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权观念的变迁看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民族主义论文,观念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利权,是中国近代社会各界广泛称引的一个流行语。利权一词的内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即“利”,如财税收入、经济利益等。二是指与经济发展有关的政治权利和国家主权,即“权”。如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权、内河航行权、路权、矿权等,二者虽联系紧密但各有侧重。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利权一词的具体内涵及其运用的语境并不相同。而且,如何去维护或挽回国家利权,也是一个备受关注而众说纷纭的热门话题。是闭关、保守还是开放、革新?是依靠政府还是以民众为主导?是从经济入手,致力于与外人商战还是首先解决国内政治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外国的资金、技术与人才等等。凡此种种,都是近代中国人为了挽回国家利权而争论不休的问题。 利权观念是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晚清人士所呼吁并汲汲从事的无论是“商战”,还是“振兴实业”,以及收回矿权、路权等等,其出发点或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抵御列强的经济渗透与经济侵略,维护国家利权。经济民族主义是近来日益受到学界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海内外有关这一领域的重要成果并不少见。①但迄今为止,尚未见有人对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想之核心理念——利权观念之发生、发展与嬗变的过程进行深入研究。笔者不揣浅陋,撰此文以就正于方家。 一、19世纪后半期中国近代利权观念的产生与流行 利权一词并非泊来语,唐宋以来屡见于中国史籍。主要用在关于货币铸造、钱谷田赋的征收、盐务、茶税等经济事务的管理及对其收益的控制与支配等场合,基本内涵则是与史籍中所谓的“政权”相对应的经济权利与利益。②但利权一词用于中外关系与交涉的领域并广为流行,以表达对中外交往过程中的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主权的关注则是晚清以来的事情,本文将这种用于新的语境并具有新的时代内涵的利权观念,称之为近代利权观念,以区别于此前利权一词在中国的传统内涵。 众所周知,近代以前中国一直是东亚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统治者自以为自己居于世界的中心,是天下的共主,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③理所当然地将其他民族与国家视作应该前来纳贡、效顺的藩属。中国同自己周边国家与民族的物质交流,一向是在封建的“朝贡”制度下进行的。统治者陶醉在“万国来朝、四夷宾服”的迷梦之中,很少从实际经济利益出发来考虑这种双边关系。中国是一个小农经济占主导的封建大国,物产丰富,自给自足,统治者难免产生“天朝上国,无所不有”,不需要外国器物的想法。古代中国统治者在对待和处理中外关系时,其着眼点并不在于经济利益,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军事目的及文化虚荣心的满足。 18、19世纪欧洲殖民者频繁叩关而至,西方的鸦片与洋货日益涌进国门。尤其是鸦片走私,造成了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并使国内“银贵钱荒”问题日趋严重,小农生计日益困难。这一问题逐渐为一些比较关注民瘼、以经世致用为己任的士大夫们所重视。管同、包世臣、黄爵滋、龚自珍等人在鸦片战争以前有关“禁洋烟”、“杜外耗”的种种呼吁,表明了这一时期先进的中国人已经开始为中外经济关系问题而深深忧惧。自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署《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西方列强强行打开了中国的国门,攫取了五口通商权、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以及所谓“最惠国”待遇等一系列特权。此时即使有人想要禁止洋货洋烟也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双方军事上的较量第一次将中西方先进与落后的悬殊对比客观地展示了出来。魏源冲破了中国传统士大夫空谈仁义、不尚实利的陈腐观念的束缚,开始理性地盘算中外贸易的利害得失。他曾针对道光十七年(1837)广东省与英国进出口贸易额慨叹道:“共计外夷岁入中国之货,仅值银二千十四万八千员(应为元,引者注),而岁运出口之货,共值银三千五百有九万三千员(元),以货易货,岁应补中国价银千四百九十四万五千员(元)。使无鸦片之毒,则外洋之银有入无出,中国银且日贱,利可胜述哉!”