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_五年一贯制论文

稳健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_五年一贯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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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话题日益受到重视,并在高职教育战线引发新的思考和讨论,[1]其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个敏感问题不断引发争议。[2]笔者认为,在构建职业教育体系时,必须认真应对中高职衔接问题,因为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五年制高职教育不宜作为一种实现中高职衔接的重要手段加以推广。

一、五年制高职:存在的并不一定是合理的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尤其是“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从1999年“六路大军”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就有了一定发展,[3]其中先后变换过多种形式,比如“3+2”、“五年一贯制”等,但总学制为五年制,实践中以江苏省为典型。[4]该省通过设立全省性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平台,将中等职业学校更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大规模招收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并统一颁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除了江苏省以外,其他省份也有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五年制高职存在,最终都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文凭。从实践上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有如下形式:

一是五年一贯制:即五年的学习都在某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学生初中毕业后经考试或注册入学,按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组织教学和考核,五年后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二是“3+2”衔接模式:采用“3+2”分段的办法分别在中职和高职学校办学,在学生初中毕业入学时事先明确为高职学生,学生前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毕业后发给中职文凭;或直升(也有经考核升入)高职学校继续学习两年,取得高职毕业证书。

三是“2+3”衔接模式:由于考虑到学生要颁发高职毕业证书,为了使学生有更多时间接受高职教育和文化,部分地区采用了政府政策支持下的特殊变通办法,即前2年在中职学习,后三年在高职学校学习,毕业时发给高职文凭。

四是“2+1+2”衔接模式:由于“3+2”衔接模式在实践中具有运行上的矛盾,往往出现第3年脱节和放羊状态。于是,有些高职院校创立了“2+1+2”衔接模式。即前二年学习高中和中职课程,后两年学习高职课程,中间一年为过渡期,升学者强基础、就业者强技能。

五是“2.5+0.5+2”衔接模式:这是比“2+1+2”衔接模式更为精细化的模式。主要在于更加有效的研究中间一年的教学和管理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对策,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

由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广泛存在,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存在的问题却不少,概括起来主要是:第一,遗留问题最多,从教育行政部门接访情况看,它是职业教育中最为突出和敏感的;第二,用人单位对高职教育质量不满意者集中反映在这部分群体身上;第三,院校操作层面最难处理的,也集中在这种办学形式上。正因为这样,五年制高职虽然广泛存在,但对其合理性我们应当反思,其科学性更值得研究。

二、五年制高职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突出矛盾

五年制高职的实施是一种新的探索,它之所以引发人们的热议,是因为很多人将之作为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我们认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五年制高职存在着诸多难以化解的矛盾:

1.从理论上看,它模糊了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界限

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都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层次。正因如此,需要我们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政策。如果采用五年一贯制的办学和组织模式,在理论上很难表达究竟是高等学校办中等教育还是中等学校办高等教育。毕竟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的职能和使命不同,五年制如何体现两种教育的不同定位很难解释。更何况在实际运行中,又有五年一贯制或“2+3”等各种办学体制机制。

2.从法理上看,它与我国成人教育制度存在冲突

我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此前为非义务学前教育,九年后为非义务制教育。按此计算,从小学6年、初中3年、初中毕业后为15周岁,这个年龄段,仍然是非成年时期。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从高一到高三仍是非成年时期的教学,需要建立以非成年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厘清学校和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责任。而五年制高职教育尤其是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它面对成人与未成人学生的不同阶段采用同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和学生管理模式,容易造成法理上的矛盾和冲突。

3.从政策操作上看,它与我国现行许多教育政策存在冲突

近年来,国家提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受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前所未有的重视(当然并不受到考生和家长的欢迎)。为了鼓励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国家对部分专业的学生实行零学费制度,国家还采取各种措施对招收中职学生的学校实行中央财政补助。与此相适应,国家为了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提倡实施高职教育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并允许高职院校采取比一般本科院校稍高的收费标准。此外,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也按照高等教育范畴进行管理,对高职院校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也纳入高等教育质量工程范畴。而五年制高职,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很难进行划分和操作,至于采用“2+1+2”或“2+0.5+0.5+2”方式操作起来更为复杂。

4.从社会影响看,不利于提高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教育的社会声誉和质量

高等职业教育兼具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既要大力发展,更要提高质量。因此,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内高职教育的重要任务,而5年制高职教育在理论、法律、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声誉和社会影响也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一是高职与中职办学混在一起,将大大削弱高职教育的高教属性,影响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声誉。二是五年制高职教育无论采用哪种形式,短缺了一年学制,缺少了中等教育升入高等教育的入学选拔考试环节,不利于对学生的考核和教学质量的提升。三是这种中高职不分的办学,不利于提高人们对于高等教育重要性、严肃性、规范性的认识和认同。四是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四项职能,在中高职模糊的情况下,难以得到发挥和彰显。五是当前就业矛盾和就业压力是社会最大矛盾之一,没有必要以压缩一年学制来达到快出人才的目的,相反,这会加大社会的就业压力。六是按照中国教育制度惯例,小学6年、初中3年、高职或中职3年、本科4年、大专层次高职(大专)3年,五年制在受教育年限上不对应等同,容易使人们产生对职业教育等值文凭的误解和歧义。

三、思考建议

五年制高职尤其是五年一贯制、“3+2”、“2+3”等模式无论在理论、法理、政策方面还是实际运行上均存在缺陷。因而,推动中高职衔接应慎重采用,比较稳妥的办法应该是:

1.中高职衔接总体应采用“3+3”模式

中高职衔接是一个必然趋势,一体化发展是必然要求,[5]但从我国具体情况出发,采用“3+3”升学选拔方式是一种理想的办法。它可以避免理论、法理和政策上的许多矛盾,也可以真正把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政策分别贯彻和落实好。至于选拔考试的方式,应允许各地大胆创新,有利于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和办出高职教育水平。当然,为了把中高职衔接和协调发展问题解决好,避免走弯路,教育行政部门应注意两点:一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专业目录,以利衔接。二是要根据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特点研究制定中职、高职专业的动态发展目录,也就是说,对哪些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主要以就业为主,哪些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以升学为主,哪些专业应当接受较长时间的职业教育应有指导意见。

2.推荐并选择部分专业尝试五年制乃至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

我们并不彻底否定五年制尤其是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相反,我们认为,对音乐、舞蹈、艺术、学前教师、导游等专业,其职业和专业特征十分明显,应允许乃至鼓励初中后分流,实施五年制乃至五年一贯制培养。

3.初中后分流并不是实施分类教育的最佳时点

由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科学技术的进步等因素,再加上人民群众接受更长学制、更高质量教学的要求,在适当时间,实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是教育发展的趋势。笔者认为,采用高中后分流职业教育的办法,对于提高国民素质,提高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积极意义,至少在沿海发达地区可以先行实施。其实,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必须对目前三年制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进行创新和突破,应当在部分专业、一部分地区探索举办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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