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2011年度中国资本外逃规模估算研究_资本外逃论文

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估算研究:1982—2011,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论文,规模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持续大量引进外资的同时,却出现日益明显的资本外逃现象;近年来,在人民币预期汇率与名义汇率偏离导致的人民币预期升值以及国内固定资产价格上涨预期(尤其是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的严重低估)出现较大的“套汇”、“套利”双空间,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资本流入时,资本外逃现象依然严重。一方面世界其他地区经济前景黯淡,我国经济增长依然迅速,政府不遗余力地吸引外资,以及伴随着我国出现的“双套利”空间,另一方面,无论是草根经验还是权威数据均验证了我国出现持续资本外逃的现实。资本外逃的异常情况和国际资本的不断流入形成了一个博弈悖论。

本文拟从探讨估算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相关指标适用性出发,选择和构建适用的方法来测算我国资本外逃的规模,以为进一步研究资本外逃提供思路和依据。

二、简要的文献述评

(一)资本外逃的定义

资本外逃(Capital Flight)的相关研究最早大概可以追溯至上世纪30年代。Kindleberger(1937)指出,资本外逃是由于政治不稳定引起恐惧和疑虑所导致的非正常的资本流出。上世纪70—80年代,拉美国家普遍爆发债务危机,许多拉美国家一方面接受大量国际援助,同时私人部门的资本大量外逃。拉美债务危机之后,学术界开始围绕资本外逃的定义、测算方法、动因、影响因素等展开研究。国外学界主要从两个角度对资本外逃进行界定:资本流出的动机和资本外逃的后果。其中规避风险说、规避管制说、投机套利说属于前者,后者包括违背社会契约说、国民效用说。资产组合说、不对称风险说则结合资本外逃的动机和后果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体来说,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资本外逃进行界定和分析,有一定的合理性,各有侧重且互相有交融。国内学者宋文兵(1999)、韩继云(1999)、江曙霞和秦国楼(2000)、杨海珍和陈金贤(2000)、杨胜刚和刘宗华(2000)、李晓峰(2000)、管涛和王春红(2000)、任惠(2001)、董志勇(2004)、邢毓静(2004)、牛晓健(2005,2006)、黄彤华等(2006)、潘镇等(2008)、李翀(2009)、郑英梅(2011)等在借鉴国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也对中国资本外逃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尽管研究角度各有不同,但大体取得以下共识:(1)资本外逃是一种非正常的资本流动;(2)资本外逃可以非法也可以变相合法的方式流出;(3)资本外逃包括短期和长期资本的流出;(4)资本外逃往往超出一国政府所能控制的能力和范围。

本文在认同上述研究基本共识基础上,测算为逃避政策风险和经济风险,利用非法或变相合法方式流出中国境内的资本。

(二)资本外逃的测量方法

因对资本外逃的定义不同,相关的规模测算方法也不同,但概括起来国内外文献对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法、间接法、混合法、权益差额调整法。同时,许多学者在前人的基础上也对一些方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1.现有测量资本外逃规模的四种方法,各有优劣。例如,“直接测算法”简便易行,但会低估资本外逃的规模;“间接测算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直接测算法的缺点,数据采集也比较容易,但可能会夸大资本外逃规模;介于两者间的是“混合测算法”,但因其采取资本化倒算的方法,在实际测算中可能会有相对较大的误差;而“权益差额调整法”因其涉及政治、财务以及资产保密等问题而较难获取一国对外资产的准确数据,从而使该方法的整体可操作性较弱,但如果利用这种方法对某一具体项目下的资本外逃(如贸易伪报)规模进行测量或调整则具有借鉴意义。

2.在学术研究和理论分析中运用上述方法测算资本外逃规模似乎可行,但现实中仍会遇到困难。首先,由于对资本外逃概念理解的差异,导致测算方法难以统一;其次,由于数据大多来自国际收支平衡表,而平衡表上的数据也往往因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的不一致而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再者,资本外逃往往以走私、地下钱庄等非法隐蔽方式或变相合法方式进行,而这些并不会反映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因此基于资本外逃本身的隐蔽性、易变性或波动性、复杂性等特点,以及我国目前关于资本外逃统计口径完整性缺失的现状和现有资本外逃规模测算方法的局限,本文认为,关于资本外逃的定量分析,重要的是尽可能在对资本外逃概念进行严格界定的基础上,运用较为合适和较为有效的估测方法,把握其波动的大致范围和基本规律。

