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物理主义与解释鸿沟——B.劳尔版现象概念策略的拓展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鸿沟论文,后天论文,物理论文,现象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在大多数人看来,我们虽身居于一个无处不在的物质世界,心灵却始终具有某种“卓尔不群”的高贵品质。对此一个相当通行的解释是,心灵似乎完全不受物质世界的那条最普遍规律——因果律的约束。因此,我们长久以来大都也普遍具有心灵不同于外部世界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信念。该信念在知识论层面的一个自然反应就是两种知识的区分:我们有两类知识,一种是关于内部心灵状态的知识,另一种是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在心灵哲学里,前者被称为心理知识或现象知识,后者则被称为物理知识。由于现象知识描述的仅是种种具有主观性的灵状态,因此被认为是一种主观知识。相对地,物理知识描述的则仅是构成外部世界的种种具有客观性的事实,因此被认为是一种客观知识。
稍稍考虑一下就会发现,这两类知识之间的差异不仅在于所描述的对象不同,还在于我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找到任何用以连接一种客观知识和一种主观知识的桥接规律(bridge law)或似律陈述(lawlike statement)。在这两种知识之间,似乎永远存在一个无法闭合的认识论鸿沟。在心灵哲学里,这个鸿沟也被称为“解释鸿沟”(the explanatory gap)。由于解释鸿沟的存在,我们用以描述外部世界的知识似乎完全不适用于描述心灵状态,即我们无法物理地解释心灵状态。
实际上,在当代心灵哲学的三大反物理主义论证里,都可以见到解释鸿沟的身影:
蝙蝠论证(bat argument):一个人即使知道关于蝙蝠的全部的物理知识,也不可能物理地解释“成为一只蝙蝠是什么样子的”。
知识论证:一个人即使能够知道关于大脑以及颜色的一切物理知识,她仍然不能够物理地解释关于红色的经验感受。
僵尸论证(zombie argument):对于一种跟我们人类在物理层面完全一样,但是缺乏内在的意识经验感受的生物而言,即使他们能够掌握全部的物理知识,也无法物理地解释人类的意识经验感受。
不难看出,三大反物理主义论证攻击物理主义的角度尽管各有侧重,却无一例外地表明,如果物理知识不能用来解释经验感受,那么物理知识论很可能不是完备的,因此物理主义是错误的。[因为物理主义普遍相信,物理知识是一种完备的知识体系。这一主张常被称为物理知识的完备性原则(Completeness principle,CP)]可见,对于当今的物理主义者来说,如何应对解释鸿沟?这无论如何是个绕不过去的难题。
近年来,一种被称为现象概念策略(phenomenal concept strategy)(以下简记为PCS)的物理主义方案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①PCS说的是,尽管物理主义在本体论层面只允许物理事实存在[这一主张常被称为物理主义的本体论原则(ontological principle,OP)]。然而在知识论层面,物理主义却可以允许我们有两套“相互独立”的知识体系,一套是由物理概念和命题构成的物理知识体系,另一套是由现象概念和命题构成的现象知识体系,即所谓的二元知识原则。因此,尽管在知识论层面存在一个解释鸿沟,但PCS认为,这充其量只表明了物理知识和现象知识之间不存在任何桥接规律而已,并未表明物理知识是不完备的。因此,尽管解释鸿沟存在,物理知识仍有可能是完备的,物理主义也不一定会因解释鸿沟的存在而受到威胁。换言之,在处理解释鸿沟难题上,PCS采取的是一种兼容主义(compatibilism)的立场:一方面,接受解释鸿沟在知识论层面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则通过区分两种知识(现象知识和物理知识)来化解解释鸿沟对于物理知识完备性可能构成的威胁。
乍一看上去,这种兼容主义的立场似乎有效地缓解了解释鸿沟对物理知识的完备性造成的压力。但在不少学者看来,PCS却因此而遗留下诸多亟需进一步解决的困惑。比如,为何我们可以有两套知识体系?如果有,但既然这两套知识之间不存在任何桥接规律,那么这两种概念/知识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等等。就我所知,近年对于PCS的质疑大都可归结到如下两个维度:一个是如何理解物理概念/知识和现象概念/知识之间的关系;另一个是认知者要具备怎样的认知能力,才可以拥有两套完全不同的概念/知识。对于前者,物理主义给出的最新回应被称为“后天物理主义”(a posteriori physicalism)。对于后者,目前的研究工作则主要集中在认知科学层面。本文主要关注前者。
一、完备性原则与先天衍推论题
现象概念/知识和物理概念/知识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关于这个问题,两种回答较常见:二元论和后天物理主义。前者认为,由于解释鸿沟的存在,那么任何认知者S将不可能仅仅通过掌握某些物理知识(甚至是全部的物理知识)来先天地推断某一现象命题的真假。因此,现象概念/知识和物理概念/知识之间不存在任何先天的必然联系。后者则认为,两种概念/知识之间即便不存在先天的必然联系,也存在一种自成一格的(sui generis)后天的必然联系。可见,二元论和后天物理主义对此问题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二者的具体差异及争论,下文会有详细论述。现在我们先来看看“两种知识/概念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为何显得如此重要?因为在一些二元论者看来,PCS通过区分两种概念/知识,至多使物理主义和解释鸿沟在知识论层面达成一种临时性的和解。若不能进一步论证,现象概念/知识和物理概念/知识之间存在先天的必然联系,那么物理主义依然岌岌可危。通过考察知识/概念之间的衍推关系,我们可以明白这一点。二元论指出,物理知识是完备的,当且仅当如下论题为真:
APET:任何掌握了全部物理知识的S都可以先天衍推出一切真命题。
这个主张也被称为先天衍推论题(a priori entailment thesis,APET)。二元论认为,由于物理知识是完备的,当且仅当APET为真(CPAPET)。因此所有物理主义者(包括采取 PCS的物理主义者)如果接受CP,也应该一并接受APET。但是我们知道,解释鸿沟恰恰表明,任何掌握了全部物理知识的S也不可能先天衍推出任何现象真命题,因为现象知识/概念和物理知识/概念之间不存在任何桥接规律。因此不难理解,解释鸿沟与APET不可能同时为真,由此二元论指出,PCS将不得不面临如下这个令其尴尬的两难:一方面,如果PCS接受解释鸿沟而放弃APET,则等于宣布放弃物理主义的完备性原则(因为CPAPET);另一方面,如果PCS选择APET而放弃解释鸿沟,则等于宣布放弃自身的兼容主义立场。这不但会导致二元知识直觉得不到维护,而且等于宣称自己是错误的。总之,选择前者,得出物理主义是错误的;选择后者,则得出PCS是错误的。可见,无论PCS选择二者中的哪一个,都将表明PCS并不是一个成功的物理主义辩护策略。
确如二元论所说,PCS是个不成功的辩护策略吗?坚持PCS的物理主义者并不这么认为,而是认为,APET仅仅适用于刻画物理命题间的关系,并不适用于物理命题和现象命题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PCS认为APET并不是CP的充分必要条件。但二元论就此可以进一步追问,一般来说,我们认为一种知识如果是完备的,当且仅当可以从其中先天衍推出一切真命题,但是如果PCS既坚持物理知识完备,又同时认为任何现象命题都无法从这种完备的知识中先天衍推出来,那么,PCS就有责任至少为以下两个关键问题提供进一步解释:第一个问题是,PCS所说的物理知识的“完备性”究竟是什么意思?第二个问题是,现象知识/概念和物理知识/概念之间如果不是先天衍推关系,那么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对第一个问题,PCS的回答几乎是一致的,就是设法为CP“松绑”。PCS认为,“物理知识是完备的”仅仅是说,物理知识可以解释一切本体论层面的事实。因此,这种关于知识完备的解释,并不要求物理知识就是一切知识。如果物理知识只是解释一切(本体论层面的)事实的知识,而非一切知识,那么APET就不再是CP的充分必要条件了。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目前尚未有一致看法。但有越来越多的物理主义者倾向于认为,这两种知识/概念之间是一种同一关系。
二、心物同一命题与后天物理主义
为了论述的需要,我们先简要介绍一下心物同一命题,再来考察PCS的具体辩护策略:
(1)疼痛=C神经激活
(1)是个典型的心物同一命题。它说的是,疼痛(pain)等同于C-神经激活。不难理解,(1)不可能是先天真的。因为完全可以想象,随着认知科学,尤其是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我们有可能将来发现疼痛本质上就是C神经激活。就像随着物理-化学的发展,我们最终得以发现水的本质是的聚合物一样。因此一般认为,(1)的真假也同样需要依赖于经验的发现。总之,(1)要么后天可能/偶然真,要么后天必然真。二者必居其一。换句话说,通过经验研究最终会发现,我们关于C神经激活的物理概念/知识和关于疼痛的现象概念/知识之间要么是一种后天可能的同一关系,要么是一种后天必然的同一关系。二者必居其一。
PCS为物理主义的辩护策略正是从这一点开始。首先,PCS指出,既然APET不是CP的充分必要条件,那么二元论为物理主义制造的上述两难就失效了。因此坚持PCS的物理主义可以避开那个尴尬的境地。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PCS如何进一步解释物理概念/知识和现象概念/知识之间的关系。经过上述关于心物同一命题(1)的考察,不难理解,仅有两个可能的回答:要么是后天偶然的关系,要么是后天必然的关系。如果是前者,那么物理主义是偶然真的,如果是后者,则物理主义是必然真的。二者必居其一。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PCS一直认为物理主义无论如何都是个“去不掉的”可能选项。
下面我们来具体考察PCS的辩护思路。由于学界对于PCS的理解存在多个不同的版本,为论述故,本文选介的是劳尔版PCS(以下简记为LPCS)。②之所以选介劳尔版PCS,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劳尔首先提出了现象概念,而且提供了一个可以有效应对二元论上述质疑的PCS版本。这随后激发了众多物理主义者和反物理主义者的争论。目前能见到的其它绝大多数版本的PCS或多或少都受到了LPCS的影响。第二,就我所知,与其他版本的PCS(以下简记为Non-LPCS)相比,LPCS对现象概念的考察至今为止仍是最精致的,而且较好地维护了我们大多数人(包括多数二元论者)所具有的那种对“二元知识”的直觉。第三,与Non-LPCS以及其他没有采取PCS的物理主义者(以下简记为Non-PCS)有所不同的是, LPCS还产生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后果:为物理主义开辟出了一条新航向——后天物理主义。
三、如何回应二元论的两难?
