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式的突出矛盾及缓解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结构论文,途径论文,矛盾论文,方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801(2010)02-0011-06
2010年我国经济形势将明显好于2009年。经济增速的恢复说明我国正在摆脱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宏观经济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从长期来看,我国宏观经济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是,总需求结构失衡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导致经济体系的脆弱性增加,经济增长的自主性不强。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虽然是外部冲击触发的,但内部结构失衡,尤其是经济增长的出口依存度过高、国内消费需求不振是其内在原因。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大力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经济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总需求结构的失衡
影响经济结构的因素有很多,如科技水平、宏观经济政策等,但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是社会对最终产品的需求。我国经济结构的诸多方面都存在着问题,但当前最为突出的结构性问题是总需求结构的失衡。一国的总需求由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组成,内需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消费需求又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组成。我国总需求的失衡是全方位的,既表现为内需与外需的失衡,也表现为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的失衡,还表现为政府消费需求与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的不协调。外部需求与投资需求中的结构不合理问题也很突出。
从外需与内需的结构看,我国人口众多,潜在消费能力很大。但实际消费能力低下,消费率不高,国内消费市场相对狭小,大量投资带来的产能只能靠外部需求来消化。外贸依存度是外贸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它反映的是外贸进出口对一国经济贡献的大小。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上世纪90年代基本保持在30%—40%的区间。加入WTO后,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06年达67%,2007、2008年有所下降,分别为65%和60%。同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外贸依存度则基本保持在20%左右。2009年我国出口总值为12016.7亿美元,虽然比2008年下降了16%,但仍超过了德国,第一次居世界第一位。对外部需求依存度的提高导致我国国际收支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顺差越来越大,巨额外汇储备使得人民币面临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又导致外资的进一步流入,国际收支顺差随之扩大,人民币升值压力进一步增强。可以说,我国已出现严重的长期性内外失衡。
从投资和消费需求的结构看,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在投资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最终消费占GDP的比例持续下滑。从改革开放的1978年到1992年,我国GDP中有超过60%的比例用于最终消费。1993年开始低于60%。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使得出口增长减速,最终消费比例一度回升,在2000年达到62.3%,之后一路下滑,2008年为48.6%,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亚洲国家的平均水平。投资率于2003年达到41%,之后在出口增长的带动下,一直维持在42%以上,2008年达43.5%。
从政府与居民的消费需求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最终消费支出中的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趋势。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增大的同时,居民消费占比不断下降。2008年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支出的比例为72.7%,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比1996年下降了3.6个百分点,政府消费支出的比例则从1996年的22.7%上升到2008年的27.3%。从世界范围来看,虽然我国政府消费支出所占比例并不算高,但近年来政府消费与居民消费的此消彼长,说明政府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居民消费支出。
从外部需求来看,我国出口的迅速扩张是粗放式而非集约型的。虽然出口总值连年大幅增长,出口商品数量跨越式提升,但出口商品结构和盈利能力却很不合理。首先,我国的出口商品的主要优势是价格低廉,中国制造成了廉价商品的代名词。其次,加工贸易是我国出口贸易的主体形式,占整个出口贸易的近一半。加工贸易主要采取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形式,东道国的生产企业从中只收取加工费,所获收益很低。第三,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水分”很大。国家科技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近30%,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居世界第一位。但我国出口的高技术产品中,绝大部分产品的关键和核心技术并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三资企业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占了很大份额。
从投资需求来看,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投资和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较高,而科学研究、环境保护以及直接民生领域的投资比重较低。房地产与基础投资短期内带动经济增长的效果明显,但其带动经济增长的持续效应和就业效应相对较弱。从投资的产业分布来看,近年来有所优化,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增长幅度大于第二产业,但第二产业中投向重化工业的比重过大,加重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
二、经济发展方式不科学突出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的非均衡、不可持续与低效率
我国的总需求结构失衡问题,反映在经济发展方式方面,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模式的非均衡、不可持续与低效率问题。在需求结构上,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有利于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国内消费需求不振;在产业结构上,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以第二产业的带动,经济社会效益较高的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要素投入上,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物质资源的消耗,而对经济增长有决定作用的科技创新、劳动者素质提高以及管理创新等要素的作用相对薄弱。
从投资、消费和出口对GDP的贡献和拉动上看,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的“投资驱动、出口拉动”的特征十分明显。上世纪90年代,我国消费对GDP的贡献大部分年份都超过了60%,本世纪以来大部分年份为40%左右。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刺激消费政策的出台,消费贡献率有所回升,但仍低于世界60%的平均水平。投资驱动与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导致国内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不断萎缩,给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埋下了隐患。
