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与中国——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183;贝克的对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贝克论文,乌尔论文,社会学家论文,德国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风险社会
邓正来等:尊敬的贝克教授,首先感谢你接受我们的邀请,在你访问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前,就你所提出的有关世界风险社会理论中的一些问题与你进行对话。众所周知,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你就和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教授(Anthony Giddens)等人一起提出了有关“风险社会”(risk society)的概念和理论,你还专门出版了《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Risk Society:Towards a New Modernity)、《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Ecological Politics in an Age of Risk)、《世界主义观》(Cosmopolitan Vision)、《风险中的世界》(World at Risk)等论著。当然,你的一些论著也被翻译成了20多种文字,中文世界也出版了《风险社会》(2004a)、《全球化时代的权力与反权力》(2004b)、与安东尼·吉登斯、斯科特·拉什合著:《自反性现代化》(2003)、《世界风险社会》(2004c)和《全球化危机》(1999)等译著,并引发了相当广泛的讨论。邓正来教授在博士生研讨班中也指导过他们研读你的论著,甚至在他自己的研究中还专门讨论过你的相关理论和观点。在这次对话中,我们很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风险社会”的概念虽说在揭示第一现代性的自反性方面有着独特的意义,但是为什么这个概念对于理解21世纪初社会和政治的动力和转型有如此关键的重要性?
贝克:这恰恰是因为风险的积聚——生态、金融、军事、恐怖分子、生化和信息等方面的各种风险——在我们当今的世界里以一种压倒性的方式存在着。就我们所经验的风险无处不在而言,我们只可能做出如下三种反应:否认、漠视和转型。第一种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植根于现代文化之中,但它却忽视了否认这种态度所具有的政治风险;第二种态度屈从于后现代主义当中那种虚无主义式的论调;第三种态度引发了我的世界风险社会理论所提出的议题:对人为未来(man-made futures)多样性的预期及其所具有的风险性后果是如何影响和转变现代社会的认知、生存条件和制度的?洞见到未来不可逆转的开放性以及理性化(rationalization)这一特殊现代需求乃是至关重要的。我的预设是对理性化的需求增加了不确定性。因为工业社会所造成的不确定性并不必然造成混乱或灾难。更确切地说,不可计算的不确定性(incalculable uncertainty)还可以成为创造性的一个来源,亦即成为允许意外情况和实验新事物的理由。因此,与当前到处弥漫着的那种末日感格格不入,我想追问的是:全球风险是否也具有一种启蒙的功能(enlightenment function)以及它会采取何种形式?
邓正来等:在“启蒙”面对后现代主义而遭到解构的背景中,你在这里所谓的全球风险“启蒙的功能”又是指什么呢?
贝克:全球风险已经成为公共领域和个人领域的一个核心的组织性范畴。在这样的世界里,有许多理由到一个“外部的”王国(即某个与处在风险之中的世界相隔绝的地方)去寻求避难。然而,全球风险的一个主要效应就是它创造了一个“共同世界”(common world),一个我们无论如何都只能共同分享的世界,一个没有“外部”、没有“出口”、没有“他者”的世界。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我们以多么聪明和多么尖锐的方式批评“他者”,我们都注定要与这些“他者”共同生活在这个风险的世界之中,而且由于这个世界处在风险之中,所以我们不仅会受制于它所具有的各种支配性权力,而且也会受它所具有的那些伤害自我的危险、腐败、苦难和剥削的污染。让我们放弃所有能够使我们继续留在外部的有关政治纯洁性和“更高价值”的梦想吧!然而,这种消极认知却只是我们通往建构一种替代性项目之道上的一个站点而已。这就是我的主要观点:对全球风险的意识创造了各种替代性未来(alternative futures)即各种替代性现代性(alternative modernities)的空间!世界风险社会迫使我们承认世界的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则会为国家观(national outlook)所忽视。全球风险开启了一个道德和政治的空间,它可以孕育一种超越国家边界和冲突的公民责任文化。当然,也是为了一个人的自我生存,这种每个人都易受伤的创伤性经验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对其他人的责任,乃是相信世界风险的两个面向。
邓正来等:的确,我们也赞同你的这个观点,即在世界性风险社会中存在着一个新的道德和政治的空间;套用你以日常语言对第一现代世界(工业社会)与第二现代世界(风险社会)所做的明确界分:“阶级社会的驱动力可以概括为这样一句话:我饿!另一方面,风险社会的驱动力则可以表达为:我害怕!”(贝克,2004a:57)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即使在这样的空间中,阶级问题依旧存在。就此而言,无产阶级对于工业化资本主义来说意味着什么?是转型的革命性主体吗?
贝克:不。当然,全球风险也不是主体或行动者。这些风险是工业决策和行动的副作用,是人们不需要的,常常还是看不到的。它们破坏了现存秩序的稳定,但也可以被视作通往建构新制度和跨国网络的关键一步。全球风险有力量把各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机制混合在一起,并为(世界性)政治行动开启这些机制。你们还记得非典(SARS)吗?中国并不能单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非典问题。当时,为了找到解决这个棘手问题的答案,中国需要同许多国家紧密合作。因而最终,中国的神圣主权并没有受到伤害,而是得到了增强,因为向其他国家开放并把其他国家包括进来这一根本的变化,乃是重新稳定现存秩序的不二法门。在一个具有不可调和之差异性的世界里,每个人都以各自的轴心为依凭;在这样的世界中,世界风险乃是人们进行沟通和合作的唯一不需要的、非意图的强制性媒介。因此,公众对风险的认知迫使那些原本并不想与其他人发生任何关系的人进行沟通。这种认知把义务和代价强加给了那些抗拒它们的人,甚至法律也常常给予这些人以支持。换言之,大规模的风险突破了文化、语言、宗教和体制的自足性,就如同突破了国内和国际的政治议程一样;它们颠覆了国内和国际政治议程的先后顺序,并且在各种阵营、党派和争吵不休的国家之间创造了行动的语境,而这些阵营、党派和国家原本并不相互了解,而且还彼此拒绝和对抗。
邓正来等:我们知道,你在1992年出版的《风险社会》(Risk Society:Towards a New Modernity)一书中指出,世界风险会影响所有的人,而不论其财富、阶级和性别如何。当被生产出来的风险不断地加重和广泛传播、又随着分配的轴心围绕安全而不是平等而运转的时候,风险地位(risk positions)便会使阶级地位过时(Beck,1992:38)。但是,阶级地位却不可能被风险地位所代替。这两种地位是互相联系的,在避免风险的时候尤其如此。例如,在生态危机中,上层阶级(如商业老板和富人)可以通过搬离受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或者比无产阶级享受更多的赔偿来规避这些灾害或社会弊病。结果,当整个社会进入风险社会阶段的时候,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分裂并没有因此而被各种群体和部门之间的风险性冲突所取代,而恰恰是植根于各个群体和部门之间的风险性冲突之中的。在一定意义上讲,安全并不能取代平等,反过来平等却可以产生安全。在我们看来,你所谓的有关风险的定义关系(relation of definitions)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以阶级地位为基础的。对安全的诉求只有在以平等为根据而被提出的时候,才会变得更为有效。不知道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贝克:这里有一个严重的误解。我当然不否认权力、支配和正在加剧的社会不平等在世界风险社会中日益增长的重要性。相反,我对于社会不平等是如何成为面对风险的不平等实是非常关注的。因此举例来说,2004年海啸灾难的电视形象,把世界风险社会的第一部法则——即大灾难的风险缠着穷人——带入了每个家庭。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做出预测说,气候变化将特别对世界上的贫困地区造成毁坏,因为在这些地方,人口的高增长、贫困、水和空气污染、阶级和性别之间的不平等、艾滋病流行和腐败的威权政府等诸多问题都是重叠在一起的。但是,我的关键观点是:对于把握世界风险社会中社会不平等所具有的新的激进性(radicalness)和复杂性来说,“阶级”乃是一个太“柔软”且“过时”的概念!