④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他提倡应该学习的“长技”,不仅仅限于其“战舰、火器、养兵、练兵之法”等军事技术,⑤还包括在工商业领域学习西方的长处以保卫国家利益不被外人所夺。譬如,针对当时西洋银元在中国沿海地区广受欢迎,洋人获利极丰的现象,他指出:“今洋钱销融,净银仅及六钱六分,而值纹银八钱有奇,民趋若鹜。独不可官铸银钱以利民用而抑番饼乎?”⑥ 可惜,魏源的深刻见解在当时并未为时人所接受、响应。19世纪60年代初,就在中国北方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了结,清政府与太平天国之间一场生与死的大较量正在进行之时,国内洋务派军事首领及其周边一些思想比较开明的知识分子开始意识到西方的威胁,包括西方在华商业活动的危害,并积极思考或筹划如何应对、抵制,即所谓“驭夷”的问题。同治二年(1863),李鸿章忧心忡忡地说:“长江通商以来,中国利权操之外夷,弊端百出,无可禁阻。英法于江浙各口力助防剿,目前小有裨益。但望速平此贼,讲求戎政。……我能自强,则彼族尚不致妄心觊觎,否则后患不可思议也。”⑦1863年,王韬在《代上苏抚李宫保书》中提出:“夫驭外之法,其大端有二:曰握利权,曰树国威。”以上两例,是笔者目前发现在近代中国较早在中外经济关系中使用利权一词的例子,其时间都在19世纪60年代初,即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之后,太平天国运动覆亡之前。笔者将这一时期作为近代利权观念的形成时期。而至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利权一词在近代中国日渐流行,大量出现于晚清朝野各界人士的各类文章之中。为了便于理解利权一词的具体内涵,兹将笔者所见1900年以前晚清人士所称引之利权一词及其时间、出处列表如表1。 晚清史料极为庞杂,笔者孤陋寡闻,表中所列,恐不啻九牛之一毛,绝不敢说全面。但我们多少可藉以了解19世纪后半期晚清利权观念之基本内涵。 从利权一词所运用之语境来看,除刘锡鸿一人用于国内,主要指封建统治阶级对国家政治经济权利的控制,与传统史籍中对于利权一词的使用并无差异外,余者大都用于中外经济交往领域,并且主要是针对西方列强对华之经济渗透与经济侵略提出来的。西方列强在中国大肆倾销商品,抢占中国民族市场,攫取巨额利润。并且使得中国对外贸易连年入超,白银大量外流。有识之士,蒿目时艰,遂产生利权意识,强调中华民族之经济利益与民族市场不容外人侵夺,中国必须亟谋挽回利权之策。 早期国人主张挽回利权,其主要策略和手段是振兴商务,或者鼓吹商战。表1中所谈论之利权问题,大多与商务联系在一起。当然,这里所说的商务是广义的,也包括近代制造业、航运业等等。近代中国人鼓吹商战,其出发点就是收回或保护国家利权。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维护利权是目的,商战则是手段。因而笔者将利权观念视作晚清经济民族主义之核心理念。 正是因为时人之利权观念多侧重于在经济贸易领域与西人争利,商战遂成为19世纪后半期中国人经济民族主义思想之最响亮的口号。商战之具体策略,按照李璠的说法,其大要有两端:“外国所需于中国者,自行贩运;中国所需于外国者,自行制造。”⑧但要想商战成功,则不仅需要对内革除一系列中国传统的阻碍工商业发展的思想观念(如“重农抑商”思想、“重义轻利”观念),经济制度(如旧行会、厘捐等),乃至于旧的官商隔绝的政治体制;而且还需要大力引进西方近代的科学技术、政治经济制度与思想文化,正是在这一口号的影响下,近代中国之社会变革与对外开放的步伐大大向前迈进了。有关商战主张之产生及其对外对内两个层面的深刻影响,国内外学者多有说明,而尤以台湾学者王尔敏先生所言最为精辟,王先生说: 即商战之对内表达,充分表现近代思想动因之连锁互摄现象。由于对外表达之挽回利权,乃立即反射回向,而产生对内之要求充实与整顿。既由对内之急切要求,动力内趋,启念为内求本身之健全,则此种充实之种种条件,又须转向外求,无论公司、银行、币制、国债、商会以至商部、商律,无一非求自西方固有成规,为中国取而仿效。此实一变而为向外吸取之动向。既已向外吸取,然模仿得来,不惟在使向内获自身之充实,正确而言,则其动向内驱使固有观念、制度、行动一律有所改变。归趋于最后终局,固使工商结构全面改革,并亦使工商结构全面西化。换言之,工商全面西化,与西方采取一致之制度、组织与行动,其宗旨又实为强化向外争竞之能力。其间连锁因应,动因向内向外之转换,俱可清晰考察。⑨ 王氏这一段文字,对于晚清中国人因对外抵制侵略,收回利权而推动国内工商业发展,由发展工商业而扩大开放并大胆吸收西方先进文化,内革与外竞相生相荡,“师夷”与“制夷”彼此配合的历史过程及其逻辑联系作了清晰地勾画。不过,王先生在文中仅仅将收回利权视作商战观念之对外表达,似乎对利权观念在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想中所占据之核心地位有所忽视。因为中国近代重商与商战思想的形成,主要不是因为国内工商业的发展壮大而自然形成的,而是出于抵制外国经济侵略,收回国家利权之迫切需要而产生的。从根本上讲,收回利权并非商战主义之派生物,而是其目的与宗旨。另外,王氏在文中又将振兴实业作为商战之对内表达,而实际上商战与振兴实业均为晚清人士为挽回国家利权而先后提出来的发展中国工商业的主张。有关这两个口号产生、流行之时间及其前后继承关系,国内学者唐文权先生已有深刻论述,此处不赘。