近年来,我国的第二产业一马当先,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45%—50%的区间内,第三产业则为40%左右。我国第三产业占比不仅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也低于印度50%的水平。与第二产业相比,发展第三产业对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要求较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具有吸纳就业比例较高等更大的社会效益。此外,由于在第二产业中,高耗能的重化工业发展迅速,制约了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也使我国的资源环境不堪重负。
三、总需求结构失衡与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体制性原因分析
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短期内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是长期总需求结构失衡和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积累的结果,而宏观经济运行中长期存在并积累的矛盾,都有其深层次的体制性因素。
(一)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抑制了居民消费需求的提高
可支配收入是决定居民消费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收入水平总体较低,收入来源渠道狭窄且不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居民消费支出缺乏快速稳定增长的基础,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合理又进一步阻碍了消费需求的提升。
从总体来看,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是向资本和政府倾斜的,企业可支配收入比例不断上升、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也持续增加,二者的增加都在压缩着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占的份额。1992—2007年间,居民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由69.2%降至57.5%。与此同时,企业可支配总收入占比则从11.6%上升到18.4%,政府可支配总收入占比则从19.2%上升到24.1%。
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看,居民的劳动报酬净额和财产性收入占国民初次分配总收入的比例,都呈下降的趋势。在劳动报酬净额当中,政府支付的劳动报酬比例小幅上升,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比例则大幅下降。这说明,居民在初次分配中收入比重的下降,主要原因是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占比的下降。
从资产收入分配看,我国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但投资渠道有限,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国民初次分配收入比重从1992年的4.6%下降到2007年的3.5%。毋庸置疑,高储蓄率并不意味着拥有较高的消费能力,低收入群体消费需求大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小,高储蓄率与他们无关;富裕阶层消费需求已充分满足,不需动用他们的高额储蓄。只有这些高额的储蓄合理地分散到社会成员手中,才具有转化为现实消费的可能。
从再分配情况看,我国居民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并没有在再分配中得到校正。1992—2007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下降,甚至其中的个别年份(如2002、2003、2005),再分配之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反而低于在初次分配中的居民收入比重。这种现象与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的某些环节产生的收入分配逆向调节作用有关。
(二)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导致要素价格扭曲,加剧了产业结构的失衡
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自然资源等。如果这些要素的价格不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甚至被人为压低,就会降低投资成本,加速生产扩张。生产扩张所带来的产能不能被低报酬劳动者的购买力所消化,就会产生生产过剩,并引发一系列的结构性矛盾。当前,我国价格形成机制,尤其是资源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严重偏离市场供求。
资源性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水、电力、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矿产资源。它们处于生产过程的上游,是生产得以进行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资源性要素价格并不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起主导作用。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往往人为压低要素价格,使得我国工业生产在低成本优势下迅速扩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但人为压低的要素价格,不能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真实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不仅不能激励或约束市场主体按经济规律办事,反而成了低水平扩张、重复建设、盲目投资的主要推动因素。
资本与劳动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也有问题。劳动价格偏低,导致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降低,影响了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进而影响到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加速了低水平生产项目的扩张和低端产品的出口。
土地、资源等要素价格过低加剧了产业结构失衡和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第二产业对土地、资源等要素的投入需求最大,第三产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相对较小而对劳动要素的需求较大。土地、资源等要素价格水平偏低,导致第二产业特别是高耗能的重化工业发展较快。很多地方政府都把重化工业作为本地区的重点产业来推动,加剧了能源短缺和环境的恶化。资源性产品不但价格偏低,而且价格构成不合理,许多资源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并没有体现在价格中。再加上政府对环境的监管不到位,因多消费资源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非但没有付出额外的代价和损失,相反还获得了更高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可能采取得力措施治理环境污染,也不可能采取资源节约型生产方式,致使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大行其道,整个经济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也就难以得到转变。
