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WTO意识 向WTO规则靠拢——兼议经济特区迎接WTO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意识论文,规则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WTO的主要内容
学习WTO知识,向WTO规则靠拢,这就要对WTO和WTO规则有个全貌的认识。WTO规则就是《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内容丰富,范围广泛。WTO规范科学,是当代国际贸易大典, 这里仅就其主要内容作扼要的阐述。
(一)WTO的条款和宗旨
《WTO协定》是由16条案文和4个附件组成的。案文只是就其组织结构、决策过程、成员资格、接受、加入和生效等等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其中涉及规范的管理多边贸易关系的实质性规定,一些实质规定都体现在4个附件中。WTO有3个新协议是过去GATT所未涉及的, 即《服务贸易总协议》、《知识产权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
WTO宗旨:1、在发展贸易和经济关系方面应当按照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2、 扩大生产和货物与服务贸易的观点。3、 为着持续发展的目标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4、 寻求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护,并根据它们各自需要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加强采取相应的措施。5、通过多边贸易协议, 互利互惠,逐步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消除歧视待遇。在宗旨中提出了“进一步认识到有必要作出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能获得与它们国际贸易额增长相适应所需要的经济发展”。WTO 的宗旨的核心是反对新旧贸易保护主义,提倡全球贸易自由化。这与GATT的宗旨是一致的。
(二)WTO的基本原则
WTO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来自经过修改后的1994年的GATT、 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历次多边贸易谈判,特别是《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协定。它们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的根本渊源,也构成了它的基本法律框架。WTO 基本原则有:无歧视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互惠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等。
(三)WTO的职能与机构
根据WTO第三条的规定,WTO的职能:1、 为该协定和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和进一步目标实现提供方便,并提供框架。2、 为该协定用其附件有关各成员方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3、 为在部长级会议决定下谈判的结果的执行提供框架。4、为该协定附件2有关争端处理规则和程序谅解进行管理。5、根据该协定附件3的规定,对贸易政策评审机构进行管理。6、 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合作,以协调全球的经济贸易决策。
为履行以上的职能,WTO设立如下机构:
1、部长级会议。 由会员代表组成, 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 执行WTO各项职能,对多边贸易协定的任何事务具有决策权。 在部长级会议下设立一个贸易与发展委员会、一个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和一个预算,财务和管理委员会,分别履行协定和各多边贸易协议赋予的各种职能。
2、总理事会。由所有会员国代表组成,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总理事会执行其各项职能。其下分设3个专门理事会即货物理事会、 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并指导和监督其运作。
3、秘书处。由部长级会议任命一名总干事,领导秘书处负责WTO日常业务。总干事和秘书处完全具有国际性质,他们在履行义务方面不应当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
WTO具有法人资格并享有由联合国大会1974年11月21 日批准的《专门机构特权与豁免权公约》所规定的类似特权与豁免权。
(四)WTO的决策方式
WTO采用投票表决方式,改变GATT须一致通过的方式, 这有助于避免GATT决议受大国主导的缺陷。每一会员国都在部长级会议和理事会上各拥有一票,除另有规定外,部长会议及理事会议记录都采用投票形式通过,即达到半数以上票数通过。部长级会议与理事会对WTO 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的解释和决议经四分之三以上票数通过。会员国如欲豁免W-TO协定的规定义务必须在90天内经过理事会全体同意的方式达成协议。
WTO成员国到1995年12月12日已有112个正式成员国,另外包括中国、台湾省和俄罗斯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申请加入WTO。
WTO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进入WTO的, 是能够享受到应得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重大的义务和巨大的“入门费”。
1、关税减让将有利于中国扩大出口
《协议》减税产品涉及的货物贸易额高达1.2万亿美元, 达到减税幅度总体目标33%以上,并在20个产品部门实行了零关税。就工业产品而言,发达国家的关税税目约束比例由《乌拉圭回合》前的78%扩大到97%,零税率进口商品的比例翻一番,从占20%增加到占43%,加权平均税率水平由4.7%降至3.4%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加权平均税则由原来的13%左右减至9%左右。同期的税目约束比例由21%增至65%。 在关税减让协议实施后,发达成员国进口商品估计将增加一倍,特别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许多资源产品实行大幅度削减和免税。这无疑为中国扩大出口创造了良好的市场进入条件。据经合组织分析,从2002年起中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370亿美元。
当然,为了进入WTO,中国也要在关税减让方面承担重大义务。 中国首先取消了进出口指令性计划,继之改革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办法,并加快了自主降低关税速度,从1996年4月起中国又一次降低进口关税,总体降税达30%以上,涉及的商品约为4000余种,关税调整后使算术平均计算的整体关税水平从目前的35%降低到25%左右;同时对174 种商品取消配额和许可证。中国在1996年12月宣布到2000年中国进口关税争取从现在的23%下降到15%。对非农产品关税减让,承诺40%上限,2年后将进一步下降到35%。如此,中国在关税减让方面已尽力而为,这就大大改善了中国的市场准入条件。由此,中国的汽车、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和高档纺织品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2、非关税措施减让和规范化,将利于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乌拉圭回合》协定签定之前,国际间的非关税壁垒多达二千多种,严重影响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也使中国出口产品在发达国家特别是在欧盟国家遭到严重障碍。从1980年1月至1995年12月31日的15 年间,欧盟(原欧共体)公布700余件反倾销案的裁决, 其中涉及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口商品有355件,中国就有70件占五分之一。 