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三种理论:非均衡协调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协调发展论文,第三种论文,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8)10-0071-07
新中国建立后近六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无论是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理论,还是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都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这一至关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这就是既要保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转和适度非均衡增长,又要促进各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实践的发展,需要我们突破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的传统理论框架,重新思考和探寻一种能真正兼顾区域经济发展效率与公平的新型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一、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提出
(一)理论形成的国情依据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社会、人文条件差异程度相当大,不仅自然资源分布不平衡,而且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极不平衡。鉴于中国国情的这种特殊复杂性,世界银行曾用“中国就像一个世界”①这句话来解释中国的大国特点。因此,充分认识中国的国情,是研究中国区域发展问题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更是笔者提出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的重要依据。
第一,地理环境因素。地理环境因素是影响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中国是个地理环境条件呈多样性的国家,有三分之二的地区是高原、山脉和丘陵。海拔500米以下的地区不到25.2%;海拔3000米以上的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25.9%,地形特征是西高东低。东部地区以冲积平原为主,地势平坦,且多属湿润地区,降水充沛,土壤肥沃,水土资源匹配较好。而西部地区多为山地、丘陵和沙漠,非耕地资源约占土地总面积的96%,其中西南地区主体为青藏高原、云贵高原、横断山区所占据;西北地区多属干旱、半干旱地区,荒漠和半荒漠广布其中。除东部及偏东南一隅面临海洋,能享受船舶往来、发展海外贸易的优势条件外,其余西、南、北三面环山,与内陆邻国接壤,海拔都是两三千米,甚至四五千米。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这种地理环境的多样性造成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可以这样说,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在空间分布上的非均衡性,基本上是与中国地理环境条件呈现的多样性相吻合的。
第二,社会经济结构特征。发展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发展中国家最基本的特点是二元经济结构。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大国来说,问题特别复杂,仅用二元经济不能完全解释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特点,而要用“多元经济形态”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对此,张培刚教授基于对中国这个发展中大国基本国情的深刻了解,曾经作过精辟的分析:“中国‘多元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从横断面来看,西部最为落后,中部较为先进,东部或东南部沿海地区最为先进。无论就生产力的性质或发展水平言,或就商品经济的发展规模和形态言,或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结合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形态言,或就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观念的转变程度言,中国从西部到中部,进而到东部或东南部,近百余年来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可以说长期呈现着奴隶制经营、封建制经营、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形态下的民族资本主义经营和官僚买办资本经营等类型的差别。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出现了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国营企业,上述情况有所改变。……中国在横断面上自西至东的这种社会经济形态上的悬殊差别,正好部分地反映了纵的历史线索上自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型,以至社会主义型等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一些各不相同的特征。尽管我们今天无疑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成分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和主导,但过去长期遗留下来的物质形式上的旧结构和人们观念中的旧痕迹,则非短期所能消除,很可能还要延续相当长的时期,只不过它们的成分将逐渐减轻而已。这就是中国‘多元经济’型的最大特点,也是它的特殊复杂性所在。”②我们只有充分认识中国基本国情的“多元经济”特殊复杂性,才能提出改造这种“多元经济”结构的科学理论,进而制定出正确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措施。
第三,社会制度属性。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这种共同富裕,就是旨在承认非均衡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在非均衡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使我国城乡居民之间个人收入差距逐渐缩小,而且还要体现在国内不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逐渐缩小上,只有切实达到了这两个目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才不至于停留在一种理想上的要求。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求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必须走非均衡协调发展之路,而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具有的优越性又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可能性。
综上所述,中国区域间的自然资源条件、地理位置、经济技术基础和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等的差异程度要远远超过国外一般的区域不平衡国家,区域发展非均衡正是这种自然的、历史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立足于中国这样一个区际差异程度极大的独特国情,只有首先把握住区域发展非均衡的客观必然性,才能更科学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因此,要促进中国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把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与协调发展有机统一于一体,即实施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说,非均衡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去违抗;而实现共同富裕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属性不容许让区域发展过程中的非均衡任其自由发展,让其自由扩大。它要求必须在坚持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前提下适度非均衡发展,进而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和谐。这就是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形成的重要实践依据。
(二)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综观世界现代化发展历史,凡是幅员较大的西方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历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经由区域非均衡到非均衡协调发展的过程。最具典型的案例就是,自18世纪开始的美国现代化进程就是一个从东往西发展、由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逐步走向非均衡协调发展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六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由均衡发展到非均衡发展的转换。但无论是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还是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都未能正确地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要么强调公平而牺牲效率,要么强调效率而将公平弃之一边,其结果都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中国曾经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发展代价。有鉴于此,我们应当扬均衡发展战略注重公平(协调)和非均衡发展战略讲究效率之长,避均衡发展战略不讲效率和非均衡发展战略忽视公平(协调)之短,选择两者的适度结合区间,力图把效率与公平有机地统一于21世纪中国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之中。具体说来,就是要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率先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可以从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之中寻找最佳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当是最佳选择。
