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识形态转型的角度看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相对成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形态论文,角度看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内外许多研究转轨经济学的经济学家都认为,迄今为止的中国市场化改革与俄罗斯相比取得了相对的成功。但他们在解释这种相对成功的原因时,一个共同的缺陷是忽视了意识形态这个重要的解释变量。本文将对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与俄罗斯相比取得相对成功的经验做出一个意识形态转型方面的系统阐释。
一、市场化改革对意识形态转型的客观要求
按照比较经济制度学家博恩斯坦的说法,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作为其文化支撑(注:[美]莫里斯·博恩斯坦主编:《比较经济体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相应地,任何经济体制的变革也必然伴随着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或整体性转型。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过程中,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整体性转型就是其题中应有之义。
(一)意识形态转型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独特功能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的过程中,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转型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应该随着体制转轨进程发展的客观需要,承担起其相应的(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它必须及时而准确地揭示出生产力发展与现有经济体制或制度结构之间的矛盾是否已经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即预示或表征社会变革的时机是否已经到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2、它必须能够为将要发生的制度变迁进行充分的合理性论证, 以使人们确信现存的一切不合理现象都是现存经济体制或制度结构带来的,而只有改变现存的经济体制或制度结构,一个美好的未来才会到来(注:[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0页。)。
3、它必须有助于克服人们对拟行中的制度变迁的整体方向和路径选择上的分歧,即有助于减少可供选择的制度变迁方案或制度品种的数量(注:李露亮、李露钢:《制度经济学》,黄河水利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使拟行中的制度变迁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低成本地聚焦到一点,进而最终变成现实的科学决策或实际的行动纲领。
4、它必须有助于克服作为集体行动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广泛存在的“搭便车”问题(即既想享受新制度带来的好处,又不愿为之付费或做出努力的问题),使关涉制度变迁的一些群体“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的计算行事”(注:[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9页。),进而使已经做出的制度变迁决策能够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得到有效实施。
5、它必须有助于节省已经创设的新的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的运行成本(主要是监督成本和执行成本)(注:[美]道格拉斯·诺斯:《交易成本、制度和经济史》,载《经济译文》1994年第2期。),使新的制度安排在较低的运行成本和较高的运行效率下带来明显的净收益,进而使该制度安排在其所取得的明显的制度绩效的支撑下最终获得实然的合法性保障,并因此使它能够在全社会得以迅速的推广与扩散。
6、 它必须能够对体制转轨过程中必然产生的负面效应或社会代价及其可能的解决方式做出合理的诠释,以便使人们相信这些东西是转轨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或必要的丧失,而随着新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或最终消除。
7、它必须能够随体制转轨进程的逐步展开和深化而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与更新,以便使它既能及时地检视出过去的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又能适时地指出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的正确前进方向。
(二)转型期的意识形态应具有的特有品质
要使意识形态转型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上述各个方面的独特功能,除了要求改革的领导者在转轨过程中像重视制度建设那样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而外,关键是要使这种转型期的意识形态能够以其特有的品质适应体制转轨对它的客观要求或现实需要。这些特有的品质包括:
1、普遍性或一致性。即它必须超越特定阶级或阶层的狭隘眼界,尽可能地反映出全社会各个利益集团对拟行中的体制变革或制度变迁的社会共识部分。这就不仅要求这种意识形态的选择必须是在全社会充分讨论基础上所达成的一致同意的结果,而且要求我们最终所选取的这种一致性意识形态在其核心价值取向上必须符合全社会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一般意向性水平或共同利益要求。
2、合理性。即它必须表现为一个在逻辑上自洽的、 在内容上系统和有组织的且在话语体系上易于识记的本土化和世俗化的思想体系。其中理论逻辑上自洽性和彻底性与概念术语上的本土性和通俗性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们共同决定这种一致性意识形态被认可的程度和被传播的范围。
3、相对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即它必须在内容和形式上既能保持与旧有的意识形态的内在联系,又能根据体制转轨的客观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与创新。一方面,由于意识形态因素相对于制度因素而言是慢变因素,也由于迅速剪除与旧制度相适应的主流或一致性意识形态的关系,会导致社会意识发展的良性路径依赖关系的人为断裂以及基于传统价值共识所形成社会共同体的迅速解体,因此,保持转轨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的相对稳定性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内在的合理性。特别地,旧有的意识形态还可以作为对正在进行中的制度变迁的一种批判力量或反思维度而存在,这对于避免改革的领导者把市场化改革引向纯粹的理性建构主义或形形色色的教条主义的死胡同,也不无益处。另一方面,由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有质的不同,也由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不可能一步到位,而只能是一个不断调适的动态最优化过程(即它只能是一个边干边学和逐步接近目标模式的试错纠错过程),因此,体制转轨所要求的意识形态必须是足够灵活的和富有弹性的。
总而言之,形成一个契合体制转轨全过程需要的覆盖全社会的主流或一致性意识形态,必须做到普遍性与合理性的内在统一,并在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它既能继续得到旧的社会团体成员的忠诚,同时又能得到新的社会团体成员的拥护(注:[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8页。);既有助于全社会改革共识的形成,又无损于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稳定。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
要达到这种要求,唯一可行的路径选择是,在继承原有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通过挖掘原有的主流意识形态潜能以及对它进行边际上的调整与创新的办法,来逐步完成体制转轨所需要的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转型的历史任务。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政治与社会条件而外,改革的领导者或政治家的政治远见和政治智慧即他们驾驭改革全局的能力就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正好对此提供了较好的脚注。
二、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意识形态转型的正确路径选择
