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批评中的历史唯物主义_政治经济学论文

政治经济学批评中的历史唯物主义_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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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文化动力,这是马克思思想研究中的重中之重。要达及这一目标,需要同时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认真研读经典作家的著作,并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与思想语境中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精神;二是反思马克思之后的资本主义社会进程及其文化理念;三是面对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从马克思走向当代,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气派的理论话语。在这三个问题中,如何理解马克思的思想是理论基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的马克思思想研究已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由于各种原因,在马克思思想的理解上仍然存在着需要深入探索的问题。根据列宁的说法,马克思主义有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这三大来源与三大组成部分。在过去的研究中,这三大部分被分解为三个不同的学科,它们之间似乎没有任何关系。这不仅造成了马克思思想整体性特征的消失,而且也使我们无法真正理解马克思的文本所展示的思想深度。①如果考虑到马克思后来所面对的从李嘉图劳动价值论出发的社会主义思潮,那么马克思思想中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这三者的关系问题,首先就体现为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历史唯物主义问题。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对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来说,如果不能真正地实现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内在整合,马克思就无法真正地反思政治经济学,无法揭示资本逻辑的运行过程及其意识形态效应,更无法将自己的理论同当时的一些社会主义思潮真正区别开来,建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鉴于这一问题在国内马克思思想研究中还未引起真正的重视,本文将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大家的进一步思考。

本文主要讨论以下问题:第一,经济学研究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是理解马克思思想的入口;第二,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性”思想,以及这一思想的丧失是如何影响到古典经济学和当时一些社会主义思潮的;第三,在前面讨论的基础上,重新思考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规定。在我看来,只有先行澄清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真正进入到马克思批判资本的逻辑之中,揭示《资本论》的思想内核和理论指向,为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进入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关系,我们先从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谈起。

一、政治经济学、哲学与政治思想:马克思与黑格尔

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中,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分析构成了其思想发展的重要节点。在过去的研究中,我们关注较多的是哲学层面,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黑格尔的思想中,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解,使他深入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结构中,他的哲学思考也具有社会历史的规定性。只有意识到这一点,黑格尔哲学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及其政治思想的内在关系才能呈现出来。在我看来,从社会历史角度对黑格尔哲学的这种理解,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理论入口。为了深入分析这一问题,我以《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章为例。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以“自由”作为伦理精神的内在规定。这种伦理精神的直接形式存在于家庭中,市民社会是伦理精神的形式普遍性阶段,国家制度则体现了普遍性与现实具体性的统一,是伦理精神的实现。市民社会是伦理精神的第二阶段,它包括三个环节:1.“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即需要的体系。”②2.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这是自由的现实性。3.通过警察与同业公会,将上面两个系列的特殊利益提升为共同利益。对自由和市民社会的这一理解,既体现了黑格尔从政治经济学出发的哲学理念提升,也体现了他在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时的政治态度。

黑格尔谈论需要与劳动是以政治经济学为前提的。黑格尔讨论的是市场条件下的需要。随着分工的发展,人的需要的满足方式也越来越特殊化,需要本身也会随着市场的发展而被创造出来。这种意义上的需要,当然不再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需要,其基础是资本逻辑意义上的劳动分工与市场交换。“替特异化了的需要准备和获得适宜的,同样是特异化了的手段,其中介就是劳动。”③这种劳动是资本时代中的劳动,而不是自然经济意义上的劳动。在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中,劳动者不是直接生产自己的需要物,而是生产出他人的需要物,而自身的需要又依赖于他人的生产,需要的获得就变成了依赖于市场交换的过程。这正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斯密指出:“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④对黑格尔来说,这种需要以及劳动,体现了人的解放,而不像当时一些思想家所说的,仿佛只有在自然状态中,人的生活才是自由的。

黑格尔所说的劳动,体现了人的解放和自由。理解了劳动的这一本质规定性,也就理解了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自我意识”章中,为什么将劳动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确证。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自我意识是具有欲望的双方的相互承认,但在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中,奴隶虽然将主人的意识内化到自身之中,但奴隶一开始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力量,而主人则从来没有平等地承认过奴隶的独立地位。正是通过劳动,改变了这一切。“在主人面前,奴隶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外在的东西或者与自己不相干的东西;在恐惧中他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潜在的;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则自为存在成为他自己固有的了,他并且开始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奴隶据以陶冶事物的形式由于是客观地被建立起来的,因而对他并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而即是他自身;因为这形式正是他的纯粹的自为存在,不过这个自为存在在陶冶事物的过程中才得到了实现。”⑤通过劳动过程,奴隶获得了真正的自我意识。所以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⑥黑格尔自己也确实是在这个意义上认同政治经济学的:“政治经济学就是从上述需要和劳动的观点出发、然后按照群众关系和群众运动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以及它们的复杂性来阐明这些关系和运动的一门科学。”⑦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马克思说,“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⑧对政治经济学的这一理解,是黑格尔论述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基础。

