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三次风险投资浪潮及现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风险投资论文,浪潮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3.48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35X(2006)02—0016—06
日本于1963年在东京、大阪和名古屋成立了官办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1972年11月14日,在京都成立了日本第一家民办的风险投资公司——京都事业发展公司(简称KED)。到目前为止,日本的风险投资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历程,并出现了三次风险投资浪潮。可以说,日本是发展风险投资较快的国家之一。日本的风险投资更是日本国家创新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研究日本的风险投资,对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完善我国的国家创新系统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日本的三次风险投资浪潮
1.第一次风险投资浪潮(1970-1973年)
1969年末日本经济高度增长即将结束,政府把“产业结构的知识集约化”作为了70年代的政策目标。而发展风险企业(VB)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之一。也就在这个时期,在日本产生了VB这一和制英语。VB作为“产业结构的知识集约化”的先头兵,其作用被广泛重视。概括起来,此次浪潮是在以下社会背景下发生的:(1)社会舆论要求企业不要只依赖从欧美引进技术,而应通过开发自己独立的技术来发展企业;(2)通货膨胀率下降,放宽了金融紧缩政策,银行投资开始活跃;(3)这一时期正赶上列岛改造浪潮,各个企业的投资欲望都非常强烈。
60年代,又正赶上美国的第一次风险投资浪潮,在风险投资公司的帮助下许多风险企业成功上市。其中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的年平均增长率竟达到了169%。[1] 美国的这股对新兴的、具有成长性的企业持续进行投融资的风险投资浪潮,使追求知识集约化经济的日本金融界、证券界、产业界认识到了风险投资的作用。1971年,京都经济同友会为调查美国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的情况访问了波士顿。这次访问结束后,在京都经济同友会的推动下,1972年11月14日,在京都成立了日本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KED。这样,在美国的民间风险投资公司ARD诞生26年后,日本的民间风险投资机构也诞生了。
在上述内因和外因的影响下,日本1970年终于出现了第一次风险投资浪潮。这期间陆续成立了8家风险投资公司,分别是1972年3家、1973年2家、1974年3家(参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以大银行、证券公司出资为中心。在这8家风险投资公司中有5家属于银行系,2家属于证券公司系。每一个风险投资公司都是由几十个股东组成的,虽然他们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的初衷都是要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但实际上所投资的行业分布广泛,并没能集中在新兴产业上。主要因为,在这一期间还没有适合风险投资存在的环境。不仅不存在面向新兴企业的资本市场,而且企业上市的条件非常苛刻,风险投资从投资到资金回收要经过很长的时间,使风险投资公司的经营遇到很大的困难。更没有支持风险投资的法律,例如:民间风险投资公司成立的时候,甚至被指出,与当时的《垄断禁止法》相矛盾,所以当时的“公平交易委员会”还明确规定,禁止风险投资公司参与、影响所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而且对所持股份比例也做了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当时风险投资的理念并没有被社会所接受,日本的许多中小企业拒绝外来资金的介入,根本没有上市的打算。[2] 在这种环境下,如果企业只进行风险投资理念上的投资,那么企业很难生存,再加上母公司所施加的收益压力,所以后期这些风险投资公司已偏离了公司成立时的理念,开始把投资、融资重点移向了快要上市的中坚型企业,并进行了大量的金融业务,如借贷、商业票据、租赁业务等。所以,随着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的到来,企业开业率大幅度降低,经营管理基础薄弱的风险企业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第一次风险投资浪潮结束了。
表1:日本第一次风险投资浪潮下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概况
公司名称(简称) 京都事业发 日本事业发展 日本风险投资(后 日本合同金 宇宙金融 中央投资 东京风险投 钻石投资
项目
展(KED) (NED) 改名为综合金融) 融(JAFCO)
(UFC) (CC) 资(TVC) (DCC)
成立日期
1972/11 1972/11
1972/12 1973/4 1973/12
1974/11974/4 1974/8
资本金(亿日元) 3
6 55
6 6 3
5
成立促进者 立石电机, 日本长期信用 住友银行 野村证券山一证券 日兴证第一劝业三菱银行
京都经济同 银行
三和银行 券,东海 劝业角丸证 日兴证券
友会
日本生命 银行 券
主 主要大股东(个) 1
1055
2 4 2
7
股 其他股东(个)41(95.8%) 30(50%) 36(60%) 12(53%)40(81.
