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历史的周期性--对反腐败斗争的思考_反腐倡廉论文

跳出历史的周期性--对反腐败斗争的思考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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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民主人士黄炎培在同毛泽东的谈话中提出了历史周期率的问题。他说:“我生60多年来,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其所谓‘其兴也孛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够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跳出这个周期率。”他希望“中共诸君”能够找出一条新路,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黄炎培的话,是对中国长期以来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期望和忠告。半个世纪过去,这种忠告在今天仍然有着很强的警诫意义,值得我们深思。

一、沉重的历史教训

腐败,历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惰力。纵观中国漫长的历史,每一次王朝的兴替,政权的更替,不管是因阶级斗争的尖锐,还是因民族矛盾的激化、外敌的入侵,抑或其他的原因,究其根本,无一不是由于当政者腐败,滥用权力而导致王朝灭亡的。历代统治者几乎都按照“兴盛——腐败——衰亡”的历史周期,循环不已。历史已经证明,腐败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但是,应该承认,在中国历史上,凡新王朝、新政权建立之初,其创业者由于亲眼目睹了前王朝的崩溃,多少能认识到前朝覆亡的原因,因而十分痛恨被推翻者的暴虐和腐败,当然更不希望自己苦心创建的王朝成为前朝覆亡的翻版。因此,为了使自己的社稷永存,统治长久,新上台的统治者都曾不同程度地进行过反腐败斗争,特别是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更是在总结前朝腐败衰亡教训的基础上,励精图治,整肃朝政,倡行廉洁,减轻百姓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在历史的长卷中留下了一幅幅相对辉煌的画面,如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等等。

但是,剥削阶级的本质及其历史的局限性,决定了其统治者的反腐败是不可能彻底的。历代王朝在经过一段政治上的升平时期之后,其自身的反腐败意识便会不断递减乃至消失,直至重蹈前朝被推翻者的覆辙。这时,那些反腐败的“禁令”、“祖训”,往往只成为骗人的点缀。在“明镜高悬”、“清正廉洁”的牌匾下,不断上演着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奢侈荒淫的历史丑剧。因此,不管历代王朝的创业者如何出类拔萃,都无法保证其后继者能摆脱“其亡也忽”的厄运。就连因反抗封建压迫而爆发的历次农民起义,一旦取得胜利,建立了政权,也就很快蜕变腐化,步封建统治阶级的后尘,如黄巢的“大齐”政权,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洪秀全的“太平天国”政权,都是以反压迫、反腐败兴,以自身的腐败亡,最终酿成了农民革命的历史悲剧。

由此可见,腐败对于剥削阶级来说,是无法根治的社会毒瘤,是历代王朝由盛而衰的腐蚀剂,是“其兴也孛”、“其亡也忽”这一历史周期率之所以产生的内在因素。

那么,无产阶级政党会不会重蹈历史的覆辙,也因腐败而丧失政权呢?近年来,一些由共产党执政多年的国家相继蜕变或解体,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事实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即使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工人阶级政党,也无法断定它对腐败具有绝对的免疫力。如何消除腐败,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支配,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严峻问题。

二、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

关于能否跳出历史的周期率,中国共产党人早就有所考虑。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之初就已经深刻认识到腐败对党的肌体的危害。党诞生不到一年,就于1922年4月建立了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同党内的腐败现象做斗争。1944年4月,抗日战争胜利在望,毛泽东建议向全党印发历史学家郭沫若的学术论文《甲申三百年祭》,并把它作为党的整风文件,告诫全党同志要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不要重蹈李自成胜利后骄傲腐化、脱离群众从而导致失败的覆辙。当解放战争胜局已定,蒋家王朝即将被推翻之际,中国共产党保持清醒的头脑,开始认真思考执政以后如何防止腐化、巩固执政地位的重大问题,并多次发出警告,要克服骄傲腐化现象,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1948年12月,刘少奇在对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的讲话中,尖锐指出:“得了天下,要能守住,不容易。很多人担心,我们未得天下时艰苦奋斗,得天下后可能同国民党一样腐化。他们这种担心有点理由。”“如果搞得不好,别人也能推翻我们的。”(《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13页)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察秋毫地指出,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攻击”将成为共产党人的主要危险。他告诫全党,进城以后,要防止出现骄傲的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贪图享乐的情绪,要防止腐化,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为此,全会还作出了不给领导入祝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等六项具体规定。在这次会议闭幕后,党中央从西柏坡迁往北平筹划建国大计,毛泽东把此举喻为“进京赶考”,他语重心长地对周围的人说:我们进北京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对自身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在建国后开展的第一场反腐败斗争——三反运动中,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表现出消除腐败的巨大魄力,严肃查办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副书记兼专员张子善贪污案。对犯罪的高级干部的严惩不贷,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反腐抗蚀教育。在这之后,党中央一直在党员中进行奉公守法,反对贪污腐化的教育,不断清除党内的败类,使全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保持了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健康向上的风气,出现了雷锋、焦裕禄、王进喜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好党员,出现了南京路上好八连、大庆油田1205钻并队等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模范集体。党也因此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新条件下,党中央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依然十分重视反腐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大,党一再强调要反腐败,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如十三大强调必须把反腐败寓于建设和改革之中,对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十四大明确提出,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端正党风是全党的一件大事,要下决心抓出成效,取信于民,并第一次把反腐败斗争写进了党章。1993年8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更是强调: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这就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共产党的存亡、国家政权的兴衰、民族兴亡的高度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从而把反腐败斗争同跳出历史周期率直接地联系起来。十几年来,党中央先后作出若干重要决定,真抓实干,反腐败斗争卓有成效。当前,党中央正继续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一场廉政风暴,已在中国大地上掀起,国人为之欢欣。