在政治经济学基础上,对劳动与需要的哲学理解,体现出黑格尔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态度。早年的黑格尔非常憧憬古希腊的城邦制,认为它体现了个人与共同体的自由发展。站在这个立场上,他将基督教以来的历史看做文化的衰落,资本主义社会尤其如此。但在法兰克福时期(1797-1800),英国的经济发展以及政治经济学开始进入黑格尔的视野,他不再只是站在文化评判的立场上外在地面对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无法改变的过程,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如何能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和解”成为他的哲学主题。这种思考的成果,最初体现在《耶拿时期的实证手稿》中,并在《精神现象学》和后来的《法哲学原理》中得以呈现。在面对以英国为典型的资本主义时,黑格尔虽然认为它体现了一种历史的必然性,但又认为这种资本主义在体现自由和解放人类的同时,还不能真正地达到伦理意义上的自由。在《法哲学原理》“市民社会”章中,黑格尔认为,以自由竞争的市场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虽然劳动分工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使人与人之间更加相互依赖,但生产的抽象化也越来越使劳动机械化,最后机器可以替代人。这时,需要的满足与人的存在都受到一种外在的必然性的制约。第二,市民社会中的利己心不能实现伦理精神,它们最多只能形成特殊利益集团。正是基于对市民社会的这种看法,黑格尔把理性和解的希望寄托在国家理性身上,认为这才是伦理精神的现实体现。君主制在他那里就体现为伦理精神在普遍性与特殊性上的统一。从这里可以看出,黑格尔对政治经济学的理解与他的哲学思考,以及他的政治结论是内在一致的。

从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与古典经济学家处在同一个理论视线上。第一,他与斯密一样,强调劳动的人类学意义,并从分工出发来揭示劳动在现代社会的存在样式。第二,他所理解的市民社会的原子式私人利益特征,是以资本主义社会的竞争为基础的,正是这种竞争,不仅在交换层面,而且在生产层面体现出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者之间的欺诈。如果从这样的理解出发,就会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问题归结为人的理性的问题,国家理性正是对这种竞争的控制。这当然是对竞争的表层理解,而没有意识到竞争是由资本的逻辑所决定的,因此不是资本家的欺诈导致竞争,而是资本逻辑的运行使竞争表现为资本家之间的欺诈,资本家只不过是在执行资本的职能。“竞争造成的对支配着资本家的那种关系的看法(因为,事实上在竞争中正是资本本身的规律在资本家面前表现为外部强制,既是他的资本对其他资本的强制,也是其他资本对他的资本的强制),使资本家完全不能理解他在其中活动的那些关系的内部实质,而资本家本人只不过是这些关系的有关代表或职能执行者而已。”⑨因此,黑格尔的国家理性是站在国民经济学立场上的对国民经济学的反思。这也表明,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批判不能仅从理性本身出发,否则就无法真正地透视黑格尔的国家观念。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虽然正确地指出了黑格尔思想中的唯心主义特征,但由于马克思此时还没有深入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所以他实际上无法真正透视黑格尔的思想,特别是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哲学分析,更处于马克思的理论视野之外。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话,倒是真实地体现了他此时的思想情境。“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⑩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有了在法国完成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按照我的看法,《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意义在于:马克思通过经济学的初步研究,开始将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透视它们的内在联系,这也是他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之后的重要理论进展。这种透视在于:在德国体现为哲学思考的东西,在法国以政治的语言表达出来,而深入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后,这种政治的语言又体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原则。“平等不过是德国人所说的自我=自我译成法国的形式即政治的形式。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这同德国人借助于把人理解为普遍的自我意识来论证共产主义,是一回事。不言而喻,异化的扬弃总是从作为统治力量的异化形式出发:在德国是自我意识;在法国是平等,因为这是政治;在英国是现实的、物质的、仅仅以自身来衡量自身的实际需要。”(11)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意义也在于,“异化劳动”构成了他将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思潮融为一体的理论基础。

