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主题--纪念德国意识形态写作150周年_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文

论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主题--纪念德国意识形态写作150周年_德意志意识形态论文

论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主题——纪念《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15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意志论文,唯物主义论文,意识形态论文,周年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对“实践”,人们有不同的理解,而有的文章(不止一篇)把“实践”、“主体性”等讲得越来越玄了。从语言到内容,都从前南斯拉夫“实践派”和法兰克福学派那里抄来一些东西。有人说,主体性的实践观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击得粉碎”;不少人在谈论“实践”问题时,亦有离开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而“自由”发挥之事。不少人在讲述“实践”问题时都声称《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他们立论的经典依据。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的立论的背景、主题是什么?怎样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本思想和精神实质?这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这里发表的韩志伟的文章对这些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考察和论述,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唯物主义主题,对于探讨“实践”问题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精神实质都是有助益的。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如何理解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完整内涵?如何摆正唯物主义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位置?这历来都是聚讼纭纷的话题。对这些问题的探索,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中的重点内容。持续不断的探索表明,这既是一些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的问题,又是一些有相当理论难度的问题。

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列宁曾指出:“实践的观点, 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 ”(参见《列宁全选集》第2卷第139页)列宁的论断正确地指出了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地位,但并未断定实践观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观点。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就据此将“实践”仅仅理解为一个认识论范畴。在近几年的哲学讨论中,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内涵得到了新的挖掘和拓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理论成果。但同时,一些论者在此问题上又得出了另一些结论,有的认为唯物主义实践观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内容,有的则按“实践一元论”或“实践本体论”的理论模式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论内涵进行了重新解释。各种新观点的提出无疑有助于我们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理解,但这种理论格局的存在本身也说明,要真正达到这一问题的完整科学的理解,把握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真实内涵,仍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要明确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主题,至关重要的是要确定一种合理和有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唯物主义实践观最初产生的“问题情境”的深入分析,我们认为:唯物主义实践观是科学形态的历史理论的核心内容,科学形态的历史理论在根本上是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全面展开。科学形态的历史理论,既是关于客观历史过程现实基础和一般规律的理论,又是以历史主义作为最高原则的方法理论。唯物主义实践观中的“实践”,首先是客观历史过程的现实基础和本质内容,其次才是人类认识的现实基础和最终决定因素。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框架中,实践观具有某种“理论范式”的意义和性质。

这一切,正是150 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给我们遗留下的丰厚的理论遗产。

唯物主义实践观最初是在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份“纲领性文件”中提出的,尔后,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得到了全面的阐释和系统的发挥。《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所要解决的理论上的问题,构成了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特殊的“问题情境”,即它所要解决的问题的背景。因而,《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主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主题。

《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副标题,即“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的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集中地概括了该书的主题。深入地说,这一主题由“对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和“对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两部分构成。与这一主题的两个基本的批判内容相对应,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正面分别阐释了“唯物主义实践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论内容。正如“唯物主义实践观”构成了“共产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一样,“现代德国哲学”也构成了“德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为了不使问题过于复杂化,我们将关注的“焦点”投射到“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同“现代德国哲学”的对立上。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着力批判的以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本质上都是唯心主义的历史哲学。换言之,对“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本质上都是对唯心主义历史哲学的批判。历史领域中的唯心主义立场,是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共同立场。一般来说,对于他们的历史理论的唯心主义立场的批判,正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所要解决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批判也正构成了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生长点。正是在这种分析批判中,唯物主义实践观同时确定和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主题。由于在费尔巴哈那里与鲍威尔和施蒂纳那里,历史理论与其唯心主义立场相结合的方式和道路各不相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这种方式和道路的分析也有不同的侧重点,对于鲍威尔和施蒂纳的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比较注重对历史过程和历史理论(“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与此相对应,马克思和恩格斯阐释的是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基本的理论内涵;对于费尔巴哈的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比较注重方法论的分析,与此相对应,马克思和恩格斯阐释了历史主义的方法对于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