(三)政府转型滞后阻碍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经济发展实践表明,政府主导经济发展在特定时期内的确能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但随着国内外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们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主导经济建设的模式也需要进行调整,政府的职能要进行转型。目前,GDP规模、投资规模、出口总值、外汇储备的迅速扩张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经济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能力和环境保护水平提升不相称,形成反差。经济发展方式不科学、不合理,迫切需要政府通过自身职能的转型引导经济社会体制变革。当然,这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与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和特殊国情有关,但离开了政府职能的变革与转型,这些矛盾与问题是难以解决的。
当前,我国政府仍然控制着很多资源的配置权。政府的资源控制、项目审批、价格管制、行政性垄断等权力,会削弱和排斥市场在一些领域的资源配置功能。哪些行政权力是必要的,哪些是可以减少的,应有所调整。特别是某些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应当扭转。否则,会出现有些政府部门和垄断行业吃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红利”,同时把经济发展失衡的代价转嫁到所有的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的情况,也会弱化政府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维持市场的有序运转、搞好公共服务、追求社会公平,关注民生所需、实现科学发展,应是政府的职能所在。
(四)现行财税体制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收入分配的公平
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是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沿袭下来的,它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其间虽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但总体框架没变。随着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现行财税体制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突出表现为它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收入分配调节中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反向作用。
有利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体制,应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同时,抑制高耗能的传统产业的扩张;在支持自主创新和商品结构优化的同时,抑制低水平产能的扩大。应有利于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科学发展积极性而不是引导投资扩张、重复建设的积极性。我国财税体制的某些环节显然是与此相背离的。如:原有的生产型增值税由于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利于企业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利于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资源税税率较低,不利于资源的高效利用;重增长、轻结构的出口退税政策则强化了低端产品的出口导向。可见现有的财政分权体制容易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引进和发展税收贡献比较大的大项目,从而产生投资扩张的冲动。
财税体制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杠杆。但我国的财税体制的一些环节却有着反向调节收入分配的问题。比如,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在内的流转税就是偏向于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仍是一个小税种,2008年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9%。规模小、征管手段落后,导致个人所得税没有很好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财政支出结构看,与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经济建设支出相比,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支出偏低,而真正迫切需要教育、医疗支持和社会保障的正是低收入群体。
四、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
(一)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是解决总需求结构失衡的关键所在。从长期来看,扩大居民消费需求要从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着手,一方面提高大多数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降低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第一,逐步形成居民、企业、政府可支配收入协调增长的机制,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我国的经济总量越来越大,但分配越来越不均衡。长期以来,财政收入、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均快于劳动报酬的增长速度。为了扩大消费需求、实现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在保持“蛋糕”持续做大的同时,使其在各市场主体、各阶层成员之间切分得更加公平。
第二,逐步形成劳动报酬与资本回报合理分配企业收益的机制,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要引导企业通过节约资源、技术进步、改进管理而不是通过压缩劳动报酬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应审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所进行的减税竞争,避免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付出过大的资源环境成本而忽视对人力资源的吸引和优化配置。未来经济发展的着眼点,应从单方面对资本的优惠逐步转到同时对劳动的优惠上来,逐步转向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不是以劳动力价格的低下来吸引外资,应以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增长;应调整税收结构,引导地方政府从关注GDP增长转向民生领域;通过完善并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等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三,促进有助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机制的形成。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低,分配也不平衡。当前,应重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让更多农民群众获得集体土地的增值收益;要加强和完善资本市场立法,创新金融及其管理制度,为居民获得和拥有更多的财富创造出更多的金融工具;应避免物价,尤其是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房地产价格的猛涨、股市的大起大落,中低收入者受到的损失相对更大。
第四,逐步形成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经济机制,在二次分配中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再分配机制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应逐步加强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能,通过财税金融杠杆和国有资源,弥补初次分配中过大的差距。通过减免和调整税费让利于民,形成有利于企业提高劳动者报酬的税收激励机制;调整税制结构,避免通过税负转嫁,把企业的税负转给消费者,把发达地区的税负转给落后地区、把城市的税负转给乡村地区;推进和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征管制度,使个税真正成为抑制高收入过快增长、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和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杠杆。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
