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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接触冲突问题,实际上是在触及人类生存流程中的最敏感问题。因此,探索国际冲突的基本导因,避免国际冲突的发生,便成为国际关系学者的一项重要使命。
国际冲突的基本定义,是国际社会中各行为主体围绕利益的归属而引发的矛盾、对抗和战争状态。顺着国际关系发展轨道探寻,我们发现早期关于冲突根源的思想,大都进行了道德化的解释。在这里,战争被视为人类缺乏道德的结果。而当宗教主义与民族主义空前结合时,又使人们丝毫不怀疑战争与宗教主义、民族主义之间的因果关系。直到16、17世纪,当近代民族国家诞生时,按照国家主义的思考方式,透析和理解国际冲突的努力成为一种时尚。至于19世纪下半叶,当欧洲遍布出现了军备竞赛、政治联盟、势力范围、殖民开拓时,战争顷刻间变得经常化。于是,国际冲突立刻被人们视为国际行为体在任何时空间,都有可能发生的一种对抗现象。20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发展的现代特质,特别是两次世界性大战的爆发以及众多的冷和平现象的涌现和核时代的到来,迫切要求人类探寻国际冲突的根源。
在这里,我们试图在借鉴相关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梳理出对国际冲突或战争根源的基本认知思路。
一、地缘因素
即便人类科学的翅膀已能进入到了宇宙的时空中翱翔,国家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却仍然无法摆脱地缘因素的影响。无论从什么意义上去考察国际冲突的根源,我们都会发现,冲突或者战争依托的基地,几乎都是极有争夺价值的战略地区。换言之,那些极具战略地位的地区,往往容易成为战争发起的“沃土”。英国学者P·奥沙利文指出, “当今许多明显超出一个民族或国家范围的重大问题和最严重的争端,都发生在超级大国的势力范围不明确的地方”。(注:P ·奥沙利文:《地理政治论——国际间的竞争与合作》,第1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于是,我们在研究和测度地缘因素与国际冲突的因果关系时,会经常发现这样的政治景象。
其一,尽管人们对人类生活起源问题的争论仍然没有定数,但这并不妨碍下列结论的科学性质,即地球上生活着的人类首先因为不同的生存地域和界地,而厘定出各自的生活方式、民族性格、文化传统和类际心理,这些指数所构成的种族或民族的异质性,导致了光怪陆离的族类异质的文明现象。如匈奴人、保加利亚人、蒙古人、俄罗斯人、日尔曼人、法兰西人等。这些不同的族类或因为生存环境的相异性,或因为谋生手段的差异性,或因为信仰的不同,或因为释放能量的手段不同等,均会导致族际关系的多样化模式。当中世纪一片辽阔的草原空间极为适宜骑马民族的机动性行动时,从西伯利亚一直到匈牙利的宽广世界都成了蒙古人的天下。蒙古人以其“马术”释放着他们的能量,接踵而来的是俄罗斯人、匈牙利人的被践踏。而以海洋地缘因素为生存空间的西方人,则借助特有的地理优势,极大地扩展了自己的海洋力量,并使自己的海上武器在遥远的东方异族领地得到了应用。这说明,不同地域孕育和武装了异质性极强的民族,易使民族间的隔阂和冲突发生。
其二,政治地理景观中有一种景象是必须提及的,那就是冲突与结合式文明形态的关系。从普遍的意义上讲,各种异质的文明在相互交接或相互交叉的区域中形成的结合式的文明状态,常常伴随着融合亦或冲突。这种文明状态是有别于其它性质的一种景观。当巴勒斯坦地区诸神的争吵上升为暴力的对抗时,人们不会对它的结合部的异质文明的对抗产生丝毫的怀疑。 在东北亚结合部的区域中, 仅在本世纪就曾出现过1904年的日俄战争、30年代日本对我国东北地区的侵占、50年代的朝鲜战争以及后来的中苏军事对抗。而中东地区除了经常性的小规模冲突外,苏伊士运河战争、中东十月战争、黎巴嫩战争等均带有西方文明、阿拉伯文明等不同文化背景的成份。甚至冷战后时代的波黑冲突事件也使我们无法游离于异质文明圈之外去探究其中的动因。关于这一点,冯绍雷等人说得好,“北起波罗的海,南到地中海,西缘现在的德国、捷克和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的西部边境,东至乌拉尔山脉一线的广大地区,历史上曾是世界上各种民族、语言、宗教长期冲突、融合、消长、重组的一个地区。在这一地区参与文化冲突与融合的主体数量之多、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是世界上其他地区所无可比拟的”。(注:冯绍雷等,《国际关系新论》,第129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版。)
