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帝国政权继承危机与政治格局的形成_司马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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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时期存在一个极为突出的客观情况,即在二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共有20位皇帝登位统御,包括3位亡国之君在内,有11位皇帝在位无嗣。这意味着,过半的皇帝面临着国统不继的威胁,皇权因而遭遇无法正常继承的尴尬局面。因此,本应以血缘亲疏认定嫡庶之别的嫡长子继承制却需要人为择嗣加以认定,这其间掺杂着怀揣各自政治利益和目的的诸种势力的诉求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皇帝无嗣这个皇室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所直接引发的皇权继承危机给各方政治势力造就了天然的夺权良机。

      已为人所周知的门阀贵族联合统治的政治格局——门阀政治①,确立和发展于魏晋时期。门阀政治格局的形成是否与皇帝无嗣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呢?我们知道,在中古帝制时代,任何一位皇帝的个性、素质和综合能力无疑对未来政局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继承人选对皇朝至关重要。继承人如何选定?未来继承者将对魏晋政治局势产生什么影响?围绕着立嗣继承问题,皇室与世家大族、世家大族之间又是如何与时应对和沉浮升降的呢?这些问题无不与皇室立嗣有关,魏晋政局也无不受此影响。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说,皇帝无嗣所引发的皇权继承危机与魏晋政治格局的形成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对此问题的重视与研究,应该说,既有必要也有意义。目前关于皇权继承问题的研究已有相关成果②,但皇帝乏嗣引起的皇权继承危机与政局之关系,尚未受到学界足够关注。本文就此问题试作探讨。

      在展开论述之前,笔者要强调:虽然本文旨在阐释皇权继承危机是影响魏晋政治格局形成的关键因素,但是并非以此作为魏晋政局形成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决定魏晋政治格局的因素很多,最根本的还是魏晋皇朝的政治结构模式(皇权与世家大族之间的实力较量),皇权继承危机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左右政局,具体到我们所探讨的问题,只有在皇帝无嗣、皇统绝继,传统的继承法无法实行的政治异常事态下,在统治集团围绕如何接续皇统、择选继承人问题展开的政治博弈过程中,皇权继承危机才会凸显其影响政局的作用。如果皇帝有可继承皇位的皇子,按照继承法正常传位,或诸皇子因继承问题引发的夺嗣之争而导致的政治危机等等,则已逸出本文的讨论范围。

      一个王朝最重要的国事莫过于继承人问题,这是关乎国家稳定、国祚长久的大事,任何一位即位的国君,首先把生养抚育子嗣视为首要问题。皇帝有子嗣,皇权继承无碍,毋庸多言;反之,皇帝无嗣,皇权无以为继,则成为国家的重大问题。因为这成为引发政治动乱的渊薮,甚至决定着国家的生死安危。

      在中古帝制时代,皇帝乏嗣的情况屡屡发生,特别在魏晋时期,这种情况尤为突出,甚至成为影响政治格局形成的关键。魏晋皇帝无嗣情况有别,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下面分以叙之。

      1.曹魏。自魏明帝曹叡始,皇统屡绝,直至司马氏篡权。据史载,明帝原有三子冏、穆、殷,均早夭。曹冏于明帝即位三个月后,即黄初七年(226)八月被立为清河王,至十月,薨。曹穆于太和二年(228)九月被立为繁阳王,次年六月薨。曹殷生于太和五年(231)七月,未及封王即于次年五月薨③。

      有史可载的明帝诸皇子中,曹冏应为较长者。如果按照古人通常婚育年龄十五岁生子推算,明帝即位时年二十二,曹冏死时应为八岁,曹穆还幼,曹殷更是不足周岁就夭折。再从皇子数量来看,帝王后宫佳丽无数,按常理,皇嗣应不在少数。明帝仅有三子,应属较少的了。子少、早夭是明帝统御时期最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明帝做了两手准备:一是大修宫室,广采众女,充盈后宫。这几乎在他一即位就开始了,尤其是在三皇子亡后的青龙年间,明帝“盛兴宫室,帑藏空竭”。为了“蠲邪纳福”,甚至还将自言为天神的寿春农民妻命为登女,并为之立馆后宫,倍加优宠④。明帝无视国朝“外勤征役”、“年谷饥俭”的内外困境,一意孤行的修建行为遭到了司徒王朗、太子舍人张茂、廷尉高柔等二十多位大臣的上书反对。和大臣们的上书一样,明帝的求子行为直到死也没有奏效。

      二是以旁支入嗣,继承大统。太和三年(229)七月,明帝下诏曰:

      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篡正统而奉公义。……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後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著于令典。⑤

      诏书是在次子曹穆夭折一个月后发出,大约明帝已预感到皇嗣不育的状况很难改变。诏书意在阐明为人後之义,以维护大宗的正统地位。为避免以后发生改称生身父母为帝为后的不道行为,明帝特出诏以绝同宗觊觎之心,这实际上为他后来择旁支以继大宗作了铺垫。青龙三年(235)八月,明帝养曹芳、曹询为己子,并分别立为齐王、秦王⑥。

