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大学生资助理念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邦政府论文,美国论文,理念论文,大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1文献标识码:A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联邦政府大学生资助政策诞生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调整,资助理念由国家利益至上向满足个人需要、人力资本投资理论、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扩大选择自由和成本分担理论等变化。美国高校的学生资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目前一套目标多样,种类齐全,行之有效的多目标体系。据美国教育部公布的数据,自1969年美国高校秋季注册新生超过800万以来,30余年间,这个数字已经翻了一番,到2004年秋季达到了1730万,预计2008年秋季将达到1800万。18-24周岁美国青年升入大学的比例由1969年的27.3%提高到2004年的38%,上升了10.7个百分点①。由此看出,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美国青年进入高校学习的人数和比例一直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这不仅是美国高校适应社会需要不断发展和扩充的结果,而且与联邦政府高等教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尤其是与联邦政府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整变化有密切的关系。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先后出现了五种学生资助基本理念。本文试图从不同阶段政府资助理念层面探讨美国联邦政府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变化和意义。
一、早期的“慈善”与“宗教”
这一理念起源于民间,依赖于地方和教会,主张以慈善之心资助学生,并通过学生去传播宗教、效力社会。在慈善与宗教理念指导下,美国高等教育的第一项奖学金由安妮·默尔逊女士于1643年在哈佛大学用100英镑设立,开创了私人或慈善团体向大学生提供资助的先河。直到现在,这仍是美国大学生资助的重要支柱和民间资助的基本动机。
二、20世纪50年代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寒学生,培养精英人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经济亟待恢复和发展,急需大量的科技人才和具有生产技能的劳动者,而当时美国社会中闲置着数百万退伍军人,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也没有较好的生产技能,难以找到工作。这些人流失在社会上既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又影响社会治安。为发展经济,提高国家的整体实力,联邦政府开始大规模干预高等教育的发展。194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退伍军人重新适应法》,以法律形式保障联邦政府向退伍军人提供进入大学学习的学费和生活费。此举开创了联邦政府对学生资助的先河②。1957年10月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的上天,使联邦政府意识到了美国教育的危机,意识到高等教育对增强国防和发展经济的重要意义。在冷战思维的推动下,1958年国会通过了《国防教育法》,法案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进行资助是履行国防义务的一部分。据此,联邦政府设立了“国防贷学金”和“国防奖学金”,正式诞生了第一个联邦学生资助工程——国防学生贷款工程③。从本质上说,上述两个法案下的学生资助项目充分体现了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联邦政府资助理念就这样确立起来。这一时期的学生资助以面向部分学生的有限的贷学金资助为主,校园工读计划有了初步发展,资助行为多以慈善和宗教的、国家利益的理念为指导,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并存发展,资助实施缺乏教育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三、20世纪60年代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著名经济学家、人力资本理论家西奥多·W·舒尔茨在1960年发表于《政治经济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随后加里·S·贝克尔等人研究了教育对国民经济增长所起的重大作用,认为教育是一种人才资本投资,是比其他物资资本投资回报更高,更有价值的投资。人力资本理论可以认为是支持学生贷款的最初理论。“就美国经济增长而论,已有大量证据表明学校教育和大学的科学研究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④ 学者们要求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把人培养成更具生产力的劳动力。而当时美国社会上下正在高度关注贫穷以及如何消除贫穷的问题。肯尼迪和约翰逊政府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向贫穷宣战”的社会经济改革运动,与当时声势浩大的“民权运动”相结合,公众强烈意识到美国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包括教育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学者们要求联邦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拨款资助贫困学生。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教育机会均等成为社会平等的代名词。“教育脱贫”成为联邦政府社会政策的重要策略。利用政府财政资助,支持和鼓励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教育成为美国人普遍接受的事物。在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下,美国国会于1965年通过了旨在促进“机会均等”的高等教育法,在学生资助中确立了联邦的作用,在美国大学生资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第一部完全以学生经济困难程度来决定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的法律,美国国会通过《高等教育法》,授权联邦政府为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合格的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基本教育机会助学金”(CEOCS)为高校在校生设立联邦、州及私营机构低息的“国家担保贷学金”和资助高等学校的“校园攻读机会”(CWS)等⑤,构筑了美国混合资助模式的框架。
这些助学金和学习贷款,不仅共同构成当时大学生助学贷款体系,帮助那些学习成绩优秀但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扩大了青年接受高等教育机会;而且,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对学生提供不同的资助,说明联邦政府的资助政策在继续遵循国家利益至上理念的同时,开始由保证国家利益向满足个人需求转变。正是联邦政府满足个人需要,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资助政策使1963年到1969年这个时期成为高等教育的“黄金时代”。美国高等教育由此从英才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并促成高等教育大众化体系的形成。⑥
