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中心城市新建高校的发展_大学论文

“大学”与中心城市新建高校的发展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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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广东中心城市的崛起促成了一场“新大学运动”。一批新办院校迅速跻身于中国高校之林,其发展速度之快,影响之大,在中外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新兴的城市与新兴的大学互为呼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册上留下了非同寻常的一页。目前这批新办院校平均在校生已接近4000人,大大超过全国普通高校的平均在校生数(全国1994年校均规模为2591人),其师生比1994年为1:11.61,同期全国平均师生比为1:7.1。广东这批新办院校的崛起,不仅典型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中心城市办学的历程,而且也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许多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在探讨中心城市办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中,甚少有注意到新办院校的校名(抑或是注意到了但未公开加以讨论),但笔者认为,关于新办院校的校名确有不少理论问题值得讨论。从广东的实践来看,特别是在中心城市经济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之时,新办院校校名的确立为讨论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这里所说的校名,主要是指“大学”之名。

广东中心城市各新办院校中,除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筹建的中山市孙文学院与东莞理工学院外,80年代中期前后创立的新校,不论是本科层次还是专科层次,都是以“××大学”做为校名,如汕头大学、深圳大学、五邑大学、佛山大学、广州大学、韶关大学、西江大学、嘉应大学和惠州大学等。倘若用某种挑剔或苛刻的眼光来看,其中若干所专科层次新办院校的“大学”牌子之所以畅行无阻10余年,既有沾法律“空白”的便宜,也有瞒天过海之嫌,缘由有二:建国后迄今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新办院校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方可以“大学”为校名,此其一;虽然事实上普通高校中只有本科层次的学校方可称“大学”,但建国以来几乎所有“非正规”的高校皆以“大学”之名立世,此乃其二。

事实上,广东中心城市新办院校中,专科层次的学校最初都以“职业大学”名义创办,与全国各地绝大多数的同类高校一样,人们在校园内外都很难在校名中找到“职业”两字。“大学”名份即因此而来。在10年左右的办学历程中,从来没有人对这批新大学的“大学”之名提出过严肃的质疑。但也就是在这批高校越办越有生机,越办越趋“正规”之时,1994年佛山大学却因“升格”为本科学校而“不得不”改称学院。尽管事情似乎有些不可理喻,即该校不升格可以继续称“大学”,升格的同时并扩大了规模(指与省属农牧专科学校合并)反倒不能称“大学”。其实,这一件事十分典型地反映了国家教委在承认历史造成的现实同时,对重新确认“大学”之名的慎重,并力图以此类案例来规范今后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与命名。毫无疑问,佛山大学改名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势必对广东中心城市的其他(专科层次)“大学”产生强烈的冲击(压力)。一位来自山区某新办大学的同行曾直截了当地对笔者说,佛山大学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因此,对这些新办院校的校名,或者说,对目前专科层次的高校称之为“大学”,看来有探讨一番的必要。为了避免过分纠缠于“大学”“学院”的“名实之争”,本文主要从对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究竟利大于弊抑或是相反这个角度,就中心城市办学的“大学”之名,谈一点个人的意见。

从世界范围看,一个国家高等学校的校名与国家的历史及文化传统有密切的关系。在对待学校校名上,比较而言,我国似乎更注重“名份”,而西方更讲求“实际”。这也是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区别之一。从“法律”的角度审视,广东不少新办大学的确是名不正言不顺,但却未必与所谓“国际惯例”有多大冲突,因此至少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不存在问题。

