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国经济史研究综述(下)_南北朝论文

1996年中国经济史研究综述(下)_南北朝论文

1996年中国经济史研究综述(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二论文,年中论文,史研究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本年度发表的有关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经济史方面的论文,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约60篇,数量上继续呈滑坡的趋势。从研讨问题的内容看,财政史和区域经济史是学者们比较关注的两大热点。值得注意的一个可喜现象是,商榷讨论式的文章明显有所增加。

土地制度及其他总体研究 唐代的南朝化倾向是已故著名史学家唐长孺先生晚年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牟发松《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中国史研究2)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的基础上,对此作了进一步探讨。所谓南朝化倾向,是指十六国北朝以来逐渐形成,后来为隋唐所继承的一些有别于东晋南朝的制度因素,随着唐代社会的变化渐次消失,这些变化对北朝来说十分巨大,却不过是南朝历史发展倾向的继承。但不是南朝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南朝基础上新的发展。如唐代的均田制崩坏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一如南朝,但唐代大地产的经营形式和劳动者身份却与南朝有很大不同。魏明孔《中国封建社会转型时期的小农经济与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2)指出,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战乱时期,但乱中有变,小农经济与市场并非漆黑一团。在北魏至唐前期实行的均田制下,个体小农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开皇之治”、“贞观之治”及“开元盛世”均与此有关。但是均田制在唐代开元天宝时已经走到了尽头。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和市场的转型时期,以两税法为界标可以将我国封建社会划分为前后不同的两个阶段。

侯旭东《东晋南朝小农经济补充形式初探》(中国史研究1)认为:东晋南朝从事商品生产与交换,或从事渔采狩猎活动的小农,可以凭借它们来补充耕织生产的不足,不致使生活继续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小农队伍的作用。同时,这一时期的渔采狩猎活动开始融入交换经济,成为不同于两汉“不待他贾而足”的新特点。唐任伍《论唐代的土地租佃关系》(史学月刊4)则认为,我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私有制是均田制瓦解以后产生的,与此相适应,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租佃关系也是唐中叶以后才产生的。而这之前的租佃制只是一种缺乏契约关系的原始租佃现象。武建国《论五代十国的封建土地国有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集中论述了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下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基本方向和趋势。五代十国在国有制土地配置方面,大体上与唐后期相同,只是投入的数量有所差异。唐实行的官吏职田制,五代十国时被取消,而实行俸料钱制或俸户制,五代十国国有土地私有化的势头较唐后期更为凶猛。他又作了《五代十国营田与庄田述论》(思想战线3),认为营田、屯田与官庄,在促使无地流民与国有荒闲无主地相结合,恢复残破的战后农业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很不稳定,渐趋萎缩,开始转向私有化。

农业 林业 水利 杨际平根据史书和出土文书,考证唐代中等旱土的亩产一般在1石左右,上等旱土则可达2石或2石以上,水稻的亩产可能达到3石。这与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的结论大体相近,但所包含的内涵相差甚远。吴氏认为上述有关亩产的资料说的都是百步为亩的大亩,每亩亩产1石,折合成市制就是300多市斤/市亩;而杨文则认为当时都是240方步为亩的大亩,每亩亩产1石,折合成市制就是100多市斤/市亩(唐代尺步、亩制、亩产小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马文军论述了以前人们较少注意的《唐代长安城中的农艺业》(人文杂志1),指出就农艺耕作内容而言,多是果类和蔬菜类等城市生活所必需的经济作物;就分布和规模看,除皇城和宫城外,几乎各区都有;就所有来看,有官府、寺观、王公贵族所有,也有一部分属于中小地主及百姓所有。唐代长安农艺业的作用,一是求得粮食蔬菜自给,二是为了观赏、收获经济作物,三是满足达官贵族的消遣游乐需要。刘进宝对敦煌文书中保存有关“地子”文书进行了考证,主要内容包括:地子与地税、地子和征纳方式、地子的税率等,使人对地子的认识更加明晰(从敦煌文书谈唐五代的“地子”/历史研究3)。

郭孔秀《唐诗与〈茶经〉》(农业考古2)中强调,唐代有关茶事的诗歌,是唐代茶文化高潮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激起唐代诗人们赞美茶的重要原因是陆羽《茶经》的流传。另有寇丹《论〈茶经〉的诞生基础》(农业考古2),也对此有所论述。张剑光《唐代渔业生产的发展及其商品化问题》(农业考古3)指出唐代渔业生产发展的具体表现为:渔业生产区遍布全国,沿海地区的发展尤为迅速;渔民作为一个特殊职业阶层出现;渔具和渔法有了进步;淡水养殖技术发展。渔业的发展,刺激了鱼产品的商品化,主要表现是,渔民普遍地直接进入商品市场;鱼行、鱼市出现;鱼产品贩运业兴起。唐代鱼产品商品化的原因有二,一是当时农副产品商品化的总形势推动了鱼产品的商品化;二是与当时社会嗜鱼风气相关。

