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执行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福利后果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工论文,发展中国家论文,福利论文,后果论文,国际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虽然,世界贸易组织已经明确表示将劳工标准问题排除在多边贸易体系之外(新加坡宣言,1996;多哈宣言,2001),但形式多样的劳工壁垒依然以各种面目出现。传统的以进口限制等贸易制裁为手段推行劳工标准的做法在单边贸易立法、双边贸易伙伴关系和区域协定中被广泛的引入或加强。同时,以生产守则为代表的自愿劳工标准(Voluntary labor standards或Nongovernmental labor standards)对国际劳工标准在贸易领域的推行作用日益明显。在某些方面,这种自愿劳工标准已经具有了劳工标签的性质,其第三方认证中的一些是以合格评定并发给证书为形式的,并允许加贴相关标志用于商业宣传(如FLA和RUGMARK①)。劳工标签的出现,为劳工标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使劳工壁垒的执行手段趋于立体,其未来的发展和影响值得关注。
不同种类劳工壁垒的推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福利后果究竟会带来何种影响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问题,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成本收益分析和政策择优的过程。国内目前尚未有文献涉及这方面的问题。Beaulieu和Gaisford(2002)曾经考察过国际贸易中环境问题和劳工标准问题的不同的推行手段对于发达国家(进口国)的福利影响。但由于研究者的立场和研究视角,他们并未考虑不同的劳工壁垒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成本收益分析。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的欠发达国家,贸易和劳工标准问题对中国参与全球化的战略选择和福利后果皆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希望通过一个局部均衡分析的框架,演示劳工壁垒对于发展中国家(出口国)和发达国家(进口国)的政策择优过程。
二、制度背景
近二十年来,贸易和劳工标准问题一直是南北之争的热点问题,劳工标准问题逐渐由单纯的劳动关系问题演化为贸易问题和政治问题,并且逐渐由单边行为向诸边行为甚至多边行为扩展,形成了不同的推行层次和执行手段,在深度和广度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形态。虽然世界贸易组织明确表态不支持将劳工标准和贸易规则挂钩,但事实上,各种形式的劳工壁垒对贸易的作用日益明显。宏观层面,无论是在发达国家的单边贸易立法,还是在区域性的贸易协定中,有关劳工标准的规定都在被引入和加强;普惠制中社会条款得到强调,新的趋势是将贸易优惠与贸易惩罚结合起来,从而更具有激励效应。而在微观层面,伴随着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深入人心,跨国公司的生产守则的逐步成熟,以商业运作的手段来实施的“自愿”劳工标准已经慢慢形成。虽然这些劳工壁垒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但其具体的执行手法因劳工标准和贸易奖惩结合手段而不同。贸易规则中的劳工标准目前大致由以下两种手段来给予执行:进口禁令和劳工标签。发展中国家一直积极反对将贸易规则和劳工标准相联系,但劳工标准进入贸易领域在发达国家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广泛的经济、政治甚至是道德伦理上的联系。客观地说,国际社会将劳工标准和贸易相联系的思维模式已经形成,贸易规则中纳入劳工标准的内容,应该只是如何联系和何时联系的问题。不同的劳工壁垒之执行手段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的福利后果是不同的。在涉及劳工标准的贸易谈判中,争取对于自己较优的政策结果,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可能是一个更现实的选择。出于此种目的,探讨不同政策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不同福利后果应该是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
三、劳工标准不同执行手段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福利后果分析
Beaulieu和Gaisford曾在2002年用局部均衡分析的方法比较贸易政策中社会问题不同解决方法对进口国(发达国家)的福利影响,由于研究者的出发点,他们仅仅考虑了这些政策对于发达国家的成本收益,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未做涉及,笔者以他们的研究为基础,试图在局部均衡分析的框架之下,考虑发达国家以不同手段执行劳工标准政策对于发展中国家福利后果的比较。