在某些后来者看来,“异化劳动”是马克思思想走向成熟的标志,有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据此建构了人本学的马克思主义。如果仅仅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异化劳动”概念比马克思后来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更具批判意味。但如果我们从哲学、经济学的内在关系来看,这个概念恰恰不能成为马克思批判理论的基石。在“异化劳动”理论中,马克思的一个重要思想在于对象化与异化的区分,以对象化作为人的类本质的体现来反对异化,并以此作为扬弃异化的共产主义的论证构架。按照我的看法,把劳动的对象化看做人的本质的体现这一理解,更多的具有“人类学”的意义,也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黑格尔思想的直接继承。但此时的“异化劳动”框架,无法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内在逻辑。如果马克思的批判理论不能深入到资本逻辑之中,他的批判就只能是外在的哲学批判,这种外在的哲学批判根本无法超越价值评判的水平。而一旦进入资本逻辑的运行之中,马克思恰恰发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对象化就是异化。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关系层面,对象化了的劳动恰恰就是资本,而劳动的对象化在这种资本与劳动的雇佣关系中,恰恰构成了剩余价值生产的关键。“资本按概念规定只应是对象化的劳动,在其中当然积累着一定量的劳动。”(12)“在资产阶级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时代中,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发挥,表现为完全的空虚化;这种普遍的对象化过程,表现为全面的异化,而一切既定的片面目的的废弃,则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13)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活劳动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它使对象化的死的劳动增殖,赋予死劳动以活的灵魂,而“劳动的产品表现为他人的财产,表现为独立地同活劳动相对立的存在方式,也表现为自为存在的价值;劳动的产品,对象化劳动,由于活劳动本身的赋予而具有自己的灵魂,并且使自己成为与活劳动相对立的他人的权力”。(14)需要揭示的是资本为什么增殖,劳动为何异化为他人的权力,马克思早年的“异化劳动”理论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互不相干,使过去的讨论无法揭示出马克思思想中关于资本逻辑的批判分析与其哲学理论建构的内在关系。这正是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发出感叹的原因。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理解马克思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当然也无法理解马克思是如何真正超越黑格尔的,也难以理解马克思是如何在哲学的意义上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视界的。

二、历史性思想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将马克思的思想同古典政治经济学区别开来的一个重要规定性在于: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具有历史性的规定,资本关系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而不能将之永恒化、超历史化,并推广到所有社会。这是马克思历史性思想的重要规定。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第一次非常清晰而自觉的表达是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和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中,这一思想也构成了他写作《资本论》的方法论前提。正是在这一思想自觉中,马克思才能穿透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问题,才能超越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相关联的一些社会主义思潮,当然,也才能真正地超越黑格尔。

撇开对蒲鲁东理论中具体问题的论述,从方法论的意义上,马克思正是以历史性作为自己的前提来批判蒲鲁东的。从历史性的视角出发,蒲鲁东的错误在于:第一,蒲鲁东不懂得,“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15)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是一定历史阶段中的社会,“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16)这是非常重要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规定就表明,决不可将之永恒化,变成一种超历史的社会,从而将资本主义社会的模式适用于一切社会。可以说,这体现了马克思与当时的古典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主义者在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时的根本区别。第二,当蒲鲁东以当下的社会为永恒存在的社会时,他也就无法理解特定社会中的各种观念、范畴与社会生活过程之间的内在关系,就会将一定社会中的观念、理性独立出来,当作独立的存在,并以之作为社会的本质规定,这就使得真实的历史变成了观念的历史。“他就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做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做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17)所以马克思说,当蒲鲁东无法真正地理解真实的历史进程时,“他的历史是在想象的云雾中发生并高高超越于时间和空间的。一句话,这是黑格尔式的废物,这不是历史,不是世俗的历史——人类的历史,而是神圣的历史——观念的历史”。(18)这正是历史性观念缺乏的理论结果。第三,当蒲鲁东从观念出发来想象历史时,虽然他从社会主义思想出发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但结果恰恰相反,“蒲鲁东先生不是直接肯定资产阶级生活对他说来是永恒的真理。他间接地说出了这一点,因为他神化了以观念形式表现资产阶级关系的范畴”。(19)在这个意义上,蒲鲁东根本没有超越古典经济学家的视野,这也决定了他的批判并没有超越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水平。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历史性思想是超越一般意义上的生产理论的重要维度,也是他能够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维度。在过去的理论建构中,人们将物质生产看做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在一般的意义上,这当然是对的,人类要想存在,就无法避免衣、食、住、行,而这些都有赖于物质生产过程。需要注意的是,物质生产的这一基础性意义,也构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前提,这也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唯物主义前提。自斯密开始,古典经济学家就将自然科学中的经验论唯物主义方法引入到经济事实的研究中,从而“探究社会上实际存在的事物本质与发展过程”。(20)当斯密以一般劳动作为价值的本质规定时,虽然他讨论的直接对象是工场手工业中的劳动,但他在理论建构中将这种劳动的意义一般化了。这一方面虽然反映了斯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理解,但另一方面斯密也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抽象为适用于所有社会的劳动,并从这种劳动理念出发来理解前资本主义社会,从而将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人类存在的自然状态。这种意义上的劳动是现代“理性”意义上的劳动,是洛克讨论社会契约论的重要前提,也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作为自我意识形成的关键作用的劳动。但从劳动的这种意义出发,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就无法呈现出来。

