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东北民族资本的三种形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种论文,形态论文,民国时期论文,民族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民国时期,东北三省的国家资本迅速发展,在军工、交通、金融等部门中居垄断地位。奉系官僚资本虽属私营资本,但借助军阀政治权势而在各个经济领域畸形发展。普通民营资本是纯粹的私人资本,在加工业、轻纺工业以及商业、金融、农林等一般经济领域中居绝对优势。这三种资本形态虽然各具特色,但它们之间又有密切联系,都是东北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键词】 民国时期 东北 民族资本 国家资本 官僚资本、民营资本
以往学术界大多从政治属性出发,把旧中国的本国资本划分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两部分。但是,如果从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来分析,就会发现中国的本国资本——也即民族资本在所有制上存在着三种形态,即国家资本、官僚资本和民营资本。本文仅以民国时期(1912—1931年)的东北地区为例,探讨这三种资本的发展状况、特点及其关系。
民国时期,东北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黄金时代。三省官府大办实业,奉系官僚资本迅速膨胀,普通民营资本也日趋繁荣。民族资本在工业、矿业、商业、金融、交通以及农业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其发展速度之快,经营规模之大及经济效益之间,都走在全国的前列。
一、垄断经济的国家资本
东北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是指由民国中央政府及奉、吉、黑三省地方政府以官方名义投资兴办的企业,包括政府官办、中外合资、官商合办等三种形式。
清朝灭亡后,民国政府不仅全盘接收了清政府在东北的官办企业,而且继续大力兴办官办企业。在军工企业方面,1917年10月在奉天省城开设东三省陆军被服厂。1921年,奉天省在清末军械局的基础上设立了东三省兵工厂,1924年,该厂每年经费达500余万元。1924年和1928年又先后设立了东北航空工厂和海军工厂,1928年设立黑龙江陆军粮秣厂,1930年设立吉林陆军粮秣厂,同时还在洮安设东北陆军军牧场。
官办民用企业也有所发展。1920年张作霖指令奉天省财政厅加紧筹设大型纺纱厂,以防“利权外溢”。于是,由奉天省实业厅拨出巨款250万元,又由东三省官银号出资338900元,中国银行出资132800元,交通银行出资112800元,再附加若干商股,创办了官商合办奉天纺纱厂。[①]1923年冬,东北大学理工科学长赵厚达奉命筹办模范工场,到德国采购机器。1925年1月,由奉天省政府拨给长宁寺前官地284亩,作为办场地址。翌年东北大学铁工厂正式落成,奉天省当局总计投资280万元。该厂最初以修造铁路机车为主,后来发展成为可以制造各种钢铁工具、日用器具、客货车辆、工作机械、铁路工具、暖气材料等多种产品的大型企业。[②]1929年,东北交通委员会拨官本现大洋10万元,开办东北交通用品制造厂。“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共有18家官营的电灯厂和发电厂。电话局、电信局和电报局等近代通讯企业也多为官办。
国家资本在金融领域占有垄断地位。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和广信公司分别是三首的最高金融机构。1913年奉天省设立官商合办的兴业银行,1917年改为官办。1920年,又成立了官商合办的东三省银行,资本现大洋800万元。1924年,兴业、东三省二银行与东三首官银号合并,改为官办银行,直属奉天省政府,资本2000万元,成为奉天省的中央银行,在东三省金融界中拥有最高地位。1930年9月,黑龙江广信公司改组为黑龙江省官银号,完全归官办,资本现大洋2000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东北三省的官银号以及中国、交通等官办银行不仅垄断了东北的金融业,而且各官办银行还以其雄厚的资金大力投资于工矿企业和商业,形成庞大的垄断性的官办企业集团。各银行都有庞大的“附属事业”,举凡油房、火磨、烧锅、粮栈、钱庄、当铺、信托公司、矿业、电业、皮庄、采木、航运等等,应有尽有。而且各官办银行号利用借贷信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众多的私营企业。