邓正来等:这个说法很有意思,也很关键。是否可以请你把这个问题再阐释得更明确或更具体一点?在认识世界风险社会中的社会不平等时,“阶级”这个概念真的太“柔软”且“过时”了吗?
贝克:风险的权力结构植根于它的逻辑之中。风险是以一项决策(进而一个决策者)为预设的,并在下面两种人之间制造了一种极端的不对称:一种人是那些承担风险、定义风险和从风险中获益的人;另一种人是那些作为风险目标的人,他们在无力参与决策进程的前提下不得不直接经验他人决策的“看不见的副作用”,甚至还要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风险与权力的关系,亦即风险与不平等的关系,就处于这种分裂之中。潜在的收益和好处都倒向了决策者的“我们”,但却撇开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正是根据他们社会权力的地位,他们才有能力做这样的决策。相反,作为“活的副作用”(living side- effects)的“我们”,则源自于和表明了一种双重性的排除:这些人被排除在这种决策的潜在收益以及做出这种决策所依凭的那些条件之外,而且甚至还常常被排除在与对他们的健康或生存机遇具有影响的那些因素(他们对此实在无助)有关的信息之外。阶级范畴根本就无法把握这一特殊的支配逻辑。这种逻辑是一个跨边界、跨国界的概念,旨在理解和分析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之世界中日益爆发的不平等现象。
再者,不借助于“社会易受伤害性”(social vulnerability)这个概念,我们是不可能理解气候变化所具有的社会和政治风险的。有种观点认为,自然灾害和社会易受伤害性乃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这种观点对于那种视气候变化的后果为副产品的思维方式来说实是一种颇为相似的智慧。然而,在最近几年中,社会易受伤害性已经成为人们对世界风险社会进行社会不平等分析的一个关键的面向:各种社会过程和条件使得人们以一种不平等的方式去面对各种很难定义的风险,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平等必须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国家和全球语境中权力关系的表达和产品。社会易受伤害性转变了“阶级”并使它更激进了:它是一个总体概念,它超越了个人、社会或整个人类为了应对或者逃避气候变化(或金融危机)的威胁而可以随意使用的各种手段和可能性。
对易受伤害性的社会学理解,不仅肯定与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而且也有着历史的深度。例如,源自殖民时代的“文化创伤”(cultural wounds),构成了人们理解跨边界气候冲突之背景的一个重要部分。可获得的经济和政治机会越边缘,该特定群体或人口就越容易受到伤害。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它表明了世界风险社会中阶级的简单性与社会极端不平等现象之间的区别:被视作人为的和灾难性的气候变化以自然和社会间一种新的综合形式表现出来。尽管生命机会(life-chance)的不平等源自人们处理收入、教育资格、护照等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它们的社会特征是极其明显的,所以气候变化各种后果的极端不平等则在日益频繁或日益严重的自然事件(洪水、飓风等)中以物质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这些事件从理论上讲乃是人们所熟悉的自然现象,并不是不证自明的社会决策之产物。“自然力”(force of nature)这个说法于是有了一个新的含义:“自然”灾害的自然法证据使得不平等和权力的社会关系自然化了(naturalisation)。这种情况的政治后果是:人类自然平等的观念被颠倒了,被嵌入进了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人类自然不平等的观念之中。
在这里,马克斯·韦伯的合法性问题再一次以一种新的形式凸显出来。气候变化在何种程度上把社会不平等的退化有效地引入自然不平等之中(前者需要合法性,而后者则不需要)?因此,在气候变化的时代,让—雅各·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Discourse on Inequality)(卢梭在这本著作中指出了人对自然的外部关系对于人际关系的影响)在何种程度上必须被重读?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考察,气候变化有着两副面孔。为了克服人类对自身的威胁,这种威胁可以被用来把支配自然的权利推得更远。在另一个极端,亦即从“自然”灾害的面向上来说,可以通过把社会不平等转变成一种自然现象而达致向现代性告别。
最后,还有一点标示了与阶级动力的区别:气候变化加重了穷人与富人、中心与边缘之间所存在的不平等现象,但同时也消解了它们。地球威胁越大,最富裕者和最强大者规避威胁的可能性就越小。气候变化既是等级的,又是民主的。世界民众已经意识到了类似于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开始以断裂的方式进行变化。
邓正来等:就“全球风险”而言,风险实际上并不是一种事物。它是一种社会建构,一种社会定义。我们知道,你在1998年所撰写的一篇题为《风险社会的政治》(Politics of Risk Society)的论文中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而且还以一种比较详尽的方式阐释了四种定义关系(relations of definition),它们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马克思所谓的生产关系。对此,我们的问题是,自反性现代化为风险社会中的诸种定义关系究竟提供了一种什么样的新话语和行动论?风险社会中的诸种定义关系是否也隐含着一种新的政治设计?
