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乡村到新城市社区:转型社区的形成及其基本特征_传统村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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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730(2012)04-0075-08

一、农村城市化:传统村落“终结”与转型社区之产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经济各个领域都在快速发展,但与经济发展相比,城市化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与经济发展取得同步的增长。一个方面的原因在于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的约束,另一个方面则与长期以来的城市化战略有关,即以小城镇为城市发展母体,在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合理分布的原则,就地建设相对独立但又互相联系的小城镇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中,逐步实现农村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然而,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转换、生产要素流动的加快,大城市的规模效应显现,作为小城镇建设经济基础的乡镇企业则逐渐陷入困局,开始出现市场竞争力降低、发展速度回落、经济效益下降甚至亏损等问题。从21世纪开始,城市化与城市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策被纳入党和政府的最高决策视野,并逐渐提升到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话语。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开始把城市化比例的高低作为衡量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6.70亿人,城市化率达到49.95%。若以年计算,城镇常住人口年均增长1500万人,而城市化的年均增长率也高达0.97%。为此,城市化成为一种由国家和各级政府所组织的自上而下的发展运动,表现为一种“政治目标”或“国家目标”,而中国的城市发展也由此打上“被动”的烙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各个城市不断地在城市内部进行区划调整和城市动迁,而在城市外部则像摊大饼式地向外扩张,由此一来,城市近郊的村庄以“撤村改制”、“撤村建居”、“撤村并镇”和“村落合并”等方式,在很短的时间内使城郊村庄的土地为城市所吸纳,城郊村落的数量急剧减少。农业部在200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时编辑的《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表明,“1985年村委会的数量为940617个,到了1991年为804153个,1997年为739447个,2003年为678589个,2008年为603589个”。①根据笔者的测算,1985年到1991年中国每天消失的村落为62个,1991年到1997年每天消失30个村落,1997年到2003年每天消失28个村落,而2003年到2008年则每天消失41个村落。

此外,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7年3月,民政部下发民函[2007]79号文件,决定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用1-2年时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至此,农村社区建设逐渐提上国家重要日程,并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而各级政府则以其强大的行政力量,推动城郊村落实现变革。比如,2010年6月份以来,首批通过“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山东省诸城市,相继将1249个建制村撤销、合并成为208个社区,使得诸城市成为全国首个撤销全部建制村的县(市、区),进而开启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全面改革的新时代。

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导致乡镇企业失去活力,而新兴产业则逐步聚集到大中城市和工业园区,大量的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城郊村落的老龄化现象十分明显。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逐渐形成大规模的国内劳动力移民浪潮,据推算,到2010年底,劳动力移民的数量已达2亿人左右。笔者2010年暑期在中西部地区大都市郊区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大城市郊区的村落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比为27.52%,有些地区的比例高达40%,而老年人口比例最低的也有18.8%。②笔者在调查中甚至还发现,许多城郊村落开始出现“空心化”或“空巢化”。在被访的家庭中,老人独自生活的家庭占45.8%,其中鳏寡独居老人占空巢家庭的32.6%。

在此意义上,传统的村落社会正在发生波兰尼(Karl Polany)意义上的巨变。根据他的分析,“市场转型发生之后,土地成为商品,将人和土地相分离,从而破坏了人之居住的自然环境,并使失地的小农成为流离失所的乡村贫民;货币成为商品,生产组织的商业运行产生了巨大的风险;而人本身也作为一部分劳动,成为到处流动、随时买卖的商品”。③因此,农村城市化就像一个漩涡将城郊的土地卷进城市这个无底洞,土地成为商品,失去土地的人也在四处流动中成为随时可以买卖的商品,并在市场社会的逻辑下进一步完成“虚拟商品化”,而传统的村落社会则在此过程中因为逐渐丧失自我再生产的能力,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和“终结”。

