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跨国公司VS中国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企业论文,跨国公司论文,知识产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全球化的汹涌浪潮和中国开放的强大力量客观上将中国企业推到与跨国公司正面交锋的敏感位置。从价格到资本,从成本到渠道,从关税到反倾销,跨国公司在与中国企业的竞速角力中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而知识产权被看成是最具杀伤力的升级版本。
国际竞争的“无影剑”
通过商品与资本的庞大输出进而蚕食和垄断区域或全球市场是跨国公司为自己描绘的作战地图。但这种日益肿胀的商业欲望却受到了来自新兴市场国家低成本型的资源禀赋优势和价格比较优势的阻击与干扰。在不放弃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救济手段的前提下,运用自己储备丰富且开发能力雄厚的知识产权就成为跨国公司对后来市场进入者进行封堵的不二法门。
对于技术开发进行着疯狂地撒钱是跨国公司捍卫自己在全球市场分工中绝对主控地位的重大持久行动。资料表明,跨国公司用于R&D(研究与研发)资金一般都在其总产值的10%甚至20%以上,为了还不断强化着自己在国家技术市场领域的话语权,跨国公司在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始终走在前面。资料显示,在2005年全球企业申请的专利数量中,荷兰的飞利浦跨国公司申请了最多的专利,随后是日本松下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手机制造商诺基亚公司。巨头们的对技术的狂热追逐铸就了一种特殊的技术生态结构:全球6.3万个跨国公司占有着地球村上95%的专利技术。支配着全球技术贸易额的70%。
无论是从法理的角度审视,还是用商业伦理判定,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的国际共识在于,通过保护创新知识成果进一步激发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的公平与繁荣。但现在的情况却并非如此,甚至还发生着蜕变。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种商业化和妖魔化的工具,成为某些商业利益集团要挟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权杖。
“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由于知识产权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将专利技术等上升为一种国际标准就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最高境界。如欧盟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将自己的电子技术上升为两个环保标准,仅此一项就使得约300亿元的中国电子产品出口被挡在关外。而美国高通公司则通过拥有1400多项CDMA专利,成为坐拥标准、日进斗金的跨国企业。
需要强调是,相比于资本和商品输出的传统贸易方式以及关税、配额等传统救济手段,知识产权贸易具有更隐蔽的穿透力和霸占性。大规模资本和商品出口的结果很容易形成对输入国本土工业的冲击,从而挑起该国政府和行业的安全敏感神经;而关税等保护措施极易引发目标国的报复性救济。但运用知识产权这一技术性法宝不仅可以置自己于法律的卵翼之下实现最大化的维权主张,使对方陷入被动与瘫痪状态,而且能够通过技术的无形化移植和新开发产品的差异化渗透弱化市场进入的进攻性色彩。因此,未来企业的全球化竞争将更多地集中于知识产权领域,且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将成为决定企业生死的命门。
跨国公司的“伏击圈”
作为地道的经济人,追逐与攫取巨额的商业利润是跨国公司的全部动机。特别是当一个个“中国制造”如今在全球各个角落进行着无所不在的渗透时,倍感危机和恐慌的跨国公司则处心积虑地开始了对中国企业的“围剿”与“追杀”,而知识产权则充当了他们手中试图一剑封喉的利器。从美国思科起诉华为到英特尔公司状告东进,从通用控告奇瑞到日立环球存储主诉中国南方汇通,从6C联盟向中国DVD企业张开血盆大口到索尼向海信等的漫天要价……,这些已了和未了的跨国知识产权官司如今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心中无法抹去的阴影。
以知识产权遏制中国企业的咽喉实际上早已成为跨国公司编制好的阴谋。据调查,外国企业计划进军中国市场的前几年,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中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专利申请。当他们的产品、技术投放中国市场时,这些专利申请正好对相关产品和技术形成有效保护。我们调查发现。跨国公司前几年在华申请的专利恰恰又是几年后我国国内重点发展的项目。如涉及CDMA第三代移动通讯的技术产品,美国一家公司在华申请了约270件专利。这种注重长远技术开发和未来竞争力培植的“埋雷”计划成为跨国公司博弈中国企业的拿手本领。