      即位的齐王曹芳,因“莫有知其所由来者”的迷离身份历来备受史家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曹芳是否具有曹氏血统。近来有学者研究认为:“魏明帝是曹操嫡孙,虽然他本人无子,但曹氏皇族男丁兴旺,其立嗣必然来自曹操嫡传曾孙辈,绝不会随便找个没有来历的人来继承皇位,这个道理不言自明。由此可知,陈寿所谓的‘莫有知其所由来者’说的是不能确认他出自皇族的哪一支房而已,故‘所由来者’显然包括过继在内。”⑦这个分析是合乎情理的。由此,裴注所引《魏氏春秋》“或云任城王楷子”⑧当有所据。这个推断不误的话,曹芳的世系为曹操→曹彰→曹楷→曹芳,而明帝的世系为曹操→曹丕→曹叡,曹楷与曹叡为堂兄弟,曹芳为明帝曹叡的旁宗子侄,看似这完全符合“择建支子以继大统”的原则。但还有一个问题是,继承的最基本原则是:立嗣应先从血缘最近的亲属中选择。就曹氏而言,明帝应从曹丕诸子之子中选择继承人,一是曹丕诸子是明帝的亲兄弟,在血缘上比曹楷更近;二是曹丕为开国皇帝,在君统上更具合法权威性。明帝却抛开继嗣原则,原因何在呢?对于这一问题,鲁力先生作了充分的分析和探讨。他指出,寿命短、生育能力差是曹丕一系的通病,不是明帝一个人的问题。据史载,曹丕虽生有九子,但大多数早死,而且没有留下后代。到明帝死时,曹丕之子孙就更加凋零,只剩下曹霖、曹霖子曹启、曹协子曹寻三人。尽管如此,但他们是否是合适的皇位继承人,至少,他们是否有生育能力,就很值得怀疑(曹寻后来果然无子,曹启是否有子,史无记载)。旁系中,血缘最近的是曹丕之弟曹彰和曹植,三人同为卞氏所生。曹植曾与曹丕有过立储之争,并受到曹丕的严厉控制,按常理,明帝很难考虑立他的后代的。剩下的只有曹彰,他不仅有很好的身体素质⑨,更重要的是他生育能力也很强⑩。基于此,明帝以曹楷子曹芳为嗣,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11)。由此可见,明帝是基于客观条件所限而被迫作出的选择。史家在总结曹魏覆亡之因时,冠以明帝“情系私爱,抚养婴孩,传以大器,托付不专”(12)等恶名,恐怕并不解明帝的难言苦衷。

      齐王曹芳八岁即位,在位十六年。在位期间,中枢权柄先由曹爽、司马懿掌控(13),后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权归司马氏父子之手,废立事全由之(详见后论)。二少主高贵乡公曹髦、常道乡公曹奂被立,全然不顾嫡庶、亲疏继承之法,皆因年幼易控,直至被司马氏攘窃。遍检史籍,全没有三少主后嗣的记载,大概史料不足,史书阙载,也可能是因为政变而死尚未生子,但更可能是“遗传了曹丕一系生育能力差的通病”。

      2.西晋。与曹魏情况不同,西晋皇帝乏嗣主要是人为所致,惠帝前期是皇后贾南风篡权干政,后期是皇室宗王为争夺最高统治权的动乱。

      据史载,惠帝司马衷仅生有一子司马遹,战乱时局的影响是一个方面,但更主要的原因在还于人为的干预。泰始三年(267)司马衷立为太子,时年九岁。泰始八年(272)年纳贾南风为太子妃,“妒忌多权诈,太子畏而惑之,嫔御罕有进幸者”(14)。但在纳妃前,武帝已为太子安排侍寝者宫人谢玖,“惠帝在东宫,将纳妃。武帝虑太子尚幼,未知帷房之事,乃遣往东宫侍寝,由是得幸有身。贾后妒忌之,玖求还西宫,遂生愍怀太子”(15)。皇子司马遹因此得以留住。

      太熙元年(290)四月,武帝崩,惠帝即位。八月,司马遹被立为太子。由于“妃性酷虐,尝手杀数人。或以戟掷孕妾,子随刃堕地”(16)。故贾南风在皇后位期间,后宫嫔妃根本无法生育子嗣,惠帝仅有一子司马遹和贾后所生四皇女。

      贾南风未生子。循旧例,皇后无子可养后宫子为子,这种拟制的母子关系仍可保持皇后尊位及相应的权力,如东汉明帝皇后马氏养章帝、魏文帝皇后郭氏养明帝等。但贾氏妒悍、贪欲极盛,惠帝的“不慧”更诱发了她日益膨胀的权势欲,“初,后诈有身,内橐物为产具,遂取妹夫韩寿子慰祖养之,托谅闇所生,故弗显。遂谋废太子,以所养代立”(17)。贾后伪称孕产,取异姓子为子,欲获得实质的皇后权位和家族的永久利益。继而“(元康九年,299)十二月壬戌,废皇太子遹为庶人,及其三子幽于金墉城,杀太子母谢氏。(永康元年三月,300)癸未,贾后矫诏害庶人遹于许昌”(18)。这种“移花接木”式的继承法很快被识破,其肆狡炽虐引发了宗室众怨,不到十日,贾后及所养妹夫子被梁王肜、赵王伦废杀。

      贾南风被废杀后,羊皇后被立。时值八王之乱,政权迭变,惠帝颠沛播迁,羊皇后先后八次被篡权者废立。不知是史籍阙载还是政局板荡,羊皇后在位八年,未留下子嗣。

      愍怀太子遹本是承续国统的唯一继承人,是晋室的厚望,贾后起事废杀之。太子乃国本也,难于动摇,动之国必大乱。在皇权失驭、皇室失嗣的政治局面下,宗室、外戚政治势力激烈争夺中央统治权,司马宗室内讧扩大化,“八王之乱”爆发。八王之乱使政乱朝危,东宫储君频繁建易。

      

      如表所见(19),惠帝统御,先后有六任储君被废立。除愍怀在太子位九年外,自贾后乱政,太子被废杀(300)始,到司马炽即位(306)止,短短七年间,相继有五任储君频遭废立。其中最长的在位一年多(豫章王炽),最短的仅仅八个月(濮阳王臧)。储君更替频率如此之高,这在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可以想见晋室统治高层权力争夺何等之激烈。

      最终皇太弟司马炽被立并即位,其原因有二:一是八王之乱后期,惠帝子孙全无幸存,惠帝兄弟成为皇室中之至亲。成都王颖抢得皇位继承权,称皇太弟。但是“太弟颖僭侈日甚,嬖幸用事,大失众望”(20),不克负荷;二是“(惠)帝兄弟二十五人,时存者惟颖、炽及吴王晏。晏材资庸下,炽冲素好学,故太宰颙立之”(21)。晏“为人恭愿,才不及中人,于武帝诸子中最劣。又少有风疾,视瞻不端,后转增剧,不堪朝觐”(22)。可见,诸王夺权到最后幸存者仅有三人,除司马颖被废、吴王晏资貌不堪外,更无其他合适人选,托付司马炽以国任是不得已而为之。