众所周知,在一些发达国家,高校的校名与办学层次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如大家所熟悉的美国的社区学院与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尽管都称College和Institute,但此学院与彼学院差异之大,是从金字塔底到了塔尖。而有些称之为University的,却可能是规模很小的学校。从历史上看,英国的“大学”与“学院”的确是壁垒森严,等级分明。学院主要是学生住宿和进行学习的地方,大体上是自己管理自己,但没有进行考试或颁授学位的权力。大学则是颁授学位的学府,通常除了7 门文理科课程和哲学之外,还教授法学、医学或神学这3 门高级课程中的一门,大学拥有特别的法律权威(最初是以教皇训谕的形式,后来则是以王室或国会特许状的形式)。因此,一直到19世纪初期,英国有许多所“学院”,但“大学”却只此两家,即牛津和剑桥。如今英国大学已有数十所,大学与学院依然界限分明。今日英国青少年16岁后如再继续求学,便是接受“进一步教育”(Further education)。 其中多数进“学院”(College),但这类学院连中专程度都谈不上, 主要是培养学徒,使之成为合格的技工,与我国的技工学校类似。能够讲授比较高级的课程的学院叫做“技术学院”(College of technology )或专业学院,在英国大约有800所, 按英国的习惯都属于“进一步教育”的范畴。

如果同样溯及源流,美国的“大学”与“学院”等学校的名份“正像旧世界其它许多区别一样,一到美国就变得含糊不清,甚至丧失了任何意义。……没有任何东西比美国法律这种含糊不清更为有利了。”〔1〕正由于美国在高等教育机构的初创时期没有照搬宗主国的那一套,才为美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后来居上奠定了基础,“耶鲁”是在已经颁授了几十个学位之后才正式在法律上注册为法人。独立战争爆发之前,美国至少已有9所高等学校已在颁发学位, 这为日后美国高等院校校名不拘一格开了先河。对此,美国一位著名历史学家作了高度评价:“殖民地创建高等学府的历史是法律实践战胜法律理论的最杰出例子之一,也是社会实际需要战胜职业律师深奥的条条框框的最光辉典范之一。”〔2〕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笔者认为,尊重历史尊重国情,不轻易拿掉广东这批目前仍为专科层次高校的“大学”牌子,甚至于以这批“新大学”为“案例”,允许各省中心城市皆援此例创立自己的“大学”,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达,有着十分重要战略意义。理由如下:

1、有利于调动地方各界办学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广东中心城市新办院校的迅速崛起,离不开地方各界的支持。坦率地说,不论是中心城市党政负责领导还是普通民众的办学热情,都与“大学”有关。当然不是说,不称“大学”地方上就完全没有了办学的积极性,但作为当地的最高学府,对众多的中心城市来说,称“大学”与不称“大学”,各界的态度是会发生变化的,尽管可能都只是些许的或者微妙的变化,但集中到一所新办院校身上,其聚合效应(或谓聚光灯效应)就不能让举办者与办学者踌蹰再三〔3〕,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而全日制高等教育又曾是空白的中心城市来说,称“大学”还是称“高专”,其校名的含金量更是小觑不得。

的确,一所新办“大学”很可能它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它的实际水平;它也可能只是代表了一个目标而非现实。但对中心城市新办的高校而言,它的象征意义并非可有可无无关紧要,在汉语言文化中,“大学”才是最高学府的同义语,恐怕也只有中国人才能领略“大学”二字所包含的深厚的文化底蕴,University、College、Institute 等西方拼音文字是无法充分表达的。叶家康校长精辟地以“锦上添花”来总结一般境外华人捐资赠物给五邑大学的心态,多少可以给人以这方面的启示。

2、有利于扩大学校的服务范围。对中心城市而言,新建的“大学”也的确不仅仅表示一种目标和追求,它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是事关部分专业或服务途径的存在与发展。如佛山大学改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之后,该校的文科专业就显而易见地受到了来自“校名”的打击。中心城市创办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地方大学,并不证明这类地方大学就是在走传统老大学的办学路子,因为各自服务的范围与学科发展的方向不同。中心城市新办院校“面向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必定要制约某些学科的发展方向,以确保有限的教育资源在本市做尽可能的合理分配。要贯彻“面向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就必须根据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拓展其服务的范围与途径,不论是基于传统文化与民众心理,还是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都只有“大学”能够较好地涵盖现在与未来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可能出现的各个领域。

