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视野下历史村落价值及保护利用初探——以佛山大墩村为例论文_梁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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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未来城镇的发展提出了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等发展指导思想。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本文以佛山大墩村为例,对城市发展中传统村落的价值及其未来的保护利用进行发掘与探索。

关键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历史村落;价值;发展;利用

一、前言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目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但传统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会带来产业升级缓慢、资源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增多等诸多风险,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随着内外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系列文件精神编制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旨在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旨

“规划”指出我国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乡建设缺乏特色。一些城市景观结构与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特征不协调,部分城市贪大求洋、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建设国际大都市,“建设性”破坏不断蔓延,城市的自然和文化个性被破坏。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简单用城市元素与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规划”提出了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等发展指导思想。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规划”要求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要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存城市文化记忆。鼓励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形成多元开放的现代城市文化;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

三、实例研究——佛山大墩村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背景下,建设有地域文化特色、历史人文底蕴深厚的优美城镇,注重新城区中传统历史文化与现代多元文化的融合,保持村落自然风貌、民俗文化、传统格局的延续,是地区未来城镇化建设重要方向。

1.大墩村概况

大墩村始建于南宋咸淳十年,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正东3.5公里处,东连小涌村,南临细海工业区,西接荷村,北临东平水道。面积约220公顷,是佛山历史最悠久的村落之一。大墩村地处佛山市佛山新城核心区内,位于规划的中央商务组团,新城及佛山市中心城区中轴线上,是未来佛山市城市景观建设的重要节点。佛山新城于2003年开始建设,发展定位为“佛山市中心城区、中德工业服务区、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现代岭南文化新城”,一个集历史文化底蕴、岭南水乡特点、国际大都市标志于一体的现代中心新城。

2.大墩村历史文化遗产是传统社区与文化内涵的载体

大墩村保存有丰富的、典型的岭南村落特色空间。村落通过密布的河涌进行地块划分,各地块中基本以宗祠和庙宇作为空间核心,成梳式布局、整齐划一的村居围绕核心空间有序布置;村内水道的环绕,形成了优美的自然环境,水道的出入口更是遗存了村落的重要历史空间节点——村口。

大墩村保存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村内历史建筑、古码头、古驳岸、古树众多,现存的历史建筑类型包括宗祠、庙宇、书塾、炮楼及三间两廊式村居;麻石构筑的古码头及设置栓船只系孔的麻石驳岸更是岭南为数不多的反映水系作为主要交通的古村落特征;古树包括超过20株树龄超过百年的榕树、龙眼树等树种。

3.大墩村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脉络的延续

佛山的城市雏形肇始于明代,由佛山村、汾水村、山紫村等15个村落组成。明清两代,佛山被定性为市镇而区别于城市,是一个无正式建制的市镇,而城墙对于佛山来说更是“不知城墙为何物”。但当时佛山的经济规模及人口规模却是大大超过了传统市镇,几可与地方首府比肩,成为“天下四大镇”、“天下四大聚”的超级市镇。明末,佛山设立了铺区制度,街、里、社、坊并存发展,打破了原来以自然村落为基础的局面,把各个分散的村落相连成片,铺区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是为佛山现存老城区的雏形。但传统岭南村落肌理的特征在佛山城市发展中也有遗存,现存较多保存良好的历史街区建筑群整齐排列成行,沿夏季主要风向布置,形成梳式布局,两排建筑围合的里巷两端设置“隘门”,与大墩村主要的历史村居布局相一致。

上世纪20年代起,国内掀起一波西方建筑思潮,佛山其时推行城市改良计划,拓宽马路,修建城市建筑,城市建筑大量采用西式建筑手法及装饰元素,不但影响着当时的城市面貌,更强烈地影响了城市周边经济较发达村落的村居建筑形态。大墩村现存的历史建筑中较多的反映出这一特征,村居中大量采用了西方建筑装饰语言,印着深深的时代烙印。建筑布局及建筑语汇的传播,是当时佛山城市发展辐射周边地区并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缩影。

4.大墩村是城市快速发展的组成一部分

佛山市在城市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提出了“产城人融合”战略,突出了人的概念,设想建设为“品位生活之都”、一座宜居宜业的城市,打造成一个高水平、高效率工作与慢节奏、愉悦生活相结合的发展示范区。结合佛山新城的发展定位,在《佛山新城26平方公里概念性城市设计》中,大墩则明确规划定位为“慢城”,充分体现“高效率、慢生活”中“慢”的含义,成为城市快速发展中重要的组成载体。其中的“慢城”解读为不是一座城,而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追求,“慢城”也并非一个地块,而是联接整个地区的网络结构。东边是全市最高效率的地方,是高密度高强度地上地下联为一体的城市CBD,西边则是低效率慢生活体现城市包容生长的地方,人们来到佛山新城就忘记了烦恼,忘记了工作,去享受、去休息、去感悟生命价值的地方。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的“注重新城区中传统历史文化与现代多元文化的融合”这一核心要求。