东北的交通运输业也基本为国家资本所垄断。东北的国有铁路有清末修筑的京奉铁路(北京——沈阳)和吉长路(吉林——长春)。1923年又修成四洮路,本线由四平至洮南,全长312公里,支线从郑家屯到通辽,全长114公里。东北政府为了加强对交通业的控制,1924年4月成立了东三省交通委员会,内分总务、路政、邮航三部。此后,开始大规模修筑国有铁路。1924年开始修筑奉海路,翌年成立了奉海铁路公司,1927年干线通车,1928年海龙至朝阳镇、梅河口至西安(辽源)的支线也筑成通车。1927年由京奉路投资720万元修建的打通铁路(打虎山至通辽)也建成通车。1929年还建成了吉海铁路(吉林至海龙)。此外,东三省官府还陆续出资修筑了呼海(呼兰至海伦)、齐克(齐齐哈尔至克山)、蛟奶(蛟河至奶子山)、洮索(洮安至索伦)、鹤岗、吉敦(吉林至敦化)、洮昂(洮南至昂昂溪)诸铁路,形成了由东北当局控制的铁路网,堪与“满铁”相抗衡。
在航运业方面,经营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航运的戊通公司,1921年有资本200万元,其中有交通部入股150万元,商股50万元。1925年该公司被转售给东北当局,改组为官办东北航务局。1926年东北当局又接收了中东路船舶科的全部资产,改组为海军江运部,直隶东北海军司令部。1927年春,东北航务局召集东北主要航商成立了东北联合航务局,东北海军司令任董事长,该局股金总额的69%为东北航务局和海军江运部持有,联合航务局所属船舶约占松花江船舶总吨位的80%以上,居垄断地位。清末设立的官办松黑两江邮船局,到20年代资本已增至40万元,1928年营业收入达125万元。1928年,东北航务局又将接收的中东路江北船厂改建为东北造船所,专门为航务局修造船只。[③]
二、畸形膨胀的官僚资本
以张作霖、张学良为首的奉系官僚集团,利用自己的政治权势,攫取了巨额财富,形成了庞大的官僚资本。奉系军阀官僚资本包括奉系大官僚独资兴办的企业、与官府合资的企业以及官僚个人与外商合资的企业。
张作霖、张学良父子是东北最大的官僚资本家。张家投资的企业包括金融、商业、工矿、交通、农业等各个方面。金融业有设在郑家屯的庆畲银号、黑山县的三畲成当、营口的三畲和当。东三省银行,张作霖认股100万元。奉天储蓄总会、营口毓记银号、东三省兴业储蓄会、牛庄商民储蓄会等金融组织也多为张家把持,投有巨资。张家筹办的边业银行,1924年实收资本现大洋525万元,而张家独占500万元。张家在沈阳小西关还设有富畲祥钱铺。东北银行也以张家为大股东,只1929年张学良就投资现大洋50万元。奉天实业银行中也有张家3万元的资本。
在工矿业方面,1914年4月张作霖在沈阳设立三畲油坊,资本10万元。在黑山、新民等县也设立了张家的油房。1920年张学良出资经营黑山县八道濠煤矿。同年吉林督军孟恩远联合张作霖开办吉林蛟河煤矿,张作霖认股8万元。1922年,张学良以资本3万元开设永兴铁工厂。1924年以张学良名义报领了兴城县煤窑沟煤矿、法库县四家子和抚顺县大小演武沟两处煤矿,以及海城、盖平两县的滑石矿。此外,张家投资的工矿业还有大亨和大冶两家工厂、宁古塔发电所、中兴煤矿、恒源纸厂、肇新窑业公司、奉天纺纱厂、鹤岗煤矿、铁岭县东牧养正砂金矿、复州湾粘土矿、奉复印版石矿公司、辑安宝马川金矿、大北矿冶公司、兴城县和凤城县的5处锰矿、岫岩县的钢玉石矿等等。
在交通运输业方面,张家在奉海铁路、政记轮船公司、营口毓太轮船公司皆有其私人投资。再加上张家在东北各地数十万垧的地产和房园宅第,以及珍藏的大量黄金和古董等,张家资产总数约有现大洋七八千万元。
吴俟升也是奉系军阀的干将。他在辽源县有商业20余所,他是通辽、洮南两家电灯厂的大股东,他有一处与美商合办的工厂,资本200万元;在奉天省内有典当业4处,资本共11万元;在四洮铁路沿线及黑龙江各地占有大片土地;在奉天、大连、辽源、哈尔滨等地有价值数十万元的房产。其全部财产约有现大洋7000万元。