与费尔巴哈由于方法论上的局限使其历史理论“滑向”唯心主义立场不同,鲍威尔和施蒂纳都是固守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来阐释其历史理论的。鲍威尔和施蒂纳同属于青年黑格尔派,尽管他们各自在自己的理论上使用了不同的表达方式,但在实质上他们都继承黑格尔的思维模式和精神实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鲍威尔和施蒂纳的批判,本质上是对于黑格尔思辨的历史哲学的批判的继续。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黑格尔完成了实证唯心主义。他不仅把整个物质世界变成了思想世界,而且把整个历史也变成了思想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1页)。并且,“按照黑格尔的体系, 观念、思想、概念的产生,规定和支配人们的现实生活,他们的物质世界,他们的现实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页)。因此, 在黑格尔那里,现实的历史过程是从属于“历史哲学”的思辨逻辑的,历史活动“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1页。以下引自该书者,只注页码)。

黑格尔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基本精神,在鲍威尔和施蒂纳那里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在鲍威尔看来,现实的人及其对于自己的社会的现实意识都是非实有的,实有的只是“自我意识”,人们的“自我意识”与思想和观念,都是现存世界的基础,个别的具有“批判思维”的个人,即所谓拥有“全能”的“自我意识”的人,是决定历史和创造历史的力量。与鲍威尔相仿佛,施蒂纳将“唯一者”,即单个的具体的个人,即“我”作为其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出发点,认为“我”才是世界上和历史上唯一的真实的存在,除了个人及其要求、意向和意志之外,不存在任何现实的和真实的东西。“唯一者”是超越时间和空间,脱离历史与现状的绝对自由的主体,也是万能的创造者和征服者。因此,尽管鲍威尔和施蒂纳在哲学的出发点上都表现出对黑格尔哲学的叛逆顺向,但是,在本质上与黑格尔的思辨历史哲学都一样认为:思想和观念支配着迄今的全部历史,这些观念和思想的历史就是迄今存在的唯一的历史;现实的关系要顺应人自身及其观念的关系,因而,人们关于自身的意识的历史变成了人们的现实的历史的基础,“主体”的“批判意识”和“自我意识”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动力。

正是针对着这种颠倒“观念”和“现实历史”关系的典型的唯心主义历史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以唯物主义实践观为核心的历史理论。针对着思辨的历史哲学及其后继者将现实历史活动理解为“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续阐发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的思想,认为人类实践活动的连续性,构成了人类客观历史的连续性,不仅如此,人类实践活动还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客观基础,人们关于历史运动变化的各种思想观念体系,本质上都是由这种客观实践活动决定的,即使这些思想观念不是对客观历史进程的正确反映,我们同样可以在现实的实践关系中找到这种“臆想的历史”的客观依据。因此,与思辨历史哲学不同,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同上书,第43页)。

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思辨的历史哲学及其继承者针锋相对地提出的,以唯物主义实践观为核心的历史理论,它所面临的并力图加以解决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人类客观历史的本质及其现实基础是什么?第二,人类的历史理论的性质及其现实基础又是什么?与思辨历史哲学将历史的本质理解为“精神”和“理性”,并将历史的现实基础理解为人的“自我意识的活动”不同,唯物主义的实践观认为人类历史过程的本质是人类对于自己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各种历史表象的现实基础也正是这种现实的生产实践活动。通过对人类客观历史过程的本质和现实基础的揭示,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自己的理论与那种将历史理解为“想象主体的想象的活动”的所谓的“历史主体活动论”划清了界限。因此,从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的角度来看,人类的历史既不能根据某种外在尺度来编写,也不能由某种“想象的主体”主观地创造。对于第二个问题,唯物主义的实践观认为:历史理论本来就是关于人们的经验生活的理论,因此,科学形态的历史理论在本质上应该是反映论形态的,应该去反映,“去描绘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同上书,第31页),亦即人们的实践活动过程。而思辨的历史哲学却朝着非经验和反经验的方向行进,对于自己的理论基础则未加审视不作分析,因而在其本质上它是先验论形态的。

