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然的恐惧:从老子到托马斯_托马斯论文

对自然的恐惧:从老子到托马斯_托马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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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0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35(2000)04-0040-03

先读《老子》,叹其玄思深奥;后读刘易斯·托马斯的《细胞生命的礼赞》,感其科学新奇。掩卷之余,却发现二者所论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个目光深远的中国古代哲人,一个学识卓越的美国当代学者,一东一西,一前一后贯穿着人类从古到今对自身生存时空的惊异和迷茫、忧虑和希冀。

一、老子崇拜宇宙自然

众所周知,“道”与“自然”是老子哲学的基本范畴,而“道法自然”则是老子对宇宙人生进行了执着地探索追问之后得出的结论。围绕着这一对范畴,老子在其书中展开了多方面深刻的论述。

万物生于自然,归于自然,自然之道是万事万物的根基,这是老子对自然的基本看法,它体现了老子作为一位哲学家对人类处境的终极关怀。德国著名诗哲诺瓦利斯曾言,“哲学就是怀着乡愁的冲动到处寻找着家园”,千百年来,众多的中外哲学家们都在执着地用思维为人类寻找归乡。正是在这种“乡愁”冲动的驱使下,老子好奇而忧郁地视察体验着苍茫无际的头上星空,并努力进行着说明与解释:“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注:《老子》,第25章。)在这里,老子认为道是那种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过程中的既寂静而又辽远的一种状态,是生天生地的总根源,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以及整个人类的永恒存在。老子特别强调说,如果宁要再给它强求一个名字,就只能用“大”来形容,而且这是人的思维所无法想象的一种大,“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注:《老子》,第14章。)一个意味深长的“大”字,表露出作者对自然世界的无限崇敬和欲说还休的无奈。由于老子眼里的“天之道”无处不在万古长存地支配着一切以至“天下弗敢臣”,但又是“玄之又玄”“恍兮惚兮”难以揣测的,曾引起不少人对其神秘主义倾向的指责,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因为老子所谓道的神秘广大就是指自然的神秘广大。莫说是对于古人,即便是在今天,我们如果不借助于现代化的天文仪器,抬头观望茫茫苍苍的陌生宇宙,也会感到它巨大无边。当道道流星划破夜空时,我们也会感到它好象是由一种不可名状的混沌东西所组成。敏感颖悟的老子感受并思考着这难以言状的一切,只好用一个有许多层涵义的道来称呼它。

对宇宙天象的体察令老子深深地感到了人类生活的微不足道。什么世事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什么“圣人”、“智慧”,在茫茫大道中显得既可怜又渺小。自然之道可以成天地,也可以毁天地。因此老子主张“尊道”。

“尊道”就是遵循客观规律。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注:《老子》,第25章。)人事就必须遵守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尊重遵守规律则天下太平,违反规律的恣意妄为则会导致兵荒马乱,即所谓“天下有道,则走马有粪;天下无道,则戎马生于郊”。(注:《老子》,第46章。)真正的智慧就是认识规律,尊重规律,进而主动地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措施,避灾免祸。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任何一位认真从事科学研究的人都相信,在宇宙的种种规律中间明显地存在着一种精神,这种精神远远地超越于人类的精神、能力,有限的人类在这一精神面前应当感到渺小”。两千多年前的老子先知先觉地得到了与爱因斯坦大致相同的认识。人类的认识能力原本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我们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越来越多地认识世界,但随着我们知识圈的扩大,它所外切的未知领域也扩大了。比如现代科学告诉了我们一些有关生死的知识,像个体生命在母腹中的孕育,人类在地球上的进化,乃至于推迟死亡、延长人的生命的一些办法等等,但是关于人类的生命,仍有许多还沉没在无知无识的海洋里。面对这可知又难知的自然世界,应该记住老子的话:“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注:《老子》,第16章。)既承认自然的神秘,在心理上保持敬畏,同时又不懈追求,既自信又谦卑,才真正符合人的身份。