      当司马炽被立为皇太弟时,他仍持两端不决,不敢遽以太子自处,在典书令修肃劝慰下才从之。这是因为他心有所虑。这期间中枢机构争权仍十分激烈,储君的废立如上述列像走马灯一样,在他之前经废者已有五人,且得以善终者几无(当时仅清河王覃幸存,四年后也被司马越害死),皆为宗王手中之傀儡,如清河王覃被立为太子时方八岁,即齐王冏欲“久专大政”而立之。司马炽不甘“寄坐”太子位,且政局尚不明朗,他更不愿成为政斗之牺牲品。这是其一。其二,拥护清河王司马覃的势力尚在。司马覃是武帝子清河康王之长子,永宁二年(302)被立为太子时,齐王冏就以司马覃是“康王正妃周氏所生,先帝众孙之中,于今为嫡”(23)之故而扶立。此时司马覃的太子位虽已被废,但仍是时望所归。一是羊皇后为做皇太后,希望清河王继位。《晋书·孝怀帝纪》载:“羊皇后以于太弟为嫂,不得为太后,催清河王覃入,已至尚书閤,侍中华混等急召太弟。癸酉,即皇帝位。”(24)可见,当时情势极为险恶叵测,乾坤瞬息即可颠覆。二是从司马炽即位(306年十一月)后不久的两个阴谋事件即可明证。永嘉元年(307)正月,吏部郎周穆、御史中丞诸葛玫劝说司马越复立清河王覃,被司马越拒绝。同年十二月,前北军中候吕雍、度支校尉陈颜等谋立清河王,司马越矫诏囚杀覃,以绝妄念。这些都说明司马炽的顾虑是有理论和现实依据的。故《晋书》说“帝以清河王覃本太子也,惧不敢当”(25)。

      皇储的废立直接引发了宗室诸王间的血腥争夺,使西晋遭受极大摧残,加之北方胡族趁乱而侵,到怀帝司马炽、愍帝司马邺时,皇朝已走向没落,覆亡指日可待。

      3.东晋。东晋皇室的特点是“嗣胤不昌,寿禄不永”。东晋自中期穆帝以降,皇室连续三帝(穆、哀、废)无一子嗣。

      穆帝二岁即位,在位十七年,无子。穆帝是单传,康帝一脉仅传此一代就因绝嗣而终止,皇统不得不又回到成帝一脉,嗣君只能从成帝子嗣中寻求。成帝长子司马丕毫无悬念地继承了国统,是为哀帝。哀帝在位四年崩,无嗣。司马奕是明帝一脉唯一的后嗣,国统以兄终弟及的方式传给了废帝司马奕。废帝在位六年,被大司马桓温运用政治权谋所废。废帝也无嗣,桓温扶持元帝少子司马昱,即简文帝。至此,11帝统御、国祚延续百余年的东晋国统发生了回传,即由明帝一系转向简文帝一系。

      废帝时期,诸帝中除继为君主者以外,还有其他子嗣者唯有晋元帝和简文帝,分别有六子(一子早夭)和七子(三子早夭)。明帝为元帝长子,绍嗣国统。明帝一系统胤的特点是寿短(但都寿终)、子疏,继承特点是父子相继、兄弟相及交互继承。帝系如下:明帝寿岁二十七,有二子成帝和康帝;明、成父子相继,成帝寿岁二十二,二子哀帝和海西公;成、康兄弟相及,康帝寿岁二十三,一子穆帝;康、穆父子相继,穆帝寿岁十九,无子;穆、哀叔兄弟相及,哀帝寿岁二十五,无子;哀、废兄弟相及,海西公寿岁四十五(在位六年被废,废后又活十六年寿终),无子。至太和六年(371)海西公被桓温所废为止,明帝一脉已无一子孙可以继承皇位。

      既然明帝皇统已没有合法的继承人,元帝诸子自然成为择嗣对象。晋元帝诸子中,唯有四子司马晞和少子司马昱二人尚存,皇统仅能从二人中选择(26)。二人均为元老重臣,且身居要职,职衔荣显,历为国朝所倚重(27)。按照长幼有序的继承法则,应由武陵王晞继承皇位。但正值桓温强武之时,废立与夺由其操纵。桓温与司马晞互生忌恨(28),在继承问题上自然不会拥立异己者(29),故司马昱继废帝后被桓温所拥立。

      由于王、谢两大家族的掣肘(30),桓温代晋自立未得逞而死。简文帝一系得以续接国统。简文帝在咸安元年(371)十一月即位,次年七月崩,传子司马曜,是为孝武帝。孝武帝传子司马德宗,是为安帝。安帝无子。刘裕将行禅代,为迎合其时谶言“昌明(孝武帝名)之后有二帝”,密使王韶之缢杀安帝,立安帝同母弟司马德文即位,是为恭帝。恭帝登位,只是皇位刘裕篡位的前奏,晋宋嬗代已是箭在弦上。

      综上所见,皇帝无嗣引发的继承危机无疑在客观上成为魏晋局势动乱的诱因和罪魁。

      曹魏时期是皇族与少数世族高门联合统治的门阀政治形成期。东汉末年的战乱为高门大族入仕提供了契机。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战争需求形成了曹操“唯才是举”的官吏选拔原则,因而曹魏政权出现了一个由地主阶级中门阀世族阶层组成的政治集团。曹丕称帝后又将适合门阀世族世代参政的官吏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固定下来,从制度上保证和加强了他们在社会上的特殊地位。这是门阀大族进入统治核心层的开始。

