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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存在着这样一种令人困惑的矛盾现象;一方面,无论是党和政府所花费的精力和采取的措施,还是每年惩处腐败分子的数量和质量,都说明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是不小的,所取得的成效也是相当大的。但是,另一方面,人们从各个不同层面所体会和感受到的社会消极腐败现象,却有一种腐败越来越严重的感觉。中国的腐败真的越反越多吗?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这种现象还会持续多久?反腐败斗争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它的前景到底如何?
中国腐败现象剖析
从消极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看,呈现的是多样化发展增加的趋势。
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越来越严重,犯罪人员增加,犯罪数额巨大,新发生的案件年年呈上升的趋势;以权谋私问题继续突出,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屡禁屡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相当严重,且不断花样翻新;粗暴强制和欺压群众的恶劣现象,在一些地方的基层严重存在;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逐年上升,赌博现象普遍存在;政法队伍中执法犯法和徇私枉法问题日趋严重,个别的甚至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和黑社会势力的内线;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蔓延。认人唯亲、跑官、要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蔚然成风。
从消极腐败现象的表现特点看,呈现的是集团化和向高层次发展深入的趋势。
大案要案急剧增多,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已出现受贿案多于贪污案的现象;领导干部的违法事例增多,层次也升高;集团性案件和法人犯罪的案件增加;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领域往往成为腐败行为的多发区。
从消极腐败现象的整体态势看,尽管党和政府加大了反腐败的工作力度,但腐败的总体规模继续呈现发展扩大的趋势。
仅党的纪检机关从1982年到1995年的14年间,就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256万件,处分党员178.5万人,其中开除党籍的41万人。中国目前在反腐败问题上,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
腐败高发的根本原因
体制转换带来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正通过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在这样几个方面容易产生问题:一是在改革的过程中,旧体制不可能马上消失,新体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建立和完善起来,新旧两种体制就会产生摩擦和碰撞,有时也会出现某种无序状态;二是改革是波浪式地向前推进和向纵深发展的,在不同层次的衔接上,不可能绝对吻合,会出现某些脱节和失控;三是这一领域和那一领域的改革也难以完全同步,在政策法规和社会管理方面就会出现空隙和漏洞;四是改革中的许多措施具有过渡性,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其本身就存在着明显的利弊问题;五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可能还会产生新旧两种体制的弊端同时出现的状况,加之宏观调控不力,给社会造成一定规模的混乱。
一方面,我们是通过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两种价格的双轨制,来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但是,由于双轨制的存在,国家的物资分配有计划内和计划外之分,价格调控有平价、特价之别,这就为权钱交易提供了诱因和条件。少数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大肆贿赂有审批权、分配权、决定权的人,以竞相争取计划内物资,进而获取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
据国内学者估算,1988年我国控制商品差价总额在1500亿元以上,国家银行贷款的利差总额在1138亿元以上, 外汇汇率的差价总额在930亿元以上。三项合计为3569亿元,占当年国民收入的30%。这样大的差价就足以诱使一些人千方百计、不惜以重金行贿来得取。据山东省烟台市前几年的统计,党政机关干部中因权钱交易而受处分的案件,有70%以上同不规则的市场交易有联系。现在因价格改革的深化,这方面的问题相对减少,但又出现了其它伴随“热点”而产生的新问题。如股票发行、土地批租中,就存在不少腐败问题。据报导,在1987年—1992年间,某沿海城市招标拍卖土地,平均每平方米3800元,而协议出让土地,最高价1200元,底价仅为10元!由此可见协议出让土地中的漏洞有多大。又如乡镇企业,因其是我国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现已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在计划经济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乡镇企业,在目前新旧体制并存、法律法规滞后的条件下,本应按市场规律的举措,往往没有合法实现的渠道。
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现象,这种客观现实像一只无形的手制约着你,迫使你不得不这样做。
另一方面,还存在着人们的是非观念模糊和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弱化的现象。这也是社会大变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不少过去被认为是错误的东西、从未见过的东西也大量出现,对人们原有的是非观念造成冲击,使不少人处于一种困惑的状态。从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看,原有的判断标准有的不适应了,有的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原来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有的还待实践检验,有的已不适应,有的被实践冲破,有的被废止。但是新的是非标准、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或者尚未建立,或者虽有新规定但还待实践检验,没有达到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在这种是非标准和政策界限不清晰、制度和法规出现真空、监督制约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下,一边是人们对有些日常活动正当与否没有明确的规范可以遵循,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素质;另一边是执纪执法部门对不少问题的处理又没有明确的依据,只能有待于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正如恩格斯所说:“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中,每一种新的进步都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