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中国的改革领导者或政治家采取了在坚持旧的主流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挖掘这一主流意识形态本身所具有的潜力以及对这一主流意识形态进行边际上的调整与创新的积极稳妥的做法,来完成体制转轨所需要的意识形态整体性转型的历史任务。这一意识形态转型路径选择无疑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因为它不仅有助于保持新旧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且有助于逐步消除改革的阻力和保持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稳定。
中国的改革领导者或政治家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选择上述这样一条正确的意识形态整体性转型的路径,是一系列主客观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其中,中国的改革领导者或政治家的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自身的强大生命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与中国的改革领导者或政治家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能够这样做有直接的关系。在中国进行市场化改革前,虽然党的领导能力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也受到了部分的质疑,但党在人民群众中仍有较高的威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也未受到像前苏联那样的颠覆性的攻击,因而具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指导地位的客观政治与社会条件。同时,中国的改革领导人或政治家审时度势进行了正确的政治选择。当时最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是,以邓小平为首的党的核心领导层,把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严格区别开来,既为维护党内团结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条件,又为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实践中不断开拓进取开辟了前景。
其次,它与中国的改革领导人或政治家对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条件和基本性质的独特认识是分不开的。在中国的改革领导人或政治家看来:改革的基本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搞市场化改革,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传统计划经济的失败,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或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国的社会主义模式(即斯大林模式)的失败,因此,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并不意味着可以抛弃过去的一切正确的做法,更不意味着抛弃社会主义基本经济与政治制度及其相应的主流意识形态;在坚持社会公有制占主体或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搞市场化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既无现成的理论模型和历史经验可资借鉴,又不能照抄照搬任何现成的外国模式,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探索(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页。)。总之,只有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地位的前提下,结合中国国情和改革实践的发展对马克思主义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与时俱进,才能最终实现体制全面转轨所需要的意识形态整体性转型,也才能使这一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转型过程直接为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服好务。
再次,它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本身所具有的潜力或张力也有直接的关系。如果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本身是一个贫乏落后或僵化封闭的意识形态,那它就不可能对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有任何指导作用,也会因此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最终为人们所完全抛弃。不可否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建立在全部近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明成果基础上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其本身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强大的现实生命力。如:我们用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和最终决定力量的基本观点,得出了搞社会主义必须把生产力发展放在首位的基本结论;我们用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科学原理,得出了要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就必须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的基本结论;我们用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有其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的著名论断,得出了搞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按客观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的基本结论等等。这些基本结论,不仅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基本的(但不是全部的)解释资源或合理性论证的基本框架,而且它的话语体系也很容易为懂得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所接受,因而它们对促进中国社会改革共识的形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意识形态转型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相对成功
首先,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指导地位。而俄罗斯在进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为了配合体制转轨所需要的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转型,他们的改革领导者或政治家最终采取了彻底抛弃旧的主流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而完全照搬一个外来的新的主流意识形态(新古典经济学或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简单粗暴的做法。这种做法不仅是非理性的,也为俄罗斯市场化改革的相对失败埋下祸根。中国的做法能够为保留过去的一切好的制度和做法提供必要的思想条件,从而有利于保证体制转轨沿着正确的路径依赖顺利向前推进;能够避免因完全抛弃旧的主流意识形态而导致的社会组织的迅速解体和社会道德的严重失范现象,从而有助于保持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相对稳定;能够充分发挥旧的主流意识形态对行进中的体制变革的检视或反思作用,使现实中的制度变迁不至于因缺乏必要的反思纬度而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没有像俄罗斯那样滑向原始的野蛮的(权贵与黑帮结盟的)资本主义的死胡同,除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以及改革前毛泽东的遗产(如通过不断的政治运动反对政治官僚和技术官僚结盟而形成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遗产)在起作用外,是与我们坚持作为对近代资本主义批判和反思的产物的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分不开的。因为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加市场自发力量再加上转型社会必然存在的社会失控现象,必将会带来一个极不利于底层劳动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的“恶社会”,而这一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也将会为一场新的社会革命所替代。