(三)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含义
在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中,均衡发展、非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是最基本的理论。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提出,不是对均衡发展理论和非均衡发展理论的根本否定,而是在借鉴吸收前两种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区域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用创新的思维提出一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全新理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理论,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基本含义可以作这样的概括:把非均衡发展与协调发展两者有机地统一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是必然的,既有产业、部门之间的非均衡,又有区域、城乡之间的非均衡。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整体国民经济实力的较快提高,不可能也不应该强求实行区域均衡发展,而应根据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和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实力提高的要求,实行非均衡推进,让那些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及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率先发展起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的经济增长极,来带动和支撑地区经济发展。然而,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一有机整体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是紧密依存不可分割的。这就必然要求在非均衡推进中必须把重点论与协同论紧密结合起来,在非均衡发展的同时要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产业之间,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即在非均衡发展中实现动态协调发展,开创一个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最佳,各地区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区域之间联动发展,相互支持,共同繁荣的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认为,非均衡发展是区域发展的一般规律,而协调发展又是一国国民经济发展力求要实现的重要目标。无论任何时期,区域经济发展都必须把非均衡发展与协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必须采取权威性的和持续性的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保证在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不断促进协调发展,在实现动态协调发展过程中继续推进非均衡发展。协调发展的本质要求就是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但这不是靠抑制发达地区的率先发展来缩小区域差距,协调本身是一个最优非均衡发展的“度”,是对非均衡发展的进一步完善和科学发展。另外,非均衡发展与协调发展在时间上是同时并进、不可分离的,在空间上则是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协调发展始终寓于非均衡发展过程之中,以非均衡发展为动力机制促进协调发展,协调发展又有利于支持非均衡发展持续稳定地进行。因此,非均衡发展与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是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核心。
总之,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力图体现“公平的市场竞争,公平的发展机会,公平的享有发展成果”这样一种全新的区域发展观,它可以说是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一种创新,将为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根据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区域经济发展是否处于非均衡协调发展状态可以从六个方面来综合考察:(1)消除地区壁垒,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促进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2)区域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格局;(3)区域之间经济利益同向增长,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差距逐步缩小;(5)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高;(6)经济开发与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人与自然的关系基本处于和谐状态。这六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是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在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的体现。
二、非均衡协调发展运行机制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把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应用于区域发展实践,就是要切实推行能够充分体现这一理论思想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即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然而,任何区域发展战略都是特定制度环境和体制的产物,一定的发展战略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经济运行机制来实现。中国经济体制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依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它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仅要依靠区域经济发展中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而且还要依靠区域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和法律保障制度的作用。有鉴于此,建立一种以“以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法律为保障制度”这样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必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运行机制的最佳选择。
1.市场调节机制。实现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这是市场经济本质所决定的。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最重要的和最关键的就是要建立和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市场体系。尽管市场有着加剧地区差距的倾向,但不能因噎废食而不遵循市场法则。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实行的一种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市场通过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其公正、公平的基础性作用,来不断促进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虽然没有政府,经济是不能发展的,但是,凡是市场在区域资源配置中能发挥基础性作用的领域不能由政府去替代。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市场,全要素市场的建设是一个必要条件。因此,在发展全要素市场上,我们要重点推进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矿产资源市场化进程,使生产要素根据市场信号,并遵循效率最大化原则,在部门和区际间自由流动,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佳状态,以利于充分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的区域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实力,使区域经济发展充满生机活力。