二、托马斯礼赞自然生命

刘易斯·托马斯博士1913年生于美国纽约,1994年谢世。二战后他辗转领导了好多个教学、科研和医疗机构,其中包括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和纽约大学贝尔维尤医疗中心。在耶鲁大学任医学学院院长数年之后,又接任纽约市癌症纪念中心斯隆—凯特林癌症研究所所长。他是美国科学院院士。《细胞生命的礼赞》是作者于1970年至1974年应邀为《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写的随笔专栏,1974年结集出版,并获该年美国图书奖。尽管该书的大多数篇章来自托马斯本人的研究成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但贯穿全书的对世界的惊奇和敬畏却又体现了他对宇宙对人生的哲学关怀。

托马斯一再用“惊异”、“不可思议”、“神秘”等字眼形容他对宇宙对生物的观感。他说天空是“奇迹般的存在”,地球“满载着信息,以令人叹羡的技巧利用着太阳”,(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5页。)而我们人类更是生物界的杰作,“我们的基因组是以大自然所有方面来的形形色色指令的结合,为应付形形色色的意外情况编码而成”。(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想想看,“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细胞的表面都载有特定蛋白质构型的标记,每个人都可以由指尖那块皮上的指纹,甚至还可能由特殊混合的气味辩认出来”,(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页。)这确实太让人惊喜莫名,进而庆幸万分。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在无数次偶然性中好不容易才产生出来的,对这偶然得到的宝贵生命,我们绝对应该心存敬意和感激。难怪托马斯要对此不遗余力地大加赞叹与歌颂。

托马斯还非常敬慕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共生、依存和合作现象。他认为众生之道是趋向结合、合作、和谐,而不是弱肉强食的竞争和残杀。他称颂天空是“万物之中最伟大、无与伦比的协作成果”,叹羡那不勒斯海域水母与蜗牛的共生共存,感慨蚂蚁、蝗虫等昆虫的群居能量,更惊讶人类集体行为的神秘莫测。他谈音乐、谈气味、谈语言、谈细菌、昆虫和其他星球,其实都是谈一个主题:通过交流与合作达到生命的和谐。

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一个成绩卓著的科学家和行政官员,托马斯却并未因为自信而夸大人作为认识和实践主体对自然界的能动作用,反而忧心忡忡地讽刺和批判了人类的自大和沙文主义。人们长期习惯于相信自己是万物的灵长和主宰,相信自己是、或应该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在杜撰的人与外部环境的对立中,人能控制一切,战胜一切。刘易斯·托马斯认为这些都是人类自己编造并坚持的信仰和神话。相对于宇宙的强大和地球的坚韧,人的存在尽管算得上辉煌,但终归是很渺小很脆弱的。作为地球上复杂生命系统的一部分,我们依赖于其他生命,就跟树叶、蠓或鱼依赖其他生命一样。况且人其实也并不是独立自足的实体,而是由具有独立的生命、独立复制繁衍的细胞和细胞器组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因此人既没有根据也没有必要自尊自大,而应该谨慎从事,以免破坏与自然的和谐,祸及自身。例如,现在我们有离地球表面三十英里的一层薄薄的臭氧层,它保护我们不受致命的紫外线的损害,“我们很安全……除非我们放手进行足够次数的原子爆炸,去杀死海洋中的绿色细胞。如果我们这样干,当然,那就是拉着绞绳往自己脖子上套”。(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9页。)