从适用于所有人类社会的劳动出发,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的历史性规定消失了。物质生产过程体现为人与物的结合过程,当资本失去了历史性社会关系的规定性时,其直接表现形态,或者体现为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或者体现为货币。当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被简化为人与物的结合关系时,就容易陷入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以及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出发的社会主义者的思想误区:

第一,从人类生活的一般物质条件来看,一切劳动都是物与物、物与人的结合,资本直接表现为没有资本形式所规定的物,这里的人当然也是没有历史性社会关系规定性的人。如果只从物的角度来理解资本,那么人们的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都可以算是资本。当这种理念超越了资本主义的历史限制而扩展到对一切社会的看法时,原始社会打猎用的弓箭都可被看做资本,因为仅从物的规定性角度来看,弓箭与现代生产机器都是生产工具(从这里延伸出来,就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不是技术决定论者)。这种理解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因为它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永恒化了。这种从物的角度来理解资本的思维方式,体现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方方面面。比如在讨论利润时,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认为利润来自于资本构成的各个组成部分,按照这种思路,不是可变资本创造剩余价值,而是一切资本都创造利润。在这种思路中,剩余价值被利润所取代,当然也就无法发现剩余价值理论。在马克思看来,从这种立场出发,就只能得出粗俗的唯物主义观念。比如在讨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时,李嘉图认为:“资本有些消耗得快,必须经常进行再生产,有些则消耗得慢。根据这种情形,就有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之分。”(21)李嘉图是从物的属性角度来看待两者的区别的,这当然是一种拜物教式的思维,马克思随之嘲讽说:“按照这个规定,咖啡壶是固定资本,而咖啡则是流动资本。经济学家们把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受这些关系支配的物所获得的规定性看作物的自然属性,这种粗俗的唯物主义,是一种同样粗俗的唯心主义,甚至是一种拜物教,它把社会关系作为物的内在规定归之于物,从而使物神秘化。”(22)这正是将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超历史化的思维结果。当特定的社会关系消失时,剩下的就只是“物”与“人”了。

第二,当资本的关系简化为物与物、物与人之间的关系时,交换就成为一切社会的规定,而这种交换的产生就在于人的利己心,人的需要也只有在交换中才能得到满足。这不只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也是政治学家的理论信念。斯密就认为,人类天生就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倾向,(23)他把这种倾向看做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分工与交换的作用下,人的需要的满足依赖于他人的劳动,依赖于交换的结果。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前面讨论的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思想,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因此,与资本的物化相一致的,就是人的一般抽象化,“经济人”就是这种抽象化的结果。而这种抽象的物与抽象的人,正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生产理念所需要的。当交换变成一种超历史的社会特性时,才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契约论,这也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一开始就讨论的问题。

