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比较政治学的研究议程_政治论文

中国比较政治学的研究议程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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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2)06-0046-06

几年前,笔者曾提出中国政治学研究的“语境——议程——方法”,为的是反对方法论至上主义的无用劳动[1]。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所处的历史进程(语境)决定了其所面临的真问题(议程),而不同的研究议程有不同的方法,即日瓦斯基(Adam Przeworski)所谓的“方法论机会主义”,而且在重大问题的研究上,任何单一的研究方法都无能为力,必须借助综合性的方法[2]1-49。

中国正处于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宏观的、中观的、微观的制度安排都在建设或转型之中。这就是说,转型社会的国家建设就是中国比较政治学的语境,这个语境决定着一系列的研究议程。中国的语境和议程与美国同行所面临的语境和议程完全不同:美国人不认为自己的制度需要结构性转型(其国家建设已经完成),因而其比较政治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向其他国家推广美国式的政治制度。

这样,中国比较政治研究和美国比较政治学的根本性差异在于两国学者不同的“身份意识”即社会批判理论所说的主体行动的意向性和价值取向:中国学者研究他国政治是为了建设自己,因而富有更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美国学者的任务是为了改变别人,可能有使命感但不一定有责任感。这是中国学者必须清楚的前提性问题,认识不到“身份意识”这个层次,就可能盲目地跟着美国政治学走,成为别人的无聊的诠释者。

语境不一样,“身份意识”不一样,“问题意识”也就应该不一样。这样,“语境——研究议程——研究方法”应该发展为“语境——身份意识——研究议程——研究方法”。“身份意识”所带来的“问题意识”的差异尤其表现在国内政治研究上。当然,强调这种差异性并不排除各国学者面临的共同性问题。我们知道,比较政治研究不只局限于比较政治发展和比较政治制度,它还与国际问题密切相关。中国已经是一个崛起的大国,而一个大国没有发达的比较政治研究是难以想象的。因此,我们的“问题意识”不会局限于中国的制度建设,还有中国的大战略。

卡岑斯坦(Peter J.Katzenstein)这样说:当下世界的事件刺激了我们的想象力,把我们送回到过去,让我们以非常不同的方式看问题。由当下反思过去,并由过去反思当下,是寻找重要的和有启发性问题的有效方法。过去十年的政治巨变已经推动了我们对于比较研究和国际研究的历史的新的兴趣点。这两个领域学者们转向过去,获得见解和分析的范畴,这些将有助于我们把握流动着的当下……另外,随着两极崩溃,当前的事件正驱使我们走向区域性的世界和一个新型的地区研究,这种研究将会把比较研究与国际研究联结起来。自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传统的地区研究已经被无情地批判,因为它既没有关注到清晰的可比较性和可验证的假设,也因为强调分析对象的独特性以及不充分地强调所研究国家的文化的独特性。我敢说,新型的区域研究将融语言、文化、历史为一体,以验证不同假说的可行性、一组经验事实的可分析前景或者用不同的方法来阐释一个事实。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就在于国家失去其传统的主权领域,国家不由自主地融入区域化和全球化中,国家正在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方式而与世界联系起来。这样新型的区域性问题迫使比较研究和国际问题研究一体化[2]1-49。

这样,中国的比较政治研究事实上有两类问题:一是国家建设中涉及的宏大的历史问题和中观的制度安排问题,二是比较政治与国际问题的一体化研究所面对的问题。本文主要关注第一类问题。要列举所有重大研究议程是不可能的,就国家建设而言,至少需要研究以下几个或长程历史、或中程历史、或历史节点上的问题:

一、比较政治发展道路

这是一个典型的上世纪50~70年代的现代化研究的议程,当今绝大多数西方学者已经不再热衷于此了,而是热衷民主化以便使别人更像自己。但是,这却是中国学者不能回避的重大现实课题。中国近年来提出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这样的命题并日益加强研究。历史和常识都告诉我们学者、政治家甚至普通老百姓:中国现代化道路是独特的,中国国家建设的道路与西方是不一样的。但是,由于比较政治研究的落后,不仅不一样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事实尚未得到系统性的比较研究,中国的政治发展更有待上升为理论体系。我们知道,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或观念基本上来自相关国家的政治发展经验,是经验的理论化产物,比如以英国和美国经验为基础而产生的社会中心主义以及以法国、德国和日本经验为基础的国家中心主义。那么,中国和众多后发国家经验的理论体系何在?