其三,事实上,世界上发生国家冲突、族际争端、甚至宗教纷争几乎都与领土、领海争端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围绕着地理因素引起的国际冲突的典型事例可谓不胜枚举。如1917年10月~1949 年7月的印(度)巴(基斯坦)克什米尔战争,1948年5月~1949年3月巴勒斯坦战争、1956年10月~1959年3月苏伊士运河战争、1967年6月5 ~10日第三次中东战争、1964年1~3月的索马里埃塞俄比亚边界武装冲突、1973年3月伊拉克科威特边境冲突、80年代的马尔维那斯群岛之战、 90年代的海湾危机等。至于说,中东地区围绕对“耶路撒冷”的所属权而引发的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冲突更是将地缘与国际冲突的因果关系揭示得无以复加。
二、宗教因素
从远古到如今,宗教一直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要素。由于历史和人为的扭曲,人们从文化或政治的角度看待宗教时,往往采取轻视或冷漠的态度。其实,宗教是一个严肃的课题,若与种族和国家利益联系起来,更为复杂,远非一般的评论可能涵盖。(注:辛旗,《诸神的争吵》,第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仅就宗教与国际冲突的关系而言, 我们到处都能看到彼此间互为因果的关系。
关于这一点,只要我们翻开世界冲突史,或从世界宗教发展中就会很容易地发现如下的事实:中东地区硝烟不断的因由,似乎总是离不开“所罗门王”、“大卫王”、“耶稣”和“穆罕默德”等诸神的“争吵”。尽管他们都曾以各自省悟出的“良知”去劝训人类,都无法避免或停止迦南人、犹太人、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巴勒斯坦人之间的纷争,反倒成了异质的宗教徒们相互为攻的思想材料。从11世纪欧洲各封建王国开始进行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开始,直到1272年英王爱德华一世开始的第八次十字军东征为止,在长达两个多世纪的这次十字军大东征中,宗教与国际冲突的因果关系被渲染得无以复加。至于东西欧意识形态对立的基因——天主教与东正教的对立,克什米尔归属与印度宗教冲突的互动关系以及东西方冲突中宗教独特的作用都在注释出一种法则:排除冲突中的宗教因素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然而,在将宗教因素视为国际冲突基因时并不能仅仅满足上述史料的简单堆砌。我们需要研析的是宗教因素何以能成为冲突的重要因子。因为有一种现象使我们经常陷入一种误区之中:几乎每种宗教都在或劝人归善,或普渡众生,或修身养性,似乎这种教义繁衍出来的精神应当是博爱与和平,而非仇视、敌意甚至是战争。
我们在将宗教作为国际冲突的因子时,试图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有着系统的价值判断体系。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从原始图腾崇拜的差异性开始,不同宗教对世界有着不同的理解,并没什么不同的行为法则,也就蕴藏着异己力量的存在。特别是当宗教无法挣脱与种族、利益、集团势力的结合时,那种巨大的差异性和矛盾基因就使宗教具有了强烈的政治归属性(或许单独的宗教信徒未必如此,但作为集结起来的群类间的宗教就无法排除上述特征了)。宗教与人群的居住疆域、文化、习惯、生活方式、资源等要素均构成了天然的联系,并以神灵的形式“武装”着不同的种族。在宗教气氛浓烈的地区,无论科学和真理如何被一再地揭示,也无论世界发展到后工业时代,还是进入多么高的境界,民族冲突、文化冲突、利益冲突、区域冲突、政治冲突中都有宗教的影子。正如安瓦尔·萨达特在《阿拉伯统一的历史》中所言,东西方之间的对抗,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建立在对“神”的理解的差异上。只要这种理解存在,冲突就会继续下去。
三、帝国主义
帝国主义与战争相联系的思想并非仅仅列宁所有。实际上,在近代自由派思潮中,亚当·斯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理查德·科布登等人已经为我们作出了许多的暗示。他们认为,只有自由贸易才是和平的保证。这实际上从另外的角度提醒我们,帝国主义造成的非自由贸易可能会导致极度的矛盾和冲突。果然,在受到前者的影响和鼓励下,约翰·A·霍布森对帝国主义=战争的公式胸有成竹。这位英国人坚信, 帝国主义的主要成分是金融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操纵由政治家、士兵、慈善家和商人培养起来的政治力量。这种政治力量虽然能够产生一股强大真诚的扩张热忱,但却是盲目的和不稳定的。