2.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必须十分重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这是对市场调节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某些领域中“失灵”的必要补充。现代市场经济是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很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意大利等国,都无一不是通过采取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目标。区域公平性是市场“失灵”的领域,诚如缪尔达尔所说,“市场的力量通常是增加而不是缩小区际差异”④,市场机制的负效应是导致中西部落后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去弥补市场“失灵”,即主要通过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进出口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去做好市场做不到的事情或做不好的事情,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然而,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作用,目前最重要的和最关键的就是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具体地讲,政府宏观调控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应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消除地区壁垒,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市场。中国现存极不合理的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由各种分割统一市场、抑制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造成的。因此,要继续解放思想,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制定切实有效的区域发展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市场,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只有这样,各地区才能从全国统一市场获得更大的规模收益,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制度。实行统一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的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实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中西部的比重,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3)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4)进一步理顺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体系,使价格能够真正体现资源的稀缺程度,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节约使用资源,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中西部资源型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5)建立和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体系,促进地区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形成合理的地区分工格局;加强区域之间的协作和对话,一方面,要积极引导鼓励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不仅要“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而且还应当实现“东企西输”,“东才西送”,另一方面,要定期举行省部级行政首长区域发展论坛、峰会等。(6)要继续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体现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原则,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3.法律保障制度。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制经济。实现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一定要依靠法律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是营造公正、公平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环境的先决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保障制度与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相比,有其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它不仅为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创造了制度环境,而且还为规范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制度。目前,中国在区域发展立法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尽快着手填补这个空白,以便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区域政策提供法律依据。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区域发展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随意性及非连续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政府对区域之间利益关系进行宏观调控是不可或缺的,但宏观调控区域之间利益关系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就会导致中央与地方之间陷于无休止的博弈之中,发达省区总会觉得自己付出的太多,不发达省区又总认为自己该得到的太少,使中央和地方始终处于紧张状态。另外,区域发展政策如果仅仅只是一种抽象的政策表述,而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那往往就容易给在具体实行时留下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彼此在利益关系上讨价还价的空间。有鉴于此,我们要在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区域发展立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基本法律,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加快制定一系列专门法律、法规,诸如“区域规划法”、“西部开发促进法”、“生态补偿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反地区垄断法”等等。尽快建立和完善区域发展立法保障制度,一方面,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宏观调控区域经济的各自职能在法律上明确界定下来,以利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将中央政府协调地方利益的方式、方法、力度,通过严肃而又严密的法律、法规条文予以明确的界定,使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进而能够有效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现实意义
非均衡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协调发展又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一致力求达到的目标。从这一意义上说,非均衡协调发展,贯穿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长河之中,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的提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差异很大,且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比较理想的稳定均衡状态,这是任何社会都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问题。回顾新中国建立以来近六十年的历史,我们似乎是在两者之间进行了一次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摇摆,前三十年过分强调社会公平,结果在发展中出现极端平均主义,抑制了经济效率;而后二十年则借“先富”理论打破了平均主义之后,又逐渐偏向了经济效率最大化这一端,导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不断扩大。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真正本质。现实促使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如果平等与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它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然而,作为更多地获得另一方的必要手段(或者是获得某些其他有价值的社会成果的可能性),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⑤奥肯的上述观点是很富有启示意义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涉及社会政治、道德伦理等领域。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在现实生活中,对效率与公平的取舍从来没有出现只追求一方而舍弃另一方的现象;甚至进一步说,也不能为了一方而过度牺牲另一方。其实,尽管效率与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而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目标中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效率决定公平的存在及发展,如果过分偏重于公平目标而过度牺牲了效率,这种损害效率的公平是缺乏可持续性的,最终只能是贫穷;公平反作用于效率的大小和可持续性,如果过分偏重于效率目标,将任意让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甚至造成区域间两极分化,这种损害公平的效率也是难以真正持续下去,效率的持久性往往建立在公平正义性原则的基础上。