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与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论文,建议论文,政策论文,世界一流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知识经济的社会发展模式大大加强了大学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竞争使一流大学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是我国新世纪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一项伟大工程。什么是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中国大学要跻身世界一流大学,需要达到哪些基本要求?国际上有哪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经验?是有待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我们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十五”重点课题“一流大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出了有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战略与政策建议,或许有所借鉴。
一、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术基准
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志性贡献实际是大学在学术上的标志性成果及其社会影响,以下6个指标是界定世界一流大学的最低学术标准。
(一)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包括学校年度研究总经费、学校所获联邦科研经费、筹资获得的经费等多方面。如1999年,美国前10名的大学各校年度科研总经费在4.1亿美元以上;获取联邦研究经费最多的前5名大学各校年度经费在3亿美元以上。
(二)SCI(含SSCI)论文数量
SCI(SSCI)收录的论文代表国际学术的基本标准,它的论文数量可作为学术标志之一。在1998年时,论文数量排名第一的哈佛大学论文数量8000多篇;亚洲的汉城大学1611篇,排100位。
(三)在Nature和Science发表的论文数量
这两本杂志的论文代表国际学术的最高成果,也代表世界学术发展的未来方向,反映了大学学术成就的高低。如1999年哈佛大学发表了65篇,位居第一。
(四)教师中的院士人数
国家院士代表一个国家学术的最高成就。世界一流大学的院士人数视所在大学院士人数占该国院士人数的多少而定。例如2000年,美国大学有院士3329名;其中哈佛247名,所占比例最高,为7.4%。
(五)诺贝尔奖获得者
诺贝尔奖是国际学术的最高成就和荣誉,是一所大学学术成就的突出标志。从1901年到2001年,全世界有127所大学拥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其中获奖人数最多的哈佛大学为30人,其次是剑桥大学25人,第三名的斯坦佛大学16人。
(六)学术声誉
学术声誉是科研水平和实力在社会上,尤其是学术界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它是一个主观指标,却是一流大学学术指标中最主要的标准,它随国家实力的提高而增进。
二、我国大学跻身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要求
(一)科研经费不低于10亿人民币
根据中国实际,我国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各校年度科研总经费不应该低于10亿人民币,其中从国家获得的科研经费不少于8亿。
(二)年度SCI(含SSCI)论文数量应达到1500篇
近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年度SCI(含SSCI)论文数量超过1000篇。论文发表量应达到1500篇才可能追求论文质量的提高。
(三)年度Nature和Science发表的论文数量应达到4篇
与国外一流大学发表的论文数量相比,我国大学在这两本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数量非常少。如果要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所在大学以第一作者名义在这两本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应达到年均4篇的最低标准。
(四)学校的院士人数应占院士总人数的7%
美国的院士主要在高校,但我国院士很多分布在科研系统中。我国大学在拥有的院士指标方面,不应以占全国高校院士之和的比例,而应采用占全国院士的总数比例,其比率应当达到7%。目前,全国两院院士总数为1317名,要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大学中院士的数量应当不低于80名。
(五)重视但不可以追求诺贝尔奖的获得
根据世界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情况,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在对待诺贝尔奖获得者数量的基本标准与可行策略是:可以把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突破作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但不刻意追求。
(六)通过建立比较优势确定学术声誉
尽管大学学术声誉主要随国家实力的提高而增进,但这并不意味着类似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国家重点投资大学可以坐等国家实力的提高,而回避自己的责任。我国一流大学应结合国家发展策略,建立比较优势,赢得绝对优势,赢得学术地位与声誉。
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战略与政策
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形成过程来看,国家的宏观政策尤其是资源配置政策为大学的形成汇聚了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但一流大学的建成必须依赖于学校作为一个积极行动者的制度创新。
(一)国家倾斜政策与欧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西方世界一流大学的形成有两个特点,一是国家注重干预,通过国家政策不断调控大学的发展方向;二是注重在庞大的高校生态群中发展一流大学,高等学校基数越大,产生世界一流大学的可能性就越强。
1.政府干预的方式
(1)过程性干预。对世界一流大学的整个建设过程进行全面干预,大到学校的方针政策、管理体制、人事招聘,小至学校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编排等。根据政府介入的程度,又可以分为集权型强制干预和分权型辅助干预两种方式。集权型强制干预,即国家及政府以强制方式干预大学建设,必要时甚至不惜损害大学的学术自由,诉诸国家暴力,使大学服从国家意志。这种方式有时也能建成一流大学,如当年的意大利、法国、日本以及法西斯德国都有成功的例子。但这种方式会对大学发展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随民主化和分权化的发展,这种干预方式越来越少。