      门阀贵族的联合统治特征从文、明二帝的中央权力分配状态和政权的运行机制已初见端倪(31)。不过在文、明二帝的统治期内,皇帝的威权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色彩仍较为浓厚。如文帝曹丕时,采取抑制宗室诸王、外戚及宦官等势力措施,严禁他们干政,牢牢地将国家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有效地遏制了最有可能觊觎皇权的三股势力。明帝统治的十余年间,他“沉毅好断”、“政自己出”,“料简功能,真伪不得相贸,务绝浮华谮毁之端,行师动众,论决大事,谋臣将相,咸服帝之大略。……听受吏民士庶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览省究竟,意无厌倦”(32)。这种亲临庶政、不惮焦劳的勤政之君,很难使其他皇权孳生物产生横加侵染的可能。因此,明帝即位、齐王芳被立嗣,皇权的递嬗顺畅无碍,帝国统治秩序较为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政治波动。

      政治局势的根本改变缘于明帝无后立嗣所引发的后遗症。明帝晚年,在造子无望的情况下,册立年仅八岁的齐王芳为太子并即位。幼主难担国之重任,加之先帝遗令“藩王不得辅政”(33)、“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34),明帝可托孤的是疏族和姻亲重臣。史载,初明帝“寝疾,深念后事,乃以武帝子燕王宇为大将军,与领军将军夏侯献、武卫将军曹爽、屯骑校尉曹肇、骁骑将军秦朗等对辅政”(35)。时久宠于帝、制断机密的中书监令刘放、孙资与燕王等人素不善,恐有后害,以“先帝诏敕,藩王不得辅政”为由举荐曹爽,参以司马懿。从明帝追问“爽堪其事不?”可推知,明帝认为曹爽才弱不足以堪其任,是不同意选他为大将军的。中经反复,最终孙资、刘放乘明帝昏危,改以曹爽、司马懿夹辅少主。由此可见,明帝临终已被近侍左右,不能自主决定。托孤人选未如明帝所愿,这使帝国埋下了隐患,裴注深刻指出“放、资称赞曹爽,劝召宣王,魏室之亡,祸基于此”(36),是有一定道理的。

      明帝的托孤不智,直接导致了曹魏政治格局的颠覆,帝国基业自此衰歇。齐王芳即位,在位16年。在位期间,中枢权柄先由曹爽、司马懿掌控。曹爽是曹真之子。曹真是曹操族子,随曹操征战因军功而位显,是文帝临死遗诏辅佐明帝的顾命勋臣。真、爽父子既是皇族实力派成员,又是曹氏两代的首席辅佐大臣。司马懿,河内著姓,儒家大族。在魏国初建时,为时为太子的曹丕所信重,历经曹氏四代,贵极人臣。爽、懿夹辅幼主,帝国维系了十年的稳定。

      如论者所言,门阀政治实质上是一种封建分权政治。在封建家天下统治政治中,分权就是争权,必然会出现权力的争夺和再分配,最后出现家天下易人的结果(37)。曹爽、司马懿的联合辅政不出此外。这意味着帝国的稳定局势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首先打破稳定局势的是来自曹爽的皇族权力集团。曹爽集团欲排斥司马氏集团,独揽大权,就利用皇族优势,先发制人,以皇帝名义剥夺了司马懿的实权。司马懿通过发动高平陵之变,将曹爽及其党羽一网打尽,成为曹魏政权的实际掌权者。之后的二少主高贵乡公曹髦、常道乡公曹奂被立,只是被司马氏用以伺机夺位的幌子。当司马氏父子三人扫清了通向称帝之路的障碍时,魏帝这个傀儡也没必要了,魏晋嬗代水到渠成。

      由上可见,曹魏政治局势发生根本性转折就在明帝的无子立嗣和临终托孤问题上。曹魏前期即文、明二帝统治时期,尽管九品中正制从政治上保证了大姓冠族参预统治上层的权力分配,事实上曹魏建国后的各级掌权者,几乎都是跟随曹操打天下的门阀世族代表人物,他们既是政权的建立者,又是政权的分权者。但是秦汉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影响还在,我们看到文帝和明帝作为皇权的化身,在国家事务上切实地行使了皇权。但到了后期,从齐王芳始,从曹爽到司马懿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号施令,但已不全是皇帝意志的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说,齐王芳之后,皇族与少数世族高门联合统治的门阀政治已然形成。

      史家在总结曹魏覆亡之因时,矛头直指明帝。陈寿曰:

      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明帝既不能然,情系私爱,抚养婴孩,传以大器,托付不专,必参枝族,终于曹爽诛夷,齐王替位。(38)

      孙盛曰:“晋宣、景、文王之相魏也,权重相承,王业基也。”(39)郝经曰:“叡忍死待懿,举家资而托之盗,其明不足称也。”(40)可见,明帝在择嗣少主、托孤权臣上的失措,被认为是曹氏基业自此衰弱并速亡之根源,遭受到史家的诟病,是有史实依据的。

      西晋短祚,根本原因在于继承人选的失措,政权结构又加速了它的败亡。晋武帝立“不慧”的太子司马衷历来质疑声不断(41)。本文认为,武帝几欲废弃而最终不弃,这与当时的政治情势和武帝的筹谋有关。晋武帝26子,除9子早夭外,尚有17子。长子轨早夭,惠帝司马衷进次而为长子。长子“不慧”,武帝不会不知。从理论上说,按照嫡长子继承法,司马衷应被立为储君。嫡长法是“求定而息争”(42)、消弭皇权内争的不二法门。晋室宗枝繁茂,子孙日蕃、支分派衍,武帝如不遵继承法,适情任欲、所授私溺,这意味着任何一个皇子皇孙都有继承皇位的机会和可能,这必然导致诸皇子孙为夺宫而生变。为避免因政争而丧失诸皇子孙的性命,更为了帝国稳定长久,没有哪一种方法比立嫡长司马衷更具正统性、合法性和安全性(43)。在现实政治中,司马氏家族经过祖孙三代人的努力,最终从曹魏政治体系中的一个权臣家族转变成为支配天下的皇族。同时,司马昭、司马炎一脉作为帝系所在,在司马氏家族中的地位也凌驾于其他房支之上。性质上的根本变化,使得武帝司马炎不得不慎重考虑皇权继承者在血统上的亲疏和国统上的一脉相承。基于上述种种思虑,晋武帝最终摒弃了在继承合法性上更占优势的同母弟齐王攸(详见后论),立司马衷为太子。