三、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渠道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改革开放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目前,我国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资本和金融项目下依然存在许多管制,但却在日渐放松之中。在不断变化的外汇管理体制和市场环境下,资本外逃的方式也趋于多样化。

1.通过经常项目进行资本外逃。1996年12月1日,我国开始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因此通过经常项目下的贸易和非贸易渠道进行资本外逃是方便且易于操作的渠道。在贸易渠道下,资本外逃的方式主要为:出口低报和进口高报、进口不到货和伪造进口单证、出口逾期不收汇、利用银行远期信用证、利用贸易从属费用骗取外汇滞留境外、跨国公司或者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进行资本转移。非贸易渠道下,资本外逃的方式主要有:无形资产的转让、向国外支付旅游佣金费用等、利用出国留学或私人用汇的方式进行资本转移。相比之下,对非贸易方式下的用汇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甚至有些方式下的资本外逃可以说是畅通无阻(如利用无形资产的转让),给资本外逃提供了可乘之机。

2.通过资本与金融项目进行资本外逃。随着对资本和金额项目管制的日渐放松,其成为资本外逃的又一主要渠道。主要的方式有:对华直接投资渠道、对外直接投资渠道、融资渠道如人民币掉期业务、货币互换等方式。

3.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资本外逃。近年来,以通过地下钱庄交易为代表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渐呈蔓延之势,非法交易的金额进一步增长,经营规模明显扩大。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资本转移游离于现行的外汇监管之外,又由于其依靠信用交易,交易迅速费用低廉而且相当隐蔽,地下钱庄成为资本外逃的重要渠道。另一种隐蔽的方式是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资本外逃。在我国沿海的一些地区,手机银行掮客几乎成为半公开的经纪人,并建立了良好的信誉。由于系统的隐蔽性,我们无法从正式的统计资料中获得相关的数据,因此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的资本外逃规模很难估测。

四、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估算

关于资本外逃的规模估算的研究,由于采用的测算方法不同,测算结果不同,因此争议不断。迄今为止,从现有国内外测量方法看,没有一种方法堪称尽善尽美。本文在尽可能深入探讨适用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估算的相关指标的基础上,拟运用修正的直接测算法和间接法对资本外逃规模进行测算,以把握我国资本外逃的变动趋势和基本规律,以便进一步探究我国资本外逃的动因、影响因素、应对措施等问题。文中所运用的修正的间接测算方法实际上是在“间接测算法”框架下,“混合法”(例如,对外投资中资本外逃的测算)与“权益差额调整法”(如对贸易伪报的测算)相结合的一种结构性测算方法。

(一)直接测算法

1.数据来源说明。(1)净误差与遗漏项以及贸易信贷差额数据,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2011)。

(2)进出口伪报原始数据、我国对贸易伙伴的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数据以及世界进出口价格指数是经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0—2011)整理所得。贸易伙伴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1993—1999年来源于UN Comtrade Commodity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2000—2011年数据经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0—2011)整理所得。其中中国台湾的贸易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2011),中国香港的贸易统计数据来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统计处:香港统计年刊(2001—2011)。所涉及的汇率转换,港币/美元汇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2011)。

2.具体项目说明与处理。(1)其它投资—其它资产:因数据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由此推断合规性的资本流出所占的比重较大,又限于无法获得合规的资本流出比例,因此在直接测算法中不计入该项目。

(2)贸易信贷:通过贸易信贷进行资本外逃是方便且易于操作的渠道,1982—2011年数据显示,贸易项目的外汇收支超过我国外汇收支总量的70%并且出现不正常的波动。①据有关外贸企业的调查,我国正常的贸易信贷占贸易总额的60%~70%,②因此本文按照贸易差额的30%来计入该项目下的资本外逃额。

(3)进出口伪报:尽管1986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但直至1993年对该规定进行修订之后,各海关统计才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的原产地确定标准如实申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受数据可得性限制,进出口伪报的调整区间为1993—2011年。

3.估算结果。根据上述相关分析,在直接测算法下:资本外逃=净误差与遗漏+(贸易信贷差额-正常的贸易信贷差额)+进出口伪报。具体的估算结果如图1。

(二)间接测算法

2.具体项目说明与处理。(1)外债年增加额:依据中国外债管理条例的内容,外国的股权投资如外商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都不属于外债,因此股本证券负债需要加入资金来源项(A),部分研究忽略了此项目的调整。