第三,从物的关系出发,根本无法理解资本的特性,特别是无法深入到资本生产过程中的内在剥削关系中。“政治经济学家一到着手分析劳动过程的时候,他们便不得不把‘资本’这个用语完全抛开,而去谈论劳动材料、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但是在产品作为材料、工具和工人的生活资料这种特性中所反映的只是它们作为物的条件同劳动的关系;劳动本身在这里表现为支配它们的活动。在这方面绝对没有劳动和资本的关系,而只有人类合乎目的的活动在再生产过程中同它自己的产品的关系。”(24)从这种思路中会产生劳动的直接交换思想,这正是霍吉斯金论证社会主义的理论核心。在霍吉斯金看来,资本不过是劳动的别名,它之所以成为支配劳动和决定劳动的力量,是因为存在着资本家的欺诈。如果没有资本家这个中介,那么工人通过劳动就可以直接占有过去劳动的产品,也就不存在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了。(25)因此,对于这种社会主义来说,需要的是资本而不是资本家。强调从政治经济学出发来反对政治经济学自身的社会主义者勃雷就说:“从资本与劳动二者之间的关系来说,在一个国家里边,资本或已经积累的产品愈多,则生产愈便利,而且对于产生一定效果的劳动亦愈减少。……这样看来,这是很明显的,凡是有利于资本的,也必有利于劳动——凡是资本的增加,势必减轻劳动的辛苦——因此凡是资本的损失,亦必成为劳动的损失。”(26)交换体现的也是最平等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资本与劳动之所以是对立的,是因为资本家依靠自己所制造与占有的货币形成了不平等的交换,这是劳动遭受迫害的根本原因。从劳动价值论出发的这种社会主义,比起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讲的社会主义,已经深刻得多了,但这种社会主义仍然没有跳出资本逻辑的束缚。从根本的视野上来说,“政治经济学家们没有把资本看做是一种关系。他们不可能这样看待资本,因为他们没有同时把资本看作是历史上暂时的、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生产形式”。(27)这时,他们也就无法理解,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历史性视野的丧失,使他们无法真正地理解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形式规定性,而是直接将这种社会关系永恒化,这时呈现于表象层面的“物”就成了“本质”。当将资本的问题归结于交换层面时,建立一种公平的交换制度、废除货币就成了这些社会主义者的改革方案。

第四,从交换的平等特性出发,一些社会主义者提出消灭货币的主张,希望从流通领域来解决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在勃雷看来,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在当前社会中是不公正的,所以要使一切交换对双方都有利,使他们利益平等。“倘使我们都依照一种公正的交换制度来做,那么一切商品的价值,将由全部生产成本来决定,而且应该常常是等值与等值交换。”(28)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制帽工人一天制一顶帽,做鞋工人一天做一双鞋,假设两人所用的材料相同,那么两人的交换就是平等的、公正的。这也是劳动对劳动的交换。怎样做到这一点呢?勃雷认为:第一,要普及劳动,而不是像在当时社会那样,资本家占有工人的劳动;第二,资本家之所以成为工人阶级生产出来的财富的代表,是因为他们拥有货币,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发行货币,这就造成工人阶级不仅要为自己生产,还要为他人生产,因此需要改变资本家独霸货币的局面,以劳动成本作为交换的标准。(29)怎样消除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而直接实现劳动之间的交换呢?蒲鲁东主义者主张以银行发行的直接代表劳动量的小时券取代交换中流通的货币。当以小时券代替货币时,就可以消除市场上总是出现的价值与价格的差异,可以实现直接劳动与直接劳动的交换。(30)马克思指出,这是在不取消资本关系的情况下,实现直接的物物交换,说到底就是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物物交换重从再来一遍。这就既没有理解货币,也没有理解资本。“这里恰好也暴露了社会主义者的愚蠢(特别是法国社会主义者的愚蠢,他们想要证明,社会主义就是实现由法国革命所宣告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理想),他们论证说,交换、交换价值等等最初(在时间上)或者按其概念(在其最适当的形式上)是普遍自由和平等的制度,但是被货币、资本等等歪曲了。或者他们论证说,历史迄今为止企图以适合自由和平等的真实性质的方式来实现自由和平等的一切尝试都失败了……”(31)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想使商品生产永恒化但又想废除商品与货币的对立的想法,就如想废除教皇而保存基督教一样的荒唐,认为交换价值不会发展为资本,这只是一种虔诚的愿望。

其实,从深层上看,如果将资本只是理解为货币,那么对资本增殖的理解就只能这样表达:即在交换过程中资本家将本该属于工人的部分拿到了自己的腰包,这也是罗德戴尔在《论公共财富的性质和起源》中所表述的。罗德戴尔说:“如果对资本利润的这种理解真正正确的话,那就会得出结论说:利润不是收入的原始源泉,而只是派生源泉,并且决不能把资本看作财富的源泉之一,因为资本带来的利润不过是收入从工人的口袋转到资本家的口袋而已。”(32)这也是勃雷问题的错误根源。这种理解的深层根据又是对利润的错误理解。在斯密看来,利润来自于工人超过工资部分的劳动,但他又从资本家投资的角度认为,如果资本家的投资不能产生利润,那就不可能有资本生产。对于斯密的这种看法,马克思指出,他将剩余价值与利润混淆起来。从资本投资的角度来说明利润,对利润的说明就会求助于资本家的发财欲望,而这种说明本身,又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永恒化为前提的。当从发财欲望的角度来理解利润的来源,不平等的交换就成为关键的原因。从生产领域转向交换领域来理解利润,这是理论逻辑的退却,而这种退却又是古典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所固有的。

