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凉山地区早婚现象的成因及对策论文_肖岸佳

浅析小凉山地区早婚现象的成因及对策论文_肖岸佳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41)

项目名称:小凉山早婚现状调查 项目编号:201710656042

摘要:早婚现象古已有之,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发展,早婚现象有所好转。不过,在一些农村地区,早婚现象还是依然存在,为了了解小凉山地区的早婚现象,笔者以小凉山地区的人群为研究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对小凉山地区的早婚现状、原因以及早婚的影响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村地区早婚、婚姻观念、法律意识

中国历史上有早婚的习惯,从宋朝到清朝的法定婚龄一般都是男16岁,女14岁。《勾践灭吴》中即有“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一说。早婚现象目前仍然存在,在偏远的以彝族为主要人口的云南小凉山地区早婚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了深入了解,笔者于对小凉山地区早婚家庭进行了调查,探讨民族地区人们的婚姻观爱情观的变迁,并对部分早婚家庭进行深入访问,了解民族地区早婚家庭的女性就业、生育观、早婚家庭间的文化交流等一系列社会风俗风貌以及民族心理的进路。

一、小凉山地区早婚现象成因

(一)受教育程度低

早婚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偏低,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然而,由于受社会、经济、宗教、性别差异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青少年受教育权遭受侵害的情况还很严重。一部分人初中甚至小学尚未毕业,即由于种种原因过早的离开校园,婚姻大事就被提上了日程,首先,这为早婚提供了客观的条件,在农村普遍认为不读书的孩子十五、十六岁就应该结婚,甚至有的十三、十四岁就已经结婚了;其次,不少青少年在辍学或者落榜以后往往会选择外出务工,男女青年在外打工,互相结识,产生爱慕之心,也会选择早早结婚;另一方面,没有接受过教育或者受教育程度低的妇女也因自身的文化水平低,缺少独立思考能力,没有判断能力,受到家人或家乡风俗的影响,容易逆来顺受,轻易接受家人的安排,不会为了自身的幸福而主动反抗。

(二)法律观念淡薄

在农村地区人们会根据传统经验来维持行为规范,结婚、离婚会由双方长者或者村里有权威的人来处理,而很少想到通过法律程序,在多数地方,办了宴席就算是结婚了,就会受到大家的认可,如果没有必要就不会办理结婚证。采访中的部分农村妇女表示自己没有一结婚就办理结婚证,只有需要用到结婚证的时候才去办理,五六十年代的妇女有的表示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办理过结婚证,这也助长了早婚风气的形成。

(三)受少数民族地区传统婚俗影响

我国一直都有早婚的传统,在历史中就有记载:“唐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听婚嫁;宋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为嫁娶之期;明洪武元年令和清通典均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娶嫁” ,作为农业大国,人口数量在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作用,所以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即使现在农村地区也受到“多子多福”、“先成家再立业”的观念的影响。

小凉山的彝族因分布地区与支系不同,因此婚姻观也不尽相同,凉山彝族的婚姻中最看重的就是血统,凉山彝族有明确的等级制度。正如王卓在《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松动与走向研究》里叙述的:在凉山彝族旧社会里,统治阶级通过等级内婚,一方面为了扩大自己所处社会阶层的各种资本积累,一方面使控制资源不至于流失。 解放前,不同等级的人不能通婚,更不允许族外婚。时至今日,一些较大的家族或者说是较为保守的家庭还保留着这一传统。父母担心子女错过与自己的等级相匹配的对象,或者子女将来带回等级比自己低的对象,想要让自己的孩子尽早和合适的对象结婚,这也是导致早婚的因素。彝族过去就有父母包办婚姻和订“娃娃亲”的传统,双方父母甚至会“指腹为婚”给尚未出生的孩子定“娃娃亲”,这种婚姻文化给早婚创造了条件,有了结婚对象早结婚晚结婚都一样,而且不少父母将给子女筹办婚礼视为人生使命,期望早早完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些传统观念让早婚在农村地区依然普遍。

(四)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

彩礼的迅速增长成为了很多农村家庭婚姻路上的拦路虎,直到现在把嫁女儿当成一笔生意的现象在少数农村地区依旧存在,甚至存在如果男方没有拿出自己满意的价格,就绝对不嫁女儿的现象。在采访中,很多妇女表示自己结婚早的原因是家里需要用自己的彩礼钱给哥哥或弟弟娶媳妇。除此之外,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也存在着贫富差距,一部分人以及相当富裕,而一部分人则在贫困中挣扎。部分女青年为走出农门,摆脱贫穷,不惜以青春作为代价,“傍”上大款,早早结婚,而许多父母不但不制止,反而为“攀”上一门阔亲而自豪,鼓励女儿早点结婚。

二、小凉山早婚现象的危害

(一)影响个人生活和发展

早婚群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年龄小,心智处于不成熟状态。特别是对于还为成年就结婚的人来说,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过早地为其订立婚约,促其早恋、早婚,不仅影响其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其学习、事业和前途。而女性结婚后更加会被家庭和孩子所束缚,由于社会成熟度不够,缺乏深思熟虑,不善于处理婚姻,家庭与学习、工作的关系,她们也不完全具备缔结婚姻所必需的智力水平和社会经验,有些甚至对结婚行为的性质都不了解,往往造成不良的后果。早婚往往导致早育,这几乎是一个普遍规律。早婚不但增加了国家的人口压力,也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并且可能危害下一代的健康。

(二)早婚会带来家庭稳定性差、经济负担重、人口质量下降等影响。

在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选择结婚,考虑不周到不全面,会造成婚姻不稳定,成为社会上的一个不安定因素。早婚人群,社会经验不足,工作能力也比较弱,有了小孩之后会造成更重的经济负担,也会因为他们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条件等的影响,导致人口质量下降。

三、解决小凉山早婚现象的对策

(一)保障农村地区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特别是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教育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废除对于少数民族教育特点和困难还了解得远远不够,对教育的支持也难以契合当地,实际成为制约部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一大重要原因。这也导致了部分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在法律和国家政策上存在缺陷和不足。政府和司法机关不作为的同时,公民的法律意识也相对薄弱,特别是在教育社会生活方面,所以要从法律的建立,监督方面,已及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方面保障农村地区女性的受教育权,保障受教育权对于解决农村地区的早婚现象具有重要作用。

(二)引导村民形成正确的婚姻意识,树立法律意识

很多村民不觉得早婚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早婚以不以为然。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所描述的那样,我国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在很多方面与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同的。人们的行为规范主要依靠传统经验维持,所以法律的权威有一定的弱化 。因此让法律走进小凉山区,让婚姻法常规化很重要。要以容易让村民接受的方式,在农村地区宣传婚姻法,比如有关婚姻法和早婚危害的普及讲座,宣传单,小品表演等,引导村民对婚姻法和婚姻有正确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潘允康,《家庭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北京,2002年

[2]王卓,《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松动与走向研究》 2018年,第三期

[3]马林英,《四川彝族妇女早婚问题研究》,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四期

作者简介:肖岸佳(1998年11月—)女,云南省丽江市人,西南民大新闻新闻学专业,本科。

论文作者:肖岸佳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4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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