(2)外债低报额:利用Dooley(1986)的方法进行估算即将中国统计的外债年增加额与世界银行提供的相应数据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它们之间的差额为外债低报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外债低报额为0。需要注意的是世界银行按照国际惯例将外资银行对国内企业的贷款不视为外债,而我国直至2001年才按照惯例标准调整外债统计口径。2001年之前因外债统计口径不同,无法进行对比以确定我国外债是否存在低报,因此本文调整了2001—2011年中国的外债低报额。

(3)外商与直接投资的重叠部分:在我国,外商来华投资股本金与总额的差额可以通过股东贷款的形式缴纳。这部分股东贷款既统计在直接投资中,也统计在外债中,会造成资金来源项(A)的重复计算。但因不能获取相关数据以得到股东贷款形式缴纳的比例,无法估算外商与直接投资的重叠部分。

(4)外商直接投资高报额:部分研究考虑到外商直接投资高报因素,预扣除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水分。但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外商投资品在经常项目下借记为对外进口支付,在资本项目下贷记为对内直接投资流入。如果调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额,就需要同步调整进口支付额即经常项目差额,结果相当于没有调整,因此没有必要计算外商直接投资高报额。

(5)居民境内除存款以外的外币资产增加额(现钞与其他外币资产,C7):由于居民的大部分外币资产存放在境内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运作,进而形成了银行的对外资产。因此居民的外币存款与存款货币银行国外资产增加额(C5)有重叠部分。部分研究并没有剔除居民外币存款额,造成资金运用项(C)的重复扣除。另一方面,居民的现钞与其他外币资产(C7)并没有数据可以直接得到,因此本文参照杨胜刚(2003)③的方法,取居民外币存款的一定比例推算现钞与其他外币资产的数值:1982—1989年居民现钞与其他外币资产增加额约为外币存款增量的0.7;1990—1993年以及1994年以后这一比例分别变化为0.515和0.45。

(6)对非贸易方式下(留学、旅游等)的用汇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甚至有些方式下的资本外逃可以说是畅通无阻(如利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另外,通过“地下钱庄”和“手机银行”进行资本外逃,由于系统的隐蔽性,也无法从正式的统计资料中获得相关的数据,因此无法估测通过这些方式进行的资本外逃规模,造成对资本外逃规模的低估。在某种程度上说,不管是直接法还是间接法,都是对我国资本外逃的一种保守估算。

3.估算结果。根据上述分析,在间接测算法下:资本外逃=资金来源项+资金来源调整项-资金运用项+调整项=经常项目盈余+FDI净流入+外债年增加额+股本证券负债+外债低报额-国家外汇储备年增加额-对外证券投资额-对外贷款额-正常对外贸易信贷额-存款货币银行国外资产增加(货币与存款)-其它资产-居民境内除存款以外的外币资产增加额(现钞与其他外币资产)+对外投资中的资本外逃额+进出口伪报。具体的估算结果如图2。

五、估测结果与原因分析

(一)估测结果与波动原因分析

由于我国经济转型是渐进性的,诱发资本外逃的因素也是在较长时期累积形成并发生作用的,由此一定程度决定了我国资本外逃呈现较为“温和”的态势,而非剧烈和爆发性的。由图2可见,我国近30年的资本外逃呈波动态势,但也不难看出,其总体趋势呈增长势头。1982—2001年,我国资本外逃规模呈不断增加态势。2002—2009年资本外逃的规模出现大幅度的波动,有些年份方向出现逆转,但资本外逃增长的基本态势并未发生改变。2010—2011年,资本外逃的规模比较平稳,增长势头受到些微抑制。

根据不同年份微观以及宏观方面的背景因素,1982—2011年我国资本外逃规模具体特点以及波动原因分析如下:(1)1982—1989年,资本外逃数额不大,外逃现象不甚明显,但处于增长态势。累计为55.39亿美元,平均每年为6.92亿美元,累计为246.20亿美元,每年平均为30.78亿美元。

(2)1990—2001年,资本外逃规模不断扩大,加速增长。在1999年达到峰值599.58亿美元,平均每年为213.20亿美元。在2001年达到最大值982.76亿美元,累计为3977.53亿美元,每年平均为305.96亿美元。之所以出现资本外逃加剧的原因在于在1990年代中期,人民币汇率达到高峰,一年期存款利率达到10.98%,高出同期美元利率近5个百分点④,境外资金进入A股市场炒作,或者混入中国套取利差、汇差。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人民币贬值预期加剧,导致境外热钱抽离,甚至国内资本出于避险或投机也逃离出境;另一方面,对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信心的不确定以及以享受外资待遇或洗钱为目的迂回性资本外逃等因素,引发资本的流出。