虽然是政党主导俄国、中国和很多发展中国家制度变迁,但是这种变迁模式之下所形成的政治理论不要说与由社会主导的制度变迁模式下形成的社会中心论相比,就是与国家官僚体系主导下所形成的国家中心论相比,理论上都显得贫困。原因大概在于:第一,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政党是一个社会性要素,因而政党必然是社会中心论下的一个概念。所以政党研究虽然不少,但是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政党制度研究,较少专注于俄国和中国的研究,因而所形成的政党理论要么不具有适用性,要么解释力有限。第二,在政党主导下的制度变迁国家,关于政党的论述更多的是一种革命学说,关于政党的社会建设性作用的学说则论说不力。尽管如此,围绕这些国家制度变迁的历史,综合中外关于政党在发展中国家作用的研究,还是可以总结出政党与制度变迁关系的几条理论线索。

第一,政党主导制度变迁的必然性。不同于早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变迁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因国家自主性丧失而导致国家总体性危机后的国家秩序重建。也就是说,当国家失败以后,重建国家的任务自然地落在竞相争取民众支持的新生政治力量——政党的身上。因此,同样地不同于早发达国家,以俄国和中国为代表的政党不是宪政体制下的产物,而是国家危机的产物;不是国家秩序产生了政党,而是政党建构了国家秩序。政党创建了军队并建立了新的国家秩序,由此产生了国家秩序内的议会、政府和社会团体。这种完全不同于早发达国家的制度变迁路径,意味着用宪政主义来诠释政党与国家的关系面临一定的障碍。由于政党是这些国家制度变迁的主导者,政党的强弱就至关重要。美国学者亨廷顿关于发展中国家政党重要性的论述很经典:“一个现代化中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其政党的力量。一个强大的政党能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水平。凡达到目前和预料到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至少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同有强大的政党的政治体系相比,在没有强有力政党的政治体系中,更容易出现暴乱、骚动和其他形式的政治不安定。”[3]396-397亨廷顿为发展中国家开出的药方是:只有在强大政党(权威)的主导下,才能实现政治安定(秩序)下的社会和经济进步(发展),即著名的“权威—秩序—发展”模式[3]1-85。虽然后来亨廷顿又总结出著名的“民主的第三波”,但是当民主化在很多国家导致衰退以后,他又重新强调权威和秩序的优先重要性。

第二,什么样的政党才能主导国家秩序重建。无论什么性质的政党,由于它只有争取民众的支持才能夺取政权并重建国家秩序,因此政党的人民性就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共产党的论说较为有力。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其他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了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而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运动则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列宁则指出,社会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需要政党的组织,而共产党显然是阶级基础最为广泛的政党。在夺取政权和组织国家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新时期又演变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党的人民性不但是理论上的论说,更是一种政治实践,否则无论是俄共还是中共,都不可能夺取政权并成为组织国家的主导力量。

第三,政党制度与民族国家建设。作为组织国家建设的唯一的主导力量,政党用什么方式来组织自己并治理国家至关重要。这也意味着,政党制度很重要。如前所述,亨廷顿认为强大的政党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安定成正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非共产主义现代化国家都缺少强大的政党和政党制度”[3]397,因而形成脆弱的政治体制。显然,亨廷顿认为共产党的一党制有利于政治稳定。在西方有影响的学者中,持这种论断的并不只是亨廷顿一人。著名的政党理论家萨托利认为,多党制需要存在一致信仰的基础,而相对于西方的自由民主国家,“在第三世界的大多数地方,多党制缺少一致信仰的根基”。况且,第三世界的优先性任务是重建国家秩序和经济发展,“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多党制不能解决国家建设和经济快速增长的难题,这是相当公正的”[4]360。因此,一党制对于发展中国家未必是一种不好的选择。关于对一党制的价值判断,萨托利指出,“一党制并不见得一定要有专制的气味,除非人们特别赏识政治多元主义的精神和美德”[4]361。可见,思想者对发展中国家政党制度的价值评判并不同于国家间政治意义上的政党政治。

