新的公共选择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农民遵循科学理性与合理的历史逻辑、遵守成本-效益原则:既是新制度需求下自动、自组织的公共选择者,也是新制度公共选择的创造者。以小岗村农民发端掀起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公共选择制度创新之变迁,典型地体现了对低效的“要我干”这一被组织、被发展旧范式的否定,对高效的自组织、自发展,“我要做”这一新范式的公共选择。对于发展中区域而言,地方政府不仅是行政管理者,也是发展工作者,更是协助者、引导者。国际上通行采取参与式发展的研究与实践,或规划和管理途径的发展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参与式农村评估”(PRA),则更要向发展主体赋权,“参与式学习和行动”(PLA),二者交互作用,取长补短。一个社区的发展,不能绝对和极端的自上而下、行政命令、管制式的计划经济秩序,或“政府主导”名义下,公平和效率都缺乏的寻租经济秩序。解构没有村民参与的抽象的“集体经济”,重构具有平等性、参与性、互利性,自由、民主、公平和正义兼备发展观和价值观下的“合作经济”2.农民参与式、协同发展的公共选择,可实现帕累托最优农民能够做出决策、配置资源并实施公共选择行为,他们通过将内在结构组织化来强化内部规范,做出各种类型的决定,实施有目的的集体行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公共选择,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农民不仅自身较大地获益,也让相关多方主体得益显著增加,形成“做大蛋糕”、“共赢”的格局。作为发展工作者、协助者兼具的政府认同、社会公众支持,农村改革制度变迁产生了深厚、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降低了多项成本,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及驱动力。进一步推动了随后的农村、农业良性发展:贸易市场化的农产品流通、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劳务经济为模式的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和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税取消、农业生产经营补贴、户籍制度的局部改革及其相关福利均享、土地资产性收益适量确权等系列制度变迁,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得以大幅提升,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协同化发展初期,农村经济社会的主体性、发展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兼具,随后会出现乡村逐渐衰退的趋势农民拥有充分的主体性,广泛而深刻的参与性,使得农村改革发展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绩效良好,既体现了让农民提高收入的政府治理、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目标的一致性,农民也对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和社会多方利益主体得益显著增加。一个从国家到社会都受益的良性循环效应的价值链得以形成。市场经济理性的公共选择,融汇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发展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与之配套、彻底、完善的政府公共服务及均等化公共品提供、户籍制度变迁、农村农业专业合作经济制度变迁等,已和发展的现实与趋势不相适应,农二、三代入城务工而不愿回乡,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体公共选择的“退场”,加之地方政府在困难重重条件下采取的官商资本结合、单一性区域开发模式,也致使提倡和实践中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发展受阻。特别是山区农村的多重困难,从现实和长远来看,不单是区域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因为山区农村的区域性,占全国地域面积、人口比重都超过半数,加上生态环境、物质资源供给等诸多问题,极度关涉到全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4.公共选择下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根源,是制度化的主体性缺失的制度环境农村改革发展初期成功的积极功能和作用,时序上是一个短期的过程,因为当时村民是为了温饱的积极争取。但人存在和发展是一个需要层次不断递升的过程。此外,随着农一代年老体弱陆续返乡,农二、三代相继入城务工,乡村精英、人力资源几尽流失。城市经济高速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出现衰退,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农民局限在制度化了的权力、金钱、身份-地位等为中介的系统世界里,与主流社会相区隔在偏远、闭塞、固守、蒙昧、贫困的家庭、群体和共同话语等空间生活要素构成的生活世界,缺失了区域和经济发展决策、贯彻的制定、实施、管理、监督的属于自己的生活世界和社区公共领域。因为身份是“农民工”,工资报酬、福利奖金、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与“正式工”差距很大,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的歧视现象依旧突出。具体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的“五险一金”,实际上从法权上直接间接规定了区别性对待。摆脱诸多困境和重构全新的现代性时空,唯有将制度化的国家观念和市民社会下的社区发展,即山区农村区域发展的权利保障、自组织主体性发展置于到同一性构建中。