然而,就调查情况来看,这些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村庄虽然在现代社会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已经实现了乡村空间到城市空间的转换(比如,摘掉村委会的名字,挂上社区的牌子),甚至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亦具有某些都市性(比如,大部分地区经济的发展从农业转向工商业),但是受到传统村落社会关系网络、政治结构、乡村世界的文化与价值观等影响,这些传统的村落并没有能够完全转向新型社区,即在城市化的基础上实现就地社区化、由传统村落转变为新型都市共同体。相反,这些社区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只有新型之名,却无新型之实,是一种处于发展中的“另类”社区。此外,随着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伴随着国家权力系统和市场逻辑渗透,这一特殊“社会样态”社区的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关系”网络等不断发生着复杂而激烈的变动,社区治理的问题突显。基于此现实,笔者将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并没有能够完全转型为新型都市共同体的过渡型态社区作为一个整体,命名为转型社区,力图以一种类型学的分析,探讨其基本特质,并对转型社区的未来发展趋势给予相关说明。

二、转型社区概念的建构及其主要内涵

对于处于城市扩张过程中的边缘区域,国外学界普遍使用的是“城市边缘区”(Stadtradzonen)、“城乡边缘区”(The Rural-Urban Fringe)、“乡村—城市边缘带”(Rural-Urban Fringe Belts)、“城市边缘带”(Urban Fringe Belts)、“转型区”(Zone in Transition)等概念。1936年,德国地理学家赫伯特·路易斯(Herbert Louis)在研究德国柏林城市地域结构时提出城市边缘区这一概念,借以指涉这一区域人口的构成和变化。1942年,乔治·韦文(George S.Wehrwein)则对“城市边缘区”和“城乡边缘区”加以区分,特别重视城市向邻近农村的扩张。在他看来,城乡边缘区就是“明显的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的转变地带”,并且不仅涉及这一区域的人口结构,还应当对土地的利用模式进行分析。④与此同时,安德鲁斯(R.B.Andrews)提出“乡村—城市边缘带”的概念,即经济重心向外毗连城市边缘区的农业用地和城市土地利用方式相混杂的地带。⑤罗宾·普里沃(Robin J.Pryor)则在1968年详细指出,所谓的城乡边缘就是“一种在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区域,位于连片建成区和郊区之间,几乎完全没有非农业住宅、非农业占地和非农业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这一区域具有城市和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密度高度高于周围的农村,而低于中心城区”。⑥

与路易斯、韦文、安德鲁斯和普里沃等从现代城市发展的视角来审视城乡过渡带的进路不同,英国地理学家康泽恩(M.R.G.Conzen)在1960年代通过分析欧洲中世纪的城镇,开创城市型态学的“康泽恩学派”。1962年,他在考察Newcastle时,指出城市边缘带发展的三种路径,即定型、扩张和巩固,并且赋予城镇边缘带以新的意义。在康泽恩看来,城市边缘带就是城市边缘的混合用地所构成的动态带型区域,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间隙,体现出城市边缘的不连续性。他进一步指出,虽然城市边缘带表现出城市边缘的不连续性,有可能阻碍城市的增长,但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可能跳出这些边缘区域。由于康泽恩在二战期间有过学习城市规划的经历,他后期的研究工作十分重视城市型态学与城镇保护规划的结合。后来,他的儿子迈克尔·康泽恩(Michael.P.Conzen)和学生杰弗里·怀特汉德(Jeremy Whitehand)等均继承此传统。

至于“转型区”的概念则主要来自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1925年,美国社会学家欧尼斯特·伯吉斯(E.W.Burgess)提出“同心圆模型”(Concentric zone model)。在这一著名的“同心圆”城市空间结构模型中,在商业中心区(CBD)与工人住宅区(Working-class residential zone)之间的环状地带,被伯吉斯界定为“转型区”或“过渡地带”。⑦此后,无论威廉姆·托马斯(William l.Thomas)、伯吉斯还是罗伯特·帕克(Robert E.Park),芝加哥社会学派的学者均以“转型区”作为研究重点,检讨这一区域的人群交汇、功能混合、观念冲突、利益博弈和制度摩擦。