如果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当作一种超历史的存在,那么在这一背景下,剩下的就只是没有社会关系规定性的物与人,这构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一般理论视野,也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的社会主义者的视野。当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永恒化时,才能产生社会契约论式的自由个人的想象,才能产生黑格尔式的绝对理念。当马克思的思想进入到这个理论层面时,他才能真正地透视黑格尔,透视现代民主制和国家理念,才能透视当时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只是马克思进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入口,而要透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内在逻辑,历史性就构成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层视野。

三、资本逻辑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度解释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双重视野:一是以适用于所有社会的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构成了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这也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集中表达的主题。二是以历史性为理论规定的历史唯物主义深层视野,这种唯物主义导向资本逻辑批判这一核心主题,这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对资本交换与生产的批判分析,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拜物教思维,从而将马克思的思想与当时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区分开,建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历史唯物主义这双重视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视野,马克思就无法真正跳出德国古典哲学的限制,也无法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语境之中;而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这一深层视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哲学理念也难以自觉地展现出来。虽然以一般意义上的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如果将之与资本逻辑的分析割裂开来,就很容易再次形成传统的解释框架,并再次将《资本论》的研究只是看做历史唯物主义的简单延伸,马克思的理论框架会再次分割为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需要按照马克思思想本身的逻辑,将资本的分析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重新结合起来,这也是当前马克思思想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中,马克思曾探讨了全部人类历史存在的四个前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这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根本规定。这个讨论对于批判唯心史观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将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了地面,构成认识历史的一般方法论基础,也是说明思想、观念的一般方法论基础。但如果将这种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思想当作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内容,并以此来说明一切,就存在着“非历史性”的问题。由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构成了人类历史存在的基础,资本主义社会也不例外,当用这种一般意义上的物质生产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时,物质生产的资本主义规定性也就随之消失,资本也就随之被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对象。在过去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中,这种思维方式构成了理论的起点。比如在讨论社会存在时,将社会存在看做是几种要素的结合。按照这一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似乎就是具有质性规定的消费品。而实际上恰恰相反,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并不是满足消费的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对于交换价值来说,质的规定性并不是资本家所追求的,他所关心的是价值量问题。“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既不是单纯的产品(使用价值),也不是商品,即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它的结果,它的产品,是为资本创造剩余价值,因而,是货币或商品实际转化为资本……因为资本本身(因而资本家本身)的任务,既不是生产直接供自己消费的使用价值,也不是生产用来转化为货币再转化为使用价值的商品。资本生产的目的是发财致富,是价值的增殖,是价值的增大,因而是保存原有价值并创造剩余价值。”(33)可以说,资本生产所关心的是“量”而不是“质”。“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34)这些表述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着重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的生产理念已有了重要的区别。虽然生产使用价值意义上的劳动构成了商品生产的前提,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对资本的使用价值,是由这种劳动作为创造交换价值的因素的性质决定的,是由这种劳动固有的抽象劳动的性质决定的;但是,问题不在于劳动一般地代表着这种一般劳动的一定量,而在于劳动代表着一个比劳动价格即劳动能力的价值所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大的抽象劳动量”。(35)也就是说,要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就必须超越一般社会存在物质前提意义上的物质生产理论。

从另一方面来说,从一般人类存在物质前提意义上所理解的物质生产,正是自重农学派以来的哲学前提。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讨论重农学派时,马克思一开始就指出:“重农学派的重大功绩在于,他们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个功绩,使他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首先,他们分析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并分解成的各种物质组成部分。决不能责备重农学派,说他们和他们所有的后继者一样,把资本存在的这些物质形式——工具、原料等等,当作跟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出现时的社会条件脱离的资本来理解,简言之,不管劳动过程的社会形式如何,只从它们是一般劳动过程的要素这个形式来理解;从而,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变成生产的一种永恒的自然形式。对于他们来说,生产的资产阶级形式必然以生产的自然形式出现。重农学派的巨大功绩是,他们把这些形式看成社会的生理形式,即从生产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产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为转移的形式。这是物质规律;错误只在于,他们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36)马克思很明确地提出,把一般意义上的物质生产作为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这恰恰是将资本主义社会当成了一种永恒的社会制度,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时,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规定就简单化为生活资料意义上的物的生产。在该册的附录中,马克思在讨论生产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解时又指出:“只有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当作生产的绝对形式、因而当作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的资产阶级狭隘眼界,才会把从资本的观点来看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同一般说来哪一种劳动是生产的或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混为一谈,并且因此自作聪明地回答说,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表明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37)如果从消费的角度来看,如何劳动是不重要的,因为我是买一条裤子,还是请裁缝回家做一条裤子,对于消费来说是没有区别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将物的使用价值放在第一位,是合乎日常生活现象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中,两者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