与美国的“社区大学”以及日本的短期大学比较,不论是从培养年限还是学习阶段的终结性看,我国目前中心城市办的大学似乎更象“大学”,但在服务范围上,前者却大大超过了后者。这或许也是前者亦可称“大学”〔4〕的一个理由。 尽管美国或日本这类“大学(学院)”之名前面分别有一个地域或时间的限定。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国的“职业大学”之所以“职业”两字轻易动不得,就是为了象美国的社区大学或日本的短期大学一样,既满足学校扩大服务范围的需要,又方便区别于“正规的”的大学。但细细思之,“职业”与“社区”、“短期”并非同一逻辑层面的概念,后者一个是指明了学校的地方性(地方出资,为地方服务),一个以培养时间来点明学校相应较低的办学层次。也就是说,美、日两国都明确地从空间或时间上表明了学校的身份与特点。而“职业大学”则愈来愈使人有概念混乱的感觉,越是有人力图论证“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高等专科教育”的区别,给人留下印象是二者之间的差异越显苍白牵强。

可以说,自19世纪美国《莫里尔法》颁布和赠地学院出现以后,职业化趋势便叩击传统高校的大门。进入20世纪后随着现代科技和现代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化的需要,使高校为经济发展,为社会服务的职能越来越重要,高等教育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任务,已成为高校生存与发展的首要问题,所谓“企业家打败教育家”,其实质就是大学教育的职业性已无可争议地占居主导地位。理论色彩极浓的“大学生社会化过程”,说到底也就是一个理论学习到职业适应的过程;而当前各大学普通强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乃至大学后的“继续教育”,无不与职业适应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代有哪一所大学不是“职业大学”?

3、有利于加速学校自身水平的提高。 从中外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看,不论是哪一类型哪一层次的高校,其发展的最初阶段都很难说是名符其实的,且不因莫里尔法案的实施而诞生的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赠与地大学”运动,也曾有过“早期的许多靠赠与土地建立起来的学校,不过是几个有经验的农民或技工向邻居的小伙子们谈谈话而已。”〔5 〕就是当代依据某种理念设计和建设的一所完全正规的大学,即使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去充实其必要的软硬件,要真正使之达到一所“大学”的理想标准,也不是几年内就可以实现的,这在当代境内外新办院校的办学历程中亦一再得以应验。

但无论如何,目标一经确立,一座中心城市集中力量办一所大学,将有利于加速学校的发展,广东中心城市新办院校10余年的发展过程也已证明,“大学”之名并非仅仅只是在满足城市的虚荣,它对学校的发展,学校水平的提高有直接的作用。