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和制度建设未来将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基本方针,加快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立新法、修旧法、强执法,最终形成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真正实现以法治保。二是加大财政投入与转移支付的力度,拓展其他筹资渠道。我国仍处于社会保障发展的初级阶段,资金缺口巨大,仅靠财政支撑社会保障是不够的,政府可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国有股转持、福利彩票发行、开征社会保障税等措施,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社会保障体系重城市轻农村的局面。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发展覆盖面广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三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标准。四是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关注弱势群体。
(三)以政府职能转型为先导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除了采取宏观调控,以财税和金融杠杆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外,还要加快自身转型,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第一,逐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要把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方面,以技术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大小作为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应适当减少政府层级,加快大部门制改革,把相关的公共服务职能统一到一个部门中,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二,弱化政府对效率的片面强调、强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应发挥政府的调控与服务职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各司其职,互为补充,才能真正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政府的价值取向应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两极分化,走向共同富裕,同时维护市场领域的公平竞争。要逐步改革以往依据“效率优先”建立起来的各种政策措施和体制,使之体现公平的理念。有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作保障,才能发挥市场机制的最大效率。
第三,既要逐步缩小政府直接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范围和力度,又要强化其维护和监管市场的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政府过多地参与经济活动是与其维护市场的职能相背离的。应竭力避免地方政府以GDP为中心,用行政手段搞地方保护主义,妨害统一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也存在市场监管不力和缺位问题。因此,要加强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要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四)深化财税、金融等关键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有实质性进展,必须在深化改革上下工夫。首先需通过资源能源、生产要素、资金等价格改革来重新配置资源,改变资源配置扭曲的现状,而后深层次的金融领域、财税系统、土地制度等改革也有必要依次推开。此外,国有垄断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领域的改革也需同步推进。
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要强化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向调结构、保公平、惠民生转变;在政府间财政安排上,通过全面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权事权关系;在税制改革方面,降低总体税负,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同时调整税收结构,合理分配税负,使税收真正体现“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
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首先应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构建既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体系;逐步改革汇率制度,并与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地位的提升相协调;通过完善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机制和资本市场建设,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发展区域性中小金融企业,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通过发展资本市场,引导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通过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资本充裕、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要素价格改革方面,当前,应重点推进资源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引导市场主体在竞争中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由于我国的资源性产品大多为国有垄断企业经营,进行要素价格改革必然要求打破垄断。垄断的存在会扭曲商品市场价格,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在我国,垄断行业所产生的大量利润,一方面作为劳动报酬在内部进行分配,导致行业内外劳动报酬差距过多。一部分流向资产市场,推高了房产等资产价格。有鉴于此,必须认真执行《反垄断法》,并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现实环境进行完善修订,使之真正成为我国的经济“宪法”;继续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为方向,推动垄断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推进垄断行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通过建立独立、专业、职能单一的监管机构,解决垄断行业监管职能交叉、多头监管的问题,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质量和服务的监管。
要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但不能一味地强调所谓“国退民进”。国有企业改革应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应警惕有些行业国有资本的“有退无进”。在我国国有资本逐步退出某些行业的同时,民间资本进入的范围和深度并没有相应地扩大和提高,反而是外资控制的范围和领域越来越大,甚至某些行业已经为外资所垄断。“国退民进”的提法本身并不科学,更令人忧虑的是进而演变成了事实上的“内退外进”。我国民间资本弱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国有资本从某些行业退出后,弱小的民间资本并不能与庞大的外资竞争,使得很多行业外国资本的控制力加强。当前,我们不应只关注于国有企业的垄断,也应关注某些行业的外资垄断问题,不应只关注于国有资本的退出或进入,也应关注在如何搞好国有企业的同时,培育和壮大可与外资竞争的民间资本。
[收稿日期]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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