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我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研究进展论文,中国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中国环境伦理学产生的理论认识基础

中国学者在环境伦理学的研究过程中普及并吸收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的知识和最新研究成果,取得了许多有特色、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了中国环境伦理学重要的理论认识基础。

(1)对人与自然界关系问题的研究

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上,认识到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直接结果,这个认识促使人们思考自然界的价值以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等问题,由此引发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等问题的争论,从而吸引了许多哲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以及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者对环境伦理问题的思考,开始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探讨诸如人对待自然的行为是否适合道德约束,人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可以不依赖人类存在等问题,从而推动了中国环境伦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2)对自然界价值问题的研究

如果说人类在道义上能够而且应该维护动植物的利益,客观上动植物也存在其自身的利益,那么尊重和保护它们,究竟有没有价值?这涉及到自然界的内在价值问题。西方环境伦理学家认为,不讲内在价值,就没有环境伦理学。在中国,内在价值至今仍是一个极有争议的概念,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①是否只有人才具有内在价值?②有无内在价值能否成为接受道德关怀的唯一标准?③具有内在价值是否意味着道德地位一律平等?余谋昌等人较早对内在价值进行了探讨,认为自然界除了具有作为人的手段(工具)的价值外还存在内在价值。所以人类不应该只从人的尺度进行评价,而应该承认自然界自身具有内在价值。潘家华认为内在价值是人们赋予自然界景观或生物物种的一种不在于直接消耗,而在于品尝或意念满足的一种价值。既然自然界拥有内在价值,它也就值得在道义上得到关心和考虑,这就是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从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出发,积极把伦理道德的概念扩大到生物和自然界的其他实体的研究架起了直接通往中国环境伦理学的桥梁。

(3)对西方环境伦理学的跟踪和了解

兴起于70~80年代的西方环境伦理学很快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中国学者积极普及并大力介绍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在西方环境伦理学中,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是具有代表性的两种环境伦理学说。由于两者关注的重心,或者集中在人类世代的整体利益,或者集中在物种、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所以呈现不同的方法论特点。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观点的争论,不仅局限于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还包括其他理论的争论,其焦点表现在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个体论和整体论、浅生态学和深生态学、应用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等方面。由于西方环境伦理学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学科领域,包容了有关由生态危机引发的一系列惊人的丰富多样的学术观点,涉及到世界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学术界积极对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学术前沿进行了跟踪和了解,余谋昌等人及时译介了W.T 布拉克斯顿著的《生态学与伦理学》等书。由于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的积极努力,从而使西方环境伦理学在中国的研究成为一种学术潮流,大大推动了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

(4)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

可持续发展理论以一种跨时空的恢弘视角,深刻揭示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与道德评价。如果说环境伦理学界的“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主要是学术意义上的话,那么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学则更具有实践重要性,这不仅因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为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而且也被世界人民所接受。特别是其中所蕴涵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环境伦理意蕴和环境伦理思想,确认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挑战性。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不仅从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等方面与环境伦理学的研究有许多共性,而且环境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关理论探讨,通常都以环境伦理学为基础。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出现从思想上有力地支持了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两者很有可能相互融合,最终成为一门学科。

2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特征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在近20年的探索中提出了许多新的、独特的理论观点,这无疑是中国环境伦理学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环境伦理学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特征。

(1)在环境伦理学研究的范畴方面

环境伦理学源于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并研究这一关系对人类行为的影响。中国环境伦理研究者把环境伦理研究的范畴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是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受道德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的研究,它们各自又包括更为细致的内容。对于“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的研究,主要是环境价值观问题,环境价值观属理论研究领域。但这方面的研究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自然界并无意识,尤其没有意志,因此人对自然界没有伦理关系,环境伦理学上所讲的“环境伦理”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关系中价值主体之间的伦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价值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人对自然存在伦理关系,因此,人类应该扩展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人类范围,站在更大范围的自然的立场(包括人类在内)考虑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行为原则,这种伦理应该是生态中心的一切生物相互依存的生态伦理。对于“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作为公平和正义问题来研究。近年来,许多西方环境伦理学研究者提出用道德的手段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坚持人、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观点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但西方环境伦理思潮中夹杂着一些环境利己主义观念,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站在正义的立场上对西方的环境利己主义进行了道德批评,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实践进行了伦理辩护。