(一)假设条件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作如下假设:(1)假设两个国家,本国(H)和外国(F)。本国和外国都是小国,其中本国是发展中国家,外国是发达国家。假设本国和外国都生产和消费某种商品,本国是该商品的出口国,外国是该商品的进口国。(2)本国生产的产品有一部分是符合劳工标准的,也有一部分是不符合劳工标准的,但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法从产品的外表上判定其“劳工”属性。外国是该商品的进口国,外国生产的产品都是符合劳工标准的。(3)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外国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除了关心商品的物质属性和商品价格之外,还关心商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公认的劳工标准②,而本国消费者只关心价格,并不关心产品的“劳工”属性③。在上述假设之下,我们来分析双方由初始状态自由贸易过渡到进口禁令,再由进口禁令过渡到标签制度之下时,不同贸易安排对于出口国和进口国的不同福利后果。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侧重考虑不同的政策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福利后果,同时兼及发达国家。
(二)自由贸易—进口禁令
在自由贸易状态下(图1),世界价格为P[,0]。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外国消费者虽然关注产品生产过程劳工状况,但无法获得相关信息。由于外国消费者无法辨认商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劳工标准,所以“柠檬问题”出现,符合劳工标准的商品和不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按照相同的价格P[,0]出售,P[,0]事实上是不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的价格。现在假设进口国政府以劳工标准为理由,宣布禁止该产品的进口。贸易政策的变化对于进出口国的福利影响如下(图2):
图1 初始状态:自由贸易
图2 自由贸易—进口禁令
1.出口国
这种情况比较简单,由初始状态(自由贸易)向贸易禁运的转变,使出口国的国内价格下降为P[,H]。价格下降使生产者剩余减少(图中A+B部分),消费者剩余增加(图中的A部分),与自由贸易相比,进口禁令给出口国的福利带来的净损失为图形中的三角形B部分。也就是说,由自由贸易转向进口禁令给出口国带来了福利的净损失。
2.进口国
对于进口国分两种情形:(1)在不考虑需求位移的情况下, 贸易禁运将使其国内价格上升到P[,F],生产者剩余增加S,消费者剩余减少S+T,进口国的净损失为三角形T部分。(2)考虑需求位移,由于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事实上是一种质量较高的产品,消费者愿意为之支付更高的价格,现在由于贸易禁运,在进口国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是符合标准的产品,由于质量效应,会使进口国的消费曲线外移至D[,1],进口国内的均衡价格进一步上升到P[,F1]。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剩余的增加为:S+V+Y。消费者剩余的变化由两部分组成:价格效应引起的剩余减少为S+T+V,质量效应引起的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为Z。则消费者剩余的总变化为Z-(S+T+V)。进口国的福利变化为(S+V+Y)+Z-(S+T+V)=Y+Z-T,其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也就是说由自由贸易转向贸易禁运,可能使进口国的福利改善,也可能使进口国的福利恶化,这主要取决于需求位移的程度。如果质量效应超过价格效应,则进口国的福利有可能因贸易禁运而改善。需求位移从部分上解释了进口国实行以劳工标准为理由实施贸易禁运的动机。
由于需求位移的情况更复杂,也更接近现实,为了分析的简洁,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对于进口国的福利分析,将仅仅涉及此种情形。
(三)进口禁令—标签制度
假设现在进口国放松贸易管制,由进口禁令转向标签制度,配合标签制度事实上有两种做法:一种是规定只有贴有符合规定的标签的产品才能进口(如美国在金枪鱼案中的做法,规定只有加贴“海豚安全”标签的金枪鱼产品才能在美国市场销售)。另一种是规定符合标准的产品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都可以进口(如欧盟转基因食品的有关规定),但须通过标签加以区分,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购买何种产品。我们在下面具体分析其福利影响,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暂时不考虑认证和标签的成本问题。
1.进口禁令—部分禁止进口
现在,假设进口国引入了标签制度,要求只有贴有符合劳工标准标签的商品才能进口,符合标准产品的世界价格为P[,1], 此时出口国可以按照符合劳工标准的商品的世界价格P[,1]出口商品,进口国可以以P[,1]的价格进口符合标准的商品。由于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其成本和质量更高,所以P[,1]>P[,0]。与进口禁令相比,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福利变化如下:(1)出口国。这种制度事实上将出口国生产厂商分辨了出来,由此出口国事实上有两条供给曲线,符合劳工标准的S[,1]和不符合劳工标准的S[,2](事实上S由S[,1]和S[,2]水平相加而得到),由于低劳工标准的厂商生产成本较低,所以S[,2]位于S[,1]的左面。由于我们假设出口国是小国,出口国可以按照世界价格无限量的出口,所以只要P[,1]>P[,H],符合标准的厂商将选择出口,而不是在国内销售。现在出口国的国内供给由S[,2]提供,出口国新的国内均衡价格上升为P[,H1]。在新的贸易安排下,由P[,1]和P[,H1]所决定,出口国的福利变化如下:生产者剩余增加,其由两部分组成,符合标准的厂商剩余增加(A+D+E+F),不符合标准的厂商剩余增加(A+B)。消费者剩余减少(A+B+C)。出口国在新的贸易安排下福利的净改变为:(A+D+E+F+A+B)-(A+B+C)=A+D+E+F-C。因而在新的贸易安排下,出口国福利是否改善取决于A、D、E、F和C的大小。梯形A和三角形C等底等高④,所以A>C,则A+D+E+F-C>0。和进口禁令相比,出口国福利改善。(2)进口国。由于价格下降, 进口国的消费者剩余增加:T+W+X+Y+V,生产者剩余减少:W+V+Y。进口国的福利变化为:(T+W+X+Y+V)-(W+V+Y)=T+X。相比于贸易禁运进口国福利改善。也就是说对于进口国而言:标签制度下的部分限制进口优于贸易禁运,其所带来的福利改善程度取决于世界价格P[,1]与P[,F1]相比下降的程度。