对于费尔巴哈的唯心历史理论的批判,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重点内容,甚至在该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指出:“我们这些意见正是针对着费尔巴哈的,因为只有他才多少向前迈进了几步,只有他的著作才可以认真地加以分析。”(同上书,第21页)。说费尔巴哈多少向前迈进了几步,这是比较而言的,比较的对象正是鲍威尔和施蒂纳。同鲍威尔和施蒂纳,此外还有施特劳斯和卢格等一样,费尔巴哈最初也是黑格尔的忠实信徒,并同属于青年黑格尔派,但后来,费尔巴哈尖锐地反对黑格尔哲学,并在基本的哲学立场上转向了唯物主义,这就是费尔巴哈前进的几步。与黑格尔及其信徒不同,费尔巴哈对哲学的基本问题作了正确的理解,他认为:“存在是主体,思维是宾词”(《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115页)在认识论的问题上, 他坚决认为思维的内容来自于对存在的反映。物质,自然界,我们头脑之外的客观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可以认识的。作为“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基础的人”,其本质也不是“自我意识”,而是以肉体为基础的灵魂与肉体的物质统一体,以自然界为基础的人和自然界的物质统一体,以“你”为基础的“我”和“你”的物质统一体,这些就是他在哲学理论上“前进的几步”的具体内容。

这些既是“前进的几步”,但毕竟又是“有限的几步”。“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页); 当费尔巴哈不满足于这“有限”的几步而去探讨历史领域中的问题的时候,这“前进”的几步同时也是他重新“滑向”唯心主义立场的几步。对于历史问题的探讨,最为关键的是需要有历史主义的眼光和方法,但是,这种眼光和方法正是费尔巴哈所缺乏的。第一,我们头脑之外的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 是历史的产物”(同上书, 第48页),不是将外部世界理解为历史地变化着的世界,理解为作为“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即人类的实践的结果的世界,而是理解为始终如一的纯粹的自然界,理解为单纯的感觉的世界,这是费尔巴哈历史理论中的第一个根本的缺陷;第二,人在本质上不是他的“自我意识”,这是正确的,但是“人”也不是抽象的“物质统一体”,不是“自然人”或“类存在”,从其本质来说,人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而费尔巴哈“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同上书,第50页)这是费尔巴哈历史理论中的第二个根本缺陷;第三,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他周围的世界发生了分裂,“意识和感性”发生了矛盾,“我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被破坏”,总之,“世界被二重化”,要扬弃这种“分裂”、“矛盾”和“二重化”就必须借助于“人的活动”,一般地说,这也是正确的。但是费尔巴哈“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同上书,第16页)。关注理论活动,轻视实践活动,这是费尔巴哈的历史理论中的第三个根本缺陷。

费尔巴哈的历史理论中的三个根本缺陷,归根到底都是其“直观的”理论思维方法造成的。“单纯的直观”,对于费尔巴哈来说的确是一把名符其实的“双刃剑”。依靠这种“单纯的直观”,费尔巴哈澄清了思辨哲学的迷雾,恢复和确立了唯物主义的一般立场,同时,又正是因为拘泥于“单纯的直观”,费尔巴哈在历史领域里又走向了不折不扣的唯心主义。“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同上书,第50页),正是因为思维方法上的“直观性”,使唯物主义的历史理论在费尔巴哈那里变得不可能,因为“直观的历史唯物主义”正如“园的方”一样是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

正是针对费尔巴哈的思维模式上“直观性”,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的理论主张。无疑,着眼于社会历史过程的“实践”的特性,“变化”的特性,是对在社会历史过程中进行单纯直观的否定,在历史领域内,“直观的”和“实践的”两种思维模式的对立,决不象是在认识论领域中同属于唯物主义理论阵营内的两种不同层次的反映论的观点的分歧,而直接就是唯物主义的历史理论同唯心主义的历史理论之间的对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认识领域中不同层次的反映论的分歧,归根到底也会演变成唯心主义同唯物主义之间的对立。