其次,中国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反对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始终强调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始终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随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从而使不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始终能够为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提供及时而到位的理论指导,这是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的意识形态原因。在克服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对市场化改革的阻扰的过程中,中国的改革领导者所做的有重大意义的理论事件主要有二:(1)通过真理标准大讨论,从认识论层面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传统,颠覆了把马克思主义绝对真理化和宗教教条化的理论基础,并为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根据。(2)通过把中国社会定位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以中国地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历史条件以及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特殊国情为客观依据)以及强调马克思主义只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才管用(它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相结合的经验教训为理论和现实依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命题,为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当代中国的整体性转型奠定了基本的范畴和问题框架的基础,也为人们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开拓进取提供了基本的合理性论证。对于这一点,国外许多学者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美国学者安德鲁·沃尔德认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命题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国情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出完全独立的解释和创造,并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国情自主地选择特定的社会主义模式或道路;即意味着中国不会再仰人鼻息地照搬任何国外的社会主义模式,别人也无权再对中国(如何搞社会主义)指手画脚(注:[美]安德鲁·沃尔德:《中国的过渡经济:对其意义的解释》,载《中国季刊》(英)1995年冬季号。)。澳籍华人经济学家黄有光则认为,邓小平把他提出的一系列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福利提高的新制度(或新政策)叫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堵了外国人说中国搞修正主义的口,又堵了国内“左”派把改革开放说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口,可谓有大智慧(注:[澳]黄有光:《经济与改革》,改革出版社1994年版,第119页。)。总之,正是在实践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提供的理论标尺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指示的问题框架的导引下,我们才得以冲破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坚冰,也才能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进而使当代中国化了的和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能够及时地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提供合法性支持和指明正确的前进方向。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实际进程也证明,如果不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传统,不强调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才有用,不在实践中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仅仅停留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基础上,是绝不可能使未被扬弃马克思主义自动成为中国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合意工具的。相反,在中国,体制转轨的停滞不前,都与我们在理论上的停滞或反复有直接的关系;而理论创新的每一次巨大飞跃,都极大地推进了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因此,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在实践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与时俱进,是把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的必要前提。
再次,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们还始终强调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和独立思考(即强调思想理论上的独立),并始终同新古典经济学教条及其所蕴含的市场化改革方案保持了适当的距离,这是导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相对成功的又一个重要的意识形态原因。在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十分注意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微观经济学)为市场化改革提供合理性论证,但在另一方面又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和独立思考,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所主张的私有化为核心的改革方案保持了足够的警惕。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够得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或市场化不必要求私有化)的结论,也才能正视市场经济内在的功能性缺陷以及政府在转轨经济的特殊作用,进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改革与发展、效率与公平、变革与秩序的关系,使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按照其自身的生成逻辑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稳步推进。与此相反,俄罗斯市场化改革的相对失败则是不能从实际出发和独立思考,盲目崇拜新古典经济学教条,以至于落入新古典经济学教条所布下的改革陷阱而不自知的产物。因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教条,既可能忽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性以及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又可能无视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环境以及市场机制内在的功能性缺陷,而对这些方面的忽视,恰恰是导致俄罗斯市场化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标签:制度理论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制度变迁理论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政治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