对水利建设方面研究的文章相对比较多一些,这是对这一时期农业研究的一个新趋势。施由民《唐宋时期江西的水利建设述论》(农业考古3)认为,这一时期江西水利建设大都由政府组织实施,所开创的水利工程往往规模较大,对农业生产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这些水利工程自唐代或宋代创建以后,对农业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如袁州的李渠,抚州的千金陂、述陂,九江的紫阳堤等。吕何生《三国北朝邺都水利述略》(北朝研究1)着重强调邺都在魏晋南北朝繁荣起来的原因时,认为不可忽视兴修水利所起的作用。邺都水利解决了漕运问题,沟通了邺地与四方的水运联系,同时得到了灌溉之利,使农业生产更加发达,一时成为天下粮仓之所在。另外还有罗传栋《大运河的开凿与隋炀帝的功过》(武汉教育学院学报2)等。

手工业 城建 在我国封建社会官府手工业史上,唐代是发展变化比较大的重要时期之一。魏明孔《试论唐代官府手工业发展的原因》(中国史研究3)一文强调民间个体手工业的活跃是其发展的动力,不断吸取外来技术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完善的多层次管理体系是其发展的必要保证。唐代发达的金银器文化,其工艺、器形及纹饰等各个层面,反映了唐代繁荣的经济和先进的科技水平,它携带着大量的历史信息,为今人研究并感知唐文化及唐人的独特气度与风貌,提供了一个直观的领域(朱天舒:唐代金银器与大唐气象/西北大学学报2)。庞永红《唐代金银器装饰图案论析》(西北大学学报2)也对唐代金银器装饰图案的题材、构图形式及特点作了比较新颖的论述。卢华语《唐代四川蚕桑丝绸业特点刍议》(西南师大学报1)考察了入唐以后四川蚕桑丝绸业形势,概括为如下特点:产地扩展迅速,丝绸产量可观,高级丝绸工艺精绝,蚕桑技术不凡,工艺不断改进等。冻国栋《旅顺博物馆藏唐建中五年(784)“孔目司帖”管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就《孔目司帖》这一重要文书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就帖文的性质与配织问题、孔目司与行官的职责、掏拓、助屯及小差科的含义、织匠的役务等等,都比前人迈进了一步。敦煌籍帐类文书有关晚唐五代敦煌各种工匠的记载,为研究这一时期敦煌手工业提供了资料根据。郑炳林对敦煌文书中关于唐五代敦煌手工业的零碎记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分别从工匠的称谓,都料所指、手工业分类等进行了一系列探讨,为了解晚唐五代敦煌手工业发展背景及贸易状况提供了便利。(唐五代敦煌手工业研究/敦煌学辑刊1)。刘兰华《唐宋以来宫廷用瓷的来源与烧造》(中原文物2)对唐五代宫廷用瓷的主要来源越窑、定窑、耀州窑、汝窑、巩县窑等进行了考证,从而对这一问题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文博》第3期系《首届耀州窑学术讨论会专号》,发表了一组文章,包括卢建国《耀州窑研究二题》、姬乃军《关于耀州窑五代时期“官”字款青瓷的认识》、王民《从三彩看唐代黄堡窑场与其它窑口的文化交流》、杨敏侠《试谈耀州窑的瓷塑》、赵丽《耀州窑唐代瓷塑》、程秦安《耀州窑唐三彩瓦兽件分析》、付春玲《耀州窑唐代器盖》、杜雪燕《唐代黑釉塔式盖罐》、杜文《唐代秘色瓷银棱装饰工艺及相关问题》、王仓西《从黄堡窑出土陶瓷茶具谈唐代烹茶与点茶》等。论述相当集中,可资参考。周晓陆《由“瓷秘色”论及柴汝窑》(西北大学学报1)讨论了唐代越窑(1650)瓷秘色和唐五代耀瓷,以及其与北宋汝瓷的有机联系,认为唐五代宋初耀瓷在我国古代青瓷两座高峰之间起着桥梁作用。唐代法门寺“瓷秘色”的出土,唐五代耀州窑遗址考古发掘,北宋汝窑遗址的确认,是我国瓷器研究的重大收获,也为瓷器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城建研究的代表作是王复生《从出土文物话邺城独特的城建设施》(北朝研究2)和葛承雍《唐华清宫淋浴汤池建筑考述》(唐研究2)等。王文认为,六朝故都邺城城防设施独具一格,易守难攻;供水、排水设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泥质灰陶供水槽和排水筒形泥质灰陶管,前者方便、耐用、美观、不渗水、干净卫生,后者能防止暴雨冲毁、浸泡墙体;邺城城墙表饰以砖史无前例;宫殿所用红色花纹石及其磨制技术,也有相当高的水平。葛文利用文献记载和地下考古资料,比较清晰地考述了唐代华清宫淋浴汤池建筑。在我国历代王朝中,唯独唐朝淋浴建筑非常盛行,那么唐人为什么热衷于淋浴呢?淋浴建筑为什么是莲花造型和海棠花造型呢?葛文认为,这与受佛教传播影响、受道教方士影响、受外域风俗影响有关。唐华清宫淋浴建筑遗址的考古发现,填补了我国古代浴池遗存的空白,也弥补了史书记载的阙佚,不仅对研究唐代离宫布局,浴池造型、皇家等级、中西文化交流均有重要价值,而且也为中国古代利用地热资源提供了实物资料。