      为了使“不慧”的太子能够顺利嗣奉大统并稳定执政,武帝处心积虑地实行诸种政治举措,以清除太子即位时有可能遇到的各种行政障碍。首先,通过政治联姻,结援强族。他弃“种贤而多子、美而白长”的卫瓘女不立,而选“种妒而短黑”的贾充女为太子妃。贾充是缔造西晋的大功臣,魏晋之际与司马氏有关的政治事件,从讨伐淮南叛乱到高贵乡公之难,从魏晋禅代到晋初党争、泰始伐吴,贾充都亲预其事并起到重要作用。贾充历仕司马氏三朝,被称为“晋之元勋”,“群臣咸侧目焉”,他在晋初功臣集团中的地位、权势高于其他元勋贵戚(44)。武帝选贾女为太子妃就有结援强族、巩固太子位的考虑。其次,清除了“总统军事,抚宁内外,莫不景附”、对太子皇位威胁最大的齐王司马攸。司马攸是武帝的同母弟,又是司马懿生前指定给司马师的嗣子,若非司马师的意外身故,西晋的皇权本应传递到齐王攸的手中。他本人“才望出武帝之右”,在立晋王太子时,“几为太子者数矣”,是武帝继位的劲敌,(45)这在武帝心中不能不留下阴影。西晋建国后,司马攸又是朝望所归。种种迹象都使武帝感到,只要司马攸不除,太子皇位就时刻有被颠覆的危险。太康三年(282),武帝接受荀勖、冯紞、杨珧等人的建议,下诏令齐王攸归国。最终齐王攸悲愤成疾,于次年呕血而亡。最后,在礼制上,武帝违背古例,让太子行本由皇帝所行的“临辟雍”礼和武帝亲自参加原本属于士族的大礼“乡饮酒礼”,企图获得最广大层面的门阀士族的认同和支持。近有学者根据出土碑石《晋临辟雍碑》研究分析,皇太子司马衷主持了原本只能由皇帝亲临的辟雍行事,并明确地将皇帝所用的“临辟雍”的“临”字,用在了尚为储君的太子身上。乡饮酒礼的主体与受体均是士族,作为权力最高层的皇帝,在晋武帝之前史籍所载的数百年中,从来没有直接出席过乡党士族的乡饮酒礼。为了新王朝的国祚延续,为了士族群体能够支持辅佐不慧的太子,武帝不得不以这种方式来获得士族之理解和支持(46)。以上种种举措,明显反映出武帝对太子难堪国之重任的焦虑和恐慌。当然,这也是武帝为不慧的太子能够顺利继位并保持国祚延续而做的最大限度的努力。

      武帝生前的努力和精心预设的政治构想并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惠帝时的政局形成了以杨皇后父杨骏为代表的后党、以贾南风为代表的太子妃的外戚势力和以司马亮为代表的宗室诸王及其他政治力量交互作用的局面。首先打破这种局面的势力即来自于武帝欲选之固太子位的贾南风,前文已述。贾南风乱政,皇室失嗣,激起宗室诸王的激烈反对,最终导致“八王之乱”。我们知道,司马氏家族各房支成员在缔造晋室过程中皆有贡献,他们早在魏末时就已在中央和地方各自占据了重要位置(47),为魏晋嬗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因此,武帝立国后大肆分封宗室诸王,这既是一种酬谢宗室成员的方式,更是借此稳固尚乏坚实政治基础的政权。同时,宗王作为一股政治力量对皇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故武帝在暗中试图加以削弱和遏制宗王势力(48),对外戚势力的培植就基于此目的。当外戚势力膨胀,废杀皇权继承人,对皇权的严重威胁达到足以染指时,宗王作为皇室家族成员必然为维护皇室利益而斗争。在皇帝暗弱、皇嗣待立、政权交接处于真空状态下,任何一位皇室成员既是皇室的拥戴者,也极有望成为下一任储君,这更加激发了宗王对皇权的竞逐。“八王之乱”中,皇子、皇孙、皇弟走马灯似地轮番做储君,就是在这样的政治局势下产生的。

      皇储的废立引发了宗室诸王间的血腥争夺,使西晋遭受极大摧残,加之北方胡族趁乱而侵,到怀帝司马炽、愍帝司马邺时,王朝已走向没落,覆亡指日可待。

      东晋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实受制于两个因素:客观上,皇室“嗣胤不昌,寿禄不永”。主观上,皇权的建构模式,即门阀政治。司马氏皇权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皇帝是“士族利用的工具而非士族效忠的对象”(49)。

      东晋政权是在南北门阀世族支持下建立的,是门阀政治,即皇帝与世家大族共图国事。皇位继承问题尤其如此。早在东晋创业、司马睿为晋王时,从议立王太子问题上,就已显露出司马氏与世家大族“共天下”之端倪。建兴四年(317)三月,有司奏立王太子时:

      帝以裒(次子)有成人之量,过于明帝(长子绍),从容谓王导曰:“立子以德不以年。”导曰:“世子(绍)、宣城(裒)俱有朗俊之目,固当以年。”于是太子位遂定。(50)

      司马绍、司马裒都是宫人荀氏所生,荀氏位卑怀怨望,渐被疏薄。王妃虞氏无子,故纳二人鞠养。从二人均等的地位和身份上看,不存在因母凭子贵或因色爱移等来自母氏的牵绊和束缚。在这种情况下,择嗣的标准就在于“德”和“年”上。王导固然希望严格按照嫡长子法继承,但是不排除的一种可能是,因司马绍处于长子的先天优势,使其在王府上下已然形成了拥立长子的势力和派系。王导的主张大约代表了当时世家大族的立场,故司马睿不置可否。终东晋之世,司马氏皇权先后与琅邪王氏、颍川庾氏、谯郡桓氏、陈郡谢氏四大世族共操国柄,尤其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门阀世族通过立嗣左右政局的表现尤为突出。

