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特区筹委会十次全会上的讲话(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筹委会论文,会上论文,特区论文,十一日论文,一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各位委员,同志们、朋友们:
10天前,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开始行使职权。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已经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筹委会的建议,作出了关于筹委会结束工作的决定。自1996年1 月筹委会成立以来,各位委员认真负责,不辞辛劳,卓有成效地进行了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为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香港能够实现平稳过渡,关键在于认真执行了邓小平同志确定的方针,坚持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办事;今后的50年乃至更长时间,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关键仍在于坚定不移地、不折不扣地实施基本法。基本法贯彻了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确定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切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都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管理,一切应由香港人自己做主的问题都由香港人自己决定。根据基本法,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管理的事务。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身和家庭各个方面。贯彻执行好基本法,香港同胞当家做主、管理香港事务的渠道必将越来越宽广,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一定会不断发展和完善。进入历史新纪元的香港,通过600多万人民的团结奋斗,一定能够管理和建设得更好。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非常重视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繁荣稳定。继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之后,又陆续通过了其他一些有关的法律和决定,先后设立了预委会和筹委会,为实现香港回归做出了应有的努力。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今后,我们将继续坚决维护基本法的权威,积极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努力促进香港各项事业的发展。香港回到有12亿人口、经济不断发展的伟大祖国的怀抱,前景是非常美好的。香港将获得更多的机遇;作为祖国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国际金融经贸中心、国际大都市的地位将更加重要。香港也将对全国的现代化建设起更大的促进作用,并将对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产生深远的影响。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对于香港、对于我们国家、对于整个中华民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希望大家继续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