农民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利益主体、价值主体和政府、企业形成参与式发展网络,农民有权构建自己的生活世界和社区公共领域。使农民具有决策主体性,具备充分的发展主体的发展权利。作为经营主体性,事实上赋权于农民,使其拥有平等的发展权,农民所认同的地方性文化、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农民以平等的参与主体,而非上下关系的主动与被动、领导与被领导角色关系,使其有权和地方政府共同决策、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共担风险。政府一向采取的对区域发展的无限责任,失却了山区农民应有的连带责任,使其长期坐守、观望、等、靠、要,少有危机感、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也无意地剥夺了他们自我发展的主体性权利。5.“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向“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演进愈烈,城乡差距则越大人为设制的“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除了各种城乡差距,城市曾一度对农村经济剩余的过分提取、城市对农村各种资源的无偿使用,都使农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随着改革开放纵深演进,城乡分离越久,自然形成了“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工业对农村、农业、农产品的依赖逐渐减弱,城乡互动由原来的频繁变为日趋稀疏,再加上区域发展政策以城市为中心,农村经济也势必倒退。加上经济全球化,外企进入、国企垄断、私企过度恶性竞争,两种二元结构叠加,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问题的严峻性与解决“三农”问题任务的艰巨性更大,城镇问题则成倍地日增。6.政府公共选择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存在难以矫正的巨大弊端区域政府导向发展模式,虽有规划-决策-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协调-鉴证-控制-组织-管理-服务功能,但也极易形成公权私化,优势社会资本近亲性繁殖和集中,以官商资本或权贵资本结构-功能方式形成各种资源、权力、市场、机会垄断格局。官员GDP政绩考核方式,事实上存在急功近利、区域发展规划方案难以合法形式在换届后的续任者承接。于是对资源-环境-自然-生态(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决策等都不可避免地产生巨大浪费和破坏的恶性循环效应。摆烂摊子、权力寻租、以权谋私、腐败、区域市场分割、“公地悲剧”产生的恶性循环效应等不仅禁而不止,反而会更强烈。公共选择下的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参与主体单一化、农民不在界内。由于目前山区农村事实上采取的行政区域“管制”,而非“治理”模式,加之地方匮乏金融资本,无规模化、有竞争力的产业支撑,农民土地上的得益远小于劳务经济的得益。山区历史主体、产权主体、利益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治理主体,全被地方政府一元化代理,尚未形成社会化、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农民被制度化、市场化地挤出。农民从“用手投票”到“用脚投票”,再到“双重用脚投票”往返于城乡之间。7.科学界定区域管理和治理中行政的“协调”与市场权利自愿自由交易下合作技术的“协同”长期以来的公共选择与其集体行动,提倡区域“协调”等五个统筹,唯有政府支付协调成本,山区农村经济采取社会技术、自然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实现社会工程、自然工程目标,通过技术上的“协同”、“协作”、“合作”,才能纠正旧有公共选择的负效应与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偏离。只有这样,各社会利益群体才有平等身份,公平均等机会、公正的法律保障地位。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具有自身应有的要义、层次、标准、性质、功能、方向、维度、条件、支持系统、途径-方式-方法-模型。只有适用的现代管理与激励约束机制、评价指标体系,受到公共选择方式与协同方式应有的驱动和制动,才有可能将美好的愿望产生良好的效果。8.关涉全国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缺失顶端设计最具代表性公共选择和集体行动的历年“两会”、“中央一号文件”,历次关系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的中央全会,虽有针对农村、农民、农业“三农”工作的议题和事项,支农资金也在逐年增加,但都是战术性措施,而非战略性原则;山区农村发展亟待加强其系统性、整体性、独特性、复杂性、长期性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认识山区农村特殊的人文社会历史背景、自然、环境、生态独特性、复杂性;认识山区农村的科学发展及其与国家整体现代化的重要关系,方能解决不利于建设现代农村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现代生产、防灾减灾和生态建设等多重体系问题。西部大开发、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系列涉及区域发展的公共政策,需有顶端设计前提下,基层实施才会有章可循。9.全国山区农村分布于异质的人地结构类型全国地貌上以山地为主,有着典型的人地系统结构属性,可划分为一元化、二元化、三元化、四元化的山区人地系统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经济地理同构的基本格局;有着对应的异质地理因素、基本地貌、环境特质、土地资源、主体文化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基础与现状,利益群体的世界观、价值观、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都像自然界一样,有着千姿百态的存在方式。