上文提到,借助解释鸿沟、CP和APET,二元论为物理主义构造了一个两难:一方面,如果PCS接受解释鸿沟而放弃APET,则物理主义将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如果PCS选择 APET而放弃解释鸿沟,则二元知识直觉不但得不到维护,而且PCS自身也将是错误的。对此两难,原则上,坚持PCS的物理主义可以有强弱两种回应。这两种回应实际上都能为物理主义做有效辩护,但是严格地讲,各自辩护的却是不同的物理主义。弱回应辩护的是一种后天偶然物理主义,强回应辩护的则是一种后天必然物理主义。以LPCS为例。劳尔多次指出,LPCS的辩护只是“物理主义是可能的”这个命题。因此LPCS可以看做是一种弱版本的物理主义回应,即LPCS至多只能为后天偶然物理主义做辩护。关于LPCS的辩护,下文将有详细介绍。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借助模态逻辑的相关研究成果,我们实际上能对 LPCS继续做些有益的拓展工作,从而可以得到一个强化版LPCS(以下简记为Strong-LPCS)。Strong-LPCS能为后者(后天必然物理主义)提供辩护,因此也可称为强版本的物理主义回应。下面我们先来考察弱版本(Argument 1/LPCS),随后(在本文第五部分)再考察强版本(Argument 2/Strong-LPCS)。
物理主义回应之弱版本(Argument 1/LPCS):
(2)解释鸿沟可以接受,因为体现了二元知识直觉。
(3)由(2),对于任何可能世界W中的S而言,这是可能的:关于某一可能世界W中的全部事实,存在两种不同的知识体系,一种是完备的物理知识体系,另一种是(完备的)现象知识体系。③
(4)由(2),如果解释鸿沟为真,则APET为假,即APET不适用于心物命题。
(5)对于任何可能世界W中的S而言,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特殊的后天命题,这是可能的。④
(6)由(3)(4)(5),如下一种关于APET和CP之间关系的理解是可能的:APET不是 CP的充分必要条件。理由是:如果对W中的S而言,“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特殊的后天命题”是可能的,则“物理知识和现象知识之间不是一种先天衍推关系”是可能的,则“即使APET不适用于心物命题,CP也没有受到威胁”是可能的。
因此,
(7)由(2)(6),APET和解释鸿沟一起,也不一定会对物理主义构成威胁。
Argument 1的关键就是,为上述困惑(现象知识和物理知识之间是何种关系)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物理主义解答。即(6),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特殊的后天命题,这是可能的。而这也是LPCS的关键之处。因此,凡认可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特殊的后天命题者,也被称为后天物理主义。
一言以蔽之,LPCS为物理主义辩护的关键在于:为心物同一命题的后天性,提供一种不同于克里普克的全新解释。要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需要先弄明白现象概念的本质特征(及其与物理概念的区别)。
四、现象概念的本质
在劳尔等人看来,现象概念具有如下几个区别于物理概念的重要特征:
(8)现象概念是一种第一人称概念。一般认为,现象概念的指称是认知者S本人从第一人称视角获得的。即S当下的现象意识经验,如,“那种类型的感受”,“那种特质的视觉经验”等等。现象概念也因此被认为具有主体性或私密性的本质特征。⑤
(9)现象概念是一种识别概念(recognitional concepts)。这是LPCS的一个基本点,劳尔花了很多精力来阐述它。我们认为,这可能也是劳尔关于现象概念本质特征的阐述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现象概念的其他特征实际上都可以看作与之相关或是从不同角度来说明识别概念。在劳尔看来,识别概念具有如下四个基本特征,第一,原初概念是识别的。他举例说,我们可以先获得关于瓷器的技术性的描述的知识,但这无助于我们在实际情景中直接辨认出瓷器,只有等到我们经由视觉听觉味觉等亲知的方式接触过具体的个例(如,瓷碗等)之后,我们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才能真正无困难地识别出瓷器。这表明原初的概念是识别的。第二,识别概念不需要一个过去的实例来帮助其确定指称。即这儿不存在一个与记忆中的具体例子来进行比对,以确认其指称是否正确的心理过程。第三,识别概念是格式塔式非还原的(irreducibly gestalt)。⑥第四,识别概念是视角化的(perspectival)。劳尔让我们考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不同的视角识别出同一个事物(特别是移动的物体)是如何可能的?下面是“认知者S观赏热带鱼”的一个例子。设想当S站在鱼缸面前,一条热带鱼正朝他迎面游过来,中途又突然转向鱼缸左侧,并消失在一堆水草之中,随即又出现,继而又很快消失在水草后面的岩石中,旋即又在鱼缸的右侧出现了。劳尔让我们仔细考虑一下S辨认热带鱼的整个过程:S或许是先看到热带鱼的正面,继而是热带鱼的左侧面,继而是右侧面。作为一个视力和心智都正常的人,S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用眼睛)追踪这条热带鱼忽隐忽现的活动过程。