列宁和斯大林都曾对帝国主义就是战争这一定式坚信不移。他们认为,帝国主义发展导致资本主义国家间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性的加剧,从而导致权力失衡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以及势力范围的重新争夺,战争便会油然而起。其实,这一思想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青年时代即已被揭示出来了。“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制造出一个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按照经典作家们的逻辑思维出发,帝国主义即战争的定式是成立的。这种定式所以成立,还在于:帝国主义实际上意味着国家力量关系体制和社会发展规则以及国际社会秩序的重新确立和建制,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利益关系、领地范围的重新分配和归属;帝国主义在破坏原有的相对封闭的国家经济政治联系网络的同时,使世界政治经济更加一体化。由是,世界出现的一种极端现象是国家间矛盾、摩擦、冲突的概率被加大了;同时,帝国主义常常与势力范围、强权政治、归属主义、殖民精神、征讨风格相联系,易繁衍出战争思想和冲突意识。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并解释为什么世界冲突中帝国主义的因素尤为浓烈了。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连带的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帝国主义国家间的战争相对减少,而非帝国主义国家间的冲突反却增多(如撒哈拉沙漠以南的众多非洲国家间的摩擦和冲突,甚至是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系内部的纷争和对立),这似乎与我们先前的理论形成悖论。其实不然,只要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现象与帝国主义即战争的定式毫无矛盾之处,反而证明了上述观点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从表面上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冲突和国际矛盾确实主要集中在非帝国主义国家间,然而这种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呢?实际上,本世纪以来,当帝国化逐渐显露出它特有的锋芒时,世界上的另外一种现象也在同时发生着,即殖民化和帝国主义国家内部社会贫困和社会矛盾向落后国家的全球性大转移。这种本应在帝国主义国家间发生的冲突转移到了另一块依托的基地上。于是,我们在众多的非洲国家及落后国家中,就会极不费力地观赏到矛盾和冲突的景象。这些矛盾和冲突现象的出现,固然有众多落后国家间自身的问题,但是帝国主义所造成的矛盾却是无法回避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南北问题就不再仅仅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它同时应属于政治家们研究的重要领域。
说到这时,可能又触及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问题,虽然说帝国主义就是战争,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国家间却没有发生诉诸武力的冲突现象,这又如何解释呢?其实,答案很简单。本世纪以来,尤其是经过前半个世纪的帝国化过程和两次世界性大战,帝国主义国家已将其势力范围和开拓的领土划分完毕,后半个世纪正处于势力划分后的“休眠期”。这种“休眠期”是以两次世界性大战为代价的。即使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发达国家间的矛盾频繁发生也是人所共知,双方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冲突不胜枚举。
其实,上述事实在古代埃及、波斯、罗马帝国时期,7、8世纪阿拉伯的帝国时代、拿破仑和希特勒帝国时代中都有极相类似的显现。因为帝国主义拓展更广阔的疆域,实际上就在缩小着弱小民族和国家的生存空间;帝国主义在加强各民族间的“联系”和一体化的同时,就在营造着彼此间的隔阂和仇恨;帝国主义在强制世界统一性和统一意志时,就会反射出世界的多样性和反抗意识;帝国主义在制造垄断和实施强权时,就会挤压出革命和民主自治运动……,而这些情形只要是人类进入了帝国主义时代,或者按照帝国主义方式进行思考、生存和活动,就一定会发生。
四、非均势化
几何力学和结构学研究成果表明,物体的平衡和稳定是其支点或力的均势造成的结果。反之,当构成物体平衡的支点或力失去相互制衡时,其崩溃的势头是难以阻止的,除非在失衡点再造新的均势。就国际关系发展而言情况亦有相似之处,当和平之塔中各种力量结构之间出现非均势化时,这座大厦的崩溃将定然发生。这是因为:
第一,非均衡势化意味着权力阶层化和不平衡化,也意味着利益分配和利益占有的非平等化,同时也意味着原有秩序的失衡性,作为转型、无序、过渡的代名词,非均势化现象恰恰是冲突发生的先前因素。另一方面,非均势化的重要表现还在于“权力落差”现象的出现,即权力的差距性导致处于下方的权力无法有效地扼制或抵触、遏制来自上方的强大压力,这种情形容易导致尼古拉斯·斯拜克曼提出的现象,“……各国只希望看到对它们有利的平衡(或不平衡)。它们的目标不是均衡,而是一边倒。如果一个国家同潜在的敌人一样强大,是谈不上真正的安全的。要想得到安全,就必须比对方略强一些。如果一国的力量完全被牵制住,那它就无法采取行动。只有当一国拥有一部分可以自由支配的多余力量,才有可能采取积极的对外政策”。(注: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200 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如此一来,国家权力的分化和势力的失衡性会极为突出地表现出来,这对于和平来说未必是福音。
第二,非均势化常使势力强大的国家执意地谋求霸权,随之而来的是干涉主义政策、扩张政策、强权政治和征讨精神,这就成为引发侵略战争、冲突的重要因子之一。在这里,有一个问题似乎应当提及,即非均势化中的霸权主义行为与战争的关系问题。霸权主义系指大国、强国凭借实力,按照本国意志对别国内政进行干涉、控制,侵略别国领土的思想、政策和行为。霸权主义的实质是对利益的争夺和侵占。从这一意义上讲,霸权是以利益的非法获取为前提的,也是以牺牲异己的利益为条件的。这就极易使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集团与集团、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利益纷争成为一种定式。从另外的意义出发,霸权努力的另一个前提是霸权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前提是实力的非均势化。通常情况下,那些国家实力相对较强的国家,往往较易获取霸权的基础性条件。这个条件一旦成熟,在相关国家的力量对比中就会呈现出非均势化状态,“权力落差”现象就会出现,地区或全球失衡现象就易于发生。此外,拥有霸权的国家,首先是因为获取了“霸权资格”。这种“霸权资格”是以强大的国家实力或极强的征服欲望为前提的。这种势力一旦形成,便是国家权力意志的无限放大,就会弹射出极具能量的征讨热忱、垄断精神和扩张心理、民族优越感、世界领袖意识、大国主义、军国主义等品质。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法西斯霸权主义会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什么西方殖民主义者会挑起世界性的纷争和对抗的原因所在。
当然,上述观点并不妨碍另一种思考:非均势化一定会导致战争吗?查尔斯·施莱歇尔就提出:“当权力的分布比较均衡时,和平处于最大的危险之中;若有一国占压倒优势,战争就不易爆发。”(注: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20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 1987年版。)这种观点是十分耐人寻味的。但是,在国际关系发展史中,我们总能更多地发现非均势化所导致的冲突概率要远远地大于均势化导致冲突的概率。
五、民族主义
按照史蒂文·罗森和沃尔森·琼斯的看法,民族主义的两种表现形式是民族分离主义和民族统一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即民族主义集团企图脱离现在的国家而成立一个新国家。分离主义要求通常被当局视为对国家政治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威胁而遭到拒绝,由此引起冲突,酿成战争。民族统一主义即某一国家要求将目前归属另一国家的领土或人口划归己有。由于历史的原因,世界上国家之间边界的划分往往不是不同民族之间的“天然”分界线。一个民族被分隔在两个或几个国家的情况屡见不解。民族统一主义就是争取民族重新联合的斗争。不过,民族统一主义者的领土要求通常只会招致有关国家的抵制。因为即便是最贫瘠的一块领地也被视为神圣的民族遗产的一部分。(注:史蒂文·丁·罗森等:《国际关系的逻辑》转引自《国外政治学》,1988年第3期。)