四、20世纪70年代扩大选择自由
70年代,美国大力发展社区学院,高教得以大规模发展,美国开始步入所谓普及高教阶段。为适应高教大众化向纵深发展的需要,联邦政府提出了“扩大选择自由”的指导思想,认为免费资助在扩大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方面只是边缘性的,因而进一步扩展学生资助政策对象。并明确将学生资助的目标转向普通民众,以体现权利公平。1972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将“国防贷学金”改称“国家直接出资贷学金”,以区别于1965年设立的“国家担保贷学金”。1972年联邦政府实施了“佩尔助学工程”⑦,这是美国目前最大的助学金项目,其主要目的是为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入学直接提供经济帮助。联邦佩尔助学金面向那些符合条件的尚未获得学士学位或职业学位的本科生的赠予性资助,家庭预期贡献、就学费用、注册身份、学习计划的长短等多种因素决定学生所获得资助的数量,学生不需偿还资助基金,每一个参与的学院都能得到管理联邦佩尔助学金项目的费用津贴。由于高校学费的提高,中等收入家庭对学生资助需求也在增加。为了满足中等收入家庭的需要,《1972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规定:中等收入家庭的学生也有权享有学生资助,并相应建立了“保证学生贷款工程”。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中等收入学生助学法》(MISAA),以“扩大学生选择学校的自由”为依据,提出为进私立大学的中产阶级子女提供资助。《助学法》批准的主要措施有:提高申请“基本教育机会助学金”的上限,取消申请“国家担保贷学金”的家庭经济调查的限制。这项法律实际上使所有需要贷学金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并获得利率在9%左右的“国家担保贷学金”;同时,在昂贵名校上学的中产阶级子女获得政府助学金和低贷学金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这样使得学生资助的范围得到更大的扩展。⑧ 至此,联邦政府大学生资助政策服务于个人需要,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理念完全确立起来了。
五、20世纪80年代成本分担理论
美国当代著名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为适应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经济衰退,提出了“成本分担”理论。它是8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调整大学生资助方案的依据之一。斯通在其专著《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瑞典和美国的大学生资助》中认为:高教成本由教学成本、学生生活成本和学生放弃的收入三部分组成,家长和学生、纳税人、大学(慈善者)、企业四方都是高教的受益者,高等教育的成本应当由他们分担。但在成本分担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时间分配上差别很大,现在的情况是纳税人负担过重,学生及家长分担不足。由此政府对助学金与贷款的比例大幅调整,助学金从1975年占总额75%下降到80年代末的40%以下,而贷款同期比例从20%上升到80%左右⑨。为了与提高后的家庭分担水平相配套,提高不同家庭的承受力,1980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将国防贷学金更名为“帕金斯贷学金”,政府担保贷学金改称“斯泰福贷学金”,分贴息贷款和无贴息贷款两种;还设立了“本科生家长贷学金”(PLUS),这是一项政府担保资助,有子女在大学就读并有良好银行信贷记录的家长可以向参加此项目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9%。80年代以来学生贷款发放额巨大,而同期市场利率较高,政府所担保的利率补贴额增大,同时财政紧缩使得政府负担沉重。因此,重又将家庭经济状况作为学生贷款的申请条件,并规定年收入在3万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方可申请借贷。由于借贷者迅速增加,也增加了低收入家庭对学生贷款的依赖,导致了贷款偿还拖欠和逃避偿还事件的增加。1981年国家取消了对高校18-21岁青年的社会福利保障,从而使得银行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借贷者人数急增,贷款总额日益膨胀。
1997年,克林顿政府开始通过“以税抵费”和减免税收的方法提高对高教的承受力,并建立“希望奖学金”工程和“终身学习赋税扣除”工程。
六、资助理念的确立和调整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联邦政府学生资助主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方式实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除传统奖学金、助学金外,又增加了国防贷款、退伍军人助学金、国家担保贷款、工读计划、教育机会补助助学金等;70年代以后相继有了“佩尔助学金”、“大学生家长贷款”;90年代后新推出“联邦直接贷款计划”和“全国服务信托计划”。资助理念随着美国高教自身的发展与政策的重心而调整,其资金比重和资助方式也随之调整。资助理念的确立和调整为联邦政府、州、社会各界与各高校全面开展大学生资助事业提供了政策制定的理论支持。
注释:
① Thomas D.Snyder.Alexandra G.Tan.Charlene M.Hoffman.Digest of Education Statistics 2005[M].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Institute of Education Sciences,2005.
② 戴本博.外国教育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257.
③ 弗雷德.赫钦格.美国教育的演进[Z].美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处,1984:150-152.
④ Theodore W.Schultz.The Economic Value of Education[M] New York an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4.
⑤ Theodore J.Marchese.U.S.Higher Education in the Postwar Era:Expansion and Growth[J] U.S.I.A.Electronical Journal,Vol.2,No.4 1997.
⑥ 高嵩.20世纪60年代美国高等教育改革与高等教育大众化体系的形成[J].外国教育研究,2006,(5):61-64.
⑦ 张民选.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⑧ Hebel.Sara.New Tax Credits are Changing Economics of Student Aid[J].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May 21,1999.
⑨ 张民选.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1997,(6):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