劳尔:S(也许)实际上看到的是三个不同的侧面,甚至是忽远忽近的不同身影,但是为什么S却毫无疑问地认为这些(不同侧面、远近身影)都是关于同一条热带鱼的呢?还有,为什么 S认为只是同一条热带鱼忽隐忽现地游动着,而不怀疑是两三条或更多条很相像的鱼相继出现呢?事实上,完全有可能是两三条十分相像的鱼,甚至很多条很相像但不同的鱼相继出现。这些情况毕竟是可能的,为什么S一般不怀疑会有这种种可能?劳尔解释道,当S第一眼看到一条热带鱼A时,S会倾向于认为“热带鱼A就是这条鱼”。这儿的“这条鱼”是一个关于A的类型识别概念。以后当A在鱼缸中其他部分出现时,或者以不同的身姿出现时,S都能顺畅自如地一次次识别出A。这里,一个怀疑论者可能会问:对于S而言,在本体论层面,怎么能确认随后在水草或岩石后面出现的热带鱼,就是S第一眼看到的那同一条热带鱼A呢?这的确是个问题,S确实没有客观的证据或公共的标准来表明自己确实正确地再认同了热带鱼A。现实情形中,S的确有时也会错把另一条很像的热带鱼B当做A。但重要的是,劳尔指出,在多数情况下A并没有被认错,而且即使出错,S一般也会(很快地)发现错误并纠正过来。尽管在S看来,A的身姿忽远忽近时隐时现,A的周边环境也一直在变化,S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把A辨认出来。劳尔认为,一方面,这就表明S的确具有一种识别能力,这种识别能力承担着使S可以稳定而有效地使用识别概念“这条鱼”辨认出A。另一方面,在S看来,在近处和远处的A显然是不同的。即尽管都是这条鱼A,但是严格说来,在整个观赏A的过程中,S的视角一直在不断地变化着,因此S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的识别概念,每一个视角都对应一个识别概念,如,这条鱼A,这条鱼B,这条鱼C……因此,因其构成视角各不相同,每个识别概念都是(或部分是)个体化的。但是尽管视角不同,识别概念也不同,然而S却可以用这些不同的识别概念辨认出同一条鱼A。劳尔认为,这就表明识别概念能归属出它的构成视角。这被称为识别概念的视角化特征,也成为现象概念第三人称归属用法的关键理由。
(10)现象概念是一种类型指示概念(type-demonstrative concepts)。识别概念指称一种类型现象经验,而不在乎引起这种类型现象经验的殊型,即殊型的变化并不会影响现象概念的正确运用。换言之,对于运用现象概念的S而言,运用现象概念辨认的是某种类型的现象经验,而非引起这种类型现象经验的殊型或个例。可见,现象概念不仅是一种类型概念,而且是一种非语境依赖的指示概念。
(11)现象概念和现象属性之间具有一种“一体化关系”(incorporated relation)。S在运用一个现象概念来“固定”其指称的过程也是现象属性形成的过程。即,现象概念和现象属性是“一体的”。如,当某个认知者S看着一朵红色的花时,S此刻具有如下信念命题K:我具有某种关于花的颜色的现象感受[……]。填到方括号[……]里的是S此刻的一个特定的现象经验/属性“红感”(redness*),而非(仅仅)一个语言层面的现象概念红感(redness)。这种关于现象概念和其现象属性之间关系的解释,也时常被称为引用说明(quotational account)。不难发现,引用说明的基本思想类似于维特根斯坦关于心理感受和心理词项之间关系的论述。
(12)现象概念直接指称物理属性。这里“直接”的意思不是因果指称理论意义上的那种“直接”,而是指,现象概念是一种“的”呈现模式。请注意:这里的“”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也不是一种法则学的(nomological necessity),而是一种概念的,即现象概念和现象属性之间是“一体”关系,当现象概念Q被运用时,特定的认知者S就会同时获得现象属性Q*⑦尽管我们直觉上以为,现象概念是指称现象属性(经验感受)的,但实际上现象概念直接指称物理属性,而非现象属性。但是,物理主义如何解释我们的这种直觉呢?劳尔指出:“对于物理主义而言,一个现象概念其实是在构成它的指称过程中姑且把一个现象属性作为其指称。因此可以说,这个现象属性其实完完全全就是物理的”。⑧这个作为现象属性的物理属性,不是属于该现象概念(Q)的指称(F)本身的物理属性(P1),而是运用该现象概念的认知者S脑中所具有的,说到底,是S的一种特定的脑神经状态(N1)的生物化学的-功能的属性(P2)。⑨从这个解释,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劳尔辩护的是一种关于现象属性和物理属性的殊型同一论物理主义(token-token identity physicalism),这是一种非还原的物理主义。但是另一方面,劳尔也指出,关于这种直觉的物理主义解释,(至少在逻辑上)并没有排除掉还存在另一种可能的(反物理主义)二元论解释:对于运用Q的S而言,当N1出现时,可能有一种非物理的现象属性Q*和N1/P2同时出现(我们暂且不讨论Q和N1或P2之间的关系),而Q直接辨认出的是Q*,而非直接辨认出N1/P2。物理主义该如何回应这种可能性呢?劳尔似乎倾向于一个较温和的回应。劳尔指出,LPCS首先要辩护的仅仅是,物理主义是否有可能解释这种直觉,而不是关于这种直觉是否仅仅存在唯一一种物理主义解释。因此,尽管关于上述直觉,(逻辑上)存在两种可能的解释,但这一点并不一定会对物理主义的知识论原则(CP)构成威胁,更不用说本体论原则(OP)。其次,后天偶然物理主义(LPCS)正是关于这种直觉的一种可能的物理主义解释。也就是说,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种自成一格(sui generis)的后天命题这完全是可能的,不管这一点看上去有多奇怪,我们在逻辑上都不能去掉它。重要的是,对于“物理主义是否是一致可设想的”,LPCS已经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我们不应要求它做的更多。因此对于我们而言,在逻辑上,现在至少存在两个可能的选项:后天(偶然)物理主义(LPCS)和二元论。用劳尔的话来说就是“柏拉图主义和自然主义尴尬地坐到了一起”。
