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6日;国家铁路局发布实施新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30号;以下简称30号编制办法)及《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国铁科法〔2017〕31号;以下简称31号费用定额);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编制办法与费用定额贯彻落实了国家安全生产、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一、总体特点
30号编制办法与31号费用定额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编制办法)、《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综合工费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30号编制办法与31号费用定额较113号编制办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有以下特点。
1.实现造价标准的动态管理。
新版编制办法与费用定额配套使用,是办法规则相对稳定,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的进一步体现。30号编制办法其内容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将保持稳定状态;31号费用定额其内容及定额水平将随着铁路建设市场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2.响应和贯彻执行国家现行财税规定。
(1)“营改增”是30号编制办法中比较重要的规定,应该在财税处理中予以重视;
(2)将建设单位管理费名称改为项目建设管理费,其费用内容与504 号的规定一致;
3.实行放管结合。
对工程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做出了应由市场决定的要求,尤其对十一章其他费用大多做出了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求。
4.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31号费用定额中的综合工费单价较原标准有大幅度增长,平均涨幅62%,并由此引起间接费上涨26%(主要由于规费上涨引起)。综合工费单价直接和铁路建设工人的权益密切相关,这也就体现出了上涨的必要性,同时也符合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5.部分解决邻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反应强烈的问题。
在现阶段施工建设中,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同样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对于安全隐患等问题,更是需要加大关注度,费用问题也需要得到详细管控。
(1)对于施工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特殊施工增加费,需要按照新规定进行有效调整,比如调整了原专业定额中封锁线路作业调整系数的调增费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天窗点施工时由于施工降效等原因造成的费用不足问题。
(2)对于新规定中特殊施工增加费的调整还表现在相应适用范围上,比如对于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就进行了明确规定(原受干扰范围为在行车线上或在行车线中心平距5m及以内,现调整为12.5m)。
(3)在其他费中,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配合费的计费范围;
二、主要修订内容
30号编制办法的应用往往还需要关注其适用对象,一般在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中能够得到有效应用,而对于一些小项目或者是改造项目则不能适用。
1.人工费
①基期综合工费类别由四类细分为七类,其中隧道专业综合工费类别单独划分为Ⅶ类工,原单列的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类别取消,合并到信息专业中。
②对于一些特殊区域可以合理设定工资补贴,比如在海拔3000米及以上的区域施工时,就可以适当调整,有效提高施工人员的收入。
③针对一些过渡工程综合工费单价也需要按照规定精确处理。
④31号费用定额基期综合工费单价表中列出的工程类别之外的其他工程,如单独的拆除工程、零星用工等,执行Ⅰ类工单价。
2.材料费
①材料费涉及到的内容比较繁杂,需要关注于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成品采购,避免在计算和核准中出现较为明显的遗漏或者是重复计算问题。较113号编制办法增加了不构成工程实体的一次性材料消耗费用的描述。
②该规定还针对材料类型予以了调整,增加了一些原本不存在的品类,比如粉煤灰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钢制防护栅栏网片等材料。
3.工程用水、电费用
调整了工程用水、电基期单价(水基期单价由113号文的0.38元/吨调整为0.35元/吨,电基期单价由113号文的0.55元/吨调整为0.47元/吨)。工程用水基期单价包含的费用内容为扬程20米及以下的抽水费用。一般地区编制期工程用水单价应在基期单价基础上另加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规定计取的水资源费;特殊缺水地区或取水困难的工程除另加水资源费外,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水方案,分析工程用水单价,并计列相关大型临时工程(如给水干管路、深水井等)等费用。取消了113号文中在大中城市施工时,必须使用自来水的,可按当地规定的自来水价格作为工程用水单价的描述。
4.施工措施费
①施工措施费主要就是指整个工程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综合费用。
②规定还针对冬季或者是雨季情况下的施工措施费进行了明确,指建设项目的某些工程需在冬季、雨季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按相关规范、规程中的冬雨季施工要求,需要采取的防寒、保温、防雨、防潮和防护等措施,不需改变技术作业过程的人工与机械的功效降低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由于改变技术作业过程所增加的费用则需另外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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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小型临时设施费的内容中明确不包含轨枕预制场、轨道板预制场、管片预制场的主体厂房,工地内沿线纵向运输便道,吨位≥10 吨或长度≥100 米的龙门吊走行线,井深≥50 米的深水井,临时场站生产区的占地费等大型临时设施费用。
④明确小型临时房屋的配套设施、临时排水隔油池、接触网预配场、杆塔存放场地,分散的预制构件存放场,钢结构等加工场,架桥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安拆拼装场地及配套设施等属于小型临时设施。
5.特殊施工增加费