区域管理与区域治理应该有个性化和差异化,只要统一于宪政基础之上,不宜“左右一致,上下看齐”。一刀切的管制方式,不利于丰富多彩的区域经济社会个性化、风格化发展。10.山区农村的贫困落后对全国整体现代化实现的制动力牵制,难以突破山区对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深深桎梏基于来国家发展战略,至今还没有顶层设计规划的专门针对山区特殊板块发展的战略性、可操作性蓝图,哪怕制订了类似西部大开发之类的大政方针。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山区农村发展对策研究亟待加强。中国山区农村发展科学及其战略,对实现山区可持续发展,与国家整体发展的统筹、协调,乃深化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对国家战略决策都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和历史性作用。11.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的未来学意义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自然集聚要素”与“社会集聚要素”到底是什么、有多少?国家未来发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手段、目标是什么?诸多系列问题有待探索。没有山区现代化,始终处于贫困落后和环境问题严重的状态,始终是制约中国整体现代化的瓶颈。需要论证山区农村发展现代化的山地高效生态农业的必然性、条件识别、思路;目标与模式;途径;支撑体系;项目选择与布局设计;发展规划;移民安置规划;对策措施。落脚到立足中观范畴的“主体-公平-约束-时间-空间-结构-方式-环境-效益-公益、发展-审美-规划-管理-服务”,注重微观事物和现象在中观和宏观中的角色、位置及其交互作用。二、论文的主要观点1.“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这是一个聚变的时代,现代中国更面临着西方文化、现代化的挑战,环境、自然、生态、社会和谐、人地关系和谐等各种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挑战,更面临着人类共同的五大冲突的挑战,即人与自然、社会、人际、心灵以及文明间的冲突。如何化解此五大冲突,营建一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是时代人文精神的精髓,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价值。这也是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发展经济学、社会心理学、技术工程学要义。我国山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则决定全国整体发展的状况和水平。2.国家意志、民族理想和民族统一的伟大意义在于实现各类利益共同体达到某种程度的统一一个国家创造物质财富的实业产业及其为他人生产和服务的贸易,都包含民族理想和民族统一的伟大意义、爱国爱家的情结,因为两者都是国家生活的一部分。一个国家只有通过工农商贸业的共同利益而达到某种程度的统一、而非单纯政治话语的一致,才能出现真正的民族精神、国家观念的认同。善治,必须站在全国整体现代化、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角度:“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而且,“人民”是唯名与唯实哲学观的辩证统一,既非唯名论中虚无的公益人假设,也非唯实论中只有个人没有社会的极端个体主义。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无疑是“人民经济”的道路,而非政府和精英投资家合成的单一主体。3.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中公共选择的原则政治与利益政治协调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的公共选择,应基于尽可能实现绝大多数个体集合选择的一致认同,应基于公共管理目标的原则政治而非利益政治。没有全社会的和谐政治治理,作为代表市民社会行使公共选择权力的政府,不管对自身政治的经济计算何等精明,一旦失却原则政治的历史过程与逻辑过程的分离,会使政治资源易于丧失。因此,对社会管理和自身权利的巩固都会缺乏成效。4.国际贸易尚且能够形成统一大市场,国内贸易壁垒面临障碍重重的困扰我国目前市场分割、行政区经济、权力经济、市场垄断、特殊利益集团垄断现象严重,区域经济协同、整合发展困难重重,根本上,并非公共选择的代表和缺乏主见的学者所谓的体制问题,而是基于利益政治下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所采取的技术性问题。这对行政成本的高昂支付、掠夺性开发资源型经济、高消耗低产出、区域极端化非均衡发展、贫富分化差距扩展、腐败滋生、各领域副产品的大量产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的企业因为没有成效而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中缺乏竞争力等,创造了日益扩大的巨大空间。人们都会有肆无恐地以合法方式做非法行动。5.参与式发展和发展工作者、协助者协同,区域发展主体多元化,充分确立农民的区域发展主体地位区域历史主体、治理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利益主体、参与主体,毋容置疑,应该是市民社会和平等互利的产业组织、私人投资者,既不是单纯的区域政府或国企,也非主要的其他特殊利益集团。作为区域主体,应由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居民和其他群体等在一定竞合机制下组成;区域经济主体,应该是政府、市场中介(NGO、NPO)和产业组织。价值目标实现的技术中介是市场。针对科学和人文的规范价值与事实价值、科学的方法中心与问题中心,宪政与科学心理、人本心理、经济伦理道德基本一致时,“人的本性能容忍怎样的社会”和“社会能容忍怎样的人性”两个道德难题才会有解。6.法理上行动者系统主体的确权,需要重塑市场经济制度安排及其环境下的新个体主义经济伦理观每一自组织自发展、既封闭又开放的组织,面对共同的利益或风险、个人力量不足以实现自身追求的目标,则必将诉求组织并与其成员协同、合作与共享。