当前,对高等教育“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呼声日高,国家既无必要也没有可能将所有的高等学校都“管”起来。事实,教育资源的浪费也未必在是否允许地方上创办新校以及学校是否称之为“大学”上,因为地方上一分一厘的投入都必须是以能够造福地方为前提,这笔资金显然不太可能流到其他城市的老大学去,以适应所谓“走内涵发展”的既定政策。不久前一些报刊着力报道了东南沿海某省若干中心城市出资,在省会大城市某重点大学中设立并非实体的以城市命名的“××学院”,认为“地方政府把教育上的事交给有经验的高校去办,自己少了一个包袱,正好腾出精力专心搞地方建设”。〔6〕并称共建的学院还未开学,该大学已经根据当地需要为他们开了10多个专业。这种形式无疑是值得尝试的,笔者也衷心地期望这种异地建校的形式能够成功,而不再昙花一现。实践证明,从现代化的角度看,中心城市要想真正成为当地科学技术文化中心,没有一所大学是不可思议的,没有这样一个中心,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都将受到制约。着眼于科教兴市与社会现代化,是否可以这样说:大学的建成的确是个象征,它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中心城市与社会形态的最终确立。它当然不是终点,而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就我国目前中心城市办学的主体,即近百所“职业大学”的发展来看,不论办学层次如何,其多学科、多层次与多形式的综合性趋势是一致的,不论是借鉴广东及国外的经验,还是从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着眼,都应该给它一个明确的“大学”名份。有识之士早已断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专科教育乃至成人高等教育的“合流”乃大势所趋,高职与高专并无本质区别,一些论者之所以要一再论证“职业”与“专业”的不同,其本意恐怕也只是在“承认现实”的情形下求得一点自我安慰。事实上,在中心城市所办的高校校名上加上“职业”两字,无非是要表明其“实际上不是大学”。坦率地说,正是这一类陈旧的观念制约了我国中心城市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当今世界上,名牌商品已成为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的强有力手段。无论是发达的经济强国,还是新崛起的工业化国家,无不把提高产品质量、开创名牌产品,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来抓。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名牌大学则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之精华和骄傲!没有后者的支持,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名牌产品。因此,“名牌战略”应当涵盖不同领域,从物质到精神,从科技到人文都应包括在内。当前,科教兴市已确立为我国中心城市发展的基本道路,而大学的排头兵作用也已成为各方的共识。中心城市办大学,在客观上促进了“名牌战略”的实施。珠江三角洲某市一位地方官员曾直言不讳地说:“我们的城市如同一栋大楼,大学就是它的内外部装修。”对这句话人们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不容否认,一栋现代化的大楼,其内外部装修实际上决定了这栋大楼的功能、地位与影响。一些中心城市,在办大学之前,高层次专业人才几乎是零。“大学”不仅成为当地积聚科技,文化精英的引力场,也带动了初、中等教育的普及与提高,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的基础在于教育。在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没有一所高等学府是不可思议的,而“大学”则是一个难以替代的文教名牌战略的基地。因此,无论将中心城市追求的“大学”之名视为“盲目攀比”或“滥得虚名”,都是不公平的。

此外,就广东中心城市新办院校校名来看,还有一个明显共性与特点,就是都以该城市(或历史上名称)命名,除广州大学外,各新办院校也就是当地的最高学府。中外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尽管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基本共同的,就是以城市命名的大学(‘大学’之前不另加一定语)通常就是当地最高学府〔7〕,哪怕它是非公立的(如芝如哥大学)。也难怪广州大学和原上海大学屡屡被外国同行视为该城市最好(或最大)的大学。显然,在中国应当只有政府办的大学才有“资格”直接以城市命名。

我国目前有地级市202个,如果加上省会城市和少数计划单列市,即使国家允许每个中心城市办一所综合性大学,也不到全国现有高校总数的四分之一。但却不可小瞧这四分之一的比例,因为它们是我国中心城市办学的排头兵。从发展趋势来看“市立高校”将有可能成为我国公立高等教育体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部分。从广东目前的“三分天下”到将来在我国可能出现的“国立”(即部委属院校)、“省立”和“市立”的三足鼎立,除了早已为“国立”或“省立”所拥有的以城市命名的大学外,多数以城市特别是地级市命名的“大学”实际上也就是“市立大学”的代名词。当然,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职业大学”到“市立大学”从观念到制度上的全面转换,还有待时日。

本文于1996年9月1日收到

注释:

〔1〕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历程》(中译本),三联书店1993年,第198页。

〔2〕同上,第200页。

〔3〕据说目前顺德、南海等市筹建高校的进度已明显慢了下来,当然,这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与上级有关部门坚持学校不得以“顺德大学”、“南海大学”之名立世多少有些关系。

〔4〕有意思的是,美国Community College的“大学”的名份还是中国人给的,也没有人质疑译作“社区大学”有何不妥。

〔5〕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南北战争以来的经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706页。

〔6〕《文汇报》,1996年2月15日。

〔7〕在1995年11月召开的“亚太地区私立高等教育研讨会”上,笔者曾就私立曼谷大学校名一事向该校校长和一位泰国政府官员请教。据他们说,一是学校设立之时国家尚未对此作法律规定,二是“曼谷”的第一个字母不得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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