与国外相比,国内从事城市规划学、城市地理学研究的学者最先注意到中国城市发展中的近郊区域,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先后借鉴上述概念,讨论中国的城市化问题。⑧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国外的这些概念主要是在其城市演变历程中提出来的,大体上存在一种倾向,即认为城市边缘区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自然现象,是任何一个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都会出现的。因此,部分中国的学者在早期使用这些概念关照中国的现实时,可能会忽视这一现象在中国的特有语境,即中国的城市化在宏观层面主要是由政府推动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发展运动,是一种具有明确目标的有意图行为,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有计划地推进城市化来体现的。⑨此外,这些研究倾向于宏观分析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空间的扩张,而相对忽视这一区域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这些人口进入城市以后的都市性形成等问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以后,有一些人类学研究者逐渐意识到城市规划学、城市地理学研究存在的问题,而提出“城乡结合部”或“城乡结合部社区”的概念。所谓“城乡结合部社区”是指介于城乡之间的第三种社区类型,既是中国都市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区类型,也是中国特有的土地征购政策、户籍管理政策体系下的产物。这些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总的特征就是亦城亦农。⑩其实,除了概念使用和视角转换上的变化之外,“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最为主要的贡献是在研究方法上的转变,即从宏大的区域研究转向微观的社区研究,由此可以更为深入地记录和分析近郊区域传统村落的终结过程,进而详细探讨中国的城市化问题。不过,有关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虽然有扎实的田野工作,也充分注意到社区经济基础、社会交往和权力结构的变化,但更多的是一种描述和叙事,对于中国社会大转型背景以及在此背景下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变动机制则较为忽略。此外,作为人类学的个案研究,在研究方法上难以扩展,也不足以提出一个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论解释中国城市化运动的全过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社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一些学者在方法上继承了人类学的社区研究,并且试图提出一些新的概念,比如“转制社区”。(11)从这些研究来看,“转制社区”的概念对于分析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是有一定的解释力的,也有助于认识社区转制过程中国家权力系统的渗透,但忽视了社区中市场、社会、文化对于社区人口、政治结构等的影响。并且,如果过于强调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无疑会形成一种惯性而滑向制度决定主义,进而简单地认为只要改变了城乡二元分治的体制,实现“城乡一元观”或迈向“流动的公共性”,一切就都会有希望,并且也忽视了社区中个体的能动性与行动力。也有一部分学者使用“转型社区”的概念进行讨论,(12)但是从他们的讨论中可以发现,他们较为偏重的是这一社区空间型态的转变,而相对忽视了社区中社会关系网络、政治结构、乡村世界的文化与价值观等议题。

为此,笔者试图重新建构“转型社区”这一概念。不过,笔者无意于从路易斯·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的立场对概念作哲学式的界说,而重在指出其作为方法与理解范畴的构成自有其超乎一般的特殊意义,即“一个概念的选择、厘定与疏解有其极为深远的价值及心态根源,是现实与理论的多重纠结,其中的复杂性需要进入自觉反思层面以求梳理”。(13)在笔者看来,“转型社区”首先是以转型为底色。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既是一个价值理想,也是一个理论范式,同时还是一个社会过程。就第一个层面而言,具有意识形态的意义,指涉的是由经济转轨引起的所谓“共产主义文明的转型”,即在“总体性社会”和“市场社会”两种“非传统的”社会形态之间的转变;就第二个层面来说,社会转型理论成为继“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之后关于社会主义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第三种发展社会学”;第三个层面则是当代中国的现实,即社会分化不断加速、社会流动日益加快、社会冲突日趋加剧和社会整合力下降。笔者主要是在第二、三个层面解释转型社区的,即考察国家权力系统渗透之后,社区经济系统的脱嵌与社区连带团体和社区文化的反向运动,旨在超越“城乡边缘区”等概念对于中国语境的不自觉,克服“城乡结合部社区”研究理论脉络化的困境和反思“转制社区”概念的制度主义倾向。

其次,“转型社区”在方法上是一种理念型分析(Ideal-typical Analysis)。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提出的ideal-type包括三层含义,即Generalizing Ideal-type、Individualizing(or Particularizing)ideal-type和Ideal-typical Analysis。所谓理想型,就是将研究对象的一些有关成分,特别强调出来加以综合而建构的一种方法。其中,“普遍化的理想型”不是真实(reality)的描述,而是一个乌托邦,其目的在于提供一个不含糊的概念工具来进行分析;“个体化或特殊化的理想型”是指向“历史真实”的分析,在原则上并不一定不能反映历史真实;而“理念型分析”则是指其在某些历史条件下“能够在真实中出现,而且它们已经以历史的重要方式出现过”。而笔者是在第三层含义上理解转型社区的,主要是借其探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郊区尚未完全在地社区化的“另类”社区的未来治理方向和发展趋势,尤其是探讨这一社区公共性生产的机制及其可能性。