商贸 经济思想 张旭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商品构成与经营方式》(郑州大学学报1)着重论述了这一时期商品构成与经营方式的基本特征:从商品构成看,奢侈品在整个社会商品总量中所占比重下降,生活必需品增加,生产资料的交换也占有一定地位;就经营方式而言,传统的贩运贸易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奢侈品的范围,逐渐扩大到一般商品,坐贾贸易也日趋兴旺,从而对促进商品流通与物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周健、李福莲《南北边贸及聘使对佛教交流的作用》(许昌师专学报2)认为,东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突破政治分裂的限制,在南北之间密切交流与共同发展。佛教之所以有此际遇,除了南北统治者提倡佛教和南北僧人虔诚布道外,从事南北边境贸易和来往南北的官方聘使,对沟通南北佛教交流也起了特殊作用。边贸商人和官方职能是沟通南北的重要媒体,他们利用从业的便利,在南北之间传播佛经,交流信息,访师问道和帮助行僧,这些均促进了南北佛教交流与发展。王志高《六朝买地券综述》(苏州大学学报2):买地券是为死者购买阴宅、冢地的契约凭证,在我国古代沿续使用了很长时间。六朝买地券因被视为刻写草率、内容怪诞,故未能象六朝墓志那样引起学者的重视。王文对此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内容包括六朝买地券的发现与分布,源流、质地、形制及写刻方式,行文体例及墓主身份等,并将六朝买地券分为甲、乙、丙3类。孟彭兴得出《唐代发达的内外贸易与唐人社会生活风貌的嬗变》(学术月刊6)的基本结论:胡化很深的李唐集团统一全国后,采取了较为明智的经济开放政策,导致唐代手工业与商业快速发展,十分发达的国内外商贸,使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在走过8世纪的低谷后,重新获得振兴,带来了唐代社会经济的起飞,唐帝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的过程中,也创造了一个多民族文化碰撞融合的机遇与一个崭新的文明,直接与间接地影响了唐人社会生活风貌的嬗变。宁志新《试论唐代市舶使的职能及其任职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市舶使至迟于开元二年已经设置。设置之初,只是一个措手监临地方官向宫廷进奉海外珍品的督察官而已。德宗初年,经虔休改革之后,唐代市舶制度才逐渐完善起来,市舶使的各项职能,如进奉、征税、禁珍异等等,才最终确定下来。唐代市舶使的设置与任职的特点是:唐代只在安南(交州)、广州二地设置市舶使,其余扬州、泉州等地虽然也有外贸活动,但无市舶使之设;安南市舶使是临时设置的,其职多由朝官充任;广州市舶使是经常设置的,其职多由宦官充任。方亚光《唐代外事机构论考》(中国研究2)申述了如下观点:唐代外事接待机构经历了四方馆、鸿胪寺、礼宾院等几个阶段。一般来说,唐初主要是四方馆,开元天宝以前为鸿胪寺,天宝以后主要为礼宾院。文章还对外事管理机构、侨民管理机构、外事主管部门等进行了论述。关于唐代盐政,近年来学者们比较关注,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吉成名《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盐产地》(中国经济史研究2)统计为68处,其中高城平度等地21处为海盐产地,占总数的30.88%;蒲昌海、三水等16处为池盐产地,占总数的23.53%;临江、朐忍等26处为井盐产地,占总数的38.24%;昆仓山、高昌等5处为矿盐产地,占总数的7.35%。吴丽娱认为,唐代自肃、代之际第五琦创建榷盐法而后刘晏改行就场专卖制后,食盐运销即以商运销为主,但至五代,则完全改为以俵配制和场务榷粜为主的官销。吴文还比较详尽地回答了专卖方式的更替时间以及转变的因素所在等(从张平叔的官销之议试论唐五代盐专卖方式的变迁/中国史研究1)。吉成名《论唐代盐业政策与王朝的兴衰》(河北学刊3)认为,唐王朝的兴衰与盐业政策的制订与推行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盐业政策的变化与政治、经济形式直接有关。《朝野佥载》及《太平广记》中关于定州何明远的记载,多被经济史及历史学工作者所征用,但对其理解歧义颇多。巫宝三《试释关于唐代丝织业商人的一则史料》(中国经济史研究2)提出对这一问题的新颖见解。其结论为:这条史料所述是唐代安史之乱前北部边区范阳道定州丝织商工业的一种特殊形式。何明远以经营丝织业而兼驿函小吏,因而能取得经营与东胡商人贸易的特许权,这是其他地区没有出现类似记载的原因所在;何明远“家有绫机五百张”,只可能是定州三驿附近五百户农家织机,这五百户是与他有合约,其织品归其包销,而非何明远自有织机五百张。以史料所言,何明远的织业时盛时衰,亦可见他并未营建大规模手工工场,从一个以买卖丝织品为主的商人转变成为一个织造业织品为主的商人兼工场主。

本年度关于经济思想的论述比较少,比较有代表性是解学东、史元民《论韩愈的经济思想》(史学月刊5)。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了韩愈的经济思想:一是坚持以农工商思想并重的“重商”观点,二是在坚持儒家传统经济观点的基础上,又比较注意结合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三是善于吸收前人各家各派的特长,揉合而成适于当时社会经济需要的经济观点等等。