(3)2002—2009年,资本外逃的规模和方向迥异,出现先增后减最后又增长的现象。在直接测算法下,2005、2007、2008年资本外逃的方向发生逆转,先增加到2004年的286.90亿美元,然后出现转折,在2005年为资本净流入236.73亿美元。在2009年到达最大峰值1041.10亿美元。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开始显现。东南亚国家的货币贬值削弱了我国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出口的竞争力,造成国内外市场对人民币贬值的预期,而一旦人民币预期贬值时可能会发生出口低报,出现资本外逃;我国一直存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但依然出现大规模的资本流出,说明我国的资本外逃中很大一部分是以享受外资待遇或洗钱为目的迂回性资本外逃。其二,我国走出了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人民币没有出现预期贬值,外汇储备放量增加、经济持续增长,加之市场整顿力度加大,打击走私、逃骗汇,资本外逃数量减少。在二者的合力之下,2002—2007年,我国资本外逃的规模出现先增加后减少,甚至出现为负的情况。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资本外逃规模剧增。

(4)2010—2011年,资本外逃的规模比较平稳,增长势头受到些微抑制,每年平均为507.10亿美元,平均每年为528.17亿美元。近年来,我国的消费品包括劳动力出现一个明显补涨的现象,以及贸易顺差远小于以往年份的前景,导致人民币在贸易领域对美元升值的空间进一步缩小,加上房地产市场开始降温,诱发资本外逃的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2011年10月,我国外汇占款出现自2008年1月份的首次负增长为248.92亿元;2011年第四季度外汇储备规模自1998年以来首次出现季度下滑。⑤一般而言,贸易顺差、外商直接投资以及其他跨境资本流入方式是推动外汇占款增长的主要力量。如果粗略计算,当贸易顺差和FDI增长,而外汇占款负增长,则意味着资本的流出。同时外汇占款的负增长也可能意味着流入的外汇资产未积累成相当的存款规模,而是通过如贷款当期付汇等渠道流向境外,资金正在逃离银行体系。除此之外,外汇储备规模的下降可能会迫使政府举债,而外债的增加会增大居民对政府增加税负的预期,引起预期投资收益的降低。同时这些因素的变化又会通过改变本外币的供求关系,增加汇率风险,从而刺激资本外逃。种种迹象,需要我们关注我国资本外逃的微妙变化,未雨绸缪的审慎态度无疑是防微杜渐的理性选择。

(二)趋势原因分析

上述解释了1982—2011年资本外逃规模之所以出现波动的原因,那么我国在“套汇”、“套利”双空间,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资本流入时,资本外逃现象依然严重。1990—2011年,平均每年为186.02亿美元,平均每年为332.79亿美元,而且由于资本外逃的隐蔽性,都是对我国资本外逃的一种保守估算,如此持续的资本外逃更深层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1.广义成本上升引起的资本外逃。随着中国劳动成本,土地成本和环境成本上升,以及利率、汇率和税收变动等引起的成本的间接上升,中国一度特有的低成本优势日趋消失。相对于中国生产成本的全面提升,东南亚各国有着比中国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甚至发达经济体自身投资环境也有了明显的相对改善,由此加剧了中国生产性资本外逃。

2.通货膨胀以及去“泡沫化”经济政策预期引起的资本外逃。一方面,我国多年宽松的经济政策积累了庞大的存量,致使国内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形成人民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的局面,导致以投机为目的“热钱”外逃。另一方面,过高的商品房“空置率”标志着我国房地产泡沫巨大,与房地产业这一服务业相关的制造业产能全面过剩,预示着以房地产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政策遭遇重大挑战,而中央政府的去“泡沫化”的新政策及其实施必将导致部分财富的消失,由此引发相关资本外逃。

3.与“移民潮”联动的资本外逃。近年来呈渐增之势的中国“移民潮”,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所谓“富人移民”。据招商银行和贝恩顾问公司联合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披露,在我国目前50万名千万富豪中,选择移民的人数超过1/4,这些富人的移出带出大量资本;另外,在考察和比较国内外教育、医疗和养老制度,以及居住成本、环境质量、公共安全等综合性生活成本和生活质量基础上,中国一部分中等收入阶层的移民诉求呈增加之势,为此,必然也增加了相关的资本外流;最后,在中国日益普遍的“裸官”现象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贪腐性资产外流。