贝克:对于社会理论而言,在一种建构主义的意义上理解定义关系这个概念非常重要。正如你们所说的,表征风险社会的“定义关系”,类似于卡尔·马克思所说的表征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这两者所关注的都是支配关系(relations of domination)。定义关系包括那些明确规定风险在特定情境(例如,民族国家内部以及民族国家问的关系)中应当如何被确认的规则、制度和能力。它们形成于法律的、认识论的和文化的权力矩阵(matrix)之中;而风险政治就是在这种权力矩阵中被组织起来的。因此,我们可以在以下四个问题束中对定义权的关系(relations of definition power)进行探究。
第一,谁决定了产品、危险(dangers)和风险(risks)的有害性?其责任归谁承担?究竟是归那些制造风险者、归那些从它们当中获益的人,还是归那些在生活和社会关系方面都可能潜在地或实际上受这些危险影响的人?在这种语境中,不同的公共空间及其行动者发挥了什么作用?人们又如何在各国内部、国际上以及全球层面上回答上述问题?
第二,这其中涉及我们对各种原因、维度以及行动者等问题所拥有的是何种知识?或者,我们对这些问题又缺少何种知识?由谁来制定那些旨在裁定应于何时承认一种因果关系的因果规范(或法则论意义上的相关性)?谁有权利要求获得何种信息,以及从谁那里获得这种信息?
第三,现在,我们对风险所拥有的知识和所缺乏的知识必然是纠结在一起的,而且所有的知识都是有争议的和或然性的。那么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什么可以被视为“证据”呢?
第四,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部或几个民族国家之间,应当由谁来决定对受害者的赔偿?如何把人们对“预防”的呼吁付诸实施?那些受“潜在副作用”影响最大的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参与制定相应的规章?
只要我们牢记上述问题束,我们就可以明确地认识到,以国家法律体系及国际法律体系之历史逻辑和科学规范为基础的风险社会,都是受制于所有缺失环境危机全球性之意识的行为的囚徒。因此,这些风险社会正面临着一种体制性的矛盾。根据这种矛盾,在各种威胁与灾害变得愈加危险、在大众传媒中所占地位愈发重要、因而也更为寻常的历史时刻,这些威胁和灾害也就越发摆脱了业已确立的所有概念、因果规范、举证之责的分派和责任的规定。当然,这是一种政治上的威胁。它削弱了各个地区和所有社会的稳定性,特别是当不存在“外部”,即无法将责任和指责归于外部的时候,更是如此。
邓正来等:在《世界风险社会》一书以及《何为全球化?》(What Is Globalization?)一书中,你分析了工业社会中的风险计算系统(如通过保险责任法进行保护等),它承诺了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因为它把还没有发生的未来事件当成了现在预防或赔偿的对象(尤请参见Beck,1999a:52;贝克,1999)。因此,面对上述世界风险,工业社会中的风险计算系统中那种明确的风险计算之经济逻辑被瓦解了。对此,我们的问题是,世界风险社会能否发展出一套区别于当下保险体系的新体系来计算那种看不见且不为人们所希望的风险的后果呢?
贝克:这是每个人都想了解的。但我们首先需要明白,世界风险社会的紧迫问题乃是预测无法预测之事:无法预期之事如何能够被预期呢?当然,这样的两难困境为各种技术、专家、反专家者(counterexperts)和产品创造了巨大且不断扩大的市场——世界风险社会是一桩大买卖!有关不确定性的各种传统研究,无论属于商业、金融部门还是社会科学,都是从所谓的“高斯曲线”(gauss curve)中获致自己研究取向的。这一曲线的形状像一口钟,其两端骤然向下弯曲。就智识的分布而言,大部分人都处于中间的某个位置(接近于曲线达到最高值的那个点),只有少数人接近于极端处。数学家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Carl Friedrich Gauss)在19世纪成功地运用这一曲线描述了天文学测量方法中的误差。这一钟形曲线或曰高斯模型业已广泛地渗入我们的科学文化、经济以及现代社会的自我形象之中。这不只是一种技术性的描述,它还形塑了我们的思想。我们都是根据高斯模型来进行思想的。然而,这里的问题在于:运用钟形曲线来测量不确定性的方法并没有考虑到或根本就没有重视不大可能发生之事、无法预测之事、出现意外峰值或断裂的可能性。在世界风险社会中运用这种测量方式就好像只见草地而无视参天大树一般。但实际上,即使偶然且不可预测的大灾难不太可能发生,我们也必须考虑它们,因为它们的(累积性)效果是巨大的。
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集中关注的是各种正常过程,而将极端情况视为微不足道。在世界风险社会中,这种路径不仅具有误导性,而且它本身也成了制造灾难的一个因素,因为它假装进行控制(如同金融危机明确表明的那样),从而加强了不可控制性。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规则。
当下用模型对不确定性所做的每一种描述和分析,都仍然是在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的传统下展开的。这种分析和管理植根于典型的安全研究,并旨在对不确定性实施一种能被社会接受且有效的“管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现在需要进行范式转换。目前,我们必须主要关注风险制造/定义的全球性因果条件,而不只是处理它们所带来的各种后果。
邓正来等:由于意识到我们无法控制所有的风险,因此从现代性的逻辑中产生了第二现代性。那么,我们今天所面对的风险会削弱现代性的合法性吗?