《乌拉圭回合》修改了5个《东京回合》守则,并达成了2个新的非关税措施协议。这些加上新制定的非关税措施减让,都有利于创造较为宽松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国将从中受益。例如,《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规则和程序作了较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反规避和反倾销行为的规定,并对发展中国家制定了例外条款,规定倾销幅度在2%以上, 以及来自一国的倾销产品的数量不足进口国同类产品的1%时,不得课征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课征期限最长为3年。 又如《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承认补贴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该《协议》允许发展中国家在8年内以“渐进方式消除出口补贴”,而一般国家的过渡期只有3年。再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发展中缔约方的例外待遇,可以不以国际标准作为本国的技术标准规则。这些,无疑对中国出口不再遭受或减少非关税措施的危害是极为有利的。
3、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协议》实施将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带来较大的利益
世界纺织贸易长期来,一直脱离GATT原则的规则之外,受制于自我体系的《多种纤维协定》,为实施该《协定》而设置的纺织品配额等各种非关税壁垒,阻碍纺织品的国际贸易。根据《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协议》规定,原来的《多种纤维协定》将在10年内分为3个阶段至2005 年逐步完全取消。中国是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和出口大国,《协定》的生效将给中国该类产品的生产和出口起到刺激和推动作用;当然,中国由于对纺织品和服装的市场准入也要带来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高档纺织品和服装的冲击,这是不能忽视的。
4、《农产品协议》对中国农业进出口贸易忧喜参半
《协议》确定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取消农产品配额、降低关税和控制补贴的规定。《协议》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发达缔约方须在自1995年起的6年内实现,发展中缔约方则可在10年内实现。 在《协议》规定的限期内,发达缔约方的农产品进口关税的简单平均水平须削减36%,发展中缔约方则削减24%,而每一种进口农产品的最低减税幅度则分别为15%和10%。对于在农产品贸易中所实施的各种非关税措施,各缔约方必须先将其所实施的各种非关税措施转换成同等保护程度的关税措施,然后再降低进口税率。
农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减让,以及农产品生产和出口补贴的削减对中国的影响很大。中国既是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国,又是农产品进口国家。其影响归纳为:(1)可以改善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 为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有利条件,并为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创造良好环境。(2)促进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 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3)引进国外优良农作物和畜禽品种, 借鉴先进耕作技术和管理科学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牧民收入。(4 )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不利于中国进口农产品。(5)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激励中国竞争机制的形成。
5、《服务贸易总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的实施,对中国经济既有利也有弊
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施,将使发展中国家原先就十分幼稚的服务业受到很大的冲击,发达国家以其服务贸易业的优势和实力,冲向世界掠夺和垄断国际服务贸易,这是不言而喻。事物是一分为二的。如何趋利避害,变压力为动力,则事在人为。如进入90年底中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事求是地对外开放金融、保险市场,国内金融市场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从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厦门等城市开放金融、保险市场业绩来分析,可说利大于弊。
经济特区迎接WTO的挑战
无可置疑,中国进入WTO给经济特区的机遇是很多的。 从以上第二部分的分析,无论是在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诸方面都给特区带来一个比较宽松、自由、公平的国际经济环境。但是,市场的进入、国民待遇方面的实施给特区市场的冲击是不小的,尤其是电机、化工、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等行业受害较大。如何适应这个新形势,迎接挑战是特区人面临的迫切问题。
第一、增强WTO意识,向WTO规则靠拢
经济特区与国际经济最为接近,与WTO成员国最为密切, 每项经济活动必然要触及WTO规则。如果对WTO规则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那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犹如哑巴吃黄莲。当务之急,做为特区人要继续普及加深对WTO的认识,熟悉和参照WTO规则办事,那就可以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
第二、WTO规则能给特区的经贸体制、法规的改革提供参照系
当前特区正在认真贯彻实施两个根本转变,把外经贸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两个根本性转变过程中,有关效益、 信誉、 质量方面在WTO规则中有不少参照数;在制订外贸新法规、条例,如透明度、 市场进入、国民待遇等方面均可在WTO规则中找到参照系。 引进外资是特区外向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参照WTO 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制定特区引进外资新条例。目前经济特区正在从“优惠型”转向“功能型”过渡,如何从特区实际出发,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作出调整时间表,乃当务之急
第三、特区企业当前要切实抓好三件大事——建立公司制、代理制和质量效益型企业,为走向国际市场与WTO规则衔接创造先决条件
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当代国际经济体系和体制是一致的。我们进入WTO 的实质就是实现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制的对接。这样,才能使我国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机制与WTO运行机制相协调。
1、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2、 调整外贸经营方式,由传统的收购制转向服务型的代理制。3、 特区企业要在发展战略上加强质量竞争意识,塑造效益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