12(60%) 18(80%)20(74%)
东7%)
成 合计(个)42 4041
17 421620 27
投资对象
京都地区所 从拥有特别技 资本金100百万日 在3-5年间可 同左 *同左 有希望的中 同左
有未上市的 术的小企业到 员以下的中小企业 以上市的中*具有成
小企业
公司快要上市的中 (含个人) 坚企业长性的中
坚企业
小企业
所投资数量(截止2个 18个 6个 12个1个
5个
4个 0个
1974年9月)
资料来源:[日]秦信行,上条正夫:《风险金融的多样化》,日本经济新闻社,1996年,第34页。
1980年3月KED解散,1983年4月日本风险投资公司(NVC)也停止了投融资活动,并改名为综合金融公司,剩下的6家风险投资公司,从1972年到1982年的10年间,对345家企业进行了125.79亿日元的投资,1981年末的投资余额为87.59亿日元。[3] 在140家获得上市、店头登录的企业中,获得这6家公司投资的就有62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风险投资公司对企业发展的作用。[2] 170此次浪潮促进了从原材料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产业向汽车工业、机电工业等加工装配型产业的转换,给日本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日本经济飞跃的基础。同时,把发展风险投资业的理念带给了日本社会。为了谋求对研究开发型和知识融合型新兴企业,即风险企业的支持,1975年7月由政府出资成立了财团法人研究开发型企业育成中心(现在的Venture Enterprise Center简称VEC的前身)。从此为风险企业从银行贷款提供债务担保的机构在日本出现了。
2.第二次风险投资浪潮(1983-1986年)
此次浪潮是在日本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后,意识到日本产业发展的出路应该是通过技术革新走节省能源及轻小化道路的背景下产生的。微电子、新材料、生物科学技术的出现,也为风险企业的产生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日本对暂不能公开上市的盈利性风险企业开展了“店头”市场(Over-the-counter market,简称OTC)业务,建立了店头市场的电子报价系统,店头市场公开基准的降低及金融自由化政策的实施,激化了银行、证券公司的竞争,而此时日本的各大企业正面临着结构不景气,即面临着由资本集约型向知识集约型转变的压力,所以各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了寻找资金的出路,也为了奠定未来的业务渠道,纷纷转向风险企业,从而为此次浪潮的到来创造了一个适合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金融环境,再加上美国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的风险投资浪潮中“硅谷”的出现和纳斯达克市场(NASDAQ)的成功,活跃的风险投资公司成功的榜样,更加速了日本风险投资的投资热潮。
从表2可以看出,1983-1986年出现了一次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的小高潮,1983年成立了14家,1984年26家,1985年20家,1986年成立了6家。这一时期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虽然仍以银行、证券公司为中心,但也出现了一些以大企业、风险企业和国外资本为出资中心的风险投资公司,特别是地方银行的积极参与,成为了本次浪潮的特点之一。许多地方银行为了回避风险,与其他大的风险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合作成立了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说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金融从80年代开始进入风险投资业,虽然公司名称为风险投资公司,但从人员到资金都是由银行提供的,实际上是在风险投资的保护伞下对特殊领域进行的投资和融资,且很少参与风险公司的管理活动。这一时期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说是“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2] 169
表2:日本风险公司成立数量及母公司分布(1980-1993年)单位:个
所属日期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总计
证券公司 5 7 1 1 1 1 3 1 20
银行1 3 1 1 1 1 1 1 10
地方银行独立
2 1
1 15
地方银行和其他公司共同 1 15 12 3
2 1 34
保险 1
1 3 3 2 10
外资 1 111 4
其他 1 5 5 3 2 2 2 3 1
2 27
合计 1
1 6 14 26 20 6 1 3 4 12 8 4
3 109
资料来源:[日]秦信行,上条正夫:《风险金融的多样化》,日本经济新闻社,1996年,第116页。