其他奉系大员,如杨宇霆、张作相、张焕相、汤玉麟、郭松龄、张景惠、孙烈臣等,无不拥资数百万乃至上千万。他们凭借其权势和财力广泛投资于工厂、矿山、银行、当铺、商号、土地、房产等。这些官僚往往互相勾结,合伙开办一些企业,如东方粮栈、大昌兴军衣庄、华北珐琅磁工厂、大亨及大冶铁工厂、蛟河奶子山煤矿、东北银行、营口毓记银行等等,都是以大官僚为主要股东的大型企业,从而形成了势力强大的奉系官僚资本集团,并在某些经济领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垄断地位。
三、普遍发展的民营资本
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反动统治的废除,东北封建关系的日趋瓦解,移民垦荒浪潮的涌起,以及商品市场的繁荣,都为东北民营资本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而民初全国兴办实业热潮,东北当局发展民族经济、抵制外国资本入侵的政策,也推动了东北民营资本主义经济的日益繁荣。以日本为首的各帝国主义国家对东北竞相投资,中国民族工商业处于竞争激烈的经济环境中,促使中国企业家们奋发图强,大力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和管理手段,在竞争中图生存,求发展。有些本国商办企业不仅能与外国资本相抗衡,甚至能吃掉对方。东北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主要是由内部条件决定的。因此,东北民族资本保持着一种持续稳定的增长势头,不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就是在20年代仍然保持着繁荣景象。
农产品加工业和轻纺工业以其投资小、见效快、利润大而成为民营资本最为活跃的经济领域,绝大多数油房、火磨、烧锅、丝厂及织布厂都是由普通华商资本经营的。
大连的民族榨油厂,1915年为50家,1923年增至87家。安东1913年有榨油厂14家,1928年增至27家,是解放前安东油坊业发展史上的最高峰。[④]随着大豆商品生产基地的北移,东北北部的民族榨油业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哈尔滨从1912—1919年共设立榨油厂28家,1920年哈尔滨成立了油坊同业公会,到1922年,哈尔滨已有民营榨油厂50余家,1928—1930年更增至近百家,资本投入额累计达1500万哈大洋元,共拥有榨油机器设备4200台左右,哈尔滨成为东北乃至全国民营资本榨油业的中心。1928年底,在哈尔滨成立了由东北民营制油企业参加的东北油坊同业联合会。民营资本在机器制油领域取得了绝对优势,东北的油房产品已经稳定地占领了国际市场,成为世界性的大豆制品输出地。东北豆饼出口额,1920年为136万吨,1927年增至2045980吨,是解放前东北豆饼出口的最高记录。东北豆油出口额,1920年为127000吨,1931年增至187000吨,是解放前东北豆油出口的最高数额。[⑤]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初期,俄国卢布价值惨跌,俄资企业纷纷破产,大批廉价拍卖。哈尔滨的民营资本乘机而起,大量收买俄资企业,尤其是俄资机器制粉业。1915年,华商张子万收买了俄资在东北开办最早的机器面粉厂——第一满洲制粉工厂,创立了广源盛面粉厂。另一华商张廷阁也在翌年收买了俄资地烈金机器制粉厂,创立了双合盛面粉厂。此后,哈尔滨的民营资本掀起了独资、合资建立机器制粉厂和收买俄资面粉厂的浪潮,从1915年到1922年先后收买俄资大型面粉厂十余家。此后,哈尔滨民营资本又向日本的制粉企业挑战,1927年兼并了日本满洲制粉株式会社的哈尔滨八区工厂和香坊工厂,1929年又收买了日本财阀三井机器制粉厂。[⑥]哈尔滨民营制粉业1922年有20余家,1930年已达30余家。整个东北的面粉厂,一战期间有60余家,1929年发展到293家。[⑦]
在缫丝业和纺织业中民营资本的势力也日益加强。1928年,安东民营丝厂已达51家,拥有机器11920台;西丰县亦有丝厂44家,机器4145台;盖平和海城各有丝厂12家,共有机器9000余台。[⑧]营口的织布厂,1913年包括资本千元以下的小厂只有5家,1919年资本千元以上者就达15家,1923年更增至63家,同时织袜、织带、毛巾等工厂也纷纷设立。奉天1917年只有4家民营机器织布厂,翌年即猛增到11家,1921年又增至32家。[⑨]东北北部的民营纺织业也渐有起色。长春市纺织工业在1912年以前基本上是空白,1916年在抵制日货和提倡国货运动的影响下,长春民营纺织业蓬勃发展,1924年织布厂已有253家,拥有织布机1052台。吉林、哈尔滨等地民营纺织业也十分发达。
