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儒家家庭伦理在当代的作用_儒家论文

如何看待儒家家庭伦理在当代的作用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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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传统的家庭婚姻关系正经受着阵阵冲击,过去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孝养父母,对于现在的许多子女竟然成了难以履行的义务;原来比较稳定的婚姻关系正在变得脆弱起来,离婚现象大量出现;至于兄弟反目,手足阋墙的,更是随处可见。面对着这种种情况,有些人忧心忡忡,人们在问,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用什么办法才能够改变这种状况,让人们回归“其乐也融融”的旧时家庭?也有些人深深地怀念起儒家的家庭伦理,赞扬说它反映了“人们天生的、自然的每个人具有的道德情感”,“代表了人类的真情、亲情”,希望它能再一次地发挥魔力,以挽回婚姻家庭道德关系上的失落,唤起人们之间的家庭亲情。这些思想感情和愿望企盼当然可以理解,但是,我们还想问问,儒家的家庭伦理究竟是什么,它的真理性因素究竟有多少?对于日渐淡漠的家庭亲情,儒家伦理能够承担起来挽救的历史责任吗?对此,我们应该进一步作些理性思考。

诚然,儒家最重视家庭,历代圣哲讲了很多关于家庭和家庭伦理的道理。在其经典性的著作《礼记·大学》中有“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并且提出了著名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公式。在他们看来,既然国家应该以德治理,因而家庭伦理也是最重要的,它不但决定着家庭的兴旺与败落,而且还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及命运。儒家不仅强调了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提出了一个系统完整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之类,也有人表述为“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妻和顺”等等。无疑,儒家的家庭伦理在我国历史上居有重要地位,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是:

第一,儒家的家庭伦理并不是先天就有的,在原始社会里,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前的几万年里,我们的先民曾经“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那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家庭,也谈不到现代意义上的血缘亲情,更没有后来所谓的家庭伦理。当时“孝养”老人的办法,甚至是灾荒时期把他们吃掉。外国有这样的记载,中国也有这样的传说。

第二,儒家的家庭伦理没有普遍性,例如在西方许多国家里,就没有儒家伦理观念,尽管那里也有血缘关系和家庭亲情。儒家的家庭伦理只是中国这样特殊的“古代东方制”的社会制度的产物,它的影响范围也不过是在朝鲜、日本、越南等中国周边地区。即使在它的流行时期和范围之内,血缘关系和家庭亲情与儒家的家庭伦理也是两回事,维持和发扬血缘关系和家庭亲情,并不一定非得需要儒家伦理。

第三,儒家的家庭伦理也不是永恒的,它只是存在于中国的商、周之后至明清时期。辛亥革命之后,特别是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它就日趋衰落,一蹶不振。它的权威也是有限的,例如,在中国封建时代,尽管讲孝讲悌,但父子相残,兄弟仇杀的事也屡见不鲜。这种事民间有,朝廷上更多,几乎每个朝代都不例外。

由此可见,人们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不论是人类的血缘家庭亲情,还是维护这种亲情的儒家家庭伦理,都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事实证明,对于人们的道德观念,包括家庭伦理来说,还有比人类先天的关系、比血缘亲情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社会经济关系。还是恩格斯的话对:“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3卷,435、434页)我们可以从人们的社会关系,首先是从他们的经济关系中,找到其道德观念,包括道德感情和道德规范的最终根源,并以这种关系为主线,勾勒出人类的血缘亲情和家庭道德发展的真实历程。我们知道,正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才从原始人群的群婚制家庭,走到了一夫一妻制家庭,只有在这种家庭形式中,才能产生出相应的家庭道德观念:家庭道德关系——血缘亲情,以及维护这种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家庭道德关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这种家庭亲情愈加淡薄,人们为了争夺私利,不再顾及亲情,在斗争中,有时甚至不惜采用一切残忍手段;另一方面,维护这种家庭血缘亲情的努力不断增强,与此相关的道德规范日益严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家庭道德观念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很多人“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同上书,第1卷,275页)以往社会存在着的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人类的天然感情几乎已经不复存在,甚至连家庭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也减弱了。

对于人类的道德观念,尤其是家庭伦理,社会经济关系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那么,是不是说别的因素,例如,人们的血缘关系、家庭亲情就不起作用了呢?是不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直接决定着人们的道德观念?那又未必。许多人片面地、简单地理解社会经济关系的决定作用,把它看作是直接的、唯一起作用的因素,他们不懂得恩格斯所说的“归根到底”这层意思。忘记了正是恩格斯本人曾经谈到“人与人之间的、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是自从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同上书,第4卷,233页)。

从人际关系的横向发展方面看,人们之间的血缘亲情和道德关系,其存在的程度和方式都是有差异的。譬如,在家庭内的夫妇、兄弟和父母与子女等诸种关系中,兄弟关系是比较松散脆弱的,最容易疏远、陌生,甚至发生反目。被孔子极力称颂的周公姬旦,也曾杀死自己的兄弟管、蔡,古谣云:“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且不容。”夫妇关系则最富有变动性,容易走向两个极端:基础好,处理得好,可以亲密无间,甚至共生死;基础不好,处理得不好,也可以成为路人,甚至仇人,俗语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只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特别是母子之间的关系最强烈,也最稳定持久。不管在什么社会,在什么情况下,几乎都是这样。血缘亲情和家庭关系上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家庭伦理关系和调整这些关系的道德规范。