⑩ 二、20世纪初期利权观念之深化与变迁 如前所述,利权观念作为晚清经济民族主义之核心理念,为近代中国社会各阶层人士广泛称引,因而其内涵显得比较宽泛,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还会发生变化,这是可以理解的。利权为一合成词,兼有“利”(经济利益)和“权”(经济主权)两方面的含义。但在具体的使用中,其含义往往或侧重于利,或侧重于权。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列强已由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步入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加紧向中国大肆输出资本,划分势力范围,掠夺中国路权、矿权。甲午、庚子两役,中华民族迭经重创,国势阽危,已到了面临被西方列强瓜分豆剖、蚕食鲸吞的危急关头。强烈的民族危机感加快了中华民族的觉醒。清末思想界,民族主义思潮狂飙突起,民权主义、民主主义思潮汹涌澎湃,声势浩大。受之影响,晚清利权观念也在与民族主义、民权主义的互融、互摄中深化、流变。与前一时期不同,这一时期利权观念的含义由侧重于经济利益向政治主权方面转变。 伴随着20世纪的来临,屈辱备尝的近代中国人终于认识到帝国主义的极大危害,并满怀希望与激情地鼓吹民族主义,期待着中华民族的新生。他们对帝国主义本质,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人就曾指出:“帝国主义,质言之,则强盗主义也。”并将帝国主义对外侵略的原因归结为西方列强人口、资本的迅速膨胀。(11)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促成了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高涨及近代国家观念的形成。近代中国人所用来对付帝国主义的武器就是民族主义。梁启超曾指出19世纪帝国主义不同于18世纪前之帝国主义。前者“以全国民为主体”,是一“民族帝国”,不同于后者“以一君主为主体”,只是一个“独夫帝国”。(12)因而前者力量更强,为害更烈。中国要想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必须按照民族主义原则重新改造国家。经过民族主义洗礼的近代国家,“自其外视之,则土地虽割而国不亡,朝代虽易而国不亡,政府虽覆而国不亡,惟失其主权者则国亡。”(13)保守国家主权,是建设近代国家的前提。随着民族主义思潮的兴盛与近代国家观念的产生,主权问题,成为20世纪初时人关注的焦点。20世纪初期中国主权意识的高涨对晚清利权观念的演进产生了深刻地影响。如果说,19世纪后半期,时人所谈论之利权的内涵多侧重于“利”,保利权主要就是抵御西方商品倾销,不使中国利源外流。20世纪初则因为主权意识的高涨,利权一词之内涵,亦转向侧重于维护国家主权。 1898年,张之洞电询黄遵宪救亡之策,黄云:“破瓜分之局,当普分利益于人,而操权归之于我;苟利归于人,权亦随之,则大事去矣”。(14)1905年,张之洞在《进呈拟订矿务章程》中向朝廷说明其所拟章程之宗旨时说:“无论新旧矿商,但使于洋商不致有亏,其于华民生计、中国主权、地方治理必当设法保持,修改完善,用资补救,不宜过于迁就,坐弃远大无穷之利权。”显然,这里张氏所用的利权一词,蕴含着华民生计、中国主权、地方治理三层含义。但在具体操作中,张之洞则表示政府应“明示我重权轻利(注,黑体部分是引者所加),庶洋商均愿就我范围,不挠法纪。”(15)可见,晚清官吏在处理中外经济交涉时,已经开始重视维护国家利权,并且将维护利权侧重点放在国家主权上。 官方人士尚且“重权轻利”,民间人士更是将主权问题放在首位。20世纪初年晚清社会所兴起之拒俄、抗法、抵制美货、保矿、保路运动,莫不把保护和收回国家主权作为直接的奋斗目标。一般的社会舆论,在谈到经济竞争、维护利权等问题时,或将主权与利权同时并提而将主权置诸重要地位,或者其利权之内涵已大体等同于国家主权了。限于篇幅,兹略举几例予以说明。 1.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二十世纪,为外人外部竞争之时代”,“外部之竞争二:曰觅无主权之地,曰夺有主权之地,皆经济上之竞争也。”其所言经济竞争,与主权问题密切相关。 2.陈天华《绝命书》:“今日之中国,主权失矣,利权去矣,无在而不是悲观。未见有乐观者存。”其中主权与利权并举。文中又说:“近今盛倡利权回收,不可谓非民族之进步也,然于利权回收之后,无所设施,则与前此之持锁国主义者何异?”显然,句中所称引之利权,其涵义应为国家主权。而不是19世纪后半期所通指之经济利益,因为后者不可能一次回收成功。 3.1905年,上海商会在抵制美货运动中致电请政府外务部、商部,表示“事关国体民生,吁恳峻拒画押,以伸国权而保商利。”(16)此中“国体”与“民生”,“国权”与“商利”并提。如果联系到许多商人在运动中不惜自身蒙受经济损失,就可知“国权”地位之重要。 至于收回利权运动,众所周知,其主要目标为收回路权、矿权,此中利权所指,实偏重于国家主权。这一点不待举例就可以明了。与之相应,随着晚清利权观念之侧重点由保富争利转向维护国家主权,人们所倡导的“收回利权”的主要方式也逐步由19世纪后半期的发展工商业、与外人商战向20世纪初之对外交涉,收回路权、矿权转变。 诚如唐文权先生所言,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内兴起的振兴实业运动,其内容与形式都可以说是甲午战前之商战运动的继承与发展。