贝克:的确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现代社会对进步的信奉经由全球风险而与现代性自我祛魅(self-disenchantment)的过程相矛盾。但正如我此前所说的:风险社会也是一个机遇社会(opportunity society)。与从孔德(A.Comte)到福柯(M.Foucault)和哈贝马斯(J.Habermas)的各种社会理论相反,我坚持认为,工业主义这一显而易见的独立自主系统业已违背了其逻辑、超越了其界限,由此也开始了一种自我消解(self-dissolution)的过程。这种彻底的转向乃是当下这个阶段的标志——在这一阶段,现代化正在变为自反性的(reflexive)。当下的现代化进程并未满足于遵循工业现代性所具有的各种道路和可能性,反而正在冲击并摧毁民族—国家工业社会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基本原则及制度,同时也在催生与工业现代性相反的各种新型替代方案和可能性。
当下存在着诸多路径,亦即多重现代性,致使世界风险社会的居民产生一种人类学震惊(an anthropological shock)的东西,已不再是贝克特(S.Beckett)笔下缺席的戈多(Godot)那种形而上的无家可归感,不再是福柯式的梦魇,亦不再是使马克斯·韦伯深感害怕的静默的理性专制。与那种尚好的老式共产主义一样,尚好的旧式后现代主义幽灵也不再会使欧洲人夜不能寐。今天,使人们深感忧虑的乃是这样一种预兆:现代性的人类学确定性(the anthropological certainty)乃是建立在流沙之上的。它是反现代性的诱惑和恐怖,亦即那种受恐慌煎熬的担忧:我们的物质依赖和道德义务的结构会分裂,而且世界风险社会脆弱的功能系统也会崩溃。
因此,所有的一切都本末倒置了:那种在韦伯、阿多诺和福柯眼中的骇人愿景——被掌控的世界所具有的那种完善的监督理性(surveillance rationality)——对活在当下的人们却是一种承诺。如果监督理性真能发挥作用,或者我们只是被消费和人本主义所恐吓,抑或各种系统的顺畅运作可以通过“国家改革”和“技术创新攻势”得以重建,那么这将是一件好事。如果更多市场、更多技术、更多发展以及更多灵活性这类仪式性的圣歌(liturgical chants)仍能在各种麻烦的时刻提供保障,那么这也将是一件好事。
邓正来等:你在一系列论著中实际上勾勒了一幅解决风险社会中诸多问题的蓝图:公众、专家和政治家们应当充分参与决策过程,而不只是由专家和决策者们关起门来进行协商。你开出的药方是否等同于审议民主,即要求持有各种不同观点的公民以一种审慎的方式参与立法和决策过程?如果等同,那么在我们看来,你是提出了新问题,但最后却给出了旧答案。因此,你的解决方案——“共同的经济决定、科学研究议程、发展计划和新技术的部署必须向一种普遍广泛的讨论过程开放”(Beck,1998:22)——颇类似于民主的发展道路。
贝克:你们讲的很对,这就是所谓一个新问题得到了重新定义的旧答案。有时候,甚至还是很古老的答案,例如在欧洲传统中由古希腊哲学创造的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和世界政治(cosmopolitics)在这里得到了重新创造。重新定义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概念化的并富有原创性的组织原则,以便理解21世纪初期全球风险动力所具有的破坏性力量并使其变得文明起来。民主的情况亦复如此:如果它要解决风险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它也必须被再造。
西方各国环保活动的发展是与公众和市民社会各团体的活跃参与分不开的,而中国的环境保护一直是由政府主导的。值得深思的是,如何通过各种民主程序将民众的观点融入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计划之中。下面这个例子就是一种最典型的有效方法。2005年4月,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举行了圆明园防渗项目的第一次公众听证会。2006年2月,颁布了《环境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EIA)。与此同时,国家还出台了规定更为具体、范围更加广泛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在制定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环境政策的过程中,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乃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方面,非政府环境组织的快速发展也同样重要。非政府组织有助于集中舆论,因而也有助于制定政策并使决策者负起责任。
通过个人行动、社区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公众尤其可以对地方性的环境问题产生巨大的影响——他们既能影响政府,也能影响企业。据我所知,这正是中国所缺失的。在全世界,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和创新中都扮演了一种重要的角色。虽然中国的非政府环境组织发展迅速,但其数量仍然有限且规模不大。它们在环境保护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明显小于政府的环保组织。在中国的创新体系中,应当赋予非政府环保组织以更为重要的角色。它们可以有效地评估地方性需求和业已发生的污染影响,并有效预测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的潜在影响。然后,对这些地方性需求的应对,又可以推动全国风险问题的成功解决。如果非政府组织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渠道接触到所有的信息,并能够呼吁必要的制度和政治改进,那么它们便能够评价这方面工作的有效性。
二、风险社会与中国
邓正来等:你曾在《与乌尔里希·贝克对话》(Conversations with Ulrich Beck)一书中指出,第二现代性可能采取一种新的威权主义形式,这种形式把威权主义的传统要素和第二现代性的要素结合在一起(Beck & Willms,2004:60)。很难想象具有第二现代性特征的威权主义是什么样子。这是否意味着第二现代性会使国家经由预防和控制风险而使自己转变成一种特殊的威权主义?
贝克:是的,第二现代性会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与国家权力相关联的世界风险社会视角,可以通过与处理风险的最重要的两种理论进路(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两种经验研究方案)进行比较而得到阐明。其中一个是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的传统,另一个则是米歇尔·福柯的传统。当这两种传统致力于理解风险的定义和风险的政治时,它们无疑产生了重要且具体的结果。它们的成就和说服力乃在于它们对风险进行了解码(decoded),并认为它是一场重新定义国家和科学权力的斗争。
然而,这两种传统的根本错误却在于它们都在不同的程度上——甚或绝对地——将风险视为权力者的一个盟友,而不是一个不可靠的盟友,甚或不是一个潜在的反对者,亦即一种直面民族—国家权力和全球资本权力的一种敌对力量。这一缺陷乃是这两种进路各自持有之理论前提的问题。道格拉斯和福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定义该问题,即对抗风险的斗争始终是在社会和国家权力结构再生产的视角范围内加以检视的。然而,民族—国家试图依靠一己之力来应对全球风险,就好比一个醉汉在黑夜里试图借助路灯的微光找到自己丢失的钱包。当被问及“你是否真的把钱包丢在这里”时,他却回答说:“不是,但我至少可以在灯光下寻找它!”