第四,政党的适应性转型。尽管很多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承认政党主导国家秩序重建的必然性和强大(一党制)的政党制度的必要性,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以强大政党组织起来的国家开始转型,有的强大政党失败(如苏共和墨西哥人民党),有的国家甚至在转型中解体(如苏联),而有的政党和国家则依然在既定的制度结构中变得更加强大(如中国)。为什么相同性质的政党具有如此不同的命运?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根源是党是否有与时俱进的适应性和适应能力。在所述国家,作为主导国家重建的政党都首先是一种革命型政党,因此需要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适应性转型;革命政党所以能成功,就在于它的人民性,因此作为唯一的执政党,如何依然保持人民性的政治基础,就是适应性转型面临的首要问题。而作为一种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政党精英集体的观念的适应性转变、政党精英之间的互动状况,就成为衡量一个政党适应能力的重要指标[5],当然,政党精英的战略性选择也很关键。我们看到,苏共在20世纪80年代所进行的政治改革已经不是适应性变革,而是自上而下的政治革命;而中国共产党在变革中所形成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谐社会构想,既是观念的与时俱进的转变,也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渐变,因而走出了一条中国式道路,避免了大多数由强大政党所建立的强大国家的命运①。

已经有中国学者根据俄国和中国的经验提出“政党中心主义”,但是相对于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的宰执地位,政党中心主义概念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6]。

比较政治发展研究既可以用个案研究,也可以运用比较方法。比较方法自不待说,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的深度案例研究,对于中国的国家建设而言无疑就具有了比较意义。

二、国家建设的次序问题

国家建设的次序问题同样是一个现代化研究的课题。对于这一课题,过去西方的现代化研究没有关注过,今天的民主化研究对此更不在意——民主化研究已经使很多学者有了传教士一样的使命感,他们只顾推广民主而不问其他。

如果说比较政治发展研究是一种典型的求异,那么国家建设的次序研究则属于求同。尽管道路各不相同,但是作为一个存在或组织的国家,成长过程必然有共同性,比如重大制度的先后顺序的实现。这种研究对于后发国家、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巨型国家至关重要,因为已经有巨型国家的教训告诉我们:一旦搭错车而混乱了国家建设的先后次序,这样的国家似乎只能有“好制度”而无真发展,大至印度这样的国家、中至菲律宾这样的国家、小到海地这样的国家,莫不如此。

国家建设中两个最基本的要素是权力与权利,前者是国家的,后者是社会、个人的,因此国家建设其实就是如何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当然只是最抽象层面的,其中不但有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更有权力内部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内部之间的关系。就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而言,任何国家的国家建设都是先保证国家权力,哪怕是美国这样的自下而上建国路径的国家,《联邦党人文集》呼唤的就是被后来的托克维尔称为的“政府集权”(其实就是司法权力的国家性)。现代英国的形成得益于两大要素:战争和贸易,战争形成了中世纪后期的中央集权,而贸易政策则为国家主义的重商主义,因此国家权力在历史上的作用不容忽视。只有在统一的国家权力的保护下,美国政治中的地方自治才能乱而有序,作为实现个人权利的工具即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有用。早发国家的“国家”经验被掩蔽了,休谟、斯密到后来的哈耶克鼓吹的只是社会的和个人的权利。早发达国家是如此,后发国家更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亨廷顿为发展中国家所开的药方“权威——秩序——发展”依然有效。

在权力关系之间,后发国家面临着更多的早发达国家所没有经历过的挑战。比如,谁来组织国家问题,后发国家的国家组织者基本上是政党,尤其是俄国、中国、印度、墨西哥、印度尼西亚这样的大国,这样一来,在国家权力关系中不只是三权关系问题,更重要的是党政关系;又如,早发达国家基本都是建立在单一民族基础上,形成了所谓的“民族—国家”概念,而后发的巨型国家则面对着多民族问题,如此一来,中央—地方关系又面临挑战,中国、印度、俄国(前苏联)莫不如此。无论是党政关系还是民族关系,理不顺都会搞垮一个国家——前苏联解体原因中,既有民族关系因素,也有党政关系因素。

