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的定性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校本课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后半叶,世界各国的课程改革都试图在国家课程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两个极端之间寻找自己的立足点,以期更好地发挥课程的功效。近年来,随着我国地方和学校课程决策权力与责任的增加,校本课程开发的问题也开始提到课程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不少地方和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逐渐表现出对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期待与热情。
然而,我们对于校本课程开发的认识还很贫乏,与学校教育实践发展的要求相去甚远。鉴于此,本文围绕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特点和现实意义进行一些定性思考,以期对校本课程开发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特点
校本课程开发(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又叫学校中心课程规划(School-focused curriculum planning)或学校中心课程革新(School-centeredinnovation),是20世纪70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中开始受到广泛重视的一种与国家课程开发相对应的课程开发策略。这种课程开发策略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以下共同的基本特征。
(一)校本课程开发是民主开放的课程决策过程
顾名思义,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学校根据自己的教育哲学思想自主进行的适合学校具体特点和条件的课程开发策略。它实质上是一个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的开放民主的决策过程,即校长、教师、课程专家、学生以及家长和社区人士共同参与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活动。它涉及学校教育经验的各个方面,它作为一种开放的决策过程和变革过程,要求体现出参与、合作、民主和多样性原则,需要与中央政府和其他有助于课程开发的机构之间相互交流协调而进行课程的设计、实施和评估。校本课程开发决不是学校自我封闭、学校乃至地方间相互割据的手段。换句话说,校本课程开发“如果只局限在学校本身的活动,而不把眼光放远到学校与其他学校和机构的互动关系,实属短视”。(注:黄显华:《强迫普及学校教育:制度与课程》,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9页。)事实上,校外机构开发的课程资源如国家考试大纲、中面课程方案、地方课程计划等,都可以刺激或催发校本课程开发。例如,美国的社会学科课程方案《人类:一门研究课程》(Man:A Course of Study)就曾为美国各个学校的人类学校本课程开发实践提供动力和示范。国外的研究还证明,那些与中央课程小组一道参与各种方案和材料的开发与试验的学校,跟那些只参与中学阶段的试验或只经过最终成果的大众化传播阶段的学校相比,更有可能承担课程革新的任务。与中央课程革新活动中心的距离越远,真正持久的变革可能性就越小。(注:Blenkin G.M,Edwards G.and Kelly A.V.,1992 Change and the Curriculum.Paul Chapman Publishing Ltd.pp.105-107.)
校本课程开发对于各种教育经验的筛选与确定都是通过横向交流渠道来完成的,它除了教师、专家参与课程开发外,也鼓励家长和社区人士参与学校的课程建设,表达他们的教育观点和要求,非常注意也比较容易融进社会生活的实际变化和最新出现的相关课题,使学校课程具有更强的主动变革的机制和能力。
(二)校本课程开发旨在尊重学校师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与国家课程开发注重基础性和统一性的特点相比较,校本课程开发策略充分尊重和满足广大师生以及学校教育环境的独特性和差异性。由于学校教育的具体执行者教师广泛参与课程决策,学校的纵向与横向课程中都充分考虑到学生的需要,考虑到特定学校的具体教育环境,突出本校的课程特色,尤其是充分尊重学校师生以及学校环境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因而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产生重要影响。它标志着课程开发主体从中央到外围的实质性转移,证明学校可以也应该成为具备不断生长和自我更新能力的开放组织系统。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有助于学校形成支持和激励性的氛围,形成渠道通畅的校内外交流,从而成为对教师具有吸引力的工作场所。
(三)校本课程开发是教育制度内权力与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
校本课程开发是针对国家课程开发的局限性而采取的一种与国家课程开发相对应的课程开发策略。20世纪50年代以来广泛执行的国家课程开发策略,从60年代中后期开始受到空前迅速的社会、技术和经济变革的巨大挑战。因为国家课程开发策略实质上是一种中央高度集中的自上而下的研究——开发——推广策略,一是周期长,缺乏灵活性,严重滞后于社会变革,尤其是不能及时反映科技进步的成果和当地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变化,时效性差;二是学科专家处于课程开发的核心位置,课程设计定位在学科结构的层次,缺乏课程系统结构的整体把握,导致单一狭隘的专家型课程目标和决策渠道,缺乏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满足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体制与能力;三是“中央”“外围”之间,亦即开发课程的学科专家与实际执行课程的教师之间,缺少应有的紧密联系,课程专家与学校及教师是“两张皮”,否定并闲置广大教师独立判断以及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降低了课程革新对于学校教育的实际影响,致使课程改革不能在教学质量上取得预期的成果,出现所谓“革而不新”的现象。权力的过度集中造成教育资源的惊人浪费和教育效益的严重下降,尤其是教育变革能力的严重萎缩。校本课程开发的出现正是对国家课程开发所遇到的挑战作出的实用主义的反应,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制度内权力与资源的重新调整和优化配置来提高教育的效益以及教育适应变革的能力。
(四)校本课程开发是课程理论和课程实践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