第三,“转型社区”最终指向的是社区公共性。社区公共性生产的形成是现代社区发展的基本价值追求,主要体现在社区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过程之中。就前者而言,公共空间既是几何学与传统地理学意义上的物理空间,也是有历史性、社会性和政治性的,与人们对于公共秩序的想象与实践有关;就后者而言,则涉及社区公共生活中社区成员利益的表达以及合作理性与有机团契意识的保育。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对“私”尊重的前提条件下生成公共性,或者说需要一种力量和机制将“公”嵌入转型社区之中,并成为社区成员的生活方式和公共规则。为此,应当以连带团体(Solidary Groups)为纽带,增进社区成员“关系”的公共性,进而重建社区的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最终实现社区转型。

三、转型社区的基本特质及其衍生问题

社区作为一个以一定数量的人群而结成的地域实体,社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推动社区的经济发展、促进社区社会关系的和谐以及实现社区自治。为了进一步厘清转型社区的概念,笔者试图从社区的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和社会关系网络三个层面来进行分析,并以此探讨转型社区的基本特质。

首先,转型社区拥有独特的经济基础。当村落的“准行政”合法性失去之后,集体经济并未因“撤村改制”、“撤村建居”、“撤村并镇”和“村落合并”等而消失,相反却获得民间经济的性质。这些转型社区中的民间经济大多以“经济联社”或“经济合作社”(简称“经合社”)的形式出现,负责管理集体资产与企业经营。值得指出的是,关于“经济联社”或“经合社”的产权性质,在社会学意义上,有一些学者敏锐地将其命名为“关系产权”,即产权结构反映出组织与组织内外环境之间长期稳定的各种纽带关系,是一种类似于亲情关系的“圈子”。随着“经济联社”或“经合社”的发展,大量的外来人口进入社区之中。其中,有不少人选择在城市郊区的转型社区中落脚,以租房的经济互惠为纽带,逐渐形成外来人口——本地居民——社区经济(尤其是“非正式经济”)——“经济联社”或“经合社”的社区利益链。与此同时,有些本地社区居民敏锐地意识到,随着外来人口的涌入,自己的利益受损。并且,部分外来人口进入“经济联社”或“经合社”之后,有一些可能会影响到本地居民的社区福利,一些本地居民打算搬离,随之带来股权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社区居民流动而出现的股权纠纷,一些社区打算彻底解决集体经济产权关系不明、主体不清的问题,将集体经济的经济体制从“经济联社”主动转变为“集团公司”。大多数社区原来的经济结构脱胎于“三级所有,队为主体”的体制,后来经“生产大队——生产队”转为“经济联社——经济社”体系,旨在控制和管理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是一种类单位制。在转为“集团公司”的过程中,大多数的社区采取的是“一刀切”的产权制度改革,在社区中实行“不增不减”的政策,由股东按股份共有。在实行“一刀切”的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经济结构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模板,成为“股份公司”,社区居民获得几乎完整的产权,不仅具有收益权,也具有自由处置权;不仅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和抵押。不过,与现代企业制度相比,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股份的退出是有限制的。其实,这是为了保护本地居民的利益而形成的社区内生“积累体制”(accumulation regime),或者称之为类“弱性市场保护机制”。(14)比如,笔者在包头等地调查中发现,有不少社区已经成立自己的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形成规模庞大的物业出租经济体系,而招聘的对象限于具有工作意向、并愿意在物业公司工作的本地居民,其领导由村民自己推选,一般是原集体经济的企业领导。不过,由此也可能产生另外一种相反的倾向,即实行股份制改革之后,原来的集体经济正在成为单纯的逐利工具。这些社区型企业虽然以坚持不“分家”来保持“大家庭”的气脉,进而维系利益共同体,但是一些端倪已经初现。比如,在访谈时,社区中的人很少提到“我们”,其中大多数的人只会讲“我”、“你”、“他或她”。虽然说话时会用到“我们”,但只是一种代称,与过去所说的“我们”不尽相同。过去的“我们”是一种对社会的整体想象,包含着特定形式的集体。而今,“我们”一词已不再包含“我们”的意味,人们也难以在二者之间建立联系。可以说,以现代公司制度为基础的市场正在填注“私利”,社区中的社会关系网络也逐渐在“金钱”的客观性上得到换算和衡量。