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可以弥补传统的均衡发展和非均衡发展模式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缺陷,它把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有机统一于实现区域发展目标的过程之中,在区域发展实践中探索出一种使效率与公平能得到最佳结合的区域发展模式。在提高效率中实现公平,在实现公平中促进效率,有利于在发展过程中消除两极分化,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为制定区域政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区域政策,是区域经济政策的简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为实现资源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国内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采取的各种宏观调控措施或行为的总称。⑥然而,区域政策的制定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如果缺乏必要的科学理论支撑,就会带有很大的主观意愿,以致脱离实践,进而给区域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通过对区域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联系中国复杂的国情,阐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区域经济应该怎样发展,回答了为什么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应该选择非均衡协调发展而不是均衡发展和非均衡发展的问题,并在对决定区域非均衡发展内在规律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因此可以说,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是在对区域发展实践的总结基础上的一种理论创新,它为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3.在区域发展理论中应用和深化了可持续发展思想。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充分认识到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人口关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成为许多国家的政策共识和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协调性、发展的公平性、发展的共同性原则,是一种以保证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新发展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思想和战略,不仅是发达国家的正确选择,而且更重要的是发展中国家生存和发展的自然需要与必要选择。中国政府于1995年正式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这标志着中国发展开始走上了可持续发展之路。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正是如何把可持续发展思想应用于区域发展实践的探索。这一理论认为,区域协调发展,不仅包括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而且还包括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协调发展,不仅要有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还要享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公平的享有发展成果等等,这实质上是一种全新的区域可持续发展观。
4.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永恒话题。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与政府的相互作用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深刻认识。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求按照效率最大化原则配置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资源,使其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这是区域经济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另外,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强调在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实现动态协调发展,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这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关键。由此可见,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把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应用于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之中,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非均衡协调发展。
就中国的实践而言,促进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无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区域差距的缩小是经济发展内在规律、市场力量、政府干预等三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且又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尤其是对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更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长期历史过程。近年来,中国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已逐步确立,并在实践中初显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区域发展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其主要表现在: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仍然过大,而且继续扩大的总体趋势并没有改变;全国生产力布局总体上还不尽合理,区域之间低水平竞争严重,无序开发状况比较突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区域发展的立法进程缓慢,等等。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区域发展中的不协调现象还比较突出。因此,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应着力于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区域协调发展互动机制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等四个方面。然而,这四方面是有机统一的,健全市场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健全合作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健全互助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补充;健全扶持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从这一意义上说,健全互动机制,有利于在制度安排上形成一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编制、引导和区域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一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率先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区域开发中的先导作用。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区域发展的立法进程,抓紧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法、区域规划法等专门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区域规划和政策有效实施问题。三是着力理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关系,加快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相互紧密联系的两个重要方面。鼓励支持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前提和重要基础;加大政策支持和体制倾斜力度,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是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只有理顺二者的关系,才能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各地区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于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注释:
①世界银行1984年经济考察团:《中国:长期发展的问题和方案》,第5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
②张培刚:《新发展经济学》,第680-682页,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④缪尔达尔:《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第26页,杰拉德·达克沃斯公司出版,1957。
⑤A.奥肯:《平等与效率》,第86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⑥目前,学术界对区域政策的表述尚无一个权威的统一定论,这是作者在吸收借鉴他人成果基础之上的一种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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