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权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战线论文,政权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0)03-0005-04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总结其所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建设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权理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权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政权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实践经验的正确总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关于统一战线政权的集体智慧结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政权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权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张统一战线政权
统一战线政权是一些不同社会政治力量联合专政。中国共产党深深地懂得,为了战胜强大敌人、取得革命胜利,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所建立的革命政权必然是统一战线政权。因此,早在1936年3月,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了“统一战线的政权”[1]问题。1940年7月,毛泽东在《团结到底》中强调指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2]中国共产党始终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政权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领导中国人民先后建立了民主联合战线政权、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政权、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政权和爱国统一战线政权,为夺取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过去搞革命,要靠统一战线政权;现在搞建设和改革,同样要靠统一战线政权。
二、统一战线政权是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1936年9月,为了团结一切抗日力量,中共中央在《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中把“全国抗日救国代表会议(或国防会议),国防政府,抗日联军,以至民主共和国”这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1]109。刘少奇指出:“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这也是领导中国抗战与革命到最后胜利的最好的最有力的形式”[3],“这种政权,今天还只在部分的敌后地区建立。在全国,由于国民党不愿意结束‘一党专政’,不愿意‘还政于民’,这种政权仍然还是不能建立[3]175。周恩来也认为“联合政府就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上的最高形式”[4]。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共产党28年的主要经验时强调指出:“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5]。在他看来,统一战线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一大法宝,人民民主专政是统一战线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最高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集中了相当数量的党外人士,使统一战线的法宝地位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统一战线政权中获得最高形式和集中体现。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统一战线政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范围内容,但都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统一战线政权。大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建设一个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6],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创立既是国共“两党结成了统一战线的结果”[2]364,也是民主联合战线政权。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根据地建立的革命政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7],是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政权。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2]741,“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2]750。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5]1480,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变成了全国的人民民主专政”[8]。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9]正如周恩来所指出的,“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10]。毛泽东认为“联合政府,即统一战线政府”[6]138,“是统一战线政权的具体形式”[11],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的政府,它是对全国人民都有利的”[12]。195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政权性质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应当继续保持政权的统一战线性”[1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主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成为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区市的特别行政区,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14]。在邓小平看来,“我们的统一战线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加扩大了,不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15]。“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16],已经发展成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政权,从而开创了爱国统一战线及其政权建设工作的新格局。由此可见,当代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爱国统一战线政权。
四、统一战线政权以既能保证共产党领导、又能养成民主精神为原则
1941年5月,毛泽东在《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中指出:“判断一个地方的社会性质是不是新民主主义的,主要地是以那里的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以及是否有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因此,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便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2]785他把抗战时期人民代表参政和共产党领导作为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认为这一原则既是判断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也是制定统一战线政权人员分配政策的主要依据。1940年3月,毛泽东首次提出抗日根据地“三三制”政权问题,明确指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2]742。中共中央在《关于东江游击区抗日民主政权问题给林平的指示》中强调指出:“关于三三制,一方面应注意我党领导权的确立;另一方面应吸收党外联共的和不反共的人士多多参加”[17]。1949年9月,毛泽东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问题上明确提出了既能保证共产党领导、又能养成民主精神这一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强调指出“总以既能保证会议由我党领导,又能养成民主精神为原则”[18],“大体上,党员及可靠左翼分子,略为超过二分之一即够”[18]338。他认为,共产党员在政权机关中不能太多,应吸收广大党外人士参加政权,“切忌我党包办一切”[2]766。新中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中的党外人士占有相当的比例,毛泽东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这次政府的名单中,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还是一半一半好”[19]。1955年1月,中共中央专门作出《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尖锐批评了党内存在的忽视统一战线和爱好清一色的倾向,要求各省、市委必须正确地配备省、市厅、局长的人选,并对省、市政府厅、局长的党外人士安排作出具体规定[20]。1962年5月,邓小平认为,全国人大中的“共产党员人数太多总不好,还是要保留原来比例”[20]392,即“人大中党员是百分之五十多一点,百分之四十八九是党外”[20]408。因此,笔者认为,“把爱国统一战线政权的人员分配制度确立为‘二二制’比较适宜,即在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中共产党员大体上占1/2,党外人士大体上占1/2”[21]。
五、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把“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强调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22]。20世纪80年代末,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颁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1989]14号文件),明确肯定了“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地位作用,强调指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23]。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16]载入宪法。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指出“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24]。2006年7月12日,胡锦涛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政治优势。”[2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优点、地位作用、显著特征和政治格局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发展,显示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政权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六、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
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民主党派成员所提建议上批示中提出“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22]432。根据邓小平的批示,中发[1989]14号文件把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概括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23]4。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24]676,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机构”[24]676,强调“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在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秘书长”[24]676-677。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26],包括从国家政权的层次、领域扩大以党外人士为主体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爱国统一战线政权是新世纪新阶段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
七、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大都明确提出“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24,26]280。中发[2005]5号文件强调指出“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4]677,具体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24]677,“各级法院、检察院要逐步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24]677。《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进一步指出:“适当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实职、尤其是担任正职干部的比例。”[27]同时,中发[2005]5号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免任的建议权”[24]681,“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同领导班子中的党外领导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24]681。
八、坚持和改善共产党对统一战线政权的领导
在阐述抗日根据地“三三制”政权问题时,毛泽东就科学地阐明了共产党在统一战线政权中的领导地位、领导条件和领导内涵,强调指出“必须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因此,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2]742。在他看来,共产党对统一战线政权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它依靠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是口号式、命令式的领导,也不是以更多的共产党员人数实行包办代替式的领导。邓小平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力量”[22]266,“我们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22]169,“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建设”[22]169。同时,他认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22]268,党的领导是“党的政治领导”[22]340,“党也不能够代替一切,包办一切”[22]270,要“保证能够培养、选拔和选举优秀人才,不管是党员非党员,凡是能干的人就要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作用”[22]271,他还尖锐地批评了把“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22]142那种思想僵化产生出来的条条框框。江泽民和胡锦涛都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28,24]225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权理论围绕“什么是统一战线政权、怎样建设统一战线政权”的根本问题,比较系统地回答了统一战线政权的政治主张、地位作用、性质范围、指导原则、政治格局、参政作用和领导作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统一战线的有机统一、工农基础联盟和广泛政治联盟的有机统一、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政权理论,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政权,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权理论是同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政权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体系,它必将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日益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政权理论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的真理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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