将资本主义意义上的生产劳动理解为只是物质意义上的生产劳动,这就抽离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式规定,而这种抽离又合乎资本主义生产的表象。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表象层面,一切体现为物与物之间、生产要素与人之间的结合。但“这种关系在它的简单形式中就已经是一种颠倒,是物的人格化和人的物化;因为这个形式和以前一切形式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资本家不是作为这种或那种个人属性的体现者来统治工人,他只在他是‘资本’的范围内统治工人;他的统治只不过是物化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工人制造的产品对工人本身的统治”。(38)这个表述似乎在重复早年的“异化劳动”理论,但马克思并不是在人的类本质的意义上来论述这种颠倒,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论述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所说的,这是历史过程中发生的颠倒,而当这种颠倒成为历史事实时,表象也就似乎成了“本质”,拜物教意识正是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产生的。这时,虽然劳动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但“它表现为作为物的资本所固有的属性,表现为资本的使用价值。它不直接表现为交换价值”。(39)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这也表明,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财富的生产,也不是消费品生产意义上的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这是区别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关键。“只有这种对劳动的一定关系才使货币或商品转化为资本,只有由于自己对生产条件的上述关系(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关系同这个关系相适应)使货币或商品转化为资本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换句话说,只有使那种同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独立化了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保存并增殖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不过是对劳动能力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和方式的简称。但是,把生产劳动同其他种类的劳动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种区分恰恰表现了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40)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生产劳动是给使用劳动的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或者说,是把客观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把客观劳动条件的所有者转化为资本家的劳动,所以,这是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生产出来的劳动。这种劳动虽然也包含着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过程,但如果只从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出发,就绝对无法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的历史性规定。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层理解,需要从劳动的一般人类学视野,走向一定的社会关系规定下的劳动,即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虽然在表现上,资本是作为生产资料同工人相对立的,但实际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它们同工人的关系中,从一开始就具有一种社会规定性,这种社会规定性使它们变成资本,给它们以支配劳动的权力。因此,它们在作为资本同劳动相对立的情况下,是劳动的前提。

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与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区别开来的根本环节在于:“第一,劳动同资本的最初交换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其中资本作为货币出现,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出现。”(41)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交换的是劳动能力,而不是生活资料的等价物。一方是物化劳动的货币,是一般社会形式;另一方是作为劳动能力存在的劳动,这是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交换,双方体现为买者与卖者的关系,这是一种形式上的等价关系,也正是这种形式上的等价关系,才使勃雷等人认为交换是最公正的。然而,与单纯形式上的交换过程不同的是,“整个过程的结果表现为:物化在自己产品中的劳动,大于物化在劳动能力中的劳动,因而大于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的物化劳动;换句话说:过程的实际结果在于,资本家不仅收回了他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而且得到了一个完全是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劳动同资本的直接交换在这里的意思是:(1)劳动直接转化为资本,变成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这个转化是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2)一定量的物化劳动与等量活劳动加一个不经过交换而占有的活劳动的追加量相交换”。(42)因此,生产劳动是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而不是决不带有特殊形式规定性的同生产条件发生关系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料(它们表现一定的生产关系)所具有的社会规定性同生产资料本身的物质存在是这样地结合在一起,而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观念中,这种社会规定性同这种物质存在是这样地不可分离,以致这种社会规定性(即范畴的规定性)甚至也被用到同它直接矛盾的那些关系上去了。”(43)这正是过去唯物主义没有解读出来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只从历史唯物主义一般视野出发,也无法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与当时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