与日本风险投资公司的公司组织形式股份制公司不同,70年代后有限合伙制是美国风险投资的最主要组织形式。日本合同金融对美国的这一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一形式是人才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有机统一,具有许多优势,与风险业发展和新经济形态的需求非常吻合,于是对是否把这一组织形式导入日本进行了讨论。当时由于日本还没有关于有限合伙制的法律,不可能完全按这一模式导入,只能根据《民法》上的“组合条款”,以投资事业组合作为公司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被解释为组合员的共同事业,所以这种组合被视为非纳税对象,从而解决了重复上税的问题。[3] 以此解释为基础,1982年4月由日本合同金融出资16亿日元成立了JAFC01号。[3] 105从表3看出,到1986年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余额达到了1807亿日元(其中组合投资615亿日元),与1982年的172亿元相比增加了10多倍。
表3:日本风险投资、融资余额沿革(1982-2004年)(单位:亿日元)
年/月
1982
19831984 1985 1986 1987/12
1988/12
1989/12
1990/12
1991/12
1992/12
1993/12
融资749463 1046 1535 2045 3065 5650 6206 10065 10460 9589 9637
本体154336 719
1004 1182 1414 1754 2331 3850 5114 5328 4963
组合18 127 327
524
625
825
822
967
1419 1876 2168 1978
总投172463 1046 1528 1807 2239 2576 3298 5269 6990 7496 6941
融投921926 2092 3063 3852 5304 8226 9504 15334 17450 17085 16578
年/月
1995
19961997/31998/31999/32000/62001/92002/92003/32003/92004/3
融资4203
23622194 1777 938
514
184
142
18169
本体5876
54236128 5299 4497 4332 4285 4165 3807 3458 3527
组合2655
28353065 3092 3198 3824 5869 5820 4954 5059 5261
总投8531
82589193 8391 7695 8156 10154 9985 8761 8517 8788
融投1273
106211387 10168 8633 8762 10407 10127 8779 8533 8797
资料来源:1982-1984年,[日]秦信行,上条正夫:《风险金融的多样化》,日本经济新闻社,1996年;
1985-2000年,[日]“面向新兴企业的资本市场及风险投资的支援事业”,《东海银行调查月报》,2001年9月号;
2001-2004年,[日]“平成16年11月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动向调查报告”,财团法人venture-enterprise-center”,整理。
在“广场会谈”后,日元大幅升值,许多风险企业倒闭,第二次风险投资浪潮结束。但此次浪潮,风险资本有力地支持了日本的电子、计算机产业,尤其是半导体、集成电路技术,使日本在这些产业形成优势。但风险投资并未能及时调整投资方向,有力地扶持新兴产业。这与上述日本风险投资环境、特有的风险投资体制,特别是风险投资公司大都附属于银行、证券公司,倾向于对晚期规模较大风险公司和向非新兴产业进行投资以规避高风险等因素密不可分。从表4看出,于是制造业,占年风险投资额40%左右。而且在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前的1990年,对建筑和房地产的合计投资竟超过了10%,这一趋势是导致日本国际竞争力下降、经济缺乏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3.第三次风险投资浪潮(1994年至今)
本次浪潮与前两次明显不同,前两次是在日本经济高度发达、政府放宽金融政策并倡导产业转型的大背景下,加上美国风险投资成功的影响,在民间自然产生的。而本次风险投资浪潮主要是随着1986-1990年形成的“泡沫经济”在1991年的破灭,日本开始了经济衰退,至今仍然没有从经济低谷中走出来。在全球化、信息时代的大背景和日本大企业设备、人员、债务过剩及老龄化的国内背景下,日本社会得出发展新兴产业是使日本实现经济转型、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走出低迷的出路之一。从1994年,随着政府全面启动支持风险事业发展的1985至1993年,日本风险投资最主要的投资领计划,第三次风险投资浪潮开始了。本次风险投资浪潮的特点是在政府和民间通力合作下,以技术、人才、市场为中心,以政策完善为基础对风险投资的硬环境和软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引进外国模式,结合日本特色进行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第三次风险浪潮的新变化
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发展新兴产业的政策和法规,为风险投资做好政策准备。如1995年的《中小企业创造活动促进法》;1997年的《天使投资人税制》;1998年的《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法》、《大学等技术转让促进法》、《新事业创出促进法》;1999年的《中小企业经营革新法》、《产业活力再生法》、《中小企业基本法改正》;2000年的《产业技术力强化法》以及2003年的《中小企业挑战支援法》等。这些法律从资金、税制、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方面支持和促进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同时,政府为了引导企业对重点产业集中投资,2000年开始执行“21世纪计划”,即为解决IT业发展滞后、高龄化问题、环境问题,政府进行整体规划以避免各地方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使战略性投资顺利进行。