民国时期,东北民营资本在与外国资本的竞争中不断壮大,设厂开矿的热潮经久不衰,投资范围不断扩大,除了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和轻纺工业外,在火柴、酿酒、食品、饮料、服装、制材、制革、机械、肥皂、腊烛、印刷、烟草、建材、造纸、电力、采矿等各个部门中,都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民营资本不仅在工业发达地区继续发展,在边远偏僻地区也创办了许多近代工矿企业。为了对抗外国资本压迫,一些行业的民营资本联合起来,结成了同业公会一类的组织,其竞争能力大大加强。
随着民族产业的发展,东北民营金融业和商业也日益繁荣,商办银行、钱号纷纷设立。1913年奉天总商会提倡各商号集股设立了奉天商业银行,1915年又设商办奉天殖民银行,翌年设商办奉天华富银行。1919年益发合与人合办益通商业银行。1922年,哈尔滨民营银行有12家,到20年代末增至18家。“九一八”事变前,东北有民营银行和钱庄共207家。[⑩]1915年以后,东北各地商办储蓄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从1915年铁岭农商储蓄会的创办,到1924年初,东北各地出现了70多个储蓄会,资金总额达5000余万元。各储蓄会均为私人集股兴办的民营金融业,属股份公司性质。储蓄会主要从事存款、放贷业务。1924年,东三省各地储蓄会放款总额达1.5亿元[(11)],成为东北金融界一股不小的势力。
民营商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盛景象。1919年,奉天(沈阳)大小商号约有3000余家,1924年增至6000余家,其中民国年间开业者约占5000余家。[(12)]营口、安东、大连、哈尔滨、长春等大城市的民营商业无不在千家以上,就是普通中小城镇也有数百家或几十家之多,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民国时期新开业的。东北各地的商业组织也随之迅速发展。1917年,奉、吉、黑三省及热河共有商会191家,会员达16831人。[(13)]此外,各地还纷纷设立了一些华商同业公会组织。据1929年调查,奉天省粮业公会拥有粮栈351家,资本635720元。此外,还有山货业、茶业、帽业、果品业、酒业、糖果业、钟表眼镜业、文具印刷业等数十个同业公会。[(14)]为适应大批量商品交易的需要,民营信托贸易机构逐渐兴起。1915年哈尔滨出现了农产交易信托公司,专门担保大宗粮食买卖。到20年代,东北各大城镇都纷纷设立了“特产交易所”、“钱粮交易所”之类的民营信托贸易机构。1920年,奉天设立了交易保证所,1923年北镇县成立了钱粮交易所。[(15)]1929年,黑龙江省海伦县也设立了粮食交易所。[(16)]辽阳交易保证所、长春货币交易所、傅家甸货币交易所等等,在当时都很有影响。信托贸易的出现,表明东北民营商业资本向近代化又迈进了一步。
在农林经济中,民营资本主义企业大有发展。在农垦领域,1915年奉天省已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9家,合资有限公司3家,已缴资本303340元。[(17)]在吉林省,则有商办垦殖急进社、延吉垦植农业公司、依兰艮吉垦务有限公司、东三省力田公司、同宾县甲寅垦殖社股份有限公司、同宾县志诚垦殖无限公司、长春惠吉垦殖股份有限公司等等。黑龙江省也设立了大批商办农垦公司,如嫩江府垦荒组合、龙门大田合垦股份有限公司、绥椤农业公司、拜泉垦殖公司、绥滨县东井垦务公司、呼玛三大垦牧公司、瑷珲振兴公司、泰来县泰东公司等等。
1912年12月北洋政府农林部公布了《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此后,东北私营林场纷纷设立。吉林省1918年共有私营林场1583处,私营林3975044亩。[(18)]1922至1928年,奉天省本溪、兴京、桓仁、凤城、辉南等县共发放私营林场53处。[(19)]民营林场的经营十分发达,哈尔滨林商张伯言所办的阜济森林公司,资本达300万卢布。[(20)]延边的保林、茂林、茂森、华林等采木公司营业十分兴盛,著名的“珲春材”年产在100万至180万立方公尺,1919年达360万立方公尺。[(21)]哈尔滨是民营林业公司最集中的城市,1920年有十余家,同年还成立了林业联合会,后改为林业公会。[(22)]