换言之,全球风险产生了威权主义式的“失败国家”(failed states)——甚至欧盟亦复如此,而这可以见之于金融危机的各种后果。在世界风险社会条件下出现的国家结构,可以被描述为无效(inefficiency)和后民主的威权主义(post-democratic authoritarianism)。因此,我们必须对权威和无效做出明确的区分。实际上,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这样一幅令人沮丧的图景:出现的是一种完全无效和威权主义的国家政权。这里的辛辣讽刺之处就在于,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知识)、不安全(福利国家)和平安的丧失(暴力)既削弱了国家权力,又确认了国家权力可以超越民主合法性的限制。在令人无法容忍的世界风险社会条件下,福柯那种较为陈旧的批判理论却在冒确认(affirmation)和过时(antiquatedness)的风险,就像在福利国家中聚焦阶级关系的大部分社会学理论一样。它低估并阉割了全球风险所具有的沟通性的世界主义逻辑(the communicative cosmopolitan logic of global risks)。
邓正来等:我们认为,当下中国的现代化同时拥有工业化和自反性现代化的特征。邓正来教授在《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作为历史性条件的“世界结构”》一文中专门指出,当下的世界结构实际上对中国的发展构成了一种“双重强制”,因为它在自然时间向度上为中国的发展引入了两个外部性的“未来”。一方面,这种世界结构经由经验制度及其地方性知识层面的全球性示范而对中国形成了强制——这是一种制度和理念层面的强制,因为它在中国的自然时间向度上强设了一个“现实的未来”(亦即第一现代世界);另一方面,这种世界结构经由建构“风险社会”或“生态社会”而对中国形成了强制——这是一种我所谓的经由话语建构而形成的强制,因为它在中国的自然时间向度上强设了一个“虚拟的未来”或“假想的不确定性风险”(亦即第二现代世界)。
这种双重强制意味着,西方社会因为不曾有过“未来”示范而在建构其生活和制度的自然时间脉络中得以采取一种自生自发的“试错”(try and error)方式,而这在当下的中国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上述“现实的未来”和“虚拟的未来”成了中国的未来,亦即它们为中国的未来强设了一种规定性。因此,它不仅把自然时间向度中的“未来”与“现在”之间的界限给切割掉了,而且也使得中国无法再按照自己发展的自然时间向度来考虑各种问题。再者,这种双重强制还意味着,中国在这种“世界结构”中不能只根据一己的视角来审视所谓中国的问题,因为中国自己所处于的“发展中世界”、提供“现实未来”的第一现代世界与提供“虚拟未来”的第二现代世界,在当下的中国已然聚合成了一个世界。而这在根本上进一步意味着:
第一,当下中国的问题已经不再是上述任何一个“世界”的问题了,而是上述三个“世界”合成的问题,亦即所谓的“共时性问题”。这是因为中国正在发展世界中努力并且尚未建构起第一现代世界的时候,已经在面临第二现代世界的后果了。
第二,在实践中,决定中国当下行为的不仅是中国过去所形成的历史性经验,而且还将包括上述“现实的未来”和“虚拟的未来”。因为仅就后者而言,“世界结构”不仅会用各种发展指标来评价中国在“中心—边缘”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会用各种既有的政治指标来评价中国是否属于“万民法体系”或者其制度是否正当,而且现在更是会用“环保”或“生态”等指标来评价中国的责任。
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这种双重强制及其导致的中国问题的“共时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看待或审视中国问题的方式。中国学者不再能够只从发展的视角,不再能够只从第一现代世界的视角,也不再能够只从第二现代世界的视角来看待或审视中国的问题,而不得不从一种“共时性的视角”来看待或审视中国的问题(参见邓正来,2006)。
由于具有第一和第二现代化的共时性,中国的风险问题展现出比西方社会更大的复杂性。风险冲突的矛盾性在于:在中国,风险可以推动理性化和制度转型。例如,非典、宠物食物、牙膏和牛奶危机业已使中国政府和公司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系统的透明度。然而,风险也消解了工业化和第一现代化的基础。中国正朝向一个工业化的风险社会发展,这个社会正在向现代治理转型,而现代治理又在被自反性现代性去传统化。
贝克:是的,我同意你们的观点。当然,对于中国而言这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在中国,它所具有的一个特征也导致了其与西方社会的一大区别,这就是“压缩的现代化”(compressed modernization)(Chang,2009)。这种现代化既加强了风险的生产,又没有给风险的制度化预期和管理留下时间。在其他语境中(例如在非洲),甚至还可能存在着一种不具有各种(稳定的)第一现代性结构的第二现代性与前现代性的混合体。因此,第二现代化或自反性现代化理论的基本概念并不能简单地“适用”于世界各种不同语境,它们并不能在全球层面运作,反而必须在不同的社会和历史语境中进行解构和重新定义。这一转向批判了早期自反性现代化理论所持有的那些普遍主义的假定和预期。这里的关键在于,第二现代化或自反性现代化理论本身必须被世界主义化(cosmopolitanized)。这意味着一些基本概念,如风险和个体化,必须被调整和转换成一种有关现代性的多重路径观(multi-path outlook)。这些概念必须加以重新解释,以便在不同的社会和语境中变得“有用”。这对旨在为各种路径依赖提供一种认识论/方法论的那种社会理论构成了一种基本的质疑。这也是我现在正在做的一个项目。该项目的第一步工作是我为《英国社会学杂志》(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编辑一期专刊,主题是“第二现代性的各种变体:欧洲外的视角与欧洲视角”;该刊将在2010年秋季出版。
邓正来等:我们很期待你的工作,也希望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解释。另外,当下的金融危机将中国置于世界舞台的聚光灯之下。从各种西方视角来看,中国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以引领全球经济走出低谷。对于中国在新的全球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而言,西方和中国之间存在着一种理解上的差异。中国被迫站在世界舞台的中心,而中国国内又有很多问题(一些是与外部相关联的问题)有待解决。你希望中国在世界主义的现实政治中(cosmopolitan real politics)发挥怎样的作用?中国当下的体制会给这种全球秩序带来怎样的变化?“世界主义的”(cosmopolitan)和“全球化的”(globalized)之间又有什么区别?
