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博弈研究;招投标;主体合谋
1 引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将近二十年,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完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再加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部门权责不统一等问题,投标方通过横向合谋牟取较大利益的趋势越演越烈,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从短期防治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分析横向合谋的形成条件,由此建立了基于Shapley值的博弈模型来研究单次的合谋行为;从长期防治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分析博弈演化,通过复制动态分析来研究投标者的策略演化趋势,由此得出投标方横向合谋短期和长期的防治思路。
2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每一个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都必须经历一个步骤,就是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只有招投标顺利进行,才能确保整个建筑工程有开始施工的流程。所以,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地位和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其中,影响招投标的风险因素也是多种多样,加强招投标风险管理成为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重中之重。针对招投标风险管理而言,它是建筑项目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影响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3 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现状概述
招标与投标可以看做是一种交易形式,通过对某一项目的公平竞争,获得项目实施的权利。在我国建筑也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有着诸多的招标种类,例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总承包招标等,在我国主要运用的招标方式为总承包招标,就是将工程中的一切项目内容都给某一企业承包。从招投标的程序角度来看,主要包含项目的准备工作、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通过这一系列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工程的招标活动作为促进良性竞争的主要手段,要具备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等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切实发挥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作用。
4 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
4.1 非法手段中标现象频繁
在我国建筑业的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非法中标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方面许多项目的投标方在不具备相关资质、资金、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投标后通过对招标方的贿赂获得项目的中标权利;另一方面,投标方通过制造假资质、欺诈等手段获取项目中标目的,这两种现象都是非法的,违反了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也致使建筑业工程项目的质量出现问题。
4.2 对招投标过程缺乏监督
近年来,我国虽然通过相关法规的制定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了法律限定,但是由于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量缺乏,导致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大量的不公平违法现象,许多建筑业项目并没有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明招内定、人情工程等现象较为严重,监管力量的缺失、监管形式化、监管机制不健全等现象都是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因素。
4.3 缺少对资格的预审环节
在对建筑业项目进行招投标的实际实施中,许多招标项目对资格预审的环节不够重视,以走形式、文件式的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没有进行实际有效的实地考察,预审环节的不重视很容易使产生的中标方出现虚假现象,对建筑业项目施工的质量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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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策略
5.1 完善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
法律是保证一个项目合理进行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的快速发展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我国急需制定完善与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通过法律对建筑业项目的招投标进行制约,在完善法律的过程中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受贿、作假现象的产生,进而促进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营造一个具有法律保障的公平环境,使建筑业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能够有序合法进行。
5.2 强化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机制
面对建筑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多种违法、违纪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在重视这一问题的基础上建议一套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没有利益关系的独立监督部门设立,使建筑业工程项目在监督之下进行合法、公开、公正、公平的项目招投标实施。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监督机制的强化,通过有效、适时、合理的监督才能使建筑业工程招投标项目以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通过对建筑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机制进行强化,能够在促进招投标活动合法进行的基础上营造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我国建筑业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
5.3 加强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是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投标方资质能力的基础审查,有效的审查能够将项目投标方中作假、违规的承包单位清理出来,有助于保证中标后对建筑业工程质量的保证。通过资格预审对项目投标方进行资质、技能、实力、业绩、资金等多方面的审查,选出具有高水平、高质量的投标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竞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压标等现象,使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能够在市场环境下进行有序的良性竞争,也能使投标方不断自主的提升自身实力,促进建筑业质量的提升。
5.4 基于合作博弈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合谋分析
1)立足于合谋成立的视角,引入合作博弈理论,从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的合谋出发,构建了一个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合谋现象能够存在所必须满足的协调博弈模型,得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产生合谋的条件。
2)依托于协调博弈模型,从破坏模型的平衡上,找出减少合谋的关键点,并就此提出防范合谋的措施与建议。
3)为分析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合谋提供了一种定性的方法,便于政府部门更好的监督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市场提供了理论依据。
6 研究结论与管理启示
工程项目招投标多利益主体合谋行为治理的根本目标是规避合谋的发生,最可能出现有效治理的稳定策略是投标人选择“不合谋”。监察方尽快做出“监察”的稳定决策,促进投标人策略快速进入“不合谋”的进化稳定点,延缓或避免招标代理人采取“参与合谋”的稳定策略。根据合谋行为的进化模拟结果,在治理参数一定的情况下,三方主体初始策略的不同并不会影响治理体系的进化结果,其中招标代理人最为稳定,投标人行为策略的进化稳定速度变化较大。因此,投标人是合谋行为治理的关键对象。合谋主体“低合谋”与“高合谋”2种初始状态下监察概率对治理体系进化影响的比较,投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初始策略为“低合谋”时,治理更容易快速达到预期效果。而监察成本的增加与治理效果的提升不具备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但在项目和业主承受范围内提高监察成本,则有利于治理体系的快速、有效的稳定进化,而盲目的监察投入效果不佳。
参考文献:
[1]霍正刚,张敏莉.评标专家参与招投标合谋的博弈分析与防范对策[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9).
[2]陈赟,邓胜群.基于合作博弈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合谋条件分析[J].铁道科学与工程学报,2018,15(2).
论文作者:唐秋玲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
标签:招投标论文; 建筑业论文; 工程项目论文; 项目论文; 现象论文; 过程中论文; 策略论文; 《城镇建设》2020年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