三、努力跳出历史的周期率

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不懈地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由于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的影响长期存在,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国外一些腐朽没落的东西也随之钻进来,加上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转换时期,各种制度还不完善,工作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因此,党内依然存在着腐败现象。最近一个时期还日趋严重,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所指出的:腐败现象已经蔓延到各个领域,其严重程度是建国以来所没有的。这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形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而且对党的执政地位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如果说,历代王朝的更替,历次农民起义政权的得而复失,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那么,东欧的演变,苏联的解体,人们应该记忆犹新。腐败不除,将会亡党亡国,重蹈历史的周期率,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呢?笔者认为,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法制,就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搞法制靠得住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

首先,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把反腐败纳入法制的轨道。腐败现象固然与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就不能不从法制建设方面去考虑更深层次的问题。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在腐败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的情况下,各国的反腐败斗争正朝着法制化的方向发展。新加坡、韩国和香港地区在这方面搞得比较成功,这些国家和地区很重视反腐肃贪的廉政制度建设,都设有独立性很强的专职廉政机构,如新加坡有贪污调查局、香港有廉政公署。同时,都对反腐败进行了立法:新加坡政府先后制定了《防止贪污条例》、《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务员必须每年呈报自己和配偶的财产,如有增长,必须说明原因,否则视为贪污……韩国则颁布了《政府官员道德法》,规定政府官员及公务员在其任职期间必须公布各自的财产情况,接受税务及财产专门委员会的审查;宣布实行“金融真名制”,禁止在银行开匿名户头和出售可匿名购买的有价证券、股票和不动产,所有财产帐户都必须开具所有者的真实姓名。……香港政府的廉政法令也很完备,如颁布实施《港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防止贪污条例》、《防止贿赂条例》、《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这些法律既是引导各级官员廉洁自律的标准,也是监督部门执法惩处的依据,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能否考虑建立一个类似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具有较强独立性的反腐肃贪机构,并加强有关反腐防腐的立法,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法律依据,使之制度化和规范化,减少贪污机会,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的根源。目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的礼品、年度收入申报制度正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随着条件的不断成熟,不久可望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陆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

其次,必须健全监督体系。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是反腐倡廉的前提条件。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保持党和政府的清正廉洁,就必须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除了党内监督以外,还要有党外监督,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的监督,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应该形成渠道畅通、相互配合的监督网络。邓小平同志十分主张建立群众监督制度,他说:“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的处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

复次,必须严肃党纪政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如果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话,腐败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对腐败分子,必须依据党纪和国法,严惩不贷,决不能姑息养奸,养痈遗患。在查处各种违纪案件中,必须把那些严重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大案要案及涉及高层领导干部的案件,当作反腐败的突破口来抓。这不仅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而且可以鼓舞和增强人民群众反腐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举目世界各国,凡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莫不把法律之剑直指高层人物。被国际社会视为“打虎英雄”的韩国总统金泳三,就是从高层开始反腐败的。他在短短几个月中,就使100多个涉及腐败行为的高层官员被整肃、革职,其中包括国会议长、法务部长、卫生部长、法院院长、警察总监等政府要员。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执法极严,对涉嫌犯罪的高官大员从不手软,以致于一提反贪局,那些心怀不轨者即吓出一身冷汗。只要我们在反腐败问题上敢于碰硬,就一定能抓出成效。

再次,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这是防止和克服腐败的有效途径。党员廉洁自律,就能带动政权机关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只有党风好转了,才能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因此,必须在党内自上而下地开展整党整风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的纲领、宗旨、理想教育,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教育,遵纪守法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教育,使广大党员真正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根本上增强免疫力,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只有持之以恒地进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才能彻底克服腐败,取信于民,跳出历史的周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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