概括地说:费尔巴哈是从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滑”向历史领域中的唯心主义立场的,这是一条有别于鲍威尔和施蒂纳所走的理论道路。思维模式上的“直观性”是费尔巴哈由唯物主义滑向唯心主义的“活动翻板”,针对着历史领域中的这种直观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提出的唯物主义实践观所面临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即是说它要求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探究历史领域中的问题,对于历史主义方法的探讨和自觉运用,既是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理论主题的基本内容,又是这一理论主题的根本要求。而这一方面,主要是在分析和批判费尔巴哈的唯心主义历史理论的过程中得到阐述的。

因此,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解决“现代德国哲学”所留下的唯心主义历史理论的“问题”的过程中,形成和阐述的一种全新的历史理论。这种历史理论之所以以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为核心,是因为在这种理论看来,“实践”是现实的客观历史过程的本质和基础。因此,客观地“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同上书,第31页)便构成了这种理论的主题。同时,在另一方面,在这种历史理论看来,在一体化的客观历史运动过程中,人的世界,人自身的本性,人与世界的矛盾,人类的认识都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对它们的考察都必须以对实践活动的考察为依据为出发点,都必须将它们与“实践”的关系进行递归性的历史主义的分析。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既是“关于历史”理论,又是以历史主义作为最高原则的方法理论,因而在其本质上,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即它既是“关于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论,又是“历史主义”的唯物主义理论。

科学的历史理论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在批判“现代德国哲学”的过程中,指出了人类历史过程的两个基本特性,即客观性(而非主观性)和变动性(而非直观性)。“实践”范畴是科学历史理论的基础范畴,“实践”的观点是科学的历史理论的根本观点。

作为科学历史理论基础范畴的“实践”与作为一般活动论范畴的“实践”是既相关联又有区别的。作为一般活动论范畴的“实践”泛指人类变革对象的一切类型的活动,而作为科学历史理论基础范畴的“实践”则特指人们对于自己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它们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作为一般活动论基础范畴的“实践”,是对于包括生产实践活动在内的人类一切类型的实践活动的最高抽象,它是“实践”的“一般”,而作为科学历史理论基础范畴的“实践”则是它的一个“子集”,一种“特殊”。从理论上说,一般活动论的“实践”范畴概括了人类一切活动的普遍性或共性,因而生产实践活动也具有这种“实践”范畴所概括的基本特性,如:客观性、目的性、社会性等。同时,没有个别也就没有一般。舍弃了包括生产实践在内的一切具体的个别的实践活动,也就没有一般活动论意义上的“实践”。

第二,作为科学历史理论基础范畴的“实践”是人类一切类型的实践活动,即一般活动论的“实践”范畴所包含的各种类型的实践活动中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实践活动与其它一切类型的实践活动关系,在本质上是“基础”与“派生”的关系。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发展决定着其它各种类型的实践活动的内容、性质和表现形式,其它类型的实践活动归根到底是为生产物质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服务的。

第三,一般活动论中的“实践”范畴与科学历史理论中的“实践”范畴各自有着不同的理论侧重点:一般活动论侧重于对“实践”进行“要素分析”,即侧重于解剖构成一种完整的实践活动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如:“人”,“目的(观念)”、“工具”、“对象”等等;而科学历史理论则侧重于对“实践”进行“功能分析”,侧重于考察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变革对象世界的能力、作用以及这种变革活动的运行方式。

第四,由于一般活动论与科学历史理论各自关注“实践”的理论侧重点不同,因而它们各自阐发的理论内涵也不相同:一般活动论将“实践”从其具体的客观社会历史背景上抽象出来,在较抽象的理论层次上展示在“实践”活动中“人与对象”所可能具有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主体的对象化和客体的人化”的对象性关系;而科学历史理论则从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在非常具体的理论层次上,经验性地“描绘”在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必然地发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实矛盾关系及其历史地运演和变化的过程。因此,在一般活动中,“实践”范畴的理论内涵便表现为“主体——客体”的关系,而在科学历史理论中,“实践”范畴的理论内涵则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关系来具体地说明。