另外,为解决没有面向新兴企业的资本市场的问题,日本于1999年11月在东京创建了Tokyo Stock Exchange Mothers,2000年6月在大阪创建了Nasdaq Japan市场,地方证券市场也开设了面向风险企业的新兴市场,再加上店头市场的改革,为风险企业顺利上市提供了可能。
在政策和资本市场的支持下,日本的风险投资已取得了一些成效。这些变化可以从经济产业省委托财团法人VEC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的调查数据中看到。下面只对投资额、资金来源、投资行业分布、投资阶段以及支援内容5方面的变化为例,对近年来日本风险投资的变化略做分析。
1.投资、融资比例的变化
银行、证券系的风险投资公司占日本风险投资公司的70%以上,从表3可以看出,在1993年之前融资业务远远大于投资业务。这是日本风险投资的一个特点,也是一直被指出的问题之一。1982年虽然以美国的有限合伙制为样板,在日本出现了“任意组合基金”,但由于法律上的制约,发展较为缓慢,直到1998年开始实施《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法》,才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状况。此法是为了使风险公司顺利地获得资金,明确规定了不执行基金运行业务的投资人只负有所投资金额的有限责任,从而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扩大了资金来源,使养老基金、外国投资者对日本的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成为了可能。在投资和融资的比例上,融资比例逐渐缩小,而组合投资的比例逐年升高。2001年9月末,日本风险投资公司投融资余额达到了10407亿日元,第一次超过了1万亿日元大关,而组合的投资也第一次超过了本社的投资,融资所占比例不到2%。虽然从2002年投资、融资余额有递减的趋势,但以上的投资比例变化趋势并没有发生变化。
2.资金来源的变化
从表5可以看出,近年来银行虽然仍是出资重点,但无限责任组合员及业务执行员、养老基金和其它基金及财团也开始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特别是《大学等技术转让促进法》出台后,大学风险投资基金开始活跃,以大学为中心的风险投资公司将是今后发展的一个新动向。
表5:日本风险投资基金来源分布(1996-1997年,2002-2004年)(单位 % 金额比)
年份 1996年 1997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 20.6 25 30.2 35.0
28.6
事业法人 40.4 47 17.7 12.7
12.9
保险公司 11.5 12 14.0 5.32.9
证券公司3 7.0 6.60.8
海外投资家19.4 4 1.0 1.113
个人 0.4
1 2.9 0.32.4
其他风险投资公司 7.7
2 1.4
无限责任组合员及业务执行员 16.7 15.9
25.5
养老基金
0.8
其他基金和财团 8.1
其他6 10.5 23.2
3.7
资料来源:1996年:西本宣典.围绕新兴企业投资环境的完善-关于股票市场,税制的措施的动向及课题[J].证券,1999-06;1997年:石黑宪彦.风险事业支援政策指南,日经BP社,2000;2002年-2004: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动向调查报告[M/OL].财团法人venture-enterprise-center,因特网,整理。
3.投资行业的变化
如前所述(见表4),正是由于过去日本风险投资公司的金融机关化,其投资、融资的目的各有不同,所以风险投资所投资的行业非常广泛,很难集中投向几个重点行业。另外还需指出的是,由于过去统计上的分类不明确,因此很难正确地反映所投资行业的前端性,这一点从表4与表6的统计项目名称的变化上就可以明显看出。
表4:日本主要风险投资公司所投资的行业分布(1985-1993年)(按金额比,单位%)
1985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1992 1993
制造业 58 43.8 49.5 48.8 42.2 37.8 43 40.2 40.1
软件4.3 54.5
4.9 3.6 3.2 3.5 3.2 3.8
信息处理服务3.1 0.6 0.9
0.6 0.7 0.6 0.3 0.2 0.4
流通销售8.5 13.6 10.3 15.6 13.2 17.5 18 18.9 15.2
建筑3
1.4 3.3
6.1 6.8 6.7 6.7 7.8 5.9
运输通信3
18.7 8.4
46.4 11
5.1 4.6 11.3
金融0.1 00.1
0.6 0.5 0.3 1.6 4.4 1.8
房地产 3.6 0.2 5.9
1.2 3.9 6.7 1.2 0.4 2.4
外国企业7.4 8.5 6.7
55.3 4.7 6.7 6.7 7.4
资料来源:[日]忽那憲治:《中小企业金融与风险金融》,东洋经济新报社,1997年,第141页。