一大批“中国制造”所展现出的凌厉出口势头也在不断挑战着跨国公司的王者位置,而且相当一部分中国产品正在通过技术升级开始向中高端产品延伸,从而形成与国外产品特别是与跨国公司更加激烈的竞争。据商务部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4221.2亿美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182.5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1.8%,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正朝着高新技术的方向加速演进。针对此,跨国公司往往通过抢注专利和商标的方式对中国企业进行提前封堵,或者运用它早已埋伏好了知识产权壁垒拦截中国企业。如有人经专利检索调查发现,美国RCA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在我国国内看似乎与我国的彩电制造业无关,但它在北美和欧洲拥有数万件彩电专利,我国彩电出口必然与其专利发生冲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排他性,在以往的市场竞争中,国外各个跨国公司存在着尖锐的利益冲突,在华维权活动也多各自为战。但是,为了与日见强大的中国企业展开对决,跨国公司出现了握手言和、联合作战、利益共享的趋势。例如,当日本索尼向中国企业展开专利纠纷时,加拿大的TRI-VISION、美国的英特尔、法国的汤姆逊相继跟进,排成长龙对中国厦华、康佳、长虹等5家企业勒索专利费。无独有偶,在过去两年中,美国公司通过国内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动18起337调查,针对中国内地企业的就高达9起,而且其中绝大部分由数十家企业共同提起。
令人十分无奈地是,运用知识产权对中国企业大打出手,跨国公司要么满载而归,要么笑逐颜开,而且同样的战法作用于中国企业身上屡试不爽。据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仅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最近几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持续走高,远远高于外方支付给我国的费用,其中形成的逆差达到30多亿美元。
当然,从中国企业身上“抽血”恐怕并不是跨国公司的最终目的,通过削减中方利润空间并抬高成本门槛进而将中国企业赶出场外才是其最险恶的商业企图。由于国际巨头对我国DVD厂商施行了巨额专利费的征收,国内DVD厂商已由400多家骤减到百余家,余下的厂商也不得不在产品上做调整;随着欧盟《打火机安全标准法案》(CR法案)近期即将正式实施,中国出口到欧洲国家那些造型各异的玩具型打火机将全军覆没……无数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纵横捭阖中体尝到了铩羽而归的辛酸和痛苦。
中国企业的“软骨病”
中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几乎连年飘红,坐上全球贸易总额第三的显赫位置几乎让所有中国企业获得了“览众山而小天下”的情感满足。但贸易大国并不等于是贸易强国。无论是在产品的技术含量还是产品的结构层次上,中国企业所能释放出的竞争力和持续力还远远被跨国公司甩在后面。“八亿件衬衫才抵一架空客380”、“一台DVD只能换回一把洋葱”,这些充满调侃性的比方如万箭穿心。决定中国企业未来命运的技术约束瓶颈我们至今依然没有完全打破。
数量似乎总是我们的优势。2005年,我国专利和商标申请量加在一起总共超过100万件,创造了全球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历史之最。尤其是国内企业打破了历年专利申请的沉闷状态,拔到了80.2%的头筹。但是,只要稍微梳理就可以发现,那些堆积成山的专利中,企业所申报的核心技术少得可怜。对比可知,我国企业专利比例中的发明专利仅占24.38%,但国外在中国申请的专利中,发明专利比高达85.60%。专家指出,只有发明专利才能够体现出一个机构创新能力的高低,体现着科技产业化的能力。不仅如此,从发明专利集中的领域来看,我国企业申请专利数量集中在中药、软饮料、食品等低端产业领域,而国外的专利申请则集中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电视系统等高科技地带。显然,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庞大数字背后所掩藏的“比较劣势”依然清晰可现。
当然,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的上升无疑为我们展示出了其创新能力提高的希望,但是只要我们通过简单的算术运算就会发现,“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来自新华社的最新消息时下已经成为了国内外不少人士诟病的话题。在笔者看来,由于国内大型企业都已经安排了固定的研发资金,且建立了一定规模的研究开发体系,因此,99%没有申请专利的企业中绝大部分应该是国内中小企业,倘如是,便正好击中了我们的软肋。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作过一项统计,美国每年70%的新技术中是小企业创造的,小企业的人均创新发明是大企业的2倍,在技术创新体系中,中小企业是原始创新的主体和源泉。99%这个难堪的数字再一次暴露出我们的“短板”所在。
知识产权缺失的背后是研发意识的淡薄和基本实力的羸弱。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的研究与试验经费仅仅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56%,并且2880家重点企业科技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均没有达到国家提出的3%的基本要求,平均每个科技项目投入的经费还不到120万元。