分权型强制干预,即国家和政府采取比较温和的方式,既寻求大学为国家和政府服务,又着眼于大学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以合作的方式介入大学的建设过程。在这种方式中,大学是主体和主导,政府是大学的合作者和服务者,它主要为大学的发展提供政策、信贷、资金、指导、学生资助等方面的服务并创造宽松的大学发展环境。美国对公立大学和部分私立大学的干预大多属于这种方式。
(2)目标性干预。政府和大学共同制定一个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对大学的考核主要依据其目标实现程度。这种方式比较宽松,一方面使大学享有较大的学术自由和学校自治权,另一方面从总体上控制和督促大学的办学活动向着预定目标前进。英国、德国主要采取这种干预方式。
(3)选择性干预。以上两种干预都有一定缺陷。各国在建设一流大学的过程中越来越倾向于采取选择性干预方式,即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介入大学事务。通过制造舆论宣传、提供拨款、实行政策扶持、加强评估和监督等混合措施提高本国大学整体实力,为部分精英大学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美国没有“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官方口号,但通过教育法令和政策,规定了不同时期政府对大学发展方向、大学使命的要求;还通过科技政策,有选择性地对不同大学和不同的科研领域进行拨款,引导大学的办学方向。
2.政府干预的机制
国家的干预通过政策和科研经费拨款及资助来实现。政府采取什么样的原则来配置资源直接影响大学的组织行为特征。
(1)美国联邦政府和大学之间的合同关系
联邦政府对大学的科研拨款上采取的是“适度集中、鼓励竞争”的策略,即择优原则。在科研拨款中,获得资助的研究者或机构与政府之间主要是合同关系,而不是行政隶属关系。合同资助方式表明资助机构和项目承担者之间是一种购买关系,资助机构根据自身使命来购买所需要的科研成果。
(2)竞争性的规范——以科研拨款为例
即政府通过建设一种竞争性的资源获取规范为主的分配原则来强化学校之间的竞争,而正是这种竞争性的科研经费获取规范激励着研究型大学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方面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
美国联邦机构科研拨款中的同行评议,是一种评价科研工作的组织化方法,是一种通行的项目评审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所有项目都必须通过所提交的研究申请的质量来判断。从形式上说,对于所有研究型大学来说,机会是平等的。从本质上来说,它体现政府自主大学科研的核心的价值指导:通过竞争性的规范将科研拨款配置到卓越的学校。
英国的科研评价,是由英国官方组织、专业机构负责实施的全国性的大学科研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政府对大学的经常性科研拨款,以此强化学校之间的竞争。这种评价制度的基础是学科,所衡量的是该学科整体的科研实力。专业评估小组根据定级标准对各校提交的报告进行评估,分数越高得到的研究经费越多。
(二)政府主导、院校能动性合力作用下的东亚一流大学建设
东亚地区研究型大学不同于欧美研究型大学的特点是东亚研究型大学基本是国立大学,表现出极强的国家意志,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1.东京大学的发展经验
(1)组织层面的影响:通过立法和制度的完善保证研究型大学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日本政府赋予了东京大学以高等教育系统最高的地位,介入学校的组织结构、知识传播体制以及相关的治理结构等方面制度建设。
(2)目标影响:国家的需求始终是东京大学的最高使命
东京大学成立之初就负有国家使命,如战争时期,它没有因为学术自治与独立等借口使自己置身度外,而被纳入战时体制。战后又成为日本全国学术文化的中心。
(3)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学校得以迅速成长的基础
政府无论从学校的名分,还是从资源供给上,均赋予东京大学至高无上的地位。
2.汉城国立大学的发展经验
韩国政府对汉城国立大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综合化战略。为促进大学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韩国政府主要在学科建设上为其确定了国家战略,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汉城大学变成一个包括农业、齿科、医科、药学、工科、自然科学、人文、社会、法科、师范、家政、美术等大学和学院在内的学科齐全的综合大学。
(2)优先资助:政府主导的国际援助以及实验大学改革。韩国政府成立初期,美国对韩国的教育提供大量援助。这些来自美国的援助不是简单的校际合作,而是美国政府与韩国政府的合作行为,韩国几乎把这项援助让汉城国立大学独享了。另一项措施是加强高等教育发展的计划性,积极开展教育改革。根据这个方针,韩国开展了实验大学改革,促进精英高等教育的发展。
(3)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韩国导入专业研究生院制度,投入大量资金,培植一批具有世界水准的研究生院,培养一大批研究与开发人才。2005年开始,韩国实施国家权威科学家支援项目,建立广泛的国家优秀科研人员队伍,培养科研人员具备获得诺贝尔奖的能力。为促进研究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2001年1月成立了汉城国立大学BioMAX中心,引入外籍教师,并用英语进行教学。
3.筑波大学的发展经验
对于没有东京大学这种先赋地位的学校来说,实现实力提升,最重要的是进行制度改革。筑波大学最重大的改革是教育组织和研究组织上的创新。
在教学组织创新方面,废除讲座制,建立了以学群为单位的教学组织,学群是为将来专门教育打基础的具有广博领域的基础,每一个学群中都包括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3领域,学群下设有若干学类。筑波大学设有3个学群和3个专门学群,是若干小型综合大学和专科大学的联合体,这种新型教学组织,打破专业界限,加强专业联系。
在科研组织创新方面,废除研究所制,学校的研究组织由三个部分组成:学系、特别项目课题组和研究中心。学系基本上以学科划分。特别课题组主要是根据学术发展和社会对研究发展的需求而组织的大型综合型研究机构,这种课题组的成员往往是跨系甚至是跨国家。在研究经费分配上,筑波大学按照职称和研究课题的不同将研究经费分配给所有人。
4.一种新趋势:政府竞争性资助机制的出现
东亚国家一流大学建设的特殊之处在于这些被资助的学校均为国立大学,而且政府往往集中资助一两所学校,学校的选择并非经过严格的选拔。为促进学校相互竞争,日、韩都引入竞争机制来激励高等学校发展。比如日本提出“21世纪卓越中心(Center of Excellent)计划”,强调根据评价结果而不是大学归属来分配资金。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由“21世纪卓越中心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查工作。在该机构的委员中,来自国家研究机构和大企业的委员占相当比例,而来自名牌大学的委员比例很低。韩国提出“21世纪韩国大脑”高等教育改革计划,大力推行教授绩效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