然而,在20世纪初期收回利权运动中,振兴实业却只占据次要地位。时人曾撰文指出:“我国今日收回利权之运动,大抵不外二种:其一为索还条约上外人之既得权;其二为规划企业,而于外人之事业加以无形之打击。由前之道,谓之直接运动;由后之道,谓之间接运动。”(17)显然,19世纪有识之士所急切鼓吹的商战及其后继的振兴实业运动,此时则已成为收回利权之“间接运动”;而19世纪尚停留在个别先知者的口头呼吁阶段的收回西方在华特权,此时却已成为收回利权之“直接运动”,其声势之浩大,大大超过了前者。耐人寻味的是,同年,晚清鼓吹商战之著名爱国绅商郑观应在其所撰《〈盛世危言后编〉自序》中,于揭露西方列强之“亡国新法”时,说:“(西方列强)始则以商战吸其脂膏,继则以交涉侵其利权,终则以兵力迫其归并。”如果将此文与表1中所引郑氏之言论予以比较,就不难发现,表1中(1900年以前)郑氏所称引之利权的含义均偏重于“利”(相当于此中之“脂膏”),其收回利权之主张则为振兴工商(包括出洋佣工),与外人商战;而此文中郑氏虽仍鼓吹商战,而却不再将之与利权问题直接相联系。此中郑氏所称引之利权一词,其涵义显然是指国家主权,而且郑氏将之由过去所运用之经济贸易领域转向于中外交涉领域。这一细微的变化也许不是历史偶然,而是晚清利权观念发展变化的一个真实反映。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国内蓬勃兴起的民权主义、民主主义思潮亦与晚清利权观念互融互摄,相激相荡,并对晚清利权观念的深化,收回利权运动的发生、发展与流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权利一词在20世纪初亦是一流行语,它主要是针对长期的封建社会对人们的人身压制而言的,其矛头所指是对内的,即反封建的。而利权一词,由主要是针对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而言的,其矛头所指是对外的,即反帝国主义。二者表面上似乎毫不相关,而实际上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和广泛的互融互摄。近代中国国家利权沦丧严重,民族危亡迫在眉睫。有识之士为了挽救国家危亡,曾经幻想依靠国际法同西方列强据理力争,挽回国家主权,结果却在帝国主义“论势不论理”的强权政治面前碰了壁。他们也曾经寄希望于满清政府之自强御侮,然而清政府腐败无能,一次又一次地出卖国家利权,不能不令人大失所望。最后,他们总算从西方民主主义思想中找到了民权思想,并将实现民权视作维护国权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梁启超指出,“欲使吾国之国权与他国之国权平等,必先使吾国中人人固有之权皆平等,必先使吾国民在我国所享受之权利与他国民在彼国所享之权利相等。”(18)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外争国权与内争权利,反帝与反封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民权之集,是为国权;民而无权,国权何有?”(19)在时人眼中,清政府已成为列强控制中国的工具,它“不知依赖商、工业家,亦不能保护之”。因而,要维护中国国权,必须“去依赖政府之心”,(20)把希望寄托在“国民竞争”上。“国民竞争”,就是指“一国之人各自为其性命财产之关系而与他国争者也,”不同于“国君糜烂其民以与他国争者”之“国家竞争”。前者竞争的力量更强大,时间更持久。(21) 这种维护国家利权与争取民权思想的紧密联系与互融互摄,对晚清利权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一,民权主义的兴盛使得人们将维护国家的利权视作每一个国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再依赖满清政府,这使得晚清收回利权运动主要以民间人士为主导,并且显示出与满清政府的离心倾向。其二,实现民权被普遍认为是维护国权的前提条件,因而收回国家利权不仅仅要同列强争之于外,还必须同出卖国家主权、压制民权的满清政府争之于内。这样,一旦国内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激化,原本以反帝为目标的收回利权运动就会向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运动转化。 综上所述,20世纪初期由于民族危亡的日趋严重,利权观念与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互融互摄,其内涵已经大大深化了:已经由经济利益上升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高度,并同争取民主,反对封建专制结合起来。而作为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核心理念的利权观念的这一深化与流变,则意味着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日渐淡出自己的历史舞台,并最终融汇入政治民族主义的历史大洪流中去了。 作为一种大众思潮,经济民族主义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很难清晰界定,其大旨在于强调本国控制自己的市场、劳工、资本、资源等经济权益,发展民族或地区经济,阻止或者减轻外来经济势力对本国或民族经济的冲击、影响、干预或者控制。