      东晋中期的穆、哀、废三帝都绝嗣。穆帝司马耽的即位曾引来朝廷风波,主要原因在于先帝康帝即位时遗留下的继承问题。成帝司马衍、康帝司马岳为明帝二子,按照嫡长子继承法,成帝继承帝位。成帝五岁即位,明帝临终遗诏庾亮、王导等七人共同辅政。庾太后临朝称制,庾亮居帝舅之尊,地位迅速上升,政之大要,皆决于亮。庾氏排抑王氏,形成了庾与马共天下之政局,庾氏一门由此臻于东晋门阀社会之顶峰。咸康五年(339)王导卒,庾亮弟庾冰参录尚书事,掌中枢权柄;次年(340),庾亮卒,另一弟庾翼接其任掌控重镇荆州,庾氏兄弟出将入相,继续维持一门的繁荣。康帝就在这样的政治局势下继承皇位。成帝在位十七年,共二子司马丕、司马奕,成帝崩(咸康八年,342)时两子冲幼(分别为二岁和一岁)。在继承问题上朝廷存在两种主张:庾冰兄弟以帝舅辅王室,以“国有强敌,宜须长君”为由,谋立成帝母弟司马岳。中书令何充则建议:“父子相传,先王旧典,忽妄改易,惧非长计。……今琅邪践阼,如孺子何!社稷宗庙,将其危乎!”(51)应由成帝之子继位。最终委成帝遗诏,以“千龄(司马丕字)眇眇,未堪艰难”(52)为由,令帝母弟司马岳即位,是为康帝。康帝得以被立为统胤,关键在于庾氏秉政。庾氏“虑易世之后,戚属转疏,将为外物所攻”(53),以此保持其家族持续在中枢的权势,如钱穆先生所言:“诸门第只为保全家门而拥戴中央,并不肯为服从中央而牺牲门第。”(54)成、康时期,如前文所述,颍川庾氏家族势力不断上升,与琅邪王氏家族发生冲突,何充以次等士族的出身能身居宰辅参政,就在于他是王、庾门户冲突的需要。充“尝诣导,导以麈尾指床呼充共坐,曰:‘此是君坐也。’”王导提携何充,显然有意在遏制庾氏势力的膨胀,“王导且卒而荐何充,所以制庾氏也”(55)。还在于何充具有与王、庾都是戚属的家族背景,“充即王导妻之姊子,充妻,明穆皇后之妹也,故少与导善,早历显官”(56)。这就使何充与王氏、庾氏结成了婚姻集团,王导对何充的提携庾氏也能够接受。但在继承人选问题上,庾氏仍是最终决策者,处于从属地位的何充是不可能有最终决定权的。

      康帝在位三年(342-344),政情大变。权力中枢格局的转变,使皇位继承问题也叵测难定。建元元年(343)十月,庾冰远离权力中枢,外任江州刺史。这是为争夺江州军事重镇,也为了援助庾翼北伐,欲以外制内,遥控朝廷。虽整个上游处于庾氏控制,但是庾氏势力“虽上流分陕,而顿失内权”(57)。何充因康帝继承问题而被迫出都外任京口,此时趁机入朝,主持朝政。庾氏的势衰、何充的势增就在这个时期。之后何充重用桓温、褚裒、殷浩等,都是在拥立幼主穆帝、控制朝政这一基础上进行的。史载:康帝疾笃,“冰、翼意在简文帝,而充建议立皇太子,奏可。及帝崩,充奉遗旨,便立太子,是为穆帝,冰、翼甚恨之”(58)。康帝有一子,成帝有二子,都是明帝孙子辈。简文帝司马昱是元帝少子、明帝弟、康帝从叔。依继承顺序按帝系血亲的紧密程度渐次向外扩大的原则,合法继承者当为康帝子,再次成帝长幼二子。对于作为国统一脉的明帝系而言,司马昱与帝系服属已疏。庾氏兄弟弃成、康二帝子嗣于不顾,毅然远寻元帝少子,这显然是为图门户计。宋人胡寅道:“二庾前以后族预权秉政,已非大丈夫所为矣,今又欲建定策之功,为固宠之计。彼哉!彼哉!若谓无此心者,何必致恨于充也。”(59)是很有道理的。穆帝即位就是这种情况。

      穆帝无子,又是单传,康帝一脉绝嗣,皇统回到成帝一脉。成帝长子司马丕继承了国统,是为哀帝。这个曾在二岁时就有资格登帝位的皇帝终于在相隔两代皇帝二十年的时间后最终得以继位。哀帝也无子,明帝一脉中唯有司马奕。司马奕即位,是为废帝。

      废帝在位,正值大司马桓温权势欲膨胀之时。桓温在康、穆、哀帝时期,经过苦心经营,使自己的权力和威望步步上升,尤其在第三次北伐,虽然军事上的失利使桓温望实俱损,但在政治上,桓温取得徐、豫二州后,扫清了进入建康的障碍,控制了东晋朝廷,使朝廷出现“政由桓氏,祭则寡人”(60)的政治局面(61)。皇权的低落和势倾人主的权威地位激发了桓温向晋室问鼎的贪欲,擅废海西公是势所必然。《资治通鉴》卷一○三载:

      大司马温,恃其材略位望,阴蓄不臣之志……以帝素谨无过,而床笫易诬,乃言“帝早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二美人田氏、孟氏生三男,将建储立王,倾移皇基”。密播此言于民间,时人莫能审其虚实。(62)