在权利问题上,如前所述,不但有以选举为标志的政治权利,还有以自由、人身权、财产权为核心的基础性权利以及20世纪后半叶开始流行的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权利。尽管人们信奉“天赋人权”,但个人权利的实现在西方国家绝对不是一步到位的,都是经历过漫长的历史阶段。以英国为例,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光荣革命”以后的长达一个半世纪里,资产阶级(中产阶级)都没有选举权,直到1832年第一次选举改革以后才使得资产阶级有了政治权利。在其他基础性权力方面,工人阶级1867年的宪政改革有了选举权,妇女的政治权利直到1918年才得以实现。有了政治权利并不意味有了政治稳定,二战后社会权利的普及才换来了政治稳定,政权才有了后来人所谓的“合法性”。美国的公民权利建设基本上英国一样,具有漫长的阶段性——几乎在建国200年后,美国所有族群才拥有平等的选举权。

在公民权利的建设中,“次序”(即前述的“时间顺序”)很重要。英国—美国的次序方式保证了其国家建设的相对平稳,而首先以大革命(1789年)方式实现所谓政治权利的法国则长期陷于政治动荡之中,期间更换了10个“王朝”,历经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反复,直到1958年戴高乐以强行政权框定泛滥的自由和恶性的党争(民主)。

但是,早发达国家的人们似乎很健忘,有意或无意地抹去了自己国家建设的“时间顺序”,强行甚至以战争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推行其经历几个世纪而形成的所谓的“模式”,企图一刀切地让选举民主一步到位,结果就出现了美国民主理论家英格尔哈特所说的大量国家的“无效的民主”[7]。

概言之,国家建设的次序是一个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但可以比较发达国家之间的次序,比较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次序,还可以比较早发国家与后发国家之间的建设次序,从而得出对国家建设有“实质性启示”的理论成果。对于后发国家而言,这样一个课题尤为具有现实意义:一旦搞错了“时间顺序”,“好制度”提前入位,再想纠正过来就很难了,国家发展就成了乌托邦。并不武断地说,很多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根源就在于“搭错车”,颠倒了国家建设本身固有的规律性的次序。但是,对于推广“好制度”的国家及其学者而言,他国的乱象已经不再是他们的责任所在,甚至于他国的乱象尤其是作为战略对手的大国的乱象,正是其所期待的。

在这个问题的研究方法上,路径依赖下的几个关键词,如时间进程、时间顺序、自我强化、反应序列等都大有用武之地,这些关键词仿佛就是为国家建设研究而量身定做的分析性概念。

三、治理危机研究

政治发展道路和国家建设次序都是宏大历史的结构性问题,而这两大脉络下有很多中观性重大问题,比如治理危机、社会革命根源、民主化、社会运动、福利国家类型、政体类型、民族—国家,等等。在所有这些中观性问题中,治理危机问题直接或间接地联系着所有其他问题。例如,在治理危机中,社会运动比较活跃,活跃的社会运动既可能导致民主化也可能招致革命并改变政体类型,而福利国家和政体(这里是广义的政体即制度安排)的完善则可能使国家克服治理危机。因此,这里特别需要提出“治理危机”这个重大的研究议程。

研究治理危机不仅是由于其所具有的前述的理论上或规范意义上的中枢性地位,更重要的是这个问题起源于现实关怀与历史启示。在现实关照上,很多人认为目前中国面对着各种危机,对此,社会学者如孙立平以“转型危机”和“转型陷阱”来论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所通过的决议指出:社会结构已经发生深刻转型,人们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执政面临空前挑战。我这里并不想区分“转型危机”与“治理危机”,因为改革开放就是社会转型,社会转型其实就是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但是,“治理”更具有建设意味,而且这个问题是政治发展和国家建设命题的延伸,因此我更愿意把“转型危机”称之为“治理危机”。