①明确了特殊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为:指在特殊地区及特殊施工环境下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应该予以调整的部分费用。
②针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也进行了有效调整,从原来的5米变为12.5 米,处在该范围内的路基加固防护及附属土石方、路堤挡土墙、护坡等工程,也可计列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取消信号工程的室内安装受行车干扰的规定。
③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适用于列车运行速度≤200 公里/小时的营业线路。邻近或在列车运行速度>200 公里/小时的营业线上施工时,原则上不考虑按行车间隔施工的方案。
④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指为确保营业线行车和施工安全,需封锁线路施工而造成的工效降低等所发生的费用。
6.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①调整了大型临时设施的项目内容。针对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大型临时设施同样也进行了明确和调整,结合实际状况进行了优化,比如针对大临汽车运输便道就需要予以明确,研究该方面的工程费用;对于隧道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一些排水设施构建也需要予以明确,对于相关设施的深度以及规模予以明确;针对混凝土施工建设中可能涉及到的预制环节也需要予以详细把关,确保预制场方面的资金需求得到明确,促使这些大临临时场站得到有效处理;针对隧道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污水处理站等也给予明确。
②在涉及到临时场站时,土地相关费用也需要得到重点处理。
7.间接费
①间接费主要就是指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是因为项目施工直接出现,而是作为辅助工作产生的一些费用,比如管理费、利润以及规费等,同样也需要予以关注。
②企业管理费的费用内容中增加了原施工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原税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原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等;明确了企业管理费包含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及使用费、工程验收配合费等费用。
8.其他费
①其他费主要就是指在相应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投资规划之内,但是不属于设备采购费、基本预备费以及安装工程费的其它费用,一般主要为静态投资费用。不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等中介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其他费中凡是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的咨询费用均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工作发生的费用。
② 建设单位管理费名称调整为项目建设管理费,由多个建设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代建除外),按各建设单位管理范围计算。
③增加建设单位印花税及其他税费。
④建设项目前期费这一新名称的出现也需要关注,主要指在项目建设前期可能出现的一些费用,尤其是可行性评估环节,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项目论证评估、立项批复、申报核准等工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⑤增加设计文件审查费,主要就是指围绕着工程项目的设计环节,可能涉及到的所有文件资料,这些设计文件在委托专家进行审查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⑥增加其他咨询服务费,指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咨询服务的相关费用。包括招标咨询费、勘察监理与咨询费、施工图审查(核)费、第三方审价费、环境保护专项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环水保验收报告编制费、第三方检测费等。其他咨询服务费采用统一的综合费率计算。
⑦增加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分两部分计列,一是按费率计算部分,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计算,二是加强超前地质预报费用,指Ⅰ级风险隧道中极高风险段落的超前钻孔、加深炮孔、地震波反射法物理探测的费用,可按相关定额另行分析计算。
⑧增加联调联试等有关费用。
11.基本预备费
①基本预备费的定义调整为:指为建设阶段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取消了基本预备费的主要用途规定,使预备费的使用更加灵活。
②初步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的基本预备费费率统一为5%。
12.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恢复补充了辅材系数调差的规定。
三、建议或意见
1、新版预算定额隧道工程为按正常施工条件下,合理工期均衡组织施工编制,未考虑瓦斯、涌水抽排、软岩大变形等特殊地质条件的施工降效影响因素,建议尽快颁布相关定额标准;
2、新版预算定额隧道工程SY-355防水板消耗为118.97�/100�,较旧版定额107.1�/100�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对已完工项目的统计,实际施工中现场实际消耗一般为125~130�/100�,建议适当调整。
3、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导致建设项目周边房屋密集,为确保施工安全,部分路基地段石方施工采用液压破碎的非爆开挖方式,新版预算定额路基工程未颁布相关定额标准,建议尽快颁布;
4、根据铁道行业标准规定(TB/T 1632.22005):当钢轨生产厂、或钢轨型号、或钢轨牌号、或钢轨交货状态改变,首次焊接时均需要进行型式试验。,截至目前,尚未出台每组型式试验的数量标准,试验数量全靠现场试验人员的工作经验和态度,建议尽快颁布相关定额标准;
5、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定额增加幅度中,人力拆铺轨为340%,拆铺道岔为170%,拆铺道岔一般为人工拆铺,增加幅度较低,不满足现场作业需求,建议与人力拆铺轨一样调整为340%。
四、结束语
保持办法规则的相对稳定,实现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的动态管理,对工程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做出 应由市场决定的要求,符合当前铁路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铁路工程安全、高质量的建设打下基础。
论文作者:张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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