四、大墩村保护利用初探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佛山市城市升级,佛山新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作为核心地区的历史村落大墩村的保护和利用需要在新形势下,遵循建设新城镇、新城区、新历史村落等基本原则,顺应新时代的要求,结合本地特色,找准定位,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

1.保护利用的定位

根据大墩村的“慢城”的概念,其保护利用必须有别于其他以商业开发、旅游等性质盘活城市经济作为主导的改造项目,大墩村作为新城区域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自然村落,虽然在改造中要保护利用的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而非全村,但遗留下来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共同构成了历史村落的遗产体系,因此在保护工作中,要保护好两者的丰富多彩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保护它们的各种物质载体。大墩村要成为营造新城有岭南地方文化特色的区域,则必须留住原住民,而不再使用冻结式和建筑标本式的手法,让大墩村依然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同时融入更多现代的、适合新城城市定位的、更有生命力和活力的新元素。

2.保护利用原则

大墩村是慢城的核心区域,也是新城延续历史人文内涵的重要区域,应在保留、延续传统风貌特色的前提下对村落进行保护性改造和复合性开发,主导功能为居住,同时兼容文化、商业、娱乐等功能。

地块应采用保护、整饬、改善、保留、重建、拆除等手法去进行改造,改造原则为尽最大限度地保留村庄肌理及整体风貌的条件下进行局部整治,拆除地块内质量较差或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增加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营造舒适宜人的环境,适当增设文化、娱乐、商业等服务配套设施。

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需符合上位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地块内的绿地水系格局,保持水系和滨水绿带的连续。滨水绿地应为开放式,对公众开放;绿地面积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3.保护利用细则

①空间的保护利用

编制各项规划设计,在设计的指导下进行空间改造,针对不同的地块功能定位,进行场地空间设计,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在空间利用保护中,应以现存的历史宗祠、庙宇作为公共空间的核心,保护其周边的空间尺度,对周边建筑进行整治。同时,对保存良好的历史街巷肌理进行合理保护及适当改造,重点保护体现“街-河-街”、“街-河-屋”等邻水空间特色的街道,根据地块功能控制街巷的空间尺度及街巷侧界面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并保持协调统一的街巷景观。

②建筑的保护利用

应根据建筑现状对整村的建筑进行等级分类,在保护利用中制定相应的策略。重点保护包括文保单位在内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应充分保护利用而非简单拆除,若是文保单位,则按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在进行修缮、保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一般的历史建筑,在主体结构及重点装饰部位不变的基础上,可根据设计意向对建筑做加减处理。对于状况极差,或因不适应地块功能定位的历史建筑进行拆除,但应充分利用拆下的建筑构件。需修缮的历史建筑,应按原材料、原工艺、原结构、原环境等“四原则”以体现建筑的原真性,在修缮过程中提倡使用旧材料进行构件置换,以保存建筑的历史风貌。

规划区内的新建建筑,其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建筑材料与色彩应尽量采用与历史建筑风格相协调,汲取岭南乡村建筑的特征进行设计,将传统建筑的手法融入现代建筑中,而避免肤浅模仿挪用,应在对岭南传统建筑研究理解消化的基础上,将其建筑语言运用到新设计中,避免与周边环境产生隔阂分割,成为环境孤岛。

③景观及绿化设计

以保留现状水系格局为基础,根据新功能要求做适当改造,并与周边地块的水系有机的联系起来。沿主要河涌两边,通过拆除沿岸破旧、低矮的建筑,恢复为石板路或花圃绿地,形成线状绿化,再结合有风貌特色建筑的保留和设置塑造有岭南特色自然的水乡景观。

规划区内的古树应尽量加以保留,结合村内的公共空间打造绿地节点,同时拆迁违章废弃的房屋,抽疏补绿,形成零散的绿化节点。改善规划区内的人居和生态环境。

④交通组织

地块内的道路交通改善方式以沟通尽端道路,完善街巷支路系统,保证可达性、卫生、防火和安全要求,提高防灾能力,改善静态交通状况,塑造高品质特色步行街区为主要目标。打通和拓宽村内的主要道路形成规划区的主要交通性道路,增加贯通南北的道路。以街道串通巷道形成环路联系整个旧村,避免过多穿越型的车行交通,依托绿地和水系构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在商业区内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社会停车场,减少外部交通对地块内部的干扰。

五、结语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对未来城镇发展提出“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要求下,传统历史村落在城市高速发展中如何找到自身对应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特色在城市化环境中充分发挥与利用,是每个关注历史城镇、村落及建筑发展的学者孜孜不倦探索的重要课题。本文希望通过发掘大墩村的价值,尝试性地对其未来在城市发展中的定位、利用方向进行构思探索,以此为例,寻求历史村落的安身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梁瑞星. 民国初期新辟马路沿路铺屋研究[ ]. 2011

[3]陈翀、姜劲松.理想空间.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古村落保护研究——以苏州市东山、西山镇古村落为例[ ].2010.10

论文作者:梁瑞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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