人口 财政 袁祖亮《两论十六国北朝时期人口的有关问题》(郑州大学学报3)是与王育民的商榷文章。作者不同意十六国时期的人口数量是前降后升,北朝北方户口已基本恢复到东汉时期的水平,东西魏户口发展趋于停滞,北周的户口数字是前人误植而非实际数字的观点,认为十六国时期的人口发展变化确呈马鞍型,北魏时期的户口仍未恢复到东汉的水平,东西魏期户口较北魏末期有所增长,《周书·武帝纪》载北周大象年间户口数基本属实而非“误植”。有关十六国北朝时期的人口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讨。陈勇《唐后期淮南道户口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3):中唐后,在全国人口普遍下降的情况下,淮南道元和户数却较天宝时有所上升,其中元和时江西观察使管辖的洪、饶、虔、吉、江、袁、信、抚8州户数由天宝时的258549户增至293179户,平均上升了13.39%。这与北人南迁、淮颍道重开以及良吏治理有关。安史乱后,大批北方人民为了逃避战乱向南方迁徙,此后,由于藩镇割据、唐末农民战争和军阀混战造成的战乱,以及逃避赋役等原因,北方人民的南迁断断续续都在进行着,一直持续到五代十国结束,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二次北方人民的南迁浪潮,移民遍布南方各省。吴松弟《唐后期江南地区的北方移民》(中国历史地理论丛3)对这一迁移过程、移民分布和移民影响等进行了详细而深入地探讨。另外,还有陈勇《唐后期的人口南迁与长江下游的经济开发》(华东师大学报5)等文,也值得一读。

相对来说,财政史是取得较多成果的领域之一,许多方面的研究颇有新意。陈明光《试论东晋财力虚竭的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以时人所谓“主弱臣强”、“编户虚耗”为题,对造成财力虚竭的原因作了有益的探讨。认为东晋一代财力之所以长期虚竭不振,一方面是统治阶级内部政治经济权益分配的结果,即由于政治权力分配呈现“主弱臣强”的格局,加上大地主经济的急剧发展,形成严重的“力入私门”及“编户之命,竭于豪门,王府之蓄,变为私藏”现象,造成“国弊家丰”的后果。另一方面是财源减耗所引起的,即由于吏治腐败、赋役苛重、刑狱繁多等因素,再加上自然灾害肆虐,政府控制的编户数量一再减耗,特别是在编户的负担能力严重削弱,从而使财源不断减耗,引起财力虚竭。隆武华等认为《唐代的“量出制入”》(文史知识1)是特定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与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实施推动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缓解了当时的财政困难,对后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晨光《也谈唐代的“量出制入”》(文史知识8)却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从实践来看,“量出制入”不是唐代的独创,是中国古代政府实用的财政原则,与“量入制出”一样,由统治者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财政等条件而加以选用;唐人所谓“量出制入”的财政内涵各有不同,它有3种不同的财政内涵,运用的范围也各有不同,必须细加区别。韩国磬《也谈“钱重物轻”——〈中晚唐“钱重物轻”试探〉读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就薛平拴的观点进行了商榷,重申了作者历来坚持的对“钱重物轻”的看法,并且提出了一些经济史研究的方法问题。

户籍与赋役 袁刚《“大索貌阅”新解》(江西社会科学9)就隋代的这一户籍现象作了如下铨释:大搜捕与检查户口联在一起,才叫大索貌阅。隋代统治者对控制民户和户籍管理相当重视,开皇初年就建立了常规的貌阅之制,大业五年又在户部侍郎裴蕴的主持下进行了一次全国性规模的大索貌阅。除大业五年外,此前此后隋代再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大索貌阅,但常规性貌阅则是经常进行。炀帝通过此搜括到大量人口,本应对国家有利,强化中央集权,但却走向了极端,不恤民力大兴工役,终于招致隋代灭亡。

张维训《魏晋南北朝的“三五取丁”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3)一文认为,当时盛行“三五取丁”指的是徭役征调的方式或方法。东汉末三国以来,社会动乱不止,尤其自西晋以后,北方陷入诸族纷争的混乱状态中,南方政局的变动亦不时发生,因有的制度多未遵循,代之而来的是“三五取丁”法的出现,这成为当时征发徭役的一个重要方式。但史书记载对此十分简略,张文对“三五取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具体情况作了全面分析。郑佩欣《租调征收方法和“输籍定样”——与李燕捷先生商榷》(历史研究1),开宗明义指出“输籍定样”是为了征收赋税,而对李氏反对把“输籍定样”的“样”理解为“政府颁布定户等的标准,用这个样来定户等高低”提出了质疑。郑文对《隋书》“依样定户上下”的解释是,就是定户等高低,具体地说就是把民户定为上、中、下三等,含义明确,不能作其他解释。在均田制推行时期,只有北魏、隋炀帝时期和唐代的租调剥削不采用“混通”方式,而其他时期则不同程度地继承了过去的“混通”制度,特别是田租都实行三等“混通”制度,《隋书》所谓“依样定户上下”主要是为征收田租作准备。唐代各种人户的法律地位,一以律令为定。而各人的法定身份又以籍书为定。据此,杨际平《唐代的奴婢、部曲与僮仆、家人、净人》(中国史研究3)认为,凡是隶名奴籍而又未经放免者,不管其如何受宠,如何被重用,甚至擅作威福、飞扬跋扈,终究仍是奴婢。反之,未曾隶名奴籍,而受人贱视、虐待,甚至被称为奴婢,或实际地位也近于奴婢者,其法定身份仍非奴婢。又如典身、佣奴,也都常被称为奴婢,实际地位与一般奴婢也很不差别,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都不算奴婢,或者说在法律上还不是奴婢,除非其主人甘冒风险,串通市令、五保伪造市券,使他们隶名奴籍,又串通典身,佣奴原籍的里正、县司,将他们从原籍除名。