再从人际关系的纵向发展方面看,虽然人类历经多次沧桑巨变,但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纯粹人类感情始终是存在着的。尽管恩格斯叹息“同他人交往时表现纯粹人类感情的可能性,今天已经被我们不得不生活于其中的、以阶级对立和阶级统治为基础的社会破坏得差不多了”(同上书,第4卷,235页),但是,他只谈到“破坏得差不多”,并没有把话说绝,而为这种感情的存在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事实也正是这样,譬如在封建主义发展到极致的中国宋、明时期,也出现过不少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爱情,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现代西方国家里,仍然到处弥漫着浓重的母子亲情。不管人们如何尖锐地批判他们所置身的社会,咒骂其冷酷无情,但是这种举动恰恰说明他们对于纯粹人类感情的企盼和呼唤。

人类的这种血缘亲情和家庭伦理道德关系,是源于动物性又于高于动物性的关系和感情,它永远纠缠着人类而令人无法摆脱。还是恩格斯说得对:“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同上书,第3卷,442页)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两种关系,一是人们的社会经济关系,另一种是人类的血缘和家庭关系,这两种关系都是真实存在的,并影响和决定着人们的家庭伦理关系和道德观念,那么这两种关系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它们是如何起作用的呢?在我们看来,第一,这两种关系不是相互平行,而是相互交叉的;也就是说,在血缘亲情和家庭关系中,处处渗透着社会经济关系,而社会经济关系也往往通过血缘亲情和家庭关系体现出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把二者看成是纬线与经线的关系。正是这两种基本关系相互交融,才构筑成了人类的真实的家庭血缘关系。第二,这两种关系不是同等重要,不可以等量齐观,其中,社会经济关系显然更重要得多,且居于支配地位。人类的血缘亲情和家庭关系的真实内容、它的性质,它的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决定的。我们甚至于可以这样认为,对于一个真实的家庭或血缘团体来说,血缘亲情和家庭自然关系只不过是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和实现提供一个发挥作用的空间,或者说它只是一个平台,虽然不只是一个完全消极的平台。如果把一个家庭或者一个血缘团体比喻为一台电脑,那么血缘亲情和家庭自然关系不过是提供了一些硬件,而由社会经济关系提供的却是大量丰富的软件。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否认人类的血缘亲情和家庭关系,恩格斯曾经把人口的生产和物质财富的生产并提,将其视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极为重要的因素,但是他又决不搞折中主义,他指出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社会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与意义。当然,社会经济关系对于人们的道德观念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它要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例如政治法律制度,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等,最终地决定人类的道德观念。总之,人类的社会经济关系最终决定着他们的道德观念,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结构和过程,我们不能把它简单地看成线条式的或平面式的,这是一个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在持续展开着的物质精神过程。现在我们还无法详细地描述这一过程。也许有一天人类可以根据最新的科学和哲学,能够比较准确地描写出这个过程的结构和运行机制,但是我们相信,即使那时人类对于这一过程的理解也只会是近似的。人们能够无限地接近真理,却永远无法穷尽真理。那么,儒家的家庭伦理对于了解人类的家庭伦理关系和道德观念能够提供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它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具有什么意义呢?在我们看来,如果抛开它的消极因素,特别是它在后期的凝固化和绝对化,儒家家庭伦理揭示了人类一般应有的血缘亲情和家庭中的道德关系,提供了一些最基本的家庭道德观念。这虽然只是理解和把握人类家庭道德的一个方面,一种角度,但是它无疑包含着若干具有真理性的颗粒;儒家家庭伦理强调了人类家庭伦理的重要地位,为它提出了一个一般性的,或者可以说是理想化的模式:“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妻和顺”。这些不仅适应古代的社会经济状况,对于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且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把握家庭的伦理关系,建立新的家庭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也提供出一个相当重要的参考坐标。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着家庭,家庭中的道德关系永远是重要的,维护血缘亲情和家庭关系的伦理观念永远不会过时。现代市场经济下的许多人,已经全然忘却了人类原有和应有的血缘亲情及家庭道德关系,忘记了他们在家庭中的道德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温习一下儒家的家庭伦理不失为一种办法,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人们认识的回归,帮助他们重新重视家庭伦理关系,重建家庭道德秩序。虽然这种作用是极其有限的,但它毕竟是一个方面,是我们可以立即采取的一种措施、一个步骤,我们无法一劳永逸,只能从现实出发,一步一步地走。当然我们也不能忘记,建立和完善人类的家庭伦理,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建立更完善的社会经济关系,并且相应地改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建立更完善的社会经济关系,并且相应地改善社会的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把挽救现代家庭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儒家的家庭伦理上,只能是一厢情愿,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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