4.经济结构扭曲和增长乏力形成悲观预期引发的资本外逃。资本外逃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即如果经济增长显得乏力,人们对前景预期越不看好,将越容易引发资本外逃。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虽然经历30年大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但人均量仍处于较低水平;城乡经济虽然有长足发展,但城乡差别依然显著,二元经济结构呈扩大之势;由于适应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整体价值体系的构建滞后以及价值观的缺失,导致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错误认知,并形成不恰当甚至错误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农业发展明显滞后”的扭曲的产业和经济结构被进一步强化:农业仍未改变“靠天吃饭”的脆弱境地,制造业尤其是重工业发展依然独步畸形,产能过剩;人口快速增长加上耕地锐减,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人一地比例关系”的紧张程度,导致粮食和食品生产赶不上人们需求的增长,使食品价格呈长期上涨之势,从而引发工资(即劳动力成本)上涨,进而引发物价水平的普遍上涨,难以遏制的通胀与结构失衡导致的经济增长放缓相互叠加,将可能导致中国经济面临长期性“滞胀”;此外,落后的价值观以及偏颇的“增长”“发展”观导致错误的经济增长方式,而粗放式的经济增长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人口与资源”、“人与环境”的矛盾,使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质疑。所有这些现象、事实及判断均将形成累积性影响并决定人们的预期,一旦对中国经济前景预期悲观,必将引发与之相关的长期资本外逃。

六、应对资本外逃的对策分析

资本外逃作为非正常的资本流动,对一国国际收支、国内税基,以及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果资本外逃的资金来源于外国投资的撤资,可能会降低国内的经济增长速度;如果外逃资金来自于银行存款和投资组合抛售,会破坏银行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如何防范资本外逃,成为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由于资本外逃可根据不同标准区分为不同类型,例如,根据“时间”,资本外逃可区分为“长”“短”期资本外逃;根据“性质”,资本外逃可区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资本外逃;根据“目的”,资本外逃又可区分为“投机性”和“非投机性”资本外逃。长期资本外逃包括生产性资本外逃和非生产性资本外逃(如移民性资本外逃);短期资本外逃包括投机性和非投机性资本外逃(例如,基于经济预期悲观的影响以及趋利避害本能发生的资本外逃)。根据以上资本外逃分类,应对措施当有所不同。

1.应对短期资本外逃。短期资本外逃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完全以投机性套利套汇为目的的短期游资的流入流出。这些游资利用我国外贸金融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及存在的漏洞,通过非法及合法手段,利用经常项目以及资本和金融项目下的渠道流进流出以套取利益。因此,应对这些资本外逃,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贸体制、金融体制和法律体系的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短期投机性资本的流入流出,肆意干扰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健康与稳定。而另一种短期资本外流,则可能是由于我国经济和金融的信息披露机制不甚完善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和对经济形势的误判,以及内外资存在各种隐形差别待遇等因素导致的资本外流。因此,完善我国经济金融以及政策信息披露机制,消除内外资各种隐性差别待遇,可减少这些原因造成的资本外流。

2.应对长期资本外逃。长期资本外逃主要指生产性资本外逃,但也包括与移民等因素相关的非生产性长期资本外逃。然而,除了与腐败以及非法收入相关的资本外逃之外,可以说,在我国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长期资本外逃,均不同程度地与中国经济发展态势以及人们对中国经济前景的预期相关:如中国广义生产成本显著增加、不恰当的经济增长理念、经济发展战略以及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中国产业结构扭曲、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等,从而在世人眼中,中国的经济增长的强势劲头日渐消失,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开始受到怀疑,对中国经济前景形成悲观预期。毫无疑问,在这些因素影响下,必将导致长期资本外逃。要消除这些因素引起的长期资本外逃,最根本和有效的,就是消除引起这种资本外逃的种种因素和根源。惟有这些因素得以消除,才可能减少和缓解长期资本外逃。然而,由于这些根源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消除这些根源也并非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须作长期努力。

①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②刘韬:《中国资本外逃问题研究》,2003年,南京理工大学。

③杨胜刚:《资本外逃与中国的对策》,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④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http://www.pbc.gov.cn/publish/diaochatongjisi/126/index.html;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http://www.federalreserve.gov/releas es/h15/data.htm。

⑤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tjsj/tjsj_lis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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