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短缺驱动着中国企业走入了两条充满风险的岔道:要么非法使用国外技术或者跟踪模仿,而一旦东窗事发,就会被跨国公司推上被告席,并承受着巨额的赔款补偿;要么“以市场换技术”,但最终只能处在全球贸易链的底端,并沦为跨国公司的“加工厂”。
值得指出的是,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无论是偷鸡摸狗式的非法使用,还是曾为我们津津乐道的“以市场换技术”,其最为严重的后果就是直接削弱企业的创新动机和能力。时至今日,泱泱大国制造业的核心——制造装备技术还不能丢下拐杖自己走路:大型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高端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依赖进口;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关键技术50%以上都依赖国外。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自主开发“三段式”的运行轨迹中,我们总在第一段蠕动爬行,而第三段总是遥不可及,结果是中国企业深深陷入到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泥潭。
出路在于苦练内功
正如雷马克在《西线无战事》中写道:“不忘却过去,但也不为记忆所摧毁。”知识产权留给了中国企业太多的悲伤和折磨,但残酷的现实又不允许我们有任何的沮丧和沉沦。有人作过这样的比喻,知识产权就像一道门槛,企业如果迈不过去,则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搏击市场的窘境;而一旦迈过去,则将海阔天空,赢得无限的发展空间。打铁还须自身硬。留给中国企业成长的最后机会就是自主创新。
有一点我们必须充满自信,虽然中国企业并没有跨国公司那样庞大的知识产权数量,但却有着跨国公司所永远不可能具备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而一旦通过自主技术创新,形成了独立的研发能力,原有的比较优势就会与技术创新的后发优势相对接,从而形成更加凌厉的市场进攻和开拓力量。因此,在跨国公司完全占据着知识产权发言席的今天,财富出现向其倾斜式流动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但这种巨头独享的豪华盛宴肯定不会持久。
“历史是最好的预言!”英国诗人狄更斯的放歌支持了我们上面的结论。与中国企业今天一样,日本企业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由于大量引进美国技术和疯狂般出口产品遭遇到了国外企业的频繁诉讼,但置之死地而后生,日本企业最后在危机中走上了自我创新的道路。无独有偶,当韩国三星在1990年代发现引进索尼技术不但没有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市场利润,反而被巨头的身影所覆盖时,挂帅三星的李健熙确立了以技术跻身国际市场的发展战略。历经10多年在技术上的不懈投入和坚持,三星在半导体产品的研发上形成了强大的作战能力,并最终将日本企业甩在了身后。中国企业如今所坐拥的技术资源以及经济实力远非日、韩企业当初所能比拟,因此,在技术开发上完全能够获得更加宽阔的作业空间,成就一番惊心动魄的自主创新事业。
的确,知识产权处于严重“短腿”状态的中国企业需要在技术上大补恶补,但技术的创新有着自己的生命周期,急于求成可能欲速则不达。由于人才资源在整个技术链条之中处于核心位置,因此,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技术创新进行充分的人才储备恐怕是当务之急。观察发现,为了增强创新能力,跨国公司正在中国密集搜罗优秀创新人才,并在近几年加大了引进人才的力度。摩托罗拉于1990年在中国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到目前为止已雇用1300名工程师。通用设在中国的全球研发中心,2005年雇用研究人员的规模是1200名。微软在中国设立了研究院,不久前公布了的研究院扩充计划表明,研究院人数将从现在的1500人在三年内扩充到5000人。
与国内企业相比,外企普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培训和福利,这也成为他们吸引人才的杀手锏。有调查显示,在国内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有过数年工作经验和科研基础的28岁~45岁青年科技人才中,产生过到外企工作想法的人占总调查人数的74%,而除明确表示将继续深造的以外,超过60%的大学毕业生认为进入外企是其工作的第一选择。风物长宜放眼量。创新人才作为现代企业最稀缺的资源,理应成为国内企业重点关注的对象。
我们还须重点强调的是,作为一种市场行为,企业的自主创新基本上是其自发性行动,然而,目前相当数量的中国企业仍然仅仅满足于“加工车间”的生存状态、习惯于“技术换市场”以及贴牌经营的简单程序,这种惰性思维很难让其萌发创新欲望和开展实质性的创新动作。为此,建立行业性的“技术壁垒”,明确企业创新的目标和指标评价体系,是国家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