相对于广大的教育人口和地区差异而言,国家课程开发主体的代表性是非常狭窄的,或者说,它只能忽略差异性而寻求共同性与统一性。这在社会发展比较平稳和缓慢的时候以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适宜的,但在社会生活日趋多元和变化发展日益迅速的当今时代,其局限性就越来越明显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的课程理论与课程开发实践应运而生。校本课程开发就是课程理论和课程开发实践不断发展、丰富、完善的过程。
其中,校本课程编制、校本教师在职教育、学校自我评价、学校整体反思以及行动研究等单项实践与研究探索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这一过程中,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广大教师的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以及专业自主意识与能力得到加强。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观念和策略也逐步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支持,这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广泛实践注入了直接动力。在英国,课程开发的主动权从中央向外围的转移得到中小学委员会(the School Council)的认可。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它甚至把促进革新的研究——开发——推广策略弃之不用,改而从政策上支持“解决问题”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注:Blenkin G.M,Edwards G.and Kelly A.V.,1992 Change and the Curriculum.Paul Chapman Publishing Ltd.pp.105-107.)在美国,校本课程开发的“基层”革新、人类学课程方案等单项实验也获得了政策上的支持。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以色列等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实施了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特别是校本课程开发形成和普及了一些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包括促进变革的逻辑起点是实践者的问题而不是革新者的理念;教师和学校是课程开发的贡献者而不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实际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可以也应该成为设计课程的理想空间;学校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在保证课程革新“生根”可能性方面起着决定作用;真正持久的课程变革必须依靠实践者积极参与变革过程,教师作为实践者是课程开发的核心参与者;没有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开发就很难取得成功;等等。这诸多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课程开发的视野和范围,促进了传统课程理论与实践的变革,尤其是打破了单一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课程开发的理论与实践更加丰富和完善了。
(五)校本课程开发是国家课程开发的重要补充
总的说来,国家课程开发在解决课程的基础性与统一性方面具有优势,这是校本课程开发所难以企及的;而校本课程开发则是为尊重具体学校环境以及师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而存在的,这一点恰恰是国家课程开发所不容易兼顾的。它们是各有优势且相互补充的两种课程开发模式,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很难完全取代另一方。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条件
从已有的课程实践来看,实施校本课程的学校大体上需要具备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通过学校系统的结构功能具体体现出来的。根据哈里森(Harrison 1981)的研究,实施校本课程计划的学校系统内存在着动态的相互作用。(注:Husen T.and Neville T.,1994 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Education.Elsevier Science Ltd.pp.1268—1269.)所以,要用系统的整体观念来对待这些条件的创设与运用。
(一)明确而独特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
从总体上讲,国家对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都有统一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只能是最基本的原则性要求,几乎不可能照顾到各地各类各级学校的具体特殊性。而且,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也很难满足当今时代丰富多样的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这就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独特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亦即学校要根据具体的师生特点、教育资源和学校环境以及教育者的办学旨趣确立自己学校独特的发展方向。比如,同样是普通高级中学,不同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品位却很可能大相异趣,有的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全面发展,人文见长”,而有的学校则是“文理相通,全面发展”,还有的学校则更明确地定位为“科学家的摇篮”,等等。很显然,这些学校都是在达到国家对于学校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自己学校独特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以及教育哲学观而提出各自办学宗旨的。正是学校自己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的贯彻落实,才开始了具体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过程。反过来说,没有明确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的学校是不可能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