贝克:就“全球化”一词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方式而言,我们可以区分出三个阶段:其一,否认的阶段;其二,概念上进行改进和展开经验研究的阶段;其三,“世界主义化”(cosmopolitanization)的阶段。主流社会学对该问题的最初反应曾经是,或者说现在仍然是,否认全球化的现实性或相关性;并声称在社会科学议程中,“全球化”这一标题下所出现的任何东西都是历史上旧有的东西。
在第二阶段,那种把全球化打入另册的做法开始失去市场。现在,社会科学家们开始在极其多样化的领域中对全球化现象进行概念分析,并将它们置于社会科学理论和经验的语义学中进行分析(Held et al.,1999)。在这一过程中,上述改进工作揭示了一幅崭新的社会图景。其主要特征是相互关联性(interconnectedness),而这意味着全球上的人都存在着依附性(dependency)和相互依附性(interdependency)。事实上,整个世界不可抗拒的相互关联性正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所有人类的经验和实践。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种理论与世界体系理论和依附理论相混淆。
第三个阶段则揭示出了这种全球相互关联性所具有的看不见的且不为人们期望的核心后果——正如我曾经所说的那种后果:创造一个共同的世界,就是终结“全球他者”(the global other)。全球他者就在这里,在我们中间。在世界风险社会中,没有外部。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区分规范性的世界主义(normative cosmopolitanism)与现实存在的世界主义化(really existing cosmopolitanization)——即社会科学视角下的范畴(Beck,2006)。康德(Immanuel Kant)哲学意义上的世界主义,意味着某种积极能动的东西、一种任务、一种自觉和自愿的选择,很明显,这是精英的问题。而我则更倾向于谈论实际的或日常的世界主义化;它要求人们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日益增多的世界主义现实同时也生产出了不为人们期望且看不见的副作用,而这些副作用并不旨在成为规范意义上的“世界主义的”东西。一种“平庸的”和“强制性的”世界主义化,正在持续存在的各种国家空间、司法管辖权以及标签(正如国旗继续飘扬,国家姿态、认同和意识仍占主导地位)的表层之下铺展开来。
我们可以在诸多领域研究世界主义化——例如,我们可以在与移民、工作、社会不平等、家庭、科学、国家以及国际关系相关的领域中研究这个问题。但是,世界主义化却在遭遇全球风险时表现得最为明显。这一点可以经由全球金融危机对中美关系的影响而得到说明。
相互依附性是一个新概念。在关系的核心始终有一种不对称性(asymmetry)。中国一度对美国市场和合作的需求甚于美国需要中国。中国改革伊始,邓小平就明确指出,美国的合作将是中国改革成功的一项先决条件。但是那种均势现在已经打破。不管美国是否愿意承认这一现状,美国都需要中国的合作,正如中国也同样需要美国的合作。
一种世界主义的观点意味着,在一个充斥着全球危机和由文明所产生的各种危险的世界中,内部与外部、国内与国际、我们与他们这类陈旧的二元观都已失去了有效性,而想象的世界主义共同体(the imagined community of cosmopolitanism)则对生存变得至关重要了。“强制性的世界主义化”视角开启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世界风险社会所制造的各种“人为的不确定性”和“人为的不安全性”促成了跨国的自反性、全球性合作和协同反应——尽管同样的过程也可能会促成恰恰相反的结果!
三、全球化
邓正来等:正如你所说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政府间的合作网络。我们需要那种能够在一个灵活的权力网络中找到自己位置的国家,因为它们是内在相联的”(Beck & Willms,2004:51)。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仍应依靠民族—国家来解决风险生产的问题?民族—国家的合作网络会设定不同于现存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形式吗?何种制度或组织意味着“责任的全球联结”(Beck,1999b:43)?自世界经济危机以来,各地举行了各种各样像20国集团(G20)会议这样的国际合作会谈,它们是否是世界主义现实政治的革命性力量?
贝克:世界主义现实政治的命令为深刻批判各种国际组织和机构提供了一种标准:任何依靠以往八国集团(G8)和各种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on Woods)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解决方法,现在都不可行了。这个体系的建筑师、资助人和主要受益者是美国,但是美国现在的强大程度已不足以为这个体系承担责任了。你们的看法是正确的:有关在匹兹堡(Pittsburgh)召开20国集团会议而不只是8国集团会议这个决定本身,就已经明确说明了这一点。的确,20国集团象征着全球风险的革命性力量。当中国总理在达沃斯(Davos)呼吁建立一种新的世界经济秩序时,他已然指明了这一点。然而,有关复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类过于简单的要求,则表明了西方人的思想仍停留在过去。任何再筹资计划都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中国,而中国的温总理则非常清楚地表明,除非对该组织进行彻底的改革,否则中国将不再会为它提供任何资金。当这个机构被美国和欧洲主导的时候,中国并不认为它是那种中国可以用其唯一奏效的方式(用其巨大的资源)予以支持的全球性机构。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气息奄奄,正在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任何全球复苏都需要依赖一个新的具有世界主义视野的金融体系,而且任何解决方法的关键绝不只是维持中美之间的良好关系,而是双方都持有一种世界主义的视野。
邓正来等:一如我们在前面所讨论的,不同国家之间爆发了定义关系的冲突。你认为,定义关系是一种支配关系,这在民族—国家边界之内是适用的(Beck,2009:29)。但是我们知道,跨民族—国家边界之间仍然存在支配关系。在处理全球变暖、恐怖袭击和其他全球威胁的时候,对风险的西方式定义可能产生全球性的不平等。在全球层面上,人们对风险的理解迥然相异,以至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在根本上主导定义关系。例如,在今年的甲流危机中,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政府危言耸听,而中国人又责怪西方大国掩盖猪流感疫情。对此,我们认为,我们所需要的乃是进行全球讨论,而不是支配形成全球风险认知的过程。那么,如何在一种全球语境下培育公共协商呢?