(13)现象概念是一种隐晦的视角。相对于物理概念,现象概念是一种隐晦的视角,而物理概念是一种显透的视角。对于S而言,既可以以一种理论的-物理的方式来认识世界中的事实(F),S获得的是关于F的物理属性的知识,即物理知识。也可以说,对S而言,这是经由一种显透的视角把握了F的本质(如,了解到水是一种具有结构的物质)。另一方面,S也可以以一种隐晦的视角来认识F,在这种隐晦的视角中,F以一种现象的模式呈现出自身。尽管这时S所具有的特定脑神经状态N1(具有物理属性P2),使得S体验到一种现象感受/属性Q*(如,对于S而言,水是一种具有无色无味无嗅的现象属性的物质),但LPCS认为,F依然是一个只具有物理属性P1的物理事实F。⑩
五、后天物理主义与二元论幻觉
经过上述分析,现在可以解释为何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后天命题。仍以(1)为例。在LPCS看来,随着认知神经科学的进展,假定我们最终发现C神经激活的指称是某种特定神经状态N。因此,在克里普克意义上,作为一个严格指示词,C神经激活指称 N,另一方面,S在运用“疼痛”来固定其指称N的过程中,又不可能不具有一种现象感受“疼痛*”,因为“疼痛”和“疼痛*”是一体化的。S感到“疼痛*”,就表明S(同时)把握住了N,即N(同时)正以一种现象的呈现模式向S展示着自身。因此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个“僵尸S”,在运用“疼痛”的时候竟然没有任何感受(包括感受“疼痛*”)。因为只要S正常运用“疼痛”,就不可能出现“僵尸”这种假想的可能情形。说到底,这是因对于现象概念本质的不了解(或误解)而生的一种(语言)幻觉。因此,对于S而言,“疼痛”也是一个严格指示词,即在任何一个S存在于其中的可能世界W,“疼痛”都不可能不指称 N。尽管这一点不是基于任何实验性的科学发现,更不是某种先天的知识,但的确依赖于S的某种第一人称视角的特定体验性的活动。因为任何现象概念在使用中“地”指称物理事实。注意:这里的“”不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而是指现象概念的本质特征,也被劳尔称为一种概念的性。因此,既然现象概念“疼痛”和物理概念“C神经激活”是共指称的,而且这种共指称关系依赖于经验(“疼痛”严格指称N,依赖于认知者S的特定经验活动,“C神经激活”严格指称N,则是经验科学的发现),所以(1)既不同于“晨星=暮星”这样的专名同一型后天命题,也不同于“水=”这样的理论同一型后天命题,而是一种自成一格的后天命题。
(14)对于W中的S而言,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自成一格的后天命题,这是的。
(15)由(2)(4)(14),如下一种关于APET和CP之间关系的理解是的:APET不是CP的充分必要条件。理由是:如果对于W中的S而言,“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特殊的后天命题”是的,则“物理知识和现象知识之间不是一种先天衍推关系”是的(即APET不适用于心物命题是的),则“CP没有受到威胁”是的。
因此,
(16)由(2)(15),APET和解释鸿沟一起,也一定不会对物理主义构成威胁。
不难看出Argument 2(Strong-LPCS)与Argument 1(LPCS)的关键区别在于(14)(15)这两步。即,Argument 2中的(13)(14)与Argument 1中的(5)(6)相比,用模态算子“”替换了“可能”,所以论证力度更强了。这使得后天()物理主义不再需要和二元论尴尬地坐在一起。
这种替换何以可能?要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先做以下两点考察工作:第一点,我们需要回到后天物理主义和二元论最初共同面对的一个直觉,看看二者最初的分歧是怎样的;第二点,考察二元论具体是在什么地方开始走偏的。我们先做第一点工作,从二者共同面对的一个直觉开始:
PPI:S能够使用现象概念Q,当且仅当S正体验着特定的现象感受Q★。
我们可以把这个直觉称为“现象占有直觉”(phenomenal possession intuition,简记为 PPI)。在围绕现象概念的讨论中,几乎所有采取PCS的物理主义和二元论都接受PPI。这也是PCS的一个直觉前提,被称为现象概念的经验依赖(experience-dependent)特性。二元论和后天物理主义(LPCS)的分歧在于对PPI的理解不同:二元论认为,Q直接指称Q*。而后天物理主义认为,Q直接指称(是S脑中特定神经系统的生理-功能-物理属性)。我认为,这两种理解的关键差异其实不在于指称什么属性,而在于对“直接指称”这个动词词组的理解不同。