其次,转型社区的政治结构是“拟单位制”的和“拟家族化”的。由于“经济联社”或“经合社”对集体资源的高度垄断,其所提供的福利导致社区成员对集体组织的依附性,进而导致社区的权力结构是一种“拟单位制”或“类单位制”。在笔者看来,类似于沃尔德(Andrew G.Walder)关于“新传统主义”的分析,即“指令性经济赋予组织和组织领导在资源分配上的垄断权力,导致组织成员只能通过与组织建立依附关系才能获益;而组织的封闭性以及社会关系的维系进一步带来依附关系的稳定”。(15)并且,大多数的“经济联社”或“经合社”被部分家族掌控,由此所导致的是社区的治理还呈现拟家族化的特征,即在资源分配与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中,较多依赖于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当外来人口涌入转型社区,他们除了与当地社区成员因利益关系产生矛盾之外,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社区环境杂乱无序、非法经济难以管理等等,逐渐影响到社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秩序。为此,在基层政府主导下,社区的制度安排发生改变,即成立“社区居委会”。不过,大多数城市郊区的社区居委会因经费不足,工作难以开展,当地居民的服务诉求大多由“经济联社”或“经合社”来满足。而外来人口与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只限于“办证”,社区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居住场所,他们参与社区生活的积极性不高,对居住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弱。由此,社区居委会对于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是以刚性的权力介入和垂直的权力控制进入社区,而是以一种合作或协商的态度,旨在提供社区服务,进而融入社区生活。而“经济联社”或“经合社”在组织形态上则是政治式的,“经济联社”或“经合社”的股份分红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与“经济联社”或“经合社”之间的关系。因此,随着国家权力的下沉,社区居委会的权力合法性遭遇到“经济联社”或“经合社”的认同性权力机制的挑战,通过选举,社区中的宗族势力、家族势力得以发挥力量,占据社区的权力中心舞台。并且,在实际的选举过程中,外来人口没有选举权,而本地居民仅仅是充当了在推举候选人名单上“打钩”的角色,并未实现真正的民主选举。在一般情况下,社区居民往往是在工作人员的动员、劝诱、说服下被动参与社区管理机构已形成决定的事项,或在决策形成之后被动员去执行,从而形成典型的社区权力精英主导模式,居民个人缺乏主动权。并且,相比于政治参与,社区居民在文化娱乐活动方面也存在不足。在关于“社区居民参加村(居)委会组织文体活动的次数”的问卷调查中发现,选择“从未参加”的社区居民占调查总人数的43.1%,选择参加1-3次的占35.8%。

第三,社区的社会关系网络没有发生断裂。“撤村改制”、“撤村建居”、“撤村并镇”之后,“村”的行政组织功能不复存在,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关系依旧是“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的延续。在社区中,社区成员依然是依靠着血缘、亲缘、宗缘和地缘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并且由于转型社区强大的集体经济,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诉求也正在逐渐转向社区,其中一部分社区也利用其特殊的优势为社区成员提供社会保障,甚至有些社区实现全覆盖,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社区中的人际关系网络的合理性与稳定性,而社区也正在成为满足居民公共服务诉求的生活体。不过,在转型社区中,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原来与农业生产相匹配的庙会以及节庆活动,在居民的心中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有很多庙宇由于年久未修,已经显得很破败了,偶尔有一些庙会也只是娱乐,其中的“仪式”涵义淡了很多。此外,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让社区居民的市场意识不断增强,而五花八门的商品也让各种诱惑增加,加上日益变化的社会潮流,这一切都在不断冲击着转型社区这一“文化场”。具体的表现则是,乡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逐渐被快节奏、消费性、快餐化的城市文化所消解,但由于转型社区中缺少城市那样的物质基础,城市文化目前尚未能够在转型社区中扎根,而传统的村落文化却已经开始变异和蜕变,其社区文化呈现“空洞”的状态,或者说是一种无根的文化。随着传统文化的衰微,其所凝结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深刻的转变。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传宗接代对于转型社区中的许多人而言不再是一个问题,甚至在许多地方正在被污名化。他们开始更为在意社区成员的评价,追求财富与声誉,“及时行乐”。而当人们的目标只是致富,只是一味地相互攀比,那么生活的根本意义和安身立命的基础也就没有了。更重要的是,随着城市消费文化的渗透,社区成员的人际关系发生巨变,这同时意味着传统道德与人生意义的巨变,由此导致更为严重的伦理性危机。在转型社区中,社区成员原先的生命的意义与价值逐渐受到挑战,他们往往会在严重的“拔根”的感受中焦灼不安,在某种程度上消解文化主体性。许多社区中开始出现没有公德、忽视公共责任和社会义务的个人,导致私人生活的非道德化,社区的整合能力迅速削弱,“伦理底线”不断下降。