区域经济及其他 区域经济近年来呈活跃的势头,本年度发表的论文也相对比较多。赵昆生《区域经济与吴国政治特征》(许昌师专学报2)强调,孙氏父子利用江南区域性经济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具有区域性的国家统治。唐代河北各镇统治者重视生产,其发展经济的措施主要包括招抚流亡,垦荒种田;劝课农桑,轻徭薄赋;兴利除害,施惠于民等。这使农业恢复比较快,手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商业也呈繁荣局面。唐后期河北道地区经济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3个方面均已赶上并超过了前期,而且在当时全国居领先地位。河北藩镇不仅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且更重要的是还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贾燕红:唐后期河北道区域性经济的发展/齐鲁学刊4)。廖国一、李福宠《南诏农牧业技术新探》(广西大学学报2)对唐代南诏耕种技术和农田水利,农作物的种植及果树园艺的发展,以及畜牧业、渔业和桑蚕业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探讨。另有曹铁圈《隋唐时期洛阳及其周围地区仓储初探》(中州学刊5)等文,也有新意。

王永平《论北魏后期的奢侈风气——从一个侧面看北魏衰亡的原因》(学术研究6)就北魏经“太和改制”而达于鼎盛而在孝文帝死后便迅速分崩离析的原因进行了剖析,从社会生活史的角度得出结论,北魏统治集团生活的奢侈化为害甚烈,这是造成北魏衰亡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旷天伟研究《北魏军队的给养问题》(北朝研究2)时指出:北魏初年军队出征时,给养主要依靠自携资粮和四出抄掠来解决,抄掠包括公开掠夺和督送“义租”两种办法。同时北魏也开始建立起政府组织给养的制度。这一制度形成大致经历了4个主要阶段,孝文帝以后是它的成熟阶段。此外,北魏的养兵政策也独具特色,其州镇戍兵服役期间,赖自携兵绢以维持生活,虽然有时“不免饥寒”,政府似亦无接济、救助的义务。廊下食,又名廊餐、廊食、常食等;公厨,又名官厨,指朝廷各都寺监及地方州郡衙门自设的食堂,二者均是唐政府为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提高官吏责任心的一种优崇措施。拜根兴《唐代的廊下食与公厨》(浙江学刊2)认为这种机制在设置过程中曾起到过重要作用。但是,一方面食料均取自政府拨款,经营混乱,不仅使京城诸司公厨食料频频亏欠,影响政府日常工作,而且使一些捉钱贫户世代受累,难得安生,加深了唐末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唐代中后期政府腐败,官员整日沉浸于丰食醉饱之中,荒于政事。减灾行政决策为唐朝减灾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作出的。减灾决策中枢以皇帝为核心,加上宰相以及中书舍人、给事中、翰林学上等官员所组成,决策是由皇帝召集宰相商议而定。这是潘孝伟《唐朝减灾行政管理体制初探》(安庆师院学报3)所阐述的主要论点。另外,文章还对唐代减灾行政咨询体制、行政执行体制以及行政监督体制等也作了论述。

本年度出版的经济史专著,据笔者所见主要有以下几种:高敏主编《魏晋南北朝经济史》(上海人民)、胡如雷《隋唐五代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中州古籍)、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等。高敏著作分上下两册,系中国古代经济史断代研究之三,作者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征社会经济总貌、历史地位作了全面系统地论述,并在理论上阐述了魏晋南北朝的社会性质、关于庄园制度或庄园经济、关于民族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与北方社会的不同发展道路等等。《隋唐五代社会经济史论稿》是唐研究基金会丛书之一种,收录作者关于隋唐五代经济史的20篇论文。文章分为三类,一是有关经济财政面的,二是有关农民战争的,三是属于从总体上考察者。《唐代阶级结构研究》系统研究了贵族官僚地主、庶族地主、乡村次户与下户、佃农与屯田兵民、乡村雇佣、工匠和手工业者、奴婢、部曲、官户、杂户等不同阶层,并对户等制度划分、地主阶收兼并土地、农民与地主的关系,农民与商品市场的关系等作了深入探讨,最后还估计了隋代门阀士族实力,对唐宋变革论提出了新的见解,从阶级结构对《宋刑统》的实用价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郑学檬著作总论已作介绍。

宋辽夏金元

蓝鸥

1996年度国内期刊发表的有关宋辽夏金元经济史研究的论文较上一年度大为减少。研究热点仍集中于市场与商业,对农业、手工业生产的研究不多见。下面仅就笔者所见论文做简略介绍。