此外,在渔、牧、养蚕、养蜂各业的生产中,民营资本无不涉入,建立各种公司。正是由于民营资本在各个经济领域的全面发展,使东北社会经济的各个部门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四、三种资本的特点及其关系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民国时期东北国家资本具有封建性、买办性和垄断性。官办企业在管理上官僚主义严重,军阀官僚利用特权损公肥私,以致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普遍存在。东三省当局迫于外国资本的压力,与外资合办了许多工矿企业,在合办企业中经营管理权多为外方操纵,表现为明显的买办性。国家资本还往往利用政权力量获取经济利益,垄断经济命脉,通过官商合办或投资借贷等各种方式控制民营资本。
长期以来,有些学者把官僚资本等同于买办资本,对官办企业全盘否定。从当时东北的历史实际来看,在本国资本力量比较微弱,而外国资本势力极其强大的情况下,由官府出面对某些行业或企业进行垄断性经营和监督保护,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制外国资本侵略和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奉系军阀政权大力发展本国铁路航运,打破了日本“满铁”对东北交通运输业的垄断;而极力扩充和维护本国金融资本及货币更是有利于民族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资本主义是东北民族资本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国时期,东北是中国的一个军阀割据地区,奉系军阀政权是东北的实际统治者,因此,东北的国家资本主要是由东北三省地方政权投资的,中央政府投资的企业也往往为东北当局所控制,如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设在东北的分行在经营范围和纸币发行上都受东北当局的控制,处于三省官银行号的从属地位。
一些学者常常把国家资本等同于官僚资本,事实上国家资本不同于官僚资本,这在历史文献上是有明确区分的,凡属官方出资兴办的企业,都冠以“官办”或“官商合办”之类的名称。而张作霖、张学良及其他奉系官僚个人投资的企业,从不以“官办”名之,仍然以“商”的名义出现。如张作霖、张学良等奉系大官僚在奉天纺纱厂、边业银行、奉海铁路等官商合办企业中的投资,是以“商股”身份投入的。官办企业一般由各省的财政厅或其他部门直接拨款,而官僚资本的来源主要是他们个人财富的积累,当然并不排除他们贪污公款、化公为私的行径,但公私还是有别的。在企业经营管理上,官办企业的管理人员由官府委任,而官僚私营企业则由他们自行委派管理人员,毋须政府任命。在利润分配上,官办企业的利润主要上缴国库,成为各省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奉天省1918年“官业”收入占其财政总收入的11.38%。而官僚私营企业的利润除了上缴一部分税金外,绝大部分归官僚个人占有。因此,国家资本不能混同于一般官僚资本,二者应加以区别。
奉系官僚资本虽然也属私营资本,但它与普通的私营资本不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普通民营资本尽管也具有买办性和封建性,有时也借财求势,借势发财,但其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仍是通过企业经营活动获取的社会平均利润。官僚资本则完全不同,他们除了从事一般经营活动外,还大量地利用他们政治上的特殊地位和特权去获取经济利益,实现其经济垄断。例如,张家经营的八道濠煤矿曾因交通不便影响生产,张作霖1921年亲自致信民国政府交通总长叶恭绰,要求在京奉线修筑一条直达该矿的铁路支线。翌年该铁路就迅速建成。张作霖开办的边业银行,虽名曰商办或官商合办,实际上以张家资本为主。该银行在张作霖一手扶持下,不仅获得了发行纸币和代理省库的特权,而且它发行的纸币皆由政府训令各机关区县刊登公报,一律行使。正是依靠政权力量和诸多特权,奉系军阀官僚资本才得以在短短的十几年中迅速膨胀。