贝克:我们实际上确实需要用程序性规范(procedural norms)来解决跨国风险冲突。不同于第一现代性的工业社会(以国家语境中劳工和资本之间的社会经济冲突为标志),也不同于东西方冲突中的诸种国际模式(以不同政治系统之间的敌对为标志),世界风险社会内部的各种分歧具有一种文化性质。当然,这是在这种意义上讲的,即全球风险无法根据科学方法进行计算,并被证明为知识不及的对象——而这就是对全球风险的文化认知。然而,与亨廷顿(S.P.Huntington)的观点不同,针对价值的全球文化冲突的核心并不是以宗教为基础的“文明”,因为我们所面对的乃是一种风险文化之间的冲突(a clash of risk cultures)。因此,在大多数欧洲人和美国政府所普遍持有的那种风险信念之间,存在着种种极大的分歧。对欧洲人而言,风险问题(例如气候变化和全球金融动荡对各个国家所产生的威胁)要比恐怖主义所产生的威胁重要得多。在许多美国人看来,欧洲人患上了环境狂热病(environmental hysteria)和“转基因食品”(Frankenstein food hysteria)狂热病;而在欧洲人看来,许多美国人则患上了恐怖主义狂热病(terrorism hysteria)。
邓正来等:第一现代性是“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而第二现代性则是“以非民族—国家(non- nation- state)为中心的”(Beck & Willms,2004:6)。然而,风险可能会强化一国的国内权力。许多应对当下金融危机的政策都反映出这种趋势,因为各国政府都专注于发挥国家的主动权来加强金融规制,而这又在很大的程度上反映出政策制定者们只对他们自己的选民和国内市场负责(Bello,2009)。在这里,风险也呈现出了“去全球化”(deglobalization)的特点,因为各国政府正力图向充满疑虑的本国公民证明自己有多关心他们的平安和安全。
贝克:一种新的全球性国内政治(global domestic politics)已然超越了国内—国际的划分而具有了某种程度的有效性。这种政治已经成为一种结果完全开放的元权力博弈(meta-power game)(Beck,2005)。这是一种对各方的边界和基本方向都进行重新协商的博弈——不仅是国内领域与国际领域之间的边界和基本方向在进行重新协商,而且全球企业与国家之间、跨国公民运动、超国家组织与国家政府及社会之间的边界和基本方向也在进行重新协商。这种博弈的任何参与者或反对者都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赢得胜利;所有的一切都要依靠同盟。在全球性国内政治这种权力分散的博弈中,其内在的对抗者们就是这样进行博弈的。从当下来看,第一种选择方案仍然是支配性的,它主张赋予全球资本以显要地位。资本战略的目标,简单说来,就是将资本和国家融为一体,以便以(西方和中国版本的)新自由主义国家(neoliberal state)的形式开启新的合法性来源。其信条认为,只有一种革命性力量能够改写全球权力秩序的各项规则,那就是资本;而其他行动者(民族—国家和公民社会运动)则仍旧受制于国家和国际秩序所特有的行动和权力形式。资本和民族国家的这种联合不仅无力应对世界风险社会的挑战,而且也正在丧失其在全球风险经验空间中残存的那点可信度。
全球(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风险所开启的行动策略,骤然颠覆了由资本与国家间达成的新自由主义式联合所形成的那种秩序。各种全球风险把权力授予了国家和公民运动,因为它们不仅揭示了合法化的新渊源,而且也为这些行动者群体开启了新的行动选择。然而,全球风险也剥夺了全球资本的权力,因为投资决定的后果导致了全球风险、动摇了市场的稳定性,并唤醒了沉睡的消费巨人的力量。因此,“去全球化”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在这个问题上,我能列举的历史事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欧盟(Beck & Grande,2007)。与之相反,全球公民社会及其行动者的目标乃是要把公民社会和国家勾连起来,而这意味着将形成一种我所谓的世界主义式的国家(cosmopolitan form of statehood)。新自由主义国家业已达成的同盟形式会把国家(和国家理论)工具化,以使全世界的资本利益达到最优化和合法化。与之相反,以公民社会形式呈现的世界主义国家这一观念的目标则是要勾勒并实现富有弹性的多样性以及一种后国家秩序。新自由主义议程赋予了自己一种自我规制和自我合法化的氛围。与之相反,跨国和国家层面的公民社会、社会安全和正义议程,则把自己笼罩在一种争取人权、实现全球正义和为激进民主全球化这个新宏大叙事进行斗争的氛围之中。就此而言,我和整个世界对中国所提出的当然是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个强大的国家将会选择何种模式,它将在未来扮演怎样的角色:是新自由主义式的民族国家权威,还是(一个在“亚洲联盟”中的)世界主义政治国家?
邓正来等:你在寄给我们的演讲文稿中支持一种强制性的启蒙(enforced enlightenment):在大众传媒中将危险呈现出来可以使底层社会发出自己的呼声。在《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Ecological Politics in an Age of Risk)一书中,你也认为媒体应当在为社会预警方面发挥一种主导作用(Beck,1995:100)。显而易见,风险可以决定大众传媒中各种新闻的重要程度,而穷人、被边缘化的人和少数群体则可以通过这个渠道来吸引世界的关注。但是,他们也可能在风险得到报道之后被人们遗忘,因为大众传媒往往仅在短期内将风险列为头条新闻。更重要的是,媒体是基于其地方性来报道全球风险的,因此媒体所具有的这种内在偏见无法避免。正如盖布·迈森所说的,“贝克并未将媒体结构充分理论化,同时也过高地估计了媒体的影响。贝克在风险的社会建构中赋予了媒体一种模糊不清的角色”(Mythen,2004:76)。针对这类学者在这个方面对你所做的批评,你又如何回应?
贝克:毫无疑问,大众传媒事关选择和操纵。尽管如此,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全球风险的发生仍可以穿越各种不同的边界并创造出想象的共同体。正是世界风险社会的自反性创建了公共领域与全球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像金融系统一样既具有全球性、又能实时运作的唯一一种制度就是大众传媒。的确(就像经验研究所表明的那样),世界媒体和不同国家的新闻媒体通过密集的报道而使人们意识到了一种被他们认为由经济相互依赖而产生的全球问题,但其中令人颇感兴趣的并不是媒体本身的报道,也不是这样一个事实:媒体受众接触到了各种具有全球意义的新闻——它们对受众本人和远方的陌生人都产生了影响。据以创造想象共同体的必要条件乃是这样一个事实,即这种媒体报道的出现使人们意识到:远方的陌生人正怀着与自己相同的恐惧和担忧在追踪相同的事件呢。陌生人成了邻居!
据以创造想象的风险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 of risk)的进一步条件乃在于公共领域和世界公共领域所可能具有的自反性。当大众传媒(互联网、移动电话)不仅构成了信息交换论坛,而且也使人们产生了这种交换正在发生的意识之时,想象的全球风险共同体便形成了。正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参见Anderson,1983)极其睿智地指出的那样,正是对此种事实——一个人正在与其他人同时追踪同一事件的发展并与他们受到相同影响——的意识的承认,才是民族主义(即“想象的共同体”)的原初基础。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当像当下的金融危机一样的全球危机(也像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后果或核武器所产生的威胁一样)为超越民族国家边界的一部分受众所追踪之时,其后果会是什么呢?继而还会产生另一个问题:想象的民族共同体(national imagined communities)与想象的世界主义共同体(cosmopolitan imagined communities)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为民族建构保留了“想象的共同体”这个概念;而且我们也有很好的理由认为,他像许多其他人一样认为,想象的共同体只能适用于民族层面。然而,我所关注的却是这样一个问题:一种扩大形式的“想象的世界主义共同体”(imagined cosmopolitan communities)这一新概念是否适合于用来探究全球风险的社会和政治后果?