农业、手工业 本年度此方面的论著较少。刘浦江从《金代土地问题的一个侧面——女真人与汉人的土地争端》(中国经济史研究4)入手,揭示女真人在汉化与封建化过程中新发生的变化以及由此引发的矛盾,认为金朝的括地运动是在女真人汉化和封建化程度加深,猛安谋克内部的阶级分化日趋明显,女真社会普遍贫困化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与清朝的圈地运动相比,金朝的括地运动时间长、范围广、数量多,对社会的影响也更为广泛与深刻。由括地引起的金人与汉人的土地争端成为金代中后期民族矛盾的主要内容之一。

施由民的《唐宋时期江西的水利建设述论》(农业考古3)对江西的水利建设事业做了详细的考证与描述。周宝珠《从济源千仓渠水科条碑记看宋代农田水法特点》(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九四年年会编刊〕/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以水科条为典型,论证北宋政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北宋水利管理制度的特征。作者认为,京西北路济源千仓渠水科条具有如下特点:1.科条实质是水利专法,具有法律效力;2.科条首先保证农田用水,体现了宋代封建农耕社会以种粮为命的经济特色;3.科条对水源的使用及整个灌溉办法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4.在水渠管理中,充分利用地方民间甲头的力量,烦琐的具体工作由甲头完成。作者指出,济源千仓渠科条体现了王安石变法中农田水利法的精神,当时农田水利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以非常完备的水法作保证。杜建录的《西夏农田水利的开发与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4)探讨西夏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管理系统及管理机制,指出西夏王朝重视腹地的农田水利建设,不仅整体规划水利建设工程,组织开凿新干渠,而且制定完整的水利法规,将其列入国家法典,从而强化了对水利建设事业的管理,推动了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

安国楼《论宋代边疆民族地区的农业政策》(中国农史2)指出宋朝政府在边疆地区采取了与内地州军不同的农业政策:在土地利用上一贯奉行保护蕃民土地占有的政策,禁止蕃汉之间的土地买卖与转让;赋税征收则依据各民族的经济状况与政治隶属关系的差别,分为缴纳定额税、不定额税与免纳赋税三种形式。

宋代金银矿业的发展曾引起某些学者的关注,在金银矿业的发展及其原因等方面取得过一些成果。王菱菱《论宋代金银矿业发展的社会因素》(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九四年年会编刊〕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独辟蹊径,从中央财政的角度探讨宋代金银矿业发展的原因,列述中央财政收入中金银收入逐渐增长的情况,指出宋代中央财政金银收入中的相当部分出自产矿地区或由产矿之地代纳,它是宋代金银矿业兴盛发展的动力之一;另外,大量的销金与白银的流失亦成为影响金银矿业发展的因素。王氏的另一篇论文《论宋代矿业管理中的奖惩制度》(河北大学学报3)细致地考察宋政府对矿业管理官员的考课制度,指出以治绩好坏为主要标准的奖惩制度有促进官员加强管理的积极作用,但急功近利,以至官员对矿业生产指导有误,不益于矿业发展。

李华瑞阐述宋代酒户的经营状况及在榷酒制中的位置,把从事酒的生产与销售者分为四类:在京酒户、乡村酒户、买扑酒户与作为批零点的拍户或泊户,指出在榷酒制下,酒户的赢利主要靠提高酒价获得(宋朝的酒户/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九四年年会编刊〕)。尚衍斌、桂栖鹏在充分搜集汉籍史料和元代畏吾儿文书的基础上,探讨元代西域葡萄和葡萄酒的生产及其输入内地的历史,认为早在汉晋时期西域地区已开始种植葡萄、酿造葡萄酒,但时至元代以前,葡萄种植及葡萄酒酿造技术尚未在内地普及。元代实现了国家的大统一,促进了西域与内地的交流。不仅中原地区的葡萄种植在原有规模上进一步扩大,原无葡萄种植的江南地区也引进了新技术,扬州、霄州、宣宁都开始酿制葡萄酒(农业考古3)。