我们先看LPCS的理解。Q直接指称,被理解为对于S的一种的呈现模式,Q*出现在此呈现模式当中,也就是说,此时S有一种现象感受Q*(PPI)。因此Q和Q*之间的关系才被解释为一种“一体化”的关系[(11)]。这种“直接指称”是如何可能的呢?LPCS给出的是一种非弗雷格式的心理机制回答:Q本质上是一种识别概念。S不可能通过内省或经验观察来分析这种联系的内在结构,但是固有的识别能力能保证Q可以以一种非故意(involuntary)的方式把握住。这是一种现实的心理的非语义的解释。(11)说到底,在LPCS看来,Q指称是如下一个过程:当一个具有的神经状态(N1)被激活时,作为N1的拥有者S此刻感受到Q*。仅此而已。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给出关于这个过程中每个细节变化的完备的物理解释。但我们仍不能物理地解释作为认知者S此刻的现象感受Q*,因为我们不是S,我们没有从S的角度看(即不是第一人称视角),我们物理地解释这一过程时,我们正处在一种第三人称视角,我们使用的仅仅是一些功能的-理论的-物理的概念。在这一过程中(第三人称视角中),我们根本没有使用任何现象概念!因此,两种视角(或两种知识)之间有一个解释鸿沟存在着,只是反映出作为我们这种类型的认知生物(包括S)的一种认知情境,它的存在使得我们可以(不同时地)以两种不同的视角来了解这个世界[(13)]。而这并不妨碍物理知识的完备性(CP)。
下面考察二元论的理解。表面看来,Q直接指称Q*,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一体化”关系。但这是一种怎样的“一体化”关系或“直接指称”关系呢?LPCS在接受解释鸿沟的前提下,给出的是一种非语义的心理-认知解释,按照这种解释,现象概念Q就是S的一种特殊的识别倾向,是S的神经系统的一种固有的生理-功能特性(因之S可以从第一人称视角看事物),而现象属性Q*其实就是一种物理属性,就是一种神经状态N1的物理属性。这也是一种功能的-殊型同一论物理主义,它既接受解释鸿沟的存在,又有别于一种还原的-分析的物理主义。二元论者当然不会认同LPCS的解释,那么二元论会怎么做?一个典型的二元论回答就是,首先,Q*是一个不同于物理属性的心理属性,它和物理属性(如,)之间只具有一种非因果的偶然联系。依据PPI,当S经验到Q*,S就可以用Q直接指称Q*。但怀疑论者会问:如何能说这时Q的确指称到了Q*呢?注意:二元论者不能求助于某种二元论版的“一体化”关系这种含混的说法。因为LPCS实际上通过识别概念和识别能力对“一体化”关系给出了一种明确的非语义的心理-认知的(物理主义)解释,在这种指称固定过程中,S不需要什么可靠的根据或标准,一切都是非故意的固有活动。其次,二元论者也不能求助于S自身的记忆能力或任何内在的心理意象,因为S仅仅通过对自己记忆中过去实例的反思、比对或再认同都是无效的,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已经挑明了这一点,劳尔也有类似的分析。最后,二元论者也不能求助于外部的根据或标准。因为怀疑论者会继续追问:究竟该如何理解Q呢?我们知道,LPCS认为,Q就是S的一种特殊的识别倾向,是S的神经系统的一种固有的生理-功能特性。二元论者如何看待Q(以及物理概念)呢?我认为二元论有且仅有两种可能回答。第一种回答,二元论接受LPCS关于Q的理解。如果接受,那么又由于二元论者也接受解释鸿沟(这是二元论的基本前提),所以对二元论来说也将面临如下一个两难:第一,要么承认因为Q和Q*之间存在一个解释鸿沟,而不可能找到Q和Q*之间存在联系(即所谓的直接指称)的根据或标准(如,某种桥接规律);第二,要么放弃解释鸿沟,但这样等于直接宣告了二元论的失败。第二种回答,二元论拒绝LPCS关于Q的理解。如果拒绝,那么二元论只能把Q理解为一种非物理的实体/属性(如,弗雷格意义上的含义),那么Q和Q*之间是否存在根据或标准的怀疑论问题,就转变成了一种非物理的属性/实体和一种心理属性之间是否存在标准的问题。然而,二元论对此问题的任何回答又将面临一个新的两难:第三,要么二元论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衡量一种非物理属性/实体和另一种非物理属性之间关系的依据或标准;第四,要么二元论将要为自己找到的依据或标准能获得我们的理解而提供另一个标准,而这将导致无穷倒退。可见,二元论对于“直接指称”这个概念的理解要么始终是含混的,要么根本就无法被理解。相对地,LPCS为我们提供的则是一种实质的理解。因此,LPCS是一个合理的选择,而二元论却不是。
至此不难理解,本文之所以可被看成是一项关于LPCS的拓展分析工作,主要是因为提出了质疑属性/实体二元论的两个理由。在我看来,这两个理由不但可以进一步排除掉二元论的困扰,而且能增强LPCS的论证力度,从而得到Strong-LPCS。这两个理由分别是,理由一:认识论理由。尽管劳尔认为在逻辑上物理主义和二元论都是可能正确选项。巴洛各(Balog)也认为目前尚没有好的理由让我们相信(后天)物理主义和二元论哪个更合理,二者目前处于一种“僵局”的局面。但是在我们仔细对比分析了LPCS和二元论各自关于 PPI的解释之后发现,后天物理主义提供的是一种实质的融贯的解释,而二元论的解释要么始终是含混的,要么很可能是不融贯的。因此,除非二元论可以有效应对这个认识论层面的质疑,并给出某种融贯的解释,否则我们没有理由不在接受后天物理主义的同时拒绝二元论。理由二:形而上学理由。①如果心物同一命题的后天性体现出的正是现象概念的本质特征的话,那么在考察心物同一命题的形而上学模态特征时,我们就应该相信,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类可能的真命题,而不是一类可能的可能真命题。换言之,在考察心物同一命题的形而上学模态特征时,由于劳尔只论证了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种可能的可能真命题(心物同一命题只在一些可能世界W中为真),因此LPCS排除不了二元论也是一种可能的可能真命题,这才出现了“柏拉图主义和自然主义坐在一起的尴尬局面”。