2.部分禁止进口—允许进口但须加贴标签
假设进口国规定,产品可以自由进口,但须贴上标签,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购买什么样的产品,现在进口国和出口国面临两个世界价格:符合标准产品的价格P[,1],不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的价格P[,0](即图1中的自由贸易时的世界价格)。(1)出口国。现在出口国符合标准的厂商按照P[,1]的价格出口商品,其与部分禁止进口情况下相比,境况没有改变。不符合标准的厂商现在面临的价格是P[,0],由于P[,0]>P[,H1],所以出口国不符合标准的厂商生产者剩余增加:D+E+F,消费者剩余减少:D+E。出口国的福利变化为:(D+E+F)-(D+E)=F。出口国福利改善,其大小取决于P[,0]相比P[,H1]上涨的程度。所以对于出口国来说,标签制度下的自由进口优于部分限制进口。(2)进口国。由于发达国家内部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对于劳工标准问题不关注,自由进口同时配合标签制度将使该商品在进口国事实上存在两个市场(图4):符合标准的产品市场一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市场二。在市场一,由于生产者面临的价格不变,生产者的福利没有改变。由于部分消费者转移到市场二,需求曲线D[,1]内移到D[,2],其内移的程度取决于两种产品之间潜在的质量上的差异和价格上的差异。消费者现在面临更多的选择,偏好高标准的消费者其选择和福利没有改变,而偏好低标准的消费者可以在市场二选择购买低标准的产品,其剩余增加:R。人的境况变好,实现了帕累托改善。所以对于进口国而言,福利增加,标签制度下的自由进口优于部分限制进口。
图3 进口禁令—标签制度下的部分禁止进口
图4 部分禁止进口—允许进口但须加贴标签
(四)成本收益分析的基本结论和进一步的思考
在前提假设之下,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进口国和出口国而言,标签制度优于贸易禁运,而标签制度之下的自由进口又优于部分禁止进口。所以在现行的劳工标准推行方式之下,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劳工标签中的“认证(或标签制度)与自由进口相结合”是较可接受的一种,对于发达国家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这也是其劳工壁垒中的最优选择。
但下面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思考。
1.标签制度的成本问题
在上面的分析中,假设标签制度的成本为零,但在实际中,劳工标准认证的成本往往并不低。考虑到认证的成本,图3和图4中的P[,1]都会上升,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标签制度下的获益会减少,极端的情况是没有企业能够承担此种成本,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情况相当于贸易禁运的情况,但即使如此,标签制度至少亦不劣于贸易禁运。
2.消费的外部性问题
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没有考虑消费的外部性的存在。事实上,消费的外部性是劳工标准问题中值得关注的一个方面,如果存在外部性,也就是说进口国一些并没有直接消费商品的人也会因本国消费商品的劳工标准的改善而获得福利的增加(如道德上的满足),这时进口国因实行进口限制带来的福利将进一步扩大。此时对于进口国而言,标签制度下的自由进口优于部分禁止进口的结论可能会改变。对于出口国,前面的结论依然成立。
3.消费者的付费愿望问题
劳工标准的推行的对于发展中国的福利后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进口国需求曲线外移的程度,也就是说取决于发达国家消费者对于符合劳工标准和不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之间潜在质量上差异的评价。随着消费者运动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广泛开展,发达国家消费者对于产品劳工属性的关注和付费意愿得到了大量经验研究数据的支持(如Freeman,2001),沃尔玛等以廉价为卖点的卖场目前已在发达国家受到了质疑,其廉价背后隐含的对劳工权益的侵犯受到了责难。但这种消费者在面对调查者时的表态和他们在商店里面对商品时的真实付费行动之间的距离到底有多远?这恐怕是一个难于证实的问题。从长期来看,只有消费者对于符合标准的产品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付费差异足够大,才能够使出口国符合标准的厂商(图中的S[,1])获得足够的激励,也才能诱使不符合标准的厂商(S[,2])采用符合劳工标准的生产方式,以Self-regulation为特性的消费者运动恐怕难于承担此种重任。
4.劳工壁垒尤其是劳工标签的评价问题
上述分析指出了在局部均衡分析的框架下,劳工标准的不同执行政策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福利后果的影响,但受制于局部均衡分析本身的局限性,在生产者福利和消费者福利之外无法考虑到劳工标准不同执行手段之间对于出口国其他方面的影响:比如出口行业失业的增加问题,劳工标准执行之后,工人的福利是否提高,是否可以使出口国低劳工标准厂商原先的社会成本内生化等,以计量模型的方式分析上述问题可能更具实际意义和说服力,但受制于数据的不足,目前这一工作还无法进行。