顺应自然,相信自然,是托马斯反复给世人提出的建议。理由是我们对大自然(包括我们自己的身体)的进程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选择能力。为此他提出为将来的医学所急需的,是关于生命过程最基本水平上的更多的信息,倡导医学研究工作的主流应在基础生物科学的广大领域。譬如人们普遍经受着疾病和死亡的困扰,作为医生和生物学家的托马斯对此更有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他说疾病是生命存在的正常形式,人要消灭疾病,特别是大病,是徒劳的,也是反自然的。许多疾病特别是大病,是一种偶然的、不可知的自然力量。在他的另一本科学散文集《水母与蜗牛》中,托马斯提醒我们,某些疾病是可以不治而愈的,只需要我们“精心的护理,适当的卧床休息,合理的饮食,忌用那些祖传秘方和专利药物,外加有分寸地相信自然,相信它在自己的进程中常常会把事情引向圆满的结局”。(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水母与蜗牛》,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7页。)至于死亡,托马斯则满怀慈悲地提醒我们:不必对此过于恐惧。死亡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世上万物皆有死,每时每刻都在死,其数量跟每个早晨、每个春天让我们眩目的新生一样多”,(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3页。)人类个体生命的死亡也是与自然界协调的方式,是整个生命系统循环的一个环节。既然这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我们就应该以平静的心态面对死亡。我们必须顺应自然。

三、两者思想的相通之处及其现代意义

由于生存年代及文化背景等的差异,老子与托马斯的思想必然有很多不同。老子立足宏观,借助于直觉思维对宇宙自然的运行状态进行天才的猜测;刘易斯·托马斯则立足现实的生命、社会、环境、疾病等,借助于科学手段和理性思维进行客观分析。前者思辨色彩浓厚,后者科学性更强。但是,由于他们都关注人类的整体处境和终极命运,在思想深处又有许多相通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敬重自然的神奇。老子和托马斯都表露出对宇宙自然及生命存在的深深的敬畏。老子眼里的自然之道“恒无为,而无不为”,“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于无形无欲之中君临天下。托马斯则一面礼赞细胞的生命活动,一面感叹天空、地球的奇妙及动物群居的生存能量,所表露的均是对自然生命的敬意和惊叹。

第二,承认人类的无知。《老子》开首就指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意味着人们对自然是永远说不清楚的。认识能力有限的人类面对无限的自然常常会“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并感到无能为力的悲哀。作为当代医学家、生物学家的刘易斯·托马斯博士也无法摆脱这种心理状态,仍然灰心丧气地认为:“我们并不了解自然,一点都不了解。我们是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刚好足以意识到我们的无知”。(注:[美]刘易斯·托马斯著、李绍明译:《水母与蜗牛》,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页。)

哲人常常是孤独的。数千年来,有别于老子、托马斯,大多数人更乐意以万物之灵自居,相信人有能力也有权利对自然万物进行处置。不幸的是,不断发展着的知识和技能,使人足以对自然对地球上其他生物施加有力的改造,却不足以使人对自己的贪欲进行有效的控制。人们长期自私地对大自然进行无节制的掠夺,以致强制性地破坏了自然的和谐与平衡。自负的人类毁坏了自身赖以生存的家园。滥伐森林的日子,开采小煤窑、小金矿的时候,谁曾想到过肥美的土地将要变成荒漠?为了生产足够的粮食,我们知道使用更多的化肥,却无法顾及南极冰川企鹅体内都有了化肥素质;我们建造着现代化的高速公路、摩天大楼、塑料口袋等等,同时使大气变坏,污水四泄,一种又一种致命的病毒出现。数千万种动物灭绝或濒临绝境。而当人类意识到这些时,已无力使被毁坏的自然重现和谐之美。比如人不能使灭绝的物种再生,连让长江、滇池恢复以往的清澈也极其困难。通过加高堤坝,黄河已成为一条年年升高的架在我们头上的悬河……。

我们对老子等人的消极保守退让无为已批判得够多的了,现在是否还有人觉得托马斯的自然生命论怪诞可疑?富于知性和理性的人们,住房屋,乘车马,弄月吟风,立德立言的人们在物质主义、消费主义泛滥的今天,生存在海陆空均被严重污染的环境中,总该对老子和托马斯多一分敬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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