(二)民主开放的学校组织结构
校本课程开发要求学校有一个民主开放的组织结构。因为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自己的教育哲学的产物,它只有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横向交流体制发挥作用。这种开放的横向结构具备广泛而通畅的交流渠道,能够分散权力,有利于小组工作和小组内部以及小组之间的良好沟通。而且,在这个结构中,人们正式接受领导的根据是基于专业能力的认同,而不是仅仅凭借权力。因此,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校长的职责非常重要。一系列的研究表明,一所学校的校长要引导学校进行变革和革新,就必须积极地建立民主开放的学校组织结构,具备个性化的管理风格和人格特征。这一点对于校本课程开发这样深刻的变革而言,尤其重要。此外,校本课程的实施使学校成为评价的焦点,受到来自校内外的各种压力,要求学校工作有别于中央统一课程计划下的运作方式,这无疑增加了校长工作的难度。我们认为,一所学校要从自上而下的统一体制下转而实行校本课程开发,校长必须具备相应的领导素质,包括与上级行政部门和中价机构协调合作的能力;与教职工进行不断的对话并鼓励合作的能力,以及必要时运用权力而又不至于强加于人的艺术;必须具有同情心,乐于助人,有开放意识。即使学校有其他代理人员如校长助理、课程专家以及其他专业工作者等实施变革,校长的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校长的作用不仅具有核心意义,而且在实际中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我们之所以如此强调校长的职责,是因为校长能推动和引导教师进行预期的变革,并争取实现预期的成果。
(三)体现学校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的教学系统
为了有效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须建立体现学校教育哲学观的教学系统和学习环境,营造一种大家分担责任和积极追求成功的氛围。其中主要的因素包括在小组决策过程中的良好合作精神,清晰而为人们共同接受的培养目标和办学宗旨,广泛代表教师的意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与独特性,充分考虑课程的多种实施途径特别是教学骨干力量的广泛参与等。同时,要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运行,教学系统需要与课程专家保持密切联系,不断地进行交流和沟通,建立内部反馈和激励机制,群策群力,分工合作,共同致力于校本课程开发。
(四)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
要克服和消除校本课程开发固有的缺陷与隐患,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进行,学校必须有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因为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自主进行的,而且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国家很难采用类似于外部统一考试等评价手段来评价校本课程的实施成效。因此,校本课程开发除通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评估外,还需要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地反思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运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此外,需要合理地开发并利用课程资源,对时间、场所和资金进行合理优化的配置,并注意从学校周围的研究所、大学等教育科研机构和社区组织中获得资源支持。
上述内容是所有学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需的基本运行条件。还有一些带有特殊性的问题,如学生和家长怎样参与决策,一所学校如何在小组进行广泛的决策,由哪些人评估实施的程度和应该吸取的教训,与校外代理人合作、获取专家建议和反馈的方式有哪些,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得依靠学校自己决定和解决。
三、我国校本课程开发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校本课程的开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首先,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对学校课程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地方和学校的课程决策自主权进一步加大,责任也相应地增加。这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可能、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这样良好的历史机遇是前所未有的。
其次,近年来的课程改革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奠定了相当的基础。1986年,我国中小学的教材制度开始由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实行编、审分开,提倡“一纲多本”。单一的中央统一课程计划开始向中央、外围课程计划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现在,凡是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批同意后都可以编写教材;编写出来的教材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可供全国选用;经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查通过的,可供地方选用。(注:吕达:《中国中小学课程改革:背景、构想、进程与趋势》,参见包秋主编《世界教育发展与中国教育改革》,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55~186页。)其中,上海市被批准先走一步,由本市制定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而且上海市的课程改革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在课程计划中给学校预留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几乎有1/3的课程需要学校自己安排决定。从全国来看,目前义务教育的教材已有多个版本。一些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开发方面的积极性很高,他们与课程专家密切合作,进行课程开发的尝试,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这些实践都说明,校本课程的开发在我国是切实可行的。
