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养老金双基数征缴方案设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养老金论文,基数论文,方案设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统筹养老金供款水平及其构成
(一)统筹养老金待遇水平
中国目前确定的养老金替代率为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20%。
(二)统筹养老金构成
社会统筹养老金现阶段由基础养老金和转轨成本两部分构成。
(三)统筹养老金供款水平
统筹养老金的供款水平取决于对统筹养老金的有效需求。现阶段中国统筹养老金的平均供款水平可确定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
二、双基数征缴额的确定
双基数征缴额即哪部分养老金以工资为基数征缴,哪部分以利润为基数征缴。本文以企业有足够多的盈利为假设前提,将统筹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征缴,其他部分(转轨成本)改由企业利润承担。
三、工资基数缴费率测算
本文采用“与最近n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方法确定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原则,建议将工资基数缴费率定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7%~8%。
四、利润基数缴费率测算
根据数理模型,我们建议,利润基数缴费可以按照企业税前利润的1%左右征缴直至2026年。利润基数缴费是企业的额外养老负担,本不应该由企业承担,可以把利润基数的缴费视为政府向企业的强制性借款,并向缴纳企业发放认可债券予以承认,在日后按计划逐步偿还。
五、以利润基数缴费的前景
利润基数是作为一种过渡措施和权宜之计,到转轨成本消化完后,利润基数缴费率自然下降为零。但另一方面,利润基数的提出包含了资本利得参与养老金积累的思考。因而,双基数能否成为筹措统筹养老金的一种基本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摘自《中国人口科学》(京),2005.3.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