四、简单的总结与讨论

转型社区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是被动城市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一种特殊的社区型态。在转型社区中,本地居民基于独特的经济形式、共同的习惯和社会关系网络等建立起相对封闭的“村社共同体”,而外来人口进来之后,在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则以复杂劳动分工形成一种异质性社会连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转型社区中充满文化的碰撞和利益的摩擦,呈现一系列的社区问题,如何进行社区治理将成为重要的课题。此外,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将导致郊区的土地资源愈来愈少,直至全无。作为一种“拟单位制”或“类单位化”的社区型企业究竟能够走多久,将是未知的,而转型社区作为一种过渡型态的社区,最后将走向何方,更是城市管理者探索和关注的重点。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转型社区”的概念本身犹如“转型社会”一样,也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治理方向,即不管是融入城市社会的都市共同体,还是发展为另一种新型的社区类型,其本质所在皆是依赖自身的经济、历史、文化和社会心理等凝聚为一个共同体。因此,以下两个问题显得颇为紧要:第一,市场逻辑的渗透导致现代社会分工状态下转型社区无法形成广泛的“共同利益”,应当积极控制经济利益的自然扩张,实现利益整合,增进社区成员的“关系”公共性;第二,社区自治流于形式的关键原因在于国家权力的强制性与“经济联社”或“经合社”权力的认同性之间的不均衡,应当努力拓展新的公共性空间,实现连带团体的发展。总之,社区公共性的生产,社区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的重建,将成为实现社区转型的核心问题,而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有关讨论则构成这一议题的重要方向和应有之义。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第4页。

②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文军教授与民政部在2010年的合作调研课题。此次调查为期两个月,以华东师范大学相关专业的研究生为主要调查力量,采取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两种形式同时进行,范围涉及中西部地区13个省份的100个行政村,问卷调查总样本量为5000份,选取访谈对象100个。

③卡尔·波兰尼著:《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62~63页。

④Wehrwein,G.,The Rural-Urban Fringe,Economic Geography.18(3),1942,pp.217~228.

⑤Andrews,R.B.,Elements in the Urban Fringe Pattern,Journal of Land and Public Utility Economics.18(May),1942,pp.169~183.

⑥Pryor,Robin J.,Defining the Rural-Urban Fringe,Social Forces.47(2),1968,pp.202~215.

⑦Park,R.E.& Burgess,E.W.et al,The City,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25.

⑧顾朝林、熊江波:《简论城市边缘区研究》,《地理研究》,1989年第3期。

⑨文军:《城市化建设与居民生活结构的未预期后果》,《重庆社会科学》,2004年创刊号。

⑩周大鸣:《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广州南景村50年的变迁》,《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

(11)郭艳华、冯广俊:《转制社区城市化、城市社区现代化——以广州市黄埔区为例》,《探求》,2007年第3期。

(12)李志刚、于涛方、魏立华、张敏:《快速城市化下“转型社区”的社区转型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07年第5期。

(13)陈海文著:《启蒙论:社会学与中国文化启蒙》,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14)“弱性保护机制”是一些学者在“城中村”的研究中发现的。不过,转型社区中内生的积累体制与“弱性保护机制”稍有不同。前者旨在保护本地居民利益,而后者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

(15)Walder,A.,Local Governments as Industrial Firms: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of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01(2),1995,pp.26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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