一般活动论与科学历史理论对“实践”的规定,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只有将这两种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实践”的规定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形成对于“实践”范畴的涵义的完整理解。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对于“实践”的这两种不同的规定,各自都有着相对确定的使用范畴,超出这种范围或无视这种范围,势必造成理论上的混乱。比如,曾风行一时的“法兰克福学派”和南斯拉夫“实践派”虽然都曾正确地注意到了有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实践”,即“Practice”与“Praxis”,但最终又仍然混淆了“实践”的两种不同的理论内涵,这正是他们在理论上造成一系列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为科学历史理论的基础范畴的“实践”,它的理论内涵的揭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我们仅以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的历程来简要地说明这一过程中的几个基本环节。与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也曾是“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当马克思还站在黑格尔主义的立场上时,他对实践的看法完全是唯心主义的,他甚至没有从一般活动论的理论层面上区别开“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而将“实践活动”混同于“理论活动”,所以他说:“哲学的实践是理论的,正是批判从本质上衡量个别存在,而从观念上衡量特殊的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58页)。显然, 这种作为“理论批判”的“实践”本质上仍然是理论的,这一点正与他后来所批判的费尔巴哈将“理论活动”理解为真正人的活动,在实质上是一样的。当马克思力图摆脱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并极力超越费尔巴哈的思维模式时,他对于“实践”有了较为明确的理解,他不再在纯粹理论领域内理解“实践”,而将物质性的“实践活动”从抽象的理论活动中分离出来。但是这种从理论活动中分离出来的“实践活动”最初仍然不是生产实践活动,而是政治实践活动,即革命斗争。因此当马克思明确宣称:“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同上书,第9页)时,他一方面将“实践”与“理论”作为正确的区分, 但在另一方面,当他将这种“政治实践活动”作为解决社会历史问题的基本力量时,他仍然没有找到真正的作为历史过程的本质和基础的“实践活动”类型。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马克思对于“国民经济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这种研究中他取得的直接成果就是从一般活动论的“实践”范畴中找到了作为历史过程的基础的“生产实践”或“劳动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关系”,“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8页)。但是,尽管马克思找到了作为历史理论的基础概念的“生产实践”和“劳动实践”,但在此时,在思维方法上他仍然采用了一般活动论对“实践”的抽象分析的思维方式,即“主体——客体”的思维方式,因而对于现实的历史过程他只能进行“异化论”的理解。写作于1845年春天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这个提纲初步确立了科学的历史理论的“研究纲领”,也从总体上确立了作为现实历史过程的本质和基础的“实践”的理论内涵。正如南斯拉夫“实践派”所正确地注意到的,在这份提纲中,马克思使用的也是“Praxis”而不是“Practice”,(在德文中,与Practice相当的词是Priktik)。在此,马克思之所以采用了“Praxis”一词, 一方面是为了将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的实践,即“生产实践”与一般活动论所包含的其它类型的实践区别开来,并且将这种实践与费尔巴哈所坚持的并且他自己从前也曾混淆使用的“理论活动”区别开来,强调历史性的实践活动对于现实的变革功能;

另一方面, 是因为Praxis 一词比Practice(Priktik )一词具有更为抽象的概括性和普遍性(而较少具有“操作性”和“直接现实性”)。这是由这份“文件”的“提纲”性质决定的,它表明这份“提纲”是有待于展开的,而Praxis范畴也是有待于实证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沿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基本思路展开的,这部著作中对于唯物主义实践观的正面阐释,可以看作是《提纲》中“Praxis”范畴的实证化和具体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不再象他自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那样,将“实践”从具体的历史背景上抽象出来进行主体——客体关系的抽象分析,而是从经济生活出发,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上,在人们的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具体地考察在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中所必然会发生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从而克服了《手稿》对历史所作的异化论的理解,使历史理论第一次具有了科学的理论形态。

