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南坝国土资源所 四川宣汉 636150
摘要: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为获得更多矿产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最宝贵的土地资源日益遭受严重破坏。因此,进行土地复垦,提高受破坏土地的复垦率势在必行,许多国家正继续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关键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下降和耕地总面积减少现象严重。土地复垦是对因采掘、建材工业发展和其他工矿废弃物堆积等而被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通过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产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采掘、建材等工矿企业与农、林、牧、渔业争地的矛盾,防止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
1采矿用地复垦措施
1.1收缴闲置费、限期用地
未及时复垦的矿地可通过征缴闲置费的方式督促义务人尽快复垦,此举对矿业企业可起到威慑、督促的作用。建议完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将矿业开采且未及时复垦的矿地纳入闲置处置范围,规定闲置期限和相应的处置办法。
1.2加强土地持有成本、运用税费等措施调控
对于未及时积极复垦的矿业企业,可征收土地使用税,促使其基于经济成本的压力开展复垦建设;复垦后未能有效利用或者闲置的土地,同样可以通过增加土地持有成本的方式促使其合理用地或主动将土地交回国家。对于复垦业绩佳、信用高的矿业企业可在其取得新的矿地时,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奖励。
1.3建立严格的复垦质量审查机制
为确保复垦成果有质量保障,应严格复垦审查,有必要从复垦标准制定与复垦责任追究两方面加强质量控制。国际上开展土地复垦较早、效果较好的国家,共同的成功经验就是建立严格的土地复垦技术质量标准,甚至通过《矿山法》对复垦的技术操作方式做出详细规定。因此,我国也有必要对复垦技术与质量标准与时俱进的予以修订,增补应用效果好的新技术新方法,推动其广泛应用;对于复垦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毁损矿地类型,应专章单独规定。同时,可增加对复垦义务方、复垦验收责任方的追责机制,在复垦完成后一定期间内土地出现因复垦工作不完善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如利用效能显著低下、环境污染严重等,复垦义务方不因验收合格而免责,复垦验收责任方承担相应履职过失责任。
1.4落实公众参与机制
一是公众参与不再局限于复垦方案编制及复垦验收,而是土地利用全过程,即从矿区规划、矿地开采项目立项、复垦方案制定、复垦保证金数额核定及交付、复垦施工及复垦工程验收,乃至土地再利用的全程公众参与。二是明确公众参与的人员确定程序,应至少包含社会组织代表、当地农民代表及能够证明自身利益与矿地开采及复垦相关的人士。三是明确公众参与方式及效力。公众应对重大矿地利用、复垦事项通过听证会进行投票表决,否决票达到一定比例将暂停事项实施,经和相关利益方就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方可进行;公众意见应一同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相关部门应对公众意见予以考虑后作出判断;相关组织或个人如认为矿地利用、复垦等致自身利益或公共利益受损并可提供相关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2土地整理开发工作措施
2.1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范围
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范围,将单纯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将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综合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在整治目标上,应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在整治手段上,应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转变,使土地整理管理模式有了显著改变,综合效益有了质的飞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推进建设用地整治;以提高绿色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整体推进改善生态环境;以土地集约利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推进村镇建设用地整治;以通榆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据,合理安排土地整理项目。
2.2科学规划结合因地制宜
由于不同区域主地利用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在不同区域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必须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强调规划的龙头地位,以规划引领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不同区域的详细的整治空间规划,从不同类型区域的实际出发,为将来合理有序开展王地整治活动提供指导依据。例如,冲积平原,水田灌概条件好、土壤肥沃,适合进行农用地(耕地)整理,特别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而某些山区,农村居民点分布零乱、分散,更适合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2.3丰富土地整理内容
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工程标准,确保项目实施后基本农田实现“四化”,即机耕路网络化、排灌渠硬底化、主干道林网化、农田方格化,耕地质量不断提高。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重点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田抗旱排涝能力。推进土地平整工程,耕地面积集中连片,改善农业机械化作业条件。推进防护林网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强耕地地力培肥工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积极倡导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2.4完善土地整理权属管理制度
土地整理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同时也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工程权属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不仅要完成各项工程措施,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和原有的土地权属的基础上,进行现状踏查、地籍调查、权属变更调整、土地登记等工作,稳定农民集体承包经营权。权属管理是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权属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权属调整,做好土地整理工作中的权属调整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着力点。
2.5加强土地整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土地整理工作是一项庞大且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上级部门指导、地方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及多方协调合作。通过集思广益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可行性和满意度。土地整理工作最大的受益群体是农民,增强民众对规划实施成效的认可,增强人民群众土地整理的意识。改进资金投入方式,出台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办法,对一些技术含量不高、面积较小或难度很大的整治项目,在政府做好规划、监督、考核的前提下,尝试由农民自主整治的方式。
2.6强化管理与加大资金投入并举
严格管理土地整理资金,确保土地整理资金切实用到实处。健全土地整理资金的管理制度,有效监管,确保整治资金按时到位、合理使用。目前,有些乡镇对土地整理的积极性较高,实际投入也较大。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通过加大申请中央资金的力度,扩大资金筹集的渠道,引进非农公司参与土地整理,推进土地整理产业化进程,形成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积极探索金融、工商、民营资金投入土地综合整治的模式和途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
3.结束语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十分短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土地整理工作中,要做好矿区复垦开发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土地的使用功能,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重建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践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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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罗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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