第三,我国课程与教材改革的发展形势对校本课程开发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地方和学校的课程决策权力和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课程的多样化趋势日益明显。今后,在保证中央规定的统一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多样化趋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因为这种趋势符合我国国情,适合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和学校校长、教师的积极性,更好地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使学校更有特色,教师的教学更有特点,学生的发展更有特长。这种强劲的发展趋势非常迫切地要求中央统一的课程体系向外围转移,尤其是迫切需要校本课程开发提供呼应和支持。校本课程开发是一项非常迫切的课程革新任务,而且很有可能成为21世纪初期我国课程改革乃至整个教育改革的重大热点问题。
当然,校本课程在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挑战之一:单一计划体制下形成的课程制度和课程思想的惯性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中央统一的单一课程体制,这种自上而下的课程体制至今并未得到根本改造,目前虽然义务教育的责任和权力下放到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但仍然套用中央统一的管理模式,只不过是从中央移植到地方而已。尤其是这种体制所隐含的思想与校本课程的观念和方法是完全不同的。要实现校本课程计划所要求的专家中心向学校教师中心的转移,必然受到这种中央统一的课程管理体制及其思想惯性自觉不自觉的抵制。一方面,课程管理部门仍然只习惯于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部分学科专家把课程当做自己的“自留地”,轻视学校和教师的参与,更反对学校和教师从课程外围向课程中心的转移。特别是,要求一些本身就是中央统一运作方式产物的机构积极主动地参与课程市场的公平竞争,将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目前,“一纲多本”的课程政策远未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长期习惯了中央统一课程体制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又都过分拘泥于统编教科书。这种制度和思想上的习惯势力与校本课程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着强大的反差和矛盾,它对校本课程的发展带来的阻力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建立有利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新的教育管理体制本身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课程制度创新更是任重而道远。
挑战之二:学校和教师的课程意识与课程开发能力欠缺。因为长期计划体制下的学校和教师完全执行指令性的课程计划,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多少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致使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方式变得过于依赖和被动服从,学校与教师对课程的独立判断和开发积极性、创造性逐渐萎缩。加上受原苏联教育学的影响,我国教育尤其是教师教育中长期存在着“重教育轻课程”的现象,导致教师的职前职后教育都缺少应有的课程知识和培训,教师接受培训的目标只是完成教学而不涉及课程开发。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仍然有许多学校和教师只知道有教科书,不知道有课程。甚至那些致力于课程革新的学校和教师也把课程改革仅仅视为教科书的改编。(注:崔允漷:《课程意识与创新精神》,载《教育参考》1998年第5期。)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的欠缺程度,由此可见一斑。而学校和教师应有的课程意识与课程开发能力恰恰是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需要花大力气进行课程方面的“补课”。这既是对中小学教师也是对我国教师教育的重大挑战。
挑战之三:课程专家的缺乏是短期内校本课程开发急需解决的问题。教育中长期存在的对于课程的轻视,也造成对于课程专家培养的忽视。目前,课程专家的数量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省市教科所以及少数师范院校的教育系所。即使这为数不多的课程专家也多半是学科专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课程整体结构的认识和把握。我们目前大量需要更多的是课程型的学科专家,而不是学科型的课程专家。随着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的大范围启动,课程专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是一个短期内难以突破的瓶颈。这无疑给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带来严峻的挑战。
挑战之四:校本课程自身的局限。比如,由于学校条件和教师水平的限制,校本课程可能降低质量标准,产生平庸和折衷;增加学校和教师的压力和负担,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校本课程的实施可能加剧地区间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由狭小的社区和单个学校所规划的教育有可能偏离国家教育方针,助长地方化倾向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实施校本课程开发中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
校本课程开发作为国家课程开发的重要补充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具体的学校和社区环境,突出特色,培养特长,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更有效地促进学生个体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校本课程开发是我国今后若干年内课程改革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