无论如何,治理危机确实存在。但是,不理解他国政治发展和国家建设的人会对中国的问题感到惶然、不满、失望甚至绝望。岂不知,几乎所有大国在成长过程中都发生过转型危机或治理危机,危机的出现既可能因为没有经验,也可能因为没有适时适地的观念,最后还是危机本身推动国家建设并改变国家治理的观念。英国的治理危机出现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间,从19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古典自由主义鼓吹不受约束的“看不见的手”和功利主义思想,在经济得以高速增长的同时导致空前的社会不公正,工人运动风起云涌,暴力事件急剧增加,社会底层的运命前所未有的悲惨,恩格斯和狄更斯所描述的工人阶级的悲惨处境不用质疑。危机源于国家缺位,最后是“国家”进场,以霍布豪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根本性地改变了方向[8],国家通过干预市场、劳动立法、扩大选举权而保护弱势群体,最终使英国度过了这场空前的治理危机。美国的进步主义时期其实就是治理危机时刻,国家通过制度建设,如药品与食品监管制度、反垄断、阳光法案等,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更不可思议的是,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德国一开始就出现治理危机:首先是1861年的宪政危机,接着是19世纪70年代以政党竞争和社会运动为标准的政治危机。俾斯麦应对危机的办法是权威和秩序,同时伴随选举权和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也就是所谓的“胡萝卜加大棒”。

无论是前述的政治危机、经济危机还是社会危机,都是因为缺少必要的秩序,即因没有经验或因错误的观念而导致的国家缺位,应对之道就是国家进场并伴随公民权利的有序实现。比较而言,中国的很多问题则是因为国家管得太多所致,比如国家行政垄断下的资源垄断导致社会分配制度出现问题;政绩和市场经济下利益驱动的很多地方政府,必然置民众利益于不顾,招致一个又一个的群体性事件。因此,中国应对治理危机的关键不是被动地等待,而是主动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其中首先必须推动的是大部门制度和分权,分权本身就是一种民主形式[9]。

通过简单的勾勒可以看出,治理危机比较研究更多的属于求同,国家作为一个组织在成长过程中都会出现人的成长中一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

四、治理质量(政府质量)

这个问题是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也关乎政治的最高的善,前述的一系列宏观或中观的重大问题研究的落脚点就是这个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在于很多巩固的民主国家也很难实施有效治理,而那些被指责为“非民主”的国家却能有效治理。这就迫使我们去比较:不但需要在民主国家之间进行政府质量或治理质量的比较,更需要在“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之间比较,以寻找人类幸福的密码所在。如果说西方比较政治研究中的民主化、民主巩固是形式意义的,那么治理研究则富有实质意义。但是,联合国和西方学者往往把政治形式本身当做衡量治理质量的指标。世界银行1997年出版的《世界发展报告》将国家的治理职能进行了具体罗列和类型划分,这具有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特征。在中国学者的研究中,俞可平教授视“善治”为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意味着国家与社会或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为此而达到的衡量善治的5个基本指标是: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10]。徐湘林教授根据比较历史、尤其是中国自己的现状而建构了逻辑上彼此攸关的国家治理能力的六个维度:在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创建和维系大众支持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体系;在决策权威方面,提升和维护制定公共政策的政治能力;在行政执行方面,保障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责的行政能力;在国家社会互动方面,构建民主责任制,提升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冲突的政治协商能力;在经济发展方面,提高经济政策的绩效和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政策效能;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制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并保障体系的绩效,实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政策及其效果的政策能力[11]。

可见,关于如何实现好的治理或“善治”,国内学者的看法大不一样,有的强调“社会”的重要性,而有的强调“国家”的重要性。

五、结语

上述四个在历史逻辑上相互关联的重大议程研究是中国国家建设的现实需要,目标是连续性、建设性的,而不是为了实现所谓什么“好制度”这样非连续性的甚至是断裂性的需要。我们常说研究者要有“问题意识”,我认为“问题意识”尤其指什么样的问题是真问题、国家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重大问题”(big agenda)。因此,“问题意识”的背后或者前提是“身份意识”,不同“身份意识”的学者具有非常不同的“问题意识”,这就决定了中国比较政治研究的重大议程与美国同行很不同。比如,对于美国学者而言民主化议程最重要,而对于我们而言治理危机和政府质量最重要,或者说,国家建设问题最重要。

注释:

①以上参见杨光斌.制度变迁中的政党中心主义[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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