市场、商业、外贸 龙登高《论个体小农与传统市场——以宋代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将小农视为传统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市场主体,从市场主体与市场关系的角度探讨小农对传统市场的影响。龙氏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小农的消费需求、商品供给与交易活动不仅与地主大家庭存在诸多差异,而且与西欧中世纪盛期的市场主体迥然不同。小农的市场活动促进了农村市场的成长,是城乡市场网络形成的根本诱因,并赋予中国传统市场在商品流通渠道、价格体制、中心地的等级分布等方面的独有特征。郭正忠评说宋代的市场规模及与市场相关的诸问题,指出对宋代市场规模的评估不宜过高,由于存在诸如苛税制度、度量衡规格不一、货币制度与币值紊乱等不利市场发育的因素,区域市场仅处于形成之中,郭氏强调必须格外注意中国社会的历史特点和结构特征包括非经济因素对市场的重大影响,比如宋代一些大城市的商业繁荣,即与政府的专卖或市易、和籴、和买有关。他主张在运用数据资料估算商品流通量,或运用计量方法做市场研究时要谨慎,批评某些学者在用商税评估市场发育时出现了偏高的倾向(商税·斗秤·宋代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2)。蓝鸥《浅论宋代城市贸易的发展》(货殖—商业与市场研究第二辑),认为宋代城市贸易的特点是零售贸易分外活跃,批发贸易有所发展。若将批发贸易按流通环节分为产地批发、集散地批发、销地批发考察,则中转或集散地批发较发展,销地批发的发展明晰可辨,而产地批发少有记述。方健、范莹略述宋茶流通体制及茶业经济政策,对文献资料进行了细致地爬梳、整理,肯定茶引法比较禁榷法有利于茶叶交易,是历史的进步(宋茶流通体制及茶业经济政策述略/货殖——商业与市场研究第二辑)。黎世英《试述宋代盐政》(江西社会科学12),介绍宋代食盐专卖的几种形式。王盛恩评论市易法,围绕市易法对商业发展是否有益展开论辩,指出市易法限制大商人的剥削范围,打击操纵市场的兼并之徒,加强封建政治在商业方面的控制,具有积极意义;但市易法的实施不但没有使中小商人摆脱困境,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他们的痛苦。因此,市易法仅对政府财政有所补充,对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好处(市易法新评/史学月刊5)。陈伟明的《元代城镇饮食业的经营》(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探讨元代饮食的产销、管理,饮食的商业经营与文化,并对元代城镇饮食业的发展水平作了评估。

丁柏传《试论西夏与北宋的经贸往来及其影响》(河北大学学报2)讲述了西夏与北宋政府、民间贸易的史实,着重指出这一贸易对双方经济及政治产生的影响。作者认为宋夏贸易是西夏统治者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西夏统治者对宋或战或和,根本出发点在于对宋贸易;而北宋政府一直试图把经贸往来作为使西夏降服的手段,但未能奏效,在禁盐(青白盐入宋)与反禁的斗争后遭到失败。王棣对宋代与海外诸国的药物交流进行再探索,详尽描述宋代与海外药物交流过程中使用的港口、航路、药物种类及交流形式等,指出宋代与海外的药物交流具有品种多,数量大的特点,其交流形式以民间贸易为主(宋代与海外药物交流再探/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九四年年会编刊〕)郑学檬着重考察、分析宋代福建沿海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对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认为经济结构的变化包含两层意思: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就后者而言,对外贸易促进了福建沿海地区粮食生产的商品化,对植棉与棉织业、蔗糖业、陶瓷业、花卉种植的发展也有推动作用。郑氏强调指出,受外贸影响的商品生产具有一般商品生产所没有的活力,由于外贸商品价格远高于价值,因而刺激相关生产的发展,形成内地所没有的经济优势(宋代福建沿海对外贸易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

张熙惟对宋代商品经营资本情况做了较全面的考察,探析宋代商品经营资本发展的历史动因、商品经营资本的基本构成、运作方式、社会作用及时代局限性(宋代商品经营资本的发展及其历史地位/文史哲6)。姜锡东研究《宋代商人的市场垄断与政府的反垄断》(中国经济史研究2),把宋代商人垄断分为有组织的市场垄断,即由商人们联合起来垄断市场,多以行会形式出现;及无组织的商人垄断,即个别商人的垄断。后者除指商人凭借资本雄厚或权势实行垄断外,还包括带有承包性质的预买、买扑等,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牙人垄断市场。姜氏指出,商人的垄断市场行为带有二重性,如预买加强了经济分工与协作,有积极作用;但消极作用更明显。宋代商人对国家政治的干预常常被视为商人政治地位提高的表征,林文勋的《宋代商人对国家政治的干预及其影响》(中州学刊3)在肯定商人预政是历史的进步的同时,强调商人预政的负面作用——官商勾结,渔肉百姓,践踏国法纲纪,破坏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加剧了政治混乱。

财政、货币 金代杂税是少人问津的课题。刘浦江在史料匮乏的情况下,通过对现有资料的细致地爬梳,对金代21种杂税的具体内容做了缜密的考证,得出如下结论:金代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是百姓的一项沉重负担(金代杂税论略/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3)。苗书梅的《宋代军资库初探》(河南大学学报6)具体考察军资库的储藏、支出及其管理制度,指出军资库作为宋代州一级军府主要的存储日常经费的仓库,是宋代地方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宋明时期中国铜钱的大量外流曾引起不少学者的注意,周爱萍从中、日两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货币制度的差异入手,论证了铜钱大量外流的原因。周氏认为宋明时期中国政府对外实行“怀柔”政策,中日贸易有所发展,是铜钱外流的政治经济原因;而中国铜钱拥有世界货币职能,制作精良,信誉稳定则直接促进了铜钱的外流。相比之下,日本社会商品经济发展,货币制度却严重滞后,导致日本大量需求中国铜钱,以缓解经济发展与货币落后的矛盾,这是中国铜钱流入日本的另一重要原因(宋明时期中国铜钱大量流入日本的原因初探/中州学刊3)。高聪明论《宋代纸币信用的发展演变》(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九四年年会编刊〕,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分别论述了交子与会子的性质,认为交子经历了从兑换纸币向国家信用支持纸币的转变,会子则是国家信用支持的纸币。高氏还探究了纸币与金属货币的关系,指出由于纸币面额较大,不能独立完成流通职能,南宋实行钱会品搭,造成纸币与铜钱的对立关系。程民生、张瑞生对通常流行的宋代钱币通行省陌制的观点提出异议,提出宋代钱币实际是足陌制与短陌制并行,而省陌制只是短陌制的一种形式,短陌制还当包括行陌与市陌诸形式。他们主张区别省陌与省钱,前者是官方制定的以七十七文为陌的标准短陌,后者除指出短陌外,又指系省钱、官铸标准钱币、朝省支赐的钱等等。他们还针对短陌制是由于金属货币缺乏,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增值现象的说法发表了新见解,指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短陌才会增值;通常短陌更多地是投机取巧的商业行为或政府的克扣手段和财政行为(论宋代钱陌制/中国史研究3)。