      然而,这一问题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晋阳秋》和《晋书·五行志》中都直言海西公“不男”、“少同阉人之疾”(63)。我们认为《世说新语》和《晋书》所载当有所凭依,并非向壁虚构。涉及帝王的隐私,皇室自然不愿意对外张扬,这一记载很可能从宫人中流出,故有民间密播。司马光择采史料态度极为审慎,同样也带着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记叙历史人物,他用“诬”字旨在表明桓温阴怀篡位不臣之志,为达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传言。这种传言的出现,或出于桓温的造谣,意在达到废立之目的;或反映了海西公的继承人的合法性存在问题。无论哪种情况,都反映了桓温在政治上的权谋。我们知道,皇位继承的最大特征就在于血缘世袭性,他以最为世人所重的皇亲血脉的纯正与否大做文章,对司马皇室而言确是釜底抽薪。这种“逆人伦昭穆之序,违经典绍继之义”(64)的行为,无异于诬罔祖宗、倾移皇基,“借使叔仲有国,犹不失配天;而他人入室,将七庙绝祀;曾是莫怀,甘心揃落”(65)。此事一出,无论事实与否,都将陷海西公于政治绝境。太和六年(371)十一月,桓温成功讽太后诏令废帝。

      虽然海西公被废,但向以做事持重的桓温还不敢断然篡晋,来自中枢机构的王、谢大族最使桓温顾忌。桓温继续需要晋帝的垂拱。海西公也无嗣,桓温扶持元帝少子司马昱,晋室国统自此由明帝一系转向简文帝一系。

      自周以降,皇位嫡长子继承制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继承过渡的基本或理想形式,素被专制王朝奉为“百王不易之制”。然而,在现实政治中,如上文所论,由于客观或人为的因素,致使皇室无嗣可继。在国统绝嗣、继承人待选的新旧皇帝交替的政治非常态下,最是各种政治势力竞逐激烈之时。皇朝面临着亟待解决的政治危机:或从皇室中择嗣承续,或面临被某政治力量改姓易代的亡国之难。当异姓政治势力无法推翻、取代旧姓王朝时,皇统按照血缘的“家”的继承方式,即兄弟相及、宗室子弟入继等嫡长子继承制的变通或变异方式继承,所谓“立嫡建储,古今令典,乃时会迁流,有不可以常理论者”(66)。反之,当异姓势力强大到足以推翻、取代旧姓王朝时,皇权继承就会发生质的变化,称为“异姓间继承”,即他姓通过所谓的“易姓革命”,使他姓家系的人重新获得帝权(67),如司马氏易代曹氏、刘氏易代司马氏,形成新旧王朝间的更替。

      在魏晋门阀政治格局的形成中,固然有皇权的建构模式、皇帝的个人素质及各种政治势力间的较量等因素的影响,但皇帝无嗣所引发的皇权继承危机无疑成为这一格局的催生剂,其潜隐的力量和作用难以估计。可以说,曹魏明帝、西晋惠帝在绝嗣立嗣上存在严重的问题,致使政治局势急剧转恶,政权迅速走向解体。东晋中期穆、哀、废三帝连绝国嗣,皇朝有幸在王、谢大族的掣肘下使桓温至死未能自行擅立,使帝国度过了艰难的行将被颠覆的危机,扭转了即将被易代的政局,帝国得以延续。然而,帝国晚期的曹魏三少主芳、髦、奂,西晋怀、愍二帝,东晋恭、安二帝,仅仅是被篡权者用来支撑门面的傀儡,毫无皇权的尊严可言。而蕴藏在旧朝腹内的异姓新生政权,一旦完成行禅代的准备工作后,这面旧朝皇帝的幌子随时会被拉下,改姓易代的旗帜顺理成章地升起。因此,“万世一系”仅仅是统治者的一种理想和美好愿望,皇位不是不可替代,“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68)。魏晋时期的二百年历史进程,就在国统数度绝继中,或几经接续而继起,或在他姓篡夺、改姓易代的更迭中曲折前行。

      ①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唐长孺:《门阀的形成及其衰落》,载《山居存稿续编》,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二章“门阀政治”,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祝总斌:《试论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载《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

      ②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张星久:《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皇位嫡长子继承制新论》,《武汉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鲁力:《晋武帝立嗣问题考辨》,《历史教学》2005年第7期。

      ③陈寿:《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92-99页。

      ④陈寿:《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第114页。

      ⑤陈寿:《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第96页。

      ⑥陈寿:《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第106页。

      ⑦韩昇:《曹魏皇室世系考述》,《复旦学报》2010年第3期。

      ⑧陈寿:《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第117页。

      ⑨《三国志》卷十九《魏书·任城王彰传》:曹彰“少善射御,膂力过人,手格猛兽,不避险阻。数从征伐,志意慷慨”(第555页)。

      ⑩曹丕之子曹礼死后无子,以曹楷子曹悌为嗣;曹邕死后无子,又以曹楷子曹温为嗣。分别见《三国志》卷二十《元城王礼传》、《邯郸王邕传》,第591页。

      (11)鲁力:《魏晋南朝宗王问题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5页。

      (12)陈寿:《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第154页。

      (13)《晋书》卷一《宣帝本纪》:“及齐王即帝位,迁侍中、持节、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与爽各统兵三千人,共执朝政,更直殿中,乘舆入殿。”(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3页)《资治通鉴》卷七十四“明帝景初三年”条胡三省注曰:“录尚书事,汉东都诸公之重任也,今爽、懿既督中外诸军,又录尚书事,则文武大权,尽归之矣。”(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346页)

      (14)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三十一《惠贾皇后传》,第963页。

      (15)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三十一《惠贾皇后传》,第968页。

      (16)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三十一《惠贾皇后传》,第964页。

      (17)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三十一《惠贾皇后传》,第965页。

      (18)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四《惠帝本纪》,第95页。

      (19)表中史料出自《晋书》惠帝、怀帝本纪及宗室诸王列传、《资治通鉴》“晋纪”相关条目,兹不列出。

      (20)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惠帝永兴元年”,第2695页。

      (21)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惠帝永兴元年”,第2705页。

      (22)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六十四《武十三王传》,第1725页。

      (23)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六十四《武十三王传》,第1723页。

      (24)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五《孝怀帝本纪》,第116页。

      (25)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五《孝怀帝本纪》,第115页。

      (26)晋元帝六子中,除琅邪悼王焕早夭外,其余五子为:长子绍,入篡大统为明帝;次子琅邪孝王裒,元帝本属意为太子,但遭王导否决。裒亦短寿,建武元年(317)薨,年十八;东海哀王冲,咸康七年(341)薨,年三十一。唯有四子武陵威王晞和少子司马昱寿岁略长,分别薨于太元六年(381)六十六岁和咸安二年(372)五十三岁。

