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责任制论文,党建论文,同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初,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党中央提出要健全党委抓党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这是党的建设在制度化、规范化道路上迈出的新步伐,是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办公厅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的建设顺利发展,有效地提高了整个机关为党中央服务、为地方和部门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以下简称“三服务”)的水平,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用制度把抓党建的责任落实到主要负责同志身上,是对邓小平同志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建设在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同时,也遇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同志思想上存在着片面认识,认为党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只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其他工作抓不抓都无所谓。有的甚至把经济工作与党建工作对立起来,认为抓党建会冲淡经济工作,因而在工作安排上用抓业务来取代抓党建,等等。实践表明,一个单位党建工作能不能搞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和党建意识。因此,要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带头抓党建的政治责任,必须建立责任制。
用制度规范和落实抓党建的责任,符合邓小平同志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的一贯思想。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党建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恢复和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作出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决议和决定,使党的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党建理论。1998年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把党委抓党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使党建工作形成了一种新的运行机制,也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制度建设的内容。
二、只有认真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才能真正搞好党建工作
首先,只有认真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才能把党的建设摆在关系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处在总揽全局的领导地位,掌握着全局工作的主动权。把党建工作摆在什么地位,主要负责同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就党政机关而言,如果部长不重视党的工作,党组书记不带头,单单让机关党委去做,那是不行的。如何保证主要负责同志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呢?实践证明,靠一般的号召只能作用于一时,靠笼统的要求难以完全实现,靠主要负责同志的自觉性也并非长久之计。只有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用制度的形式对主要负责同志在党建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提出硬性要求,进行有效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主要负责同志在抓党建工作中的随意性问题,从而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其次,只有认真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才能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我们党领导的任何一个部门和单位,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都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主要负责同志肩负着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副重担,必须用辩证的观点和方法,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两者的关系。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和建设任务繁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把业务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也要看到,广大党员干部是做好业务工作的骨干和主力,他们的工作水平如何,既取决于个人的业务能力,也受到自身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的影响,必须通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党性培养,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再次,只有认真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才能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局面。在这一点上,中央办公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实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1996年,中办机关开始实行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当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曾庆红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他一再强调,这件事情太重要了,我抓住不放,各局领导也会抓住不放;我不走过场,各局领导也不会走过场。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各局(室)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本局(室)的党建工作,进而带动了各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本处的党建工作,整个中办机关出现了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带头抓党建的新气象,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党的建设和“三服务”工作的顺利发展。实践证明,以制度的形式赋予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和压力,明确他们应当履行的义务,就能形成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委成员分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党政干部共同抓,齐心协力抓党建的生动局面,把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制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必须注意科学性和有效性
制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在制定责任制时,既认真贯彻中央的精神,又密切结合自己的实际,既继承传统,又开拓创新,从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努力增强责任制的科学性、可行性。
一是立足继承,着眼发展。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积累了不少好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继承和发扬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努力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新成就。制定和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不是另起炉灶、标新立异,而是要把过去的好传统和今天的好做法进一步总结、升华,使之成为今后工作的规范。比如,在责任制中,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把业务工作同党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等等。这些好的传统和成功做法,一经上升为制度,就可以对整个党建工作产生积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是职责明确,易于操作。《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规定:“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来看待机关党的工作,树立办好中办的事情‘关键在党’的意识。要真正做到认识、责任、行动到位,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建设的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厅领导每年都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总的要求,并专门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情况的汇报。机关党委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时,都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为了促进局、处两级主要负责同志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明确规定:“坚持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由本单位党员行政领导兼任的做法”。
三是硬化约束,便于考核。在责任制中,我们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的成效如何,作为评价其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各级主要负责同志也把贯彻落实带头抓党建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总结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办机关还把这方面的情况列入干部考察的内容。在考核内容上,既看领导干部在落实带头抓党建责任制方面做得如何,更看在党的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三服务”工作中取得了哪些实绩。在考核方法上,不仅注意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还在各同级单位之间互相开展考核,以期达到共同提高、整体推进的目的。
四、狠抓落实,把责任制变成主要负责同志的自觉行动
一项制度是不是切实有效,不仅要看它的内容,更要看它在实践中的效果。为把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落到实处,近年来中办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其他工作。
首先,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从责任制的提出、形成到实施,中办主要负责同志始终热情关注这件事情,并带头落实责任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厅领导集体认真听取各局(室)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边听汇报边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各级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推进整个机关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配套抓,抓配套。制定责任制,只是解决了机关党的建设“怎么抓”和整体上如何运作的问题,对于“抓什么”和抓到什么程度,还必须有具体的规定与之相配套,才能做到抓有内容、做有目标、评有标准,使责任制不致流于形式。近年来,我们把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纳入统一的规划,同时把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任务具体分解,形成一整套分步实施的量化指标,分别制定配套措施,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这些配套措施和实施意见,从不同角度丰富了责任制的内容,保证了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具体抓,抓具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责任制,不能停留在规划设计上,必须从具体事情做起,促进做好“三服务”工作。为此,中办各单位都结合自身的实际把厅里的要求具体化,研究制定了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出了以热爱党中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为核心内容,又各具特色的局风、室风、院风,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管理、监督等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厅里还通过机关党委、团委和工会统一组织了一系列活动,例如办公厅模范工作者事迹报告会、青年党员讲理想演讲比赛、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等,使大家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在活动中得到提高,促进了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