四、风险社会与社会科学研究
邓正来等:你反对“方法论国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ionalism,或译方法论民族主义),因为这一范畴诉诸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民族—国家框架。然而,风险社会和自反性现代性的观念却伴随着乌克兰切尔诺贝利灾难和英国疯牛病的出现——当时这两场灾难都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社会。你和其他学者创造的风险社会理论主要来源于西方现代化的经验。那么,第二现代性的观点可以被命名为“方法论西方主义”吗?
贝克:不能这样说。正如我刚才所指出的,我们实际上必须在欧洲以外的语境中寻求各种其他的第二现代性。但方法论国家主义则是一个不同的问题。它也适用于后殖民的语境。关键的问题是:全球关联随处可见。因此,我们该如何研究全球相互关联性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们不能透过方法论国家主义这副眼镜来看待这个问题!
简而言之,方法论民族主义假定,民族、国家和社会是现代世界“自然的”社会和政治形式。只要社会行动者把我称之为的“国家观”(national outlook)赋予这种信念,那么它就会决定社会科学观察者的视角,即我称之为的“方法论国家主义”视角。对社会行动者与社会科学家所持的视角加以区分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仅仅是历史的,而非逻辑的。社会学在欧洲乃是伴随着民族国家、民族主义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发展而兴起的。单是社会行动者与社会科学家之间的这种历史联系便产生了方法论国家主义的不证自明性。方法论国家主义不是一个表面问题,也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它既涉及数据收集和生产的惯例,也涉及现代社会学和政治科学的基本概念,如社会、社会不平等、国家和民主等。
邓正来等:在过去,对风险的计算、观察和研究主要立基于因果关系,有时还是那种线性的因果关系。这意味着一个人在说服一个特定的行动者或个人之前,能够证明一种清晰的因果链的存在。鉴于现代化进程不断激进化,风险已然变成一种更为复杂的因果关系了,有时候甚至还是一种开放性的因果关系。你在复旦高研院的演讲标示出社会科学范式的一种转换。在你看来,应当如何将社会科学应用于研究风险社会中因果关系的复杂性?面对知识所具有的这种复杂性和偶然性,社会科学家是否更难以预测或规划未来了?
贝克:我认为,就全球风险而言,社会学家的使命并不是因果分析,而是对因果关系之社会建构的分析,特别是对风险定义之权力结构的分析。比如说,正如我在此前指出的,定义关系是支配关系,它们赋予风险的发生以集体有效性和合法性。在第一现代性的国家模式中,这些关系要与“进步”相适应。这意味着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中,自由放任(laissez-faire)原则(在被证明为危险之前,某事是安全的)要优于预防(precaution)原则(在被证明为无害之前,一切都是不安全的)。一份研究气候变化经济的著名报告——即英国的《斯特恩报告》(Stern Report)——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的自由放任原则替换为预防原则,但这种替换既不是官方公告和辩论的产物,也不是科学家们投票的结果,而是经由公共讨论的力量/权力而实现的。因此,定义关系便被“革命”了,因为当人们现在面对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和对这个星球的威胁时,人们以前持有的原则(即“疑惑存在时,选择疑惑”)被相反的原则(即“疑惑存在时,反对疑惑”)取代了。鉴于其对人类的威胁,可以说,人们故意减小了任何灾难预测所具有的那种不可化约的不确定性,也排除了躲在举证责任这把并不令人满意的保护伞背后的选择。
邓正来等:“我们生活在一个边界变得越来越不重要的世界上,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方式以及政治和社会关系的现实不能通过被封闭于国家容器中这种比喻而得到正确的理解”(Beck & Willms,2004:51)——鉴于这一事实,你提出了世界主义社会学,它开启了对看似具有孤立性、惯常性、地方性和民族性的语境而言必不可少的新视角。套用你自己的话来说,“全球化意味着两个方面:即将开始一种新游戏;老游戏的规则和基本概念不灵了,尽管人们想继续保留老游戏。老游戏本身尽管头衔很多,比如‘民族国家’、‘民族工业社会’、‘民族资本主义’、‘民族福利国家’等等,但是终究行不通了”(贝克,2004b:3)。那么,我们的问题是:什么会代替民族国家而成为社会科学分析和研究的主要单位?你可以举出这种研究的一两个例子吗?
贝克:在慕尼黑我所在的研究“自反性现代化”的机构中,比如说,我们就用“跨国风险体制”来取代民族国家这个研究单位;这些跨国体制提供了一些平台,可以让迥然不同的行动者——公民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专家、反专家者、政府以及资本和工会代表——通过互动谈判来寻找解决跨国风险问题的方法。我关于方法论世界主义(methodological cosmopolitanism)的个案研究针对的是欧洲(Beck & Grande,2007)。下面我将举出两个可能对中国有重要意义的例子。
(1)亚洲各国更强硬地信奉国家主权这个事实,并不应当使人们得出结论认为:亚洲的各种民族主义已然阻碍了世界主义的发展;世界主义只是一种不具有任何实质意义的理想而已。从历史上看,世界主义的理念出现于19世纪自由民族主义的语境中。从理论上讲,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是互相补充和相互印证的。实际上,亚洲晴雨表的结果比较恰当地表明,亚洲的地区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亚洲高度的地区认同也是与其高度的国家认同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对国家自我利益的追求产生了世界主义的后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2006年举行的中非北京峰会上宣布,到2009年,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将增长一倍,并将设立一项价值50亿美元的投资基金。2007年2月,胡主席访问非洲八国时又取消了喀麦隆所欠中国的债务、苏丹欠中国的1900万美元的债务、利比亚欠中国的1500万美元的债务以及莫桑比克欠中国的1500万美元的债务。中国政府兑现了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关于取消非洲债务的呼吁,而这一举措的未意图后果既推进了一种世界主义观的发展,也促成了全球重新分配正义的部分实现。
(2)世界主义的驱动力不仅来自于移民和民族—国家,也来自于非政府组织和知识分子。亚洲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始终是公民社会的扩展,而这个方面的发展与财富创造、城市化以及(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互联网紧密相连。在亚洲,各种非政府组织和知识分子积极寻求国际联系,并在所有领域开展跨国合作,甚至在最棘手的领域也是如此(即重新定义民族认同的领域),挑战世贸组织规则并创建一种新型的全球社会契约(global social contract)。
只有从概念、方法论和学术组织上推进社会科学的世界主义范式转换(cosmopolitan paradigm shift),上述视角才能够被有意义地落实到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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