      (27)司马晞先后封授散骑常侍、左将军、镇军将军、侍中、特进、秘书监、镇军大将军、太宰。海西公太和初,加羽葆鼓吹,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固让(《晋书》卷六十四《元四王传》,第1726-1727页)。司马昱即位前,先后封授散骑常侍、右将军、侍中、抚军将军、秘书监、抚军大将军、录尚书六条事。太和元年(366),进位丞相、录尚书事。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给羽葆鼓吹班剑六十人,又固让(《晋书》卷九《简文帝本纪》,第219-220页)。二人的仕历、职衔一直相当,或轮次递进,或共同迁升。到永和二年(346),骠骑何充卒,司马昱专总万机。海西公即位后,司马昱更进位宰辅,居政决断枢机。

      (28)《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司马晞传》载:晞“少不好学,尚武凶恣。时太宗(简文帝)辅政,晞以宗长不得执权,常怀愤慨,欲因桓温入朝杀之”(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卷下之下《黜免》,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21页)。《晋书》卷六十四《元四王传》载:“晞无学术而有武干,为桓温所忌。”(第1727页)

      (29)我们推测,还有一个可能存在的原因是:司马昱身体状况不佳,桓温为能称帝,希望扶持一个性格软弱和身体病弱的人继位,这样他称帝可以指日可待。史家记载史事,对于帝后病亡的情况,一概不论。因此我们很难找出相关资料证明。但从后来简文帝在位八个月而崩的史实发展来看,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30)详参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一书中《桓彝事迹杂考》之“简文帝遗诏问题”。

      (31)赵昆生:《三国政治与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74-175页。

      (32)陈寿:《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第115页。

      (33)陈寿:《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第113页。

      (34)陈寿:《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第80页。

      (35)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卷七十四“明帝景初二年”,第2343页。

      (36)陈寿:《三国志》卷十四《魏书·刘放传》裴松之注,第461页。

      (37)赵昆生:《三国政治与社会》,第176页。

      (38)陈寿:《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第154页。

      (39)陈寿:《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傅嘏传》裴注引《世语》孙盛《评》,第628页。

      (40)陈寿撰,裴松之注,卢弼集解,钱剑夫整理:《三国志集解》卷三《明帝本纪》引郝经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47页。

      (41)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二十九;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四十八“武帝误于杨后”;洪亮吉编,纪晓岚等订:《历朝史案·魏晋》“武帝不面试太子”条。

      (42)王国维:《殷周制度论》,《王国维文集》,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45页。

      (43)关于晋武帝立嗣问题,王永平《晋武帝立嗣及其斗争考论——以齐王攸夺嫡为中心》(《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认为齐王攸夺嫡是问题关键;韩树峰《武帝立储与西晋政治斗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持相同观点,并进一步强调武帝抑制齐王攸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帝位万年一系;鲁力《晋武帝立嗣问题考辨》主张晋武帝在不清楚司马衷的智力状况下立嗣,在知情后因门阀贵族联合统治的政权结构,使武帝很难改嗣。

      (44)周鼎:《贾充与魏末晋初政治》,《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45)《晋书》卷三《武帝本纪》:“初,文帝以景帝既宣帝之嫡,早世无后,以帝弟攸为嗣,特加爱异,自谓摄居相位,百年之后,大业宜归攸。每曰:‘此景王之天下也,吾何与焉。’将议立世子,属意于攸。何曾等固争曰:‘中抚军聪明神武,有超世之才。发委地,手过膝,此非人臣之相也。’由是遂定。”(第49页)

      (46)童岭:《晋初礼制与司马氏帝室——〈大晋龙兴皇帝三临辟雍碑〉胜义蠡测》,《学术月刊》2013年第10期;方韬:《从〈晋辟雍碑〉看晋武帝立嗣》,《贵州文史论丛》2011年第4期。

      (47)参见唐长孺:《西晋分封和宗王出镇》,《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

      (48)参见仇鹿鸣:《从族到家——宗室势力与西晋政治的转型》,《史学月刊》2011年第9期。

      (49)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第23页。

      (50)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六十四《元四王传》,第1725页。

      (51)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七十七《何充传》,第2029页。

      (52)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七《成帝本纪》,第183页。

      (53)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七十七《何充传》,第2029页。

      (54)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41页。

      (55)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三“晋穆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63页。

      (56)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七十七《何充传》,第2028页。

      (57)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八十五《刘毅传》论刘毅语,第2211页。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庾、王江州之争”中出注说明。

      (58)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七十七《何充传》,第2030页。

      (59)胡寅:《致堂读史管见》卷八,《续修四库全书》第44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31页。

      (60)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九《孝武帝本纪》史臣语,第242页。

      (61)详参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一书中《桓彝事迹杂考》之“永和政局与永和人物”和“桓温北伐与东晋政争”。

      (62)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卷一○三“简文帝咸安元年”,第3248页。

      (63)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第847页;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卷下之下《排调》刘注引《晋阳秋》,第949页。

      (64)东晋范宁对其时收养异姓为子的批判,见杜佑:《通典》卷六十九“异姓为后议”.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914页。

      (65)南朝梁史家裴子野对宋明帝刘彧立异姓子为嗣的抨击,见《资治通鉴》卷一三三“明帝泰始七年”,第4162页。

      (66)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正后所生太子》,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752页。

      (67)[日]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18页。

      (6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三十二年》,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519-15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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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帝国政权继承危机与政治格局的形成_司马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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