从表6可以看出,近年投资领域有向新技术领域集中的趋势,大都集中于IT、生物科学、服务等研究开发型新兴企业和知识融合型新兴企业,而且对IT关联产业的投资有上升的趋势。
表6:日本风险投资的产业分布(单位:%)
产业名称 2003年2004年
IT关联合计
44.0%49.10%
生物/医疗/健康合计
14.1%14.30%
产业/能源合计8.6% 9.30%
制品/服务合计25.3%16.30%
向风险公司以外的投资
1.00%
总 计
100% 100%
资料来源:“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动向调查报告”,财团法人venture-enterprise-center,因特网。
4.被投资公司的成立时间在缩短
从表7可以看出,在第三次风险投资浪潮刚刚开始的时候,投向成立不到5年的公司的风险资金只占年投资额的18.5%,而近年来达到了50%以上。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日本的风险投资真正开始了风险投资意义上的投资。
表7:日本风险投资公司在所投资公司不同阶段投资比例
(单位 %)
日期 19941997200220032004
公司成立阶
段成立时1
3 1.8 3.3 1.9
成立后-5年以内
18.524.252.753.253.1
5年以上-10年未满 16.720.615.914.216.5
10年以上 63.852.129.629.528.3
资料来源:1994、1997:西本宣典著,“围绕新兴企业投资环境的完善-关于股票市场,税制的措施的动向及课题”,《证券》,1999,6月。2002-2004年,“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动向调查报告”,财团法人venture-enterprise e-center,因特网,整理。
5.开始对企业进行投资外的支持
根据2002年经济产业省委托财团法人VEC编制的《VEC资本政策实務指南》[4] 可以看出,日本风险投资公司已改变了过去只对所投资公司提供资金的状况。从被调查企业回答的情况看,虽然向企业派遣专职董事及工作人员的公司还很少,但已有44%的风险投资公司向所投资公司派遣了非专职董事。按风险投资公司的支持内容所占比例(允许有重复回答)从高向低的顺序为:向所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政策、资金运用建议的有80%,参与销售并介绍客户的有76%,介绍专家的有61%等。另外在制定整体计划、人才引进和培训、建立与其他公司合作、公司上市、公司成立、技术开发、法律咨询等项目上也提供了相应的支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正在通过对所投资公司不同阶段的监督和管理,创造附加价值,以使所投资企业更好地成长,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三、结束语
90年代美国之所以能够创造经济奇迹,是因为经过70年代和80年代的组织、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已形成了一种与美国文化,即冒险和个人英雄主义相融合的风险投资环境。也就是说,美国已经为风险投资做好了政策、人才和投资环境的准备,风险投资和新兴产业的互动机制已经形成,所以,一旦在某一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就会出现风险投资浪潮,从而进一步推动这一领域的快速发展。
从日本经历的三次风险投资浪潮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日本的风险投资是在美国风险投资成功的影响下,通过对美国风险投资的学习,以在美国被广泛运用的风险投资制度为雏形,并结合本国的实际而发展起来的。日本前两次风险投资浪潮之所以偏离风险投资的理念,是由于没有适合于风险投资发展的环境。所以说,风险投资环境是否完善决定了这个国家风险投资的发展程度。
(2)发展新兴产业已成为日本产业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兴产业的发展在日本的几次产业转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每次风险投资浪潮都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发展。日本的风险投资是政府推动型,每次风险投资浪潮的产生都与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有关,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更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建立起了一套支援风险业发展的政策和金融体系,可以说日本是支持风险企业立法比较完善、政府扶植手段和政策最多的国家之一。第三次风险投资浪潮的到来,正是日本政府在不断学习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取他国精华为其所用的一次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日本对风险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体现了日本国家创新系统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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