在过去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中,关注的主要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视野:如在讨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社会存在”时,将社会存在理解为不同要素的结合,这种理解实际上并没有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对资本进行要素式思维的局限性。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很明确地表达了这样一个思想,当我们从物质要素的角度来理解生产与资本时,这种理解恰好可以为资本主义社会辩护。在第三章讨论“劳动过程”时,马克思分析了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要素,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者,这种劳动的结果是产品,其目的是为了消费。这种意义上的劳动,是一种物质意义上的劳动,“既然现实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是为了人类的需要(不管这种需要是生产的需要还是个人消费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那么,现实劳动是自然和人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并且作为这种人类生活的自然条件,它同人类生活的一切特定的社会形式无关,它是所有社会形式所共有的。这也适用于一般形式的劳动过程,这种劳动过程一般只是活的劳动,并分解为劳动过程的特殊的要素,而这些要素的统一就是劳动过程本身,就是劳动通过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材料。因此,劳动过程本身从它的一般形式来看,还不具有特殊的经济规定性。从中显示出的不是人类在其社会生活的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生产关系,而是劳动为了作为劳动起作用在一切社会生产方式中都必须分解成的一般形式和一般要素”。(44)这样考察劳动过程的形式,看起来似乎是现实的、具体的,实际上恰恰是抽象的,脱离了一切特定的历史属性,因为不管人类在劳动过程中相互间可能发生的社会关系如何,这种抽象的物质生产劳动形式对各种劳动过程都同样适用。古典经济学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劳动的。这时,劳动的资本关系消失了,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劳动材料与劳动资料;没有这些劳动材料与劳动对象,就无法进行劳动,所以资本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没有资本,工人也就无法生产产品,勃雷关于资本必要性的论述就与此一致。马克思明确地说:“这一点就被利用来为资本辩护,把资本与一般简单劳动过程的一种要素混淆或等同起来,从而说什么用于生产另外一种产品的产品就是资本,原材料是资本,或者劳动工具,生产工具是资本,因此,资本是同一切分配关系和社会生产形式无关的、一般劳动过程的因素、生产的因素。”(45)停留于这种历史观的水平上,也就无法透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特定规定,也就无法真正地揭示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过程,更是价值增殖过程,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过程只是价值增殖过程的载体,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生产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增殖,而这是一种形式上的规定,是量的规定。如果完全抽象地讨论劳动过程,那么在原初的劳动过程中,就存在两个要素,即人与自然,就会把劳动看成是人与自然关系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资本的辩护士为了把资本说成是生产的永恒因素,说成是与一切社会形式无关、为任何劳动过程因而也就是为一般劳动过程所固有的关系,便把资本同资本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混为一谈,把这种使用价值本身称作资本;同样,经济学家先生们为了回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某些现象,宁愿忘记资本的本质的东西,即资本是把自身设定为价值的价值,因而资本不仅是自我保持的价值,而且同时是自我增加的价值”。(46)这两种观点是相互论证的,只要把资本看成是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把工人的工资看成是资本的预付,那么利润也就来自于资本自身。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需要做更深层的探讨。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层理解需要借助于对资本逻辑的批判分析来建构,并揭示资本逻辑的运行中所体现出来的各种颠倒与拜物教意识。按照我的看法,只有这样来理解马克思的思想时,我们才能真正地进入到历史与现实中,并从理论深层透视资本逻辑的运行过程及其意识形态效应。本文只是从方法反思层面为进入这一问题提供一种思路,至于资本逻辑运行中所体现出来的历史辩证法,需要另外撰文论述。

总之,在马克思思想的建构中,其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思想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说科学社会主义体现了马克思的政治理想的话,那么这种理想的实现有赖于哲学与政治经济学所提供的科学论证。这也表明,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限于从单一学科出发来进行阐释,我们需要按照马克思的方式,实现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在这一过程中,探索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中的根本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面对当代历史与文化,真正地摆脱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自我放逐”的困境。

注释:

①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思路更合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规定性。但非常遗憾的是,在当前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理论框架中,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又被分为三个部分,每一部分又是简单地复制了传统的研究思路,没有真正地实现这三条线索的内在整合,这又决定了当前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理论框架无法达到马克思思想的深处。

②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03页。

③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09页。

④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6页。

⑤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31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19-320页。

⑦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04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0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6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4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8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45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4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44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444-445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441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447页。

(20)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43页。

(21)李嘉图:《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一卷《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4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85页。

(23)参见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13页。

(24)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91页。

(25)参见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王铁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

(26)勃雷:《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袁贤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63页。

(27)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第301页。

(28)勃雷:《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第51页。

(29)参见勃雷:《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第8、10章。

(30)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关于蒲鲁东主义者达里蒙的评论分析了这一问题。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5-88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03-204页。

(32)转引自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73页。

(33)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30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9页。

(35)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31页。

(36)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15页。

(37)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22页。

(37)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19页。

(39)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23页。

(40)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25-426页。

(41)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27页。

(42)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29页。

(43)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第440页。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69-70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71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110-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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