(2)在环境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与研究对象方面

中国环境伦理学学科性质问题的观点主要有:①对环境退化进行哲学反思的学科,是一种全新的伦理观;②介于生态学和伦理学之间的独立学科,是揭示环境道德及其建构规律的学科;③研究人类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的科学;④生态学和伦理学相互渗透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⑤一种把道德关怀扩展到人之外的各种非人存在物对象上的伦理学说,是一种全新的、革命性的伦理思潮。关于中国环境伦理学学科的性质问题,目前仍在讨论中。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对象问题主要有四种观点:①生态的伦理价值和人类对待生态的行为规范的研究;②人类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而非人类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研究;③人和自然关系的机制和功能,生态道德的本质及其建构的规律的研究;④人们对待环境的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的研究。徐嵩龄等人则认为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包含环境价值观与环境意义上的人类道德行为规则两大主题。其中,环境价值观主要属理论研究领域,如西方的各种人类中心主义、各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等等。环境价值观与环境意义上的道德行为规则,两者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不同的环境价值观下面可以存在某些共同的环境道德行为规则。环境价值观之间的层次性以及相应的环境伦理规则之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有机地建构起一个完整的环境伦理体系。这一体系,对一个国家或地区选择恰当的环境伦理模式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3)在环境伦理学基本理论的争论方面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在从事环境伦理学研究并选择自己的环境伦理模式的过程中,争论的主要问题有:

1)关于人类中心主义内涵的理解问题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众说纷纭,大多是从价值观的角度出发来把握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的,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置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心地位,主张人类整体的、长远的利益是人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进行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此外,对人类中心主义内涵的理解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一是从世界观、自然观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确认了人类在物理空间方位上处于宇宙的中心,在地球生物共同体中,人类由于居于生物进化序列的最高层次而当然居于自然物种的中心。二是从人类利益和自然界内在价值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并不是只强调人类当代和未来的利益,而是既充分强调人类利益的整体性、共同性、长期性,又重点突出人与自然的休戚相关性;既坚持以人类的根本利益为环境伦理的中心,又主张以尊重自然规律及其内在价值为环境伦理的基础。三是从动态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古代自然观的本体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近现代价值观的伦理学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王建明等人考察了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后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应该是:讲环境伦理要以人的利益为动机和目的,并不意味着自然界的进化必须以人为目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虽居主导,并不意味着人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不受自然规律而随心所欲地驱使自然,人类中心主义信仰人类利益和价值,同时也承认自然需要及其内在价值。

2)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形式问题

许多西方环境伦理学研究者把人类中心主义划分为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前者是一种征服自然、剥削自然、不惜以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来谋求人类福利的价值观,而后者是以人类的需要来衡量改造自然的合理性,主张要从人类利益的角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观。也有的环境伦理学研究者把人类中心主义区分为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相对人类中心主义。认为绝对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利益绝对化、极端化,忽视了生态系统的价值。而相对人类中心主义在坚持人的根本利益为尺度的同时,主张用相对的、有条件的、可变的观点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求以尊重自然规律及其内在价值为基础规范人类的行为。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考察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的研究成果后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有四种历史形态:①宇宙人类中心主义(也叫古代人类中心主义)。是根据古罗马的“地心说”,由地球处于宇宙的中心逻辑地推及人类及万物也处于宇宙的中心,是地理上的“人类中心论”,没有或很少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②神学人类中心主义。这是欧洲中世纪基督教世界观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它认为人类不仅在空间方位的意义上位于宇宙中心,而且也在“目的”的意义上处于宇宙中心。人为神而存在,万物为人而存在,这就在神的旨意下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一致。③近代人类中心主义。它是在近代科技有了巨大发展,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力量有了巨大提高,人在自然界面前的地位有了极大改变的情况下,从笛卡儿开始,经启蒙运动伴随理性主义而产生。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它是伴随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态危机的出现而产生的。其核心思想是为了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环境生态危机,人类必须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与大自然和谐相处。除此之外,中国还有的环境伦理学研究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应该有三个层次:一是本体论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在本体论层次上存在于宇宙的中心;二是认识论的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类的认识总是以人类固有的内在尺度进行的;三是伦理学的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人的利益服务,满足人的目的与需要。