但从上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劳工壁垒的一些基本特性,劳工标签可以解决消费者和生产者对于产品生产过程劳工标准状况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消费者能够有充分的信息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通过贸易禁运或者劳工标签可能会给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带来福利的增加。但值得进一步深思的是:劳工标准的推行其最终目标是什么?是为了满足发达国家消费者道德的需要,还是为了改善发展中国家工人的生存和工作状况?如果答案是后者,那么劳工壁垒能否发挥此种作用值得置疑。
在我们前面所分析的两种贸易安排之下,即使劳工壁垒能“成功”地发挥此种作用,受影响的也仅仅是出口行业(图3和图4中的S[,1])工人的状况。那些由于贸易禁运而失业的工人将去往何处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发展中国家整体的劳工状况没有改变,他们很可能去从事更危险和更没有尊严的工作(在发展中国家,出口部门的劳工状况往往好于非出口部门)。大量的经验研究结果表明劳工标准会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而提高,维持贸易自由化比推行劳工壁垒更能实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也许技术援助和资金支持是更有效的办法。可惜的是,现实不允许发展中国家做如许选择。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建立局部均衡模型,分析了在执行劳工标准时贸易禁运和标签制度两种手段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福利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假设下,劳工标签制度相较进口禁令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言,前者要优于后者。以进口禁令来解决劳工标准问题是不符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方利益的。客观地说,劳工标准问题和贸易挂钩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应该改变对这一问题的回避态度,争取劳工标准问题能以一个发展中国家较可接受的方式解决。目前来看,劳工标签应该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劳工标签问题,在国内尚未引起关注,在国外既有的研究也较少,但观察世界贸易组织对“TRADE—RELATED”问题的解决先例:如金枪鱼案、海龟案、转基因食品问题、环境问题,我们可以见到标签制度作为一种对世界贸易组织既有的不涉及产品生产过程法律原则的回避,在发达国家之内被广泛使用,这种做法没有违背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事实上世界贸易组织对此做法也采取了默许甚至是鼓励的态度。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对消费者运动的回应,很多跨国公司推出约束自己在分包体系和供应链中劳工待遇行为的生产守则,这一生产守则已经由早期的跨国公司自己监督执行向第三方监督过渡,其中有些第三方监督是和合格认证结合起来的,通过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证书并可用于产品宣传(如:SA800,FLA,RUGMARK),从而具有了劳工标签的性质。ISO也在2004年表示了对此问题的关注,表示将在近期开展相关规则的制定工作,届时,劳工标签可能会成为现实。
劳工标签具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性质,TBT 协议支持出于为消费者提供信息的目的而使用标签制度,不过要求标签制度要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收益要超过成本,并且这种收益要以最低的成本取得。从这种要求来看,劳工标签是有可能被TBT 承认的。在劳工壁垒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博弈的结果是否能以劳工标签的方式求得一个均衡解,是一个值得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政府要切实加强合作,关注劳工标准合格评定工作的开展和进行,要求跨国公司分担成本的提高,提高产品的售价,使发达国家消费者对于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的额外付费能被发展中国家的工人分享,而不是耗散在中间环节。
注释:
① FLA:公平劳工协会:RUGMARK:地毯标志基金会,一家欧洲机构,对于从东南亚进口的地毯是否使用了童工,通过标签给予区分。
② 该假定是符合事实的,Freeman(2001)撰文报告了美国马里兰州大学在分三次进行的社会调查的结果,结果表明,有75%的消费者把产品是否符合劳工标准作为产品质量的一项要求,表示愿意为一件品质完全相同,但生产过程符合劳工标准的价值20美元的产品多付5美元。
③ 谭深、刘开明主编,《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中的调查对此提供了经验研究的证实。
④ 因为我们假设认证和标签的成本为零,S[,1]和S[,2]水平相加得到S,故A与C等底,等高是很容易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