这正是Argument1/LPCS的结论。然而,我们的分析却表明,心物同一命题乃是一类可能的真命题(心物同一命题尽管不在所有的可能世界W和W*中都为真,但是在所有的可能世界W中都为真)。②不难证明,在S5模态逻辑系统中,可能的逻辑等价于(◇□P□P)。因此,由①和②可以得到,对于W中的S而言,作为一类自成一格的后天命题的心物同一命题是的。而这正是Argument 4/Strong-LPCS的结论。即,后天物理主义不再是一种后天偶然物理主义,而成为一种后天物理主义。不难发现,借助上述分析,我们实际可以构造出一个关于后天物理主义的新论证(Argument 3)。Argument 3可看做是Argument2的另一种表述,大致如下:
因此,选择了Strong-LPCS的物理主义立场,就意味着接受一种功能的-殊型同一论的观点,并且也意味着同时拒绝了以下三种观点:属性/实体二元论、怀疑主义、还原的-分析的物理主义。
六、结语
总结一下。一方面,对于采纳LPCS的物理主义来说,现象属性仅仅存在于第一人称的视角之中,而不存在于世界之内[(8)]。因此作为旁观者,尽管永远不可能知道成为一个 S是什么样子,但我们(包括旁观者和认知者S本人)仍然有充分的理由(即上面刚提到的认识论理由和形而上学理由)相信S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物理事实。并且我们(包括旁观者和认知者S本人)相信,至今为止仍没有好的理由去怀疑物理属性是世间唯一真实存在的属性(不仅我们没有找到,反物理主义至今也未能提供),这既包括作为S脑中的神经功能-生物化学属性,也包括S脑外的理论-功能属性。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PCS(无论是LPCS,还是Strong-LPCS)至多只论证到了反反物理主义是一种正确的立场,尚未能直接论证物理主义立场是正确的。因此在物理主义的两条基本原则(OP和CP)尚未得到直接辩护的情况下,物理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物理主义能否抵达那片“应许之地”?若可能,又将要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是否已为这趟艰苦的跋涉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我们仍疑虑重重。然而毫无疑问的是,我们应该动身了,必须沿着后天物理主义开辟的新航向继续前行。为此,失去的会是一条不可能的锁链,而赢得的将是所有可能的可能世界。
注释:
①一般认为,D.斯图加(Stoljar,D.,“Physicalism and Phenomenal Concepts”,Mind and Language,vol.20,no.2,2005,pp.296-302)最早使用“现象概念策略”这一说法。
②其他不同版本PCS的具体回应,可参见巴洛各(Balog,K.,“Phenomenal Concepts”,in McLaughlin, B.,Beckerman,A.and Walter,S.,eds.,Oxford Handbook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的梳理工作。
③关于心物命题的讨论,如下这个约束很可能是合理的:假定认知者S是一类既可以使用现象概念,也可以使用物理概念的创造物。当且仅当在S存在于其中的可能世界W,所有关于心物命题的讨论才有意义。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在S不存在于其中的“荒凉的”可能世界W,对于W中的创造物来说,心物命题既不为真也不为假,而是一类无意义命题。然而我们似乎没有理由拒绝这样的可能世界W的存在。如果上述约束可以接受的话,则可以在讨论心物命题的模态特征之前,把W排除掉,因为心物命题不会出现在W中的创造物的交流系统里(如果W中的创造物有交流的可能性的话),而只会出现在W中的创造物的交流系统里。换言之,即使心物命题碰巧被W中的创造物“说出”,它们也只能是一些无意义的符号串。因此,如果我们关注的只是有关心物命题的有意义的讨论,那么我们就应当相信,当我们讨论心物命题的模态特征时,应该只考虑S能够存在于其中的可能世界W,而不必考虑S不能够存在于其中的可能世界W。换言之,由于W的存在,心物命题P不可能出现在所有可能世界(仅仅包括W和W)中,而只能出现在W中。但是,如果P在所有W中无一例外地都为真,那么我们可以称P是一类可能的必然真命题。如果P只在一些W中为真,则P是一类可能的可能真命题。
④劳尔特别强调,心物同一命题是一种自成一格的必然命题。这种“必然”既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必然,也不是一种法则学的必然,而是一种概念的必然。本文第五部分会有详细论述。为方便区分,在本文中,以下凡涉及形而上学“必然”,标记为“”,法则学“必然”,标记为“”,概念“必然”,则标记为“”。
⑤这种“第一人称视角”或主体性/私密性的说法似乎十分符合我们的直觉。但有明显证据(哲学的和科学的)显示,这种近乎常识的直觉是很可疑的,可参见我的相关分析(王晓阳:《当代意识研究中的主要困难及其可能出路》,《自然辩证法通讯》,vol.32,no.1:8-16,2010)。下面的分析将表明,这种关于现象概念的指称的一般见解是不可靠的。在劳尔看来,现象概念的指称是物理属性。现象属性不是真实存在于世间的,而是认知者S在运用现象概念指称物理事实的过程中,在自己意识中形成的。世间唯一真实存在的仅是物理事实。这里,物理事实被看成是一种物理属性集合体。