3)关于走出还是走入人类中心主义问题

走出还是走入人类中心主义问题探讨的实质是对人类中心主义是否应对当今所出现的环境问题负责及人类中心主义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存在三种观点:①人类中心主义者的走入论。认为自然观的人类中心主义已被日心学说等自然科学所抛弃,同时由于认识对象的生成、认识过程和方法以及认识的结果都受人的内在尺度的制约,所以认识论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无法超越的,况且,物种自我中心法则是一切生命的本性,也是人类社会实践的本性,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它作为人类生存的永恒支点是永远无法超越的。因此,人类中心主义不但不能超越、走出,反而应当走入人类中心主义的领域。②非人类中心主义者的走出论(或超越论)。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只单向地承认自然对人类的价值及人类利用自然界的利益和权利,而不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归结为只涉及人类自身利益的自我保护而无视生物圈稳定的客观需要。因此,人类中心主义是生态环境恶化的直接原因,所以应当抛弃、走出或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③有条件的走入论。认为主张征服自然和片面张扬人的主体性的人类中心主义应当抛弃,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而现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目的在于建立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所以应当走进现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

3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1)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

中国环境伦理学的研究虽然有近20年的历史,但目前国家环保部门和教育部门不但未携起手来落实强化环境伦理道德的研究和教育的任务,而且环境伦理研究者和教育研究者也没有充分重视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没有为不同层次与类型的教育提供环境道德科学内容和有效的方法设计。从国外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来看,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的情况下,环境伦理学的研究才会富有生气,才能发挥其在现代新文明发展中灵魂的作用。

(2)环境伦理学基本理论的争论方面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争论的主要问题仍是“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两个问题。虽然在西方环境伦理学界也一直存在着这两类问题的争论,但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在进行研究并选择自己的伦理模式时,常常把这两个问题对立起来考虑。目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中心”二字大体有四种理解:一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是认识的主体;二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是道德行为的主体,是道德的代理人;三是从环境责任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是环境问题的制造者,同时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主体;四是从价值观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是以对人的利害作为价值的判据。对前三种理解并无争议,真正引起争论的是第四种理解。对于第二个问题,仅以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并不能概括环境伦理学价值观选择的全部内容。环境伦理学价值观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在人类中心主义方面,有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其中包括诺顿的弱人类中心主义、默迪的生物具有内在价值的人类中心主义等;在非人类中心主义方面,有辛格的动物解放主义,有雷根的动物权利主义等。因此不应该将它们笼统地分置于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大阵营。

(3)环境伦理学讨论的思维模式方面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者在讨论中所使用的思维方式基本上停留于传统的主体与客体两极模式。人类中心主义者侧重于从主体一极来考察客体,而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则侧重于从客体来要求主体,这就造成了讨论中相互对立的现象。当行为的概念扩大到包括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对自然界是否科学,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是否就是“自然中心主义”,还有中国现阶段可持续发展是否不同于工业化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其前提和核心是发展经济,这与应该实行合理的适度消费、节约资源的原则是否矛盾等等。对这些问题的科学理解与把握,应该说是深入开展环境伦理学研究重要的突破口。

(4)国际学术前沿的跟踪研究方面

国际环境伦理学流行的观点很多,但在一些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大问题的讨论中,在选择方向的取舍方面开始趋同。有时尽管理论观点不同,但解决环境问题的政策建议相对来说也比较趋同。这种理论上的差异和实践对策上的趋同,表明环境伦理学在解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方面不局限于一种哲学方法。目前,中国环境伦理学对国际环境伦理学研究和发展的动态的跟踪研究不够。因此,必须加强与国际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学术交流,吸取新思想、新观点,以便丰富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内容,增强中国环境伦理学的科学根据与实践性。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国—加拿大高等管理教育项目(西安交通大学—阿尔贝塔大学)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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