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冉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9
摘要:随着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使海内外沿线国家和地区将涌现大量能源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给国有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招投标采购作为工程建设的开端,其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文章主要探讨了科学发展观指导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国有企业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哲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分析了目前国有企业现有的招投标采购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招投标;国有企业;管理
引言
国企的稳步发展,是带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可以说,正是得益于我国国企的强大经济实力,我国经济才出现了飞速的增长。当然,作为我国国有经营成分的重要结构,国企在我国发展建设过程中,还与国家的民生、经济等安全问题有着重要联系。国企的招投标管理,决定着国企能否获得更好的发展,是国企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与助力。然而,由于国企项目一般涉及的金额较大。因此,许多不法分子会为了利益,寻求一些非法的手段与招投标治理机制漏洞,从中牟利,这会导致市场经济运营环境出现严重问题。为此,必须制定合理的解决对策,预防与杜绝问题。
1国企招标投标问题的成因
1.1组织结构不稳定
国企与私企不同,私企往往会设置相应的招标委员会,负责私企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这一机构,将全权负责私企的全部招投标作业,这对私企的招投标决策与管理监督等,均发挥着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国企并未设置相关机构,其在进行招投标项目的制定中,也就缺少了决策能力与决策任务的指导,因此,在缺少决策部分的情况下,导致国企招投标制度的企业责任无法有效落实到个人或具体部分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国企并未对招投标管理设置相应且统一的管理机构。这带来的弊端十分明显,如,没有合理统一的规范,并不能保障招投标工作有序及严格地进行。其次,部分国企招投标项目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对招投标项目的投放工作,并未予以高度重视。严肃性较低、执行效力低下、法律意识的淡薄,都会造成招投标工作缺乏科学性。最后,招投标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工作力度欠缺。此外,各部门之间,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缺乏合理科学的指导工作,这也是国企招投标结构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1.2招投标制度不完善
当前,国企内部缺少严谨且完整的管理制度,必然会给国企公司的管理带来十分严重的影响。国企招投标工作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国企招投标管理,缺少严谨合理的规章制度。这主要表现为,国企在进行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时,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就连有时的零星采购、紧急采购的问题,也缺少合理统一的规定。这导致在项目的具体落实与行动环节,负责人并不了解个人的工作定位。其次,由于缺少监管部门,部分国企下级公司,并不能有效接受上级公司传达的工作规定。招投标管理缺少相应的负责模块,国企公司对招投标管理重视程度匮乏,仅通过一味地照搬,而不是结合公司具体事情做针对性方案。这带来的影响是,部分过时的条款,并不利于下级公司的成长建设。最后,在招投标过程中,负责人并没有予以采购项目足够的重视。仅仅要求投标人上报报价以及资质,并没有落实到实际的投标文件上。这必然会为国企招投标管理埋下严重的安全问题隐患。
1.3准备工作不充分,文件审核不严格
就现阶段国企的招投标计划来看,我国多数国企的招标计划,均为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提出来的。一般情况下,招标计划根据不同年度、月度的时间变化,做相应安排。不过,虽然如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有部分企业招标项目并未严谨依照招标计划进行。自行招标活动带来的弊端是,邀请招标项目远少于公开招标项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此外,部分国企在制订相关招标计划时,并没有预见性与规范性地进行控制,导致经常出现超计划招标、计划外招标及先招后批等情况。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为了故意规避招标项目的公开,用漏洞的方式肢解工程项目,追求利益最大化。不严谨的把关与过多的审查疏漏,必然会导致招标质量受到极为严重的影响。
2完善我国招投标发展的几点建议
2.1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招标人必须要接受全面且多点结合,且有针对性的培训。杜绝过去“会议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而是采用政治业绩以及继续教育学分等比较实在的激励手段来提升他们的学习热情。通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之下设置相应合格的学分,要求每一个采购招标人员都必须要参与相关学习并需获得相应学分,否则不能从事该方面的工作。通过这种方法来调动大家对于招投标项目学习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
2.2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监督
企业必须要建立合理的自我监督以及控制的机制作用与物资采购项目的过程之中,这样是为了保证采购渠道出现混乱以及管理人员出现失职的问题。而为了配合这个制度,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小组是十分必要的,监督小组可以与监督制度进行配合,最大化地监督效率,以此来保证对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同时,还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度出诸如《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办法》等一些相关的规章条例,使整个招投标的工作更加透明公正,也使得整个招标工作显得更加的规范与合理。这样一来便可以较为合理地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因为一己私欲而作出的种种不合法的操作,从源头上来避免腐败现象的出现,保证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2.3招标监督管理机制的科学创新
(1)行政监督部门的管理创新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监管部门监管的有效性、可行性,行政监督部门由“介入式”转为“体外式”监督管理,脱离具体的招投标活动,重点放到查处问题上,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指导和约束。重点监督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斥性,其评审标准和方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充分发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当事人的主体责任,让当事人依据法律手段和自身的专业知识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等。(2)信息披露的管理创新目前,国有企业在招标前期的信息发布、定标后的中标公示均作了信息披露,但评标阶段、定标阶段的信息基本没有披露,定标后的信息也没有做到完全公开,为了提高招标工作的公信度,降低主体行为风险,进行招投标全过程的信息披露,披露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关键信息,如项目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项目业绩;公示评标信息,如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调价依据和调价原因;解释非最低价中标的主要因素,公示最低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主要差异对比表。
结 语
为确保国企经济的稳定发展,推动我国基础经济建设,我国必须重视国企的招投标工作。作为经济领域中的重要风向标,诚信是维持招投标市场稳定建设的根本依据。公正、公平、公开是维系招投标互动有序进行的最低标准。国企应在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参与价格竞争,这有利于强化国企内部核算管理能力。国企是国家经济的重要部分,对国家经济建设不仅发挥着推动作用,还发挥着领导作用。我国必须建设合理的竞争平台,以公平的竞争环境,选择合适的承包者参与工程作业,这样才能使各个项目顺利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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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文纬.浅谈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12).
论文作者:刘焕冉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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