为了有效实现各自追求的目标,各成员主体会采取公共选择——合作的集体行动,山区农民有自己的做出决策、配置资源并实施集体行为的能力,他们通过将内在结构组织化来强化内部规范并作出有效的公共选择。山民,作为各行动者的社会系统,各主体无疑都是一具有重大能动性作用、具有知识的有创造性的个人和集体组成的主体和行动者,他们各自与系统、制度、组织、社会关系的作用,作为主体(代理者)在被迫寻求特殊价值和利益的同时,采纳、改变、转化系统,如市场、商业、企业、行政单位、政府机构等的制度安排。公共政策的制定,政策理论业已成熟,关键问题是还停留在纸面上的问题较多。在利益格局和成果追求上,宣传提倡的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强调较多,个体利益提倡较少。约束与激励的机制优势平衡。7.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的科学化、战略化决策与实施,势必产生“支点效应”国家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科学决策,相信人们有宪政的文化自觉,准许区域经济发展和山民参与的自主权,不搞一刀切,适当地“去政治化”。中国山区农村科学发展、山区农村发展战略与实施,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山区可持续发展与国家整体发展的统筹及协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度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都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和历史性作用。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势必产生‘支点效应”,可突破若干经济社会发展瓶颈。三、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为了增强经济学人文科学研究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论文虽然少有定量分析,但从质的定性研究上,力求从调研、经验观察、分析、推理,尽量保证其信度和效度。1.融合发展观和因果观审视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复杂问题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都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类活动的对象化与非对象化活动是辩证的。山区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其本然、应然,会以不同思想观念聚焦和反映,构成国家决策和研究以实践的历史性课题,并伴随经济社会演变进程而不断完善。所有问题势必处于无限的相互联系的因果关系中。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因果联系的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多样性和特殊性,我们今后能自觉、有目的地采取适当理念、方式以实现山区农村经济发展而提供方法论指导。2.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基础探析山区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基于发展观和因果观,识见到人-地交互作用的广度深度日益增强,必需结合自然和人文社科若干学科交叉审视。所以采取地理综合学科、农学、工程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区域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公共选择理论等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基础支撑,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融合,以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的“本然”(实证性)和“应然”(规范化)等研究法,借鉴、吸收并拓展了西方公共选择理论传统的合理见解。3.提出村民是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主体,非政府单纯管制的被领导者,而是有发展权利的平等参与主体理论上解构与重构了社会各阶层及其利益群体的集合性身份和多重人格,强调了国家观念和市场逻辑的独立性与统一性。村民是区域经济发展中多元化利益主体主体的平等的核心伙伴,而非随从。每一组织内的个人都是个“身份集”、“角色集”,都有价值存在要求的独立性。社会各阶层及其利益群体的集合性身份和多重人格,强调了国家观念和市场逻辑的独立性与统一性。回避社会心理学和组织社会学的实质问题,于事无补。4.提出了山区山地经济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的协同发展,进而实现山区经济发展的山地化山区山地经济的物质形态化,即产品的物理化、实体化。山区山地经济的非物质形态化,即利用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山地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发展山地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生态养老产业等诸种产业化经营。基于可持续发展,将山区生态环境的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扬长避短,又可实现经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5.从自然辩证法高度以工程哲学、系统学、协同学视野提升了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广泛实践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自然资源的基础作用与社会经济资源(人文资源,如人力资本、科技、信息、制度、交易及其效率等)作用的有效发挥相结合,山地资源综合研究、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开发,才是科学有效的。