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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是劳动者运用自己的生产资料依靠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进行生产或经营而生活的经济;而私营经济是主要依靠雇佣他人进行生产或经营而生活的经济,两者有本质区别
《亚太经济时报》去年11月17、19日分上下发表了曾牧野、李新家同志写的《个体私营经济不姓“资”也不姓“社”——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与个体私营经济》一文,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涉及到我国的基本理论判断和基本政策的重要问题。深入探讨和研究这一问题,对搞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重要意义。
我们的观点是,个体经济姓“社”,私营经济姓“资”。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应当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开来讲。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的人,甚至包括我们的一些文件法规都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为一体,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个体经济是一种劳动者运用自己的生产资料依靠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进行生产或经营而生活的经济,个体生产经营者属于劳动者范畴;而私营经济是一种主要依靠雇佣他人进行生产或经营而生活的经济,从生产方式上讲属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生产方式。两者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
长期以来许多人把两者混为一体讲。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们的经济学判断一种经济只看生产资料所属关系,而不看具体的生产方式这种思维定式造成的。个体经济的生产资料是私人的,私营经济的,生产资料也是私人的,因此,这种思维定式认为两者是一样的,都属生产资料私有制。因此,在理论上总是讲个体私营经济如何如何。二是由长期来对个体经济有很深的理论偏见造成的。这可以追溯到十月革命以后把小生产、小业主、小资产阶级作为“主要敌人”,甚至要“与大资本组成联盟”来粉碎这些敌人这一政策;可以追溯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经常背颂的那一句名言,小生产每日每时都在产生着资本主义等。我们认为,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并从根本上转变这种理论观念。从生产力发展看,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小生产。过去如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很长历史时期内亦如此。一个社会,需要多少人组织为一体集体生产(不管是以什么方式),需要多少人在哪些工作上以个体的方式生产,是一个生产力发展问题,而不是一个生产关系问题。盲目地消灭个体生产不仅破坏了生产力,而且给社会发展也造成巨大灾难,这已为历史事实所证明。
其次,从生产方式上讲,个体生产属于社会主义生产范畴。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公有制的本质。
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特征是雇佣劳动。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是劳动者既不受任何人剥削,也不剥削任何人,他们自主劳动。自己是自己生产劳动的主体。自己是自己劳动成果的主人。在需要集体生产的地方,组成自己的自由人联合体。这就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长期以来,人们把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归结为公有制,其实,这是浅层次的。公有不是目的,公有只是一种手段。公有的目的是实现劳动者自主劳动,形成一种谁都不能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剥削人,谁也不受生产资料剥削,把生产资料由资本主义的剥削手段变为社会主义的劳动手段。在这种关系下建立自主劳动这样一种经济体系。
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看,个体经济具有这个特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他不仅完全是一个劳动者,而且还是一个自主劳动的劳动者。个体生产者的自主劳动,与公有制经济中的自主劳动的不同之处是,他使用的生产资料不是公有的,而是他自己的。在发展中,个体生产者具有把自己的生产资料发展为剥削工具的自发性。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在转变之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一个自主劳动的劳动者。至于他以后如何变,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从整个社会看,某一个或某一些个体生产者会由个体生产向私营经济转化,这并不妨碍我们把社会上始终存在的这一个体生产归之为社会主义范畴。
附带讲一句,在社会主义条件中,除了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之外,合作社经济、家庭生产和个体生产一样,都可以归之为社会主义经济。因为,这些生产都具有劳动者自主劳动的特征。
应当看到,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只确定在公有上,在过去,给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多问题和矛盾。例如,过去在农村,按这种理论,由小公变大公,似乎更社会主义了,结果,由于没有很好地实现劳动者自主劳动,与生产力发展脱节;又如,过去在城市,我们搞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似乎更贴近社会主义,结果,由于没有很好实现劳动者自主劳动,生产力上不来,反而没有效率。实际上,公有只是一种手段,核心是实现劳动者自主劳动。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
再次,关于私营经济姓资问题,我们不是从一般概念上讲的,而是从它的生产关系讲的。我们所以说它姓“资,是因为它的生产关系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关系,资本雇佣工人,资本占有工人生产的产品、企业利润等。工人和业主之间是劳动力买卖关系,工人在企业只是干活拿工资。整个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
有一点我们必须搞清楚。姓“资”不一定都是坏事,我们一定要从传统的政治观念中跳出来。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讲,资产阶级在它统治的不到一百年中,创造的生产力比它以前一切年代制造的生产力的总和还要大,还要多。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历史上是起过非常进步的作用的。就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在推动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战后,科学技术的80%都是在工业发达国家发生的就是一个证明。但是,这并不能证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是公平的、合理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人道、不公平、不道德至今也是存在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私营经济虽然姓“资”,但是,它仍具有发展生产力的进步性。它能聚集资本,它能形成生产力,它能以比较节约的方式为社会生产产品和创造财富,能为一部分人提供就业,能吸纳新技术并推动社会技术进步等。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转变政策,我们不仅应当允许私营经济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应当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鼓励私营经济发展。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讲,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客观性,想消灭实际上是消灭不了的。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都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基本的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是,它也有劳动者的个体生产,有合作社,有社会公共福利部门,甚至还有公社之类,这些都是非资本主义关系的东西。社会主义经济实际上也应当是这样的,基本的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的,此外,还存在很多非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私营经济、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社会主义应当允许这些经济与具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特征的经济共存,在市场上平等进行竞争,发展。应当用发挥社会主义经济自身的优越性来保持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和主流地位。
要把着力点放在构造劳动者自主劳动这个生产关系上,放在发挥这种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和它的竞争力上。这样,我们就不是怕私营经济姓“资”了,也不必顾忌私营经济姓“资”了,私营经济也用不着怕自己姓“资”了。我们应当建立这样的理论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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