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金融业需要迫切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业论文,中国论文,迫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即将加入WTO,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是加快发展。目前中国金融业整体竞争力较弱,如果不能通过发展从实力上确定其国际地位,那将是关系到未来兴盛衰败的最大风险。
进入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以信息革命和全球市场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金融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程度不断加深,各国政府对金融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金融机构通过兼并方式寻求全新的功能定位,金融技术革命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而成为左右金融机构未来生存的关键因素,全球性的金融监管受到国际金融机构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普遍重视。对于正处于经济转型关键时期的中国,作为社会经济核心的金融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各类经济风险的积聚焦点。中国的金融改革虽然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其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技术能力仍处于较低的水平,特别是面对洞开的世贸组织大门,如何解决自身的金融风险,增强金融实力以应对外来金融力量的强大冲击,成为中国金融业在进入21世纪前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当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金融风险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有很大的关系。改革开放后,金融机构的筹融资功能日益受到重视,其资产规模急剧扩张,但资本金充实程度与风险资产规模扩张不成比例,且由于法规和风险意识薄弱,内控制度不严,受利益驱动搞违法违规经营,加上财政职能弱化后,企业的资金缺口改由银行贷款弥补,投资项目也行政性搭配相当比重的信贷资金。从而出现相当部分的不良资产。而国家对金融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和核销呆坏账的控制很严,不良资产得不到及时消化,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信托公司已出现支付风险,加之金融监管相对不足与滞后,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未得以树立,使得金融风险长期积聚扩延,化解压力很大。
中国政府和人民银行对金融风险极其重视,正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消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以降低其负债比率,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实施五级分类并按分类考虑实施国际认同的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对出现支付困难的金融机构制定援助方案以防止风险蔓延等一系列积极的措施来解决金融业的风险问题。但是,面对我国银行、保险业与国际接轨已近在咫尺的挑战,笔者认为,中国金融业更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加快发展,其国际地位也只能通过发展从实力上来确立,如果中国金融业缺乏发展,那将是关系到其未来生死存亡的最大风险,而中国金融业目前整体竞争力较弱。
从经营模式来看 商业银行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其市场定位趋同性高,资产过于单一,中间业务占比极小,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利率市场化程度很低,金融电子化发展缓慢,彼此间正常的竞争手段主要靠增加网点数量、延长服务时间、改善服务态度等简单形式,甚至有些机构通过违规经营来提高竞争力,其结果是金融资产规模在扩大,但风险被忽视,资产管理和运作仍处于较低水平。保险业则存在资金运用渠道狭窄,分保和再保渠道不畅,保险产品开发慢,审批慢等问题。证券业目前受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和自身业务能力的限制,其业务经营仍处于比较简单的状态,真正意义的投资银行业务尚未开始。信托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则受到《信托法》迟迟未能出台的影响。
从经营理念来看 较为突出的金融风险成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关注的重点,并作为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经营者对风险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谈风险即色变,甚至要求贷款百分之百的安全,加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商业银行保守经营的情况比较普遍,且过分依赖于监管当局,形成了经营惰性,没有一种新业务发展的冲动。此外,我国对外资金融业设立了较高的市场准入条件,中资金融业没有受到强大的外部冲击。而目前的兼并关闭几乎都是以化解风险为目的的被动式行为,并具有较为浓厚的政府色彩,没有“大吃小”或“强强联合”的主动意识。因此,可以说,中国的金融机构没有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从金融市场环境看 中国金融机构缺乏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环境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货币市场发展滞后,相互割据,仅国债回购就有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保险业也缺乏分保、再保和经纪人的市场环境。资本市场则因未解决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A、B股市场相互分离,上市公司质量下降和信息及时真实披露等问题,造成人们对市场要么投机浓厚,要么驻足观望,市场很难得到稳定的发展。
从技术手段来看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网络的惊人扩张,全球金融产品不断形成电子网络化的趋势,金融电子商务业务日趋频繁。由于电子网络的影响遍及全球,加上网络具有广泛的可进入性,无疑会对我国的金融业带来冲击。首先是金融电子商务引入了全新的商务模式。金融业务与客户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和处理更加便捷;其次是将形成价格冲击,金融产品电子网络化程度高的金融机构可将由此节约的巨大潜在成本让利于客户,在价格竞争中确立优势地位;最后是对市场壁垒的冲击,因特网是跨越国界的,加上目前各国对其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备,因特网产品销售可以绕过传统的市场壁垒而畅行无阻。
从人员素质来看 中国金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较低,缺乏足够的高素质人才。不仅商业性金融机构中缺乏金融产品研究与开发、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寿险精算和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的人才,监管机构中也存在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现象。前者将会对金融机构本身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而后者则有可能制约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进入世贸组织后会给金融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最后,中国的金融监管也亟需在监管体制、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上更新与发展。