以上的简短考察表明:能否确立起科学的“实践”范畴,能否完整地揭示“实践”范畴的理论内涵,是能否形成科学的历史理论的关键。科学历史理论的内容体系,正是“实践”范畴内涵的全面展开。因此,对于唯物主义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我们要进行更加明确的认定。我们反对将“实践”理解为某种神秘的“本体”,但也应注意到,在历史领域中,它的确构成了“社会生活的本质”;我们同样反对在历史领域中用“实践一元论”的观点去否定历史过程的现实基础和客观实在性,但也应注意到,实践活动又的确构成了一体化的客观历史过程的基础性方面。“实践”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打开社会历史奥秘的锁钥,我们对于“实践”的理解实质上也就构成了对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历史过程的基本内容的理解。从这方面来看,“实践”就不仅仅是一个基础性的范畴,同时它还具有某种“理论范式”的性质,即它已具有覆盖一切具体历史理论问题的总的观念和根本精神的性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曾将自己的历史理论称作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也正是为了突出“实践”的观点对于其它具体问题的覆盖功能,统率功能,从而在根本上更加突出自己历史理论的鲜明特性。

我们把“实践”理解为历史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范式,可以说是受到了当代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范式”理论的启示。我们赞同库恩所主张的科学理论不仅是许多命题和原理的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而且还在其内在结构,即范式结构(范型结构)的观点,也赞同他对“范式”所作的基本解释,即“范式”是科学共同体“把握世界的共同理论框架”,“科学共同体在理论和方法上的信念。”(托尔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上海科技出版社第177 页)但我们不同意他将这种“信念”解释为来自某种“神秘灵感”,即来自某种宗教信仰般的心理基质的东西,因而也不同意他认为从旧范式到新范式的转变不是理论的深化而只是“宗教改宗”的观点。(参见托马斯·库恩《必要的张力》福建人民出版社,序言。)

我们之所以要借用库恩的“范式”理论来进一步说明唯物主义实践观在科学的历史理论的理论框架中的地位,目的在于尝试着说明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如何才能客观准确地说明“实践”范畴对于科学的历史理论体系的首要性,而又不至于象“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以及“实践哲学”那样走上“抽象地发挥能动性”的道路?我们认为有分析地借用库恩的“范式”理论的合理成份有助于做到这一点。“实践”范畴之所以构成了“科学历史理论”的理论“范式”,就正是因为“实践”在科学的历史理论中不仅仅只是一种最基本的观点,而且已构成为理解这一历史理论的其它问题的最基本的方法,“实践”观点的内涵还基本勾勒出了科学历史理论的基本线索和内在结构。同时,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队伍来说,它也已构成了一种把握历史问题的共同理论框架以及一种在理论上和方法上的共同信念。当然,与库恩的理解不同,“实践”之成为科学的历史理论的“范式”,并非来自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神秘灵感”,而是来自于他们对社会历史过程的经验观察和科学分析。正是这一新的历史理论“范式”的确立,才使得历史理论上升为科学,无疑,它对于人类历史过程的认识是一种深化。第二,如何进一步说明科学历史理论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理论之间对立的“实质”?我们通常回答说这是两种不同哲学立场上的历史理论之间的对立,即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之间的对立,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这还需要进一步解释为什么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观不能不是唯心史观。如果说,这是由于那些哲学家在物质与精神的一般关系问题上作了颠倒的回答而导致的,那么这种说法就显然不适用于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的二重性表明:在物质与精神的一般关系问题上的正确立场并不能保证有科学的历史理论。我们认为,使包括费尔巴哈的哲学在内的全部德国古典哲学在历史观上陷于唯心主义的共同原因在于,它们的历史理论本质上都是古典认识论形态的历史理论,他们在思维方法上都未能超出用一般活动论的“主体——客体”思维模式来考察“实践”活动,而没有将“实践”放置到具体客观的历史环节中来加以考察,结果,人与对象之间的现实矛盾抽象为“主体——客体”的认识形态的矛盾,这种现实矛盾的扬弃,也被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同一化”、“同化”、“征服”或“理论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理论是以“古典认识论”为基本“范式的”,科学的历史理论在哲学史上所实施变革的实质,就是用现代“实践论”范式的历史理论扬弃了古典的“认识论”范式的历史理论。

唯物主义实践观是科学历史理论的核心内容,但它并不是科学历史理论内容的全部,它也不可能完全精微地解释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一切现象。唯物主义实践观从根本上扩大了人类对于历史认识的限度,随着人类历史实践活动本身的发展,这种认识的限度也需要不断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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