当然,民族主义还有一种表现形式,即民族中心主义。这种过高估价本民族的优越性,而低估其它民族势力的作法,几乎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常常以文化冲突的形式存储在民族的头脑之中,当族际对抗进入紧张对抗的时刻,那种由此长成的民族成见、敌意甚至是仇恨,就会在顷刻间弹射出来,表现出一种极端的沙文主义、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中心主义确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模式而存于世上。它的相对持久性,常使其作为独立的力量而长久存在并对民族关系和国家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它的独特作用又常常使那种追求博爱和平等的思想家们无可奈何。同时,它又与民族统一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进行有效的结合,演化为极端的民族情感和民族势力,在动荡的年代中更具危险性。
出于对同样问题的考虑,詹姆斯·多尔蒂借助于人类学的某些研究成果,也一再地提醒我们:“……民族之间的相同和不同之处都可能导致剧烈的冲突。民族、语言、宗教、种族、文化或意识形态方面的实质性差别一眼就能识别出来,因此会引起仇恨和威胁感,不同的群体在地理位置上越是接近,这种情形就越可能发生。”(注:詹姆斯·多尔蒂、 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20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和解释,为什么那些文明结合部地区异质族类复杂的地区常常成为冲突发起的主要基地,为什么法西斯德国和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夕和期间,一再地鼓吹种族有优劣之分,以此激起民族隔阂和仇视,为什么巴尔干半岛上的克罗地亚人、穆斯林人和塞尔维亚人会为各自族类的利益而不惜诉诸武力等等问题的原因所在,通晓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即阿拉伯人的逻辑与犹太人对世界事务理解的迥然不同的风格,常常是造成彼此间怨怨相报的重要因情,而历史上俄罗斯人与波兰人、挪威人之间发生的种种冲突,也主要因为他们是俄罗斯人、波兰人和挪威人。
现在,我们正在逐步接近最实质性的问题。
可以“武断地”说,国际关系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能从“利益”中找到最终的答案。国际冲突也不可能游离其外。我们发现,无论是王朝战争、宗教战争、民族主义战争,还是殖民战争、帝国战争、联盟战争,几乎都在围绕着领土、统治权、安全、财富、荣誉、某种信仰或文化而战。换言之,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利益的驱使,才使人类社会一再地上演着其它动物界无法比拟的纷争剧幕。按照克劳塞维茨的理论,“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注:克劳塞维茨:《战争论》,第12页,解放军出版社,1964年第1版。)这实际上是说, 利益服从或征服常常导致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行为一旦被扩大就意味着战争。事实的确如此,只要我们将利益物化为具体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时,就会立刻发现世界到处都充满着融合和冲突的景象。
当然,仅仅将国际冲突的原因归于利益之争未免有些牵强。实际上,我们还可以从以下思路中寻觅出国际冲突的动因。这就是文明。
作为人类的自然发展属性,文明属于动质态范畴。世界文明的发展意味着构成文明的所有要素始终是以变量的形式体现的。仅以国家文明发展而言,文明的必然或发展,意味着其主要参数,如文化、价值、经济、政治、法律、社会制度、人际关系、社会心理等要素的不断变迁。这种发展一定是对原有非发展状态的一种反动或辩证否定。可以想象,国家获得发展常有的一种形式是以社会的变迁、制度的转型甚至是失序为表象的。
从世界文明发展进程而言,因为文明因素而导致冲突的概率被大大地增加了。比如,科学技术本来是作为人类提高自身能力的一项重要的值得骄傲文明成果出现的。但是,科学技术这项文明成果却能导致下列情形的发生:一是新型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和运用,会极大地改变国家间、民族间力量的平衡,导致权力非均势化;二是因为科学技术而导致寻求和占有科学技术引发的冲突屡见不解;三是科学技术生存空间的无国界性,又极易导致一国权力在另一国的施用,从而导致国家间的冲突。
概而言之,历史上东西方之间发生的冲突战争中,异质文明的碰撞导致双方的冲突,构成了该时期不可缺少的历史篇章。在若干年内,亚洲兴起的骑马文明与欧洲文明的冲突早已将文明与冲突的关系渲染得无以复加,而近代以来欧洲文明在东方世界中强行推进的殖民政策和战争主义也是屡见不解的。在这里,我们自然得出一个结论:战争并非是与人类与生俱来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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