奉系官僚资本的膨胀,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普通民营资本的发展,他们的经营往往具有垄断性和更加浓厚的封建色彩。尽管如此,由于官僚资本财大势大,资金雄厚,可以进行大规模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诸如采矿业之类需要巨额投资的部门,普通私营资本往往无力支撑,而官僚资本却有条件投资兴办,从事近代化机器生产。官僚资本的煤矿一般都拥有较多的机器设备,如锅炉、抽水机、起重机、卷扬机、煽风机等。各矿往往还拥有发电厂、铁工厂、机器修造厂、翻砂厂、铁路等等,其生产规模之大,生产力水平之高,都是普通民营矿业所无法达到的。官僚资本对开发东北经济、抵制外国经济势力渗透,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它和普通民营资本一样,也是中国民族资本的组成部分。官僚资本的膨胀,同样也反映了东北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民国时期国家资本在东北经济中居于垄断地位,尤其是交通、能源和金融业基本上为国家资本所控制。但就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来看,民营资本则远远超过了国家资本。民营资本主要投放在农产品加工业和轻纺工业中,这些行业在东北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20年代的统计资料,哈尔滨制粉和榨油两个部门就占该市民族工业总产值的80%,大连榨油业竟占该市民族工业生产总值的90%以上。长春的民族工业以制粉业最为重要,约占生产总值的75%。齐齐哈尔则以制酒业最为发达,占该市生产总值的42%。[(23)]因此,民营资本是东北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
无论国家资本、官僚资本还是普通民营资本,都是东北民族资本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既与封建经济相区别,又同外国资本相对立,代表着当时东北社会经济演变的进步方向。当然,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民族资本又与封建经济和外国资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封建关系的羁绊及外国资本的压制下,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步履艰难,有很大的局限性。
注释:
① ②《奉天通志》卷114。
③《东北年鉴》第390~520页。
④《辽宁文史资料》第8辑。
⑤《东北经济小丛书》农产、流通篇下,第94~97页。
⑥ (23)《东北地区资本主义发展史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
⑦《满蒙资源要览》,第82页。
⑧《满洲柞蚕工业及柞蚕改良增殖方策》,第76页。
⑨赵云鹏:《清末民国时期辽宁民族工业初探》,《东北经济史论文集》上。
⑩孔经纬:《东北经济史》,第280页。
(11)《银行周报》第8卷,42~44号。
(12) (14)《奉天通志》卷115,商业。
(13)《满蒙全书》第5卷,第170页。
(15)《辽西事情》,第211~212页。
(16)《东北新建设》1卷8期。
(17)《第四次农商统计表》,第536~537页。
(18)〔日〕汤尔和泽:《吉林省之林业》,第65~66页。
(19)《奉天通志》卷118。
(20)1918年8月29日《远东报》。
(21)朴京洙:《延边农业经济史》(朝鲜文),第5章。
(22)1920年8月22日《远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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