⑥劳尔在戈1990年文章(Loar,B.,“Phenomenal States”,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no.4,1990,pp.81-108)中详细分析了这一点。他指出,识别概念是一种识别倾向(recognitional disposition),有别于一种关于真实属性或种类(如,对象、情形、事件)的再认同的能力;前者只是一种无根据的倾向。即只是运用识别概念的认知者S的当下思想活动的一个特征,这个特征就是:S总是倾向于判断“那种类别的东西出现了,又出现了,再出现了……”,这儿仿佛有一个关于真实属性的再认同的过程(实际上并没有)。简言之,识别概念的运作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关于类型感受的非任意或有倾向性的辨认或识别过程,而不是一种关于殊型物(token things)的有意的或有意识的确认或再认同过程。因此劳尔随后指出,这种识别倾向(即识别概念)是“格式塔式非还原的”。即识别概念(包括现象概念)是一种第一人称视角下的运用,无法经由有意识地科学分析而被还原成第三人称视角的概念。关于现象概念第三人称视角的应用,并不是通过还原得到的,而是通过一种基于第一人称用法基础上,以“投射归属”的方式而实现的。
⑦因此,尽管我们已习惯于说现象概念“指称”(动词)现象经验/属性。但上述“一体化关系”表明,实际上这儿的“指称”(动词)并不同于我们一般地对“指称”(动词)一词的理解(既不是在指称描述理论意义上,也不是在因果指称理论意义上)。
⑧Loar,B.,“Qualia,Properties,and Modality”,Philosophical Issues,vol.13,no.1,2003,p.123.
⑨劳尔提醒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的现象概念Q运用情形:1.认知者S的现象感受/属性Q由S体外一个物理事实F引发。如,上述S观看一朵实际存在的红花的情形。这种情况下,S当下体验到的现象属性Q是属于S特定脑神经状态N1的一种物理属性P2,而不是属于F的一种物理属性P1。Q直接指称P2;2.S的现象感受/属性 Q由S体内一个物理事实F′(即体内的一个神经状态N1)引发。如,S此刻有一种饥饿感。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一个体外的物理事实,因此Q*属于S特定脑神经状态N1的一种物理属性P2,Q仍直接指称P2。
⑩对于S,F有两种呈现模式:物理的和现象的。前者例示出F的物理属性P1,后者例示出现象属性Q。然而这两种例示存在一个根本的区别:前者不仅对S例示出P1,且对所有具有和S同样认知能力的认知者来说,都例示出P1,即物理的呈现模式是第三人称视角的、客观的。也就是说,关于F的物理知识(由物理概念构成)可以帮助不同的认知者都认识到同一个F。相对的,后一种“例示”则仅对处在F亲知情境中的S本人才例示出Q,即现象的呈现模式是第一人称视角的,主观的。也就是说,关于F的现象知识(由现象概念构成)不能帮助处在非F亲知情境下的其他认知者认识到F。所以,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劳尔才说物理概念是一种显透的视角(能够显露出F的本质属性),现象概念是一种隐晦的视角(不能显露出F的本质属性)。详见Loar, B.,“Transparent Experience and the Availability of Qualia”,in Smith,Q.and Jokic,A.,eds.,Consciousness:New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11)注意:这里根本不涉及什么语用学的维度,因为任何人(包括S本人)都不可能对“S如何做到用Q识别出P[,N]#的”这个问题,给出一种有意识地分析的解释。尽管对于S的识别能力,我们的确可以给出完全的功能的-物理的解释,但是完全不可能物理地解释S在识别过程中的感受Q,甚至连S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用Q识别出P[,N]#),但是S确实做到了。
(12)这里涉及本质属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关系。我沿袭了目前通行的克里普克可能世界语义学处理方案,即借用模态必然性来定义事物的本质属性。例如,P是事物O的本质属性,当且仅当在事物O出现于其间的所有可能世界中,O都具有属性P。仍以心物同一命题(1)为例来说明。LPCS认为,现象概念“疼痛”和现象属性“疼痛”之间本质上是一体化关系,并且“疼痛”指称神经状态N。因此我们依据克里普克的处理方案可知,在所有可能世界W中,S运用现象概念“疼痛”来指称特定的神经状态N时,都将同时具有关于现象属性“疼痛”的体验。(这也解释了PPI为何是合理可接受的)。因此,“疼痛”是一个严格指示词。我们又相信只有经验科学研究才能最终揭示N本质上是一种C神经激活状态,因此,同理,物理概念“C神经激活”也是一个严格指示词。由此可知,在所有可能世界W中,“疼痛”和“C神经激活”都共指称(co-reference)。又因为解释鸿沟的存在,所以S对“疼痛”和“C神经激活”之间共指称关系的认识不可能是先天的,只可能是后天的。因此在所有可能世界W中,心物同一命题(1)都只能是后天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