有十分的必要对山区农村先前各层面的单一性研发进行反思。四、论文的政策含义1.国家观念上公共选择的宪政精神、市场逻辑与现实距离缩小走出公益人假设、过分强调意识形态的桎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权利自由交易的市场逻辑,充分确立个体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今后的工作是如何解决实现的过程、途经和方法,或者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对既得利益集团的垄断权力及其行为具有法定的管理约束,而对社会弱势利益群体具有法定的管理激励。2.国家观念与市场逻辑的协调国家观念的强制实施和个人权利自由交换的市场逻辑,不应该混淆,更不能以国家观念剥夺合法的个人权利在市场上公平交易的市场逻辑。政府权力在区域管理中的比重较大,政府及其权力延伸(国企、专业组织等利益集团)具有垄断性、侵略性。市场经济内在地要求实现区域治理,以实现内生于一个有共同利益的群体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形成群体的正式或者非正式组织,实现组织内主体成员的集体活动及其合法功能发挥与目标实现。3.区域管理向区域治理的转化无论统计学上划分为同一或均质经济空间、势力场空间、计划经济空间或政策运用的经济空间的区域,还是从地理学区域思想下的均质区域、极化区域、计划区域,我国目前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下,实际上剥夺了具有自组织和自发展功能的山地区域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地位。区域管理和区域治理协同,当以科学的管理约束和管理激励予以规范。若一味停留在区域协同发展的政治口号上,而无实际可行的举措,这只能使日益积重难返的症结恶化。4.区域主义与区域化:行政(区)经济向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的转化区位是一种经济空间场。区域经济发展,微观上以地缘、人缘、业缘为纽带,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都是以难以分割的主客体单元,经济行为在自组织机制下的行为会发生自动演化。经济功能区、主体功能区、区位选择、经济区域都是经济行为主体空间行为的结果。政府科层制原则的自上而下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需要向自下而上的发展范式转化。5.突破垄断,市场主体多元化、利益主体遵循市场规则自愿竞合山地主体、山地经济主体,应该是山民和平等互利的产业组织,既不是单纯的区域政府或国有企业,也不应是其他特殊利益集团。而应该由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居民和其他群体等在一定竞争机制下组成,价值目标实现的技术中介是市场。6.山地资源开发系统观与单一型向复合型开发的山地人地关系系统重构及经济协同发展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要素协调,进行山地资源系统开发,充分利用山地区域资源比较优势,把山地“种-养-殖-农-林-畜-牧-渔-科-工-贸-城市规划建设一体化”发展,通过政府有效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把现有的单一低端原材料加工的工农业园区进行产业集聚、产业集群化升级,获取产品、市场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竞争优势;立足由主体-公平-约束-时间、空间、结构、环境、效益、公益、发展、规划、管理和服务等要素构成的中观经济发展的基本范畴,转变实技求术的急功近利行为,改变单一性区域开发问题。注重山地本身的资源性或山地作为一个具有特殊功能的独立自然物时的资源价值研究。7.山地经济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协同下的区域综合开发世界主流经济和经济产品的趋势是更加非物质化。在当今知识经济、创意经济、轻型化经济成为主流,生产力和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当今时代,消费者日益追求休闲、旅游、度假的绿色化产品,坚持山区农村生活和工作环境休闲化和生活情趣审美化的时代理念,除了充分把握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劳动和资本经济发展因素外,加强制度、技术、服务、信息、市场贸易、研发等要素工作并增强创新,使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服务流具备,并畅通。发挥山区农村内源的禀赋优势,综合发展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山区经济。8.农村土地制度现代化与“三农”现代化农村土地制度现代化,是“三农”现代化,彻底解决其症结的根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宪政视角的法权思想,赋予农民应有的机会均等、公正、公平、公开的相应权利之获得,首先要突破特权,从特权到产权。突破高度的集权和垄断,重构富有激励性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功能,不折不扣的将其视为农民的财产权。一是技术性工具问题: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要求规模化生产经营,但现行特快分割化的土地承包使用方式,与现代化方式下的作业相悖。9.山地农业经济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优化应用线性和非线性结合的规划法研究山地农业经济资源的最优利用,探讨在一系列环境变量约束条件下,如何把有限的资源在许多可供选择的生产活动中进行最优分配,以便对这些资源进行规划,使其得到合理利用。山地区域微观和中观层面的数据库建立、区域宏观层面的数据库建立。进而实现山区农村“维持式变迁”的山地人地关系系统解构;“发展式变迁”的机制设计;“自我发展”的机制设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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