从监管体制来看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在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多元化金融监管体制,但由于我国的存款类机构(银行、信托、信用社等)、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在资金融通、清算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且都是作为金融市场的共同主体开展业务活动,因此,分业监管体制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互相隔绝、互不往来的监管体制,否则,要么会出现监管真空,要么就是一些应该改革,应该创新的业务得不到监管机关的认定,而我国的监管体制则恰恰有这种弊病。
从监管内容来看 国际上除了众所周知的CAMEL评级体系外,一些新的评级体系也不断产生和使用,如ROCA(包括Risk management风险管理、Operation control操作控制、Compli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法规遵循、Asset quality资产质量)主要是针对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综合评价,COM(包括Controls控制、Organization组织、management管理)主要是用于评价银行的风险控制。发达国家的监管当局均实行以风险为基础(Risk-based)的监管,并通过评价、反馈和沟通等方式修正监管策略和工具,如英国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就采用RATE框架(包括Risk Assessment风险评估、Tools工具、Evaluation评价)的监管制度安排。而从作为一项全新内容的金融电子商务监管来说,其无国界性对监管的属地化提出了挑战,合同的电子化签字的法律风险对监管的法律框架提出了挑战,网络的广泛可进入性和交易信息被窃取和非法使用的风险也对监管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挑战。目前,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已经或正在通过立法等形式来强化对金融电子商务的监管,如根据金融电子商务产品的销售地确定监管的辖权,在统一的市场(如欧洲经货联盟)形成单一的金融执照发放制度,建立双边的监管标准认同,通过成立第三方电子认证公司及建立严格的密码技术来实行电子鉴章确认并防止电子洗钱交易等。这些问题已被外国金融监管当局提到了议事日程,并正在加以研究实施,其中心点在于:既要防范风险,又要不失时机地推动本国金融机构电子商务的发展,以提高本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 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除自身对金融业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的检查以外,往往还充分依靠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业实施外部监管。同时,它们非常重视通过与国外监管当局沟通等形式对跨国金融机构实行全面监管。在监管技术手段方面,有些国家的监管当局已实现了通过电子联网进行业务实时监管。
因此,要增强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完善金融市场,改进金融监管,迎接入世后的挑战,我们应立即着手进行金融改革,调整金融发展战略,并对金融业的整体发展进行中长期规划。
第一,适当调整《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并尽快颁布《信托法》,扩展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空间,拓宽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渠道。分业经营目前是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但当综合化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后,我国的金融机构在竞争上无疑将处于劣势,因此,我国最终仍将顺应国际潮流而实行混业经营。在这期间我们应允许银行、证券和保险通过互相参股等形式来增进沟通了解,为日后建立综合经营的金融集团打下基础。
第二,适当鼓励中小金融机构的兼并,条件成熟的可加快上市步伐。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已消除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因此,从技术上来说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改善其内部的运作机制。此外,财政部应尽快出台特别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制度,财险公司则应建立巨灾风险基金以防范潜在偿付风险。
第三,逐步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国内相互隔绝的市场将导致价格信息的失真,不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因此,我们应逐步实现同类市场的统一,并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之间形成联动机制,以利于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功能。
第四,进一步提高金融监管能力。首先,改进和完善多元的监管体制,目标是有利于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发展和风险防范,有利于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提高。其次,监管当局要处理好业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监管应适度有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不能将金融机构管死。再次,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借鉴使用国外金融监管手段,对于即将全面开放的市场,做好充分的监管准备,对于尚未得到充分重视的金融电子商务的风险问题,我们应该加强研究,争取从立法的角度予以防范。最后,做好对金融机构非常时期的监管。所谓非常时期的监管是指当金融机构的风险显象化,必须在短期内予以解决时,监管当局采取的救助、接管、兼并和关闭破产等监管措施,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建立风险处置安全网以防止个别机构的风险扩散为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该安全网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合乎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市场退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等。
第五,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任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但国际金融发展的客观形势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突破进展使得我们必须要即刻考虑中国金融业的发展问题,没有现在的发展就没有未来的生存,我们应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后短短几年的减让期,使中国的金融业发展成一个在实力、技术和功能上都足以抵御外来冲击的行业。
第六,提高金融人才素质,包括利用现有条件进行在职培训,以及引进更多的海外学子为金融业服务等。
中国的金融业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直接的冲击,主要是得益于中国的金融市场没有像东南亚国家及韩国、日本那样具有较高的开放度,我们切不可乐观地认为,这是中国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相抗衡的结果。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深受其害的国家痛定思痛,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尤其是日本在金融改革方面的决心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为世人所瞩目。当周边国家的金融业在不远的将来走向强大与成熟的时候,尚处于襁褓之中的我国金融业如何在金融壁垒逐渐消弱的潮流中立于不败之地,免受切肤之痛,寻求一条发展之路,迫切需要我们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