杨选第利用黑城出土文书中的13件借贷契约对元代亦集乃路的民间借贷关系作了研究,认为元代借贷契约所反映的借贷关系存在如下特点:1.契约行文格式完备,手续齐全,供贷中普遍存在多人相保的“保人代还”制;2.借贷人多是农户;3.债权人多为官吏;4.借贷缘由主要为生活和生产资料,借贷种类以实物为主;5.借贷利率与中原相近;6.借贷货币为中统宝钞,证实纸币曾在亦集乃路流通(元代亦集乃路的民间供贷契约/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3)。

区域经济 汪廷奎讲述《两宋广东区域经济及其变化》(广东社会科学3),指出两宋广东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北宋各区域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南宋则出现东南部经济区,尤其是沿海各地发展较快,北部地区经济相对衰落的经济格局。安国楼论证《宋代民族边区生产关系的发展与边区的开发》(中国经济史研究4),认为宋代蕃族封建化的广度与深度日益发展,在相当一部分地区,一些蕃族民户上升为新的地主阶层,许多蕃民乃至汉民则沦为他们的佃农。方慧《略论元朝在云南的经济法制措施》(云南社会科学5),列述元政府在农业、交通、城镇、商业、赋税、钞法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强调统一安定的政局是实施经济法制的保证,因地制宜则是经济法制取得成功的经验。吴柏春、阿古拉《试论元代科尔沁蒙古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内蒙古社会科学3),指出当时科尔沁地区经济是农、牧、渔猎结合的混合经济,农业虽有发展,但与牧业相比所占比重较小,畜牧业仍是主要经济之一。

其它 于云汉论说宋代“镇”的废与置,把宋代的镇分为商业型镇市、产业型镇市、地方市场型镇市,除商业型镇市大多是承续军镇发展而来,后两类镇市则有相当部分是新设镇的。于氏认为宋代设镇标准有税额、人口两项,人口数量是基础,税额更具有本质意义(宋代“镇”的废与置/安徽史学4)。

新书 王曾瑜著《宋朝阶级结构》已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全书分为四编,一、宋朝阶级结构综述;二、宋朝农民阶级;三、宋朝地主阶级;四、宋朝非主体阶级,计约39.7万字。作者认为,从中唐到明清,最基本的阶级关系变化有两条,一是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农民与地主的身份性差别有所缩小,二是雇佣制逐步发展。唐宋时期坊郭户的出现,则是城市人口增加、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它在相当程度上标志着工商业者队伍的扩大。

曾昭璇、曾昭珊著《宋代珠玑巷迁民与珠江三角洲农业发展》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分为三部份:一、珠江三角洲开发简史;二、宋元珠江三角洲上的珠玑巷迁民分布;三、宋代珠玑巷迁民对珠江三角洲的开发。作者认为南雄迁民多是挟有充足资财的富民、有知识的仕人,他们的南迁,推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业开发,使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远方出版社出版的《元代交通史》是德山的新作。全书除绪论外,分为国内交通、中外交通、站赤、交通运输工具、都市与港口、元代和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关系等六篇,附有元代主要道路示意图、元代中国陆路交通干线图、元代海上交通干线图等,为人们了解元代交通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料。

《宋史研究论文集〔一九九四年年会编刊〕》已由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书收录论文29篇,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古籍整理诸方面。其中经济史方面的论文7篇,其主要内容分见1995年、1996年中国经济史研究综述的宋辽夏金元部分。

动态 据报道,中国宋史研究会第七届年会暨学术讨论会于96年9月12日至18日在昆明举行。本次会议由云南大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共同主办,与会90多名学者对宋代的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生活以及民族关系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有关经济史的论文主要有:李晓《论宋代的茶商和茶商资本》、林文勋《北宋茶法变动的历史考察》,方健、皇甫志新《宋代茶事管理机构述略》、乔幼梅《论宋代西北区域市场的形成》、龙登高《个体小农与传统市场:宋代的阶段性发展》、魏天安《行商坐贾与宋代行会的形成》、杨师群《宋代城镇工商阶层述论》、王菱菱《论宋代矿产品的禁榷与通商》、葛金芳《中国前近代社会中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反复启动及其一再夭折》、高聪明《从“羡余”看北宋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李清凌《从官庄看宋朝政府的管理活力》、李华瑞《贸易与西夏侵宋的关系》等等,详见《云南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林文勋的报道。(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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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中国经济史研究综述(下)_南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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