经济结构转换带来的问题
以往我们对经济体制转换所带来这一方面问题的论述比较多,但对经济结构转换所带来的问题的论述就非常少。
所谓经济结构的转换,就是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的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的现代结构的过渡。
现代化的过程是农业就业人口向非农业大量转移的过程。国外研究现代化国家标准的专家认为,在现代化国家中,非农业就业人口一般应在总就业人口中占70%左右。但是,这一转移过程是伴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而逐渐进行的,在自由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时期是以“火与血”的痛苦来实现的,像英国的“圈地运动”而出现的“羊吃人”等。我国则是通过每年的“农转非”等行政手段和使用农民合同工,以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农民从事第三产业,逐步实现城镇化来转移的。由于城乡差别的实际存在,一些农民为了尽早进入城市,就有可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多年来在“农转非”等问题上出现消极腐败现象的背景。
再如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要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来搞基本建设。而对基建项目承包权的争夺战中,往往会出现因不择手段而产生贿赂行为。从我国当前的情况看,基建领域也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据浙江省对1989—1991年三年的统计,基建领域贪污受贿案件就居各行业之首。又如在结构转换时期,由于基础工业和加工工业的发展不平衡,交通、能源等制约经济的“瓶颈效应”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然会出现用非常手段来竞相获取优先权的结构性消极腐败行为。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曾对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任何一个国家,无论其国度大小或社会制度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各国社会经济结构变革最迅速的时期,也是社会问题大量产生的“高发期”。在这一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逐步由传统农业为主向现代工业为主变动,社会的政治结构、社会理论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属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也随之变动,大量的社会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就会出现。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都得相应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引起政治和经济的不平衡,产生不同利益群体在各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价值观念的混乱和伦理道德的失控,一些社会腐败现象也因此而滋生蔓延。所以,社会要进步,就要付出代价,这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法。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双重转换的过程,在经济结构由以传统农业为主向以现代工业为主过渡、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各个方面非常活跃、甚至某种程度混乱的局面。而这时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还不能通过法制形式来加以严密规范,权力和金钱交换等腐败行为就会大量滋生蔓延。对待这样的社会现象,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道德批判的层次上。
腐败“抛物线”
如果从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算起,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完全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致要用40年时间。在这40年的前20年中,也就是从1979年到2000年左右,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确立,与此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念的尚未完全形成,党内和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将继续存在和发展,党政机关中的腐败现象还将呈现继续上升的趋势。其后,也必将随着新的经济以及政治、法律体制的定型和完善,随着现代经济结构的形成而逐渐减少。也就是说,腐败现象作为一种伴生物,其上升和下降是一条抛物状“曲线”,这条抛物状曲线的高峰大约在2000年左右。考虑到采取对策所带来效果的滞后性,我们可以估计,从现在起到二十一世纪初,中国社会还处在腐败现象的高发期和多发期。
从现在起的若干年间,是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关键的时期,也是最困难的时期。要到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以后,腐败现象大量产生的趋势才会停下来,腐败问题严重困扰社会的局面才能得到缓解。
腐败要反多久
由于腐败问题严重困扰社会,要到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以后才能得到缓解,所以,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邓小平语)。我们虽然不可能“超越阶段”,但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尽量缩短这一过程。而深化改革、加速经济发展,尽快实现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新旧交替,又反过来为我们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创造了物质的、体制的,包括各种法律规范等方面的条件。
如果中国社会在这一过程中因腐败问题而引发社会震荡,那将不仅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而且也将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大灾难。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抓好反腐败斗争,把腐败现象遏制在可能的最低程度。如果在一般的社会状态中,腐败现象呈现持续发展和上升的趋势,这肯定是惩治不力的缘故。但是,如果社会本来就处于腐败现象高发和多发的特定发展阶段,就不能仅用这一标准来衡量了。从世界范围来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和稳定始终是一对矛盾,而腐败现象的发展蔓延是影响稳定的重要因素。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没有处理好这对矛盾,就陷于腐败现象泛滥、国内政局不稳、经济发展缓慢的境地。他们都羡慕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中保持了社会的基本稳定,认为这是了不起的奇迹。应当说,这其中也有反腐败的一份功劳,是反腐败工作有成效的一个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