经济民族主义思潮是一种与全球化相伴随,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尤以落后国家为甚的大众思潮,迄今仍在世界各国或地区广泛存在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在不同的民族、国家或地区,不同的时代环境,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及不同的社会阶层中,经济民族主义思想往往有其不同的侧重点与表现形式,其对于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影响也是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譬如有的发达国家中的经济民族主义思潮比较侧重于保护本国劳动力市场,反对外来移民对当地社会的冲击,其维护社区经济社会稳定的色彩较为深厚。有的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思潮侧重于鼓吹本国人购买本国产品,反对或者限制外来商品竞争,反对外来资本通过并购来获取或控制本国重要的战略性、标志性产业,其维护本国经济安全与文化认同的意味更为浓厚。也有的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强调通过提高关税等手段阻止外国商品进口,大力实行进口替代发展战略,力图建立独立的民族工业体系,其重商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较为鲜明。经济民族主义思潮对于经济社会的影响,在有的国家有的时期是以正面为主的,往往会有利于凝聚民族力量,动员本国力量,开发本土资源来发展民族经济,避免过于依赖外国经济,并有利于减缓全球化对于本国经济社会稳定的冲击,适度保持本国或本民族的自豪感与文化认同。而在有的国家有的时期,经济民族主义思潮显得过于保守或者排外,不利于本国经济自由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及参与国际间劳工与资本市场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而且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与国之间分工与合作的深入发展,许多产品与服务的国家界线日益模糊,经济民族主义思潮在有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沦为一些利益集团操纵民意相互攻击的工具。(22) 以利权观念为核心的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潮的产生、发展与流变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民族特色。前期以商战为号角,重在凝聚国内力量、学习西方、发展本国经济、与外人争利,排外的色彩并不如过去人们所认为的那么深厚;后期面临外人对中国主权和资源的大肆侵略与掠夺,不得不强调对国家经济资源与主权的捍卫。在今天看来,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潮固然存在许多不够理性或者失衡之处,(23)但其作为一种进步社会思潮,对于推动国内社会变革、发展民族经济、抵御西方列强对华经济侵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代中国新式工商业阶层正是在这一思潮的动员与鼓舞之下,得以成长、壮大。 感谢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刘伟教授对于本文写作的帮助和指导,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人的建设性批评意见,由我本人对于文章的错误与不当之处负责。 ①关于晚清民族主义思潮特别是经济民族主义思潮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可以参见:王尔敏《商战观念与重商思想》,《“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期;李陈顺妍《晚清重商主义运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册(上);刘青峰编《民族主义与中国现代化》,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唐文权《觉醒与迷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罗福惠主编《中国民族主义思想论稿》,上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重要专题论文可以参考:李恩涵《晚清收回利权运动与立宪运动》,《近代中国史事研究论集》第2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朱英《晚清商人民族主义爱国思想的萌发及其影响—晚清商人近代思想意识研究之一》,《史学月刊》1991年第3期;姜义华《论近代以来中国的国家意识与中外关系意识—评余英时〈飞弹下的选举—民主与民族主义之间〉》,《复旦学报》1997年第3期;金观涛、刘青峰《近代中国“权利”观念的意义演变——从晚清到〈新青年〉》,《“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2期。 ②笔者通过对国学文献集成电子文库中“二十六史”进行检索,共检出利权一词的使用41例,其中15例分布于《清史稿》记叙晚清时期的志、列传等卷册之中。在对《清史稿》之外的26例使用利权的段落进行逐一审读之后,发现其主要用于国内铸币权、钱谷田赋征收、盐务、籴米、茶叶税收等涉及经济权益的场合,并无一例与中外交往有关。 ③《孟子·万章上》。 ④[清]魏源:《海国图志·筹海篇四·议款》,《魏源全集》第4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8页。 ⑤魏源:《海国图志·筹海篇三·议战》,《魏源全集》第4册,第27页。 ⑥魏源:《圣武记·议武·军储篇三》,《魏源全集》第3册,第577页。 ⑦[清]李鸿章:《复罗椒生尚书》(同治二年三月初四日),[清]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3,光绪三十一—三十四年金陵局刊刻,第13页。 ⑧《洋务运动》(一),第167页。 ⑨王尔敏:《商战观念与重商思想》,《“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期。 ⑩参见唐文权《觉醒与迷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第151—158页。 (11)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转引自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第1卷上册,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199页。 (12)梁启超:《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转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上册,第33页。 (13)《原国》,《国民报》第1期(1901年5月10日)。 (14)黄天任:《清黄公度先生遵宪年谱》,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30页。 (15)张之洞:《进呈拟定矿务章程折》(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87页。 (16)苏绍柄辑:《山钟集》,第27页,转引自朱英《晚清商人民族主义爱国思想的萌发及其影响》,《史学月刊》1991年第3期。 (17)陈彦彬:《论收回利权之宜有根本解决》,转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第435页。 (18)梁启超:《新民说·论权利思想》,转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上册,第135—136页。 (19)《二十世纪之中国》,《国民报》第1期(1901年5月10日)。 (20)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转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第205页。 (21)《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117页。 (22)台湾学者李恩涵将经济民族主义诠释为:“着重利用必要的经济手段(而不敢利用直接而强有力的政治手段),以挽回既失的利权,并保持现有国家经济利权的完整。”见氏著《近代中国史事研究论集》第2册,第85页。另外,关于经济民族主义的概念及其在不同民族国家或地区、不同时代的表现形式及其评价,可以参阅以下几篇英文文献:Eric Helleiner.Economic Nationalism as a Challenge to Economic Liberalism? Lessons from the 19th Century,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46,pp.307-329; C.Christopher Baughn and Attila Yaprak.Economic Nationalism:Conceptual and Empirical Development,Political Psychology,Vol.17,pp.759-778. (23)关于晚清利权观念及经济民族主义思潮的种种内在矛盾、失衡及其所存在的误区的分析,详见拙文《试析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潮的矛盾与误区》(待刊行)。从利益权利观念的转变看晚清经济民族主义_中国民族主义论文
从利益权利观念的转变看晚清经济民族主义_中国民族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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